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范本(八篇)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范本为及时合理的消除配电设备中存在的缺陷,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1.缺陷分类:(1)一类缺陷。
指严重程度已使设备不能继续安全运行,随时可能导致发生事故或危及人身安全的缺陷。
(2)二类缺陷。
指缺陷比较严重,但设备仍可短期继续运行。
(3)三类缺陷。
指对近期安全运行影响不大的缺陷。
2.缺陷处理(1)一类缺陷。
应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汇报或向有关部门报告,在发现缺陷后____小时内予以消除。
(2)二类缺陷。
应在发现缺陷之后一个月内,安排检查计划消除,在消除缺陷前应加强监视设备的运行状况。
(3)三类缺陷:运行管理单位可将缺陷列入年度:季度检修计划中或日常维护工作中去消除。
3.设备缺陷通知单的管理(1)设备缺陷通知单的填写:①运行维护人员填写下列各栏。
缺陷位置、缺陷内容、缺陷类别、所需材料、发现日期、填单日期、缺陷简图、发现人意见、报单人签名。
②班长意见栏。
由运行班长填写。
③分局主管意见栏。
由分局主管运行专责工程师填写。
④送检日期、处理缺陷方法、返回日期三栏。
由分局主管检修专责工程师填写。
⑤接检日期、处理日期两栏。
由检修单位的检修负责人填写。
(2)缺陷通知单的传递:(1)缺陷发现人:①缺陷发现人应将缺陷所在的线路板、线路名称、具体或公用配电房名称、设备编号、设备型号等填写在缺陷通知单上。
②在缺陷内容栏内必须填写缺陷的标准部位、缺陷状况及缺陷类别。
③在发现人意见栏内填写处理缺陷意见,并在缺陷简图栏内绘出缺陷位置简图、处理缺陷所需的材料名称、规格和数量。
④在发现日期栏内填写发现缺陷日期并在报单人栏内签字,最后将填写好的缺陷通知单一式四份送交运行班长。
(2)运行班长:①班长接到缺陷通知单后,认真审核全部内容,如有疑问或错误时,要求发现人重新核实、填写。
②审核缺陷通知单的内容无误后,在班长意见栏内注明处理缺陷的意见。
③在班长意见栏内签字并填写日期后将缺陷通知单一式四份返还给缺陷发现人,由发现人送交分局运行专责工程师。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通用21篇)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通用21篇)设备缺陷管理制度1一、运用中的变电设备及建筑物发生异常,虽能继续使用,但影响安全运行,均称设备缺陷。
二、设备缺陷的分类和处理期限:1.危急缺陷:直接威胁安全运行,若不及时处理,随时会造成设备或建筑的损坏,发生人身事故及停电事故。
危急缺陷处理不得超过24小时。
2.严重缺陷:严重威胁安全,不及时处理,暂时可以运行,但在一定时间内不消除,可能造成设备损坏和发展成危急缺陷。
严重缺陷处理不得超过7天。
3.一般缺陷:对运行虽有影响,但尚能较长时间坚持运行者。
一般缺陷可列入检修计划处理,年度消除率应在85%以上。
三、设备缺陷的鉴定、登记及报表:1.运行、检修、试验及各级管理人员发现缺陷,均由运行人员在“缺陷记录簿”内进行登记。
2.运行人员发现的危急和严重缺陷,要经站长(值长)鉴定定性,由发现人进行登记。
3.严重、危急性缺陷,应用电话立即通知上级供电部门鉴定后,组织人员检修。
一般缺陷可在缺陷月报中填报。
4.上级供电部门得到各类缺陷报告后,应记入“设备缺陷记录簿”,并填写“缺陷通知单(表)”交检修、试验等有关单位处理。
5.修试单位在试验中发现的缺陷,也应通知运行人员或填写“缺陷通知单”交变电站和有关单位,由运行人员登记。
四、处理后的`缺陷,应经当值长验收,确认缺陷消除后,在“设备缺陷记录簿”•验收栏内签注意见并签名。
•各单位处理缺陷后,应将“通知单”的“回执”在规定时间内返回通知单位。
五、变电站缺陷应进行闭环管理(附流程图):发现缺陷—-缺陷记录本—-缺陷月报—-工作票(操作票)—-运行记录本—-设备检修试验记录(报护及自动化装置工作记录)—-消除缺陷设备缺陷管理制度21为保证电网的安全运行,实现安全经济供电,必须加强设备的运行管理,提高设备健康水平。
2所有设备必须按照铭牌或制造厂家的规定参数运行,并严格执行有关的运行、检修规程。
3对所有的'电气设备,一律实行车间主任领导下的“三种人”管理责任制。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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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设备缺陷管理制度一、一般规定1、站领导、检修技术人员、检修班长是具体抓好设备管理负责人。
2、凡是设备在运行备用中出现缺陷,运行人员有责任采取必要的运行措施,防止缺陷扩大,出现故障要通知有关人员及时消除。
3、各运行、检修班应将发现的设备缺陷及时记录,以利于查阅和作出处理。
4、设备缺陷消除后,消除者应在记录簿上交代清楚。
5、记录簿应保持整洁,并存档,以备查考。
二、缺陷分级管理权限1、运行任务(1)巡视检查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并作好记录和报告有关人员。
(2)及时消除属于运行维护工作范围的设备缺陷,应及时采取必要运行措施消除缺陷。
防止缺陷扩大,并向有关人员汇报。
(3)凡本班有权调度停用或不停用也能消除的缺陷,应通知检修人员及早消除。
(4)参加设备缺陷消除后的验收。
2、检修班任务(1)负责从运行、试验、检验方面及时了解所管辖设备的缺陷并作出记录。
(2)了解运行情况,查阅记录簿,及时发现和主动消除设备缺陷,做到小缺陷不过班,大缺陷不过天。
(3)在运行中无法消除缺陷,应记入本班的记录簿内,在大小修或临时予以消除。
3、站领导的任务(1)领导督促各班认真搞好设备缺陷的消除工作,负责质量验收的组织工作。
(2)定期巡视设备,掌握设备存在的缺陷。
(3)分析造成缺陷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4)拟定消除重大设备缺陷的技术组织、措施,结合小修计划使其实现。
【第2篇】设备缺陷处理及索赔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妥善处理设备验收、安装和调试过程中出现的缺陷问题,保证设备的质量,避免由于设备的缺陷影响工程的质量和进度,特制订本制度。
2.原则2.1设备缺陷处理及索赔管理必须符合国家、华电集团、华电国际及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
设备缺陷处理管理制度
设备缺陷处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设备缺陷处理工作,提高设备运行安全性和经济效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责任制度1、设备缺陷处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是设备管理人员。
2、各部门应当按自己的职责,正确履行设备缺陷处理工作,如有发现并处理不了的缺陷,应及时向设备管理人员汇报。
3、设备管理人员应当认真对待设备缺陷处理工作,及时处理各部门反映的设备缺陷问题。
对于不能及时处理的设备缺陷,应当对设备进行停机检查,直至确定问题并予以解决为止。
第三章设备缺陷处理流程设备缺陷处理流程分为以下几个阶段:1、发现缺陷。
设备缺陷的发现可以来自设备管理人员的定期检查、经验分析或部门反馈等途径。
2、登记缺陷。
设备管理人员应当及时进行缺陷登记,在登记表上详细记录缺陷情况,包括设备名称、缺陷类型、缺陷位置、缺陷严重程度等。
3、分析缺陷。
设备管理人员应当对缺陷进行分析,明确缺陷的原因,确定缺陷的解决方案。
4、处理缺陷。
设备管理人员应当按照确定的缺陷解决方案进行处理,对于不能及时处理的缺陷,应当对设备进行停机检查,直至确定问题并予以解决为止。
5、验证缺陷解决效果。
设备管理人员应当对缺陷解决方案的效果进行验证,确保设备缺陷得到彻底解决。
6、记录缺陷处理信息。
设备管理人员应当在登记表上详细记录缺陷处理信息,包括解决方法、处理结果、处理费用等。
第四章设备缺陷预防1、定期检查设备。
设备管理人员应当按照预定计划,对各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存在的问题,降低设备缺陷的发生率。
2、对重要设备进行专项维修。
设备管理人员应当对重要设备进行专项维修,以确保设备运行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3、加强设备管理培训。
设备管理人员应当加强对设备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设备管理能力和缺陷处理水平。
第五章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设备缺陷处理工作应当严格遵守《机械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
第六章其他条款1、设备缺陷处理应当充分保护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设备财产安全。
设备缺陷处理及索赔管理制度(4篇)
设备缺陷处理及索赔管理制度第一章前言1.1 引言随着技术的进步和市场的竞争压力,各类设备的研发和生产日益迅猛。
然而,由于制造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错误和设备的自然磨损,设备缺陷问题时有发生。
为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用户的权益,建立设备缺陷处理及索赔管理制度是非常重要的。
1.2 目的和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设备缺陷能够及时得到有效处理,同时保护用户的权益。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销售的设备,并涵盖设备缺陷处理、用户索赔管理等方面。
第二章设备缺陷处理程序2.1 缺陷鉴定2.1.1 用户发现设备缺陷后,应第一时间向售后服务中心进行报告,并提供详细的问题描述和照片等证据。
2.1.2 售后服务中心收到报告后,会派遣技术人员前往用户现场进行设备缺陷鉴定。
鉴定结果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用户。
2.2 缺陷处理2.2.1 若设备存在缺陷,并且属于产品本身原因造成的,公司将根据设备维修还是更换的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2.2.2 设备缺陷处理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包括维修费用、更换费用、人工费用等。
2.3 测试验证2.3.1 在设备缺陷处理完毕后,技术人员将对设备进行测试验证,确保缺陷已经得到解决并设备正常运行。
2.3.2 若测试验证通过,用户可继续使用设备;若测试验证不通过,公司将重新处理设备缺陷。
第三章用户索赔管理3.1 索赔条件3.1.1 用户可以对设备缺陷造成的直接损失提出索赔。
3.1.2 用户提交索赔申请时需要提供详细的证据,包括设备缺陷鉴定报告、维修记录、费用发票等。
3.2 索赔流程3.2.1 用户发现直接损失后,应第一时间向公司索赔部门提交索赔申请。
3.2.2 公司索赔部门将根据索赔申请的相关证据进行审核,并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3.3 索赔赔偿3.3.1 若用户的索赔申请符合条件,公司将根据设备缺陷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赔偿方式可以包括维修、更换设备、退货退款等。
第四章制度监督和改进4.1 监督机构4.1.1 公司设立设备缺陷处理监督小组,负责对设备缺陷处理及索赔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相关推荐设备缺陷管理制度(通⽤20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会去使⽤制度,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分重要的作⽤。
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是⼩编精⼼整理的设备缺陷管理制度(通⽤20篇),欢迎⼤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家有所帮助。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1 1、要规范设备管理,做到实物、帐⽬分类标签,资产编号统⼀,每学期由分管领导组织有关⼈员将帐物核对⼀次。
2、所有电教设备应科学分类,根据设备不同类型定橱定位,做到有序放并作好登记编号。
3、所有电教设备要做到专室、专⽤、专⼈保管,学校电教设备只能⽤于教学、教育活动,不得移作它⽤,⾮经学校分管领导同意,不得借出。
4、严禁任何⼈使⽤电教设备接收、散布、录放谣⾔,⼩道消息或淫秽录⾳、录像。
5、严格实⾏借⽤、归还、验收制度,借⽤须办理借⽤⼿续,⽤后归还时由管理⼈员验收,并作好记录。
如有丢失、损坏,由审批和借⽤⼈员负全责。
6、电教⼈员必须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管理⽔平,经常检查所负责的电教设备,并作好保养。
⼒争⼩修不出校,使设备性能处于良好状态。
7、严格执⾏赔偿制度,对因管理不善、私拆玩弄、擅⾃借⽤或⽤于⾮教育活动⽽致设备损坏丢失,⼀律由管理⼈员按价赔偿。
对于因不熟悉性能或操作不慎⽽致设备损坏,视情节轻重由管理⼈员负部分责任或全责。
8、凡属正常报损设备,必须严格履⾏⼿续,经专业⼈员鉴定,并填报固定资产报损表,由校长室审批,总务处、电教组销帐后,统⼀由总务处处理。
9、加强对设备存放处的安全防范,每天下班前必须检查电源、消防、防盗、防⽕状况。
10、定期向校长室汇报设备管理和使⽤情况,并根据教学需要请⽰补充必要设备。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2 ⼀、⼩学科学实验室应以符合配备标准的仪器设备和科学规范的管理,为教师演⽰实验、学⽣分组实验以及课外科技活动的开展,提供有⼒的保证。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设备缺陷管理工作,保障设备安全运行,合理利用设备资源,提高设备使用效率,本制度制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设备缺陷管理工作,包括设备缺陷的发现、报告、排查、整改、验收等环节。
三、设备缺陷的分类设备缺陷分为严重缺陷、一般缺陷和轻微缺陷三个级别。
1. 严重缺陷:指设备故障可能导致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缺陷,需立即停机处理。
2. 一般缺陷:指设备故障对生产效率及设备寿命有较大影响的缺陷,需及时处理。
3. 轻微缺陷:指设备故障影响生产效率不大、可暂缓处理的缺陷。
四、设备缺陷管理流程1. 发现缺陷:设备操作人员在日常使用中发现设备缺陷后,应及时向设备管理员或相关部门报告,并填写设备缺陷报告表。
2. 缺陷确认:设备管理员或相关部门接收到报告后,进行现场确认并评估缺陷级别,确定后续处理方案。
3. 整改措施:按照缺陷级别确定整改时间和方式,由相关部门制定具体整改方案,并通知设备操作人员配合。
4. 整改验收:整改完成后,设备管理员或相关部门进行验收,确认设备缺陷已经得到有效处理。
5. 记录备案:对设备缺陷的发现、处理过程及结果进行记录,建立设备缺陷档案,供日后参考。
五、责任分工1. 设备管理员:负责设备缺陷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整改跟踪及验收工作。
2. 设备操作人员:负责设备缺陷的发现和报告工作,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整改措施。
3. 相关部门:负责设备缺陷的现场确认、评估、整改方案制定及验收工作。
六、设备维护保养1. 定期检查: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预防设备缺陷的发生。
2. 维护记录:建立设备维护记录卡,记录设备维护情况,便于跟踪设备运行状况。
3. 维护培训:定期对设备操作人员进行设备维护培训,提高其对设备运行情况的了解及维护意识。
七、设备故障处理1. 设备故障应立即停机,由专业人员进行处理,严禁私自操作。
2. 对于常见故障,设备操作人员应掌握相应处理方法,避免因误处理造成更大损失。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一、设备缺陷的定义与分类1、设备缺陷定义:设备缺陷是指设备或系统在运行或备用过程中发生的异常情况,其结果可能影响设备或系统本身不能正常运行或可靠备用,影响安全文明生产或经济运行指标,甚至危及人身安全等。
2、设备缺陷分类2.1、一类缺陷:凡是在单元机组满负荷运行中,随时都可以隔绝系统处理的缺陷。
2.2、二类缺陷:凡是需降低单元机组出力才能停运辅机或隔绝系统进行处理的缺陷。
2.3、三类缺陷:凡是必须停止单元机组运行才能处理的缺陷。
2.4、根据设备缺陷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又分为紧急缺陷、重大缺陷和一般缺陷三种:2.4.1、紧急缺陷:威胁到人身及设备安全稳定运行,影响设备出力或安全经济性的,必须立即进行检查处理的缺陷。
2.4.2、重大缺陷:严重影响文明生产的缺陷,或必须采取特殊运行方式和措施才能消除的缺陷。
2.4.3、一般缺陷主要指一类缺陷。
二、设备缺陷管理小组及职责组长由子公司正职担任:副组长由子公司副职担任;成员由运检部负责人及各班组管理员组成。
1、组长是公司缺陷管理的总负责人,负责检查各部门对设备缺陷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2、副组长每天应深入现场,掌握设备缺陷的消缺情况。
对大、小修、临修缺陷处理情况随时进行跟踪,组织紧急缺陷和重大缺陷的消缺工作,并组织制定特殊缺陷的消缺措施及方案。
3、运检部负责人协调解决交叉专业(或班组)缺陷的处理,对暂时不能处理的设备缺陷,办理延期处理手续,督促设备缺陷处理所需备品、配件的计划、采购和领用,每月对本部门发生与消除的设备缺陷进行统计分析和上报。
4、班组缺陷管理员严格执行缺陷管理制度,随时查询设备存在缺陷,对新出现的设备缺陷及时填报“设备缺陷通知单”;对紧急缺陷和重大缺陷,除及时汇报外,还必须采取防止扩大和酿成事故的有效防范措施;通知当值值长并及时联系检修部门,积极为检修消缺创造条件,配合检修人员消缺。
检修消缺后,应全面检查,把好质量关,在接到验收通知后积极组织缺陷的验收及注销工作。
设备缺陷处理管理制度
设备缺陷处理管理制度设备缺陷处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1.1 目的与依据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和管理企业设备缺陷处理工作,确保设备运行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本制度的制定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设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设备缺陷处理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设备、办公设备、仓储设备等。
第二章设备缺陷的定义与分类2.1 设备缺陷的定义设备缺陷是指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任何与设计功能和性能不符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制造缺陷、设计缺陷、装配缺陷等。
2.2 设备缺陷的分类根据设备缺陷的严重程度和对设备运行的影响,将设备缺陷分为三类:一般缺陷、重要缺陷和严重缺陷。
具体定义和划分标准参见本附件1。
第三章设备缺陷处理流程3.1 缺陷发现与报告设备缺陷的发现应由设备使用人员及时报告给设备管理员,同时应填写设备缺陷报告表,详细描述设备缺陷的情况。
3.2 缺陷评估与分类设备管理员应对报告的缺陷进行评估和分类。
根据缺陷的严重程度和影响,将缺陷分为一般缺陷、重要缺陷和严重缺陷。
3.3 缺陷处理与修复对于一般缺陷,设备管理员应根据设备维护计划安排维修人员进行处理和修复。
对于重要缺陷和严重缺陷,设备管理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停止使用设备,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排查并修复。
3.4 缺陷验证与审批设备修复完成后,设备管理员应进行缺陷验证,并组织相关部门对设备进行审批。
经审批通过后,方可重新使用设备。
第四章缺陷处理的责任与权限4.1 设备使用人员责任与权限设备使用人员有责任及时发现并报告设备缺陷,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设备使用人员在发现设备缺陷后,有权限暂停使用设备,并配合设备管理员进行相关处理工作。
4.2 设备管理员责任与权限设备管理员负责对设备缺陷进行评估、分类和处理。
设备管理员有权限调配维修人员、组织缺陷验证和设备审批等。
4.3 维修人员责任与权限维修人员有责任按照设备管理员的指示进行设备修复。
维修人员有权限进入设备工作区域进行修复工作,必要时可以暂停设备使用。
设备缺陷管理办法4篇
设备缺陷管理办法4篇【第1篇】设备缺陷管理规定方法为全面把握设备的健康情况,准时发觉缺陷,仔细分析缺陷产生的缘由,尽快消退设备隐患,把握设备的运行逻辑,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保证设备常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确保电网平安运行,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指导思想1、指导思想:增加设备缺陷管理意识,提升设备管理水平,保证设备健康运行。
2、目的:详细落实电力生产“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缺陷管理必需形成“闭环”,尽量削减中间环节,提升可操作性。
3、本方法适用于公司所属10kv及以上输变电设备。
二、缺陷的性质及消退期限1、紧张缺陷:指严峻程度已使设备不能延续平安运行,随时可能导致事故发生。
此类缺陷必需尽快消退或实行须要的平安技术措施举行暂时处理。
2、重大缺陷:指缺陷比较重大,但设备仍可维持短期运行。
此类缺陷应在短期内消退,消退前应对该设备举行严密监视。
3、普通缺陷:指缺陷范围较小,对近期平安运行影响不大的设备缺陷,列入月度检修方案举行处理。
三、缺陷管理流程1、生产部为设备缺陷管理的主管单位,服务公司生产部为设备缺陷管理的协管单位。
2、公司生产部和服务公司生产部各设一名专责,详细负责设备缺陷的日常管理工作。
3、调度所、信息管理中心、计量所、送电公司、变电公司为设备消缺的详细实施单位。
4、设备缺陷管理设备缺陷管理采取微机管理,设备的全部缺陷管理流程都应在生产mis上举行,特别状况用消缺通知单来实现闭环管理。
运行人员发觉紧张缺陷时,在根据现场运行规程举行须要的应急措施后,应首先汇报调度,交当值调度值班员处理,需要立刻消缺的,当值调度值班员应直接通知检修维护单位负责人组织消缺,同时上报生产部缺陷管理专责,事后生产部应给检修维护单位补发消缺单。
运行人员发觉其它缺陷后应对设备缺陷作出正确推断,由所属各班班长审核后录入生产mis系统,同时报生产部缺陷管理专责。
对特殊重大和紧张缺陷,设备检修维护单位负责人在接到设备缺陷汇报后,应立刻组织消缺。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设备缺陷管理工作,提高设备运转稳定性及安全性,保障生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设备缺陷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生产设备的缺陷管理工作。
第三条设备缺陷管理是指对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缺陷进行识别、记录、排查、整改和验证等工作。
第四条设备缺陷管理应遵循“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修复、及时验证、全程追踪”的原则。
第五条设备缺陷管理的目的是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转,确保生产安全,延长设备使用寿命。
第六条设备缺陷管理应当与设备的定期检修和维护相结合,相互协调,相互促进。
第七条设备缺陷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的机制,加强风险评估,防范设备事故发生。
第八条设备缺陷管理应当强调责任落实,明确责任人,狠抓问题解决。
第二章设备缺陷的识别与记录第九条设备缺陷的识别是设备缺陷管理的基础,在设备运行过程中,任何人员发现设备缺陷应立即向设备管理员或维修人员报告。
第十条设备管理员应及时记录设备缺陷的具体情况,包括设备名称、位置、故障现象、识别人员、记录时间等。
第十一条设备管理员应建立设备缺陷台账,对设备缺陷进行分类、整理,便于后续排查和整改工作。
第十二条设备缺陷应当根据缺陷的严重程度、影响范围等进行等级划分,并按照相应的程序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对于重大设备缺陷,设备管理员应当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并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第三章设备缺陷的排查与整改第十四条设备管理员应当组织设备检修人员对设备缺陷进行排查,明确问题的具体原因,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第十五条设备缺陷的整改应当按照设备缺陷管理流程进行,包括整改方案制定、技术准备、材料采购、人员安排等。
第十六条设备整改过程中,设备管理员应当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整改措施的有效性和及时性。
第十七条设备整改完成后,应进行验证测试,确认设备缺陷已经得到完全解决,方可投入使用。
第四章设备缺陷的追踪与评估第十八条设备管理员应当建立设备缺陷追踪机制,定期对设备的整改情况进行评估,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生产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生产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范文1. 目的和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生产设备缺陷的及时发现、记录、通报和解决,以提高设备的稳定性、可靠性和安全性。
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生产设备的管理。
2. 定义2.1 设备缺陷:指设备在正常工作状态下出现的故障、损坏或其他异常情况。
2.2 设备缺陷管理:指对设备缺陷进行识别、记录、分析、处理和跟踪的管理活动。
3. 设备缺陷的发现和记录3.1 设备缺陷应由设备操作人员或维修人员发现。
发现设备缺陷后,应立即进行记录。
3.2 设备缺陷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设备缺陷的具体描述、发生时间、地点、影响范围、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的姓名等。
3.3 设备缺陷记录应及时上报相关部门,以便进行后续处理和解决。
4. 设备缺陷的分析和处理4.1 设备缺陷应由相关部门进行分析和评估。
分析和评估的内容包括:设备缺陷的原因、可能造成的后果、解决方案等。
4.2 根据设备缺陷的严重程度和紧急程度,确定相应的处理措施。
处理措施可能包括设备停机、紧急维修、设备更换等。
4.3 处理措施的执行应由相关部门负责,并及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设备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
4.4 对于严重的设备缺陷,应成立专门的处理小组进行调查和处理,确保设备缺陷得到彻底解决。
5. 设备缺陷的跟踪和闭环5.1 设备缺陷的处理过程应进行跟踪和监控,确保处理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5.2 对于处理措施不完善或无效的设备缺陷,应及时调整处理方案,并进行改进。
5.3 设备缺陷的处理过程中应进行记录,包括:处理措施的执行情况、结果评估、改进措施等。
5.4 对于重大设备缺陷的处理结果,应进行总结和汇报,并提出防范措施,以避免类似的设备缺陷再次发生。
6. 设备缺陷的预防和改进6.1 对于频繁发生的设备缺陷,应进行深入分析,找出根本原因,并进行相应的改进措施。
6.2 设备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应定期接受相关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设备使用和维修的技能和水平。
6.3 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应按照规定的周期和方法进行,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延长其使用寿命。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1. 设备缺陷发现:建立设备缺陷的发现机制,可以通过定期巡检、设备状态监测、员工反馈等方式进行。
2. 缺陷报告:发现设备缺陷后,应及时进行缺陷报告,包括缺陷的描述、位置、严重程度等信息,以便后续处理。
3. 缺陷评估:对报告的缺陷进行评估,确定缺陷的风险程度和修复的优先级,以便进行合理的资源调配和优化计划。
4. 缺陷修复:根据缺陷评估结果,制定缺陷修复计划,并按计划进行缺陷修复工作,包括修复的时间、方法和责任人等。
5. 缺陷验证:对已修复的设备缺陷进行验证,确保修复的有效性和可靠性,并记录验证结果。
6. 缺陷预防:分析设备缺陷的根本原因,制定预防措施,包括提升设备维护保养水平、加强培训和监督等,以避免类似缺陷的发生。
7. 缺陷记录和统计:对设备缺陷的记录进行分类、归档和统计,以便分析和经验,为后续的设备管理提供参考。
8. 缺陷审核和改进:定期对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进行审核,发现
问题和不足,并及时改进和更新,以保持制度的有效性和适应性。
通过建立健全的设备缺陷管理制度,可以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
缺陷,减少设备故障对生产和运营的影响,提高设备可靠性和使用
寿命。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范文一、引言设备是企业生产经营的重要工具,其正常运转对于企业的生产效率和质量至关重要。
然而,设备缺陷可能会导致生产中断、安全事故等严重后果。
为此,制定设备缺陷管理制度,对设备进行全面、科学的管理,是企业保障生产安全、提高生产效益的必要措施。
二、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设备缺陷及时发现、报告、处理和防止再次发生,保证设备的良好状态,提高设备的可靠性和稳定性,确保企业的正常运转。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所有设备的缺陷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设备、办公设备等。
四、责任与义务1. 设备管理部门应确保设备缺陷管理工作的贯彻执行,并对设备缺陷管理工作负责。
2. 设备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设备,并及时报告设备缺陷。
3. 设备维修人员应及时对设备缺陷进行维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五、设备缺陷的分类与评估1. 设备缺陷可分为临时缺陷和长期缺陷。
临时缺陷是指能够在较短时间内修复的缺陷,长期缺陷是指需要较长时间才能完全修复的缺陷。
2. 设备缺陷应根据其对生产安全和生产效率的影响进行评估,分为重大缺陷和一般缺陷。
重大缺陷是指可能导致严重事故的缺陷,一般缺陷是指对生产安全和生产效率有一定影响的缺陷。
六、设备缺陷的发现与报告1. 设备操作人员在日常操作中应注意设备运行的异常情况,并如实记录设备缺陷。
2. 设备操作人员发现设备缺陷后应立即报告设备管理部门或维修人员,详细描述设备缺陷的性质、位置和影响。
3. 设备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设备操作人员。
七、设备缺陷的处理流程1. 设备管理部门接到设备缺陷报告后,应立即组织维修人员进行检修。
2. 维修人员根据设备缺陷的情况,制定相应的维修方案,并报备设备管理部门。
3. 维修人员在修复设备缺陷后,应进行设备的试运行和测试,确保设备完全恢复正常。
4. 设备管理部门应对修复后的设备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投入生产使用。
八、设备缺陷的预防1. 设备管理部门应制定设备维护计划,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避免设备缺陷的发生。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三篇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三篇为提高检修公司所辖设备的健康水平,提高设备缺陷消缺率、及时率和降低设备泄漏率,降低设备缺陷总量,确保机组安全、经济、稳定运行。
根据《大唐XXX发电公司缺陷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本部门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缺陷管理要求1、1、严格执行《大唐XXX发电公司缺陷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1、2、各班组设备主人每日应以“自查缺陷为主,运行通知为辅”的原则,对自己所负责的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3、对发电部所填的各类缺陷单,其消除时间应严格执行《大唐XXX发电公司缺陷管理制度》中的相关规定执行,因故不能按时消除须延长消缺时间或机组工况不允许消缺的,应及时向生产技术部和发电部当值值班人员说明情况,办理书面报告,并同时汇报给部门经理和负责缺陷管理的专工。
1、4、接到运行人员或部门电话缺陷通知后,班组应立即派人在规定时间内赶到现场,检查消缺。
1、5、要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严禁无票和搭票作业。
1、6、各班组每天应按规定(每天至少查看四次)及时登录MIS系统中的缺陷管理子功能系统,策划设备缺陷,并组织消除。
1、7、各班组必须于每月5日以前,将缺陷分析报告上报专业专工和公司消缺专工。
未及时上报或质量不高,在班组评级时按2分每次扣减,完成好的根据质量按1至2分加分,此项工作由部门缺陷管理专工负责。
1、8、各专业专工必须于每月8日以前,将缺陷分析报告公布在公司网页上。
1、9、部门负责缺陷管理的专工负责每月10日前公布上月的消缺情况。
1、10、各班组对缺陷归属有争议时,应及时上报部门经理裁决。
由于各班组之间推委、扯皮被公司考核时,由责任班组及个人负责;各班组缺陷归属牵涉到其他部门时必须及时上报部门,并联系通知运行班长更改,同时应通知外部门相关专业的负责人进行消缺;并在缺陷管理系统的检修备注栏中说明情况,同时报知生产技术部缺陷专工,否则由此发生的考核由责任班组负责。
二、奖励与考核2、1、由于消缺不及时造成公司考核的,所有考核全部由责任班组承担,班组评级视情况扣减0、1至0、5分每次;2、2、各班组缺陷每月被公司(含厂部和部门)考核达3次及以上的,连带考核班长50元,班组评级扣减1分。
缺陷设备管理制度15篇
缺陷设备管理制度15篇【第1篇】设备缺陷登记管理制度1 设备缺陷分类⑴紧急缺陷:指严重程度已使设备不能连续安全运行,随时可能导致事故发生。
此类缺陷必须尽快消除(安排临时或事故抢修)或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临时处理。
⑴重大缺陷:指缺陷比较重大,但设备仍可维持短期运行。
此类缺陷应在短期内消除,消除前应对该设备进行严密监视。
⑴一般缺陷:指缺陷范围较小,对近期安全经济运行影响不大,较容易解决,列入日常检修计划进行处理。
2 管理程序⑴凡运行人员发现的缺陷,及时设法消除,消除后,记录在设备缺陷记录本上。
⑴凡运行人员发现的,若无法消除时立即上报,同时记录在设备缺陷登记本上。
⑴在消除缺陷时如需进行生产调整,及时向车间、公司生产调度汇报。
⑴记录中应注明缺陷的设备名称、部位写清楚,并写明时间,班次和发现人。
⑴运行人员应定期巡检,了解设备状况,主动消除缺陷。
检查出的缺陷上,并将查出的缺陷记入《设备缺陷登记本》。
⑴缺陷消除后,应记录消除时间、检查验收人,在缺陷登记本上详细记录。
⑴设备缺陷处理原则:基本做到小缺陷不过班,大缺陷不过天。
⑴消除缺陷时,运行人员要主动与检修人员配合,创造条件,严禁扯皮。
⑴缺陷消除后,应由班长和有关运行人员进行检查和验收(包括卫生情况),认可后,班长在检修工作票上签字。
签字后如再发现有遗留问题,由运行人员负责。
⑴在运行中能够及时发现并处理而未能得到处理的设备缺陷造成了严重后果,或发现缺陷后没有及时汇报、记录,要追究责任,严肃考核。
【第2篇】10kv 变配电室设备缺陷管理制度全面掌握设备健康状况,及时发现设备缺陷,认真分析设备缺陷产生原因,积极摸索设备运行规律,是妥善安排设备检修、校验和测试工作的主要依据。
1 、设备缺陷是指:设备本体磨损老化、自然老化或由于安装不当、外力影响等使设备运行发生不安全状态。
2 、按照设备缺陷性质和危害程度分为以下三类:( l )危急缺陷:性质严重,情况危急,必须立即处理,否则会随时发生人身伤害和设备损坏及停电事故,( 2 )严重缺陷:性质严重,情况尚可,虽能继续运行,但短期内会发生事故,威胁安全运行。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范例(3篇)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范例一、目的为保证生产的安全稳定运行,做好因生产需要,不能及时停修带缺陷设备(在不会发生设备故障、事故的缺陷的前提下)的维护检查,避免设备缺陷扩大成故障、事故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特建立带缺陷运行设备档案。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淀粉一、二车间、机修车间三、管理内容及要求(1)在设备巡视时发现设备缺陷时由运行车间、机修车间两车间共同会诊,根据生产以及设备缺陷情况确定是否及时停修,因生产情况允许设备缺陷能够及时消缺或即使生产需要设备缺陷严重需要及时停修必须停机维修。
对于经过对设备缺陷会诊能够坚持运行不会造成设备故障、事故的发生的设备即为带病运行设备(利用停机时间进行维修)。
对带病运行设备要求运行车间、机修车间必须实施跟踪监护,制定出防止设备缺陷扩大的防范措施、设备缺陷的处理方案以及设备的消缺计划,同时调查设备缺陷发生的原因。
(2)运行车间、机修车间分别设立设备缺陷档案,存放在于一二车间值长室、机修车间办公室。
淀粉一二车间发现运行设备缺陷于每天7:20、16:20前提报到机修车间,并由提报责任人____机修车间技术员、运行车间技术员、值长、班组长对带缺陷设备进行会诊,根据会诊情况淀粉一二车间值长、机修车间技术员分别填写设备档案。
机修车间维修人员对每天的设备巡视情况报机修车间办公室,由机修车间负责对缺陷进行汇总报提报机修车间副主任由机修车间副主任每天9:00、16:00前反馈到淀粉一二车间,并由机修车间副主任或技术员____运行车间技术员、运行值长、运行车间班组长、机修车间分管班长对带缺陷设备进行会诊并填写运行设备档案。
(3)设备缺陷档案填写完整,必须填写缺陷设备名称、设备异常发生时间、导致设备异常的原因、避免设备扩大的防范措施、拟定缺陷处理的方案、设备缺陷的处理时间、消缺责任人、会诊人员(由机修车间技术员、运行车间技术员、值长、当班班组长组成)、缺陷处理后的验收情况。
(4)带缺陷运行设备消缺后由机修车间消缺责任人____机修车间技术员、运行车间技术员、当值值长、班组长进行验收并签字。
生产设备缺陷管理制度(3篇)
生产设备缺陷管理制度1.总则1.1为了加强设备缺陷管理,提高设备健康水平,保证设备的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特制定本制度;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风电场。
2.生产设备缺陷定义2.1生产设备缺陷是指风电场生产设备发生的对安全、经济、稳定运行有直接影响的各种异常情况。
2.2本制度所指设备包括:风力发电机组、110kV系统及设备、35kV系统及设备、10kV供电系统、380V供电系统、接入系统设备、消防报警系统、消防水系统、站内监视系统、变电站生产区域内建(构)筑物等。
3.设备缺陷的分类3.1一类缺陷:在发现缺陷后____小时内,可以消除的缺陷;3.2二类缺陷:在发现缺陷后____小时内,无法消除的缺陷。
4.设备缺陷的汇报与记录4.1风电场发现、消除设备缺陷后,应在《缺陷管理台帐》内登记;4.2登记为二类的缺陷,应经安全生产部同意;4.3二类缺陷的信息通过OA系统呈报总工程师及安全生产部。
5.设备缺陷的处理5.1风电场发生任何威胁人身、设备安全的缺陷应立即布置安全防护措施,并由安全生产部负责检查;5.2设备缺陷由风电场自行组织及时处理(特殊天气情况除外);5.3对于风电场无法自行处理且需要对外联系的缺陷应及时汇报安全生产部,安全生产部协助处理。
6缺陷转类风电场在消缺过程中发现无法自行组织处理时,可提出转类申请,经安全生产部审核后,由一类缺陷转为二类缺陷。
7.缺陷管理职责7.1安全生产部职责:7.1.1对风电场缺陷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考核;7.1.2协助对二类缺陷进行处理,负责安全措施、消缺方案的审查;7.1.3定期对缺陷发生情况进行分析,并根据分析结论改进管理流程,或列入检修、技改计划;7.2风电场职责7.2.1负责对设备进行巡回检查,发现缺陷,组织消缺工作;7.2.2对未能及时消除的缺陷制定并实施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7.2.3每月对缺陷进行统计分析,制定改进措施并组织实施。
8.缺陷管理的奖惩考核8.1风电场对及时发现运行设备缺陷、重大缺陷以及积极消缺的情况提出奖励申请,由安全生产部审核后,报分管领导批准;8.2安全生产部对发现缺陷不及时、消缺不及时等情况提出考核意见,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确保设备安全、高效的运行,建立高效的设备消缺运行机制,及时消除设备缺陷,以及探索设备故障发生规律,准确掌握设备运行的动态信息,为逐步走向设备的预知维修积累经验,特制定本制度。
2.设备缺陷管理实行以岗位运行人员、检修人员发现缺陷为主,技术人员为辅,设备主管定期巡检与各级管理人员抽查相结合的原则。
二、设备缺陷的定义1.设备缺陷:运行设备由于各种原因造成其零部件损伤或超过质量指标范围,引起设备性能下降,称为设备缺陷。
设备缺陷按其性质可分为一般缺陷和重大缺陷:2.一般缺陷是指:不影响产品质量、不危及安全生产,能及时消除,或设备、设施仍可正常运行而不需采取特殊监护措施的设备缺陷。
3.重大缺陷是指:影响产品质量、危及安全生产,但因生产需要而必须带病运行,有可能引发设备事故,必须采取特殊监护措施的设备缺陷。
三、缺陷发现及报告1.岗位运行人员应按《设备点检制度》的规定要求加强对设备的点巡检,及时发现缺陷。
2.发现设备缺陷后,岗位运行人员应及时汇报班长或调度,并按分类(电气、仪表、检修)及时登记在本车间《设备缺陷登记卡》上;发现重大设备缺陷时,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紧急停车或降负荷处理,并同时向班长、向调度汇报、并逐级上报。
3.有能力处理的一般缺陷,应自行组织车间检修人员处理。
已影响或将影响正常生产而没有能力及时处理的一般缺陷,经车间及分厂技术人员确认,按程序上报分厂。
4.日常生产期间,运行人员应每天至少巡检一次,并组织处理设备缺陷登记卡上记载的设备缺陷,对己消缺内容组织进行确认,并在登记卡上做好记录。
5.运行人员在已发现的各类设备缺陷消缺前要密切关注并落实,并检查相关的安全措施、事故预防措施是否到位。
6.在缺陷未消除前,应对设备加强监视,并作好事故预测及防止事故扩大的措施。
四、缺陷的处理验收1.接到设备消缺通知后,应及时到现场了解情况。
在检修工作票等规定手续齐全,组织人员力量,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后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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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围1.1.本标准规定了与所管辖设备相关人员的责任和要求、对设备缺陷的监督管理及设备缺陷的消除,检查与考核。
1.2.本标准适用于运行、检修的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
2.职责2.1.运行人员的责任和要求2.1.1.运行人员发现缺陷后,首先确认缺陷的部位、明确缺陷的性质、认清缺陷的严重程度,然后迅速报告班长,同时通知车间主任、专工或班长到场确认。
2.1.2.运行人员在通知检修人员的同时,应及时在缺陷记录中详细填写、描述缺陷情况。
2.1.3.检修人员到场后,运行人员有责任向检修人员解释缺陷发生情况并陪同检修人员一同到现场确认;如果情况允许,运行人员有责任通过重复操作、模拟演示等方式向检修人员介绍缺陷发生状况。
2.1.4.运行人员向检修人员通报缺陷时,应尽可能的描述缺陷现象,以便检修人员到场前做好工具、物资准备。
同时,运行人员有权利询问检修人员姓名并记录在帐。
2.1.5.运行人员在消缺中执行两票制度,积极配合检修人员做好系统隔离措施和安全措施。
对于检修人员反映的措施不完善、系统不能彻底隔离等问题,运行人员应马上复查、操作,直至达到检修条件要求,不得推诿、有意延时。
2.1.6.检修人员消缺后,运行人员在接到返回的工作票后,应在当值进行静态验收,确认缺陷消除后封工作票,进行相应的调试、试运、送电等工作,不得拖延。
当值不能验收的,应在日志中记录原因并向下一值交待清楚。
2.1.7.运行人员验收缺陷时按照文明生产工作标准进行核对,如达不到要求,可不验收缺陷,直至检修所有工作达到合格标准。
2.1.8.确认缺陷验收合格后,运行人员必须在当值作出验收意见,如发现缺陷消除不合格,并将不合格的原因告知检修。
2.1.9.运行人员在电话通知检修缺陷时,应首先通报姓名,使用文明用语,对态度恶劣者检修人员有权上报各级领导。
2.2.维护人员的责任和要求2.2.1.检修人员接到运行通知电话后,必须积极、礼貌通告本人姓名,必须现场确认,不得推脱、蛮横,否则运行人员有权上报各级领导。
2.2.2.检修处理缺陷执行工作票制度,缺陷处理后联系运行人员一起验收,验收内容包括文明卫生(保温是否齐全,是否工完料净场地清)、标示牌、手轮等。
2.2.3.计划停运的机组,各班组应事先做好消缺的准备工作(如缺陷统计、备品、备件、人员的安排、消缺方案等),停机后抓紧消缺,不得推诿、拖延,保证在期限内完成。
各单位消缺完毕后必须严格执行三级验收制度。
2.2.4.每一个检修人员都有接收缺陷的责任,接到运行通知后上报班长并及时消缺。
2.2.5.检修人员处理完缺陷并封工作票后,必须在当值联系运行人员验收、试运;运行人员验收合格后,检修在缺陷记录上填写“已处理”,并在当值联系运行人员验收。
如无当值运行人员交待,下一值人员有权拒绝验收缺陷。
2.2.6.对运行人员在缺陷记录的缺陷必须在当值提出反馈意见。
不能及时完成的缺陷填写“等配件”、“延时处理”、“停机处理”等意见报告车间,再由车间主任确认后在24小时内汇报到生产部。
2.3.生产部专工的责任与要求2.3.1.生产部各专业随时检查、监督检修、运行的消缺情况,对违反本标准的单位不定期进行考核。
2.3.2.每周生产部各专业核对运行缺陷处理情况并统计消缺率,按下列考核标准提出周缺陷考核表(见附表)。
3.管理原则与方法3.1.设备缺陷3.1.1.凡设备在运行或备用中发生威协设备安全、影响设备出力或经济运行、文明生产的异常现象称为设备缺陷。
3.1.2.发现设备缺陷应及时消除。
因系统原因不能及时消除且威协安全,影响运行的缺陷,分场应制定出相应的监督措施及事故予想并真正落到实处。
3.1.3.明显危及设备及人身安全的紧急缺陷,应按事故处理规定处置,绝不能冒险胡拼造成人身事故及重大设备损坏事故,客观允许时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3.1.4.在带电、带压、有着火或爆炸危险的场合处理缺陷,必须遵守安全工作规程及有关规程制度规定,做好安全技术措施。
3.1.5.设备缺陷经检修人员处理后,必须经运行人员验收合格方可确认缺陷消除。
3.1.6.设备检修和日常巡视检查,应结合设备专责分工进行,班组、分场、生产部、检修副主任负责设备缺陷的管理工作。
3.1.7.为便于缺陷统计和分级管理,设备缺陷可分为三类3.1.7.1.第一类称为重大缺陷,是指重大的历史性或带有频发性的缺陷,班组不能及时解决的,需分场、生产部、公司组织研究制定技术措施,报总工程师批准,列入大修或更改工程计划解决的项目,这类缺陷属技术复杂或设备材料长期不能解决的重大缺陷。
3.1.7.2.第二类称为一般缺陷,是指需要配合停机、停炉或系统停电等才能解决的,直接或间接威协安全运行和影响出力的缺陷,并可以临时申请调度停止设备运行或纳入检修计划解决。
3.1.7.3.第三类称为零星缺陷,包括生产类缺陷和非生产类缺陷3.1.7.4.生产类缺陷:指不需要停用主设备或降低出力就可以消除的设备缺陷;或消除时不影响机组出力或负荷曲线,可随时消除的缺陷;或者虽然在运行中无法消除,但不影响主设备正常运行及不影响机组的安全性、可靠性和经济性的缺陷。
3.1.7.5.非生产类缺陷:主要指主辅设备及其系统以外,对机组、设备的安全经济稳定运行不会构成直接影响的建、构筑物等非生产设施缺陷,包括建、构筑物等。
3.2.设备缺陷管理原则3.2.1.所有生产系统人员在缺陷管理中必须严格执行公司《设备缺陷管理制度》及公司《设备巡回检查制度》等其它涉及缺陷管理的制度。
3.2.2.设备缺陷坚持“随时发生随时消除”原则,必须尽快消除。
3.2.3.接到运行人员通知后,检修人员正常上班期间白天10分钟,节假日及夜间50分钟到现场,检修人员到场后积极组织消缺工作。
如检修人员到场延误,值长记录到达现场时间进行考核。
3.2.4.一类、二类缺陷由班长迅速报告值长,三类缺陷一般可不报告值长。
但当三类缺陷不能及时消除、无法控制以致危害设备安全经济运行,三类缺陷可能升级为二类缺陷时,要立即报告值长。
3.2.5.对于二类缺陷,值长应立即通知相关车间主任、专工或班长,并可根据严重程度、发展情况确定是立即通知还是可以延时通知生产部专业以上人员。
3.2.6.对于一、二类缺陷,值长应组织做好防止缺陷扩大的措施。
3.2.7.需要紧急处理的缺陷,值长有权利批准检修人员暂不办理工作票,安排做好隔离措施后立即消缺,由运行人员做好记录。
但如果消缺时间超过四个小时,检修人员应补办工作票。
3.2.8.对于一类缺陷,公司应指派副总以上领导作为消缺负责人,进行现场指挥、协调。
相关车间主任、专工应立即组织检修人员进行连续不间断消缺。
3.2.9.对于二类缺陷,相关车间主任、专工作为消缺负责人,进行现场指挥、协调,并制定消缺时间、方案,生产部专业人员协调配合,按计划及时进行缺陷处理。
3.2.10.对于三类缺陷,如果是夜间发生,运行人员可在确认缺陷不会扩大、对现场文明生产影响不严重、不影响机组运行参数和方式的情况下,在当天22:00之前或第二天早上8点上班后通知车间主任、专工或班长。
3.2.11.三类缺陷,本着随时发生随时消除的原则,由运行人员验收确认。
3.2.12.对需停机处理、24小时内处理不完、等备件等缺陷,车间应及时汇报到生产部确认,由生产部专工认可并签署意见,同时生产部专工应向主任及副总汇报,并会同值长组选择、安排合适的消缺时间。
3.2.13.影响机组安全经济运行的重大缺陷,暂处理不了,需坚持运行的,车间应向生产部专工汇报,生产部专工向生产副总经理请示,争得领导同意后,汇报生产部主任,并落实防止缺陷扩大的安全技术措施,制订消缺计划。
3.2.14.对于暂时不能确认归属单位、协商解决不了的缺陷上报生产部,由生产部专工负责协调解决,通知车间主任安排处理,直至问题解决。
3.2.15.检修、运行人员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原则上不奖励,重要缺陷可填写“嘉奖报告”申请奖励。
3.2.16.消缺率重点考核三类缺陷,对于能够及时消除而未能消除的缺陷,可适当加大考核力度。
3.2.17.非生产类缺陷原则上不记入缺陷记录,需外协配合处理时,车间填写《生产临时用工单》经审批,递交到生产部,由生产部专工存档并复印、下发相关部门处理。
同时,运行人员应在班长日志中做好记录。
3.2.18.机组停备期间消除并需启机后确认是否合格的缺陷,可先由运行人员验收,若启机后确认不合格,再由运行人员记录遗留缺陷。
3.2.19.由于某一单位设备缺陷而影响到其它单位设备运行、文明卫生、工作环境等问题,由设备缺陷单位负责处理造成的后果和文明卫生,直到恢复之前正常状况。
4.检查与考核4.1.对于本专业缺陷,不积极查找原因,消缺不主动、不积极、不及时,按缺陷严重程度考核相关车间100-300元,可由值长和生产部专工考核;对于积极查找设备缺陷的检修、运行部门,可视缺陷严重程度奖励100-500元。
4.2.检修人员处理缺陷每迟到一次考核20元,超过一小时不到考核50元,到现场不积极主动处理缺陷(指能处理的缺陷),每延长一小时考核50元。
由值长以通知单形式下发,生产部执行考核程序。
4.3.管理人员到现场巡视检查,应发现的设备缺陷而运行人员没有发现,每项考核运行20元,重要缺陷(或造成后果的、缺陷扩大的)考核50-100元。
生产部主任及以上人员发现缺陷,运行缺陷记录没有记录的加倍考核车间主任。
4.4.检修人员未按时消缺或消缺不合格,运行人员验收,每项考核运行与检修人员各50元。
消缺后设备文明生产和场地清洁卫生不合格,未及时整改的,考核检修负责人20-100元。
4.5.检修后的设备应保证质量,如修后七日内出现重复性检修,视情况每次考核100-200元。
若经过调查确属设备质量问题而非检修质量问题的,免予处罚。
4.6.由于运行人员调整不当,引起的跑、冒、滴、漏、设备偏离正常运行参数,每次考核50-200元。
4.7.由于运行人员操作不当或检修、运行缺陷发现不及时或没做好防止缺陷扩大的安全措施,造成设备损坏的,考核100-500元。
4.8.检修人员提出工作票后,运行人员应积极做好安全技术措施,由于措施不及时而影响工期,按每小时50元考核运行。
4.9.涉及两个专业及以上的缺陷,车间之间应积极配合,协商解决。
不沟通、不配合、推诿扯皮者,每次考核50元。
情节严重影响生产的加重考核100-500元。
不服从生产部专业处理意见或不服从工作安排的车间,考核200元。
生产部有权利最终裁定缺陷的责任单位,并利用考核责任单位的资金奖励积极消缺的单位。
4.10.生产部专工对缺陷消除情况监督不力、不及时考核车间的,考核个人100-200元。
4.11.重大设备缺陷处理没有技术方案的考核车间消缺工作的管理人员和生产部相关专业专工各50-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