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著作权的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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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著作财产权
1.复制权
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 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2.发行权
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 制件的权利
3.出租权
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 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 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1.发表权 (1)概念
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2)特点
A.发表权只能行使一次 B.发表权通常不能转移 C.著作财产权转移,其发表权也一并转移 D.发表权有时会受到第三人的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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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署名权
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3.修改权
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4.保护作品完整权
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东欧国家的法律往往将著作权关系和劳动关 系交叉来考虑,单位在一定条件下享有职务作品 的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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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著作权法对职务作品的著 作权的归属分别规定了三种情况:
(1)通常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属于事实作者, 即自然人作者
(2)作者享有署名权,其他权利归单位
(3)法人或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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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6: 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 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 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 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 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 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 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 、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

著作权的归属

著作权的归属

• 改编,是指在原有作品的基础上,通过改变作品 的表现形式或用途,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 eg.将小说改编成电影
• 翻译,是指将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 字。eg.将英文翻译成汉文 • 注释,是指对文字作品中的字、词、句进行解释。 注释仅适用于文字作品
• 整理,是指对内容零散、层次不清的已有文字作 品或者材料进行条理化、系统化的加工。eg.古籍 的校点、补遗等。
• 3、两原告从未利用被告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涉案影片的分镜头台本, 原、被告双方就角色造型美术作品的著作权也无任何约定。被告所谓 的组织影片主创人员深入生活与“葫芦娃”角色造型美术作品的创作 无关。涉案影片的酬金和获奖奖励分配已收到,但其性质是劳务费, 与涉案美术作品的著作权无关。虽然“葫芦娃”角色造型美术作品的 最终定稿系被告决定,但其创作却是两原告主动而为,应属于职务作 品,而非法人作品。4、虽然“葫芦娃”角色造型美术作品诞生于著 作权法施行之日前,但由于本案涉及的作品仍在保护期内,故著作权 法可回溯适用本案争议。在美术电影中,人物角色表演的载体是由人 创作的美术作品所虚拟的形象造型,其角色造型美术作品先于电影而 存在,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可以独立于影片而由作者即两原告享有 著作权,而且映射在影片中的“葫芦娃”形象的著作权也应归两原告 所有,遂诉至本院,请求法院判令:1、确认《葫芦兄弟》及其续集 《葫芦小金刚》系列剪纸动画电影中“葫芦娃”(即葫芦兄弟和金刚 葫芦娃)角色形象造型原创美术作品的著作权归原告胡进庆、吴云初 所有;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五、电影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 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 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 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 • 电影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 作者有权利单独行使其著作权。

第四章著作权的主体

第四章著作权的主体
• A.《黑客》不应当属于我国禁止出版或传播的作品
• B.甲对丁翻译《黑客》并在我国境内网站传播的行为予 以追认
• C.乙和丙国均加入了《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
• D.乙或丙国加入了《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
• 三、著作权归属
• 第11条第1款 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 规定的除外。
第二节 作者
• C.戊提供了生活素材,应为作者
• D.丁有权不经甲、乙、丙的同意发表该小说
三、视为作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第11条第3款,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 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视为作者。
• (一)涵义 • (二)要件 • (三)国外立法
• 14.小刘从小就显示出很高的文学天赋,九岁时写了 小说《隐形翅膀》,并将该小说的网络传播权转让给 某网站。小刘的父母反对该转让行为。下列哪一说法 是正确的?
• A.小刘父母享有该小说的著作权,因为小刘是无民事 行为能力人
• B.小刘及其父母均不享有著作权,因为该小说未发表
• C.小刘对该小说享有著作权,但网络传播权转让合同 无效
• 61.我国《著作权法》不适用于下列哪些 选项?
• A.法院判决书
• B.《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的官方 中文译文
• C.《伯尔尼公约》成员国国民的未发表且 未经我国有关部门审批的境外影视作品
• D.奥运会开幕式火炬点燃仪式的创意
• 15.甲无国籍,经常居住地为乙国,甲创作的小说《黑 客》在丙国首次出版。我国公民丁在丙国购买了该小说 ,未经甲同意将其翻译并在我国境内某网站传播。《黑 客》要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应当具备下列哪一条件?
第四章 著作权的主体

崔国斌著作权法原理与案例读书笔记

崔国斌著作权法原理与案例读书笔记

崔国斌著作权法原理与案例读书笔记《著作权法原理与案例》一书主要介绍了著作权法的基本原理和相关案例,并探讨了著作权保护在数字时代的新问题。

以下是读书笔记:第一章:著作权法概论1. 著作权是一种法定权利,权利人可以享有对其作品的复制、发行、公开展示等权利。

2. 著作权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创作独立性原则、同步性原则、限制性原则和公平使用原则等。

3. 著作权法适用于各种表现形式的作品,包括文学、艺术、科技等领域的作品。

第二章:著作权权利及其归属1. 著作权包括财产权和非财产权两个方面,其中财产权可以转让和许可,非财产权不可转让和许可。

2. 著作权的归属原则包括创作原则、国籍原则、注册原则和同族原则等。

3. 对于由多人合作完成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需要满足作品贡献原则,即按照各自作品贡献确定著作权归属。

第三章:著作权保护的内容和范围1. 著作权保护的内容包括原创性要求、实体要件、表现形式和实体内容等。

2. 著作权保护的范围包括表现形式和实体内容两个方面。

3. 著作权保护的期限为著作权人终生及其逝世后的50年。

第四章:著作权许可和转让1. 著作权的许可和转让需要满足许可或转让范围的限定、形式要求、义务附加和终止等要求。

2. 著作权许可和转让可以通过合同、许可证和认证等方式实现。

3. 著作权许可和转让的分析需要考虑权利人、受让人、转让范围、转让方式等多个因素。

第五章:著作权保护的国际化1. 著作权保护的国际化需要考虑版权互惠关系、特殊规定、国际公约的适用和关联的国际规则等因素。

2. 著作权保护的国际化的实践中需要考虑不同国家的法律体系、文化背景、和经济发展等差异。

3. 著作权保护的国际化已成为全球化时代的必然趋势,需要通过国际合作和规则制定等方式建立全球著作权保护体系。

第六章:数字时代的著作权保护1. 数字时代的著作权保护需要考虑互联网、数字化和智能化等新技术和新形态的影响和挑战。

2. 数字时代的著作权保护需要通过技术保护手段、法律保护手段和自律机制等多种手段实现。

知识产权法著作权法练习题及答案

知识产权法著作权法练习题及答案

知识产权法导论和著作权法第一章知识产权法导论一、单项选择题1、在知识产权中,既包括人身权利,又包括财产权利的是:( C )A、商业秘密权B、商标权C、著作权D、地理标记权2、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公约中,《伯尔尼公约》保护的对象是什么?( B )A、注册商标B、文学艺术作品C、录音制品D、集成电路的布图设计3、知识产权( C )A、是一种财产权B、是一种人身权,具有永续性的特点C、以无体物为标的,兼具人身权与财产权的性质D、在一国取得,即受世界各国的共同保护4、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公约中,专门保护作者对其文学艺术作品所享有的著作权的国际公约是( D )A、世贸组织的知识产权协议B、专利合作条约C、巴黎公约D、伯尔尼公约二、多项选择题1、知识产权(ABCD )A、以智力成果为保护对象B、是一种财产权C、有地域性D、受时间限制2、以下各项中属于《巴黎公约》保护范围的有(ACD)A、原产地名称B、集成电路布图设计C、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D、商标、服务标记、厂商名称第二章著作权的对象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选项中,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是( A )A、电视节目预告表B、WPS2000计算机文字处理软件C、某单位创作的北京市地图D、某艺术家创作的雕塑2、下列选项中,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是( B )A、王某拍摄的淫秽录像带B、歌唱家即兴创作并表演的歌曲C、《中…国合同法》的官方英文版译文D、通用表格3、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是指( C )A、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的以某种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B、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新颖性的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C、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D、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的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4、下列属于著作权法保护客体的是( D )A、《红楼梦》B、《三国演义》C、《西游记》D、莫言的小说《红高粱》5、自然人所有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为:(C)A.25年B.50年C、作者终生及死后50年D、40年6、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规定,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要符合何种情况才能得到保护?( C )A、作品发表B、作品创作完成即可C、作品创作完成并固定在某种有形物体上D、在作品上加注版权标记7、根据著作权法规定,中国公民的著作权在下列何种情况下产生?( B )A、随作品的发表而自动产生B、随作品的创作完成而自动产生C、在作品以一定物质形态固定后自动产生D、在作品上加注版权标记后自动产生8、在下列选项中,不属于著作权客体的有:( A )A、政府公告B、计算机软件C、小说D、公共讲堂的演说9、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下列作品中,不属于著作权客体的作品是( C )A、文字作品B、工程设计C、历法、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D、计算机软件0、某电视台摄制电视剧《天龙八部》编剧唐某根据金庸撰写的《天龙八部》创作了剧本,演员黄某在剧中扮演乔峰,该电视剧的著作权归谁享有( B )A、唐某B、电视台C、黄某D、金庸二、多项选择题1、著作权法中的作品应具备下列( ACD )要素。

第四章版权法概述

第四章版权法概述

第四章版权法概述第一节版权基本知识一、版权(著作权):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依法享有的民事权利(一)版权的经济权利:复制权,出版权,发行权,演绎权(翻译权、改变权、注释权、汇编权、制片权),传播权(播放权、表演权、展览权、出租权、信息网络传播权),追续权(转售的版税权),质押权(二)版权的精神权利:发表权(是否及如何公之于众),署名权(真名、笔名及是否署名),修改权,保持作品完整权(禁止歪曲、篡改、贬毁作品),收回权(收回并禁止他人发行自己申明收回的作品)二、版权的邻接权(作品传播者权):表演者权,表演者权,录制者权,广播组织权三、版权与版权邻接权的关系四、版权法五、版权与工业产权的比较第二节版权保护的客体一、版权保护的对象:主体及客体(一)作品(二)作品的分类:职务作品,非职务作品,委托作品,合作作品,单位作品,汇编作品,演绎作品,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二、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一)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作品,戏剧作品,曲艺作品,舞蹈作品,杂技艺术作品,美术作品,建筑作品(有审美意义),摄影作品,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图形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模型作品(二)我国著作权不保护的客体: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国家机关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时事新闻;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公约及WTO 以外国家作者的作品首次出版国不是公约成员国,与中国没有版权保护协定,如伊朗(三)我国著作权法中邻接权保护的客体:出版者权(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表演者权(表演者的表演行为),录制者权(录音录像作品,广播电视组织权(广播、电视节目)第三节版权的权利归属一、版权的归属(一)版权原始归属的基本原则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组织是作者,著作权归作者。

(二)单位作品(三)职务作品(四)委托作品(五)合作作品(六)汇编作品(七)演绎作品(八)影视作品(九)作者不明:除署名外,原件持有人行使其他著作权“著作权限制”:将中国已发表个汉文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文字,将已发表的作品改为盲文,可以不经同意,不付报酬二、版权的继受归属(一)公民死亡后(二)单位变更、终止后(三)作品原件所有权转移后(四)作者不明作品的继受第四节版权保护期一、版权保护期的起算二、版权的保护期三、邻接权的保护期对外国录音录像制品按版权保护,不是按邻接权保护,保护水平比国内高(出版物版式设计保护期10年)第五节版权的内容和限制一、我国著作权法所保护的著作权二、邻接权的保护三、著作权法规定的权利限制(一)权利限制的原则(二)合理使用(三)法定许可:编写出版教科书,报刊转载,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作品(四)版权对邻接权限制第六节版权和邻接权保护的条件一、版权和邻接权保护的条件依法自动产生保护二、版权和邻接权的侵权出版者、制作者对合法授权承担举证责任盗版问题三、版权和邻接权的侵权责任版权侵权的刑事责任,更多采用非法经营罪司法解释不断降低犯罪标准,提高打击力度(2004、2007年的解释)四、版权和邻接权纠纷的解决方式案例:电视纪录片《诗人徐志摩》著作权纠纷案徐志摩,是位才华横溢,有如天马行空的诗人,其活动于文坛不过十年,但留下了无数令人惊叹的永难磨灭的瑰丽果实。

著作权与专利管理制度

著作权与专利管理制度

著作权与专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企业内部的著作权与专利管理工作,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鼓舞创新,促进知识产权的合理运用与保护。

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订立,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等。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的全部员工,包含全职员工、兼职员工以及实习生等。

第三条定义1.著作权:指法律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所给予作者的权利。

包含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乐、电影、软件等各类作品。

2.专利:指法律对发明者在技术领域取得的新型技术解决方案所给予的权利。

3.专利权:指专利法规定的发明者对其发明所享有的独占权利。

第二章著作权管理第四条著作权的归属1.公司聘请的员工在其工作期间创作的著作权归属公司全部,相关利益也归公司享有。

2.公司鼓舞员工进行创新性的工作和学术研究,并对此类著作予以适当的嘉奖和荣誉。

3.员工在个人时间创作的著作权归属于个人,但受到以下情况的限制:–与公司业务有关并对公司利益产生重点影响的著作,公司有权共享相关利益;–员工在个人时间创作的著作需要使用公司资源、技术或知识产权的,公司有权共享相关利益。

第五条著作权保护1.公司将乐观采取技术、管理和法律手段,保护企业著作权的合法权益。

2.公司会定期对其拥有的著作权进行整理和登记,确保著作权的有效性和权益的得到保护。

3.公司对盗用、侵害其著作权的行为将采取合法合规的措施予以打击和维权。

第六条著作权使用与转让1.公司在使用员工创作的著作时,应事先与员工协商并签订相关协议。

2.公司有权为了推广、运营、研发等目的使用员工创作的著作,但应保证员工的合法权益。

3.员工个人在未经公司许可的情况下,不得私自转让、许可或公开其创作的著作。

第三章专利管理第七条专利申请1.公司鼓舞员工进行创新性的工作和技术研究,并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支持和鼓舞。

2.员工如有发现可以申请专利的新型技术解决方案,应向公司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10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10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10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2010.02.26•【文号】主席令第26号•【施行日期】2010.04.01•【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著作权综合规定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1990年9月7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0年2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著作权第一节著作权人及其权利第二节著作权归属第三节权利的保护期第四节权利的限制第三章著作权许可使用和转让合同第四章出版、表演、录音录像、播放第一节图书、报刊的出版第二节表演第三节录音录像第四节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第五章法律责任和执法措施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外作品著作权的保护】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

第三条【作品及其分类】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四)美术、建筑作品;(五)摄影作品;(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第二编 著作权法律制度

第二编 著作权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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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修改权,即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者改变指令 、语句顺序的权利 4、复制权,即对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5、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的 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6、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软件的权利,但 是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7、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 供软件,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 软件的权利 8、翻译权,即将原软件从一种自然语言文字转换成另 一种自然语言文字的权利 9、应当由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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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美术作品的著作权与所有权区分
的,自己没有欺世盗名,不发生侵犯著作权问题。双 方相持不下,张的子女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问:杨乙的行为是否侵犯张及其子女的著作权, 为什么? 分析:杨乙的行为侵犯了张及其子女的著作权。 理由如下: (1)依据我国《著作权法》第18条的规定:美 术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 因此,张田将画赠与杨乙,只是将作品原件所有权转 移给杨乙, 扬只享有对作品原件的展览权,著作权中
对象,作曲家石甲对该歌曲拥有著作权,但是‚娃娃
乐‛作为一个汉字组合的词组,离开了原作品的语言 环境,离开了歌词的有机整体,并且脱离了赖以表现 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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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汉字组合的词组能否成为著作权客体?
情氛围的东曲旋律,充其量只是一个词汇,不能构成 我国《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法律不赋予任何人对 单纯一个词汇的使用享有普遍地支配和垄断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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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著作权与专利权 1、著作权并不保护作品的思想,而只保护作品的 表达方式。专利权所保护的是作者创造的思想内容。 2、著作权并不要求保护的作品是首创的,而只要 求它是独创的。任何作品只要是独立创作的,不论其是 否与已发表的作品相似,均可获得独立的著作权。对于 同一内容的发明,专利权只授予先申请人,这是‚首创 性‛与‚独创性‛的区别。

著作权制度

著作权制度

著作权制度一、著作权的保护范围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包括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以及相关的衍生产品,如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电影、电子出版物等。

这些作品必须是以一定形式表现出来的智力成果,且必须具有独创性。

此外,著作权法还保护作者在创作过程中产生的其他相关权利,如信息网络传播权、改编权等。

二、著作权的归属著作权的归属是指作品的使用权、复制权、表演权、出租权等权利的所有人。

一般来说,著作权归属于作品的作者。

但有些情况下,例如在雇佣合同或合作合同中,著作权可能归属于雇主或合作方。

此外,对于法人作品和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也有特殊的规定。

三、著作权的期限著作权的期限是指著作权的有效期限。

根据著作权法规定,不同类型的作品具有不同的著作权期限。

例如,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性的权利是永久保护的。

而复制权、发行权、表演权等权利的有效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后50年。

对于合作作品,著作权的有效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后50年,但不得超过该合作作品最后一位作者死后第50年12月31日。

四、著作权的保护方式著作权的保护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协商:当著作权受到侵犯时,作者可以通过与侵权方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

2.调解:当协商无果时,可以向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者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诉讼:如果调解仍无法解决问题,作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法律救济。

五、著作权的权利内容著作权包括以下权利内容:1.复制权:作者有权复制其作品,包括印刷、复印、翻拍等。

2.发行权:作者有权决定是否允许他人发行其作品以及发行条件。

3.表演权:作者有权决定是否允许他人公开表演其作品以及表演方式。

4.信息网络传播权:作者有权决定是否允许他人通过信息网络传播其作品以及传播方式。

5.改编权:作者有权改编其作品,包括翻译、改编、注释等。

6.其他相关权利:如出租权、展览权等。

六、著作权的法律责任著作权法规定了侵犯著作权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01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01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01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2001.10.27•【文号】主席令第58号•【施行日期】2001.10.27•【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著作权综合规定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1990年9月7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著作权第一节著作权人及其权利第二节著作权归属第三节权利的保护期第四节权利的限制第三章著作权许可使用和转让合同第四章出版、表演、录音录像、播放第一节图书、报刊的出版第二节表演第三节录音录像第四节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第五章法律责任和执法措施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著作权范围】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

第三条【作品】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四)美术、建筑作品;(五)摄影作品;(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版权授权的授权范围和版权归属

版权授权的授权范围和版权归属

版权授权的授权范围和版权归属在当今信息爆炸的时代,版权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各种作品被创作者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所创作和发布,版权的保护变得愈发重要。

而版权授权作为一种常见的权利转让形式,授权范围的明确以及版权归属的规定成为了必要的步骤。

本文将对版权授权的授权范围和版权归属问题进行论述,以期增进对版权相关问题的理解。

一、版权授权的授权范围版权授权是指著作权人将其拥有的作品相关的权利授权给他人的行为。

在进行版权授权时,应明确授权的范围,确保著作权人的权益得到充分的保护。

根据不同的需要和情况,版权授权的授权范围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复制权的授权:复制权是指以任何方式制作本作品的一部或全部的复制品的权利。

在版权授权中,可以明确授权他人对作品进行复制,或限制复制的方式和数量。

2.发行权的授权:发行权是指通过出售、出租、出版、发放等方式,将作品向公众提供的权利。

在版权授权中,可以明确授权他人对作品进行发行,或限制发行的地域范围和形式。

3.展览权的授权:展览权是指以展览、表演、放映等方式,使作品可以为公众所感知的权利。

在版权授权中,可以明确授权他人对作品进行展览或演出,或限制展览或演出的方式和地点。

4.改编权的授权:改编权是指对原创作品进行二次创作,创作新的衍生作品的权利。

在版权授权中,可以明确授权他人对作品进行改编,或限制改编的范围和形式。

5.传播权的授权:传播权是指以有线或无线的方式,通过网络、媒体等向公众传达作品的权利。

在版权授权中,可以明确授权他人对作品进行传播,或限制传播的方式和渠道。

需要注意的是,版权授权的授权范围可以根据双方当事人的意愿进行协商和约定。

在签订版权授权合同时,应详细列明授权的范围,确保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二、版权归属问题版权归属是指对作品著作权的所有权归属问题。

根据不同的情况和国家法律的规定,版权的归属可能有以下几种情况:1.作者拥有著作权: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作品的著作权属于作品的作者。

教案所有权及著作权的法律归属

教案所有权及著作权的法律归属

教案所有权及著作权的法律归属教案是教育教学活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教师的教学工作起着重要的指导和支持作用。

随着教育信息化的快速发展,教案的编写和使用也日益重要。

然而,教案作为一种文本作品,其所有权和著作权的归属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在现行法律体系下,教案所有权及著作权的归属有一定的规定和保护。

教案所有权的归属主要与教案的编写环境和创作目的有关。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教案的编写通常可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公立学校教师在课堂教学中编写的教案,另一种是私立培训机构教师为商业目的编写的教案。

对于公立学校教师而言,他们所编写的教案一般属于公共事务范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公共事务的作品的著作权属于国家。

因此,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公立学校教师编写的教案的所有权归属于学校,而非个人。

这意味着教师所编写的教案,归学校所有,教师只享有署名权。

同时,教师在课堂教学时使用教案,可以享受著作权法中教育宗旨合理使用的限制规定。

而对于私立培训机构的教师而言,他们编写的教案往往为商业目的而制作,其性质和使用方式与公立学校教师的教案有所不同。

在这种情况下,教师编写的教案作为一种劳动成果,其著作权属于教师本人。

私立培训机构作为教案使用者,可以与教师签订相关协议,明确双方关于教案的使用和拥有权益。

在合法合规的协议下,教案著作权归属于教师,但机构可以享有教案的使用权,以支持教学工作的开展。

需要注意的是,教案的版权保护不仅仅涉及到著作权法,还涉及到学校或培训机构内部的制度规定。

教育机构往往会针对教案的使用、保密和共享等方面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包括教案的提交与发布、公开还是私密使用等。

此外,教案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可能会包含他人的作品或引用他人的观点。

在这种情况下,要遵守著作权法中的相关规定,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进行合理的引用并标明出处。

总而言之,教案作为一种教学辅助工具,其所有权和著作权的归属问题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有所区分。

知识产权法全文wor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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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1990年9月7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著作权第一节著作权人及其权利第二节著作权归属第三节权利的保护期第四节权利的限制第三章著作权许可使用和转让合同第四章出版、表演、录音录像、播放第一节图书、报刊的出版第二节表演第三节录音录像第四节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第五章法律责任和执法措施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

第三条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四)美术、建筑作品;(五)摄影作品;(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第四条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

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

第五条本法不适用于:(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二)时事新闻;(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第4章 著作权客体 《知识产权法》PPT课件

第4章  著作权客体  《知识产权法》PPT课件

戏 曲 作 品
口 述 作 品
文 字 作 品
品 分 为

和 科 学 领 域 内 的
条 将 文 学 、 艺
这 一 趋 势
该 法
体 范 围 不 断 扩 大
》国 正现 视行 了《 著著 作作 权权
4.1.4不适用著作权法的对象
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 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 件及官方正式译文
4.3.5软件的登记管理
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7条的规定, 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 理部门认定的软件登记机构办理登记
软件登记机构发放的登记证明文件是登记 事项的初步证明
4.3.6侵犯行为及法律责任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23条规定下列行为属 于侵权行为
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发表或者登记其软件的 将他人软件作为自己的软件发表或者登记的 未经合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开发的软件作为自己
1982年,又正式通过了《保护民间文学表现形式,防止不 正当利用及其他行为的国内法示范条例》。迄今为止,采 用著作权法保护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主要是发展中国家, 如突尼斯、玻利维亚、智利、摩洛哥、阿尔及利尼亚等国 家。值得注意的是,1989年生效的英国著作权法按《伯尔 尼公约》规定的标准与范围,在第169条中对民间文学艺 术作品给予了保护
作品是一种以语言、文字、符号、数字、色彩、 音符、线条等要素,按照一定的规则、顺序和结 构编排组合而成的、表达作者某种思想、情感、 立场、观点、方法、见解等内容的形式
作品由两个部分构成:一是思想内容,另一个是 表现形式
4.1.2作品的条件
著作权意义上的作品应当符合两个条件:一个是形式条件, 另一个是实质条件
所谓文档,是指用来描述程序的内容、组成、设 计、功能规格、开发情况、测试结果及使用方法 的文字资料和图表等,如程序设计说明书、流程 图、用户手册等

著作权的归属原则是什么?

著作权的归属原则是什么?

著作权的归属原则是什么?著作权属于,著作权法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创作作品的公民是。

符合著作权法第十一条第3款规定情形,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

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

合作作品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共同享有。

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

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汇编作品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委托作品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

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视听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

职务作品一般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

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特殊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著作权由单位完整地享有。

计算机软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指依法享有软件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版权局•【公布日期】1991.05.30•【文号】国家版权局令第1号•【施行日期】1991.06.01•【效力等级】行政法规•【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著作权综合规定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发布日期:2002年8月2日实施日期:2002年9月15日)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1991年5月30日国家版权局发布)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下简称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制定本实施条例。

第二条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

ⅰ第三条著作权法所称创作,指直接产生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智力活动。

为他人创作进行组织工作,提供咨询意见、物质条件,或者进行其他辅助活动,均不视为创作。

第四条著作权法和本实施条例中下列作品的含义是:(一)文学作品,指小说、诗词、散文、论文等以文字形式表现的作品:(二)口述作品,指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头语言创作、未以任何物质载体固定的作品;(三)音乐作品,指交响乐、歌曲等能够演唱或者演奏的带词或者不带词的作品;(四)戏剧作品,指话剧、歌剧、地方戏曲等供舞台演出的作品;(五)曲艺作品,指相声、快书、大鼓、评书等以说唱为主要形式表演的作品;(六)舞蹈作品,指通过连续的动作、姿势、表情表现的作品;(七)美术作品,指绘画、书法、雕塑、建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八)摄影作品,指借助器械,在感光材料上记录客观物体形象的艺术作品;(九)电影、电视、录像作品,指摄制在一定物质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且供助适当装置放映、播放的作品;(十)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指为施工和生产绘制的图样及对图样的文字说明;(十一)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指地图、线路图、解剖图等反映地理现象、说明事物原理或者结构的图形或者模型。

著作权归属认定的一般规则

著作权归属认定的一般规则

著作权归属认定的一般规则□文│李自柱著作权归属的审查判断是审理侵害著作权案件必不可少的一环,而且也容易引起争议。

这既涉及到对著作权权利归属规则的理解,也涉及对证据的审查判断。

在互联网环境下,还会有一些新情况引发的新问题。

本文在我国现行法律的基础上,对著作权归属认定的一般规则[1]进行梳理,并结合审判实务从法理上予以分析。

一、署名推定规则著作权归属认定最为基本的规则就是署名推定规则。

在侵害著作权纠纷案件中,几乎每个案件都离不开对该规则的适用,但大家仍然对其有一些模糊认识,有必要从理论上予以解释。

1.署名推定规则的含义及其法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下简称《著作权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款规定:“如无相反证据,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将该两款结合起来,即可得出结论:一般情况下,在无相反证据时,著作权归属于在作品上署名的作者。

当然,在有相反证据的情况下,作品上的署名即可被推翻,不能依据该署名确定权利归属。

这种根据署名认定著作权归属的方法其实是一种法律推定,而非必然如此。

著作权基于创作行为自动产生,“作者是作品的直接生产者,是作品之母”,[2]因此一般情况下,著作权原始地归属于作者,才符合公平正义观念。

“这是有著作权保护制度以来首要的和基本的原则。

”[3]鉴于创作行为一般都是个人行为,大多不具有外观性,社会公众较难观察到创作行为本身,因此只能以某种形式表征这种创作行为,这种形式就是作者署名,即在作品上署名何人是作者,就表示其实施了创作行为,那么著作权就归属于他。

作者身份的署名也可以说是一种创作行为的公示方法。

可能有人会问,如果A 在B 创作的一篇文章上署了A 的姓名发表,那么在尚未证明该作品是B 创作的情况下,根据该署名推定规则,就应当认定A 享有著作权,这不是明显和事实不符吗?应该说,的确不能排除这种情况。

但是,即使如此也不能否定署名推定规则。

著作权归属合同模板

著作权归属合同模板

著作权归属合同模板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合同目的。

本合同旨在明确著作权人(以下简称“甲方”)与其授权方(以下简称“乙方”)之间的著作权归属关系。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合同适用于甲方将乙方创作的作品(以下简称“作品”)予以授权使用的安排。

第三条著作权归属。

作品的著作权归属于甲方。

第二章作品授权。

第四条授权范围。

1. 甲方授权乙方在约定的地域和期限内,以约定的方式使用作品。

2.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作品转授权给第三方。

第五条授权方式。

1. 甲方授予乙方的授权,可以采取独占授权、非独占授权或许可授权的形式。

2. 授权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并载明于本合同中。

第六条授权期限。

1. 乙方使用作品的授权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并载明于本合同中。

2. 授权期限届满后,甲方有权收回授权,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作品。

第三章乙方义务。

第七条创作义务。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创作出符合甲方要求的作品。

第八条作品保密义务。

乙方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作品或相关信息。

第九条不得损害甲方利益。

乙方在使用作品时,不得损害甲方的名誉或利益。

第十条侵权责任。

如果乙方在使用作品时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权或其他权利,乙方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第四章甲方义务。

第十一条支付报酬。

甲方应按照约定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创作报酬。

第十二条配合创作。

甲方应为乙方创作作品提供必要的资料、设备和条件。

第十三条维权义务。

如果乙方在使用作品时遭受侵权,甲方应协助乙方维护其合法权益。

第五章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2. 违约责任的具体承担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六章争议解决。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

1. 本合同项下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

2. 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关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章其他。

第十六条适用法律。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第十七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条合同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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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 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 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 。 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 作权。 作权。
四、汇编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汇编作品是指在若干作品、 汇编作品是指在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断或 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的基础 上汇编而成的作品。 上汇编而成的作品。 汇编作品因其对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 了独创性,而受著作权法保护。 了独创性,而受著作权法保护。 汇编作品通常包括百科全书、辞曲、文集、 汇编作品通常包括百科全书、辞曲、文集、 期刊、年鉴、 期刊、年鉴、数学手册等 。
五、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 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的归属 电影类作品需在制片者的组织下, 电影类作品需在制片者的组织下,通过导 演员、剧务、摄影师、同步录音师、 演、演员、剧务、摄影师、同步录音师、 作曲家等多人的共同努力才能完成。 作曲家等多人的共同努力才能完成。 电影类作品的创作者多,涉及不同的专业, 电影类作品的创作者多,涉及不同的专业, 难以按照普通合作作品规则著作权行使。 难以按照普通合作作品规则著作权行使。
对著作权的限制分为: 对著作权的限制分为: 1、时间上的限制 ——保护期限 保护期限 空间上的限制——适用的地域范围 2、空间上的限制 适用的地域范围 3、合理使用 4、法定许可
一、合理使用 合理使用必须具备以下几个要件: 合理使用必须具备以下几个要件: 使用的作品已经发表, 1、使用的作品已经发表,未发表的作品不属于合 理使用的范围; 理使用的范围; 使用目的仅限于为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 2、使用目的仅限于为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或 者为了教学、科学研究、 者为了教学、科学研究、宗教或慈善事业以及公 共文化利益的需要; 共文化利益的需要; 使用他人作品时, 3、使用他人作品时,不得侵犯著作权人的其他权 并且必须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 利,并且必须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
为尊重各创作人的劳动, 为尊重各创作人的劳动,便于电影作品整 体著作权的行使, 体著作权的行使,著作权法第十五条第一 款规定,电影类作品的导演、编剧、作词、 款规定,电影类作品的导演、编剧、作词、 作曲、摄影等作者享有署名权, 作曲、摄影等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 其他权利由制片者享有。 其他权利由制片者享有。 电影作品中的剧本、 电影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 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 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
合作作品的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 合作作品的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 合作作品不可分割使用的, 1、合作作品不可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 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 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 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 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 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 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 作作者。 作作者。
2、除作者只享有署名权这类职务作品外, 除作者只享有署名权这类职务作品外, 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 创作的其他职务作品, 创作的其他职务作品,其著作权则归作者 享有。 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 范围内优先使用该作品。 范围内优先使用该作品。 优先使用的期限为作品完成后2年内。 优先使用的期限为作品完成后2年内。
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作品的作者享有; 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作品的作者享有; 但是汇编人行使著作权时, 但是汇编人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 品的著作权 : 对于汇编尚未未进入公有领域的原作品, 1、对于汇编尚未未进入公有领域的原作品, 应征得原作品作者的同意并依约定支付报 酬。; 对于汇编已进入公有领域的作品, 2、对于汇编已进入公有领域的作品,不得 侵犯原作品作者的精神权利——署名权、 署名权、 侵犯原作品作者的精神权利 署名权 修改权、 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 。
七、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委托作品, 委托作品,是作者根据他人委托而创作完成的作 品。 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归属规定了两条原则: 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归属规定了两条原则: 双方有订立委托创作合同的, 1、双方有订立委托创作合同的,创作出来的作品 的著作权归属依照合同约定来决定, 的著作权归属依照合同约定来决定,即可以约定 由受托人享有,也可以约定由委托人享有; 由受托人享有,也可以约定由委托人享有; 2、没有订立合同或者订立的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 著作权归属的,则著作权归受托人享有。 著作权归属的,则著作权归受托人享有。
发表权、 二、有明确终点——发表权、财产权的保 有明确终点 发表权 护期 1、作品的作者为公民,其发表权和著作财 作品的作者为公民, 产权的保护期从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至作 者死亡后的第五十年的12 31日届满 12月 日届满。 者死亡后的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届满。 作者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公民的合作作品, 作者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公民的合作作品, 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终点则是 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的第五十年的12 12月 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的第五十年的12月31 日。
4、整理作品,是指对内容零散、层次不清 整理作品,是指对内容零散、 的已有文字作品或材料进行理化、 的已有文字作品或材料进行条理化、系统 化加工而形成的作品。 化加工而形成的作品。 整理人对整理所形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权。 整理人对整理所形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权。
三、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合作作品,是指两人以上共同创作的作品, 合作作品,是指两人以上共同创作的作品, 其构成要件是: 其构成要件是: 作者为两人或两人以上; 1、作者为两人或两人以上; 2、各合作作者有共同创作作品的合意 ; 3、各合作作者有共同创作作品的行为 。
六、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职务作品, 职务作品,是指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 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 职务作品与公民所担任的职务密切相关。 职务作品与公民所担任的职务密切相关。 工作任务是指公民在该法人或者该组织中 应当履行的职责, 应当履行的职责,与作者是否在单位上班 时间完成创作任务没有必然联系。 时间完成创作任务没有必然联系。
2、法人、其他组织的作品,也就是指法人 法人、其他组织的作品, 或其他组织视为作者的作品, 或其他组织视为作者的作品,以及著作权 署名权除外) (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的 职务作品, 职务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从作品 创作完成之日起至作品首次发表后的第五 十年的12 31日届满 12月 日届满。 十年的12月31日届满。 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未发表的, 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未发表的,著作 权法不再予以保护。 权法不再予以保护。
二、演绎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演绎作品又称“派生作品” 演绎作品又称“派生作品”,是指在已有 作品的基础上,通过改编、翻译、注释、 作品的基础上,通过改编、翻译、注释、 整理等方式创作的作品。 整理等方式创作的作品。 对他人作品进行演绎创作时应尊重他人的 著作权: 著作权: 对于演绎尚未未进入公有领域的作品, 1、对于演绎尚未未进入公有领域的作品, 应征得原作品作者的同意并依约定支付报 酬。
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实质分为两种情况: 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实质分为两种情况: 作者享有署名权, 1、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享有。 者其他组织享有。 适用这种权利归属的又有两种情况: 适用这种权利归属的又有两种情况: (1)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 件创作, 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 设计、产品设计图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 设计、产品设计图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地图 的权利归属。 等职务作品 的权利归属。
认定这类职务作品,要注意: 认定这类职务作品,要注意:
从事创作的物质技术条件主要是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提供的 ; 上述作品的责任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 上述作品的责任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这 种责任包括各种风险和法律责任。 种责任包括各种风险和法律责任。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 法律、 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的权利归属。 的权利归属。
第四章 著作权的归属、 著作权的归属、 保护期及限制
第一节 著作权的归属
一、著作权归属的一般原则 著作权是基于作品的创作而产生的专有权 利。著作权属于作者是著作权归属的一般 原则 。 著作权法》第十一条规定: 《著作权法》第十一条规定:“著作权属 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节 权利的限制
实行权利限制的原因: 实行权利限制的原因: 1、作者进行创作都需要吸收和借鉴前人的 创作经验及优秀成果。 创作经验及优秀成果。 2、著作权法的立法宗旨是鼓励作品的创作 和传播,促进全社会文化、 和传播,促进全社会文化、艺术和科学的 发展和提高。 发展和提高。著作权人对其作品的控制不 能是绝对的,应在法定范围内受到限制。 能是绝对的,应在法定范围内受到限制。
3、电影类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和著 电影类作品、摄影作品, 作的保护期财产权从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 至作品首次发表后的第五十年的12 31日届 12月 至作品首次发表后的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届 满。 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未发表的,著作 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未发表的, 权法不再予以保护。 权法不再予以保护。
第二节 权利的保护期
作品的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 ,权利 保护期的起点应该是作品创作完成之日 ,而不同 的具体权利有不同的权利保护终点。 的具体权利有不同的权利保护终点。 没有终点——权利保护期不受限制: 权利保护期不受限制: 一、没有终点 权利保护期不受限制 署名权、 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 限制 。 发表权的保护期不同于其他三项精神权利的原因: 发表权的保护期不同于其他三项精神权利的原因: 作品的公之于众能带来相应的经济收益, 1、作品的公之于众能带来相应的经济收益,因此 发表权是行使著作权中的大多数财产权利的前提; 发表权是行使著作权中的大多数财产权利的前提;
2、翻译作品,是指在原作品的基础上,通 翻译作品,是指在原作品的基础上, 过将原作品所使用的语言转换成另一种语 言文字而创作的作品。 言文字而创作的作品。 翻译者对其翻译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权。 翻译者对其翻译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权。 注释作品,是指对文字作品的字、 3、注释作品,是指对文字作品的字、词、 句、段落和全文进行注明解释 而形成的作 品。 注释者对其注释部分享有著作权。 注释者对其注释部分享有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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