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著作权的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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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于演绎已进入公有领域的作品,不得 对于演绎已进入公有领域的作品, 侵犯原作品作者的精神权利——署名权、 署名权、 侵犯原作品作者的精神权利 署名权 修改权、 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 。 改编作品, 1、改编作品,是指在原作品的基本思想内 容不变的基础上,通过改变原作品的表现 容不变的基础上, 形式或者用途创作出的新作品。 形式或者用途创作出的新作品。 经改编后的新形式的作品, 经改编后的新形式的作品,其著作权归改 编者享有。 编者享有。
第三节 权利的限制
实行权利限制的原因: 实行权利限制的原因: 1、作者进行创作都需要吸收和借鉴前人的 创作经验及优秀成果。 创作经验及优秀成果。 2、著作权法的立法宗旨是鼓励作品的创作 和传播,促进全社会文化、 和传播,促进全社会文化、艺术和科学的 发展和提高。 发展和提高。著作权人对其作品的控制不 能是绝对的,应在法定范围内受到限制。 能是绝对的,应在法定范围内受到限制。
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作品的作者享有; ຫໍສະໝຸດ Baidu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作品的作者享有; 但是汇编人行使著作权时, 但是汇编人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 品的著作权 : 对于汇编尚未未进入公有领域的原作品, 1、对于汇编尚未未进入公有领域的原作品, 应征得原作品作者的同意并依约定支付报 酬。; 对于汇编已进入公有领域的作品, 2、对于汇编已进入公有领域的作品,不得 侵犯原作品作者的精神权利——署名权、 署名权、 侵犯原作品作者的精神权利 署名权 修改权、 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 。
五、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 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的归属 电影类作品需在制片者的组织下, 电影类作品需在制片者的组织下,通过导 演员、剧务、摄影师、同步录音师、 演、演员、剧务、摄影师、同步录音师、 作曲家等多人的共同努力才能完成。 作曲家等多人的共同努力才能完成。 电影类作品的创作者多,涉及不同的专业, 电影类作品的创作者多,涉及不同的专业, 难以按照普通合作作品规则著作权行使。 难以按照普通合作作品规则著作权行使。
3、电影类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和著 电影类作品、摄影作品, 作的保护期财产权从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 至作品首次发表后的第五十年的12 31日届 12月 至作品首次发表后的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届 满。 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未发表的,著作 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未发表的, 权法不再予以保护。 权法不再予以保护。
七、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委托作品, 委托作品,是作者根据他人委托而创作完成的作 品。 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归属规定了两条原则: 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归属规定了两条原则: 双方有订立委托创作合同的, 1、双方有订立委托创作合同的,创作出来的作品 的著作权归属依照合同约定来决定, 的著作权归属依照合同约定来决定,即可以约定 由受托人享有,也可以约定由委托人享有; 由受托人享有,也可以约定由委托人享有; 2、没有订立合同或者订立的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 著作权归属的,则著作权归受托人享有。 著作权归属的,则著作权归受托人享有。
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 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 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 。 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 作权。 作权。
四、汇编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汇编作品是指在若干作品、 汇编作品是指在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断或 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的基础 上汇编而成的作品。 上汇编而成的作品。 汇编作品因其对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 了独创性,而受著作权法保护。 了独创性,而受著作权法保护。 汇编作品通常包括百科全书、辞曲、文集、 汇编作品通常包括百科全书、辞曲、文集、 期刊、年鉴、 期刊、年鉴、数学手册等 。
发表权在作者死亡后, 2、发表权在作者死亡后,事实上作者是无法亲自 行使的,只有由其继承人或他合法承受人来行使, 行使的 , 只有由其继承人或他合法承受人来行使 , 并由此获得经济上的收益, 并由此获得经济上的收益 , 因此也有必要对发表 权的保护期作出明确规定; 权的保护期作出明确规定; 3、如果法律不限定发表权的保护期,那就意味着 如果法律不限定发表权的保护期, 部分未发表的作品将永远不会进入公有领域, 部分未发表的作品将永远不会进入公有领域,社 会公众将永远不可能利用这类作品。 会公众将永远不可能利用这类作品。为了满足社 会公众的精神需求,促使作品及早发表, 会公众的精神需求,促使作品及早发表,法律对 发表权给予时间限制也是完全必要的。 发表权给予时间限制也是完全必要的。
认定这类职务作品,要注意: 认定这类职务作品,要注意:
从事创作的物质技术条件主要是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提供的 ; 上述作品的责任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 上述作品的责任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这 种责任包括各种风险和法律责任。 种责任包括各种风险和法律责任。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 法律、 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的权利归属。 的权利归属。
六、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职务作品, 职务作品,是指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 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 职务作品与公民所担任的职务密切相关。 职务作品与公民所担任的职务密切相关。 工作任务是指公民在该法人或者该组织中 应当履行的职责, 应当履行的职责,与作者是否在单位上班 时间完成创作任务没有必然联系。 时间完成创作任务没有必然联系。
为尊重各创作人的劳动, 为尊重各创作人的劳动,便于电影作品整 体著作权的行使, 体著作权的行使,著作权法第十五条第一 款规定,电影类作品的导演、编剧、作词、 款规定,电影类作品的导演、编剧、作词、 作曲、摄影等作者享有署名权, 作曲、摄影等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 其他权利由制片者享有。 其他权利由制片者享有。 电影作品中的剧本、 电影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 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 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
二、演绎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演绎作品又称“派生作品” 演绎作品又称“派生作品”,是指在已有 作品的基础上,通过改编、翻译、注释、 作品的基础上,通过改编、翻译、注释、 整理等方式创作的作品。 整理等方式创作的作品。 对他人作品进行演绎创作时应尊重他人的 著作权: 著作权: 对于演绎尚未未进入公有领域的作品, 1、对于演绎尚未未进入公有领域的作品, 应征得原作品作者的同意并依约定支付报 酬。
第四章 著作权的归属、 著作权的归属、 保护期及限制
第一节 著作权的归属
一、著作权归属的一般原则 著作权是基于作品的创作而产生的专有权 利。著作权属于作者是著作权归属的一般 原则 。 著作权法》第十一条规定: 《著作权法》第十一条规定:“著作权属 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作作品的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 合作作品的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 合作作品不可分割使用的, 1、合作作品不可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 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 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 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 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 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 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 作作者。 作作者。
2、翻译作品,是指在原作品的基础上,通 翻译作品,是指在原作品的基础上, 过将原作品所使用的语言转换成另一种语 言文字而创作的作品。 言文字而创作的作品。 翻译者对其翻译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权。 翻译者对其翻译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权。 注释作品,是指对文字作品的字、 3、注释作品,是指对文字作品的字、词、 句、段落和全文进行注明解释 而形成的作 品。 注释者对其注释部分享有著作权。 注释者对其注释部分享有著作权。
第二节 权利的保护期
作品的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 ,权利 保护期的起点应该是作品创作完成之日 ,而不同 的具体权利有不同的权利保护终点。 的具体权利有不同的权利保护终点。 没有终点——权利保护期不受限制: 权利保护期不受限制: 一、没有终点 权利保护期不受限制 署名权、 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 限制 。 发表权的保护期不同于其他三项精神权利的原因: 发表权的保护期不同于其他三项精神权利的原因: 作品的公之于众能带来相应的经济收益, 1、作品的公之于众能带来相应的经济收益,因此 发表权是行使著作权中的大多数财产权利的前提; 发表权是行使著作权中的大多数财产权利的前提;
2、法人、其他组织的作品,也就是指法人 法人、其他组织的作品, 或其他组织视为作者的作品, 或其他组织视为作者的作品,以及著作权 署名权除外) (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的 职务作品, 职务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从作品 创作完成之日起至作品首次发表后的第五 十年的12 31日届满 12月 日届满。 十年的12月31日届满。 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未发表的, 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未发表的,著作 权法不再予以保护。 权法不再予以保护。
4、整理作品,是指对内容零散、层次不清 整理作品,是指对内容零散、 的已有文字作品或材料进行条理化、 的已有文字作品或材料进行条理化、系统 化加工而形成的作品。 化加工而形成的作品。 整理人对整理所形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权。 整理人对整理所形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权。
三、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合作作品,是指两人以上共同创作的作品, 合作作品,是指两人以上共同创作的作品, 其构成要件是: 其构成要件是: 作者为两人或两人以上; 1、作者为两人或两人以上; 2、各合作作者有共同创作作品的合意 ; 3、各合作作者有共同创作作品的行为 。
发表权、 二、有明确终点——发表权、财产权的保 有明确终点 发表权 护期 1、作品的作者为公民,其发表权和著作财 作品的作者为公民, 产权的保护期从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至作 者死亡后的第五十年的12 31日届满 12月 日届满。 者死亡后的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届满。 作者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公民的合作作品, 作者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公民的合作作品, 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终点则是 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的第五十年的12 12月 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的第五十年的12月31 日。
对著作权的限制分为: 对著作权的限制分为: 1、时间上的限制 ——保护期限 保护期限 空间上的限制——适用的地域范围 2、空间上的限制 适用的地域范围 3、合理使用 4、法定许可
一、合理使用 合理使用必须具备以下几个要件: 合理使用必须具备以下几个要件: 使用的作品已经发表, 1、使用的作品已经发表,未发表的作品不属于合 理使用的范围; 理使用的范围; 使用目的仅限于为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 2、使用目的仅限于为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或 者为了教学、科学研究、 者为了教学、科学研究、宗教或慈善事业以及公 共文化利益的需要; 共文化利益的需要; 使用他人作品时, 3、使用他人作品时,不得侵犯著作权人的其他权 并且必须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 利,并且必须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
2、除作者只享有署名权这类职务作品外, 除作者只享有署名权这类职务作品外, 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 创作的其他职务作品, 创作的其他职务作品,其著作权则归作者 享有。 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 范围内优先使用该作品。 范围内优先使用该作品。 优先使用的期限为作品完成后2年内。 优先使用的期限为作品完成后2年内。
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实质分为两种情况: 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实质分为两种情况: 作者享有署名权, 1、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享有。 者其他组织享有。 适用这种权利归属的又有两种情况: 适用这种权利归属的又有两种情况: (1)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 件创作, 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 设计、产品设计图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 设计、产品设计图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地图 的权利归属。 等职务作品 的权利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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