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理赔相关事宜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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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理赔相关事宜及流程

学院自办学以来,一直本着“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的办学宗旨,根据高等教育的特点及上级教育部门的相关要求,学院经过研究决定为所有在校学生代办学生团体综合意外险,由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承保,险种涉及平安保险(因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或残疾)、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因意外伤害住院或看门诊)及住院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住院医疗),基本涵括高等学校常见出险类别。自07年以来每生每年的保费为50元,采取一次性办理在校期间保险的形式,为了让学生更清楚地了解保险工作从而在出险后能有效保障自已的权益,现将保险相关事宜及注意事项、理赔流程通告如下:

一、保险相关事宜及注意事项

(一)平安保险相关事宜及注意事项

1、保险范围: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而致身亡或残疾的;

2、保险期间:自入学当年的9月1日起至毕业当年的8月31日止;

3、责任免除:被保险人因下列原因造成死亡或残疾的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1)、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伤害;

(2)、被保险人违法、故意犯罪或拒捕;

(3)、被保险人精神错乱或精神失常;

(4)、被保险人受酒精、毒品、管制药品的影响;

(5)、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6)、被保险人因疾病、妊娠、流产、分娩、药物过敏、食物中毒、整容手术或其他医疗导致的伤害;

(7)、被保险人殴斗、醉酒、自杀、故意自伤及服用、吸食、注射毒品;(8)、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照驾驶、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助动交通工具;

(9)、被保险人进行潜水、跳伞、滑雪、滑水、滑翔、狞猎、攀岩、探险、武术、摔跤、特技、骞马、骞车、蹦极等高风险运动和活动;

(10)、被保险人患有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毒(HIV呈阳性)期间;

(11)、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自然灾害以外的原因被法院宣告死亡的;(12)、用手矫形、整容、美容、心理咨询、器官移植,或修复、安装及购买残疾用具(如轮椅、假肢、助听器、配镜、假眼、假牙等)的费用;

(13)、被保险人体检、疗养、康复治疗;

(14)、战争、军事行动、恐怖活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15)、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4、保险金额最高为人民币22000元。

5、保险金的申请

(1)被保险人身亡的,由收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和资料向保险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

a、收益人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及被保险人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和学生身份证明;

b、公安部门或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

c、有关单位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例如交通事故需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

d、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火化证明或土葬证明;

(2)被保险人残疾的,由被保险人作为申请人填写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和资料向保险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

a、被保险人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和学生身份证明;

b、保险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残疾程度鉴定书;

c、有关单位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

注:以上各种证明文件都要求是原件

(二)、意外伤害医疗保险相关事宜及注意事项

1、保险范围: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经县级以上公立医院或保险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治疗而支付的医疗、医药费用;

2、保险期间:自入学当年的9月1日起至毕业当年的8月31日止;

3、责任免除:同上;

4、意外住院医疗赔偿限额为7000元,意外门急诊赔偿限额为2800元;

5、保险金的申请

申请领取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时,应由被保险人作为申请人,在意外医疗结束后30日内,填写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和资料向保险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

a、被保险人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和学生身份证明;

b、县级以上公立医院或保险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附有病理检查、化检检查及其他医疗仪器检查报告的医疗诊断证明、病历及医疗、医药费原始单据;

c、转院治疗者须提供转院证明;

(三)住院医疗保险相关事宜及注意事项

1、保险范围: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生效三十日后罹患疾病,在县级以上(含县级)或保险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住院治疗而支付的医疗、医药费用;

2、保险期间:自入学当年的9月1日起至毕业当年的8月31日止;

3、责任免除:非住院类疾病;

4、重大疾病住院医疗赔偿限额为10000元;

5、保险金的申请

申请领取住院医疗保险金时,应由被保险人作为申请人,在意外医疗结束后30日内,填写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和资料向保险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

a、被保险人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和学生身份证明;

b、县级以上(含县级)或保险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附有病理检查、化检检查、血液检查及其他诊断报告的疾病诊断证明书、病历、住院证明、入院记录、出院小结、医疗费用原始发票、住院医疗费用结帐明细清单等;

c、转院治疗者须提供转院证明;

二、理赔流程

1、被保险人在出险后及时拔打95500(太平洋保险公司全国免费报案电话)向保险公司报案,讲明是江西蓝天学院某某系某某班的学生,于什么时间在什么地方发生什么事,事故给被保险人造成什么伤害,并按保险公司询问如实回答;

2、治疗结束后及时将相关资料交给太平洋保险公司负责学院保险的理赔人员。

3、在材料交出后30个工作日以内,在不出意外的情况下保险公司会通知本人来领取。(注意:请带好身份证和学生证领取保险赔款)

各系注意,从本学期开始财务处不再代收保险的相关单据,改由保险公司人员办理,办理业务时间是每周一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地点在京东校区财务处办公室,如京东校区各系学生有关于保险的相关事宜请在这一时间办理。

另外,我们向全院学生发出提示:请同学们在参加各项活动或外出时多注意保护好自已,不要让粗心大意为自己带来不必要的伤害,寒暑假尤其要提高警惕,注意自己的人身及财产安全,一旦发生意外或重大疾病请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治疗需到县级以上医院(含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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