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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险控制制度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风险控制制度

(经2011年3月1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3次会议批准修订)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风险控制的目标和原则 (2)

第三章风险控制体系 (3)

第四章风险控制程序 (4)

第五章风险的类型 (5)

第六章风险控制的措施 (5)

第七章风险控制评价和检查 (7)

第八章附则 (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大纲》等规定,为加强公司风险管理水平,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规范经营、稳健发展,有效防范和减少公司经营风险和基金资产运作风险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风险控制的目标和原则

第二条公司风险控制目标:

(一)不断提高全体员工风险控制的意识,促进公司风控文化的形成;

(二)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努力实现基金持有人利益最大化;

(三)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机制和制度,保障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得以实现;

(四)维护基金持有人、公司、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基金财产及公司财产的安全完整;

(五)维护公司信誉,保持公司的良好形象。

第三条公司的风险控制遵循以下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风险控制必须覆盖到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个岗位,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二)持续性原则:各业务部门应对风险实施持续控制,对业务中的风险进行持续的识别、评估,及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三)审慎性原则:内部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公司各项决策都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

(四)独立性原则:公司设风险管理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门等一套独立的风险控制体系,各风险控制机构和人员具有并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公司各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评价、监督、检查;

(五)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应形成相互制约的机制,通过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减少风险的发生;

(六)防火墙原则:公司基金投资业务和自有资金投资业务应进行隔离,投资决策、交易执行和清算交割、基金会计和公司会计、基金投资和专户理财等重要业务岗位应严格分离。对因业务需要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员,应执行严格的批准程序和监督措施;

(七)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成本控制达到最佳的风险控制效果。

第三章风险控制体系

第四条公司风险控制体系包括以下四个层次:

(一)一线业务岗位是第一道防线。

公司各职能部门是风险控制的一线部门,对所在业务环节的风险承担首要责任。其主要职责是对自身工作中潜在风险的自我检查和控制,各业务部门应在公司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根据各业务的具体情况制订本部门的业务管理规定、操作流程并严格执行。

(二)相关岗位和部门之间相互监督制约是第二道防线。

关键岗位要实行严格的双人复核制度,部门及岗位之间要建立重要业务顺畅传递的渠道,相互监督制衡,将风险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三)独立的风险控制部门是第三道防线。

公司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对业务活动中各类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并监督风险控制措施的落实;督察长全权负责公司的监察稽核工作;监察稽核部门受督察长领导,对公司业务部门、员工及所有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四)董事会及其风险管理委员会是第四道防线。

董事会及其风险管理委员会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整体运营情况的报告,并提出指导性意见。如果认为公司运营可能存在重大风险,可以进行独立的现场检查。

董事会还可通过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审批公司重大固有资产投资及关联交易、变更公司内部管理机构、修改公司基本管理制度、任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措施以防范和化解公司重大风险。

第五条公司监察稽核部门应配备专业的投资风险管理人员,负责对基金投资过程中各业务环节所涉及的投资风险进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投资比例合规风险、个股或个券风险、交易对手风险等等。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投资业务特点和需求,制订并执行风险管理和绩效评估措施;

(二)发展数量化的投资风险与绩效评估系统,确保对基金投资风险和基金投资绩效进行科学评估;

(三)定期向决策和管理层提交风险报告,如发现任何重大偏差,应立即向管理层汇报;

(四)及时提供基金投资风险和绩效数据,对绩效进行归因分析从而对投资决策起辅助支持作用;

(五)依据风险控制的要求对各项风险课题进行研究。

第四章风险控制程序

第六条风险控制程序由风险评估、风险控制措施的实施、风险控制监控和风险控制完善四个环节组成。

第七条风险评估是制订风险管理战略及防范措施的重要基础,主要包括风险识别,即公司经营层对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内部及外部风险进行辨别;风险分析,即分析风险来源及其表现形式;风险测定,即对风险的严重性和发生的可能性以及其影响进行测定。

第八条风险控制委员会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对风险进行评估。

第九条风险控制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以及各业务部门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制订风险控制的策略,根据风险的不同类型采取不同的控制措施。

第十条风险控制监控是指对风险控制各环节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监察稽核部门应对各部门风险控制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监察和专项稽核,发现问题及时向总经理和督察长报告。

第十一条公司应定期对风险、风险控制措施及执行情况进行总结,不断提高防范和化解各项风险的能力,不断完善各项内部控制措施,提高风险控制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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