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国库集中支付面审范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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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国库集中支付面审范围的通知

【法规类别】财政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长沙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14.08.05

【实施日期】2014.09.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长沙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国库集中支付面审范围的通知

市直支付改革预算单位:

我市自2009年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支付以来,主要实行的面审支付审核为财政资金的合规使用发挥了重要的把关守口作用。随着中共中央、国务院及中办、国办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财政部、外交部《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16号)、省委办公厅《湖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湘办发[2014]4号)、长沙市《长沙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实施办法》(长办发[2014]17号)及湖南省省直机关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外宾接待经费四个管理办法的出台,支付政策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上述“条例”、“规定”、“办法” 对公务接待、出差、因公出国(境)、会议、培训等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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