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实务:公益性捐赠财税处理案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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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会计经验】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案例点评--正确理解公益捐赠

【老会计经验】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案例点评--正确理解公益捐赠

【老会计经验】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案例点评--正确理解公益捐赠电影导演刘某2000年4月份和华龙电影制片厂签订协议, 由导演刘某负责编排导演一部历史电影《乾隆》, 合同上写明:影片制作完毕后交片时一次性支付劳务报酬20万元, 税款由刘某自行负责缴纳。

2000年6月份, 刘某交片, 一次性从电影制片厂获得劳务报酬20万元。

为了改善家乡的教育条件, 刘某将其获得的20万元劳务费全部直接捐赠给了家乡的两所中学。

2000年7月5日, 刘某收到税务机关的催缴税款通知书, 并附带一张处罚单, 单上注明罚款2000元。

刘某不服, 到税务机关进行辩解。

税务机关的答复是, 该项捐赠没有经过法定程序, 捐赠额不能从劳务报酬中扣除, 应以劳务费的全额缴纳税款。

刘某还获知, 华龙电影制片厂也被罚款2000元, 原因是该厂没有按照税法规定代扣代缴税款。

分析一般人可能会认为, 捐赠是一种正义的事, 体现了一个人的道德水准, 理应不缴纳税款, 其实不然。

确实, 国家为了鼓励社会公益性的捐赠, 在税法中规定了一定的优惠条款, 但这一条款的实施却是有一定条件的。

根据有关税法的规定, 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的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 金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 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这就是说, 个人在捐赠时, 必须在捐赠方式、捐赠款投向、捐赠额度上符合税法规定时, 才能使这部分捐赠款免缴个人所得税, 除此之外的其他形式捐赠是要纳税的。

这里所说的社会团体, 包括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希望工程基金会、宋庆龄基金会、减灾委员会、中国红十字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中国老年基金会、老区促进会以及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其他非盈利性的公益性组织。

捐赠支出的对象应限于以下几类:(1)协助国防, 慰劳军队, 对各级政府的捐赠以及捐赠国防建设者。

(2)经财政部专案核准的捐赠。

实务捐赠案例:涉税、会计处理及申报

实务捐赠案例:涉税、会计处理及申报

实务捐赠案例:涉税、会计处理及申报实务案例【案例】外购物资用于捐赠某企业2020年1月将当期外购的口罩等物资通过民政部门、卫生部门用于防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该批物资购买成本(市场价)不含增值税100万元,不考虑其他情况。

(一)增值税视同销售(截止2020年2月4日的政策)1.会计处理(1)购买时借:库存商品1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3贷:银行存款113(2)捐赠时视同销售处理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单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113贷:库存商品1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2.企业所得税处理——如果其他当年年度利润(会计)600万元(1)捐赠支出扣除额:113万元——如没有特殊政策,按照“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3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规定扣除,则可扣除600×12%=72万元,剩余41万当年做纳税调增,但准予结转以后3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如按照非典时期政策:全额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该项捐赠支出可以全额在企业所得税税额扣除,该项不做任何纳税调整。

(2)同时视同销售的纳税处理《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10)第1行“视同销售(营业)收入”及第7行“(六)用于对外捐赠视同销售收入”同时填报视同销收入100万元;第11行“视同销售(营业)成本”及第17行“(六)用于对外捐赠视同销售成本”同时填报捐赠资产成本100万元。

没有产生应纳税额所得额。

(二)增值税给予特殊政策——免增值税(类似财税﹝2010﹞59号规定政策)1.会计处理(1)购买时借:库存商品1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3贷:银行存款113(2)捐赠时不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借:库存商品13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3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单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113贷:库存商品1132.企业所得税处理——如果其他当年年度利润(会计)600万元(1)捐赠支出扣除额:113万元——如没有特殊政策,按照“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3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捐赠支出纳税调整例题

捐赠支出纳税调整例题

例题:某企业为一般纳税人,2020年度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向贫困地区捐赠了一笔款项,假设该款项为100万元。

该企业2020年度会计利润为200万元,已累计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20万元。

1. 纳税调整: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向贫困地区的捐赠属于公益性捐赠,可以全额在税前扣除。

但是,该企业在会计处理上并没有将该笔捐赠确认为收入,因此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需要进行纳税调整。

该企业应确认视同销售收入100万元,视同销售成本为80万元(假设该款项为货物,成本为80万元)。

同时,该企业会计核算的捐赠支出为100万元。

因此,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视同销售收入-视同销售成本+纳税调整项目=200+100-80+(100-100)=220万元。

2. 计算应纳企业所得税税款: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该企业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因此,应纳企业所得税税款=应纳税所得额×税率=220×25%=55万元。

3. 已缴纳税款及余额:
该企业在2020年度累计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20万元,因此还需要缴纳的税款为55-20=35万元。

4. 会计处理:
该企业在会计核算时需要将捐赠款项确认为收入,同时结转相应的成本。

具体会计分录为:
借:营业外支出100万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万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80万元
贷:库存商品80万元
通过以上例题可以看出,企业在向贫困地区进行公益性捐赠时,需要根据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进行纳税调整,并按照相应的税率计算应纳企业所得税税款。

同时,在会计处理上需要将捐赠款项确认为收入并结转相应的成本。

利用公益慈善事业捐赠纳税筹划的案例

利用公益慈善事业捐赠纳税筹划的案例

利用公益慈善事业捐赠纳税筹划的案例嘿,你知道吗?公益慈善事业可不只是奉献爱心那么简单,它还能在纳税筹划方面大显身手呢!给你说个例子啊,就像小李的公司。

小李是一家企业的老板,有一年公司效益很不错,赚了不少钱,但同时面临着高额的纳税。

这可让小李犯了愁,愁得他呀,那是吃不好睡不香。

这时候,有人给他出了个主意,让他考虑通过公益慈善捐赠来进行纳税筹划。

小李一想,对啊,这是个好办法呀!于是他就决定向当地的一所贫困学校捐赠一批教学设备和图书。

哇,你能想象到孩子们收到那些崭新的学习用品时那高兴的样子吗?这对孩子们来说,可是天大的好事!而对于小李的公司呢,也实实在在地享受到了纳税筹划的好处。

捐赠的那部分钱可以在纳税时进行扣除,一下子就减轻了公司的纳税负担,又能做善事,又能得实惠,这不是一举两得嘛!
再比如,还有个例子,老张的企业。

老张一直都有颗热心公益的心,但之前总觉得做公益就是单纯地出钱出物。

后来他了解到这个纳税筹划的事儿,那叫一个兴奋!他赶紧组织公司员工一起参与公益活动,向福利院捐赠物资,还积极参与各种公益项目。

这既提升了公司的形象,又让税务负担小了很多。

你看看,原来公益慈善事业还能这么玩!这不就像是给企业打开了一扇新的大门嘛,既能让爱心传递得更远,又能让自己得到好处。

所以说啊,大家可千万别小看了公益慈善在纳税筹划中的作用,一定要好好利用起来呀,你说是不是?这绝对是一个值得深入探索和实践的好途径,别错过哦!。

例解:公益性捐赠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会计处理

例解:公益性捐赠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会计处理

例解:公益性捐赠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会计处理原创何广涛何博士说税 2020-05-221、捐赠有什么好?根据现行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公益性捐赠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全额(扶贫、防疫)或者限额扣除,捐赠支出最明显的税收效应是减少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我们都知道,2019年实施的普惠性税收优惠政策,把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大大放宽了,假定某企业资产总额和从业人数都符合小微标准,但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320万元,超过了300万元的标准,按照规定必须要按照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80万元。

如果该企业本年度发生了公益性捐赠20万元,假定符合全额税前扣除的条件,则其应纳税所得额变成300万元,从而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只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100×5%+200×10%=25万元,两相对比,节税额80-25=55万元,远远大于捐赠支出额。

2、捐赠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根据现行增值税的规定,捐赠属于视同销售行为,捐赠对象如果属于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均需计算缴纳增值税(特定货物或物品免税,如扶贫和防疫),捐赠对象如果属于货币资金、股权等,不缴纳增值税。

属于应税行为,且不免税的,按照公允价值确认销项税额,对应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适用免税的,对应进项税额需要转出。

3、捐赠怎么进行会计核算?由于捐赠属于一项支出,不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流入,会计上将其确认为一项损失(营业外支出),同时需要对增值税进行处理。

(1)需要缴纳增值税的捐赠,营业外支出包含销项税额。

例1 某一般纳税人企业2020年5月以自产的货物(税率为13%)对外进行公益性捐赠,成本8万元,对应进项0.8万元已经抵扣,市场价格11.3万元,本笔捐赠不属于免征增值税范围。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 9.3万元贷:库存商品 8万元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万元(2)免征增值税的捐赠,营业外支出包含转出的进项税额。

例2 某一般纳税人企业2020年5月以自产的货物(税率为13%)对外进行公益性捐赠,成本8万元,对应进项0.8万元已经抵扣,市场价格11.3万元,本笔捐赠属于免税范围。

财会实操-企业捐赠的账务处理.pptx

财会实操-企业捐赠的账务处理.pptx

[分析]:
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 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于是乙公司20XX年度可以税前列支的公益性捐赠=100o*12%=120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 ,"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 者¾ 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

贷:产成品 100万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21.79万元
在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121.79万元超出扣除限额,需要纳税调整=121.79120=1.79万元,另外,捐赠支出视同销售应确认的应纳税所得额=15(M1+17%>100=128.21-100=28.21万元,本 年度因该药品捐赠需要纳税调整金额=1.79+28.21=30万元;
财会实操-企例1]:乙公司是生产药品的企业,20XX年9月通过红十字会捐赠一批药品给某 灾区,该批药品的成本价为100万元(不含税价),市场价为150万元(含税价);假设20XX年度乙公司的年度利 润总额为1000万元,请问该如何进行会计和税务处理?
2、以市场价确认营业外支出,同时确认销售收入与销售成本,
(2)借:营业外支出一捐赠支出
150万

贷:产品销售收入128.21万元

企业公益性捐赠财税处理例析

企业公益性捐赠财税处理例析
事 项 是 在 年 度 当 中发 生 的 , 此 , 业进 行 公 益 性 捐 赠 时应 预 估 企 因 企
业本年利润 , 力争将捐赠数额控制在年度利润总额 的1%以内 , 2 否
则 企 业 可 能 会 因捐 赠 背 负额 外 的 税 收 。 时 , 于 现 金 捐 赠 , 同 对 还要
赠, 即企业直接将财物捐赠 给受 赠人 ; 是间接捐赠 , 二 即企业通过
定资产的, 应首先通过“ 固定 资产清理” 目, 科 对捐出固定资产 的账
面 价值 、发 生 的 清 理 费用 及 应 缴 纳 的相 关 税 费 等进 行 核 算 ,再 将
“ 固定资产清理“ 目的余额转 入“ 科 营业 外支出 ” 目。 科 企业对捐 出
资产已计提 了减值 准备的 , 在捐H 资产时 , J 应同时结转 已计提的资 产 减值准备 。 [ 】 例1 甲公司为电脑生产商 ,0 8 1月 , 2 0 年 通过 当地 教委捐赠 1
按 照 税 法 规 定 , 捐 赠属 于非 公 益 性 捐 赠 , 予 税 前 扣 除 , 该 不 则 20 年 增 加 公 司税 收 负担 50 万 元 ( 2 5 20 ) 08 . 4 1 ×2 %+ . 。 4
会计处理为 :
借: 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 10 0 20 0 贷: 银行存款 10 0 200 根据《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 条例》 规定 , 公益性捐 赠是指企业通 过公益性社会闭体或 者县级 以上人 民政府及其 部门, 用于《 公益事 业捐赠法》 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 该公司的捐赠用 于农村 义务教 育, 且通过当地教委渠道捐赠 , 完全符合公益性 捐赠的条件 , 属于
l万 元 人 民 币给 某 学 校 用 于农 村 义务 教 育 。该 公 司预 计 20 年 实 2 08 现 会 计 利 润 10 元 ( 0万 假设 无 其 他 纳 税 调 整 事 项 ) ,企 业 所 得 税 率

公益性捐赠中的实物捐赠,会计和税务如何处理

公益性捐赠中的实物捐赠,会计和税务如何处理

公益性捐赠中的实物捐赠,会计和税务如何处理案例分析案例:A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将自产的一批货物通过某基金会捐赠给希望小学,货物成本80万元,市场价100万元,支付运费8万元,取得符合条件的公益性捐赠票据。

2020年会计利润600万元。

01、会计处理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对用于公益性捐赠的货物、财产都不确认为收入处理,都通过“营业外支出”科目核算,但按公允价值计算增值税。

A企业账务处理为:借:营业外支出 101贷:库存商品 80银行存款 8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02、税务处理及所得税报表填写(1)明确视同销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由此可知,公益性捐赠中的实物捐赠,属于视同销售。

按市场货物的市场价,确认视同销售收入100万元;按自产产货物的成本,确认视同销售成本80万。

填写《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点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10)第7行“用于对外捐赠视同销售收入”、第17行“用于对外捐赠视同销售成本”栏次,纳税调增20万元。

(2)捐赠支出金额确认会计上捐赠支出确认101万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征管口径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7号),企业在非货币性资产捐赠过程中发生的运费、保险费、人工费用等相关支出,凡纳入国家机关、公益性社会组织开具的公益捐赠票据记载的数额中的,作为公益性捐赠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因此税法上确认捐赠支出100+13+8=121万元,纳税调减20万元。

填写《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第30行“扣除类——其他”,账载金额101万元,税收金额121万元,纳税调减20万元。

会计实务:个人公益捐赠支出税前扣除实例分析

会计实务:个人公益捐赠支出税前扣除实例分析

个人公益捐赠支出税前扣除实例分析
个人公益捐赠支出税前扣除实例分析来源:作者:日期:2008-05-26字号[大中小]一、个人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来源于一个应税所得项目的税前扣除计算方法例1.杨先生在某政府机关工作,每月工资薪金收入3600元。

2008年5月份,杨先生拿到工资后,当即向某市红十字会捐赠1000元给四川汶川地震灾区,红十字会给杨先生开具了捐赠专用发票。

分析:对红十字事业的捐赠可以全额扣除,杨先生所在单位财务人员根据其提供的捐赠发票在扣缴个人所得税时,予以税前扣除(为便于计算,其他扣除项目忽略不计,下同)。

杨先生5月份应纳个人所得税=(3600-2000-1000)×10%-25=35(元)二、个人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来源于多个应税所得项目的税前扣除计算方法例2.罗先生2008年5月取得各项收入20000元。

其中,工资薪金收入6000元,出租房屋收入2000元,体育彩票中奖收入12000元。

罗先生当即拿出10000元通过某市红十字会捐赠给四川汶川地震灾区。

分析:对红十字事业捐赠允许在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

罗先生5月份取得的收入来源不同应税所得项目,而现行税收政策并没有明确规定捐赠额税前扣除的具体计算方法。

为便于大家操作,下面介绍两种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的计算方法:一种是按照税率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税率高的应税所得项目进行税前扣除(以下简称“税前扣除选择法”);另一种是按照某个应税所得项目。

利用公益慈善事业捐赠纳税筹划的案例

利用公益慈善事业捐赠纳税筹划的案例

利用公益慈善事业捐赠纳税筹划的案例在当今社会,纳税是每个企业和个人应尽的义务,但合理的纳税筹划也是合法且明智的选择。

其中,利用公益慈善事业捐赠进行纳税筹划就是一种既能回馈社会又能降低税负的有效方式。

下面为大家分享几个典型的案例,希望能为您提供一些有益的参考。

案例一:某知名企业的大额捐赠某大型制造企业企业名称在过去一年中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盈利颇丰。

然而,面对高额的企业所得税,企业管理层决定通过公益慈善捐赠来进行纳税筹划。

经过深入调研和分析,该企业选择向一家专注于教育扶贫的公益组织捐赠了一笔巨额资金。

这笔捐赠不仅为贫困地区的孩子们带来了改善教育条件的希望,也为企业带来了实实在在的税收优惠。

根据相关税收政策,企业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 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由于该企业的捐赠额未超过年度利润总额的 12%,在当年的企业所得税计算中,相应的捐赠金额得以全额扣除,从而有效降低了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减轻了企业所得税负担。

同时,这一善举也为企业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提升了品牌价值,赢得了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的认可与支持,为企业的长期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案例二:个人捐赠与财产规划个人姓名是一位成功的企业家,拥有丰厚的个人资产。

随着年龄的增长,他开始考虑如何进行合理的财产规划,同时也希望为社会做出更多贡献。

在专业税务顾问的建议下,个人姓名决定将一部分个人资产捐赠给一家致力于医疗救助的慈善基金会。

通过这次捐赠,他不仅在个人所得税方面获得了一定的扣除优惠,还实现了财产的合理分配。

对于个人而言,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个人姓名的捐赠额在规定比例内,成功享受了税收扣除优惠,降低了个人所得税税负。

会计实务:公益性捐赠支出税前扣除新规例解

会计实务:公益性捐赠支出税前扣除新规例解

公益性捐赠支出税前扣除新规例解2017年修订的《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出《关于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结转扣除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5号),进一步明确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结转扣除规定。

本文结合实务案例介绍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政策。

(一)当年发生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企业当年年度利润总额的12%,则当年发生公益性捐赠支出可全额扣除。

案例一:某企业2017年实际发生的符合限额扣除条件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为8万元,2017年利润总额为100万元。

解析:2017年公益性捐赠支出扣除限额12万元(100×12%)。

当年发生公益性捐赠支出8万元,可全额扣除。

(二)企业当年发生及以前年度结转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准予在当年税前扣除的部分,不能超过企业当年年度利润总额的12%.案例二:某企业2016年结转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为4万元,2017年实际发生的符合限额扣除条件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为7万元,2017年利润总额为100万元。

解析:2017年公益性捐赠支出扣除限额12万元(100×12%)。

以前年度结转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加上当年发生公益性捐赠支出为11万元,小于企业当年年度利润总额的12%,11万元可全额扣除。

(三)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未在当年税前扣除的部分,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扣除,但结转年限自捐赠发生年度的次年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三年。

案例三:某企业2017年度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20万元,当年利润总额为100万元。

解析:2017年公益性捐赠支出扣除限额12万元(100×12%)。

企业当年未扣除金额8万元,允许扣除的三年时限,从次年2018年开始,最长可以在2020年扣除。

(四)企业在对公益性捐赠支出计算扣除时,应先扣除以前年度结转的捐赠支出,再扣除当年发生的捐赠支出。

公益性捐赠有关视同销售业务纳税调整处理案例

公益性捐赠有关视同销售业务纳税调整处理案例

公益性捐赠有关视同销售业务纳税调整处理案例摘要2014年6月,L公司将一批某型号台式电脑直接捐赠给西藏阿里地区某希望小学,数量共50台,此型号产品售价为4200元,成本为3800元,该单位按照成本价格190000元计入营业外支出。

正文视同销售业务纳税调整案例概览:L公司主要生产笔记本电脑、一体机、台式电脑、服务器、手机、平板电脑、打印机等类商品。

(1)2014年6月,L公司将一批某型号台式电脑直接捐赠给西藏阿里地区某希望小学,数量共50台,此型号产品售价为4200元,成本为3800元,该单位按照成本价格190000元计入营业外支出。

(2)2014年国庆节,将本单位生产的某型号平板电脑奖励给中层以上人员,共奖励30台,此型号产品售价为4000元,成本为3200元,该单位按照成本价96000元计入管理费用。

(3)参加电子科技节,提供10台某型号电脑(与捐赠电脑型号相同)促销,作为抽奖环节的奖品奖励给中奖者,按照成本价格38000元计入销售费用。

另外,该单位计划2016年4月采取实物投资的方式注资给某科技公司,共投资200台某型号电脑(与捐赠电脑型号相同)。

请问:(1)将电脑直接捐赠给希望小学,L公司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在企业所得税上是否可能会有税务风险?(2)奖励中层以上人员的平板电脑,按照L公司的账务处理,是否会产生涉税问题?(3)在促销中提供10台电脑作为奖品,应如何进行账务处理?如果按照视同销售处理,相应的销项税是否应计入销售费用之中?是否涉及个人所得税的问题?(4)实物投资有哪些相关的政策?应如何进行税务处理?案例分析:(一)将电脑直接捐赠给希望小学,L公司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在企业所得税上是否可能会有税务风险?《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中关于“6711营业外支出”科目核算企业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支出,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债务重组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盘亏损失等。

试析新政下公益性捐赠的财税处理

试析新政下公益性捐赠的财税处理

一、公益性捐赠涉及的税法及主要规定概述国家对公益事业捐赠规定了税收优惠,涉及文件较多,主要如下:《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等,下面概述企业扣除方面一些重要条款。

1.《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

3.《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4.《关于第16届亚洲运动会等三项国际综合运动会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4号),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捐赠亚运会、大运会和大冬会的资金、物资支出,在计算企业和个人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现行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税前扣除。

5.《关于支持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9号)规定,自2011年4月l4日起,对企业、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向受灾地区的捐赠,允许在当年企业所得税前和当年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该政策执行至2012年12月31日。

二、接收捐赠的对象要求只有捐赠给符合条件的单位方可扣除,接收捐赠单位的对象包括两类:公益性社会团体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

1.公益性社会团体指依据国务院发布的《基金会管理条例》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经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符合以下条件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公益性社会团体,符合要求:(一)依法登记,具有法人资格;(二)以发展公益事业为宗旨,且不以营利为目的。

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实务案例:疫情期公司组织员工捐赠的财税处理

实务案例:疫情期公司组织员工捐赠的财税处理

实务案例:疫情期公司组织员工捐赠的财税处理作者:段晖为了清晰展示捐赠税务处理的异同,本案例分别以甲公司名义捐赠、甲公司员工捐赠和乙公司捐赠,进行讨论和分析。

一、实务案例1. 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甲公司组织员工捐赠,共收到1000名员工自发捐赠16万元。

2. 合作单位乙公司自愿参与甲公司组织的捐赠,捐款2万元,甲公司向乙公司出具捐赠收据2万元,注明“代收疫情防控捐赠”。

3. 甲公司通过丙基金会捐赠30万元,定向用于疫情防控。

其中包括:以甲公司名义捐款12万元,员工捐款16万元,乙公司捐款2万元。

4. 丙基金会属于依法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组织,为甲公司开具了合规票据30万元及明细清单。

二、会计处理(一)甲公司会计处理1. 收到员工捐款时借:银行存款 160000贷:其他应付款——代收员工捐款1600002. 代收乙公司捐款时借:银行存款 20000贷:其他应付款——代收乙公司捐款 200003. 通过丙基金会捐赠时借:其他应付款——代收员工捐款 160000——代收代收乙公司捐款 20000营业外支出——抗击疫情捐款 120000贷:银行存款 300000(二)乙公司会计处理借:营业外支出——抗击疫情捐款 20000贷:银行存款 20000三、税务处理为了清晰展示税务处理的异同,我们分别甲公司名义捐赠、甲公司员工捐赠和乙公司捐赠,进行讨论和分析。

(一)甲公司名义捐赠1. 依据《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第一条规定,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因此,甲公司通过丙基金会用于应对新冠肺炎的捐赠,没有限额扣除的限制。

2. 依据《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号)第十二条规定,9号公告第一条所称“公益性社会组织”,是指依法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

会计实务:个人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计算举例

会计实务:个人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计算举例

个人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计算举例(一)个人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来源于一个应税所得项目的税前扣除计算方法。

例1.杨先生在某政府机关工作,每月工资薪金收入3600元。

2008年5月份,杨先生拿到工资后,当即向某市红十字会捐赠1000元给四川汶川地震灾区,红十字会给杨先生开具了捐赠专用发票。

分析:对红十字事业的捐赠可以全额扣除,杨先生所在单位财务人员根据其提供的捐赠发票在扣缴个人所得税时,予以税前扣除(为便于计算,其他扣除项目忽略不计,下同)。

杨先生5月份应纳个人所得税=(3600-2000-1000)×10%-25=35(元)如果杨先生是将这1000元捐赠给艾滋病防治事业,按照政策规定,对艾滋病防治事业捐赠是限额扣除,允许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捐赠限额=(3600-2000)×30%=480(元)。

杨先生实际捐赠额高于捐赠限额,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应按捐赠限额予以税前扣除,计算应纳税额。

杨先生5月份应纳个人所得税=(3600-2000-480)×10%-25=87(元)(二)个人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来源于多个应税所得项目的税前扣除计算方法。

例2.罗先生2008年5月取得各项收入20000元。

其中,工资薪金收入6000元,出租房屋收入2000元,体育彩票中奖收入12000元。

罗先生当即拿出10000元通过某市红十字会捐赠给四川汶川地震灾区。

分析:对红十字事业捐赠允许在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

罗先生5月份取得的收入来源不同应税所得项目,而现行税收政策并没有明确规定捐赠额税前扣除的具体计算方法。

为便于大家操作,下面介绍两种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的计算方法:一种是按照税率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税率高的应税所得项目进行税前扣除(以下简称“税前扣除选择法”);另一种是按照某个应税所得项目收入额占纳税人当期收入总额比重,乘以允许税前扣除的捐赠总额,计算出每个应税所得项目的税前扣除额(或扣除限额),并予以税前扣除(以下简称“税前扣除平均法”)。

实例解析:企业向目标脱贫地区捐赠,财税如何处理

实例解析:企业向目标脱贫地区捐赠,财税如何处理

实例解析:企业向目标脱贫地区捐赠,财税如何处理本文作者:杨中英近期,《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务院扶贫办关于扶贫货物捐赠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务院扶贫办公告2019年第55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务院扶贫办关于企业扶贫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务院扶贫办公告2019年第49号)相继发布,相关文件从税收政策导向上积极鼓励企业参加社会公益,特别是特定地区的扶贫济困工作,并对相关税务处理进行了明确。

本文以实例作出详解。

购入食品捐赠给福利院案例1: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2月1日购入食品直接捐赠当地福利院,外购价格为50000元,取得普通发票;5月10日向本市体育局捐赠30000元;2019年7月15日,向目标脱贫地区某县教育局捐赠外购学生书包1000个,购入价为108元/个(不含税),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14040元。

增值税处理2019年2月份,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对应的销项税额=50000÷(1+16%)×16%=5752.21(元)该税款所属期通过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一“未开具发票”栏进行了申报纳税。

会计处理借:营业外支出——公益性捐赠支出 55752.21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752.21银行存款 50000注意上述行为不适用2019年第55号公告,因捐赠对象是本市福利院,而非目标脱贫地区单位或个人。

向贫困地区教育机关捐赠书包案例2:假设该单位2019年7月,向目标脱贫地区教育机关捐赠学生书包,根据2019年第55号公告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或直接无偿捐赠给目标脱贫地区的单位和个人,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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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捐赠财税处理案例解析
近期,全国各地发生了不少自然灾害,对外捐赠的会计和税务处理成为不少企业关心的问题。

企业对外捐赠分为两种情形:一是特定事项捐赠,如向国内突发的重大自然灾害地区的捐赠(如汶川地震、玉树地震)和国家举办大型国际性活动的捐赠(如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

特定事项捐赠一般由国家专门出台税收优惠政策,捐赠人享受的税收优惠比较多,主要有捐赠支出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全额扣除,有的捐赠还免征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等。

一是除特定事项捐赠外的一般性质捐赠。

一般性质捐赠税收优惠只涉及企业所得税,即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

现对两种对外捐赠业务的财税处理举例进行分析。

 一般性质捐赠的财税处理
 例如:某企业2009年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将自产产品对外捐赠,该产品成本为4万元,对外售价为6万元,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对外捐赠的账务处理为:
 借:营业外支出 50200
 贷:库存商品 4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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