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答案及解析

合集下载

2013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考试《民法学》真题及详解-B

2013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考试《民法学》真题及详解-B

2013年政法干警招录考试《民法学》试卷注意事项1、请在答题卡上指定位置填写上自己的姓名、报考部门、填涂准考证号。

2、考生在答题卡指定的位置作答,未在指定位置作答的,不得分。

3、监考人员宣布考试结束时,考试应立即停止作答,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都留在桌上,待监考人员允许离开后,方可离开。

一、单项选择题(第1—35小题,每小题2分,共4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1.“强买强卖”行为违反的民法基本原则是( )。

A.平等原则B.公序良俗原则C.诚实信用原则D.自愿原则2.张某对李某说:“若你一年内结婚,我就赠你一台电脑。

”该民事行为所附的是( )。

A.始期B.终期C.解除条件D.延缓条件3.甲、乙共同出资设立了一个普通合伙企业,因经营不善导致合伙企业资不抵债。

对合伙债务,甲、乙应承担( )。

A.无限按份责任B.有限按份责任C.无限连带责任D.有限连带责任4.下列属于事业单位法人的是( )。

A.上海市工商局B.北京大学C.广州市公安局D.北京市立新有限责任公司5.下列民事行为自登记时生效的是( )。

A.房屋租赁B.工程承包C.民间借贷D.结婚6.因欺诈而订立的买卖合同,未损害国家利益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合同的期间是( )。

A.9个月B.1年C.2年D.4年7.下列不属于滥用代理权的情形是( )。

A.自己代理B.双方代理C.无权代理D.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8.无权代理人实施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的,该代理行为( )。

A.有效B.无效C.效力待定D.可撤销9.下列属于不动产的是( )。

A.帐篷B.地里的白菜C.林木D.水库中的鱼10.李某于1月1日将一套藏书借给王某,借期1个月。

1月10日,王某向李某表示愿意购买此书,李某同意。

次日,李某收到王某所付款项。

王某取得该书所有权的时间是( )。

A.1月1日B.1月10日C.1月11日D.2月1日11.下列属于用益物权的是( )。

2013年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真题及参考解析(完整版)

2013年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真题及参考解析(完整版)

一、单项选择题:第1-35题,每小题2分,共7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符合试题要求,请在答题卡上将正确的选项字母涂黑。

1、“强买强卖”行为违反的民法基本原则是()A、平等原则B、公序良俗原则C、诚实信用原则D、自愿原则【解析】D.《民法通则》第四条: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强买强卖违背了民法的自愿原则,本题选择D项。

2、张某对李某说“若你一年内结婚,我就赠你一台电脑”,该民行为所附的是()A、始期B、终期C、解除条件D、延缓条件【解析】D.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附有决定该行为为效力发生或者消灭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期限是表意人选定的、作为意思表示效果发生或者消火控制手段的、将来确定发生的事实。

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在意思表求中含有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附条件和附期限有不同之处。

附条件是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而附期限是一定会发生。

根据题中可知,一年内结婚应该属于条件,而且是延缓条件。

本题选样D项。

3、甲、乙共同出资建立一个普通合伙,因经营不善导致合伙资不抵债,对合伙债务,甲、乙应承担()A、无限按份责任B、有限按份责任C、无限连带责任D、有限连带责任【解析】C.甲乙合伙因经营不善导致合伙债务,这是对外民事责任,个人合伙的对外民事责任指全体合伙人就合伙债务所承担的无限连带责任,也就是合伙企业对第三人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因此,本题选择C。

4、下列属于事业单位法人的是()A、上海市工商局B、北京大学C、广州市公安局D、北京市立新有限责任公司【解析】B.法人分为四种类型,分别是机关单位法人、事业单位法人、企业法人、社会团体法人。

在选项中。

AC属于机关单位法人,D属于企业法人,只有B项属于事业单位法人。

本题选择B项。

5、下列民事行为自登记时生效的是A、房屋租赁B、工程承包C、民间租赁D、结婚【解析】D.自男女双方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后立即生效。

2013年司法考试真题及真题对照答案解析(卷四)

2013年司法考试真题及真题对照答案解析(卷四)

2013年司法考试真题卷四一、(本题20分)材料:2011年元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在会见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时指出:“法学是治国理政的大学问,是政治性很强的学科。

法学理论工作者要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坚定,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贡献才智。

”周永康要求,“密切关注我国法治建设中的重大现实问题,提出更多理论上的真知灼见,积极参与国家立法,主动服务执法司法实践,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成为通晓古今、学贯中西的法学大家,不断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学理论。

”问题:根据以上材料,可以从哪些方面理解中央领导同志对法学理论工作者提出的要求?请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特征,谈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繁荣法学事业的要求。

答题要求:1.观点正确,表述完整、准确;2.无观点或论述,照搬材料原文的不得分;3.不少于400字。

跟大家分享一点经验:不知大家是否有跟我一样的“考霸”经历,司法、国考、省考、建筑、环境监测.....,不知大家是否也有过跟我一样的迷茫?在现在这个社会,确实是你不迷茫,你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出来混的,其实好多考试相信大家都是报着试一试的心态去做的,没有自己的一套完整的学习和复习策略,也没有一个势在必得的“目标”,我做事情是不做就不做,要做就做绝,确定了,我会选择跪着也要走下去,相信大家都没有我这样的“疯狂”,并且我都是不报什么培训班的在,都是靠自己苦下功夫通过考试的,帖子中也有提到我的记忆理解都比较好,特别是阅读能力,我现在有将近3500字每分钟的阅读速读,所以复习效率自然是不用说,提醒一下大家,面对这么多的考试以及当今社会这么的压力,不提高学习的效率真的是步步维艰,给大家推荐个提高学习效率的方法,对于时间不够用,效率低的同学特别适用,本人切身体验,没用不会推荐,学习掌握了,基本上等于成功了一半,针对司考这样考点一千三百多个,基本上每个地方都需要详细记忆的考试来说再适合不过,建议练上30小时足矣。

2013年安徽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真题答案解析

2013年安徽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真题答案解析

2013年安徽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真题答案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答案】D。

自愿原则2.【答案】D。

延缓条件3.【答案】C。

无限连带责任4.【答案】B。

北京大学5.【答案】D。

结婚6.【答案】B。

1年7.【答案】C。

无权代理8.【答案】A。

有效9.【答案】C。

林木10.【答案】B。

1月10日11.【答案】A。

宅基地使用权12.【答案】B。

合同生效之时13.【答案】D。

丁在超市购物时收银员多找零50元14.【答案】A。

无因管理15.【答案】A。

6个月16.【答案】C。

免除17.【答案】B。

要约邀请18.【答案】B。

有权解除,并主张违约责任19.【答案】A。

周某承担20.【答案】C。

行使留置权21.【答案】B。

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22【答案】C。

甲公司承担侵权责任23.【答案】A。

三代直系血亲24.【答案】B。

重婚25.【答案】D。

残疾人生活补助费26.【答案】C。

收养关系登记时27.【答案】A。

兄弟28.【答案】B。

无效29.【答案】A。

接受继承30.【答案】A。

名誉权31.【答案】B。

共同危险责任32.【答案】D。

财产责任与非财产责任33.【答案】B。

乙医院34.【答案】C。

受害人的故意造成的35.【答案】D。

丙公司承担全部责任二、简单题36.【参考答案】我国《民法通则》将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三类:(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此外,年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自然人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在我国,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年满十周岁但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还包括对比较重要的民事行为缺乏判断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并且不能预见其行为后果的患痴呆症的人。

(3)无民事行为能力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完全的精神病人是无行为能力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既不能自己独立实施民事行为,也不能经他们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而独立实施民事行为。

2013年政法干警招录考试《民法学》(本科类)试卷及详解【圣才出品】

2013年政法干警招录考试《民法学》(本科类)试卷及详解【圣才出品】
A.9 个月 B.1 年 C.2 年 D.4 年 【答案】B
3 / 23
圣才电子书 十万种考研考证电子书、题库视频学习平台

【解析】B 项,《合同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具有撤 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具有撤销权的当 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解析】动产的交付分为现实交付和观念交付。现实交付中动产的所有权从交付时起移 转。观念交付又分为四种:简易交付、占有改定、指示交付、拟制交付。其中简易交付适用 《物权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依法占有该动产的,物权 自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本题中买受人已经因借用合同关系实际占有该套藏书,且 1 月 10 日双方达成订立买卖合同的合意,属于简易交付,该书的所有权自合意成立时转移, 故王某于 1 月 10 日取得该书的所有权。
8.无权代理人实施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的,该代理行为( )。 A.有效 B.无效 C.效力待定 D.可撤销 【答案】A 【解析】表见代理是指无权代理人由于本人的过失或本人与无权代理人之间存在特殊关 系,造成了足以使善意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无权代理人享有代理权而与之产生民事法律行为,
4 / 23
圣才电子书 十万种考研考证电子书、题库视频学习平台
5.下列民事行为自登记时生效的是( )。 A.房屋租赁 B.工程承包 C.民间借贷 D.结婚 【答案】D 【解析】ABC 三项,房屋租赁、工程承包、民间借贷只要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达成协 议即告成立并生效,D 项,结婚需要男女双方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后方生效。
6.因欺诈而订立的买卖合同,未损害国家利益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合同的期间 是( )。

2013年政法干警民法学(本科类)全真模拟试卷(2)-招警考试试卷与试题

2013年政法干警民法学(本科类)全真模拟试卷(2)-招警考试试卷与试题
10. 下列哪一种情况下,善意第三人不能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相应物权?( )[1分]-----正确答案(D)
A 保留所有权的动产买卖中,尚未付清全部价款的买方将其占有的标的物卖给不知情的第三人 B 电脑的承租人将其租赁的电脑向不知情的债权人设定质权 C 动产质权人擅自将质物转质子不知情的第三人 D 受托代为转交某一物品的人将该物品赠与不知情的第三人
28. 李某将一台磨面机卖予高某,双方订立了买卖合同,约定10日后交付。10日期满,李某由于某磨面工作未完成而 与高某订立协议,由李某继续使用该磨面机直至磨面工作完成。此后某日,李某处洪水暴发,冲走该机并已经交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1分]-----正确答案(C) A 由于机器并未实际交付,李某对机器享有所有权 B 刘某是善意第三人,当然无条件地对机器享有所有权 C 李某有权向刘某主张返还原物请求权 D 李某无权向刘某主张返还原物请求权,高某有权向刘某主张返还原物请求权
25. 甲、乙按份共有一间房屋,出租给丙,现甲欲将自己的份额转让,下列表述中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1分]-----正确答案(D) A 乙有优先购买权,丙没有优先购买权 B 丙有优先购买权,乙没有优先购买权 C 乙、丙都有优先购买权,二人处于平等地位 D 乙、丙都有优先购买权,乙的优先购买权优先于丙的优先购买权
16. 田某、常某是夫妻,共同出资50万元,田某、常某的朋友赵某出资25万元,三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出租使用。3年 以后,三人打算出卖此房,最后一个承租人搬出后,三人打算装修一下再出卖,但是在装修前,某日刮大风,房 子的一块窗户玻璃由于老化,被大风吹落,砸伤了行人王甲,共花去医疗费2400元,同时请了三人的好朋友白某 修缮窗户,又花去了300元。关于本案,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1分]-----正确答案(C) A 关于房屋的所有权关系,是田某、常某共同共有房屋2/3的所有权,田某、常某二人与赵某按照2:1的比 例,按份共有房屋所有权 B 对于王甲的医疗费,田某、常某与赵某承担连带责任,内部田某与常某承担1600元,赵某承担800元 C 对于修缮费用,田某、常某与赵某承担连带责任,内部田某与常某承担200元,赵某承担100元 D 赵某可以自由转让自己的房屋所有权份额,而田某、常某未经对方同意,都不得转让

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2013年真题

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2013年真题

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2013年真题(总分:150.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35,分数:70.00)1.“强买强卖”行为违反的民法基本原则是______。

(分数:2.00)A.平等原则B.公序良俗原则C.诚实信用原则D.自愿原则√解析:[解析] 本题考查自愿原则。

自愿原则指任何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必须遵守自愿协商的原则,有权按照自己的真实意愿独立自主地建立和变更民事法律关系,并同时尊重对方的意愿和社会公共利益。

《民法通则》第4条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强买强卖”违反了民法的自愿原则。

故本题选D。

2.张某对李某说:“若你一年内结婚,我就赠你一台电脑。

”该民事行为所附的是______。

(分数:2.00)A.始期B.终期C.解除条件D.延缓条件√解析:[解析] 本题考查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的区别。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指附有决定该行为效力发生或者消灭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指以将来确定发生的事实决定该民事法律行为发生或消灭的民事法律行为。

两者的明显区别是:条件是可能发生;而期限是必然发生。

本题中A、B均为附期限;C、D均为附条件;根据题目可知,“一年内结婚”是可能发生的事实,属于附条件。

而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又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附解除条件,一类是附延缓条件,又称生效条件。

前者指对民事法律行为效力起消灭作用的条件;后者指对民事法律行为效力起生效作用的条件。

本题中“一年内结婚”才“赠一台电脑”显然是起生效作用的条件。

故本题选D。

3.甲、乙共同出资设立了一个普通合伙企业,因经营不善导致合伙企业资不抵债。

对合伙债务,甲、乙应承担______。

(分数:2.00)A.无限按份责任B.有限按份责任C.无限连带责任√D.有限连带责任解析:[解析] 本题考查合伙人的对外民事责任。

《合伙企业法》第2条第2款规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013年政法干警招录考试专业综合Ⅰ《民法学》(硕士类)试题及详解(含刑法学)【圣才出品】

2013年政法干警招录考试专业综合Ⅰ《民法学》(硕士类)试题及详解(含刑法学)【圣才出品】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1.《合同法解释(二)》第十四条规定:“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强制性规定’,是指效力性强制性规定。

”该条文采用的民法解释方法是()。

A.文义解释B.当然解释C.扩张解释D.限缩解释【答案】D【解析】限缩解释,是指在法律条文的字面含义显然比立法原意广时,作出比字面含义窄的解释。

本题中把“强制性规定”解释为“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实际上即为限缩解释。

2.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有限合伙企业,其中,甲和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为有限合伙人。

后因经营不善,合伙企业负债20万元,以合伙企业财产清偿后,仍有5万元债务未还。

对该笔债务,债权人()。

A.只能要求甲、乙承担连带清偿责任B.只能要求甲、乙按出资比例承担清偿责任C.只能要求甲、乙、丙按出资比例承担清偿责任D.可以要求甲、乙、丙中任何一方承担全部清偿责任【答案】A【解析】《合法企业法》第二条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本题中,只能要求甲、乙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丙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3.下列各组行为中,属于主、从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A.要约行为与承诺行为B.借款合同与保证合同C.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D.设立遗嘱与分割遗产【答案】B【解析】主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在彼此关联的行为中无需相关行为存在就可以独立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

从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在彼此关联的行为中从属于其他行为而存在的民事法律行为。

B项,保证合同与借款合同比较,借款合同就是主民事法律行为,保证合同就是从民事法律行为;A项,要约行为与承诺行为是诺诚民事法律行为;C项,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时双方民事法律行为;D项,设立遗嘱与分割遗产都是主行为,非主从关系。

2013年政法干警民法讲义答案20130722介绍

2013年政法干警民法讲义答案20130722介绍

2013年政法干警考试学员专用讲义《民法学》讲义答案第一部分总论第一章民法概述一、民法的概念【课堂练习】1.甲县人民政府为建宾馆,向该县乙银行贷款500万元,届期未能偿还,乙银行以甲县人民政府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该案所涉及的法律关系()。

A.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B.应属政府行政行为C.是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之间的纵向经济关系D.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应由民法调整【答案】D。

解析:甲向乙贷款构成债权法律关系。

属于民法调整的法律关系。

二、民法的调整对象【课堂练习】1.我国民法调整的对象是()A.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B.人际关系C.思想关系D.国家与人民的关系【答案】A。

解析:民法的调整对象是指民法调整的各种社会关系。

具体包括平等主体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2.下列不属于人格权的是()A.生命权B.名誉权C.姓名权D.配偶权【答案】D。

解析:配偶权属于身份权。

3.下列选项属于人身权中身份权的是()A.姓名权B.隐私权C.名誉权D.监护权【答案】D。

解析:典型的身份权有监护权、配偶权、侵权、亲属权、荣誉权。

三、民法的渊源【真题回顾】【2010-判断题】1.判例法是我国民法的渊源之一。

()【答案】B。

解析:判例法是英美法系民法的渊源之一。

四、民法的适用范围【真题回顾】【2010-单】1.民法的空间效力是指()A.民法的生效时间B.民法的溯及力C.民法适用的地域范围D.民法的失效时间【答案】C。

解析:空间上的适用范围是指民法在什么地方发生效力。

五、民法的基本原则【真题回顾】【2010-单】1.属于我国民法基本原则的是()A.过错责任原则B.推定过错原则C.无过错责任原则D.公平原则【答案】D。

解析: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自愿原则,公平原则,平等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序良俗原则,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2011-单】2.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我国民法基本原则的是()A.自愿原则B.平等原则C.诚实信用原则D.过错责任原则【答案】D。

2013年政法干警招录考试(专业综合-综合课-法律硕士类)真题试卷(

2013年政法干警招录考试(专业综合-综合课-法律硕士类)真题试卷(

2013年政法干警招录考试(专业综合-综合课-法律硕士类)真题试卷(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简答题 4. 分析题 5. 论述题单项选择题1.从认识论的角度,可以将法学划分为( )。

A.国际法学和国内法学B.实体法学和程序法学C.立法学和法律解释学D.理论法学和应用法学正确答案:D2.规范性法律文件是指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下列选项中,属于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是( )。

A.某法院对一桩离婚案件的判决书B.《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C.某工商行政管理局制作的行政处罚决定书D.某地300户居民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正确答案:B3.下列学者中,属于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的是( )。

A.庞德B.洛克C.萨维尼D.奥斯丁正确答案:D解析:分析实证主义形成于19世纪上半叶,边沁和奥斯丁是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的鼻祖。

4.根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是( )。

A.公平正义B.执法为民C.党的领导D.依法治国正确答案:B解析: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可以概括为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

其中,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

5.《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的解释》解释了刑法该条规定的“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含义。

该法律解释属于( )。

A.有权解释B.司法解释C.学理解释D.审判解释正确答案:A解析:法律解释由于解释主体和解释效力的不同可以分为:正式解释与非正式解释。

正式解释有时也称有权解释。

是指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官员或其他有解释权的人对法律作出的具有法律上约束力的解释。

全国人大常委会是我国的法律解释机关,故本题答案选A。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民法》真题及详解【圣才出品】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民法》真题及详解【圣才出品】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民法》真题及详解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每题1分。

1.兹有四个事例:①张某驾车违章发生交通事故致搭车的李某残疾;②唐某参加王某组织的自助登山活动因雪崩死亡;③吴某与人打赌举重物因用力过猛致残;④何某心情不好邀好友郑某喝酒,郑某畅饮后驾车撞树致死。

根据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和民法有关规定,下列哪一观点可以成立?()A.①张某与李某未形成民事法律关系合意,如让张某承担赔偿责任,是惩善扬恶,显属不当B.②唐某应自担风险,如让王某承担赔偿责任,有违公平C.③吴某有完整意思能力,其自担损失,是非清楚D.④何某虽有召集但未劝酒,无需承担责任,方能兼顾法理与情理【答案】B【考点】民法的基本原则;民事法律关系的成立【解析】B项,首先从合同角度来看,王某和唐某之间是否形成旅游合同关系。

旅游合同是指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经营者收取旅游者的费用后为旅游者提供约定服务的合同。

王某组织自助登山活动,属于自发组织非营利性旅游活动,并没有形成旅游合同关系。

因此,在唐某因雪崩发生死亡时,不能依据合同法追究王某的违约赔偿责任。

从侵权责任角度来看,《侵权责任法》第29条规定,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②唐某是因雪崩死亡的,雪崩属于不可抗力,王某能够免责。

因此发生意外,唐某应自担风险。

A项,侵权行为是指民事主体违反法定义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

依法律规定,侵权行为发生后,加害人负有赔偿受害人损失等义务,受害人享有请求加害人赔偿损失等权利。

张某驾车违章致李某残疾,张某存在过错,张某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C项,打赌举重物,吴某与对方形成射幸合同关系,射幸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是否履行义务有赖于偶然事件的出现的一种合同。

这种合同的效果在于订约时带有不确定性。

吴某的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致自己残疾。

对方与吴某打这种赌,致使吴某陷入受伤风险,体现违法性。

2013江苏政法干警真题答案详解

2013江苏政法干警真题答案详解

2013江苏政法干警真题答案详解2013年政法干警考试真题、解析、估分汇总、报名注意事项、考试大纲、海量免费备考资料下载:/news/20130905/76514.html 1.2013年.张明因盖房挖地基,发现一个坛子,内有500块银圆及一张棉布,上写“为防日寇搜查。

特埋此,王建林1938年7月1日”。

王建林为王天民的爷爷,在抗战期间被日寇杀害,解放后王天民被宣布为中农。

这500块银圆()。

A.应归张明所有,作为发现人,他可按先占原则取得银圆所有权B.应归王天民所有C.应由张明与王天民平分D.属于无主财产,应归国家所有2.小宋受朋友之请去某饭店吃饭,中途去洗手间时,因地面油滑不慎摔倒,致使腿骨骨折。

对小宋受到的损害,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小宋与饭店没有形成合同关系,所以饭店不承担责任B.小宋不是消费者,所以饭店不承担责任C.小宋是消费者,所以饭店应当承担责任D.小宋是自己不注意摔倒的,饭店并无加害行为,所以饭店不承担责任3.张大来的原户籍所在地在杨村,2010年张大来从杨村开出迁住证,迁往李村。

但在李村登记前。

张大来得病,在县城医院住院一年零三个月。

病愈后张大来前往北京市打工,并在某区办理了暂住证,居住期限为6个月,现住在某区某街道某号。

现问,张大来的住所应确定为何处?()A.杨村B.李村C.县城医院D.北京市某区某街道某号4.甲的一头牛走失,乙牵回关人自家牛棚,准备次日寻找失主。

当晚牛棚被台风刮倒,将牛压死。

乙将牛肉和牛皮出售,各得款500元和l00元。

请人屠宰及销售,支出l00元。

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A.甲有权要求乙返还一头同样的牛B.甲有权要求乙返还500元C.甲有权要求乙返还600元D.甲有权要求乙按该牛的市价赔偿1000元5.甲公司业务经理乙长期在某餐厅签单招待客户,餐费由公司按月结清。

后乙因故辞职。

月底餐厅前去结账时,甲公司认为,乙当月的几次用餐都是招待私人朋友,因而拒付乙所有签单的餐费。

2013年司法考试试题及答案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2013年司法考试试题及答案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B. 甲请乙代购茶叶,乙将甲写好茶叶名称的纸条交给销售员,告知其是为自己朋友买茶叶
C. 甲律师接受法院指定担任被告人乙的辩护人
D. 甲介绍歌星乙参加某演唱会,并与主办方签订了三方协议
【正确答案】:A,B,C
12、唐某作为技术人员参与了甲公司一项新产品研发,并与该公司签订了为期2年的服务与保密合同。合同履行1年后,唐某被甲公司的竞争对手乙公司高薪挖走,负责开发类似的产品。甲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唐某承担违约责任并保守其原知晓的产品。关于该案的审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正确答案】:D
4、甲公司未取得商铺预售许可证,便与李某签订了《商铺认购书》,约定李某支付认购金即可取得商铺优先认购权,商铺正式认购时甲公司应优先通知李某选购。双方还约定了认购面积和房价,但对楼号、房型未作约定。李某依约支付了认购金。甲公司取得预售许可后,未通知李某前来认购,将商铺售罄。关于《商铺认购书》,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D. 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依和解协议内容制作判决书
【正确答案】:C
15、甲诉乙损害赔偿一案,双方在诉讼中达成和解协议。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当事人无权向法院申请撤诉
B. 因当事人已达成和解协议,法院应当裁定终结诉讼程序
C. 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依和解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
D. 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依和解协议内容制作判决书
【正确答案】:D
18、甲公司依据买卖合同,在买受人乙公司尚未付清全部货款的情况下,将货物发运给乙公司。乙公司尚未收到该批货物时,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且法院已裁定受理。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 乙公司已经取得该批货物的所有权
B. 甲公司可以取回在运货物
C. 乙公司破产管理人在支付全部价款情况下,可以请求甲公司交付货物

2013年云南省政法干警招聘考试民法学练习题十三

2013年云南省政法干警招聘考试民法学练习题十三

2013年云南省政法干警招聘考试民法学练习题十三4. 某小河上游的甲工厂与中游的乙工厂排放的废水单独均不会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结果双方排放的废水汇集后导致环境污染损害后果。

关于甲、乙是否应当承担责任,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A. 甲、乙均无需承担责任B. 甲、乙承担连带责任C. 甲、乙承担按份责任D. 由乙承担责任,甲承担补充责任【答案】C【解析】《侵权责任法》第12条规定:“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

”甲、乙分别实施排污行为,主观上没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不构成共同侵权。

但甲、乙的排污行为结合在一起共同造成同一个不可分割的损害,且甲、乙的排污行为单独均不足以造成损害后果,甲、乙的行为构成共同因果关系,甲、乙应对损害承担按份责任。

故本题唯一正确的答案为C选项。

5. 李某死后留下一套房屋和数十万存款,生前未立遗嘱。

李某有三个女儿,并收养的一子。

大女儿中年病故,留下一子。

样子收入丰厚,却拒绝赡养李某。

在两个女儿办理丧事期间,小女儿因交通事故意外身亡,留下一女。

下列哪一个选项是错误的?A. 二女儿和小女儿之女均是第一顺序继承人B. 大女儿之子对李某遗产的继承属于代位继承C. 小女儿之女属于转继承人D. 分配遗产时,养子应当部分或少分【答案】A【解析】①根据《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二女儿和小女儿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小女儿是在继承后,遗产分割之前死亡的,小女儿之女应当转继承小女儿应当分配的李某的遗产份额,因此小女儿之女属于转继承人,不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A选项错误。

②《继承法》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本题中,李某的大女儿先于李某死亡,李某死亡时,大女儿之子可以代位继承人,B选项正确。

③《继承法意见》第52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

2013司考真题解析民法学二1.doc

2013司考真题解析民法学二1.doc

2013司考真题解析(民法学二)5.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期限自2010年3月25日起至2011年3月24日止。

乙银行未向甲公司主张过债权,直至2013年4月15日,乙银行将该笔债权转让给丙公司并通知了甲公司。

2013年5月16日,丁公司通过公开竞拍购买并接管了甲公司。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因乙银行转让债权通知了甲公司,故甲公司不得对丙公司主张诉讼时效的抗辩B.甲公司债务的诉讼时效从2013年4月15日起中断C.丁公司债务的诉讼时效从2013年5月16日起中断D.丁公司有权向丙公司主张诉讼时效的抗辩【答案】D【考点】诉讼时效,债的转移【解析】甲乙之间的借款约定了到期时间,即2011年3月24日,有明确清偿期的债权从清偿期届满之次日起算时效,这意味着2011年3月25日起算时效,到2013年3月24日届满,从2013年3月25日起,债务人甲公司即享有主张诉讼时效的抗辩权。

《合同法》第82条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因此,当债权人乙银行将债权转让给丙公司之后,债务人甲公司可以向受让人丙公司主张其对于让与人乙银行的抗辩,所以A选项错误。

《合同法》第85条规定,“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丁公司购买并接管了甲公司,意味着丁公司承受了甲公司的债权债务,作为债务的继受人,丁公司有权主张原债务人甲公司的抗辩权,所以D选项正确。

自2013年3月25日起,乙银行对甲公司享有的债权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已经届满,甲公司享有永久性的抗辩权,该债权不再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后果,债权或债务转移也不能导致诉讼时效中断,所以B、C选项错误。

6.甲、乙和丙于2012年3月签订了散伙协议,约定登记在丙名下的合伙房屋归甲、乙共有。

后丙未履行协议。

同年8月,法院判决丙办理该房屋过户手续,丙仍未办理。

9月,丙死亡,丁为其唯一继承人。

12月,丁将房屋赠给女友戊,并对赠与合同作了公证。

013年政法干警民法学(本科类)全真模拟试卷及答案

013年政法干警民法学(本科类)全真模拟试卷及答案

2013年政法干警民法学(本科类)全真模拟试卷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甲是一货车车主。

一日,甲驾驶装满货物的货车在公路上行驶,因货物没有被固定牢,途中一箱货物从货车上滚落。

跟随在货车后面行驶的小轿车车主乙为了躲避滚落的货物,猛打方向盘右转,将路边的行人丙撞伤。

丙住院治疗花去10万元。

关于丙的损害责任承担,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应承担全部责任B.乙应承担全部责任C.甲、乙应承担按份责任D.甲、乙应承担连带责任2.为让学生接受爱国主义教育,启明星小学一年级一班的班主任甲带本班学生前往电影院观看电影《汶川》。

正巧,八一中学一年级二班班主任乙带本班学生也来看此部电影。

甲、乙是高中同学,见面后热聊。

此时,八一中学的小刚和小芳两个学生为争夺座位打起来,小刚将小芳推到在地,小芳头部撞到椅子受轻伤。

启明星小学的佳佳和八一中学的依依也为争座位发生争吵,争吵中依依把佳佳的脸抓伤。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应由小刚的父母承担对小芳的全部赔偿责任B.应由依依的父母对佳佳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C.对于佳佳的损害,应由依依父母承担主要责任,启明星小学承担补充赔偿责任D.如果八一中学不能证明已经尽到管理职责,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3.2008年汶川大地震期间,甲女因为自己不能照常娱乐而大骂汶川灾民的视频被曝光在网上。

众多网民决心挖出这名甲女,看看她是何许人也。

不到一天的时间,有关该女子的真实姓名、年龄、家庭情况、个人成长经历等信息便在网上被晒出来,导致了甲女精神出现恍惚,甚至有自杀的倾向。

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这些网民侵犯了甲女的姓名权B.这些网民侵犯了甲女的名誉权C.这些网民侵犯了甲女的隐私权D.甲女无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4.关于以下几种特殊侵权,表述正确的是()。

A.某发电站排放的废水流入某湖后,发生大量鱼类死亡事件,经调查,该发电站排放的废水完全符合规定的排放标准,因此无需承担责任B.某公园组织元旦游园赏灯会,严格控制了入场人数并进行相应安检,在活动过程中两游人因言语不和大打出手,致使旁边游客的相机落入水中受损。

2013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

2013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

2013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第一节:民法的含义一、民法的概念: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1、实质意义的民法:指作为部门法的民法。

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指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也就是私法的全部,狭义指在民商分立的国家商法以外的私法。

2、形式意义上的民法:指以一定体例编篡的并以民法命名的成文法典。

我国民商合一,是广义民法,我国还没有形式意义的民法。

二、民法的历史沿革:分为古代民法、近代民法和现代民法三个阶段。

1、古代民法的典型代表是罗马法。

2、近代民法是在继受罗马法的基础上形成的,形成了大陆法和英美法两大法系。

大陆法系推行法典化,又称民法法系,英美法以判例为法律的主要渊源,又称判例法系。

近代法以1804年的《法国民法典》为代表。

3、资本主义现代民法始于1897年公布、1900年生效的《德国民法典》。

1922年列宁亲自主持制定的《苏俄民法典》始第一部社会主义性质的民法典。

我国近代民法始于清末,1907年清政府开始制定的《大清民律草案》,1911年完成。

我国历史上第一部民法典是1930年南京国民政府制定的民法典,该法典随着1949年中国成立在大陆已经废除,仅在台湾有效。

1986年颁布的《民法通则》是我国民事立法进入的一个新阶段。

第二节:民法的调整对象是调整平等主体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一、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指人们在社会财富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过程中形成的以经济利益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调整财产关系主要有以下特点:1、主体的地位是平等的。

2、一般是当事人自愿发生的。

3、受价值规律支配。

二、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形成的具有人身属性,与主体的人身不可分离的,不是以经济利益而是以特定精神利益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人身关系有以下特点:1、主体的地位平等。

2、与民事权利的享受和行使有关。

政法干警招录培养考试专用教材-民法学(历年真题+全真模拟预测试卷)本科类

政法干警招录培养考试专用教材-民法学(历年真题+全真模拟预测试卷)本科类

李永新主编中公教育公职考试研究院审定历年真题+全真模拟预测试卷民法学【本科类】政法干警招录培养考试专用教材严格依据政法干警招录培养考试大纲编写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民法学历年真题+全真模拟预测试卷:本科类/李永新主编.—北京:人民日报出版社,2013.3(2014.3重印)政法干警招录培养考试专用教材ISBN978⁃7⁃5115⁃1664⁃0Ⅰ.①民...Ⅱ.①李...Ⅲ.①警察-招聘-考试-中国-习题集②民法-法的理论-中国-习题集Ⅳ.①D631.13-44②D923.01-44中国版本图书馆CIP数据核字(2013)第044855号书名:政法干警招录培养考试专用教材·民法学·历年真题+全真模拟预测试卷(本科类)作者:李永新出版人:董伟责任编辑:巨晓丽封面设计:中公教育设计中心出版发行:社址:北京金台西路2号邮政编码:100733发行热线:(010)65369527653698466536950965369510邮购热线:(010)6536953065363527编辑热线:(010)65369511网址:经销:新华书店印刷:北京市北中印刷厂开本:787mm×1092mm1/16字数:204千字印张:8.5印次:2013年3月第1版2014年3月第1版第2次印刷书号:ISBN978⁃7⁃5115⁃1664⁃0定价:27.00元中公教育核心研发团队李永新中公教育首席研究与辅导专家毕业于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具有深厚的公务员考试核心理论专业背景,具有十多年公务员考试辅导与实战经验,对中央国家机关和地方各级公务员招考有博大精深的研究,主持研发了引领公考领域行业标准的深度辅导、专项突破等全系列教材和辅导课程,讲课系统、全面、有效,倍受考生欢迎和推崇,是公考辅导领域行业标准的开创者和引领者。

张永生中公教育首席研究与辅导专家中公教育资深专家,顶级辅导教师。

多年来潜心致力于公务员考试的教学研究,参与编撰了中央国家机关及各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用教材,实践中充分体现了培训针对性强、真题命中率高的特点,是深受考生信赖的实力派讲师。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3年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答案及解析1、【解析】D.《民法通则》第四条: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强买强卖违背了民法的自愿原则,本题选择D项。

2、【解析】D.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附有决定该行为为效力发生或者消灭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期限是表意人选定的、作为意思表示效果发生或者消火控制手段的、将来确定发生的事实。

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在意思表求中含有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附条件和附期限有不同之处。

附条件是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而附期限是一定会发生。

根据题中可知,一年内结婚应该属于条件,而且是延缓条件。

本题选样D项。

3、【解析】C.甲乙合伙因经营不善导致合伙债务,这是对外民事责任,个人合伙的对外民事责任指全体合伙人就合伙债务所承担的无限连带责任,也就是合伙企业对第三人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因此,本题选择C。

4、【解析】B.法人分为四种类型,分别是机关单位法人、事业单位法人、企业法人、社会团体法人。

在选项中。

AC属于机关单位法人,D属于企业法人,只有B项属于事业单位法人。

本题选择B项。

5、【解析】D.自男女双方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后立即生效。

本题选择D项。

6、【解析】B.可撒销民事行为,当事人须自行为成立时起一内行使撤销权,逾期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本题选择B项。

7、【解析】C.滥用代理权主要包括三种情形:自己代理、双方代理、代理人和第三人恶意串通,进行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行为。

ABD都属于这种情形,只有C项不正确。

因此,本题选择C项。

8、【解析】A.表见代理制度是基于本人的过火或本人于无权代理人之间存在特殊关系,使相对人有理由相信无权代理人享有代理权而与之为民事法律行为,代理行为的后果由本人承受的一种特殊的无权代理。

表见代理的法律后果:(1)发生有权代理的效果:(2)被代理人相对人承担有效代理行为所产生的责任后。

可以向无权代理人追偿损失:(3)相对人有撤销权。

因此,本题选择A项。

9、【解析】C.不动产是指依自然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可动移的土地、土地定着物、与土地尚未脱离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者人力资源添赋予土地冰洁不能分离的其他物。

本题只有树木都是不动产。

本题选择C项。

10、【解析】B.动产的所有权从交付时起移转。

交付方式主要有四种:简单交付、占有改定、指示交付、拟制交付。

简单交付,即买卖合同订立前,买受人已经通过租赁、借用、保管等合同关系实际占有标的物,标的物的交付积系于合同生效的交付方式。

本题中属于简单交付。

1月10号是交付之日,取得所有权是以交付作为标准,本题选择B项。

11、【解析】A.用益物权,是物权的一种,是指非所有人对他人之物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排他性的权利。

比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自然资源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捕捞的权力)。

只有A项属于宅基地使用权。

12、【解析】B.《物权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等级;未登记者,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13、【解析】D.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上的根据,使得他人遭受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得利返还受损失的人”。

14、【解析】A.无因管理,是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损失即包括自己也包括他人),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

15、【解析】A.担保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16、【解析】C.免除是指债权人抛弃债务,从而使债消灭的单方行为。

免除是指债消灭的原因之一。

免除债务是指债权人单方的意思表示,此意思表示无须征得债务人的同意。

免除债务的意思表示可由债权人作出,也可由债权人的代理人做出。

免除债务的行为为无因行为,债权人或者其代理人免除债务的原因何在,在所不问。

债权人免除债务一般应向债务人为意思表示。

向第三人为免除债务的的意思表示,不发生免除的法律效力,但向债务人的代理人所为的免除债务的意思表示发生免疫的效力。

17、【解析】B.《合同法》第十五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18、【解析】B.《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19、【解析】A.《债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债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20、【解析】C.《物权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权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券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21、【解析】B.《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晚婚应予鼓励。

22、【解析】C.《债务责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3、【解析】A。

所谓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指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己身相对而言)的旁系血亲。

无论辈分是否相同,只要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旁系血亲。

都是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24、【解析】B。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与第三者建立夫妻关系的违法行为。

这种有配偶的男女,在自己的配偶尚未死亡,或者还未与其配偶解除婚姻关系时,再与他人结婚,从而构成重婚。

这里即包括与他人登记结婚,也包括虽未登记却与他人以夫妻相待,同居生活在一起而形成的事实婚姻。

重婚不仅是违反婚姻法一夫一妻制原则的行为,而且也是触犯刑律的犯罪行为。

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第二百五十九条明文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5、【解析】D。

本题考查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婚姻法》第十八条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实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因此选D项。

26、【解析】C。

本题考查收养关系的成立时间,《收养法》第十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因此选择C项27、【解析】A。

本题考查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因此本题选A 28、【解析】B。

本题考查遗嘱的效力,《继承法》第二十二条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是意见,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29、【解析】A。

本题考查遗嘱继承,遗嘱继承的适用条件:①没有遗嘱抚养协议(遗赠抚养协议的效力优于遗嘱继承效力):②遗嘱合法有效③指定继承人未丧失也未放弃继承权。

小刘没有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视为接受继承权,因此,本题选A30、【解析】A。

本题考查民事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因此,某报用假消息侵害了某歌星的名誉权。

本题选择A选项。

31、【解析】C。

本题考查侵权责任,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物件损害责任。

因此,本题选择C选项。

32、【解析】D。

本题考查民事责任的类型,根据民事责任是否具有财产内容,民事责任可以分为财产责任与非财产责任。

财产责任是由民事违法行为人承担财产上的不利后果,使受害人得到财产上补偿的民事责任,如损害赔偿责任。

非财产责任是指为防止或消除损害后果,使受损害的非财产权利得到回复的民事责任,如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

因此,本题选择D 选项。

33、【解析】本题考查医疗损害责任,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疗人员有过错,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本题选择B选项。

34、【解析】本题考查侵权责任的免除事由,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因此,本题选择C选项。

35、【解析】D。

本题考查职务侵权,《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因此,本题选择D选项。

36、【参考答案】我国《民法通则》将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三类:(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此外,年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自然人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在我国,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年满十周岁但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还包括对比较重要的民事行为缺乏判断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并且不能预见其行为后果的患痴呆症的人。

(3)无民事行为能力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完全的精神病人是无行为能力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既不能自己独立实施民事行为,也不能经他们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而独立实施民事行为。

如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需要实施民事行为,只能由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代理。

37、【参考答案】所有权的内容包括:(1)占有占有是所有权人对于财产实际上的占领、控制。

这往往是所有权人对于自己的财产进行消费(包括生产性的和生活性的)、投入流通的前提条件。

(2)使用使用是依照物的性能和用途,并不毁损其物或变更其性质而加以利用。

使用是为了实现物的使用价值,满足人们的需要,如使用机器进行生产、使用电视机收看节目、居住房屋、乘坐汽车。

使用权能一般是由所有人自己行使,也可以由非所有人行使。

(4)收益收益,就是收取所有物的利益,包括孳息和利润。

孳息分为法定孳息和自然孳息。

法定孳息是指依法律关系取得的利益,如利息、租金;自然孳息是指果实、动物的产物以及其他依物的用法收取的利益,如耕种土地收取粮食、采掘矿藏收取矿石。

收益还包括收取物的利润,即把物投入社会生产过程、流通过程所取得的利益。

(4)处分处分是决定财产事实上和法律上命运的权能。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