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花夕拾读后感800字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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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花夕拾读后感800字3篇
朝花夕拾读后感800字一
在八年级上学期的历史课上,老师讲到了新文化运动。鲁迅是新文化运动的领导人之一。为此,我慕名翻看了鲁迅的《朝花夕拾》。
《朝花夕拾》是一本内容丰富的散文集,作者鲁迅通过对童年和青少年时代的生活回忆及对恩师和故友的深切怀念,真实地反映了作者自身的心路历程,也从一个个侧面描绘了从清末到辛亥革命时期社会的现实——从农村到城镇,从故乡到他乡,从祖国到异国。作者从自己亲历的生活感受中赞美了劳动人民的淳朴、善良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封建旧俗及文化糟粕进行了深刻的揭露、讽刺和批判;对爱国知识分子收到的不公待遇给予深切同情并充满愤慨;对胸怀博大的异国老师,则充满敬爱之情……在《朝花夕拾》众多的章节之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当属《狗·猫·鼠》和《》。
《狗·猫·鼠》是一篇杂文性的散文作品,鲁迅先生是针对“正人君子”的攻击引发的,追忆童年时救养的一只可爱的老鼠遭到摧残的经历和感受,借对狗、猫、鼠三种小动物的描述引申,讽刺了时而“到处嗥叫”、时而“一副媚态”猫一样的“正人君子”,表达了对弱小者的同情和对暴虐者的憎恨。如果是我们面对别人的攻击,很可能早就破口大骂,甚至拳脚相加了。而鲁迅先生用讽刺猫狗的方法来间接的讽刺这些人,实在机智。
《二十四孝图》我虽没读过,但从鲁迅的文章中我也能看出来,
这是一本具有顽固不化的封建思想、迫害人们的精神、宣扬所谓儒家“孝”道的儿童读物。文章着重讲了“卧冰求鲤”、“老莱娱亲”、“郭巨埋儿”等故事。这些事在当今看来,是再骇人听闻不过的了。可这在鲁迅的时代,却被人们当成了给孩子看的孝道经典!想那天真的孩童就要被这种破书“洗脑”,这是多么荒唐的事情!鲁迅小时候也一定看过这样的书,但是他不像其他的人一样,他能勇敢地发表自己的见解,指斥这类封建孝道不顾儿童的性命,“将肉麻当作有趣”,“以不情为伦纪,污蔑了古人,教坏了后人”。同时也对当时反对白话文,提倡复古的倾向予以尖锐的抨击。
《朝花夕拾》的各方面都令人叹为观止,难以言表。我在这里就不再多说了。
朝花夕拾读后感800字二
手捧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字里行间透出孩提时代的幼稚,总角之年的童真,弱冠时期的懵懂,不惑岁月的稳重……
这本书是鲁迅先生其中一部著名的散文集,原名叫《旧事重提》。在书中,他回忆了自己年少时光的求学生涯,以此怀念自己的过去,抒发了对时光易逝的感慨。瘦削、严厉的寿镜吾老先生,关心鲁迅的藤野老师,为人高傲的老友范爱农,朴实的阿长……这些人在鲁迅看来,都是值得去怀念的。虽然岁月的流逝如同白驹过隙一般,但他们都在鲁迅的脑海里刻下了深深的印迹,这是他永生永世也无法忘怀的。
其中,我印象最深的是衍太太,她在《父亲的病》这篇故事中出场。在鲁迅的父亲弥留之际,她让鲁迅叫父亲,结果让父亲“已经平
静下去的脸,忽然紧张了,将眼微微一睁,仿佛有一些苦痛”。后来父亲死了,这让鲁迅觉得“这却是我对于父亲最大的错处”。衍太太对孩子们却很“好”:看到他们吃冰不会像别人一样告发,而她自己的孩子顽皮弄脏了自己的衣服却是要打骂的。鲁迅表面上赞扬衍太太,实际心中却是鄙视她的。因为她给鲁迅看不健康的画,还一再唆使他变卖母亲的首饰来换钱。这是个自私自利、喜欢使坏的妇人,这个形象同时也讽刺了旧社会上的许多官僚。
垂髫之年,鲁迅曾在一个名叫“三味书屋”的私塾读书。这里号称是“全城最严的书塾”,刚刚离开家里的“百草园”来到这里的鲁迅,对一切都感到好奇。但不久后,他就对日复一日的读书生活厌倦了,于是便常常和伙伴们一起,溜到屋子后面的小花园里去,折一折梅花,爬一爬假山,捉一捉昆虫,也是挺惬意的。但每每都会被寿镜吾老先生喝回:“人都到哪里去了?!”于是便只好灰溜溜地走回,也免不了“吃板子”。然而即使付出了代价,也抵挡不住大家往后跑的“恒心”。鲁迅在多年以后回顾这件事,也还是觉得很有趣味。毕竟,人总是会有一颗童心的。
《朝花夕拾》是一幅画卷,是一部往事,也是一把利刃。它平淡中见真情,从侧面抨击了有着不良风气的旧社会,体现了鲁迅“要求改革”的愿望。
朝花夕拾读后感800字三
手捧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品味着从字里行间透露出年少轻狂时的童真,神思似乎也飘向了那份曾经属于我们的逍遥日子。
《朝花夕拾》,正同于它另类的名字一样,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清晨绽放的鲜花有了晨曦会显得更加娇嫩,到了夕阳西下时分去摘取,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与芳菲,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了一中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
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最好的诠释。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闲来无趣。
从书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许鲁迅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他用一个孩子处世不深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鸣。
有人说:要看一个人是不是真的会写文章,最主要还是看他的文章里有没有感情。老师也曾说过:只有情感才能把文章变成有血有肉的。我不得不承认鲁迅确实厉害,他的一切话语虽然平淡朴实,炽热
的情感却展露无疑。他希望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在一起,憧憬在山水间流连,向往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的日子。读着读着,仿若年迈的老人顿时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小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
小的时候,自己也曾拥有过那样的光辉世纪。喜欢坐在河岸边看着鸭子从身前游过,颁着手指头细数“一只,两只。。。。。。”;喜欢奔跑在林间小道,抛开心中的不愉快,尽情去笑,不用管礼数是否;还喜欢躲在一个隐秘的地方,看着同伴进进出出找自己的忙碌身影,最后因为自己躲的技术太高超,无奈,只得向我低头认输。想到这里,心中有种窃喜的感觉,说不上来是什么。好象是一个小小的“阴谋”得逞了,又象是躲过了一场小小的“灾难”。
我们的童年渐行渐远,留下的是一个美丽的回忆。《朝花夕拾》,去领略一下鲁迅的童年,慢慢体会其中的幸福童年味儿吧。琐碎的记忆在《朝花夕拾》中重现,不一样的年代,一样的快乐,童年,惹人怀念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