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器管理制度
电器质量管理制度

电器质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器产品质量管理,保障消费者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电器产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过程中的质量管理工作。
第三条电器产品质量管理应遵循“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原则,确保产品的安全、可靠、稳定性能,提高用户满意度。
第四条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配备专业人员从事质量管理工作,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
第五条本制度由企业负责制定和执行,相关部门应加强对质量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质量管理组织架构第六条企业应设立质量管理部门,负责电器产品质量管理工作。
第七条质量管理部门应设置质量管理岗位,包括质量经理、质量工程师等,明确各岗位职责和权限。
第八条企业应建立质量管理小组,由各部门负责人和质量管理部门组成,定期召开会议,讨论质量管理工作。
第九条企业应建立质量管理委员会,由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组成,负责审议和决定重大质量管理事项。
第三章质量管理流程第十条企业应建立从设计到生产、销售、售后的全过程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质量全程可控。
第十一条企业应建立产品设计审查机制,对新产品设计方案进行评审,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用户需求。
第十二条企业应建立供应商管理机制,对进货原材料进行严格检测,确保原材料质量合格。
第十三条企业应建立生产过程管理机制,对生产线进行全程监控,确保产品生产过程符合质量要求。
第十四条企业应建立产品检测机制,对成品进行抽检和全检,确保产品质量达到标准要求。
第十五条企业应建立售后服务机制,对用户提出的质量问题进行及时处理和反馈,确保用户满意。
第四章质量管理措施第十六条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档案,对产品设计、生产、销售、售后等环节进行记录和归档。
第十七条企业应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对用户投诉进行调查和处理,及时掌握产品质量问题。
第十八条企业应建立质量意识教育培训机制,对员工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员工质量意识和技能。
第十九条企业应建立质量奖惩机制,对质量管理工作成绩进行奖励和惩罚,激励员工积极参与质量管理。
电力电气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通用7篇)

电力电气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通用7篇)电力电气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通用)【篇1】为了加强管理,做到安全用电,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人生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特制订以下用电制度。
1、学校各办公室、宿舍、教室的用电设备由学校总务处统一安装,不准私自变更和增设,若确需变更或增设,须报请学校分管领导批准,由学校安排电工安装,未经许可自行变更或增设的一经发现,罚款五十元,如造成触电、失火等责任事故,当事人须承担主要责任。
2、不准使用电炉子、电饭锅、电褥子等不直接服务于教学的电器设备,一经发现除没收电器外,同时给予一百元以上的经济处罚。
3、要节约用电,合理用电,教室大白天不能开灯,无人时应随手切断电源,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4、教室里的插座,仅供教学使用,不得私自插热水器、充电器等其它电器,一经发现,用电器没收并处以五十元的罚款。
5、各功能教室的照明灯泡,如属自然损坏,报宿舍管理员负责更换,线路发生故障须报管理员由学校电工维修,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换灯泡和修整或变更电路。
不准接用其它的一切电器,一经发现,除没收电器处同时处以五十元的罚款。
6、违反本制度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的,应照价赔偿,后果严重要追究当事者的刑事责任。
以上规定望广大师生员工自觉遵照执行。
电力电气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通用)【篇2】1、目的为了确保人身安全、机电设备正常运行,降低消耗,保证生产用电、维修用电的.安全,特制订车间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2、依据《质量环境安全管理手册》3、内容3.1 严禁指派无证电工管电,生产线上停送电操作由值班电工执行。
并且办理停送电手续,其他任何人不得进行操作。
3.2 车间所有临时用电(电焊机、电风扇、照明、切割机、磨光机等)必须由电工安装接线,不得私拉乱接,特殊情况的接电必须经车间领导同意。
3.3 设备投料前,尽量减少空机运转时间。
减少耗电(指不检查设备时)。
3.4 车间电力室、变压器室、电器设备上的安全标志牌,除原来放置人员或负责的运行值班人员外,其他任何人员不准移动,也不得随意乱挂或摘除。
单位家用电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单位家用电器的管理,保障单位及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内部所有家用电器的使用、维护和管理。
第三条单位应定期对家用电器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其安全、可靠、高效地运行。
第二章家用电器使用规定第四条单位员工应遵守以下规定:1.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电器使用的法律法规,正确使用家用电器。
2. 使用家用电器时,应确保电源插座完好,避免使用损坏的插座。
3. 使用电器时,应注意操作规程,防止误操作导致事故发生。
4. 使用完毕后,应立即关闭电源,拔掉插头,确保电器处于安全状态。
5. 不得在电器运行过程中进行清洁、维护或修理。
6. 发现电器异常或故障,应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停止使用。
第三章家用电器维护与保养第五条单位应定期对家用电器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1. 每月对电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每季度对电器进行一次保养,包括清洁、润滑、紧固等。
3. 定期检查电器线路,确保线路安全可靠。
4. 对易损部件进行定期更换,确保电器使用寿命。
第六章家用电器更新与淘汰第七条单位应定期对家用电器进行更新与淘汰,提高电器性能,降低故障率。
1. 根据电器使用年限、性能和市场需求,制定更新计划。
2. 对淘汰的电器进行报废处理,确保不造成环境污染。
3. 更新后的电器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确保安全、环保。
第七章奖励与处罚第八条对严格遵守本制度,积极维护家用电器安全、高效运行的员工,给予奖励。
第九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或损失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处罚。
第八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单位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电器管理制度3325

电器管理制度3325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电器的使用和管理,提高电器的使用效率和安全性,保护公司资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所有电器必须按照本制度执行,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部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和实习生。
第二章电器规划和购置第四条公司每年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电器规划,确保公司所需的电器配备齐全,且能够满足工作需求。
第五条电器的购置必须经过正规程序,进行采购申请,经领导审批后,由专人负责采购。
第六条购置的电器需要进行登记,包括品名、型号、数量、购置日期等信息,由财务部门进行管理。
第三章电器使用第七条员工需要按照相关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电器,严禁私自改动电器参数和结构。
第八条在使用电器时,员工应该注意安全,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第九条使用完毕的电器需要进行关机和清理,确保电器的干净整洁。
第四章电器维护第十条公司设立专门的电器维护人员,负责定期检查和维护公司的电器设备。
第十一条电器出现故障时,员工需要及时报修,禁止私自维修电器设备。
第十二条电器维修人员需要对维修情况进行记录,包括维修时间、维修内容等。
第五章电器安全第十三条公司电器设备需要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确保员工的安全。
第十四条电器使用过程中,应该定期进行安全检查,避免潜在的安全隐患。
第十五条员工需要严格遵守公司的电器使用安全规定,不得随意改变电器的安全设置。
第六章电器处置第十六条电器设备报废时,需要由设备管理部门进行处理,禁止私自处理电器设备。
第十七条电器设备报废处理需要进行登记,包括报废原因、报废日期等信息。
第十八条电器设备处理时需要做好环保工作,确保对环境的影响减到最低。
第七章处罚措施第十九条对于违反电器管理制度行为的员工,公司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扣工资、记功、停职等。
第二十条严重违反电器管理制度的员工,公司有权进行解雇处理。
第二十一条对于故意破坏公司电器设备的员工,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电器管理部门所有。
员工使用电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电器设备的管理,确保电器设备的安全、高效运行,保障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使用电器设备的行为。
第三条公司电器设备的使用应遵循安全、节能、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电器设备管理第四条电器设备分类公司电器设备分为以下几类:1. 办公电器:如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饮水机等;2. 生产电器:如机床、机器人、检测设备、空调、通风设备等;3. 生活电器:如微波炉、电热水器、洗衣机、冰箱等。
第五条电器设备的使用规定1. 员工在使用电器设备前,应仔细阅读设备说明书,了解设备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2. 使用电器设备时,应确保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不得私自拆装、改装设备;3. 使用电器设备时,应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违规操作;4. 使用电器设备时,应保持设备周围环境整洁,不得放置易燃易爆物品;5. 使用电器设备时,应避免长时间连续使用,以防设备过热损坏;6. 使用电器设备时,应节约用电,合理调整设备工作时间。
第六条电器设备的维护保养1. 员工应定期对电器设备进行清洁、擦拭,保持设备外观整洁;2. 发现电器设备出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及时报修,不得擅自修理;3. 定期对电器设备进行保养,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第三章电器设备的安全管理第七条电器设备的安全使用1. 使用电器设备时,应确保设备接地良好,防止漏电事故发生;2. 使用电器设备时,应避免触电危险,不得裸手触摸带电部分;3. 使用电器设备时,应避免水进入设备内部,以防短路;4. 使用电器设备时,应确保设备通风良好,防止过热。
第八条电器设备的安全检查1. 定期对电器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2. 对新购进的电器设备,应进行安全性能测试,确保设备安全可靠;3. 对改造后的电器设备,应重新进行安全性能测试。
第四章责任与奖惩第九条责任1.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电器设备的安全使用负直接责任;2. 使用电器设备的员工对设备的安全使用负直接责任。
公司办公室电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办公室电器管理,提高电器使用效率,保障员工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办公室电器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空调、饮水机、电话、照明设备等。
第三条公司办公室电器管理应遵循安全、节约、高效、环保的原则。
第二章电器使用第四条电器使用前,使用者应熟悉设备操作规程,确保安全使用。
第五条电器使用过程中,应遵守以下规定:1. 电器设备应由指定人员操作,非指定人员不得擅自操作;2. 使用电器设备时,应注意安全,避免触电、火灾等事故发生;3. 使用空调、饮水机等设备时,应确保设备正常运行,避免浪费;4. 使用电脑、打印机等设备时,应注意保养,定期清理设备内部,防止灰尘、杂物堵塞;5. 使用电器设备时,应节约用电,关闭不必要的电器设备,减少能源浪费。
第六条电器设备出现故障时,应及时报修,不得擅自拆解或修理。
第三章电器维护与保养第七条电器设备的维护与保养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如下:1. 定期对电器设备进行清洁、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2. 对电器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3. 对易损件进行更换,确保设备使用寿命;4. 对电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提高设备性能。
第八条员工在使用电器设备过程中,应爱护设备,不得随意损坏。
第四章电器报废与处置第九条电器设备达到报废标准或因故障无法修复时,应予以报废。
第十条报废的电器设备,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处置,具体如下:1. 对报废电器设备进行分类,分为可回收利用和不可回收利用两类;2. 对可回收利用的电器设备进行回收,进行资源再利用;3. 对不可回收利用的电器设备进行无害化处理,确保环境安全。
第五章奖惩第十一条对严格遵守本制度,积极维护电器设备的人员,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十二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电器设备损坏、安全事故的人员,给予批评教育,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电器管理制度条例

电器管理制度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电器设备的安全使用,提高电器设备的利用率,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树立安全生产理念,加强电器设备的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各类组织机构和个人在生产经营、学习科研、生活等活动中使用的一切电器设备。
第三条电器设备是指使用电能进行工作的设备和电器用品。
第四条电器设备的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严格管理”的原则,坚持“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对电器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的支持力度,向社会各界宣传安全用电知识,提高社会公众的安全用电意识。
第六条电器设备的管理应当充分利用科技手段,提高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
第七条电器设备的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管理人员对电器设备管理的认识和水平。
第二章电器设备的管理责任第八条电器设备的管理责任人应当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保证生产经营单位的电器设备安全可靠。
第九条电器设备的管理责任人应当建立健全电器设备管理制度,确保电器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十条电器设备的管理责任人对于电器设备的维护和维修工作应当加强日常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电器设备故障和隐患。
第十一条电器设备的管理责任人应当建立健全电器设备的档案管理制度,确保电器设备档案的完整和准确。
第十二条电器设备的管理责任人应当认真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要求,积极协助上级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电器设备的管理责任人应当定期组织开展电器设备的安全生产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四条电器设备的管理责任人应当对违反本条例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处罚,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第三章电器设备的安全管理第十五条电器设备的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电器设备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电器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开展电器设备安全技能培训。
电器公司管理制度(3篇)

电器公司管理制度(3篇)电器公司管理制度(精选3篇)电器公司管理制度篇11、对外宣传管理1.1 保证对宏观市场信息的收集,并及时收集竞争对手信息。
并根据公司发展方向制订周期性宣传方向。
1.2 主管领导上报副总会确定短期宣传主题后拟订短期宣传点,经常性,分时段的对公司发展历程进行对外宣传。
1.3 与媒体建立良好关系,定期,不定期与媒体沟通获得宏观信息并传达企业信息。
策划新闻事件,撰写宣传软文,得到媒体支持,副总会通过后传媒体广告部,并积极配合媒体的各种活动,宣传企业。
1.4 定期对各门店进行宣传培训,参与公司内部刊物的编写宣传企业精神,鼓舞士气。
店内布置管理规定:1.5 根据公司下达新店(加盟店)的装修通知,设计新店(加盟店)内商品展台布展方案图。
1.6 根据公司各部门经理确定展台具体数量后,集合各展台制作厂商竟标后确定展台样式。
1.7 根据制作合同下达制作要求跟踪制作进程,并协同新店(加盟店)确定展台进店。
1.8 协同公司防损部,新店(加盟店),进行三方验收,合格后方可对新店(加盟店)的展台布置进行存档。
2、平面广告管理2.1 根据公司与报社签订的`广告合同,规划(设计)版式,并根据经贸部的时段产品信息划分广告版面。
2.2 设计的广告版面须经由部门经理确认后,经贸部各经理方可依据版面大小填充广告内容。
2.3 经贸部经理签字确认版面内容及营销主题,企划部经理签字确认整体版面布局,形象。
2.4 排版责任人须确认后送出片公司,并送彩样与胶片到报社。
3、加盟连锁管理3.1 须对有意向加盟的店面,地址,资金,人员,其经营区域的商圈格局进行详细考核(查),根据其经营区域商圈格局确定对其供货种类(商品)。
3.2 根据加盟连锁合同收取加盟连锁管理费后签发授权书。
3.3 对待加盟连锁的门店如对待直营门店,包括协助其展台布置规划,人员定岗定位及培训,确定开业日期及宣传工作等,并定期对其经营管理进行抽检并协助其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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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器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办公室电器管理,建设节约型企业,结合公司实际确保正常办公,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自来水随用随开、流量适中,不用时及时关紧,严禁长流水现象。
遇有跑冒滴漏现象,要主动上前关紧或联系有关人员修理。
2、办公场所尽量采用自然光照明,杜绝白昼灯、长明灯,养成随手关灯断电习惯,做到人走灯熄电扇、空调停止运转。
夏季室外实时温度高于28℃,冬季室外实时温度低于5℃,方可允许开空调(以天气预报为准)。
空调开启时遥控器设置温度,夏季不得低于26℃,冬季不得高于16℃。
严禁开门开窗开空调。
3、办公电脑。
每天下班时通过正常关机程序关闭电脑,并关闭主电源开关,避免因电源不稳造成显示器、打印机等设备的损坏。
严禁不通过程序关闭电脑而直接拔掉电源开关,避免造成硬盘或主板损坏。
严禁在电脑上打游戏,利用电脑下载电影、游戏及与工作无关软件(值班期间除外)。
4、坚持打印机、复印机随用随开,尽量减少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的待机时间,做到人走机停,减少待机消耗。
5、加强办公室电话管理,公司内部使用内线直拨。
外部电话通话,语言要精炼、简短,一般不得超过3分钟。
禁止使用电话聊天。
严禁公话私用,个人电话一律使用个人手机。
公司对电话使用进行不定期地抽查,并打印电信局出具的话费详单。
6、其他电器。
下班时,务必关闭办公室空调、电灯等电器开关。
会议室及贵宾室的电器的使用由使用人或使用部门负责关闭。
如有忘记,其他员工发现后应主动关闭。
值班时,检查各办公室所有电器,并关闭电源开关。
遇到雷电、暴
风等恶劣天气时,应关闭所有电器电源开关,并拔掉所有电源插头。
7、惩罚措施:如发现有员工非正常使用电话、电器、公司将予以严厉处罚。
员工不按规定温度开空调或开门开空调,前三次口头教育批评。
第四次罚款20元,随次数增加每次递增10%。
如发现空调不关每次罚款100元,照明灯不关每次罚款50元,水龙头不关每次罚款100元,(各科室谁最后走负主要责任),同一办公室其他员工负责提醒,如未尽到提醒义务,则共同承担罚款。
其他员工发现后应主动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