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范围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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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范围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当涂经济开发区科技创新园公寓楼是当涂经济开发区科技创新园配套工程,同时也是住宅产业化试点项目。该项目位于开发区金柱南路与秦河路交叉口,建筑面积约14350平方米,主体结构11层,按入住800人规模设计,该项目为科技创新园项目配套工程,要紧服务对象为科技创新园入驻企业职工。其中【一】二层有超市、网吧、健身房、乒乓球、桌球等娱乐功能配套,建筑面积约2609平方米;二至十一层为公租房,共217间,建筑面积约11740平方米;共有电梯4台。
【二】服务内容:
1、负责公寓楼住户装饰治理,防止破坏承重墙损坏房屋质量等行为的发生;
2、负责办理住房交接登记、退房验收手续(如退房后设施损坏,由物业公司负责);
3、对未交房房进行治理、维护,查看有无质量及外观缺陷(如发生偷盗,由物业公司负责);
4、负责秩序治理和保安工作;
5、负责公共设施的运行和治理(电梯、消防设施、供电设施、停车场和运动场所等),
6、负责公寓楼的保洁和公共环境卫生的清扫、收集、清运;
7、负责绿化维护;
8、负责路灯养护,易耗件更换;
9、负责市政设施的维护;
10、安排人员参加消防、电梯培训;
11、受理并协助处理住户质量投诉;
12、物业档案资料的保管及有关费用的帐务治理。
13、完成甲方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保安服务
1、负责区域内公寓内的安全护卫工作,夜间确保执勤人员每小时全公寓巡视一次。
2、门岗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交接班应有详细完整的交接班记录。
3、禁止无关车辆和无关人员进入公寓内,确需进入的应引导、车辆有序通行、停放。禁止无关人员(收购废品等闲杂人员)进入,严禁收买、推销、小贩等闲杂人员进入小区内,不准装修队擅自进入小区自找“生意”,并做好外来人员的登记情况。
4、夜间对公寓住宅楼道单元防盗门关闭(假如有)情况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关闭各楼道内不必要的照明。按时按规定和按需要开启、关闭报警及其他有关设施。
5、公寓公共设施看护,对破坏行为及时制止,消防等安全设施完好无损,定期检查,发明问题及时报告。
6、监控室保持24小时开通,并保持完整的监控记录,每天定期检查,做好记录。
7、接到火警、警情后3分钟内到达现场,并报告警方,协助采取有关措施。
8、保安员在工作期间要同意采购人的领导和监督,遵守采购人的有关规章制度。
9、负责公寓内信件、报纸收发,对挂号信、快递、包裹单要逐件登记并交收件人签收及出门物品的检查。
10、做好紧急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11、保持值班室、公寓入口环境整洁、有序、道路畅通。
12、依照甲方的需求,提供力所能及的关心。
【四】区域内服务
(一) 服务项目具体内容
除招标公告约定的服务内容外,还包括以下服务内容:
1、公寓内路面及人行道的清扫、保洁、除雪,垃圾收集并堆放至保洁服务区域内指定地点;
2、公共设备、设施巡查报告;
3、保障公寓内道路、窨井排水畅通;
4、楼道内公共部位清扫、保洁;
5、公共部位乱贴、乱画、乱拉、乱接等进行清理;
6、公共部位照明的维护(含路灯、监控等)。
7、对损坏或不能发挥正常功能的设施、设备应及时向采购人报告。
(二) 清扫保洁标准和要求
1、区域道路
1.1 日常卫生保洁应做到:公寓内道路不得漏扫;垃圾应归拢、归堆清除完全;垃圾不得扫入窨井,窨井沟眼无积泥;做到道路无积泥、沙石、无积存垃圾,无果皮、纸屑和塑料袋、建筑垃圾,晴天无积水,窨井沟眼畅通无积泥。保持公寓内路面净,墙角、电线杆、树根下净,花坛内、草坪上净。
1.2保持绿地无垃圾、漂浮物和杂物。包括生活垃圾、景石外石头、砖块、砾石、落地树叶、干枯树枝、板块、烟蒂、纸屑等;绿地、树池无堆物堆料、乱搭乱建;严禁在绿地和其它地方焚烧垃圾
1.3道路两侧果壳箱体整洁,无积存垃圾,无垃圾满溢,无丢弃物和瓜皮果壳、塑料袋,周围地面清洁。
1.4花坛每天擦抹一次,无积灰、无污迹。
2、建筑物或构筑物
2.1楼道地面、楼梯每日拖洗一次,巡回保洁,无积灰、污迹、垃圾、水。
2.2开关盒、表箱盖:2米以下每周擦抹一次;2米以上每两周一次,无灰尘、污迹。
2.3扶手、门:每日擦抹一次,无灰尘、污迹。
2.4天花板、公共楼道灯:每季除尘一次,无明显积灰、虫网。
2.5玻璃:每季清洁一次,无明显积灰、污迹。〔含所有公共部位及代共建筑窗户玻璃〕
2.6公共厕所每天至少拖洗一次,保持地面清洁、无杂物、无积水、无毛发、无异味、便池、水池下水道要畅通。墙面四周及阴角做到无水迹、无蜘蛛网;镜子及金属部分:应保持干净,无浮尘、污渍、手印、水迹、无锈斑;天花板上无污渍、无漏水或有小水泡等现象,保持干净、清洁,完好无损;确保运作正常;配备洗手液,每日检查,发明用完及时补充。瓷砖:2米以下每周擦抹一次;2米以上每月清洁一次,无明显积灰、水渍。
2.7按照住宅装饰装修治理有关规定和治理规约〔临时治理规约〕要求,建立完善的住宅装饰装修治理制度。装修前,依规定审核业主〔使用人〕的装修方
案,告知装修人有关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考前须知。每日巡查 1 次装修施工现场,发明妨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现象的,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2.8 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采购人和有关主管部门。
2.9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治理服务标准
2.9.1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治理和维修养护〔依法应由专业部门负责的除外〕。
2.9.2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档案〔设备台帐〕,设施设备的运行、检查、维修、保养等记录齐全。
2.9.3设施设备标志齐全、规范,责任人明确;操作维护人员严格执行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2.9.4对共用设施设备定期组织巡查,做好巡查记录,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及时编制维修、更新改造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采购人或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依照采购人或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或者更新改造。
2.10载人电梯全天正常运行。
2.10.1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
2.10.2设备房保持整洁、通风,无跑、冒、滴、漏和鼠害现象。
3、垃圾收集
3.1垃圾收集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倾倒在规定地点,落叶旺季及时清扫,按指定地点堆放转运树叶,无焚烧垃圾现象。车走地净、无残留垃圾。确保道路干净整洁无留存垃圾。
3.2垃圾箱〔池〕清运做到:按时清运,日产日清,确保周边干净整洁。
4、垃圾清运
4.1清扫三轮专用车转运垃圾时做到:不超载、不超高,行车前必须盖好网〔布〕,确保运输中无垃圾飘扬、撒漏和拖挂现象。
4.2倾倒垃圾应按指定的公寓内场地进行倾倒,不得随意、随地倾倒垃圾。
5、环卫设施及垃圾运输车辆治理与维护
5.1垃圾桶〔箱〕外部干净整洁,无污物。
5.2垃圾桶〔箱〕清掏按原位摆放整齐,无移位,无倒伏现象,妨碍使用4小时内应及时上报维修和更换。
5.3清掏垃圾桶〔箱〕垃圾时,应无损坏垃圾桶〔箱〕的行为。
5.4垃圾运输车辆〔板车、三轮车、电瓶三轮车、机动车〕车容干净整洁,车体外部无污物,无挂物,无撒漏,安全标志清晰,无损。
5.5机动车辆作业时无故障、无安全隐患、无带病工作现象。
5.6公共设施发明损坏马上修复,保证正常使用。
5.7安全标志等清晰完整,设施运行正常。
2.8 路灯、楼道灯完好率不低于90% 。
2.9 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设备故障有应急方案。
2.10场地、步道、路面、侧石、井盖等:道路畅通,路面平坦;井盖无缺损、无丢失,路面井盖不妨碍车辆和行人通行。
(三)卫生保洁作业治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