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看监控录像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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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监控调取管理制度

社区监控调取管理制度

社区监控调取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社区安全管理工作,提高社区治安防范能力,保护社区居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监控设备配置1.社区监控设备应按照社区实际情况合理设置,主要包括公共区域监控设备和出入口监控设备两类。

2.公共区域监控设备主要安装在社区入口、楼道、楼梯间、电梯口、垃圾存放点等区域,以全面覆盖社区公共区域。

3.出入口监控设备主要安装在社区大门、单元门、车辆出入口等区域,以监控进出人员和车辆情况。

4.监控设备配有录像功能,可进行实时监控和录像存储,方便事后查看。

5.监控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三、监控调取权限管理1.社区监控设备仅限社区工作人员、保安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使用。

2.非相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调取监控录像。

3.相关人员调取监控录像需经过严格审核,确保调取目的合法合规。

4.监控录像仅限用于社区安全管理工作,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5.监控录像应按照规定保密,不得外传或泄露。

四、监控调取流程1.社区工作人员、保安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在有监控录像需调取的情况下,应填写调取申请表,注明调取原因和范围。

2.调取申请表需经过上级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调取操作。

3.调取人员应按照调取申请表中的要求进行调取,并在调取后及时归还设备。

4.调取人员需保存调取记录,做到有据可查。

五、监控录像保存管理1.监控录像应按照规定保存期限,一般不少于三个月。

2.监控录像作为重要证据,应保存完整、清晰,不得篡改或删除。

3.监控录像保存应分类管理,方便查找和使用。

4.监控录像保存在特定的存储设备中,确保安全可靠。

六、违规处理1.未经许可擅自调取监控录像的人员,视情况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等处理。

2.擅自泄露监控录像的人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3.损坏监控设备或篡改监控录像的人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4.相关管理人员对监控设备和录像管理失职的,应当追究相关责任。

调看监控录像的规定

调看监控录像的规定

监控录像管理制度
1、各部门及个人因工作需要须查看监控录像资料,应经部门经理、保安队队长、分管领导同意,并填写“调阅监控录像审批表”,方能到监控室进行查看并拷贝相关监控录像,行政人事部因工作需要查看监控录像资料,应经部门经理同意并填写“调阅监控录像审批表”即可查看并拷贝相关监控录像;
2、顾客及客户需要查看监控录像,应经市场部、保安队队长同意,并填写“调阅监控录像审批表”,经市场部管理员带领下方能到监控室进行查看并拷贝相关监控录像;
3、公安机关人员因办案、取证,需要查看中心监控录像资料,须经属地派出所认可,并得到保安队队长及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查看并拷贝相关监控录像;
4、填写“调阅监控录像审批表”时须写明原因,并填写要查看的时间、地点及相关内容,由监控室操作人员进行操作调取录像。

5、凡查看的录像资料,监控室工作人员都应在“调阅监控录像审批表”把查看的具体时间和查询情况填写清楚,并在值班记录表上做好相关记录;
6、监控室监控录像资料不得外借、转存、私自拷贝,如遇特殊情况须借监控录像资料的,应经物业工程部分管领导同意或批准,监控室同时做好登记;
7.监控室工作人员对监控工作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和监控录像内容,应遵守保密原则,不得外泄,违者将给予纪律处分;
调阅监控录像审批表
说明:1、此表为查阅、调取监控录像依据;
2、各级人员应完整填写此表;
3、此表交保安部备案。

调取银行监控录像的规定

调取银行监控录像的规定

调取银行监控录像的规定1. 背景银行作为金融机构,为了保护客户的资金安全和维护公共秩序,设立了监控系统监控银行内外的活动。

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需要调取监控录像作为证据,以协助调查或法律诉讼。

2. 调取权限2.1 只有具备相关权限的人员才可调取银行监控录像。

权限的授予应该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并且记录在案。

2.2 监控录像的调取权限分为两种级别:- 第一级别:只能调取银行内部活动监控录像,如窗口、柜台、自动取款机等。

- 第二级别:除了能够调取第一级别的录像外,还可调取银行周边环境的监控录像,如外部街道、停车场等。

2.3 银行监控录像的调取权限应根据职位和需求进行分配,并确保权限的合理性和适度性,避免权限滥用。

3. 调取程序3.1 调取申请:需要调取银行监控录像的人员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调取申请。

申请中应包括以下内容:- 调取的原因和目的;- 需要调取的时间段和监控点位;- 调取的具体要求,如保存格式、时间长度等。

3.2 审核流程:相关部门应及时审核调取申请,并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审核决定应明确列出是否同意调取,并告知调取人员。

3.3 调取操作:经审核同意后,调取人员应按照相关操作流程,通过监控后台系统进行调取,确保操作规范和信息的完整性。

3.4 记录和保存:调取人员应及时记录调取情况,包括调取人员、调取时间、调取理由等。

调取的监控录像应妥善保存,并按照相关规定保密。

4. 调取时限4.1 非紧急情况:非紧急情况下,调取申请应提前至少3个工作日提交,以便审核和处理。

4.2 紧急情况:对于紧急情况,如劫持、抢劫等,调取申请可以在事后提交,但需在调取后24小时内完成申请。

5. 法律遵循银行在调取监控录像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尊重被监控者的合法权益。

任何非法调取或滥用监控录像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6. 结论通过明确调取权限、规范调取程序以及保护被监控者的合法权益,银行可以更好地利用监控录像提供有效的证据,确保金融交易的安全和维护社会秩序。

调取监控录像法律规定

调取监控录像法律规定

调取监控录像法律规定
根据中国法律规定,调取监控录像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 合法性原则:调取监控录像必须有合法依据,如依据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规定。

2. 单一性原则:调取监控录像的目的必须与调取请求的内容有关,不得随意扩大范围。

3. 时间限制:调取监控录像的时间范围应与案件发生时间紧密相关,不得超出必要范围。

4. 保密原则:调取监控录像应根据保密需要进行处理,不得随意传播、泄露。

5. 有权机关原则:调取监控录像只有经相关有权机关批准后方可进行,未经批准的调取属于非法行为。

6. 程序规定:调取监控录像应按照程序规定进行,程序包括申请、审批、记录等环节。

在具体案件中,调取监控录像应遵循以下程序:
1. 提出调取申请:依据相应法律规定,由有关单位或者公安机关提出调取监控录像的申请,申请需注明调取目的、时间范围和相关事由。

2. 审批程序:接到调取申请后,有关单位或者公安机关应进行审批程序,审批程序包括核实申请事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3. 记录审批过程:对调取申请和审批过程进行记录,包括申请人的身份信息、调取录像的原因、审批程序等。

4. 调取录像:经过审批程序后,由具有权威机关批准的人员,在规定时间范围内进行调取监控录像。

5. 保密处理:经调取的监控录像必须严格保密,不得随意传播、泄露。

6. 使用归档:调取监控录像仅限于依法使用,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归档,归档期限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总之,调取监控录像要符合中国法律规定的条件,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保证合法、公正、保密的原则。

这些规定旨在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安全和稳定。

学校监控录像调取管理制度

学校监控录像调取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维护校园秩序,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规范监控录像的调取和使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监控录像的调取范围1. 涉及学校安全事件、治安案件、突发事件等需要调取监控录像的;2. 学校内部管理需要查看监控录像的;3. 应上级公安机关或其他部门要求,需要提供监控录像的。

三、监控录像的调取程序1. 调取监控录像应填写《学校监控录像调取申请表》,明确调取原因、时间、范围等;2. 申请调取监控录像的单位或个人应将申请表提交至学校监控管理部门;3. 监控管理部门接到申请后,对申请内容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按照申请要求进行调取;4. 调取监控录像时,应确保申请调取的单位或个人身份合法,不得泄露监控录像内容;5. 监控录像调取后,应及时归还,不得擅自复制、传播、泄露监控录像内容。

四、监控录像的使用1. 监控录像仅用于学校内部管理、安全事件调查、治安案件处理等合法用途;2. 使用监控录像时,应确保保密,不得泄露监控录像内容;3. 监控录像的使用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4. 监控录像的使用期限为一年,过期后应删除。

五、监控录像的保管1. 学校监控管理部门负责监控录像的保管工作;2. 监控录像应存放在安全、保密的场所,确保监控录像的完整性和安全性;3. 监控管理部门应定期检查监控录像的存储设备,确保监控录像的存储质量。

六、监控录像的调取权限1. 学校校长、分管领导、安全保卫部门负责人等具有监控录像调取权限;2. 监控管理部门负责人负责审核监控录像调取申请,并按规定调取监控录像;3. 监控录像调取人员应遵守本制度,不得擅自扩大监控录像调取范围。

七、监控录像的保密1. 监控录像内容涉及师生员工隐私,未经本人同意,不得泄露;2. 监控录像调取人员应严格保密,不得将监控录像内容泄露给无关人员;3. 监控录像的调取和使用过程中,如发生泄露事件,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扩大影响,并依法承担责任。

学校监控录像查看管理制度

学校监控录像查看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维护校园秩序,保障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监控录像的安装与维护1. 监控录像系统由学校保卫部门负责安装和维护,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2. 监控录像系统应覆盖校园主要区域,包括教学楼、宿舍楼、食堂、操场等。

3. 监控录像设备应定期检查、保养,确保录像清晰、准确。

三、监控录像的查看与管理1. 学校监控录像仅限于学校保卫部门、学校领导、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和受委托的其他人员查看。

2. 保卫部门负责监控录像的日常管理,对监控录像进行分类、整理、归档。

3. 查看监控录像应遵守以下规定:(1)查看监控录像时,应出示相关证件,并说明查看目的。

(2)查看监控录像时,不得泄露监控录像内容。

(3)监控录像不得用于商业用途。

4. 监控录像的保存期限为6个月,期满后由保卫部门负责销毁。

四、监控录像的查询与使用1. 监控录像的查询应严格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查询人提出查询申请,说明查询目的。

(2)保卫部门审核查询申请,符合规定的予以批准。

(3)查询人持相关证件到保卫部门查询。

2. 监控录像查询过程中,查询人应遵守以下规定:(1)查询人应保护监控录像内容,不得泄露。

(2)查询人不得将监控录像内容用于非法目的。

(3)查询人不得将监控录像复制、传播。

五、法律责任1. 违反本制度,泄露监控录像内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 保卫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保卫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调阅监控视频管理制度

调阅监控视频管理制度

调阅监控视频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监控视频的调阅管理工作,保障监控视频信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单位内部的监控视频调阅工作。

三、责任部门1. 安全保卫部门负责监控视频的安装、维护和管理工作;2. 行政办公室负责监控视频的调阅和使用工作;3. 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合理使用监控视频,不得私自调阅视频。

四、监控视频存储和保护1. 所有监控视频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长度进行保存,超过保存期限需及时清理;2. 监控视频存储设备必须在专人监管下进行维护,确保视频信息不受损坏或丢失;3. 监控视频存储设备必须设置密码保护,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才能进行操作和调阅。

五、调阅权限管理1. 不同部门的员工具有不同的监控视频调阅权限,需要按照职责范围进行设置;2. 调阅权限需要经过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并在系统内进行登记备案;3. 调阅监控视频必须进行记录备案,确保调阅行为可追溯。

六、监控视频调阅操作规范1. 员工在调阅监控视频时,应保持专注,提高工作效率,不得进行无关操作;2. 调阅监控视频应根据实际需要,有针对性地搜索查看,不得进行恶意调阅;3. 调阅监控视频后,应及时退出系统,保障信息安全。

七、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员工,一经查实将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罚;2. 严重违规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3. 对于监控视频信息泄露或滥用的情况,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八、监督检查1. 监控视频管理部门定期对监控视频的调阅情况进行抽查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2. 对于发现的违规情况,监控视频管理部门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九、附则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如有需要修改,应经相关部门审批。

以上为调阅监控视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希望所有员工严格遵守并加以执行。

监控视频的调阅工作对于单位安全保卫和正常运营至关重要,希望全体员工共同努力,共同维护单位的利益和声誉。

监控录像查阅管理制度

监控录像查阅管理制度

监控录像查阅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监控录像的管理,维护公共安全和秩序,保障人身财产安全,依法采取必要措施,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市公共场所、重点部位、单位及个人安装和使用的监控设备及监控录像等。

第三条监控录像查阅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和管理监控录像的查阅行为,制定的管理办法。

第四条全市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应当按照本制度规定,建立并健全监控录像查阅管理制度,加强对监控录像的管理。

第五条全市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监控录像存储、管理、查阅、保密等制度,确保监控录像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第六条全市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建设完善监控录像存储设备和维护保养设施,确保监控录像的质量和连续性。

第七条全市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建立监控录像查看的权限管理机制,保证查阅人员的合法性和严格性。

第八条全市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建立监控录像查阅记录和备份机制,确保监控录像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第九条全市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对查阅监控录像的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查阅人员的专业能力和责任意识。

第十条全市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建立监控录像查阅的投诉和监督机制,保证监控录像的合法性和透明性。

第十一条全市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应当负有保护民众合法权益的责任,加强对监控录像查阅行为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监控录像存储管理第十二条全市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对监控录像进行统一存储管理,确保监控录像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十三条全市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制定监控录像存储的时间期限,根据需要进行定期清理和备份。

第十四条全市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建设监控录像存储设备及系统,确保监控录像的稳定和可靠性。

第十五条全市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加强对监控录像存储设备的维护保养,及时处理故障和问题。

第十六条全市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建立监控录像存储备份的机制,确保监控录像的安全和可靠。

第十七条全市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定期检查监控录像存储设备和系统,保证监控录像的有效性和连续性。

关于调取监控录像的规定

关于调取监控录像的规定

关于调取监控录像的规

Company number:【0089WT-8898YT-W8CCB-BUUT-202108】
关于调看监控录像的有关规定
为加强公司的安全稳定,并且能够更好的为广大社会单位和市民服务,现制定公司《关于调看监控录像的有关规定》。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只有非自身原因造成的财物损失(失窃、被盗等),社会单位和个人需向所在地公安部门报案,持公安部门介绍信且有公安部门人员陪同,方可申请调取监控录像。

2、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监控录像资料时,要如实填写《监控录像调取申请表》,对查询人员信息、调取区域和时间段、查看的原因等做好详细登记,经安保部领导审批后,安排专人陪同调取查阅;
3、凡公司有关部门因工作需要查看监控录像资料时,应经安保部领导同意,由监控工作人员操作。

4、监控录像资料为绝密资料,未经安保部领导同意,任何人员不得私自拷贝视频资料,不得查阅、拍照、摄像。

5、在调取录像的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监控工作人员有权中止录像的调取。

6、未经证实,擅自传播负面信息,造成了不良影响者,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安保部电话监控中心电话
唯达公交监控中心
调取监控录像资料申请表
编号:
1、严格按照审批的区域范围和时间段调取相关视频资料,不准超范围查看。

2、调取时,除当事人(失主)、公安部门人员以外,无关人员不得在场。

监控录像查阅管理规定

监控录像查阅管理规定

监控录像查阅管理规定
第一条凡在园区内发生物品遗失、盗窃、诈骗、交通事故、纠纷等案、事件,当事人携带可证明身份的证件到XX处提出查看监控录像申请,并填写查看调取录像申请记录表(见附件)。

第二条监控中心人员根据当事人提供的具体位置和时间段调取监控录像,查看监控录像记录,将结果反馈给当事人,同时填写查看调取录像申请记录表(见附件)。

第三条因特殊原因确实需要当事人在场的,当事人可在监控中心人员的陪同下查看监控录像,但仅限当事人本人,其他人员不得随同。

第四条监控录像查看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监控中心人员可中止查看,并及时报告XX处负责人。

第五条除公安机关外,任何人员不得拷贝、储存、转拍监控录像,如遇特殊情况,报分管处领导审批。

第六条监控录像的查看时间为8:00-20:00,夜间一般不提供监控录像的查阅工作,如遇紧急情况,可报值班负责人审批。

第七条本规定自XX年XX月XX日起实施,由XXX处负责解释。

附件:查看调取录像申请记录
查看调取录像申请记录表。

监控调取维护管理制度

监控调取维护管理制度

监控调取维护管理制度为了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保护各种敏感数据和信息,公司决定制定《监控调取维护管理制度》,规范和管理员工在使用监控系统时的行为和操作。

一、管理范围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员工在使用监控系统时的行为和操作。

二、监控设备的使用1. 在正常工作时间内,监控设备只能用于监控和管理工作任务,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2. 禁止私自调整和更改监控设备的设置参数,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和授权方可进行操作。

3. 禁止私自关闭或移动监控设备,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授权和操作指导方可进行。

4. 禁止私自销毁监控设备记录的信息和数据,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和监督方可进行。

5. 禁止私自查看和复制监控设备中的录像和数据,必须遵守公司相关规定和程序。

三、监控调取操作1. 在需要调取监控信息时,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申请和批准,确保操作的合法性和正当性。

2. 调取监控信息的人员必须是经过专门培训和授权的员工,严禁未经许可的人员进行操作。

3. 在调取监控信息时,必须记录操作人员和操作时间,确保操作的可追溯性和可控性。

4. 调取监控信息后,必须及时关闭监控软件和清理相关记录,防止信息外泄和被窃取。

四、维护管理规范1. 定期对监控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记录的准确性。

2. 建立监控设备的备份和恢复机制,防止意外损坏和数据丢失。

3. 针对员工的违规行为和操作,严格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理和追责,确保公司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5. 对于监控设备的使用情况,定期进行监控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和总结经验。

六、违规处罚1. 对于违反《监控调取维护管理制度》的员工,将依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警告、记过、停职等严厉措施。

2. 对于恶意破坏监控设备和系统的人员,将被立即解雇并追究法律责任。

七、总结该制度的实施旨在规范和管理员工在使用监控系统时的行为和操作,确保公司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希望所有员工严格遵守该制度,共同维护公司信息系统的安全和稳定。

调取录像管理制度

调取录像管理制度

调取录像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录像管理的规范和监督,维护公共秩序和安全,保障社会稳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使用录像设备进行监控和记录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监控摄像头、监控录像机、监控软件等。

第三条录像设备的安装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安全要求,经过相应的注册和备案手续,并向公众公示。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录像设备进行非法侵犯他人隐私、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不得利用录像设备进行偷拍、偷录、偷窥等违法行为。

第五条录像管理单位应当依法保护录像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不得篡改、删除、销毁录像资料。

第六条录像管理单位应当依法保存录像资料,对于需要长期保存的录像资料,应当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和管理办法,保证录像资料的安全保存和可追溯。

第七条录像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相应的录像管理制度和内部管理机制,明确录像资料的查阅和使用权限,严格规范录像查询和使用流程,加强对录像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第八条录像管理单位应当依法履行录像资料的公开义务,对于公众和媒体的合法申请,应当积极配合提供相关的录像资料。

第九条违反本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面临相应的处罚和法律责任,对于严重违法的行为将依法予以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条录像管理单位应当做好相关的监督和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录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录像资料的安全和可靠性。

第十一条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施行,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严格遵守,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该规定。

第十二条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录像管理单位所有,对于规定中出现的问题和争议,由录像管理单位做出最终解释。

以上为本录像管理制度的全部内容,对于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予以相应的处罚和法律责任,对于不遵守规定的录像管理单位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希望相关单位和个人严格遵守,共同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安全。

监控录像调取制度

监控录像调取制度

监控录像调取制度一、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监控录像作为一种有效的监控手段,已经在我国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在公共场所、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等地方,监控录像系统已经成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工具。

然而,监控录像资料的调取和使用也涉及到个人隐私、公共利益等多方面的法律问题。

为了规范监控录像资料的调取和使用,保护个人隐私权,维护公共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监控录像资料的调取范围1. 公共安全:为维护公共安全,公安、国家安全等部门在调查犯罪、处理突发事件等情况下,可以调取相关监控录像资料。

2. 社会管理:城市管理、交通、消防等部门在维护社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火灾等突发事件时,可以调取相关监控录像资料。

3. 企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为维护自身利益,在发生盗窃、破坏等事件时,可以调取相关监控录像资料。

4. 个人权益:个人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依法向有关部门申请调取相关监控录像资料。

三、监控录像资料的调取程序1. 调取申请:需要调取监控录像资料的单位或个人,应向监控录像资料的保管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调取的原因和目的。

2. 审批程序:监控录像资料的保管单位收到调取申请后,应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批准或否定的决定。

3. 调取手续:经批准的调取申请,监控录像资料的保管单位应协助调取,并做好相关记录。

4. 保密要求:调取的监控录像资料应严格保密,未经批准不得外泄或用于其他用途。

四、监控录像资料的使用和保管1. 使用限制:监控录像资料仅限于调取申请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2. 保管期限:监控录像资料的保管期限应根据调取申请的目的确定,一般不超过六个月。

3. 保管责任:监控录像资料的保管单位应对资料的安全负责,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防止资料的丢失、泄露或损坏。

五、法律责任1. 违反本制度,擅自调取、使用监控录像资料的,应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 监控录像资料保管单位未履行保管职责,导致资料丢失、泄露或损坏的,应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调取医院监控录像的规定

调取医院监控录像的规定

调取医院监控录像的规定
1. 目的
本规定旨在规范医院内部对于调取医院监控录像的操作流程和使用规定,保障医院安全和维护医院秩序。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医院内部员工和相关部门,包括但不限于安保部门、法律事务部门等。

3. 调取条件
医院内部员工在调取医院监控录像前,需满足以下条件:
- 必须是经过授权的员工。

- 调取目的是为了调查和解决涉及医院安全和秩序的事件。

- 有明确的调取理由和范围。

- 事先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和指导。

- 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4. 流程
下面是调取医院监控录像的流程:
1. 员工将调取申请提交给相关主管部门,包括调取理由、时间范围、具体监控地点等信息。

2. 相关主管部门对调取申请进行审查,并确认申请人是否有合法调取的要求。

3. 若申请被批准,相关主管部门将通知安保部门进行相应的录像调取工作。

4. 安保部门根据申请要求,通过监控系统进行录像调取,并提供所需的录像资料。

5. 相关部门按照调取目的和权限进行相关录像资料的审阅和使用。

5. 使用规定
调取医院监控录像的相关使用规定如下:
- 调取的录像资料只能用于调查和解决涉及医院安全和秩序的事件,严禁私自泄露和滥用。

- 录像的审阅和使用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不得侵犯他人的隐私权和合法权益。

6. 违规处理
对于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医院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依法追究责任。

7. 附则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一直适用于医院内部的监控录像调取工作。

医院保留对本规定进行解释和修改的权利。

关于调看监控录像的有关规定

关于调看监控录像的有关规定

关于调看监控录像的有关规定为加强学校的安全稳定,创建平安校园,并且能够更好的为广大师生服务,现制定学校《关于调看监控录像的有关规定》。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只有非自身原因造成的财物损失(失窃、被盗等),师生个人方可申请调取监控录像。

2、凡学校有关部门因工作需要需查看监控录像资料时,应经保卫处领导同意,由监控中心工作人员操作。

3、申请调取录像,需报保卫处,经治安监控中心同意后,由监控中心工作人员调取。

调取时,除当事人(失主)以外,无关人员不得在场,否则中止录像的调取。

4.、监控录像资料为绝密资料,任何人员不得拷贝储存。

如遇特殊情况须查看监控录像资料的,应经保卫处领导同意或批准。

5、在调取录像的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监控中心工作人员有权中止录像的调取。

6、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XXXXXXX,治安监控中心电话XXXXXXX。

保卫处
治安监控中心。

小区视频监控调取管理制度

小区视频监控调取管理制度

小区视频监控调取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小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小区的公共秩序,加强对小区安全管理的监督和管理,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小区内的所有视频监控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小区出入口的监控设备、公共区域的监控设备等。

三、权限管理1.管理权限分级管理,包括管理员、保安人员等。

2.管理员权限包括但不限于监控设备的查看、录像的存储和调取。

3.保安人员权限包括但不限于监控设备的查看、巡逻时监控设备的调取等。

4.权限管理由小区物业部门负责,居民可以向物业部门申请查看某一特定时间段的监控录像。

四、操作规范1.管理人员在查看和调取监控录像时,应当严格按照工作职责进行操作,不得私自调取监控录像。

2.保安人员在巡逻时,如需调取监控录像,应当有合理理由,并且要及时向上级主管报备。

3.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恶意调取他人隐私范围内的监控录像,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究责任。

五、录像存储和保存1.小区监控录像根据需要进行定期存储,一般情况下保存时间为30天。

2.物业部门负责监控录像的存储和管理,管理人员应当做好监控录像的分类存储,并进行定期清理。

3.监控录像可以根据需要进行备份,备份的存放地点和方式由管理部门负责。

4.如有需要,警方可以向小区物业部门申请调取监控录像,物业部门应当积极配合,依法予以调取。

六、使用限制1.监控设备不得用于非法监视或侵犯他人隐私行为。

2.管理人员在调取监控录像时,应当坚持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不得滥用职权。

3.对于特定敏感区域的监控设备,应当设置相应的使用限制,避免滥用权力。

七、违规处理1.对于违反本制度的管理人员,将按照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辞退等。

2.对于违规使用监控设备的居民或访客,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对于滥用职权、泄露录像的管理人员,将依法予以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处罚和刑事责任。

八、其他规定1.本制度公布于小区内的显著位置,并向居民宣传,以便居民了解相关规定。

小区公共区域监控视频调阅管理规定

小区公共区域监控视频调阅管理规定

小区公共区域监控视频调阅管理规定为协助属地公安部门维护好本小区的治安秩序,更好的为小区业主(住户)服务,在发生涉及业主(住户)的人身或财产权益损害事件时,需规范业主(住户)查看小区公共区域监控视频的行为。

根据属地派出所的工作指引,现就调阅查看小区公共区域的监控视频事宜,规定如下:一、调阅监控视频资料前,必须履行相关的申请手续,如实填写《调阅小区监控视频资料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出示申请人的身份证件或由物业管理处核对申请人的真实身份。

严禁非本小区业主(住户)的无关人员调阅本小区的监控视频资料。

二、当事人需在物业管理处工作时间(每天上午8点半一晚上8点半)前往填写申请表,包括调阅人信息、楼号室号、联系方式、调阅区域和时间段、情况原因等,并经管理处经理或现场主管签字同意后方可调阅(紧急情况除外)。

三、每次调阅时,仅允许一名当事人在保安主管或领班陪同下前往15号楼B1层监控中心调阅监控,杜绝任何非当事人本人的其他陪同人员进入监控中心。

四、视频调阅必须由监控中心工作人员进行操作,严禁非本监控中心的其他人员擅自操作监控系统。

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申请表批准的调阅区域和时间段进行操作,严禁超范围调阅。

如需调阅其它区域或时间段,当事人需前往物业管理处重新填写申请表。

五、监控视频影像资料涉及本小区业主的个人信息,为本小区的绝密资料,调阅当事人不得拷贝、拍照及录制,如有此类需求,需征得社区民警同意。

六、为了不影响监控中心工作人员的正常工作,调阅视频资料的当事人在监控中心的滞留时间正常情况下不得超过30分钟。

七、在调阅监控视频的过程中,如发生特殊情况,监控中心工作人员有权终止任何人继续调阅视频资料。

有限公司。

八、对于未严格履行调阅监控视频的申请审批手续、未严格执行花园管理处上述规定、造成业主信息或隐私泄漏引发不良后果者,将被依法追究业务专用章相应的法律责任。

调取交通监控录像的规定

调取交通监控录像的规定

调取交通监控录像的规定背景随着城市交通的不断发展与拓展,交通监控系统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交通监控录像是一种能够记录交通情况、提供证据的重要手段。

为了保障公共利益和社会安全,需要确立一套科学合理的调取交通监控录像的规定。

目的本文旨在明确调取交通监控录像的规定,以确保相关部门、机构和个人在调取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合理使用交通监控录像。

规定1. 调取权限调取交通监控录像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具有调取权限的部门、机构和个人可以根据其职责范围内的需要,向有关管理部门申请调取权限;- 有关管理部门需对调取权限的合理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并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予以批准。

2. 申请程序- 调取权限申请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调取事由、调取时间段、调取地点等;- 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必须得到保证。

3. 调取限制- 调取交通监控录像应以符合法律法规的目的为前提,不得违反相关隐私保护和信息安全的规定;- 调取过程中需保守相关信息,并妥善保管调取记录,严禁泄露、篡改和滥用;- 调取后,应及时销毁无关的录像和相关调取记录。

4. 使用范围调取交通监控录像的使用范围限定如下:- 参与交通事故的涉事方及其相关证据需由交警部门调取,并提交给有关机关处理;- 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等具有的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根据需要进行调取并使用;- 其他单位或个人调取交通监控录像应当获得相关利害关系人的书面同意。

5. 法律责任违反调取交通监控录像的规定,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处罚、经济赔偿、行政责任追究等。

结论为了维护城市交通秩序和公共安全,调取交通监控录像的规定至关重要。

相关部门、机构和个人应当遵守规定,合理使用交通监控录像,确保公平公正、法治有序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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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录像管理制度
1、各部门及个人因工作需要须查看监控录像资料,应经部门经理、保安队队长、分管领导同意,并填写“调阅监控录像审批表”,方能到监控室进行查看并拷贝相关监控录像,行政人事部因工作需要查看监控录像资料,应经部门经理同意并填写“调阅监控录像审批表”即可查看并拷贝相关监控录像;
2、顾客及客户需要查看监控录像,应经市场部、保安队队长同意,并填写“调阅监控录像审批表”,经市场部管理员带领下方能到监控室进行查看并拷贝相关监控录像;
3、公安机关人员因办案、取证,需要查看中心监控录像资料,须经属地派出所认可,并得到保安队队长及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查看并拷贝相关监控录像;
4、填写“调阅监控录像审批表”时须写明原因,并填写要查看的时间、地点及相关内容,由监控室操作人员进行操作调取录像。

5、凡查看的录像资料,监控室工作人员都应在“调阅监控录像审批表”把查看的具体时间和查询情况填写清楚,并在值班记录表上做好相关记录;
6、监控室监控录像资料不得外借、转存、私自拷贝,如遇特殊情况须借监控录像资料的,应经物业工程部分管领导同意或批准,监控室同时做好登记;
7.监控室工作人员对监控工作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和监控录像内容,应遵守保密原则,不得外泄,违者将给予纪律处分;
调阅监控录像审批表
说明:1、此表为查阅、调取监控录像依据;
2、各级人员应完整填写此表;
3、此表交保安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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