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守则
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为了完善市与区县分级管理的体制,促进学校依法自主办学,适应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求,建立相应的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保证人才培养规格与质量,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关于制定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原则意见》(教职成[2001]9号),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第一章入学与注册第一条凡经历国家九年制义务教育,具有初中毕业或同等学力的学生,均可报读上海市各类中等职业学校。
第二条中等职业学校可从省(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渠道中录取新生。
第三条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按规定日期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如期报到者,须凭有关证明向学校申请延期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超过二周者,取消入学资格。
学校应在一个月内将取消入学资格的学生材料按原招生渠道退回招生主管部门。
第四条新生入学后须由学校组织健康检查,经检查合格,方可取得学籍。
如发现患有疾病,不能坚持正常学习或影响他人健康的,应去医院治疗,学校保留其入学资格一年,治疗期间,不享受在校生待遇。
经二级及以上医疗单位健康复查确已病愈者,可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仍不合格或延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条凡按大类专业招生或经批准进行招生改革的学校,新生入学后可不按专业方向注册。
第六条学生入学注册时,学校应按市物价部门核准的,并向社会公布的收费标准和规定,收取学杂费及其它相关费用。
第七条新生登记入学注册后,学校应在二个月内将取得学籍的学生名册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备案。
第八条每学期开学前,学生应按规定日期到学校办理注册手续。
因故不能如期报到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未经请假而逾期二周不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第二章成绩考核第九条成绩考核包括学业与操行两个方面。
学业方面,按照教学计划的规定及学生选修情况,考核学生的学习成绩;操行方面,通过平时对学生的思想品德、组织纪律、行为规范等方面的考核进行综合评定。
中专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三篇)
中专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是指中等职业学校对学生学籍进行管理的相关规定和制度。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中专学生学籍管理规定:1. 学籍注册:中专学生在入学时需要办理学籍注册手续,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材料和相关学历证明材料。
2. 学籍变动:学生在中专期间如果有学籍变动,如转系、转专业、休学、退学等情况,需要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经过相关部门审核和批准。
3. 学籍档案管理:学校会建立学生学籍档案,包括学生的个人基本信息、入学、毕业时间、学历证书、学习成绩等相关信息。
4. 学业评定:中专学生学业评定是根据学生在学校期间的学习成绩和实践表现来进行的。
学校会根据一定的评分标准和制度,评定学生的学业成绩。
5. 学籍管理奖惩:对于学生学籍管理不合规的行为,学校会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奖惩处理。
奖励可以包括学术奖励、荣誉称号等;惩罚可以包括警告、记过、留校察看、退学等。
6. 学籍证明:学生可以向学校申请学籍证明,用于应聘、升学、就业等需要提供学籍证明的场合。
这些规定可以根据各个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规定和细化。
中专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二)学籍管理对于中专学生来说非常重要,它直接关系到学生的学习和成长。
为了有效规范中专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我将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实践经验,提出一套中专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中专学生的学籍管理,确保中专教育的质量,保障学生的权益,根据《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法》和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专学生学籍管理是指对中专学生的入学、学习、毕业等环节进行管理和监督,包括学籍情况的登记、学生档案的管理、学籍异动的处理等。
第三条学籍管理的原则是公正、公平、公开,尊重学生的个人权益,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促进学校与学生及其家庭的良好沟通和合作。
第四条学籍管理工作由学校教务处负责,并设立学籍管理小组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学籍登记第五条中专学生的学籍登记包括入学登记、转学登记、休学登记、复学登记、毕业登记等。
第六条学校在学生入学时,要对学生的基本情况进行核实登记,并建立学生档案。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征集《中职学生守则》、《中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征集《中职学生守则》、《中职学生日常
行为规范》条文的通知
【法规类别】职业与职工教育
【发文字号】粤教思[2010]67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0.08.18
【实施日期】2010.08.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征集《中职学生守则》、《中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条文的通知
(粤教思[2010]67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2004年8月,教育部出台了新修订的《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对培养中小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和良好的道德品质,促进良好校风、学风、教风的形成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近年来,随着我省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发展壮大职业教育的推进,中职学校办学规模快速扩大,办学质量和水平亟需提高,中职学生思想道德教育亟需进一步加强。
为适应我省中职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需要,制定一部针对中职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特点、适应中职学生培养职业道德规范和职业素养需要的《中职学生守则》和《中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势在必行。
经研究决定,在全省中职学校征集
《中职学生守则》和《中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条文,以便全省统一颁布实施。
中等职业学校管理制度目录
中等职业学校管理制度目录一、国家和自治区教育法例(党政办)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5、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务科)6、中职生德育工作规程(学生科)7、中职生守则(学生科)8、中职生平时行为规范(学生科)二、学校目标管理(党政办)1、吐鲁番地域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组织章程;2、校训、教风、学风、校风;3、吐鲁番地域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师德建设条例(教务科)4、吐鲁番地域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精神文明赏罚治法5、吐鲁番地域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内构造薪资方案6、吐鲁番地域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依法治校制度7、吐鲁番地域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课优异奖、教改实验课题优异奖和教课新秀奖评定方法(教务科)8、吐鲁番地域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育科研论文优异奖评定方法(教务科)9、吐鲁番地域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优异科室评选条例(试行)10、吐鲁番地域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制度(教务科)11、吐鲁番地域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员工查核细则12、吐鲁番地域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考勤和告假制度三、党建工作(党政办)1、吐鲁番地域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党委议事范围及规则2、吐鲁番地域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3、吐鲁番地域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党风勤政建设制度(纪检室)4、吐鲁番地域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5、吐鲁番地域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民主生活会制度6、吐鲁番地域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民主评论党员制度7、吐鲁番地域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党员联系民众制度8、吐鲁番地域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评选优异党员制度9、吐鲁番地域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发展党员工作制度10、吐鲁番地域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党费收缴制度11、吐鲁番地域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军民共建制度四、德育工作(团委、学生科)1、班主任工作惯例2、吐鲁番地域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班主任工作考查方法3、班级查核打分细则4、吐鲁番地域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正于优异班集体的评选条例5、吐鲁番地域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先进班集体评选细则五、教课工作(教务科)1、吐鲁番地域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惯例教课管理方法2、吐鲁番地域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籍管理制度3、吐鲁番地域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多媒体教室管理制度4、吐鲁番地域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实验室管理制度5、吐鲁番地域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图书馆管理制度6、吐鲁番地域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微机室管理制度7、吐鲁番地域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阅览室管理制度8、吐鲁番地域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体育场馆、器械管理制度六、培训、判定工作(培训科、判定所)(一)持续教育科工作制度1、2、3、(二)判定所工作制度1、职业技术判定所判定工作程序2、职业技术判定所档案管理制度3、职业技术判定所财务管理制度4、职业技术判定所安全管理制度5、职业技术判定所设施、资料管理制度6、职业技术判定所考评员工作守则7、职业技术判定所考场规则8、职业技术判定所保密制度9、职业技术判定所公示制度七、人事工作(党政办)1、吐鲁番地域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全员聘用制实行方案2、吐鲁番地域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岗位目标职责3、吐鲁番地域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高、中级教师岗位聘用方法(暂行)(教务科)4、吐鲁番地域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高、中级教师岗位查核量化方法(教务科)5、吐鲁番地域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推行导师制培育青年教师的暂行方法(教务科)6、吐鲁番地域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员工持续教育暂行实行方案八、学生工作(学生科、团委)1、吐鲁番地域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学籍管理方法(试行)2、吐鲁番地域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会章程3、吐鲁番地域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礼仪规范4、吐鲁番地域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平时规5、吐鲁番地域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校园活动十大惯例6、吐鲁番地域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奖赏条例7、吐鲁番地域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正于学生评优的实行方法8、吐鲁番地域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违纪处罚条例9、吐鲁番地域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住校生管理方法10、吐鲁番地域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干部工作条例11、吐鲁番地域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纪律检查评分标准12、吐鲁番地域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正于学生评优的若干规定13、吐鲁番地域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住校生管理细则14、吐鲁番地域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住校生守则15、爱惜公物规则16、学生安全捍卫制度17、学生告假考勤制度九、工会工作(工会)1、校务公然制度2、校务公然监察制度3、校务公然监察检查及责任追查制度4、吐鲁番地域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工会委员会职责5、吐鲁番地域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员工文明礼貌基本要求6、吐鲁番地域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文明教员工评选方案7、教代会职责8、教代会工作职责十、妇委会工作(妇委会)1、学校妇委会工作制度十一、财务工作(财务科)第一部分内部会计管理制度1、内部会计管理系统2、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3、帐务办理程序制度4、收费及单据管理制度5、经费开销审批制度6、固定财产、办公用品管理制度7、财务会计剖析制度8、内部管制制度9、稽核制度第二部分: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制度1、基来源则和任务2、收入管理3、支出管理4、专用基金管理5、财产管理6、欠债管理7、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8、会计科目9、填制会计凭据10、登记会计账簿11、对账与结账12、会计报表的种类和编制要求第三部分:会计档案管理和会计人员交接手法1、会计档案管理方法会计档案管理基本要求会计档案的归档范围会计档案的整理立卷会计档案的装订会计档案的归档和保存会计档案的销毁2、会计工作的交接交接前的准备工作交接的基本程序十二、后勤工作(后勤科)1、校园环境管理的暂行规定2、出租房、承包经营部管理制度3、开水房管理制度4、小卖部安全管理制度5、电工管理制度6、学校用电管理制度7、物质保存安全管理制度8、吐鲁番地域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室管理条例9、学生用膳制度10、饮食卫生的若干暂行规定11、厨房、餐厅防火安全制度12、学生食堂管理制度13、炊事人员岗位职责14、食堂管理员岗位职责十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捍卫科)1、吐鲁番地域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进一步增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施建议2、吐鲁番地域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制度3、吐鲁番地域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安全责任追查制度?4、吐鲁番地域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安全管理方法5、教课工作安全教育须知6、吐鲁番地域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正教员工在安全工作中的相关规定和要求7、吐鲁番地域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校区自行车、私人车管理规定十四、校务公然与勤政建设工作(党政办)1、吐鲁番地域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责任追查制度2、校务公然制度3、招生工作制度(招生科)4、吐鲁番地域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物质采买管理制度(纪检室)6、吐鲁番地域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招待制度7、吐鲁番地域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车辆管理规定8、吐鲁番地域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基建管理制度(后勤科)9、吐鲁番地域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行文规定10、吐鲁番地域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印章使用管理制度11、吐鲁番地域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校级领导招待日制度12、吐鲁番地域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车辆使用管理维修方法。
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带表格
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建立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积极开展中职课程改革,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现根据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和《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办法(试行)》,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学生(不含人力社保部门主管的技工院校全日制学历教育学生),包括采取中等与高等教育一体化模式培养的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学生。
第三条学校应当加强学生学籍管理,建立健全学籍管理部门和相关制度,保障基本工作条件,落实管理责任,切实加强学籍管理。
第四条学生学籍实行全省统筹,属地管理,省、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分级负责。
省教育行政部门具有统筹管理职能,负责制订全省学籍管理规定,指导、监督、检查省内各地和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
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本区域内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制订学籍管理具体实施办法,负责学籍建立审核、学籍变更审核、学生毕(结)业认定等工作,指导和督促本行政区域内学校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学生学籍管理的各项要求,加强监督检查。
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学生学籍管理工作,指导督促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做好学生学籍的日常管理,审核学生学籍的建立、变更、毕(结)业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学校具体负责学生学籍管理,主要负责细化学籍管理办法,受理学生学籍的建立、变更、毕(结)业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做好学籍信息和档案日常维护等工作。
第五条全面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
以“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为平台,按照“学校收录、分级管理、属地为主、设区市统筹”的原则,建立省、市、县、学校四级管理网络。
第二章学籍建立第六条凡经历国家九年制义务教育,具有初中毕业及以上或同等学力的学生,符合当地入学有关要求的,均可报读我省各类中等职业学校。
中职生课堂管理制度
中职生课堂管理制度一、总则中等职业学校是培养适应现代社会需要的高素质技能人才的重要基地,而课堂管理作为学校教学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学生的学习效果、教学环境的营造以及教师教学秩序等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保障课堂教学的规范和有效进行,确保学生的学习秩序和师生互动的良好氛围,中职学校特制定本课堂管理制度。
二、课堂纪律1. 学生应按时准时到达教室,不得迟到早退。
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需提前向任课老师请假并得到批准。
2. 学生应保持课堂安静,不得在课堂上大声喧哗,影响其他同学的学习。
3. 学生应遵守师生相处的基本礼仪,尊重教师,不得在课堂上对教师进行侮辱、辱骂等行为。
4. 学生应积极参与课堂教学活动,认真听讲,做到言听计从,课后及时完成作业。
5. 学生不得擅自离开教室,如需临时离开,需得到教师的许可。
6. 学生不得在课堂上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如玩手机、聊天等。
7. 学生应保持课堂的整洁,不得在课桌上乱涂乱画,不得将垃圾随意丢弃。
8. 学生在课堂上不得私自使用影音设备或其他非学习工具,不得听音乐或看视频等。
三、教师管理1. 教师应认真备课,准时进入教室开始上课,确保教学内容的完整性和连贯性。
2. 教师应关注学生的学习情况,根据学生的情况调整教学方法和策略,提高教学效果。
3. 教师应与学生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尊重学生、关心学生,让学生在尊重和关爱中学习成长。
4. 教师应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态度和价值观,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造能力。
5. 教师应严格要求自己,不得迟到早退,不得在课堂上私自使用手机等影响教学秩序的行为。
6. 教师应及时对学生的表现进行评价和反馈,帮助学生认识到自己的不足,指导学生改正错误。
7. 教师应主动与学生的家长进行沟通,及时将学生的学习情况反馈给家长,共同关心学生的成长。
四、考核评价1. 学校将根据学生在课堂上的表现和学习成绩进行评价,将评价结果纳入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中。
中专学生学籍管理规定(3篇)
中专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学籍管理对于中专学生来说非常重要,它直接关系到学生的学习和成长。
为了有效规范中专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我将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实践经验,提出一套中专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中专学生的学籍管理,确保中专教育的质量,保障学生的权益,根据《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法》和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专学生学籍管理是指对中专学生的入学、学习、毕业等环节进行管理和监督,包括学籍情况的登记、学生档案的管理、学籍异动的处理等。
第三条学籍管理的原则是公正、公平、公开,尊重学生的个人权益,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促进学校与学生及其家庭的良好沟通和合作。
第四条学籍管理工作由学校教务处负责,并设立学籍管理小组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学籍登记第五条中专学生的学籍登记包括入学登记、转学登记、休学登记、复学登记、毕业登记等。
第六条学校在学生入学时,要对学生的基本情况进行核实登记,并建立学生档案。
学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户籍证明、学籍证明等材料,并填写相关表格。
第七条学生转学时,需提供原学校的转学证明和学籍证明,并填写转学申请表。
学校要及时办理转学手续,并将学生档案移交给新学校。
第八条学生休学时,需提前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办理休学手续。
学生休学期间,学校要妥善保管学生档案,并保留学生的学籍。
第九条学生复学时,需按时向学校提出申请,提供证明材料,并经学校同意后办理复学手续。
学生复学后,学校要恢复其学籍,并记录相关信息。
第十条学生毕业时,学校要核实学生的毕业条件,进行毕业登记,并颁发毕业证书和学历证书。
第三章学籍管理第十一条学校要建立健全学籍档案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定,保存学生的学籍档案,确保档案的完整和准确。
第十二条学校要对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和记录,包括学生的成绩、考勤情况等,及时反馈给学生和家长,并做出必要的教育指导。
第十三条学校要及时处理学生的学籍异动,包括学生的转学、休学、退学等情况。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文件苏教规…2011‟1号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通知各市、县(市、区)教育局:为切实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制定了《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现将该《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转发至各中等职业学校并遵照执行。
执行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我厅职业教育处联系。
附件: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1.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籍卡2.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登记表3.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转学审批表4.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实习鉴定表5.江苏省中等职业写实性学习证明书6.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历证明书二〇一一年一月十日主题词: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通知抄送: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省有关厅局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1年1月12日印发附件: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建立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学生合法权益,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实行学历教育的中等职业学校和其他学校开办的中等职业教育班;适用于学年制和学分制学业水平管理的中等职业学校。
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加强学生学籍管理,建立健全学籍管理部门和相关制度,保障基本工作条件,落实管理责任,切实加强学籍管理工作。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第三条中等职业学校主要招收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入学,也可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入学。
第四条学校按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按规定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如期报到者,须凭有关证明,向学校提出延期报到(延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的书面申请。
未经批准,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对按省(市、县)有关规定办理入学手续的学生,由学校在开学后到市、县(市、区)有关部门办理注册手续。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守则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守则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立志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为人民服务
二、遵守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
遵守校规校纪,遵守社会公德。
三、热爱专业,努力学习,勤思好问,乐于探究,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有益的活动。
四、珍爱生命,注意安全,锻炼身体,讲究卫生。
五、自尊自爱,自信自强,生活习惯文明健康。
六、积极参加劳动,勤俭朴素,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
七、孝敬父母,尊敬师长,礼貌待人。
八、热爱集体,团结同学,互相帮助,关心他人。
九、诚实守信,言行一致,知错就改,有责任心。
十、热爱大自然,爱护生活环境。
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附件: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建立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学生合法权益,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实行学历教育的中等职业学校和其他学校开办的中等职业教育班;适用于学年制和学分制学业水平管理的中等职业学校。
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加强学生学籍管理,建立健全学籍管理部门和相关制度,保障基本工作条件,落实管理责任,切实加强学籍管理工作。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第三条中等职业学校主要招收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入学,也可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入学。
第四条学校按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按规定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如期报到者,须凭有关证明,向学校提出延期报到(延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的书面申请。
未经批准,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对按省(市、县)有关规定办理入学手续的学生,由学校在开学后到市、县(市、区)有关部门办理注册手续。
对按专业大类招收的新生,入学后按专业大类注册,确定专业方向后再按专业方向注册。
新生在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后取得学籍。
新生注册获得学籍或从外省转入学籍后,江苏省教育厅为该学生编制全省唯一的学籍号①及电子注册号②。
①学籍号为学生在校期间的唯一身份标识码,不随学生学籍的变动而变化。
学籍号为一组22位编码:1-8位为学校代码(学校代码为所属组织机构对应的行政区划代码+ 2位的序号组成),9-12位为该学生的入学年份,13-18位为专业代码(采用教育部2010版专业代码,若修读教育部2000版专业,则前两位为0),19-20位为班级号,21-22位为班内学生序号。
②电子注册号为学生在校期间的学籍唯一标识,随学生学籍的变动而变化。
电子注册号为26位编码:1-4位为该学生的入学年份,5-12位为学校代码(学校代码为所属组织机构对应的行政区划代码+ 2位的序号组成),13-16位为该学生的毕业年份,17-22位为专业代码(采用教育部2010版专业代码,若修读教育部2000版专业,则前两位为0),23-24位为班级号,25-26位为班内学生序号。
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实现培养目标,保证人才培养的规格与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制定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原则意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实行学历教育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中学举办的中等职业教育班;适用于学年制和学分制。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第三条中等职业学校应招收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人员入学。
第四条学校按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按规定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如期报到者,须凭有关证明,向学校申请延期报到(延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
未经批准,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对按省(市、县)有关规定登记注册入学的学生,由学校在开学后两周内到省辖市中等职业教育招生部门办理录取手续。
对按专业大类招收的新生,入学后按专业大类注册,确定专业方向后再按专业方向注册。
第五条新生报到后,学校应在三个月内按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即取得学籍;不合格者,由学校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复查结束后,学校应及时将取得学籍的学生花名册和不合格学生的处理意见按隶属关系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条在新生健康复查中,如发现患有传染性疾病或不能坚持正常学习的其他疾病,经学校指定的县级以上医疗单位诊断证明,在短期内可以治愈者,由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可回家休养,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下学年开学前,经县级以上医院和学校健康复查确认病愈者,可重新办理入学手续。
复查仍不合格和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按期到校办理注册手续。
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应事先请假。
未经批准,逾期两周不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第三章成绩考核第八条成绩考核包括操行和学业两个方面,是确定学生升留级及毕业的依据,并可作为选拔学生干部、评选各类先进、发放奖学金、推荐就业的依据。
第九条操行考核主要对学生遵守法律法规、公民道德、中等学校学生守则、中等学校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等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制度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制度一、自习1、自习课学生应自觉学习,不得随便出入教室和下座位,要保持教室安静。
2、在老师进行辅导时,发问要先举手,经老师许可后再轻声发言。
二、课间操1、学生一定要坚持上操(因病不能做操者,站在本班队伍后面),教室要关灯、锁门。
2、学生出操时,走出楼门后要跑步到操场,集合做到快、静、齐。
3、做操要用力,合节拍,姿势正确。
4、做眼保健操时要在原座位上认真做,各班体育委员和上课教师负责督促。
三、课外1、升国旗、奏国歌时要立正,行注目礼。
2、衣着、发式要符合中学生身份。
举止要端庄大方,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烫发,不能梳披肩发,不化妆,不佩戴饰物。
3、不打架骂人,不说污言秽语。
不吸烟、不喝酒、不吃零食。
不看坏书,不听不健康音乐。
4、不在教室和楼梯内喧哗、追逐、游戏、打扑克及进行体育活动,不准带MP3、MP4和手机等进校园。
5、不准在楼内起哄、打闹、放鞭炮。
除上课老师允许外,不能在教室追逐游戏。
6、不准在校内骑自行车,按指定的地点进行存放,不得随意骑走别人的自行车。
7、在楼里一律靠右侧行道并要主动向师长和贵宾让路。
8、球类活动只限在运动场上进行, 房屋周围及道路上不得进行各种球类活动及飞盘等体育活动,不准在篮球场踢足球。
9、住校生要自觉遵守宿舍规则,保持宿舍卫生。
买饭要排队,不得加塞,不得为别人代买饭菜,不浪费粮食。
不随便倒剩饭菜。
10、讲究社会公德,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及一切公共场所的秩序。
11、爱护公共财物(不在桌倚、门窗、墙壁等公物上刻写、乱画。
不爬门窗,不扔粉笔头,节约水电,爱护教学实验仪器,用具和药品。
不攀折花草树木)12、自觉保持公共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宵。
保持厕所和下水道的卫生。
13、未经允许不许带外人进入校园。
课内不准出校门。
14、晚上要认真完成作业,做好复习巩固和预习。
四、放学1、放学后不要在学校逗留,要尽快离校,及时回家。
2、值日生认真做好室内外的清洁工作,离校时关好门窗。
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操行评定暂行办法
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操行评定办法为加强我校学生养成教育,促进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中职学生《学生守则》、《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精神,运用一定的标准,对学生德、智、体各方面的表现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和评定,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校风校纪建设,全面提高学生素质,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生每人每月操行基础分为80分,考核过程中的加分和扣分在此基础上进行累加和扣除,最终计算出当月的操行分。
二、操行考核的内容包括出勤表现、遵守纪律、文明素养、仪容仪表、内务卫生、爱护公物、先进表彰、违纪处分等日常行为规范的表现(考核细则见附件)。
三、月操行分每月汇总一次,由班主任根据每个学生的实际表现情况给予评定并保存。
期末汇总平均,计算学期操行分数,评定学期操行等级并汇报学校政教处。
四、每个班级可根据学校操行评定考核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班级具体的实施细则。
班级操行评定实施细则的制定必须民主、公开,遵从大多数同学的意见。
五、操行考核应公平、公正。
每一项加、减分必须要有依据来源,并要有严格的原始登记(登记在《班主任工作手册》中),并妥善保管,以作备查。
六、每月考核结果须在班级公示。
班主任对学生操行评定情况进行每月总结点评,学期总评。
七、操行等次按每学期考核结果分优秀(90分以上)、良好(80~89)、合格(60~79)、不及格(59分以下)四个等级,记入个人学籍档案并在学期家庭报告书中汇报给家长。
八、操行评定结果的运用。
操行评定结果作为学生评优、就业推荐和毕业的重要依据。
1、学生毕业时,操行评定平均分为优秀的,学校优先安排就业,并向用人单位重点推荐,从优安排工作岗位。
操行评定平均分为合格以上的,需要再次安排就业的,学校也给予推荐。
2、学生毕业时操行评定平均分不及格的不得毕业,并且不考虑安排就业。
3、操行评定不合格,同时班级操行评定排名最后10%名次内的学生,学校不予推荐就业,或根据学生后期表现由学校最后安排推荐。
4、各种先进、优秀的评选对象,奖学金的评选对象,党、团组织发展对象,操行评定须为良好以上。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附件: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建立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学生合法权益,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实行学历教育的中等职业学校和其他学校开办的中等职业教育班;适用于学年制和学分制学业水平管理的中等职业学校。
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加强学生学籍管理,建立健全学籍管理部门和相关制度,保障基本工作条件,落实管理责任,切实加强学籍管理工作。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第三条中等职业学校主要招收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入学,也可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入学。
第四条学校按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按规定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如期报到者,须凭有关证明,向学校提出延期报到(延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的书面申请。
未经批准,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对按省(市、县)有关规定办理入学手续的学生,由学校在开学后到市、县(市、区)有关部门办理注册手续。
对按专业大类招收的新生,入学后按专业大类注册,确定专业方向后再按专业方向注册。
新生在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后取得学籍。
新生注册获得学籍或从外省转入学籍后,江苏省教育厅为该学生编制全省唯一的学籍号①及电子注册号②。
①学籍号为学生在校期间的唯一身份标识码,不随学生学籍的变动而变化。
学籍号为一组22位编码:1-8位为学校代码(学校代码为所属组织机构对应的行政区划代码+ 2位的序号组成),9-12位为该学生的入学年份,13-18位为专业代码(采用教育部2010版专业代码,若修读教育部2000版专业,则前两位为0),19-20位为班级号,21-22位为班内学生序号。
②电子注册号为学生在校期间的学籍唯一标识,随学生学籍的变动而变化。
电子注册号为26位编码:1-4位为该学生的入学年份,5-12位为学校代码(学校代码为所属组织机构对应的行政区划代码+ 2位的序号组成),13-16位为该学生的毕业年份,17-22位为专业代码(采用教育部2010版专业代码,若修读教育部2000版专业,则前两位为0),23-24位为班级号,25-26位为班内学生序号。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讲话稿7篇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讲话稿7篇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讲话稿【篇1】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上午好!新的学期又己来到,我们又相聚在汤中校园,由衷地道一声:上午好!同时我们又迎来了100多名初一年级的新同学,在此我代表学校老师向你们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你们的加入无疑给我们汤中注入了新的生机与活力,希望你们能在新的学习、环境中身心愉快,很快的溶入我们这个各位庭,今日我只就各位的学习谈谈自己的感悟。
不妥之处请各位批评指正。
俗话说:“一年之计在于春,”那么新学期无疑是我们师生的春天,是学习的春天,春天是耕耘的季节,春天更是播种的季节,秋天的累累硕果,需要我们师生在耕耘与播种中付出艰辛与困苦,同学们你们作好准备了吗?初一是基础,初二是关键,才能去迎接初三的竞争与挑战,学习是一项劳累而持久的劳动,初三的同学,20几天的学习生活,各位觉得好累,可前面还有一年,300多个日日夜夜需要的是我们师生更多的汗水与劳累,难道你选择后退了吗?9年了,9年的艰苦学习,在迎接检验时,你甘愿说不行吗?长大了,成年了,在选择自己的人生道路时,你宁愿走在最地层吗?面对着辛勤劳作的父母,拿着他们的血汗钱,我们有理由再把他们的生活延续,去辜负他们的希望与期待吗?同学们!一年的艰辛与困苦,会给你一生的幸福,这需要的是我们要有顽强的毅力,耐得住这一年的劳累,耐得住这一年的寂寞与困苦,学习、学习、在学习,努力、努力、在努力!才能取得最后的与众不同,让我们各位想想我们周围的能考上一中,考出理想成绩的学生,差不多都是在学习方面意志比较坚强的学生,他们能忍耐、能坚持、能控制自己的感情去完成自己不感兴趣的事情,相反,我们见过很多学生,十分聪明,学习成绩却不佳,或者严重偏科,他们的问题往往出在意志上,他们怕苦、他们任性,怕苦和任性使他们由以前的好学生论为了差学生,怕苦和任性使他们最终会给他们带来无可奈何,同学们!我们能后退吗?昂起头,挺起胸,在这学习的春天,迈开大步朝前走,才是我们年轻人的性格,勇往直前,战胜困苦,才是强者的风范,同学们。
职业技能学校学生规章制度
职业技能学校学生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生行为,营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校所有在校学生。
第三条学校为学生提供各种教育和培训服务,同时要求学生遵守学校的各项规定。
第四条学校的学生在校期间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遵循学校教育教学管理要求。
第五条学生应当具备良好的品德修养和职业道德,自觉维护学校的声誉和形象。
第二章学习规定第六条学生应当按时上课,认真听讲,积极参与课堂讨论和活动。
第七条学生应当完成学校布置的学习任务,按时提交作业和实验报告。
第八条学生应当遵守考试规定,认真备考,不得作弊行为。
第九条学生应当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积极完成实习任务。
第十条学生应当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第三章行为规范第十一条学生应当尊重师长和学长学姐,团结同学,互相帮助。
第十二条学生应当遵守公共秩序,不得参与违法犯罪活动。
第十三条学生应当爱惜公共财物,维护校园环境卫生。
第十四条学生应当遵守宿舍规定,保持宿舍整洁,不得擅自调换宿舍或搬离宿舍。
第十五条学生应当注意个人形象,着装整洁得体。
第十六条学生应当遵守学校的消防规定,不得在宿舍使用明火。
第四章处分规定第十七条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学生,学校将给予相应的处分。
第十八条对轻微违规的学生,可给予口头警告、书面检查等处理。
第十九条对严重违规的学生,可给予留校察看、停课、取消奖学金等处理。
第二十条学生如有碍害校风校纪,危害学校安全和稳定,学校有权作出退学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规章制度由学校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规章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就是本校学生规章制度,若有违反者,学校将依法依规处理。
希望广大学生严格遵守,共同维护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职业中学班级规章制度
职业中学班级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校园秩序,促进教学秩序和学习氛围,制定本规章制度。
校园内的所有教职员工和学生必须遵守规章制度,共同维护校园的和谐环境。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校所有职业中学班级,所有教职员工和学生均应遵守。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由校园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并由校长颁布实施。
第二章:学习规定第四条:学生在校期间应努力学习,按时完成作业,认真听讲,发扬自我,不得迟到、早退和旷课。
第五条:学生应尊敬老师,遵守校规,保持良好的学习状态,不得在教室内嬉闹,打闹。
第六条:学生应爱护学校设施和财物,保持校园环境整洁,不得擅自破坏校园设施或乱扔垃圾。
第七条:学生应遵守考场纪律,不得作弊或干扰他人考试,否则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第八条:对于擅自离校或旷课的学生,学校有权进行严肃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批评教育、通报批评等。
第三章:纪律规定第九条:学生应文明礼貌,不得在校园内打架斗殴,恶语相向,否则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第十条:学生应遵守校园内禁止吸烟、酗酒和赌博的规定,若违反规定将受到相应处罚。
第十一条:学生在校园内不得携带危险物品或违禁品,如刀、炸弹等,若被发现将立即处罚。
第十二条:学生不得传播不良信息,谣言或进行损害他人声誉的行为,若违反规定将受到相应处罚。
第四章:处罚规定第十三条:对于违反校规的学生,学校将进行相应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检讨、通报批评、留校察看等。
第十四条:对于严重违规的学生,学校将进行严肃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记过、留级、开除学籍等。
第十五条:对于故意破坏校园设施或财物的学生,学校将要求其赔偿损失,并进行相应处罚。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对于本规章制度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学校将不断完善和改进,确保规章制度的顺利实施。
第十七条:学生在遵守校规的同时,也应增强自我管理意识,做一个文明守法的好学生。
第十八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
以上是本校职业中学班级规章制度,希望广大师生认真遵守,共同营造优良的学习与工作环境。
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发文字号】教职〔1994〕4号【发布部门】国家教育委员会(已更名)【公布日期】1994.04.01【实施日期】1994.04.01【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部门规章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1994年4月1日国家教育委员会发布教职[1994]4号)第一章入学与注册第一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按规定日期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如期报到者,须凭有关证明,向学校申请延期报到(延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无正当理由逾期超过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条新生入学登记注册后,学校应在3个月内按照招生规定进行复查。
复查合格者,即取得学籍。
复查结束后,学校应及时将取得学籍的学生名册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主管业务部门备案。
第三条经复查不符合招生条件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
凡属徇私舞弊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均应取消学籍,退回原地区或原单位。
情节恶劣者,应报请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第四条在新生健康复查中,如发现患有疾病,不能坚持学习,经指定医疗单位诊断,在短期内可以治愈者,由学校批准,回家疗养,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疗养期间,不享受在校生待遇(原为职工者,按原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下学年开学前,经县级以上医院和学校健康复查确已病愈者,应重新办理入学手续。
复查仍不合格者和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条取消新生的入学资格,由学校会同录取新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确定,并报学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主管业务部门备案。
第六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按规定日期到学校办理注册手续。
因故不能如期报到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以旷课论。
未经请假且逾期两周不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第二章成绩考核第七条成绩考核包括学业和操行两个方面。
学业方面,按照教学计划的规定,考核学生的学习成绩;操行方面,对学生的思想品德、组织纪律等方面进行考察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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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守则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立志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
二、遵守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
遵守校规校纪,遵守社会公德。
三、热爱专业,努力学习,勤思好问,乐于探究,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有益的活动。
四、珍爱生命,注意安全,锻炼身体,讲究卫生。
五、自尊自爱,自信自强,生活习惯文明健康。
六、积极参加劳动,勤俭朴素,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
七、孝敬父母,尊敬师长,礼貌待人。
八、热爱集体,团结同学,互相帮助,关心他人。
九、诚实守信,言行一致,知错就改,有责任心。
十、热爱大自然,爱护生活环境。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
一、爱祖国,有梦想。
遵守宪法,维护国格;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立志高远,报效祖国。
不参加非法聚会,不信谣传谣,不胸无目标。
二、爱学习,有专长。
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学苦练,增长本领;不懂就问,不会就学。
不自甘愚昧,不浅尝辄止,不知难而退。
三、爱劳动,图自强。
尊重劳动,崇尚创造;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从小做起,笃实力行。
不好逸恶劳,不奢侈浪费,不眼高手低。
四、讲文明,重修养。
尊师孝亲,友善待人;诚实守信,言行一致;知错就改,见贤思齐。
不恃强凌弱,不弄虚作假,不损人利己。
五、遵法纪,守规章。
遵守法律,依法做事;遵守校纪,依纪行为;遵守行规,依规操作。
不滋事起哄,不损坏公物,不违规操作。
六、辨美丑,立形象。
情趣健康,向善向美;仪容整洁,衣着得体;举止文明,落落大方。
不言语粗俗,不衣冠不整,不近“黄赌毒”。
七、常锻炼,保健康。
按时作息,每天锻炼;讲究卫生,保持清洁;珍爱生命,注意安全。
不晚睡晚起,不抽烟酗酒,不沉迷网络。
八、树自信,勇担当。
自尊自信,乐观向上;珍惜青春,不怕挫折;敬业乐群,勇担责任。
不消极悲观,不自卑自闭,不虚度年华。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一、自尊自爱,注重仪表
1.维护国家荣誉,尊敬国旗、国徽,会唱国歌,升降国旗、奏唱国歌时要肃立、脱帽、行注目礼。
2.穿戴整洁、朴素大方,不烫发,不染发,不化妆,不佩戴首饰,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穿高跟鞋。
3.讲究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弃物。
4.举止文明,不说脏话,不骂人,不打架,不赌博。
不涉足未成年人不宜的活动和场所。
5.情趣健康,不看色情、凶杀、暴力、封建迷信的书刊、音像制品,不听不唱不健康歌曲,不参加迷信活动。
6.爱惜名誉,拾金不昧,抵制不良诱惑,不做有损人格的事。
7.注意安全,防火灾、防溺水、防触电、防盗、防中毒等。
二、诚实守信,礼貌待人
8.平等待人,与人为善。
尊重他人的人格、宗教信仰、民族风俗习惯。
谦恭礼让,尊老爱幼,帮助残疾人。
9.尊重教职工,见面行礼或主动问好,回答师长问话要起立,给老师提意见态度要诚恳。
10.同学之间互相尊重、团结互助、理解宽容、真诚相待、正常交往,不以大欺小,不欺侮同学,不戏弄他人,发生矛盾多做自我批评。
11.使用礼貌用语,讲话注意场合,态度友善,要讲普通话。
接受或递送物品时要起立并用双手。
12.未经允许不进入他人房间、不动用他人物品、不看他人信件和日记。
13.不随意打断他人的讲话,不打扰他人学习工作和休息,妨碍他人要道歉。
14.诚实守信,言行一致,答应他人的事要做到,做不到时表示歉意,借他人的钱物要及时归还。
不说谎,不骗人,不弄虚作假,知错就改。
15.上、下课时起立向老师致敬,下课时,请老师先行。
三、遵规守纪,勤奋学习
16.按照到校,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17.上课专心听讲,勤于思考,积极参加讨论,勇于发表见解。
18.认真预习、复习,主动学习,按时完成作业,考试不作弊。
19.积极参加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其他活动,遵守活动的要求和规定。
20.认真值日,保持教室、校园整洁优美。
不在教室和校园内追逐打闹喧哗,维护学校良好秩序。
21.爱护校舍和公物,不在黑板、墙壁、课桌、布告栏等处乱涂刻画。
借用公物要按时
归还,损坏东西要赔偿。
22.遵守宿舍和食堂的制度,爱惜粮食,节约水电,服从管理。
23.正确对待困难和挫折,不自卑,不嫉妒,不偏激,保持心理健康。
四、勤劳俭朴,孝敬父母
24.生活节俭,不互相攀比,不乱花钱。
25.学会料理个人生活,自己的衣物用品收放整齐。
26.生活有规律,按时作息,珍惜时间,合理安排课余生活,坚持锻炼身体。
27.经常与父母交流生活、学习、思想等情况,尊重父母意见和教导。
28.外出和到家时,向父母打招呼,未经家长同意,不得在外住宿或留宿他人。
29.体贴帮助父母长辈,主动承担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关心照顾兄弟姐妹。
30.对家长有意见要有礼貌地提出,讲道理,不任性,不耍脾气,不顶撞。
31.待客热情,起立迎送。
不影响邻里正常生活,邻里有困难时主动关心帮助。
五、严于律己,遵守公德
32.遵守国家法律,不做法律禁止的事。
33.遵守交通法规,不闯红灯,不违章骑车,过马路走人行横道,不跨越隔离栏。
34.遵守公共秩序,乘公共交通工具主动购票,给老、幼、病、残、孕及师长让座,不争抢座位。
35.爱护公用设施、文物古迹,爱护庄稼、花草、树木,爱护有益动物和生态环境。
36.遵守网络道德和安全规定,不浏览、不制作、不传播不良信息,慎交网友,不进入营业性网吧。
37.珍爱生命,不吸烟,不喝酒,不滥用药物,拒绝毒品。
不参加各种名目的非法组织,不参加非法活动。
38.公共场所不喧哗,瞻仰烈士陵园等相关场所保持肃穆。
39.观看演出和比赛,不起哄滋扰,做文明观众。
40.见义勇为,敢于斗争,对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要进行劝阻,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报告。
柳州城市职业学院中专部学生管理要求
一要遵纪守法,不要违法乱纪;
二要尊师爱友,不要顶撞师长;
三要认真学习,不要玩物丧志;
四要文明礼貌,不要吸烟染发;
五要学会共处,不要损人利己;
六要诚实守信,不要损坏荣誉;
七要热爱劳动,不要好逸恶劳;
八要培养意志,不要畏惧困难;
九要保护环境,不要损坏公物。
文明从排队开始礼貌从问候开始
美丽从清洁开始学习从上课开始
习惯从作息开始健康从禁烟开始
节约从关灯开始爱心从微笑开始
形象从着装开始气质从谈吐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