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大学学生公寓住宿管理规定
学生公寓住宿管理规定(3)

学生公寓住宿管理规定(3)更多精品来自行政学生公寓住宿管理规定(三)学生公寓是住宿学生日常生活与学习的重要场所。
学生公寓住宿管理事关学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为了给住宿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学习环境、维护学院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适用于学院具有学籍的普通高等全日制入住学生公寓的住宿学生。
第二条凡取得学院学籍的普通高等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向学院缴纳住宿费后,由学院统一安排入住学生公寓。
第三条学生住宿由学生公寓及楼宇管理服务中心统一计划、安排、调配。
第四条学生须按安排的房间入住,未经学生公寓及楼宇管理服务中心批准,不得自行调换房间和私自另行租房居住。
确因特殊情况暂不在学生公寓住宿或坚持另行租房居住的学生,必须有经本人与家长双方签字的申请(说明租房的原因、房屋详细地址、联系方式、承诺加强人身财产安全的自我保护和个人应承担的责任)向所在系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学生工作处和学生公寓及楼宇管理服务中心履行审批手续、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第五条学生公寓开、关大门时间:每天6:00开门,23:30关门。
第六条住宿学生严格遵守学院作息时间:早上6:30起床,星期日至星期四晚上11:30熄灯就寝,星期五、星期六及节假日晚上12:00熄灯就寝。
第七条男生禁入女生公寓、女生禁入男生公寓(工作人员除外)。
第八条住宿学生严禁带未经学生公寓及楼宇管理服务中心批准的人员进入公寓会客、留宿等。
第九条住宿学生严禁留宿经学生公寓及楼宇管理服务中心批准的来访人员并督促来访人员须在晚上11:30以前离开公寓。
第十条住宿学生毕业、休学、退学、出国等原因退宿,必须向学生公寓及楼宇管理服务中心点交清楚寝室家具和其它设备,有损坏或丢失的按价赔偿,再办理退宿手续。
按学校规定的离校时间离开寝室,延期的按每天10元缴纳住宿费。
第十一条住宿学生退宿后,应带走自己的物品。
高校学生宿舍管理规定(3篇)

高校学生宿舍管理规定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准入管理:学生宿舍一般只对在校学生或有关人员开放,需要持有有效的学生证或宿舍卡。
新生入住时需要进行登记和核验身份。
2. 作息时间:学生宿舍一般规定晚上的入宿时间和早晨的起床时间,以保证学生的正常作息。
晚上的入宿时间一般在晚上11点到12点之间,早晨的起床时间一般在早上6点到7点之间。
3. 安全管理:学生宿舍要有相应的安全设施,如火灾报警器、防火设施等,以保证学生宿舍的安全。
学生宿舍一般不允许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住,如煤气罐、酒精等。
4. 财物管理:学生宿舍一般规定不得擅自携带贵重物品入住,如金银首饰、大额现金等。
学生宿舍应加强对财物的保管,不得擅自将宿舍的钥匙交给他人,如遗失钥匙需及时向管理人员报备。
5. 用电用水管理:学生宿舍应遵守用电用水的规定,不得私拉乱接电线或动用宿舍内的水电设备。
使用电器时应注意安全,及时关闭电源。
6. 卫生管理:学生宿舍应保持整洁,不得乱扔垃圾,定期清扫卫生。
学生宿舍一般会有专门的保洁人员进行卫生清洁,学生也要积极配合。
7. 行为规范:学生宿舍要求学生遵守公共秩序,不得在宿舍内大声喧哗、打闹影响他人休息,不得在宿舍内从事非法活动或违规行为。
以上只是一些常见的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具体规定可能会因学校和宿舍楼的不同而有所区别。
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学生的安全、整洁和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如果学生违反了宿舍管理规定,一般会有相应的处罚措施,如扣分、限制或取消宿舍住宿资格等。
高校学生宿舍管理规定(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高校学生宿舍管理工作,保障学生的居住环境和安全,提升学生的生活品质和学习效果,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高校的学生宿舍,包括男生宿舍和女生宿舍。
第三条:学生宿舍是学生的住宿场所,学生有权利享受宿舍提供的基本服务和设备设施,同时也有责任遵守宿舍的管理规定。
第四条:学生宿舍的管理工作由学校的相关部门负责,具体管理措施由本部门制定和实施。
2024年学生宿舍住宿管理制度范文(五篇)

2024年学生宿舍住宿管理制度范文学生宿舍公共秩序管理规范一、为确保学生宿舍区的日常管理与安全,特设立小区管理办公室,负责全面协调与管理该区域的日常运营及安全保卫工作。
二、所有进入学生宿舍区的学生,均须主动出示“住宿证”以供核验。
此证件为学生合法居住于本区的唯一凭证,未持有有效住宿证者,将被限制进出宿舍区。
三、学生应共同致力于维护宿舍区的公共秩序,保持环境的宁静与和谐。
严禁大声喧哗、打闹、起哄及玩牌等行为,以免对他人的学习与休息造成干扰。
四、严禁学生在宿舍区内从事任何形式的商业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经商、提供有偿服务及张贴商业广告等。
违规者,其经营物品或活动器具将被依法没收,并依据《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给予相应处罚。
五、学生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与校规校纪,严禁在宿舍区内进行赌博、酗酒、斗殴滋事等违纪行为。
对于违反者,将严格按照《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进行处理,并由当事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六、为确保宿舍区的安全与秩序,禁止学生在该区域内进行任何球类活动。
携带球类进出宿舍区时,球不得落地且不得进行玩耍。
违者,其球类将被扣留,并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七、未经管理部门批准,任何机动车均不得进入宿舍区。
同时,自行车等交通工具应按规定停放在指定地点,严禁乱停乱放。
对于违规停放的车辆,管理人员有权进行扣留处理。
八、住宿学生应自觉维护宿舍区的公共卫生环境,严禁往走廊、室外、阳台等公共区域倒水、丢弃垃圾或吐痰等行为。
违规者将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九、学生宿舍区内严禁擅自张贴各类广告、启事、海报等宣传材料。
如需举办第二课堂活动或在周围悬挂标语、广告等,必须事先向宿管中心申请并获得批准。
未经批准擅自张贴者,除需自行清理外,还将依据《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给予处罚。
十、为加强宿舍区的安全管理,实行定时开、关门制度。
具体时间为早上6:00开门,晚上23:30关门。
因特殊情况需在关门期间进出宿舍区的学生,应持住宿证在门岗处进行登记并证明身份后方可通行。
三峡大学学生公寓住宿管理规定

三峡大学学生公寓住宿管理规定2015-07-02 17:31:25三峡大学学生公寓住宿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公寓是学校对学生进行教育的重要阵地,是学校的精神文明窗口,是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的第二课堂。
为了进一步完善学生公寓管理体制,提高管理水平,逐步实现管理规化、制度化、科学化,使学生公寓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使学生公寓管理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积极为学生创造一个安全、舒适、文明、整洁的生活和学习环境,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科生、研究生、科技学院学生、成教生及入住学生公寓的其他各类学生。
第三条学生公寓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一)坚持党的教育方针,牢固树立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思想,努力搞好学生公寓卫生、秩序,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认真贯彻教养一致,持之以恒的育人原则。
(三)学生公寓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性的工作,各单位及有关部门要依据本规定,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以实现共同育人目标。
第四条学生公寓管理工作的主体是学生,要充分发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主观能动作用。
第五条各级管理人员对本规定的实施负有重要责任,必须加强领导、检查和监督,认真贯彻执行。
第二章机构设置与职责围第六条各学院在公寓园区设立辅导员办公室进驻学生公寓,在学生处领导下主要负责所辖学院学生在学生公寓的思想教育和行为管理工作。
第七条后勤集团负责建立、健全学生公寓管理规章制度,全面负责全校学生寝室分配、住宿调整、家具管理、零星维修、安全值班、公共卫生等工作。
后勤集团设立公寓管理中心,各公寓园区设立公寓管理办公室(简称园区公寓办),负责为住宿学生提供热诚周到的公寓服务。
第八条成立三峡大学学生宿舍自我管理委员会(简称宿管会),负责对学生公寓住宿学生的秩序、组织纪律等的检查、评比,文明寝室创建活动等工作,充分发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主观能动作用。
学校校园学生宿舍住宿管理规定

学校校园学生宿舍住宿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宿舍是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休息的公共场所。
为维护宿舍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保障学生权益,营造文明和谐的宿舍育人环境,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学生管理规定》及《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等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学生宿舍在住学生管理(留学生除外)。
第三条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统筹协调、指导学生公寓管理和服务工作,由学校分管领导任主任,成员包括后勤保障部(保卫处)、学生工作办公室、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校团委、国际部、信息化办公室、房屋资产管理处、财务处、发展规划处等相关部门和学生代表。
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后勤保障部公寓办,负责委员会成员的日常协调工作,落实委员会决定,具体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学生公寓住宿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四条学生社区坚持思想教育、行为指导、学业辅导、文化建设、生活服务、安全防范“六位一体”的功能体系,坚持“环境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努力为学生建设“安全、温暖、有意义”的和谐园区和成长家园。
第二章住宿、退宿管理第五条住宿学生须与学校签订《学生住宿协议书》,并自觉遵守住宿协议和公寓办公室(以下简称“公寓办”)各项规章制度。
第六条住宿学生在入住时须填写《住宿学生信息卡(表)》,按指定床号、桌号、凳号、橱号等标号一致住宿。
不得私自互换房间、床位,不得私占空房、空床位。
港澳台学生入住一周内需到公安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第七条住宿学生如因特殊情况换宿,凭学院签署意见的《换宿申请表》,到公寓办申请,公寓办根据学校的住宿资源情况审核,审核通过的学生方可换宿。
第八条当发生住宿资源整合、公寓楼修缮、专业分流、集中军训、学习校区调整、校区功能定位调整等情况,学校可对学生所住公寓楼或寝室进行调整,所涉及的学生需服从学校安排,配合公寓办工作。
凭原住地的《离楼公物验收单》,及时搬迁至指定的楼幢或宿舍。
三峡大学科技学院宿舍条件环境照片宿舍空调相关配置介绍.doc

2019年三峡大学科技学院宿舍条件环境照片宿舍空调相关配置介绍三峡大学科技学院宿舍条件环境照片宿舍空调相关配置介绍高中奋斗了三年的同学们马上就要开始新的学习环境了,高考之后,从高考中“煎熬”出来的准大学生们即将开始新的大学生活。
大学无疑是令人向往的,但是,对于大学这个完全陌生的环境,刚刚走出家人怀抱的新生们知不知道要做些什么?注意些什么呢?那些师兄师姐们曾经经历的,就是新生们马上要面对的。
为了让即将走入大学的同学们有的放矢的度过新生阶段。
本文主要和你介绍下三峡大学科技学院的宿舍条件和宿舍环境的相关文章,也有三峡大学科技学院新生入学注意事项。
希望本文可以帮你对大学生活有了解。
三峡大学科技学院宿舍条件怎么样―宿舍图片大学宿舍就是我们的第二个家,三峡大学科技学院宿舍条件怎么样也就成了同学们十分关心的问题,以下是三峡大学科技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的三峡大学科技学院宿舍条件:三峡大学科技学院宿舍条件:学生公寓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来确定,从800元/年至1200元/年不等,学生宿舍全部实行公寓化管理。
看完了官方公布的三峡大学科技学院宿舍条件,我们有必要来看一下三峡大学科技学院的学长学姐眼中的三峡大学科技学院宿舍条件又是怎样一番景象:三峡大学整个住校区有东苑,南苑,西苑,欣苑,沁苑五大学生公寓。
科技学院大部分住在东苑,少部分住在其他苑区。
宿舍是分四人间和六人间,宿舍分配是由三峡大学后勤集团公寓办统一分配,不允许个人选择。
每个寝室都有热水和空调以及独立卫生间,一个寝室也只有十个平方左右。
普通四人寝是一千二百八一年,六人寝是一千零八十。
有防盗门的是一千五一年。
东苑一共有十五栋寝室。
1.2.3.4.5.11.14是女生寝室,6.7.8.9.10.12.13.15是男生寝室。
前面十栋寝室五楼以下是四楼寝,男生六七楼和女生五六楼是六人寝;后面几栋寝室是新寝室,貌似只有四人寝。
少数民族预科班第一年是在中校区,也就是北山坡校区学习生活的,那边校区的住宿并不清楚,只听原来预科的说环境不怎么好。
大学宿舍住宿管理规章制度

大学宿舍住宿管理规章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大学宿舍的管理工作,维护宿舍秩序,保证学生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和学习环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大学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休息的场所,宿舍管理应遵循以人为本、服务学生、规范管理、促进和谐的原则。
第三条宿舍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宿舍安全、卫生、秩序井然。
第四条学生应自觉遵守本制度,维护宿舍的正常秩序,共同创造一个文明、和谐、舒适的居住环境。
二、宿舍分配与调整第五条宿舍分配应根据学生的性别、年级、专业等因素进行合理配置。
第六条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入住宿舍,如有特殊情况需延迟入住,应向宿舍管理部门申请。
第七条学生不得擅自调换宿舍,如有特殊原因需要调换,应向宿舍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调换。
第八条宿舍调整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宿舍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三、宿舍安全管理第九条学生应自觉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得私拉乱接电源线,不得在宿舍内吸烟、饮酒。
第十条学生应妥善保管个人物品,不得擅自进入他人宿舍,不得私拿他人财物。
第十一条宿舍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不得私拉电线,不得私自改装宿舍设施。
第十二条学生应遵守宿舍楼门禁制度,不得擅自离校、夜不归宿,不得在宿舍内举行聚会、派对等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
第十三条宿舍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确保宿舍安全。
四、宿舍环境卫生第十四条学生应保持宿舍内卫生整洁,遵守卫生规定,按照宿舍卫生轮值表进行卫生清扫。
第十五条宿舍内不得乱扔垃圾,应将垃圾投放到指定的垃圾桶内。
第十六条学生应维护宿舍公共设施的完好,不得损坏宿舍内的家具、设备等。
第十七条宿舍内不得饲养宠物,不得在宿舍内进行违法活动。
五、宿舍纪律管理第十八条学生应遵守宿舍作息时间,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唱歌、打闹等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
第十九条学生应尊重他人,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不得在宿舍内进行赌博、打架斗殴等违法行为。
大学男生宿舍规章制度

大学男生宿舍规章制度一、宿舍管理1. 每个宿舍楼设有专门的宿管员负责管理宿舍,宿管员负责宿舍的日常卫生、消防安全等工作。
2. 宿舍楼设有门禁系统,晚上10点后需刷卡进入宿舍楼,严禁外人进入宿舍楼层。
3. 每个宿舍楼设有监控摄像头,24小时监控宿舍楼内外情况,确保宿舍的安全。
4. 宿舍内严禁吸烟、酗酒和吸毒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5. 宿舍内严格禁止留宿异性,晚上10点后不得在宿舍楼内有异性留宿行为。
6. 宿舍内禁止携带宠物,严禁养鱼养鸟等动物,否则将进行宠物收养处理。
7. 宿舍内严格禁止随意更换宿位,如需更换宿位需提前向宿管员申请。
8. 宿舍内禁止大声喧哗、打斗等行为,尊重他人的学习和休息时间。
9. 宿舍内不得擅自安装电器设备,如需安装需向宿管员申请并经批准。
10. 宿舍内不得私自加装防护网等安全设施,如需加装需向宿管员申请并经批准。
二、宿舍卫生1. 每天早晨6点-8点为宿舍卫生时间,每个宿舍内的同学需共同参与卫生工作。
2. 每个同学需保持自己的床铺、书桌、衣柜整洁干净,不得乱扔垃圾。
3. 每周六为宿舍大扫除时间,每个宿舍内的同学需集体清洁整理宿舍。
4. 宿舍内使用共用设施需注意卫生,使用完毕后及时清洁。
5. 宿舍内严禁在房间内吸烟、吃零食等行为,避免造成卫生死角。
6. 宿舍内不得将食物垃圾等零囊水食物放在室内,应妥善处理处理。
7. 宿舍内不得私自携带毒品、毒品制品等危害食品,否则将进行处罚。
8. 宿舍内每天早晚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清新。
9. 宿舍内不得私自藏匿宠物,如需养宠物需提前向宿管员申请。
10. 宿舍内不得私自更改室内布置,如需更改需向宿管员申请并经批准。
三、宿舍安全1. 宿舍内不得私自安装电器设备,安装需向宿管员申请并经批准。
2. 宿舍内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如电磁炉等,以免造成电器故障。
3. 宿舍内使用市电需严格注意安全,切勿在床上使用充电器等电器设备。
4. 宿舍内不得私拼线路、私拉电缆等危害安全的行为。
学生公寓使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生公寓管理,维护学生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提高学生公寓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生公寓是学生生活、学习、休息的重要场所,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全体学生公寓。
第三条学生公寓管理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服务至上、科学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学生公寓管理实行校院两级管理体制,由学生公寓管理中心负责公寓的整体规划、建设、维修、分配、使用和管理,各学院负责公寓学生的日常教育和管理。
第二章入住与分配第五条学生公寓的入住对象为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第六条学生公寓的分配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2. 按照学生类别、年级、性别等因素进行分配;3. 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长生、优秀学生等。
第七条学生公寓的入住程序:1. 学生在入学时,根据公寓管理中心的通知,到指定地点领取入住通知书;2. 学生凭入住通知书和身份证到公寓管理中心办理入住手续;3. 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对学生的入住情况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为学生分配公寓房间。
第八条学生公寓的入住要求:1. 学生应按照公寓管理中心规定的入住时间办理入住手续;2. 学生应如实填写入住登记表,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件;3. 学生应遵守公寓管理中心规定的入住要求,不得擅自改变房间布局。
第三章使用与管理第九条学生公寓的使用:1. 学生应爱护公寓设施,不得随意损坏;2. 学生应保持公寓环境卫生,不得乱扔垃圾、乱涂乱画;3. 学生应合理使用电器设备,不得私拉乱接电线;4. 学生应遵守公寓作息时间,不得在宿舍内进行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
第十条学生公寓的管理:1. 学生公寓管理中心负责公寓的日常管理,包括安全、卫生、设施设备维护等;2. 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应定期对学生公寓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3. 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应加强对公寓消防、用电、食品等方面的安全管理;4. 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应建立健全学生公寓的维修、报修制度。
三峡大学科技学院换寝室条例

三峡大学科技学院换寝室条例✧学生必须遵守《学校学生守则》和我校《宿舍管理规定》。
✧严禁在学生宿舍使用任何炊具自做饭菜,一经发现没收炊具,批评教育,并处以罚款。
✧严禁携带有毒物品与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反动淫秽书刊、音像制品进入学生宿舍;严禁在宿舍区内燃放烟花、鞭炮。
✧严格遵守作息制度,按时起床、出操、就餐、就寝、上课。
晚上熄灯后,不得随便外出,特殊情况需外出者要进行登记,在规定的学习、休息时间内,严禁打闹喧哗及进行各种有碍别人学习和休息的活动。
✧保持室内整洁、门前清洁,做到卧具折叠一致,桌凳摆放一致,各种用物放置有序;不准随地吐痰,积存脏衣,乱丢果皮纸屑,乱倒饭菜和向窗外倒水、扔垃圾。
✧严禁在走廊和大厅里存放任何物品,包括纸篓、扫把等卫生工具,未包装的垃圾以及自行车等。
垃圾用塑料袋装好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放在走廊边上(上午:8:00以前,下午:2:30以前)✧不准在宿舍内私接电源、使用学校禁止使用的电热、电暖设备和在走廊、地板上烧纸生火。
节约用电,每间寝室每人每月给予8度电、4方冷水(热水25元/方,省高校、省物价局规定无补助),超过部分按市场实际价收取,并按寝室人员平摊,(超过部分每月初到宿管中心办公室结算,无故不上交者学校做停水停电处理)。
✧爱护宿舍的公共财物,不准在墙上打洞,不要猛力拉门窗、拖拉桌椅子或在上面乱刻、乱画,严禁用脚向墙上踢及用手向墙上掷球,严禁用脚踢门、踢墙、踢走廊走格,无火灾时,不准随便搬弄消防器材。
爱护公共财物,如有下列情况,除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外,按原价赔偿损失:(1)不关闭门窗、开窗不挂风钩,造成门窗玻璃损坏者。
(2)对发配给个人的桌凳等用具保管不善,造成丢失者。
(3)因调换寝室而没办理交接手续,造成财产丢失者。
(4)在宿舍操动体育器材、破坏墙面、地板、门窗和损坏灯具者。
(5)人为造成下水道堵塞者。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除进行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外,按原价1-2倍罚款:(1)私接电源,私用电炉、电热器等电器设备者。
大学生住宿管理规定(2篇)

大学生住宿管理规定一、指导思想:学生宿舍是学生的生活场所,也是体现学校神文明建设和校风建设的重要阵地。
根据本校实际,为进一步加大对宿舍管理的力度,确保学生正常的生活秩序和人身财物安全,故特制订本意见。
二、组织机构:组长:李兆太成员由宿舍管理员、各年级主任、班主任、政教处工作员等组成。
三、管理细则:1、按学校规定,凡在学校住宿的学生必须按年级和住宿部负责人指定的宿舍居住,不准擅自调换宿舍和床位,不准在校外租住。
2、学生必须自觉遵守学校制订的作息制度,按时就寝和起床,维护正常的生活秩序。
学生宿舍每晚熄灯铃关门,学生只能进不能再出去,对夜不归宿者将严厉处理。
3、保持宿舍相对安静。
午休时间与晚上禁止学生在宿舍里大声喧哗打闹与播放音响,严禁学生在宿舍内酗酒、搞娱乐活动。
4、未经许可校外人员不得进入学生宿舍。
严禁学生带外来人员或非本宿舍学生住宿.一经发现严加惩处。
5、未经管理员批准学生不得在上课、自习时间进出宿舍。
6、严禁在宿舍内点蜡烛、焚烧纸物或燃放鞭炮,严禁在宿舍内私接电源及使用电热器具。
不准从宿舍向外面摔砸瓶子或杂物。
7、提高防盗意识。
注意保管好个人物品和房门钥匙,数量较大的现金要及时找管理员或班主任托管,外出时关好窗锁好门,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向管理员或政教处保卫组老师报告。
8、讲卫生、爱清洁。
保持环境卫生,禁止乱写、乱贴,保持学生宿舍的整洁、清新与舒适。
室内用具要摆放整齐、自觉清扫卫生。
脏物垃圾须及时倾倒入桶或专用篓内。
9、爱护公物。
严禁将果皮纸屑和破旧衣袜投入下水道,如因此堵塞将负责赔偿原料等维修费用。
故意损坏床铺、墙壁、天棚、灯具等公物要照价加倍赔偿。
10、积极配合学校政教处组织的卫生检查和其它检查工作。
积极开展争创文明寝室活动。
四、实施办法:1、政教处保卫组蹲点到各宿舍,配合住宿部、管理员处理学生违纪现象。
2、政教处保卫组配合住宿部和宿舍管理员开展文明寝室评比活动。
3、熄灯后班主任进行查寝、查班。
大学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大学学生公寓管理规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生的住宿行为,加强学生公寓管理,保障学生住宿的基本权利,创建优美、文明、健康、和谐的学习、生活环境,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促进校风和学生公寓精神文明建设,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规范》以及《大学章程》《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学校学生公寓住宿的本科生、研究生及其他相关人员管理。
第三条全日制学生原则上应当在校内学生公寓住宿,未经学校批准,不得在校外住宿。
特殊情况需在校外住宿的,必须经学校批准。
第二章学生住宿权利和义务第四条在校内住宿的学生享有下列权利:(一)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享有使用公寓内配套设施及楼内各相关商用服务的权利;(二)对学生公寓管理服务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做出客观、公正的工作评价,对其工作提出建议、意见;(三)参加有关学生公寓管理的学生组织,参与学生公寓管理、教育、服务活动;(四)对公寓管理中侵犯其人身权或者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申诉;(五)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五条在校内住宿的学生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校规校纪;(二)服从学生公寓管理工作人员的住宿安排,尊重公寓服务人员的劳动,自觉配合公寓管理人员的管理工作;(三)合理使用并维护学生公寓的相关设施和设备;(四)按照规定缴纳住宿费;(五)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养成良好的学习与生活习惯;(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管理体制第六条学生公寓是学生、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是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
学校建立由学生工作处、保卫处、后勤管理处、财务处、研究生院、国有资产管理处及其他学生管理部门等组成的“大学学生公寓管理工作小组”,并邀请学生代表参加,共同负责协调学生公寓管理的有关事宜。
各有关部门和学院要密切配合,做好学生公寓管理的各项工作。
第七条学生工作处、研究生院对公寓的学生教育、管理、服务进行指导、检查、督促,协调各学院、有关部门在公寓开展各项工作。
三峡大学学生寝室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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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高校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2023年高校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高校学生宿舍管理,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高校学生宿舍管理,所有学生宿舍内的学生均需遵守。
第三条学生宿舍应当保证学生的安全健康,弘扬文明校风,培养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
第四条学生宿舍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灵活运用管理措施。
第五条学生宿舍管理员应具备较高的责任心和管理能力,学生宿舍管理工作应加强培训和指导。
第六条学校应当加强设施设备维护与管理,定期检查宿舍设施设备状况,及时修复和更新。
第七条学生宿舍内禁止从事任何违法、不良、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如赌博、吸毒、斗殴等,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关责任。
第八条学生宿舍内设有专门的学生宿舍管理办公室,负责学生宿舍管理工作的协调、指导及监督。
第九条学生宿舍内应设置宿舍楼长、楼道长等职务,负责协助管理工作,维护宿舍秩序。
第十条学生宿舍管理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包括宿舍卫生制度、宿舍安全制度、宿舍用电用水制度等,学生应遵守。
第二章宿舍分配第十一条学生宿舍分配原则为公平、公正、公开,尊重学生的申请和选择。
第十二条学生宿舍的分配应考虑以下因素:学生学业成绩、个人特殊情况、宿舍容量等。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提供合理的宿舍选择权,满足学生对于不同类型、不同风格的宿舍的需求。
第十四条学生宿舍的分配结果应在一定时间内公布,学生可以通过平台查询自己的宿舍分配情况。
第十五条学生宿舍的调整应当充分听取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尽量满足学生的合理需求。
第十六条学生宿舍分配和调整应当明确规定学生的权利和义务,避免不当的干预和歧视。
第三章宿舍管理第十七条学生宿舍应当保持干净整洁,保证通风、采光和安全。
第十八条学生应当爱护公共财物,不得随意涂写、损坏宿舍内外的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移动床铺等。
第十九条学生宿舍内禁止带来或滋生害虫、垃圾,不得乱放、乱扔垃圾,垃圾应分类投放。
第二十条学生宿舍内应保持相对安静,不得在宿舍内大声喧哗、扰乱他人休息。
三峡大学来华留学生公寓外住宿管理规定三峡大外〔2014〕

三峡大学来华留学生公寓外住宿管理规定三峡大外〔2014〕30号第一条 为规范来华留学生公寓外住宿管理,根据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令第9号《高等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管理规定》(2000年1月31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公寓外住宿是指在学校统一安排的公寓以外(含校内教师公寓)租房居住的行为。
第三条 留学生因个人原因在公寓外租房居住,其租住地必须为学校附近安防(技防、物防、人防)规范的小区,且必须办理相关手续,并自觉遵守相关管理规定。
第四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公寓外住宿:1.大一新生和各类进修生、交换生;2.未满18周岁;3.奖学金内容包括住宿费的;4.当前学年因违反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的。
第五条 申请公寓外住宿的留学生应按下列程序办理手续:(一)申请者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材料如下:1.《三峡大学来华留学生公寓外住宿申请表》一式四份;2.《三峡大学来华留学生公寓外住宿安全承诺书》一式四份;3.学生家长知情同意书;4.学生护照、居留证件复印件;5.房屋租赁合同及其公证书原件、复印件(原件在学院核查后退还);6.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复印件;7.房东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
(二)所在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指定专人对学生租住的房屋进行安全评估。
材料审核及安全评估合格的,学院签署审核意见。
(三)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审批。
(四)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备案。
第六条 已批准在公寓外住宿的留学生应在搬离学校统一安排的公寓前到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办理退寝手续,结清费用,归还房间钥匙、门禁卡等物品。
第七条 已批准在公寓外住宿的留学生应在入住租住房屋24小时以内和房东持房屋租赁合同、学生护照、居留许可和房东的户口簿等材料到租住房屋所在地的派出所申报,填写临时住宿登记表,并将相关材料提交所在学院备案。
第八条 留学生公寓外住宿申请一般每年6月上、中旬集中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规范详解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规范详解学生宿舍作为大学生活的一部分,宿舍管理系统的规范对于学生的日常生活和学习非常重要。
在我校,宿舍管理制度的规定和实施非常严格,本文将对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做一个详细的解析。
一、宿舍安全管理宿舍安全管理是宿舍管理的首要任务。
首先,学生在进入宿舍前需要通过安全检查。
所有学生必须佩戴学生证,并接受宿舍管理员的检查,确保只有宿舍成员能够进入宿舍楼。
其次,宿舍内没有可燃物品和电器设备,以防止火灾的发生。
最后,宿舍楼设有监控设备,以及消防器材,确保宿舍区域的安全。
二、宿舍卫生管理宿舍卫生管理是保证学生生活环境的整洁和卫生的重要方面。
宿舍内的卫生需要由宿舍成员共同维护。
每周定期进行集体卫生,宿舍成员需要参与打扫卫生,保持卫生环境整洁。
同时,宿舍楼内设有垃圾分类区域,学生需要按规定将垃圾分类投放,保持宿舍环境的整洁。
三、宿舍入住管理宿舍入住管理是宿舍管理的重要环节。
学生在入住宿舍之前,需要提供相关的入住材料,并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办理入住手续。
同时,宿舍管理员会对宿舍的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学生可以安全入住,并进行记录。
这样可以方便后期的管理和维护。
四、宿舍设施使用管理宿舍设施使用管理是宿舍生活中需要重点关注的方面。
学生在使用宿舍设施时需要爱护和正常使用,不得损坏设备和器具。
同时,为了节约资源,学生需要注意合理使用水电等公共资源。
此外,学生在使用宿舍设施时需要保持安静,以不影响他人的休息和学习。
五、宿舍违规管理宿舍违规管理是宿舍管理中必须重视的一环。
对于违反宿舍管理规定的学生,宿舍管理员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记录、宿舍调动等。
对于情节严重的违规行为,学校还将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这样可以保障宿舍管理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六、宿舍交流与合作宿舍交流与合作是宿舍管理中需要倡导的一种行为。
学生在宿舍生活中应该保持积极的沟通和交流,相互关心和支持,并且互相合作共同维护宿舍的良好环境。
宿舍期间还举行各类社交和团队活动,以促进宿舍成员之间的友谊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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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大学学生公寓住宿管理规定2015-07-02 17:31:25三峡大学学生公寓住宿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公寓是学校对学生进行教育的重要阵地,是学校的精神文明窗口,是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的第二课堂。
为了进一步完善学生公寓管理体制,提高管理水平,逐步实现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使学生公寓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使学生公寓管理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积极为学生创造一个安全、舒适、文明、整洁的生活和学习环境,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科生、研究生、科技学院学生、成教生及入住学生公寓的其他各类学生。
第三条学生公寓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一)坚持党的教育方针,牢固树立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思想,努力搞好学生公寓卫生、秩序,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认真贯彻教养一致,持之以恒的育人原则。
(三)学生公寓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性的工作,各单位及有关部门要依据本规定,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以实现共同育人目标。
第四条学生公寓管理工作的主体是学生,要充分发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主观能动作用。
第五条各级管理人员对本规定的实施负有重要责任,必须加强领导、检查和监督,认真贯彻执行。
第二章机构设置与职责范围第六条各学院在公寓园区设立辅导员办公室进驻学生公寓,在学生处领导下主要负责所辖学院学生在学生公寓内的思想教育和行为管理工作。
第七条后勤集团负责建立、健全学生公寓管理规章制度,全面负责全校学生寝室分配、住宿调整、家具管理、零星维修、安全值班、公共卫生等工作。
后勤集团设立公寓管理中心,各公寓园区设立公寓管理办公室(简称园区公寓办),负责为住宿学生提供热诚周到的公寓服务。
第八条成立三峡大学学生宿舍自我管理委员会(简称宿管会),负责对学生公寓住宿学生的秩序、组织纪律等的检查、评比,文明寝室创建活动等工作,充分发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主观能动作用。
第三章入住、调房、退房、假期住宿管理第九条学生住宿由公寓管理中心统一安排。
学生公寓住宿分配“按男女生分楼栋居住,以学院、专业、年级相对集中”的原则进行。
学生应服从公寓的统一安排和调整。
第十条学生原则上不得在校外住宿。
确有特殊情况需在校外住宿的,应当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学生家长签字、学院审核、学工处审批,公寓管理中心备案并办理退房手续。
未办理相关手续不得擅自在校外住宿。
第十一条学生入住学生公寓须凭入学通知书或相关部门的入住证明、住宿费缴费收据到公寓管理中心办理入住手续。
第十二条学生凭公寓管理中心开具的《寝室分配单》到分配的公寓园区楼栋签订《三峡大学学生公寓入住协议书》(一式两份)。
填写住宿登记表,领取寝室钥匙。
第十三条学生住宿的床位一经分配,学生必须按指定床位居住,不得私自调寝。
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个别调整的,应事先征得相关学院和公寓管理中心同意后方可进行调换。
公寓管理中心不受理歧视或恶意的寝室调换要求。
第十四条学生因复学、延长学制或因其它原因需重新安排住宿,须持教务处或相关部门证明到公寓管理中心办理住宿手续。
第十五条毕业生在学校规定的离校之日起三日内办理退寝手续,由公寓工作人员清点寝室设备,收回寝室钥匙,办理退寝手续。
如设备损坏、丢失应负责赔偿。
离开时应保持寝室公共财产、设施完好。
若发现故意破坏公共设施,学校将追究相应责任。
因故三日内不能退寝者,应到公寓管理中心办理集中住宿手续,但最长不得超过一周。
延期过长的,将被强制搬出。
第十六条因休学、退学、转学或其他原因需离校一学期以上者,应及时到公寓管理中心办理退房手续,空出床位由公寓管理中心重新安排。
第十七条假期公寓实行封闭管理,学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及时离校度假,确因学习及其他特殊困难需留校者,由本人在放假前一周提出书面申请,学院审批,报学生处备案,公寓管理中心统一安排。
第四章设施设备管理第十八条寝室家俱及室外设施等均为学校财产,任何人不得随意破坏和损坏。
公寓管理中心负责公寓内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对家具、设施统一进行编号、登记、建卡、立帐。
并经常对室内家具、设施进行检查、维修,保证家具、设施完好。
第十九条学生对室内家具、设施具有使用权、保管责任和义务,寝室配备的家俱不准拿出公寓,也不准将教室的桌椅带进寝室。
第二十条学生入住时应对配备给个人的家具进行清点,并在《学生公寓财产登记表》签字确认,入住后要妥善保管爱护,不得损坏丢失,不得对其它公共设施进行人为破坏。
第二十一条学生毕业离校或寝室调整时,公寓管理中心应对室内家具设施进行全面清点,在室内家具设施完好的情况下,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二条学生若发现家具、设施不全或自然损坏的,应及时向楼栋值班员报告,公寓管理中心将及时进行补充或维修。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二十三条学生应自觉维护学生公寓的安全,增强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防范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
及时劝阻、制止有损公寓安全的不良行为。
遇有坏人侵扰、偷窃、破坏,及时报告楼栋值班员或保安并保护好现场。
第二十四条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学生公寓禁止下列行为:(一)禁止使用煤油炉、酒精炉、液化气、电炉、电熨斗以及其他电加热器。
(二)禁止燃放鞭炮,焚烧纸张、杂物、在寝室内吸烟。
(三)禁止酗酒、赌博、聚众闹事、打架斗殴。
(四)禁止将易燃、易爆、易腐蚀、剧毒、细菌、病毒标本或具有放射性危险的物品以及宠物等带入公寓。
(五)不得私改线路、私拉电线、网线,私改灯具,私自修理供电设施。
(六)不得私自搬动、拆卸、破坏消防器材。
(七)不得使用劣质电器。
(八)不得在床上用布拉床帘。
第二十五条寝室钥匙(门卡)由公寓管理中心统一配备,学生须妥善保管。
若钥匙(门卡)丢失,应及时报告管理员,由公寓管理中心统一配制(工料费自付)。
严禁学生自配钥匙或将钥匙(门卡)转借给本寝室以外的人员,谨防财物丢失。
第二十六条公寓工作人员不得随意给学生提供开门服务。
确因特殊情况,学生进不了寝室,工作人员必须审验学生证和身份证等证件,并进行登记后,方可给学生开门。
第二十七条自觉树立防范意识,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钱物,现金及时储存。
养成离寝室或睡觉时锁门、关窗的好习惯。
第二十八条学生在离校前要清扫房间,关好门窗、电灯、电扇,注意防盗、防风、防雨,并积极主动到公寓值班室同值班人员共同办理寝室封门手续,方可离校。
开学进寝时,第一名进寝室的学生应自觉到公寓值班室同值班人员共同验收封门情况,确认假期学生的寝室安全。
学生离校期间,须将自己的贵重物品带走,寝室内不能存放现金。
计算机、手机等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或妥善寄存,否则若有丢失,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章水电管理第二十九条公寓管理中心加强水电管理,提倡节约用电、用水,杜绝长明灯、长流水。
第三十条学生水电管理实行“定额供应,超用收费”的原则。
定额指标按学校标准按月拨给(寒暑假除外),当月有效,寝室水电费以寝室为单位结算,超额水电费由寝室成员共同协商分摊,超定额用量的收费标准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每月查抄,定期公布各寝室水电用量,每月收取超额水电费,由公寓管理中心代收代缴,不交费者停止供电,待交齐水电费后恢复供电。
第三十一条学生应自觉维护学生公寓的水电设施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到楼栋值班室报修,不得擅自修理和拆卸。
第七章卫生管理第三十二条学生公寓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由公寓管理中心派工作人员负责打扫,寝室内的清洁卫生由学生自己打扫。
第三十三条每个寝室必须建立轮流值日制度,每天由学生轮流值日清扫,做到窗明地净、物品整齐。
第三十四条寝室清扫的垃圾装袋后放至楼下垃圾桶内,不得随意抛掷,不得将垃圾堆放在寝室门口。
应保持室内干净整洁、通风,走廊24小时无垃圾。
第三十五条不得在走廊内泼水,乱倒饭菜,乱扔杂物;不得往楼外泼倒污水杂物;不得在墙上乱涂乱画;不得在浴室内随地便溺。
第三十六条每周由各学院学生干部组织卫生检查,每月由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组织一次卫生抽查,对卫生不符合要求的寝室进行批评,责令整改。
第八章秩序管理第三十七条学生公寓内应举止文明,礼貌相待,不在楼内大声喧哗、打闹、播放大功率音响以及进行其他妨碍他人学习、休息的活动;不随意张贴不健康画片,不看淫秽书刊,不赌博,不酗酒。
服从管理,按时作息,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第三十八条严禁私自撬门、换寝室和占用空床位。
第三十九条严禁在公寓内外摔砸物品、乱扔杂物、踢球,拍球。
第四十条寝室内不准随意留宿他人。
学生家属或亲友来访须在晚上21:00前离开寝室。
第四十一条晚归须出示有效证件,登记并说明理由,公寓管理中心定期向有关学院或学生处汇报。
第四十二条女生公寓楼实行全封闭管理,禁止男性进入。
因工作需要进入女生楼的领导、老师须出示有关证件,登记后方可进入。
第四十三条学生公寓设门卫值班、楼栋值班员24小时值班。
早晨6:00开门,晚23:00锁门。
第九章计算机管理第四十五条学生本人应妥善保管好计算机,最后一名离开寝室的同学一定要将门反锁好。
如发生盗窃,立即报告学校保卫处立案查处。
第四十六条学生自购计算机应主要用于学习,在使用计算机时应保持室内安静。
凡有影响他人正常学习和生活的现象,将上报相关学院或停电处理。
第四十七条有以下行为者,一律交学校保卫处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理。
(一)严禁使用电脑或网络捏造、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或虚假信息,发表反动言论,扰乱社会秩序和学校稳定。
(二)严禁使用电脑或网络宣扬邪教、封建迷信、淫秽、、赌博、暴力等有害信息。
(三)严禁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或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
(四)严禁冒用校园网服务器IP地址或他人IP地址,蓄意攻击或扫描服务器及各种网络设备。
(五)严禁盗用他人公共信息网络上网账号、密码上网。
(六)严禁冒用他人名义发布信息或从事其他利用电脑和网络的违纪行为。
(七)严禁私自跨公寓进行电脑联网或在公共网上私拉乱接,严禁大音量使用音响影响他人。
第十章表扬及奖励第四十八条学校每学年依据寝室成员的学习、卫生、纪律、安全、公物维护、寝室文化等进行评比活动,对优秀的寝室授予“文明寝室”、“文明寝室标兵”、“党员示范寝室”称号,并给予表扬和奖励。
2、公寓管理中心每年对寝室长、楼层长及宿管会干部进行考核,并在学生考评中予以以加分奖励。
3、住宿学生在宿舍内的表现是学校评优的评选条件之一。
第十一章违纪行为及处罚第四十九条学生应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和《三峡大学学生公寓住宿管理规定》,恪守文明公约,违者按《三峡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规定执行。
第五十条宿舍内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1、影响公共秩序的行为(1)拒绝配合学校卫生、纪律和安全检查。
(2)擅自装修寝室,或在墙面和地面凿洞或钉铁钉等硬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