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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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自查报告
10万吨/年石脑油和液化气芳构化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自查报告**润博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盖章)
2021年7月11日
一、建设单位基本情况及项目概况
1、建设单位基本情况:
**润博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位于**市**区中海工业园,规划用地92376m2,于2021年9月成立,注册资金990万元。公司投资6980万元建设10万吨/年石脑油和液化气芳构化装置,主要采用混合碳四非临氢改质技术法生产液化气和混合芳烃。该项目为国家产业政策鼓励项目,各项建设内容符合环保要求。
2、项目概况:
(1)项目组成:
项目建设内容为10万吨/年石脑油和液化气芳构化装置,年产高清洁液化气6.5万吨,混合芳烃3.38万吨,重芳烃0.09万吨,干气损耗0.03万吨。由主体工程、储运工程、环保工程和公用工程部分组成,年工作时间7000h。建设项目组成情况见表1-1。
项目组成一览表1-1 类别项目建设内容主体工程
10万吨/年石脑油和液化气芳构化装置芳构化单元、液化气分离单元、芳烃抽提单元。
储运工程罐区设施原料液化气球罐2个2000 m3;产品液化气球罐3个3000 m3;原料石脑油內浮顶罐2个1000 m3;重芳烃內浮顶罐1个500 m3;混合芳烃內浮顶罐4个4000 m3。
运输设施原辅料及产品属危险化学品,运输委托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汽车运输单位完成。设置装卸车泵房2座,卸车台1处,车位11个。
公用工程供水工程水源来自**区供水管网,供水包括生活给水、消防水给水、循环水系统。
排水工程含油污水统一收集后经处理用作抑尘、绿化等。
初期雨水生活污水供电工程高、低压配电室、输电线路。
环保工程废气治理工程燃煤锅炉配套建设湿式脱硫除尘器,锅炉废气经处理后由40米排气筒排放,加热炉废气处理后由25米排气筒排放,生产中产生的不凝尾气通过管线进入火炬燃烧,火炬高度30米。
(2)主要建设内容:
见工程主要设备表1-2。
表1-2 工程主要设备表项目数量塔类(台)
2 反应器(台)
2 容器(台)
17 冷换设备(台)
14 空冷 (片)
2 加热炉(台)
2 机泵(台)
17 压缩机(台)
2
(3)环评情况:
**润博石油化工有限公司10万吨/年石脑油和液化气芳构化项目于2021年4月由**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市环境保护局于2021年12月24日以东环审【2021】79号文《关于**润博石油化工有限公司10万吨/年石脑油和液化气芳构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予以批复。
**润博石油化工有限公司10万吨/年石脑油和液化气芳构化项目于
2021年9月开工建设,
2021年 4月竣工,2021年5月9日经**区环境保护局批准投入试生产,试生产时间为:2021年4月2日—2021年7月1日。项目总投资6980万元元,其中环保投资项90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1.3%。
二、环评批复落实情况
根据**市境保护局(东环审【2021】79号)文《关于**润博石油化工有限公司10万吨/年石脑油和液化气芳构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要求,我们认真进行贯彻落实,采取了如下措施:
1.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1.1废水污染源
(1)含油污水(W1)。本装置运行产生的含油污水主要为机泵冷却水和地面冲洗水。
(2)回流罐切出水(W2)。装置运行时,各塔顶回流罐有少量切出水排放。
(3)生活污水(W3)。项目定员110人,废水产生量为13.2t/d。
(4)初期雨水(W4)。本项目雨水按地形坡度自然排放。初期雨水(降水前10min),初期雨水量约1318.2m3/a。
1.1.2污水防治措施
(1)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设计和建设了排水系统。
(2)装置区、罐区地面及排水系统、污水处理系统进行了严格的防渗、防腐处理工作,杜绝了污水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3)含油污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统一收集后经处理用作抑尘、绿化等。
(4)装置区和罐区设置了围堰,在雨水排水口设置了节制闸。
(5)在厂区西北部建设容积为8000m3事故池,初期雨水和事故废水需收集进入事故池,不外排。
2.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2.2.1废气污染源废气主要来源于反应单元燃煤锅炉
(G1)、加热炉燃烧烟气(G2)、再生过程中反应器产生的再生废气(G3)、装置无组织排放的烃类气体(G4)。
(1)燃煤锅炉烟气(G1):本项目配备有一台燃煤锅炉,为生产装置提供蒸汽热源。锅炉燃料为低硫份煤(含硫0.24%),锅炉烟囱高度40米,煤消耗量为4600t/a,TIC型脱硫除尘器脱硫效率>75%,除尘效率>99%。除燃煤之外,锅炉还消耗掉500t/a的副产品干气。燃煤锅炉烟气产生量(G1)为7779.1Nm3/h,烟尘产生量为2.01t/a;燃煤时SO2浓度为62.01 mg/m3,干气燃烧时SO2浓度为1.39mg/m3,SO2总产生量为4.44t/a。
(2)加热炉燃烧烟气(G2):本项目建有一台加热炉,为反应单元进料加热和再生过程加热。加热炉燃料为厂区自产干气(含硫1000ppm),加热炉烟囱高度25m,芳构化装置干气消耗量为500t/a,烟气产生量(G2)为2048.2m3/h,烟尘排放浓度为15.55mg/m3,产生量为222.9kg/a,SO2浓度为1.39 mg/m3,产生量为0.02t/a。
(3)再生过程中反应器产生的再生废气(G3):在高温作用下,部分原料转化为焦炭附着在催化剂上,导致催化剂活性逐渐降低。在催化剂再生过程中,焦炭通过燃烧转化为CO2排出,焦炭中含有的少量 S转化为SO2随烟气通过加热炉烟囱外排。装置全年产生焦炭量为55.4t,含S量以3ppm计,催化剂再生烟气(G3)产生量为1.7×106Nm3/a;烟气中SO2产生量为
0.17kg/a。
(4)装置无组织排放的烃类气体(G4):装置及罐区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排放量按物料储存量的
0.05‰计,则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为0.5t/a。
2.2.2废气防治措施
(1)采用低硫燃料(含硫量0.24%)是减轻对大气污染的根本措施。
A、加热炉以低含硫燃料气为燃料,废气处理后由25米排气筒排放,达到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表2的二级标准。
B、燃煤锅炉废气经TIC型脱硫及多管除尘装置(脱硫效率达75%,除尘效率为99%)处理后通过高40m烟囱排放,大大降低了SO2排放。达到了《锅炉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二类区Ⅱ时段要求。
(2)装置生产中所产生的干气一律引入加热炉烧掉。
(3)提高加热炉的自控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