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基本规定PPT课件(38张)

合集下载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
存在涉及安全和有悖于强制性条文的不合格系统,不 仅不能通过竣工验收,而且会影响到整个智能建筑工 程的投入使用
3.5.3 按本规范附录D中的要求填表,整理全部竣工验收文 件,上报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三.填表说明
1.一般规定 1.1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检测验收记录表》是GB50339-2003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的配 套表格。 1.2 根据规范3.1.1条的规定:“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应包 括工程实施及质量控制、系统检测和竣工验收。”这套记录 表适用于检测验收的系统检测和竣工验收阶段,工程实施及 质量控制阶段的表格可参考本记录表编制。
火灾自动报警 及消防联动系统
住宅(小区)智能化
电视监控系统 入侵报警系统 巡更管理系统 出入口控制(门禁)系统 停车场(库)管理系统
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 统 安全防范系统
通信网络系统
管理与监控系统
家庭控制系统
综合布线系统
室外设备及管网
电源与接地 、 环境
3.1.3 先产品,后系统;先各系统,后系统集成 3.1.4 现场质量管理文件和表A.0.1
规范“附录”中的表格编号
1.5 在工程实施及质量控制阶段,工程质量由施工单位、监理 单位/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工程自检,自检内容可参考本记录 表,凡要求在自检阶段必须进行全检的工程,不得改成抽检。 自检项目表格的编号可源引本表格的统一编号规定,但 在最后应加上“(自检)”,例如:表x.0.x-xxxx(自检)。
本规范中未列出,根据需要,也可增加内容
检测方案需经专业检测机构审核批准
3.4.3 按批准的检测方案,由专业检测机构进行系
统检测。
填写完成附录C中有关表格的内容
检测时根据工程分包情况,先子系统,后系 统,最后完成系统集成检测

国家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国家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国家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7-20021总则本规范适用于智能办公楼、综合楼、住宅小区中的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其他工程项目可参照使用;智能建筑工程实施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对工程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本规范应与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配套使用;智能建筑工程质量的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条文说明1总则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智能建筑工程通信网络系统通信系统、卫星及有线电视系统、公共广播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信息平台及办公自动化应用软件、网络安全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空调与通风系统、变配电系统、照明系统、给排水系统、热源和热交换系统、冷冻和冷却系统、电梯和自动扶梯系统、中央管理工作站与操作分站、子系统通讯接口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火灾和可燃气体探测系统、火灾自动报警控制系统、消防联动系统安全防范系统电视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巡更系统、出入口控制门禁系统、停车管理系统综合布线系统缆线敷设和终接、机柜、机架、配线架的安装、信息插座和光缆芯线终端的安装智能化集成系统集成系统的体系结构和系统功能、数据库、信息安全、功能接口电源与接地电源、防雷及接地环境空间环境、室内空调环境、视觉照明环境、电磁环境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安全防范系统、信息网络系统、物业管理系统表智能建筑工程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规范性引用文件1.本规范以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为依据;2.在执行本规范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有关规定;3.本规范所引用的国家现行标准应是该被引用标准的最新版本,这些标准重编或修改后,应自动改用相应的新版标准;4.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要求采用国际标准时,应按要求采用适用的国际标准,但不应低于本规范的规定;5.下列规范性引用文件中的条款通过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GB5011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6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9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30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6建筑电气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7401彩色电视图像质量主观评价方法GB/T50311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T50312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50314智能建筑设计标准JGJ4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YD2012微波接力通信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YD5017卫星通信设备安装工程验收规范YD5033会议电视系统工程验收规范YD5038点对多点微波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YD5044同步数字系列SDH光缆传输设备安装工程验收暂行规定YD5045公用分组交换数据网工程验收规范YD5048城市住宅和办公楼电话通信设施验收规范YD5077程控电话交换设备安装工程验收规范YD5079通信电源设备安装工程验收规范YDJ44电信网光纤传输系统工程及验收暂行技术规定GY/T106有线电视系统技术规范GY/T121有线电视系统测量方法GY/T149卫星数字电视接收站测量方法——室外单元测量GY/T150卫星数字电视接收站测量方法——室内单元测量2术语智能建筑IBintelligentbuilding它是以建筑为平台,兼备建筑设备、办公自动化及通信网络系统,集结构、系统、服务、管理及他们之间的最优化组合,向人们提供一个安全、高效、舒适、便利的建筑环境;建筑设备自动化系统BASbuildingautomationsystem将建筑物或建筑群内的电力、照明、空调、给排水、防灾、保安、停车管理等设备或系统,以集中监视、控制和管理为目的,构成的综合系统;本规范所用建筑设备监控系统与此条通用;通信网络系统CNScommunicationnetworksystem它是楼内语音、数据、图像传输的基础设施,同时与外部通信网络如公用电话网、综合业务数字网、计算机互联网、数据通信网及卫星通信网等相联,确保信息畅通;办公自动化系统OASofficeautomationsystem办公自动化系统是应用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多媒体技术和行为科学等先进技术,使人们的部分办公业务借助于各种办公设备,并由这些办公设备与办公人员构成服务于某种办公目标的人机信息系统;综合布线系统GCSgenericcablingsystem综合布线系统是建筑物或建筑群内部之间的传输网络;它能使建筑物或建筑群内部的语音、图像和数据通信设备、信息交换设备、建筑物物业管理及建筑物自动化管理设备等系统之间彼此相联,也能使建筑物内通信网络设备与外部的通信网络相联;集成系统ISintegratedsystem它是将智能建筑内不同功能的智能化子系统在物理上、逻辑上和功能上连接在一起,以实现信息综合、资源共享的系统;火灾自动化系统FASfireautomationsystem由火灾探测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联动及自动灭火系统等部套组成,实现建筑物的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本规范所用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与此条通用; 安全防范系统SASsecurityautomationsystem根据建筑安全防范管理的需要,综合运用电子信息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电视监控技术和各种现代安全防范技术构成的先进、可靠、经济、配套且具有纵深防卫功能的安全技术防范体系;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CIScommunityintelligentsystem它是以住宅小区为平台,兼备安全防范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信息网络系统和物业管理系统等以及这些系统的集成系统,具有集建筑系统、服务和管理于一体,向用户提供节能、高效、舒适、便利、安全的人居环境等特点的智能化系统;智能建筑物管理系统IBMSintelligentbuildingmanagementsystem建筑物各子系统集成在一起形成建筑物管理系统BMS,在BMS的基础上以OAS和BAS为主的集成系统则称为IBMS;家庭控制器housecontroller完成家庭内各种数据采集、控制、管理及通讯传输的设备,一般应具备家庭安全防范、家电监控及信息服务等功能;controlnetwork用控制总线将控制设备、传感器及执行机构等装置联结在一起进行实时的信息交互、并完成管理和控制的网络系统;符号术语和符号英文名中文名或解释ATMasynchronoustransfermode异步传输模式ADSLAsymmetricaldigitalsubscriberline非对称数字用户线B-ISDNN-ISDNbroadbandISDNnarrowbandISDN宽带ISDN窄带ISDNI/Oinput/output输入/输出ISDNintegratedservicesdigitalnetwork综合业务数字网VAVvariableairvolume变风量UPSuninterruptedpowersystem不间断电源系统DDCdirectdigitalcontrol直接数字控制器HFChybridfibercoax混合光纤同轴网SDHsynchronousdigitalhierarchy同步数字分组网FTTxfiberto-the-xx:curb,building,house光纤到xx表示路边、楼、户VSATvideosatelliteaccepttransmission电视卫星接收播放系统DMZdis-militaryzone非军事化区或停火区3基本规定一般规定1.安装施工单位和系统集成商应按有关规定具有相应的资质;2.安装调试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具有相应的资格或专项资格;3.安装调试使用的仪器仪表及计量器具应按有关规定具有检验合格证,并保证使用时在其有效期内;检测验收程序和组织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应符合GB50300第6章的规定;智能建筑工程各子系统检测应由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系统集成商和设计单位有关专业的技术、质量负责人共同组成检测小组,对各子系统实施系统检测,并由相关专业的监理工程师监督执行;检测小组负责人应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并且有3年以上的实际工程经验;施工检测包括设备和材料进场检验、隐蔽工程检验,安装质量检验等内容,一般应随工程进度分阶段进行,并在工程自检报告中提交检测结果,并经监理工程师签收;系统检测应在系统试运行至少1个月后进行;竣工验收应在系统试运行至少3个月后进行;各系统竣工验收全部合格,智能建筑工程质量总体验收合格;1.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GB50300中附录D是对各分项工程中的主控项目、一般项目进行检测验收时的记录表,应由该分项工程检测验收负责人填写,监理工程师签收;2.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GB50300中附录E是对各子分部工程中的各分项工程进行检测验收时的记录表,应由该子分部工程检测验收负责人填写,监理工程师签收;3.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GB50300中附录F是对智能建筑所涉及到的各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结果的汇总,用于智能建筑工程总体验收,应由质量检测验收负责人填写,总监理工程师签收;4.根据检测验收的需要,质量检测验收小组还应参考GB50300中附录A制定“智能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检查记录”,检测验收大纲中涉及的其他记录表格应由检测验收小组根据需要编制;工程总体验收一般应在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的系统检测及竣工验收通过之后进行,并应提供相应的技术检测文件及验收批复文件;检测验收要求论及处理办法、验收结论等诸项;检测验收的质量指标应明确,并保证不低于本规范的规定,检测验收大纲应由合同签定机构负责审定,总监理工程师批准;检测验收的内容一般应包括材料、主要设备及软件的检测验收,随工检测验收,系统检测和竣工验收,检测验收的顺序应按“先产品,后系统;先子系统,后集成系统”的顺序进行;1.已审批的全部设计文件;2.工程合同;3.设计变更文件;4.检测验收大纲;5.检测记录及数据处理结果;6.检测验收报告;7.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的技术检测文件及批复文件;1.对材料和设备的外观、包装及品种、数量等进行检查;2.材料、设备的中文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3.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4.对材料、设备及软件的主要性能进行检测时,一些特殊的检查应明确检查方法、检查数量和指标;5.控制柜屏、台等应有系统集成商的自检记录;1.商业化的软件,如操作系统、数据库、系统软件、组态软件和网管软件等应做好使用许可证及使用范围的验收,并进行必要的功能测试和系统测试;2.组态软件、信息安全软件和其它一些半商业化软件,除按商业化软件要求进行检测验收外,还需针对其在智能建筑工程中的需求进行二次开发,其二次开发部分应按自编应用软件的要求检测验收;3.由系统集成商编制的用户应用软件、用户组态软件及接口软件等应用软件,除进行功能测试和系统测试之外,还应根据需要进行容量、可用性、安全性、可恢复性、兼容性、自诊断等多项功能测试,并保证软件的可维护性,软件的检测验收应符合本规范节的有关规定;4.所有自编应用软件均应提供完备齐全的文档包括软件资料、程序结构说明、安装调试说明、使用和维护说明书等;5.系统集成商应提供必要的调试检测用软件和开发工具;按照智能建筑工程已批准的检测验收大纲中的系统功能逐项进行验收;收所有接口必须由接口集成商提交接口规范和接口测试大纲,接口规范和接口测试大纲应由合同签定机构负责审定,总监理工程师批准;检测验收时应按接口测试大纲逐项检测接口系统的软硬件,保证接口性能符合设计要求,能实现接口规范中规定的各项功能,不发生兼容性及通讯瓶颈问题,并保证接口系统的制造安装质量;智能建筑工程检测验收结果的评价应遵照GB50300中第5章“建筑工程质量验收”中的有关条款进行;对不合格工程应在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尽快采取恰当的措施修改或返工,然后重新进行检测和验收;工序交接确认工序交接确认的目的是分清责任,并保证后续工程的顺利实施;只有在建筑装修、建筑给水与排水及采暖工程、建筑电气、通风与空调和电梯等分部工程交接验收合格后,并经检查确认,方可对智能建筑工程进行检测验收;智能建筑工程各子分部工程的线槽及缆线敷设路径一致时,线槽及缆线宜同时敷设,缆线应预留足够长度的接线,并对接线作好密封防潮等保护措施;管线及设备上的阀门、流量计等仪表装置的安装宜安排与管线及设备的安装同时进行; 当前期工程不能通过验收时,经建设部门批准,智能建筑工程中的相关项目也可进行检测验收,但应在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对这部分尚未通过验收的前期工程及相关的分项工程应在前期工程修改完成后组织专项验收;。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一、基本规定[ 1 ]一般规定1、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应包括工程实施及质量控制。

系统检测和竣工验收。

2、智能建筑分部工程应包括通信网络系统、信息网络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安全防范系统、综合布线系统。

智能化系统集成、电源与接地、环境和住宅(小区)智能化等子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又分为若干个分项工程(子系统)。

3、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应按“先产品,后系统;先各系统,后系统集成”的顺序进行:4、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安全防范系统、通信网络系统的检测验收应按相关国家现行标准和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其他系统的检测应由省市级以上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组织实施。

[ 2 ]产品质量检查1、本方案所涉及的产品应包括智能建筑工程各智能化系统中使用的材料,硬件设备、软件产品和工程中应用的各种系统接口。

2、产品质量检查应包括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或实施生产许可证和上网许可证管理的产品,未列入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或未实施生产许可证和上网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应按规定程序通过产品检测后方可使用。

3、产品功能、性能等项目的检测应按相应的现行国家产品标准进行;供需双方有特殊要求的产品,可按合同规定或设计要求进行。

4、对不具备现场检测条件的产品,可要求进行工厂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5、硬件设备及材料的质量检查重点应包括安全性、可靠性及电磁兼容性等项目,可靠性检测可参考生产厂家出具的可靠性检测报告。

6、软件产品质量应按下列内容检查:(1)商业化的软件,如操作系统、数据库管理系统、应用系统软件、信息安全软件和网管软件等应做好使用许可证及使用范围的检查;(2)由系统承包商编制的用户应用软件、用户组态软件及接口软件等应用软件,除进行功能测试和系统测试之外,还应根据需要进行容量、可靠性,安全性、可恢复性、兼容性、自诊断等多项功能测试,并保证软件的可维护性;(3)所有自编软件均应提供完整的文档(包括软件资料、程序结构说明、安装调试说明、使用和维护说明书等)。

国家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国家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国家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7-20021总则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智能办公楼、综合楼、住宅(小区)中的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其他工程项目可参照使用。

智能建筑工程实施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对工程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本规范应与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配套使用。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的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条文说明?1总则智能建筑工程的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可按表划分。

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智能建筑工程通信网络系统通信系统、卫星及有线电视系统、公共广播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信息平台及办公自动化应用软件、网络安全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空调与通风系统、变配电系统、照明系统、给排水系统、热源和热交换系统、冷冻和冷却系统、电梯和自动扶梯系统、中央管理工作站与操作分站、子系统通讯接口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火灾和可燃气体探测系统、火灾自动报警控制系统、消防联动系统安全防范系统电视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巡更系统、出入口控制(门禁)系统、停车管理系统综合布线系统缆线敷设和终接、机柜、机架、配线架的安装、信息插座和光缆芯线终端的安装智能化集成系统集成系统的体系结构和系统功能、数据库、信息安全、功能接口电源与接地电源、防雷及接地环境空间环境、室内空调环境、视觉照明环境、电磁环境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安全防范系统、信息网络系统、物业管理系统表智能建筑工程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规范性引用文件1.本规范以《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为依据。

2.在执行本规范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有关规定。

3.本规范所引用的国家现行标准应是该被引用标准的最新版本,这些标准重编或修改后,应自动改用相应的新版标准。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智能建筑是以智能化技术为基础,融合建筑工程、智能化系统以及网络科技,实现自动化、智能化运行的高科技建筑。

智能建筑工程的质量验收是保证建筑工程正常运行的重要环节。

以下是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一、验收前准备1. 成立验收组,明确验收范围,制定验收方案。

2. 检查工程项目是否符合相关规范及要求。

3. 按照验收方案编制验收计划和验收表格,准备验收所需资料。

4. 组织验收人员进行培训,确保验收人员理解验收内容和方法。

5. 获取工程项目的相关资料,包括设计图纸、验收记录、材料证明等。

6. 对智能化系统进行检查,保证设备的安装、调试和试运行合格。

二、验收要点1. 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系统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包括外观、安装、接线、功能应用等。

2. 对系统应用软件进行验证,测试各项功能是否正常,是否与设备协调运行。

3. 检查系统的操作手册、维护手册、安全规范等文档是否完备、准确。

4. 检查智能化系统所使用的电源、电缆、接头等电器设备是否符合相关规范及要求。

5. 对智能互联设备进行测试,确保其在不同品牌和不同操作系统环境下能够正常工作。

6. 对智能化系统进行实际运行测试,验证其稳定性、安全性及可靠性。

三、验收流程1. 预验收:检查系统测量数据、操作员监测数据、记录和文档。

2. 现场验收:现场测试、设备实时运行、错误记录等工作。

3. 故障排除:系统或设备出现问题时,及时查找、分析原因并处理。

4. 责任追究:根据验收结果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四、验收结果1. 合格验收:经过系统检查、测试及现场调试后,系统的性能、功能、安全等达到相关标准要求。

2. 不合格验收:系统存在不符合规范或设计要求的问题或缺陷。

3. 中间验收:当系统的一部分或几个模块达到验收要求时,可分阶段验收。

5、验收文件:验收人员根据验收结果制定相关证明文件,并将文件归档管理。

以上是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主要内容。

智能建筑工程的质量验收需要按照规范进行,建立科学完备的验收体系,确保智能化技术的正常应用和运行。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UDC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PGB 50339━2003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Code for acceptance of quality ofIntelligent building systems2003-07-01 发布2003-10-01 实施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前言本规范是依据“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原则,为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 和《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 50314 配套使用编制的。

在编写过程中,强调了对质量的过程控制,加强了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质量检验措施,明确了工程实施单位、工程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等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对质量控制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本规范提出的工程实施质量控制、系统检测和竣工验收三个阶段的验收程序是上述十六字方针的具体体现,从而保证了对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规范化。

本规范对智能建筑工程结构的划分可参看附图“智能建筑工程体系结构图”。

本规范共13 章,具体结构如下:1. 总则:共5 条,主要阐明本规范制定的目的和适用范围,以及执行时与其他标准、规范和有关文件的关系。

2. 术语和符号:共10 条,其中9 条术语是解释了智能建筑工程中涉及到的9 个主要术语的基本概念。

符号部分列出了规范中出现的缩略语表,表中收集了16 条缩略语及其涵义。

3. 基本规定:共5 节29 条,其中:3.1 一般规定,共5 条,是智能建筑中任何了个子分部工程(系统)都必须遵守的原则和指导思想。

3.2 产品质量检查,共7 条,对智能建筑工程中采用的关键产品的检查做出了具体规定。

3.3 工程实施及质量控制,共9 条,作为工程质量验收的第一阶段,由与前期工程的交接和工程实施条件准备、进场设备和材料的验收、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和随工检查、工程安装质量检查、系统自检和试运行等环节组成,对各环节质量控制的具体方法和具体要求作出了规定。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第一小节信息网络系统[ 1 ]一般规定1、本章适用于智能建筑工程中信息网络系统的工程实施及质量控制、系统检测和竣工验收。

2、信息网络系统应包括计算机网络、应用软件及网络安全等。

[ 2 ]工程实施及质量控制1、信息网络系统工程实施前应具备下列条件:(1)综合布线系统施工完毕,己通过系统检测并具备竣工验收的条件;(2)设备机房施工完毕,机房环境、电源及接地安装已完成,具备安装条件。

2、信息网络系统的设备,还应进行:(1)有序列号的设备必须登记设备的序列号;(2)网络设备开箱后通电自检,查看设备状态指示灯的显示是否正常,检查设备启动是否正常;(3)计算机系统、网管工作站,UPS电源、服务器、数据存储设备、路由器、防火墙。

3、网络设备应安装整齐、固定牢靠,便于维护和管理;高端设备的信息模块和相关部件应正确安装,空余槽位应安装空板;设备上的标签应标明设备的名称和网络地址;跳线连接应稳固,走向清楚明确,线缆上应正确标签。

4、信息网络系统的随工检查内容应包括:(1)安装质量检查:机房环境是否满足要求;设备器材清点检查;设备机柜加固检查;设备模块配置检查;设备间及机架内缆线布放;电源检查;设备至各类配线设备间缆线布放;缆线导通检查;各种标签检查;接地电阻值检查;接地引入线及接地装置检查;机房内防火措施;机房内安全措施等。

(2)通电测试前设备检查:按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检查设备安装情况;设备接地应良好;供电电源电压及极性符合要求。

(3)设备通电测试:设备供电正常;报警指示工作正常;设备通电后工作正常及故障检查。

5、信息网络系统在安装、调试完成后,应进行不少于1个月的试运行。

[ 3 ]计算机网络系统检测1、计算机网络系统的检测应包括连通性检测、路由检测、容错功能检测、网络管理功能检测。

2、连通性检测方法可采用相关测试命令进行测试,或根据设计要求使用网络测试仪测试网络的连通性。

3、连通性检测应符合以下要求:(1)根据网络设备的连通图,网管工作站应能够和任何一台网络设备通信;(2)各子网(虚拟专网)内用户之间的通信功能检测:根据网络配置方案要求,允许通信的计算机之间可以进行资源共享和信息交换,不允许通信的计算机之间无法通信;并保证网络节点符合设计规定的通讯协议和适用标准。

建筑工程项目质量检查与验收PPT课件

建筑工程项目质量检查与验收PPT课件
第24页/共35页
第四节 建筑工程项目质量检查与验收
一、建筑工程项目质量检查 1、检查的依据 (1)验收标准、验收规范。 (2)原材料、半成品及构配件的质量检验标准。 (3)设计图纸及施工说明等有关设计文件。 2、质量检查的内容
施工项目质量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原材料、半成品 及构配件的检查,工程地质、地貌测量定位、标高等 资料的复核检查,分部、分项工程的各项施工活动的 质量检查,隐蔽工程项目的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原始 记录及技术档案资料的检查,竣工项目的处理检查, 对施工项目使用功能的检查等。
第15页/共35页
(3)统计判断。根据统计分析的结果对总体的现状或 发展趋势做出具有科学依据的判断。
一、数理统计的方法
1
排列图法
排列图也叫主次因素排列图。其原理是按照出现 各种质量问题的频数,按大小次序排列,寻找出造成 质量问题的主要因素和次要因素,以便抓住关键,采 取措施,加以解决。
第16页/共35页
第4页/共35页
3)质量隐蔽性
施工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分项工程交接多,中间 产品多、隐蔽工程多,因此质量存在隐蔽性。
4)终检的局限性
工程项目建成后不可能像一般工业产品那样依靠 终检来判断产品质量。工程项目的终检无法进行工程 内在质量的检验,发现隐蔽的质量缺陷。因此,工程 项目的终检存可靠性 D、安全性 E、经济性
2、施工质量检查验收作为事后质量控制的途径,强调
按照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规定的质量验收划分,从
施工作业工序开始,一次做好( 量验收。
BCD )的施工质
A、三检制 D、分部工程
B、检验批 C、分项工程 E、单位工程
第32页/共35页
3、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包括( BCDE )的质量验收。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设技函[2001]002号文件《关于成立〈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编写工作领导小组和编写工作组的通知》的要求,由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会同其他参编单位组成规范编写组编写完成的。

在编写过程中,规范编写组开展了专题研究,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分析,认真总结了近年来我国在智能建筑工程质量控制和质量验收方面的实践经验,部分汲取了有关国际标准,以《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2000为依据,按照“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方针,遵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的编写原则,并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经多次修改,最后经审定定稿。

本规范主要内容是对通信网络系统、信息网络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安全防范系统、综合布线系统、智能化系统集成、电源与接地、环境和住宅(小区)智能化等智能建筑工程的质量控制、系统检测和竣工验收做出规定。

本规范将来需要进行局部修订时,有关局部修订的信息和条文内容将刊登在《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上。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具体解释工作。

在应用过程中如有需要修改与补充的建议,请将有关资料寄送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邮政编码:100083;地址:北京清华同方科技广场),以供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参编单位:建设部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专家工作委员会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信息产业部北京邮电设计院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北京华夏正邦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中加集成智能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厦门市万安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机电安装有限公司深圳鑫王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武汉安泰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寰岛中安安全系统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巨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市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北京金智厦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海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江亿孙述璞张青虎濮容生张宜孙兰崔晓东杨维迅岳子平王家隽刘延宁龚代明王冬松杨柱石于凡黄与群王辉段文凯吴翘郝斌路刚陈海岩目次1 总则12 术语和符号23 基本规定43.1 一般规定43.2 产品质量检查43.3 工程实施及质量控制53.4 系统检测63.5 分部(子分部)工程竣工验收74 通信网络系统84.1 一般规定84.2 系统检测84.3 竣工验收145 信息网络系统155.1 一般规定155.2 工程实施及质量控制155.3 计算机网络系统检测155.4 应用软件检测165.5 网络安全系统检测185.6 竣工验收196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226.1 一般规定226.2 工程实施及质量控制226.3 系统检测236.4 竣工验收287 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29 7.1 一般规定297.2 系统检测297.3 竣工验收308 安全防范系统318.1 一般规定318.2 工程实施及质量控制318.3 系统检测328.4 竣工验收379 综合布线系统389.1 一般规定389.2 系统安装质量检测389.3 系统性能检测399.4 竣工验收4010 智能化系统集成4210.1 一般规定4210.2 工程实施及质量控制4210.3 系统检测4210.4 竣工验收4411 电源与接地4511.1 一般规定4511.2 电源系统检测4511.3 防雷及接地系统检测4611.4 竣工验收4712 环境4812.1 一般规定4812.2 系统检测4812.3 竣工验收4913 住宅(小区)智能化5013.1 一般规定5013.2 系统检测5013.3 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检测5113.4 安全防范系统检测5113.5 监控与管理系统检测5213.6 家庭控制器检测5313.7 室外设备及管网5413.8 竣工验收54附录A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55附录B 工程实施及质量控制记录56附录C 系统(子分部工程)检测记录61附录D 分部(子分部)工程竣工验收记录651 总则1.0.1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规范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 系统检测方案主要为本规范附录C中各表及检测重点和 检测计划
▪ 检测重点为工程实施及质量控制阶段出问题的部位和可 能对系统的功能、性能产生重大影响的项目,以及涉及 强制性条文执行的内容
▪ 检测方案中应列出规范规定的检测项目、检测方法及判 定标准、检测数量
▪ 本规范中未列出,根据需要,也可增加内容
▪ 检测方案需经专业检测机构审核批准
火灾自动报警 及消防联动系统
住宅(小区)智能化
电视监控系统 入侵报警系统 巡更管理系统 出入口控制(门禁)系统 停车场(库)管理系统
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 统 安全防范系统
通信网络系统
管理与监控系统
家庭控制系统
综合布线系统
室外设备及管网
电源与接地 、 环境
3.1.3 先产品,后系统;先各系统,后系统集成
监理制度和监理计划
3.1.4 现场质量管理文件和表A.0.1 9. 现场设备、材料的存放与保管 10.检测仪表 11.开工报告
3.1.5 专业检测机构
3.2.1 关键设备材料、软件、接口的检查 3.2.2 “CCC”认证,上网许可证和生产许可 证。
▪ 未列入CCC认证目录的产品,在不与强制 性条文相悖的前提下,经产品检测后也 可使用,但应由设计单位负责。
3.4.3 按批准的检测方案,由专业检测机构进行系
统检测。
▪ 填写完成附录C中有关表格的内容
▪ 检测时根据工程分包情况,先子系统,后系 统,最后完成系统集成检测
6)强调系统最终功能、性能必须符合需求。 7)重视规范的可实施性和易操作性。
4.本章组成
5节,29条 条文说明18条
5.工程验收涉及的单位
• 建设主管部门 、质检站 、公安消防等 • 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 • 专业检测机构 • 相关专业的专家
二.条文解释
3.1.1 “三阶段质量控制模式”: ▪ 工程实施及质量控制 ▪ 系统检测 ▪ 竣工验收 (谁来干,干什么,怎样干)
GB50300《智能建筑设计标准》 GB/T50314及其相关的国家现行标准
▪ 本章参考了国内外相关标准
▪ 汲取了国内近年来在智能建筑施工质 量控制方面的经验和教训
3.本章特点
1) 在对智能建筑工程理解的基础上,从影响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的诸因素中,确定影响 各系统(子系统)功能的关键因素(如: 综合布线的误码率,公共广播及紧急广播 中大空间交混回响时间等),关键部件 (如接口)及关键施工环节,将这些作为 施工质量的控制点并分清主次,分别列入 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
3.1.2 智能建筑工程体系结构图
智能建筑工程
智能化系统集成
通信网络系统
信息网络系统
通信系统
卫星数字电视 有线电视系统
公共广播及紧 急广播
计算机网络 应用软件 信息安全
综合布线系统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
空调与通风系统 变配电系统
公共照明系统 给排水系统
热源和热交换系统 冷冻和冷却系统
电梯和自动扶梯系统
安全防范系统
安装调试、使用维护说明书 其它软件资料
3.2.7 接口规范和接口测试方案 3.3.1 工程实施及质量控制的工作内容:
▪ 工程实施条件准备 ▪ 与前期工程的交接 ▪ 进场设备和材料的验收 ▪ 隐蔽工程验收和过程检查 ▪ 工程安装质量检查 ▪ 系统自检 ▪ 试运行
3.3.2 与前期工程的交接
3.3.3 工程实施前的条件准备 1. 施工图
3.本章特点
2)针对智能建筑工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 问题。
3)智能建筑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应按系 统工程原则来进行全方位的质量控制。
4)贯彻执行“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 善手段,过程控制”的十六字方针。
3.本章特点
5)提出由专业检测机构进行系统监测的要 求,使智能建筑的验收更科学,更规范, 逐步实现与世界惯用的第三方验收制度 接轨。
2. 检查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制度和施工技术 措施
3.3.4--3.3.5 设备材料的进场验收: ▪ 核对装箱单,依据合同技术文件对进场设备的 包装运输情况、外观、品种、数量、规格、型 号、产地、合格证、说明书等检查 ▪ 验收产品质量检查中的文件 ▪ 对新产品和进口产品的规定
3.3.6 隐蔽工程 ▪ 施工单位在检测验收计划中列出隐蔽工 程表,在监理工程师监督下进行检查。
3.1.4 现场质量管理文件和表A.0.1
1. 现场质量管理检查制度:
2.
ISO90பைடு நூலகம்1质量体系
3.
质量承诺
4.
项目质量管理组织及检查程序
5.
质量文件
3.1.4 现场质量管理文件和表A.0.1
2.施工安全技术文件:
安全风险政策及责任 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培训 安全管理组织结构及程序 3. 上岗资质和上岗证 4. 分包确认与管理
3.1.4 现场质量管理文件和表A.0.1
5. 施工图审查:
需求分析 设计说明 施工图 全套技术文件 设计变更文件 FAS批文 强制性条文在设计中的执行情况
3.1.4 现场质量管理文件和表A.0.1
6.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审批:
现场施工组织 施工计划 施工人员资质及管理
7.施工技术标准 8.工程质量检验制度
3.3.7 安装质量及观感质量检查
3.3.8 系统自检测
参考各系统规定,逐项检测
3.3.9 系统试运行
3.4.1 系统检测应具备的条件
1. 安装调试完成,进行了规定时间的试运行; 2. 对工程实施及质量控制以前的全部技术文
件和质量检查验收记录进行详细的审核。
3.4.2 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人员 制订系统检测方案:
第三章 基本规定
一.概述 二.条文解释 三.填表说明
一.概述
1.本章宗旨 2.本章编写依据 3.本章特点 4.本章组成 5.工程验收涉及的单位
1.本章宗旨
本章是基本规定,主要是对智 能建筑各系统在工程质量验收中 的共性部分做出规定。对本规范 各章具有指导和约束作用。
2.本章编写依据
▪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
3.2.3 现行国家产品标准
3.2.4 工厂检测
3.2.5 硬件检测主要性能包括:
▪ 功能和性能 ▪ 安全 ▪ 电源
▪ EMC ▪ 中文界面 ▪ 可靠性
3.2.6 软件检测: 用户定制软件(用户应用软件、组态软件等): ▪ 性能:容量、可靠性、安全性、可恢复性、
自诊断、兼容性、可维护性 ▪ 功能测试 ▪ 文档:软件需求、程序结构说明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