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地区土司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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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地区土司史话

中国土司制度发端于两宋之交,形成于元朝,鼎盛于明朝,衰落于清朝。

元朝以前,中原朝廷对今恩施地区的统治主要为羁縻制度(即封赠少数民族地区首领官爵以统治本族人民)。

据光绪十八年(1895)《湖北舆地记》卷17记载:五代时置羁縻感化州。宋代在今恩施南部设立了一些羁縻州县。如定州(鹤峰县南部并跨入湖南境内)、富州(后为柔远州。今来凤一带)、顺州(今宣恩沙道沟一带)、保顺州(宣恩县李家河一带)、高州(原称珍州,后改为高州,复改西高州。今宣恩县高罗一带)、懿州(今咸丰县境)、龙渠县(今利川市忠路一带)。

元代统治中国后,鉴于宋代的羁縻制度是一种松散的统治,每到王朝衰微时,不听其控制,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控制,乃改宋代的羁縻制度为土司制度。其时在今恩施境内共设14个土司,包括宣慰司3个即施南道

宣慰司、镇边忠峒宣慰司、镇边毛岭峒宣慰司(注:一说宣慰司3个即施南宣慰司、镇边毛岭峒宣慰司、怀德军民宣慰司);宣抚司6个即散毛军民宣抚司、誓崖宣抚司、安定宣抚司、怀德宣抚司、高罗宣抚司、师壁宣抚司);安抚司4个即忠孝军民安抚司、木册安抚司、盘顺安抚司、龙潭安抚司;宣抚司7个即散毛军民宣抚司、容美峒宣抚司、高罗宣抚司、隆奉宣抚司、龙潭宣抚司、隆中路宣抚司、龙渠峒宣抚司;安抚司6个即忠孝军民安抚司、盘顺军民安抚司、忠义军民安抚司、金峒安抚司、大旺安抚司、木栅安抚司。此外,还有忠建军民都元帅府、容美总管府、唐崖千户所。

元至元二十二年(1285年)改柔远州曰散毛峒。至元三十一年(1294年)升为散毛府。至正年间改散毛府为散毛誓崖等处军民宣抚司。又于施州东南蛮地置沿边溪峒招讨司。

至正二年(1342年)改沿边溪峒招讨司为施南道宣慰使司;又于施州东南蛮地置叉把安抚司、隆奉宣抚司。又于宋西高州地置大奴管勾等峒长官司、石溪峒长官司。至正

十一年(1351年)改大奴管勾等峒长官司为忠孝军民府;至正十五年(1355年)忠孝军民府改为忠孝军民安抚司、石溪峒长官司为高罗寨长官司(后升为高罗寨宣抚司);又于施州南境蛮地置龙潭安抚司、木册安抚司。唐崖长官司寻改为唐崖军民千户所。至正十五年(1355年)于宋保顺州置忠建军民都元帅府。

元末明玉珍据有其地,改散毛誓崖等处军民宣抚司为散毛沿边军民宣慰司、施南道宣慰使司为施南道宣抚司,并置东乡五路宣抚司、忠路宣抚司。不久,改忠孝军民安抚司为忠孝宣抚司、高罗宣抚司为高罗安抚司、龙潭安抚司为龙潭长官司。又于南境大旺地置大旺宣抚司。后改木册安抚司为木册长官司、唐崖军民千户所为唐崖宣抚司、湖南镇边毛岭峒宣慰使司为镇南宣抚司、湖南镇边宣慰使司为沿边溪峒宣抚司。

元代土司设立,为明清两代土司制度奠定了基础。

明洪武四年(1371年),改施州为施州卫军民指挥使司,领大田军民千户所,辖31个土司(一说35个。其中长官司

多6个)。计宣抚司4个(施南、散毛、忠建、容美);安抚司9个(东乡、忠路、忠孝、金洞、中洞、龙潭、大旺、高罗);长官司11个(唐崖、镇南、盘顺、椒山玛瑙、五峰石宝、石梁下洞、水浕源通塔坪、摇把洞、上爱茶、下爱茶、西关洞);蛮夷长官司5个(东流,腊壁、隆奉、镇远、西平)。此外,在今长阳县清江北岸设有玉江、麻栗、施都等长官司。这些土司都未上报封建中央王朝,因而不见于史志记载。

明洪武四年(1371年)复以施南宣抚司为宣慰司,旋为蛮所据,遂废。改东乡五路宣抚司为长官司、忠路宣抚司为安抚司、忠孝宣抚司为长官司(后为安抚司)。六年(1373年)升忠建长官司为宣抚司、东乡五路长官司为安抚司。废高罗安抚司。七年(1374年)改唐崖宣抚司为长官司,寻废。八年(1375年)于南境置东流安抚司,寻废。复改镇南宣抚司为长官司、龙潭长官司为安抚司。十四年(1381年)平忠建宣抚司。十六年(1383年)复置施南宣慰司。二十三年(1390年)讨定施南金峒叛蛮。以散毛沿边军民宣慰司之大水田地置大田军民千户所,废散毛沿边军民宣慰司,废忠路、忠孝、龙潭三安抚司,复废镇南长官司。二十七年(1394年)又废施南宣慰司,改忠建宣抚

司为安抚司,寻废。

永乐二年(1404年),复置施南、散毛二长官司,属大田军民千户所。四年(1406年)升施南散、毛二长官司为二宣抚司,属施州卫。复置龙潭安抚司属散毛宣抚司、忠建宣抚司属施州卫。复于沿边溪峒长官司地改置忠峒安抚司、高罗安抚司并属忠建宣抚司。复置木册、唐崖二长官司,木册属高罗安抚司,唐崖直隶施州卫。五年(1407年)复置忠路、忠孝二安抚司,复升金峒长官司为安抚司,均属施南宣抚司。改大旺宣抚司为安抚司,属散毛宣抚司。复镇南长官司直隶施州卫。九年(1411年)以木册长官司直隶施州卫。

宣德三年(1428年)于叉把峒安抚司改置摇把长官司。于怀德军民宣抚司地置上爱茶峒、下爱茶峒二长官司。于隆奉长官司地改置隆奉蛮夷官司,又分隆奉地置镇远蛮夷官司。三长官、二蛮夷官均属东乡五路安抚司。又置剑南长官司属忠路安抚司。分金峒地置西坪蛮夷官司,属金峒安抚司。又改东流安抚司为蛮夷官司,分大旺地置腊壁峒蛮夷官司,二蛮夷官均属大旺安抚司。

成化年间分高罗地置思南长官司属高罗安抚司。

嘉靖年间施南地置中峒安抚司属施南宣抚司。于是施州卫领军民千户所一,曰大田。领宣抚司四:曰施南,曰散毛,曰忠建,曰容美。施南领安抚司五:曰东乡五路,领摇把峒、上爱茶峒、下爱茶峒三长官,镇远、隆奉二蛮夷官。曰忠路,领剑南一长官。曰忠孝,曰金峒,领西坪一蛮夷官。曰中峒。散毛,领安抚司二:曰龙潭,曰大旺,领东流、腊壁峒二蛮夷官。忠建领安抚司二:曰忠峒,曰高罗,领思南一长官。其木册、镇南、唐崖三长官司,则直隶施州卫者也。

清朝建立,初期仍袭明制,今恩施地区的行政名称仍为施州卫军民指挥使司。其时在今恩施境内共设23个土司,计宣慰司1个(容美土司宣慰司);宣抚司5个(施南、散毛、忠建、忠路、忠峒);安抚司11个(唐崖、东乡、忠孝、大旺、木册、腊壁、高罗、金洞、东流、龙潭、沙溪);长官司6个(卯洞、漫水、石梁下洞、五峰石宝、椒山玛瑙、水浕源通塔坪。一说还有百户)。(注:一说33个即宣慰司1个即容美;宣抚司4个即施南、散毛、忠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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