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交易程序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选择证券公司
1、是否是证券交易所的会员公司。
2、是否有良好的服务和信誉。(公司的规模、设施、口碑等。)
3、交易环境的舒适状况及地理位置的方便情况等等。
(二)开设股票账户
●股票无纸化自动交易的基础是股票的集中托管,即股东将自己持有的实物股票委托证券登记公司统一集中保管。
●股票经集中托管后便不再流入市场,而是在电脑记账的基础上进行与股票有关的各项业务活动。
●投资者要进行上市交易,必须先到证券登记公司或其代理机构开设股票账户。
(三)开设资金账户
办完股东账户,投资人可持股东账户选择任何一家或多家证券公司办理资金账户。
●实际上,投资者在选择了一家证券公司后,证券公司通常都会主动帮助客户代办股票账户,并开立资金账户。
●在证券公司开户的具体步骤为:
①在证券公司的开户柜台领取并填写证券账户申请表;(上海、深圳各一张)。
②持申请表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到开户柜台申请办理证券账户,并交纳开户手续费(上海40元,深圳50元)。
③领到证券账户后,持证券账户及本人身份证到证券公司的资金柜台开设资金账户,并办理证券交易卡(磁卡)和开通电话委托。
④存入一定资金后,即可进行股票交易。
(四)委托买卖
投资者在办理完开户手续后,即可在开市期间,向所开户的证券公司发出买卖股票指令,办理代购或代售股票委托。
(1)委托数量:包括整数委托和零数委托两种。沪、深证交所目前以100股为一个交易单位,简称“一手”,且买入委托只能是整数委托,卖出委托可以是零数委托。
(2)委托价格:主要有限价委托和市价委托两种。我国目前小额投资人均采用限价委托,即证券公司代替执行买卖时,可以低于限价买入,高于限价卖出,但不能高于限价买入,低于限价卖出。
(3)委托方式:
——当面委托。
——划卡自助委托。
——电话委托。
——网上交易。
(五)竞价成交
证券商接受投资者的买卖委托后,应立刻通知其场内交易员(红马甲)。场内交易员根据委托人指令进行申报竞价交易,促成订单成交。
目前深沪两地交易所采取计算机终端申报竞价方式。其具体程序为:
第一步,证券公司报单。
即证券商在接受客户的委托后,依序将各种买卖指令输入计算机终端,通知场内交易员申报竞价(也称“下单”)。
第二步,场内交易员报价。
场内交易员(红马甲)在交易席位的电脑终端上接到证券商输送的指令后,将指令信息输入至证券交易所的计算机主机,参与撮合。
第三步,竞价撮合成交。
证券交易所计算机主机接到买卖申报指令后,自由撮合系统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排列申报买卖的价格和数量,并按申报要求进行自动配对,撮合成交。
第四步,通知成交结果。
一旦有成交的信息,交易所的电脑撮合系统会及时向成交双方的证券商交易席上的电脑终端发出成交信号,通知成交结果。
(六)清算与交割
交易成交后,即履行清算、交割手续。
1、清算:是证券商在证券交易所买卖证券成交后,对应收或应付的证券数量、价款分别同证券交易所进行轧抵的差额计算过程。
2、交割:交割是指买卖双方在成交后,相互交纳价款与股票的行为。清算与交割几乎是同步进行的。即由证券登记机构在证券商的清算账户上进行划拨,办理证券商之间的一级交割。
委托客户与被委托证券商之间也通过这种方式办理二级交割。
●我国深、沪两市于1995年1月1日起实行次日交割(即“T+1”交割)制度,即当天买入的股票,第二个交易日才能卖出。(但对资金仍然实行“T+0”,即当日回笼的资金马上可以使用。)(七)股票过户
股票过户是指股票持有人记载到发行公司股东名册上的过程。
在股票实行集中托管的条件下,股票交易的过户手续,全部采用电脑统一办理,交易之后便会自动实现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