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行政制度(推荐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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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行政制度(推荐8篇)

学校行政制度第1篇

为切实加强学校管理,充分发挥值班行政管理人员职能,确保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人员安排

值班人员由学校中层干部和校领导兼任。每学期初,由办公室根据需要制定值班安排表,一般一天安排一人,报校长审定后实施。

二、值班人员职责

1、值班时间为一天,当日上午8:00至次日上午8:00。

2、负责对各处室(中心)、系部日常工作的检查和督导,重点突出安全问题的检查。

3、及时处理当天校内偶发事件及突发性事件,发现重大问题时,及时上报校长和上级有关部门。

4、认真填写《学校值班日志》。

5、每日9:00前办理完《学校值班日志》移交手续。

三、值班人员要求

1、佩戴值班标志,保持值班人员形象。

2、值班时间不能离校,当晚要求住校,必须保证值班当天手机通讯畅通(24小时开机)。

3、认真客观填写《学校值班日志》,实事求是评价打分,要有安全排查工作记录。

4、因公事外出时应报告主要领导,安排代理人员。

5、若有违反,取消当天值班津贴。

学校行政制度第2篇

为了进一步提高培训班的授课质量,完善培训班的管理体系,加强中心与各培训班之间的信息互通,现将培训班管理体制规定如下:培训班开课制度:

一、各培训班必须在中心统一的申报时间内申报有效,逾期不予以受理;

二、培训班必须要通过中心审核通过的才能予以开班,否则不予以认证;

三、校团委予以各培训班老师课时费的支持(考证类培训班除外),其他费用由相关学院自行解决;

四、中心统一招生结束后,各培训班可根据自身情况自由开班;

五、各培训班必须及时地向中心反馈培训班信息;

六、各培训班必须严格组织考核,合格者方能顺利结业;

七、各培训班上课内容由各培训班负责人与培训班指导老师协商决定;

八、培训班负责人对其他培训班的观摩与交流由各培训班负责人自行商讨决定;

日常制度:

一、学员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争当先进,责任感强,尊敬师长,乐于助人,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质不断提高,遵纪守法,不铺张浪费,无不文明行为;

二、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目标明确,不浪费时间,学习重积累,不突击,不投机,不断提高自身综合能力;

三、学员团结友爱,互帮互助,关心集体,维护荣誉;

四、学员应自觉遵守校纪校规,爱护公物,节约水电,保持校园清洁卫生;

五、爱护教学设备,无故损坏要赔偿;

六、关闭个人通讯工具,如有特殊情况应置于"振动"档;

七、积极参与课堂讨论,按时完成作业;

八、不迟到早退,不随便进出课堂,教室内不接打电话;

九、学员专心听讲,认真记录;

管理制度:

一、每个学员(包括旁听生)出勤率需达到培训班总学习课时的70%以上,有特殊情况不能出勤的需写请假条(假条需向学员本人所在学院辅导员处请),旷课一次以上(包括一次)当自动退学;

二、每个培训班一学期必须上交至少两篇通讯稿,开班时必须要上交一篇通讯稿,并附带照片等相关资料,培训班学习中旬或结束前必须上交

第二篇通讯稿;

三、每个培训班一学期必须抽查4次以上;一旦被我们抽到没到课的`(未请假),一律不予以结业;

四、自觉保持教室卫生整洁,一旦被中心成员抽查到有将垃圾遗留在教室或损坏公物的情况,则该同学将取消期末培训班评优资格;

五、各培训班负责人需严格地向学员们传达上课纪律,并严格把关;

六、每个学员必须通过最后考核才能予以结业;

七、每个培训班培训学员结业时必须上交一份学习心得(一式两份,一份电子版,一份手写版);

八、培训班负责人学期结束后必须要上交一篇工作总结;

九、每个学期结束后将评出5%的优秀学员,评出优秀的学员必须再上交一份对该培训班操作,管理上的感想。

学校行政制度第3篇

为了加强教职工工作作风建设,严格工作纪律和工作秩序,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以下考核管理制度:

一、作息时间

6:30:起床

7:00—7:30:早餐

7:30—7:50:早操(每周一早晨升旗,全体师生必须参加。)

7:50:预备铃

8:00—8:45:第一节课

8:55—9:40:第二节课

9:40—10:00:眼保健操

10:00—10:45:第三节课

10:55—11:40:第四节课

11:40—12:20:午餐

12:30—14:00:午休

14:20—14:30:预备铃

14:30—15:15:第五节课

15:25—16:10:第六节课

16:20—17:30:课外活动

17:30—18:20:晚餐

19:00—20:30:晚自习

21:30:查寝

22:00:熄灯

二、考勤考核办法

1、中层以上干部实行值周制,教职工实行值日制,凡值周领导和值日教职工,必须坚守工作岗位。班主任早晨7:30,教师早晨8点(周一7:30),下午2点,必须到教务处签到。专职招生人员,在招生高峰时候可以作为特殊情况不签到。其它处室人员要外出办事的,需到办公室签到

后再出校门。

2、一次不签到,扣1分,月底考核时与工资挂钩。

3、迟到一小时,作旷工半天处理。迟到一小时以上作旷工一天处理。

4、教师上课时迟到、早退或脱岗视为教学事故,由教务处按制度处理。

5、每周日下午六点为教师例会时间,所有教师必须参加,无故不参加者,作为旷到,按旷工处理。

6、一学期内累计旷工达一个工作日的,解除劳动合同。

三、关于病假的规定

病假按国家规定执行,必须有病情证明书。病假需提前履行请假手续,住院需要有医院证明、病历以及费用单。

四、事假考核办法:

1、凡请事假者,属后勤服务和管理人员的,按基本工资÷22个工作日×事假天数的标准,扣减工资。

2、教师因特殊情况请假。只要课程衔接完整,不影响教学进程的,不扣工资。

3、校董事会成员请假,履行请假手续,经董事长签字同意,交校办存档备案。

4、所有教职员工请假,原则上要事前请假,先经科室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做好工作衔接。一天以内由分管副校长审批,一天以上由董事长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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