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湖北省建筑厅制)
湖北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办法
湖北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全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有关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的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在湖北省境内新建、扩建、改建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统称工程)的竣工验收及备案,适用本办法.第三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的监督管理工作.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具体负责全省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的竣工验收及备案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委托其相应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下称监督机构)具体实施工程竣工验收监督及备案管理工作.第四条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并负责申办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第五条工程符合下列要求方可进行竣工验收工作:(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三)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四)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五)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六)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七)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第六条工程竣工验收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一)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未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须经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署意见。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湖北省建筑厅制)
报送时间:年月日
(二)
工程
竣工
验收
备案
文件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
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和批准书;
4、单位工程质量综合验收文件;
5、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工程验收记录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6、规划、公安消防、环保、城建档案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7、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8、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9、备案机构规定应当提供的其它有关文件资料;
10、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备案
意见
该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文件已于年月日收讫,文件齐全。
(公章)
年月日
备案机构负责人
备案经手人
表十五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湖北省建设厅制
(一)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工程规模
㎡(万元)
工程类别
结构
类型
规划许
可证号
施工许可证或
开工报告号
监督
注册号
开工日期
年月日
竣工验收日期
年月日
单位名称
资质等级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
勘察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监督机构
本工程已按《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进行了竣工验收,备案条件具备,备案文件齐全,现报送备案。
湖北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办法
湖北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全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有关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的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在湖北省境内新建、扩建、改建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统称工程)的竣工验收及备案,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具体负责全省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的竣工验收及备案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委托其相应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下称监督机构)具体实施工程竣工验收监督及备案管理工作。
第四条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并负责申办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第五条工程符合下列要求方可进行竣工验收工作:(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
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五)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六)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七)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第六条工程竣工验收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一)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
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未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须经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署意见。
竣工验收备案表
竣工验收备案表一、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施工单位联系方式二、工程概况1. 项目概述在本章节中,请对项目进行简要介绍,包括项目的背景、目的和建设规模等。
2. 工程内容描述工程的主要内容、功能和布局等。
3. 工程技术特点说明工程在技术方面的创新和特点。
三、工程质量情况1. 施工过程管理描述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施工管理情况,包括人员配备、工作流程和技术措施等。
2. 施工质量检查列出工程建设过程中进行的质量检查措施,并简要说明检查结果。
3. 施工质量验收情况描述工程建设完成后的质量验收情况,包括验收标准和验收结果等。
四、工程安全生产情况1. 安全生产管理描述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包括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安全设施和安全培训等。
2. 安全技术措施说明工程建设过程中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包括各项施工工艺和安全防护措施等。
3. 事故情况描述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的事故情况,包括事故的性质、原因和处理情况等。
五、环境保护情况1. 环境影响评价说明工程建设前进行的环境影响评价的情况,包括评价报告和评价意见等。
2. 环境保护措施描述工程建设过程中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包括噪声防治、粉尘治理和水土保护等。
3. 环境监测结果列出工程建设过程中进行的环境监测内容和结果,包括大气、水体、土壤和噪声等方面。
六、竣工验收结论在本章节中,详细描述竣工验收的结果和结论,包括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方面。
七、竣工验收备案审批名称单位签字日期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监管部门竣工验收人以上是竣工验收备案表的基本内容。
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适当调整和补充表格中的内容,以满足具体项目的要求。
同时,在填写表格时,需要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填写完成后,将表格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审批。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湖北省建筑厅制
监督机构
本工程已按《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进行了竣工验收,备案条件具备,备案文件齐全,现报送备案。
建设单位:(公章)负责人:
报送时间:年 月 日
(二)
工程
竣工
验收
备案
文件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
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和批准书;
4、单位工程质量综合验收文件;
备案
意见
该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文件已于 年 月 日收讫,文件齐全。
(公手人
5、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工程验收记录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6、规划、公安消防、环保、城建档案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7、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8、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9、备案机构规定应当提供的其它有关文件资料;
10、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湖北省建筑厅制
表十五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湖北省建设厅制
(一)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工程规模
㎡(万元)
工程类别
结构
类型
规划许
可证号
施工许可证或
开工报告号
监 督
注册号
开工日期
年月日
竣工验收日期
年月日
单 位 名 称
资质等级
负责人
联 系 电 话
建设单位
勘察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本表格用于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以确保工程质量和建筑安全。
请按照以下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备案部门进行审核。
一、工程基本信息工程名称:工程位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总包单位:二、建设用地情况土地证号:土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类型:三、建筑工程概况建筑总面积:建筑层数:主要结构形式:四、竣工验收情况1. 工程交付日期:2. 工程竣工验收单位:3. 竣工验收备案号:4. 是否合格:五、工程质量验收1. 结构安全性:2. 抗震设防状况:3. 消防设施:4. 电气设施:5. 自来水、排水设施:6. 供暖、供热设施:7. 通风、空调设施:8. 其他重要设备、设施:六、工程竣工质量评定在上述工程质量验收的基础上,对本工程竣工质量进行评定,请根据以下等级选择适用的评定结果:1. 优秀:2. 良好:3. 合格:4. 不合格:七、备案材料清单请列出提交备案的材料清单,以供备案部门核对:1. 竣工图纸:2. 建设用地证书:3. 工程质量验收报告:4. 监理报告:5. 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报告:6. 安全生产许可证:7. 质量许可证:8. 相关建设许可证(如有):9. 其他重要材料(如有):八、申请本备案表格由建设单位填写,填写完毕后,请签字并提交备案部门。
建设单位应保证所填写信息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建设单位签字: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范本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范本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内容包括哪些一、竣工验收备案表(封面)由建设单位在提交备案文件资料前按实填写。
二、备案目录由备案部门填写。
(表一)三、工程概况(表二)1.其中备案日期:由备案部门填写。
2.竣工验收日期:与《竣工验收证明书》竣工验收日期一致。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原件提交验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原件提交验证)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验收意见书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报告四、单位工程验收通知书(表三)由建设单位加盖公章,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项目主监员签名,并要求详细填写参建各方验收人员名单,其中包括建设(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人员。
五、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表四)1.由建设单位交施工单位填写,并经各负责主体(建设、监理、勘测、设计、施工单位)签字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后,送质监站审核通过后,提交一份至备案部门。
2.验收意见一栏,须说明内容包括:该工程是否已按设计和合同要求施工完毕,各系统的使用功能是否已运行正常,并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是否均已处理完毕,现场是否发现结构和使用功能方面的隐患,参验人员是否一致同意验收,工程技术档案、资料是否齐全等情况进行简明扼要的阐述。
六、整改通知书(表五)上面要求记录质量监督站责令整改问题的书面整改记录,系指工程是否存有不涉及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其他一般质量问题,是否已整改完毕。
七、整改完成报告书(表六)要求详细记录整改完成情况,并由建设方签字加盖公章、主监员确认整改完成情况,若在工程验收过程中,未有整改内容,也需要业主(监理)单位、签字盖章确认。
八、工程质量监理评估报告(表七)1.监理单位在工程竣工预验收后,施工单位整改完毕,由总监理工程师填写。
2.质量评估意见一栏:(a).项目监理部是否已严格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监理合同、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对该工程进行了全面监理。
(b).地基及基础工程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c).主体工程(含网架、幕墙、干挂石材、地下结构、钢结构等)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d).水、电、暖通等安装工程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是否满足使用功能要求。
湖北省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湖北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鄂建[2007]28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建委(建设局):为进一步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统称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管理工作,结合我省实际,省厅对原竣工验收和备案管理的有关文件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湖北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要认真组织学习。
修订后的《办法》对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管理工作的条件、内容、程序进行了优化和调整,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组织工程质量管理人员,尤其是质量监督人员和备案管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认真学习,尽快熟悉和掌握《办法》,为继续做好本地区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管理工作奠定基础。
二、要抓好贯彻落实。
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工作是基本建设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把好工程质量关的重要环节。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充分发挥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制度在保护公众利益方面的作用,把竣工验收和备案管理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三、要保证工作质量。
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管理是一项政策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
有关竣工验收和备案的条件、程序在《办法》中已作了详细规定,各地在实施工程竣工验收监督和备案管理工作中,必须以对历史、对人员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标准、严格把关,不得以任何理由降低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条件或简化工作程序,切实保证工作质量。
同时,各级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备案管理机构应增强服务意识,公开相应工作流程,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四、要强化制约手段。
各地要按照《办法》要求,使用全省统一的竣工验收备案证,加强部门之间的联动与配合,坚决执行“竣工验收备案证是建设单位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的必备文件”之规定,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保证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工作的权威性,逐步提高备案率。
施工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备案(验收必备土建资料)
施工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监理单位评估报告工程名称:沙市农场窑湾还迁小区8#楼
监理单位名称:武汉市政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现场监理部
勘察、设计单位工程检查报告
验评专家小组成员及验收方案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工程名称:沙市农场窑湾还迁小区8#楼建设单位:荆州市恒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一)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二)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三)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表十八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竣工验收备案表
工程名称:沙市农场窑湾还迁小区8#楼
建设单位:荆州市恒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湖北省建设厅制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一)
(二)
(三)
注:1、本表用钢笔、墨笔填写清楚;
2、本表竣工验收备案文件清单所列文件如为复印件应加盖报送单位公章,
并注明原件存放处。
(四)。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湖北省建筑厅制)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湖北省建设厅制
(一)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工程规模
㎡(万元)
工程类别
结构
类型
规划许
可证号
施工许可证或
开工报告号
监 督
注册号
开工日期
年月日
竣工验收日期
年月日
单 位 名 称
资质等级
负责人
联 系 电 话
建设单位
勘察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监督机构
本工程已按《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进行了竣工验收,备案条件具备,备案文件齐全,现报送备案。
建设单位:(公章)负责人:
报送时间:年 月 日
(二)
工程
竣工
验收
备案
文件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
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和批准书;
4、单位工程质量综合验收文件;
5、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工程验收记录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6、规划、公安消防、环保、城建档案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7、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8、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9、备案机构规定应当提供的其它有关文件资料;
10、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备案
意见
该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文件已于 年 月 日收讫,文件齐全。
(公章)
年 月 日
备案机构负责人
备案经手人
湖北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办法
湖北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全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有关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的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办法.第二条在湖北省境内新建、扩建、改建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统称工程)的竣工验收及备案,适用本办法.第三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具体负责全省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的竣工验收及备案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委托其相应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下称监督机构)具体实施工程竣工验收监督及备案管理工作。
第四条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并负责申办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第五条工程符合下列要求方可进行竣工验收工作:(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五)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六)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七)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第六条工程竣工验收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一)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
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未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须经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署意见。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工程竣工验收总结报告
共项,
经审查符合要求项,
经核定符合规范要求项
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核查及抽查结果
共核查项,
符合要求项,
共抽查项,
符合要求项,
经返工处理符合要求项
观感质量验收
共抽查项,
符合要求项,
不符合要求项
甲级
杨云汉
监督机构:天门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吴云华
本工程已按建设部和省建设厅有关文件规定进行了竣工验收,备案条件具备,备案文件齐全,现报送备案。
建设单位:(公章)负责人:
报送时间:年月日
工
程
竣
工
验
收备Biblioteka 案文件目
录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
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4、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检查报告,监理单位的质量评估报告,施工单位的工程竣
监督注
册号
429006-2009-026
开工日期
2010年3月8日
竣工验收日期
2011年1月20日
相关单位名称
资质等级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天门市阳光置业有限公司
谭国栋
勘察单位:湖北楚鹏工程勘察设计院
甲级
王文斌
设计单位:湖北省人防建筑设计院
甲级
段峻峰
施工单位:湖北华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级
雷圣义
监理单位:湖北东泰监理有限公司天门分公司
工报告;
5、规划、公安消防、环保、城建档案等部门对单位工程出具的认可文件或验收意见书;
6、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7、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8、备案机构要求应当提供的其它有关文件资料;
《湖北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办法》
市建委办公室转发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鄂建[2007]28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建委(建设局):为进一步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统称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管理工作,结合我省实际,省厅对原竣工验收和备案管理的有关文件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湖北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要认真组织学习。
修订后的《办法》对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管理工作的条件、内容、程序进行了优化和调整,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组织工程质量管理人员,尤其是质量监督人员和备案管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认真学习,尽快熟悉和掌握《办法》,为继续做好本地区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管理工作奠定基础。
二、要抓好贯彻落实。
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工作是基本建设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把好工程质量关的重要环节。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充分发挥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制度在保护公众利益方面的作用,把竣工验收和备案管理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三、要保证工作质量。
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管理是一项政策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
有关竣工验收和备案的条件、程序在《办法》中已作了详细规定,各地在实施工程竣工验收监督和备案管理工作中,必须以对历史、对人员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标准、严格把关,不得以任何理由降低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条件或简化工作程序,切实保证工作质量。
同时,各级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备案管理机构应增强服务意识,公开相应工作流程,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四、要强化制约手段。
各地要按照《办法》要求,使用全省统一的竣工验收备案证,加强部门之间的联动与配合,坚决执行“竣工验收备案证是建设单位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的必备文件”之规定,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保证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工作的权威性,逐步提高备案率。
武汉市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精品.pdf
竣工验收备案事项名称竣工验收备案事项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院令第279号)《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住建部令2号)《湖北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办法》(鄂建[2007]28号)《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90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78号)《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11号)《湖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办理时限法定时限7个工作日,承诺时限资料齐全,审核无误,即时办理收费标准本事项不收费收费依据无办理机构武汉市民之家二楼竣工验收备案窗口和各区建设行业主管部门联系电话 65770874受理方式书面受理办理地址和电话市民之家窗口办理市管及中心城区项目各新城区及开发区项目报建,请到对应属区建设主管部门窗口办理联系电话市建管办(办理市管项目及中心城区项目) 65770876申报材料1、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2、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包括勘察单位质量检查报告、设计单位质量检查报告、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监理单位质量评估报告、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原始记录、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同意工程竣工验收的文件及竣工验收证书、有关质量检测和使用功能试验资料);3、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5、规划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6、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7、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证明文件或者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受理凭证;8、城建档案馆出具的工程档案资料认可文件或者验收意见书;9、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工程竣工结算文件出具的审查备案文件;10、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11、住宅工程《住宅质量保证书》(其中附有《住宅工程分户验收汇总记录》)和《住宅使用说明书》;12、建设单位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13、施工单位(总包方)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竣工验收自评报告;14、监理单位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评估报告;15、武汉市墙体验收单(施工单位联原件);16、市、区质量监督单位出具的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监督意见单;17、武汉市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武汉市公共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如有设计变更,需要提供设计变更通知单);18、外墙、屋面、楼地面及架空楼板、保温隔热材料进场复验报告;19、外门、外窗的进场复验报告;20、墙体材料密度、抗压强度等进场复验报告;21、外墙、屋面、楼地面保温材料备案证,门窗型材、组装企业备案证,墙体材料备案证;22、武汉市生产、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核准通知单;23、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凭证或结算单(合同双方盖公章);24、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供应单位的合同履约情况说明(盖公章);25、建设单位按合同支付工程款的证明文件。
湖北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办法
湖北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全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有关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的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在湖北省境内新建、扩建、改建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统称工程)的竣工验收及备案,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具体负责全省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的竣工验收及备案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委托其相应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下称监督机构)具体实施工程竣工验收监督及备案管理工作。
第四条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并负责申办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第五条工程符合下列要求方可进行竣工验收工作:(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
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五)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六)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七)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第六条工程竣工验收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一)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
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未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须经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署意见。
湖北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办法
湖北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全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有关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的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在湖北省境内新建、扩建、改建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统称工程)的竣工验收及备案,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具体负责全省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的竣工验收及备案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委托其相应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下称监督机构)具体实施工程竣工验收监督及备案管理工作。
第四条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并负责申办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第五条工程符合下列要求方可进行竣工验收工作:(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
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五)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六)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七)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第六条工程竣工验收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一)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
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未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须经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署意见。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报送时间:年月日
(二)
工程
竣工
验收
备案
文件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
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和批准书;
4、单位工程质量综合验收文件;
5、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工程验收记录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6、规划、公安消防、环保、城建档案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7、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8、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9、备案机构规定应当提供的其它有关文件资料;
10、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备案
意见
该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文件已于年月日收讫,文件齐全。
(公章)
年月日
备案机构负责人
备案经手人
表十五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湖北省建设厅制程规模
㎡(万元)
工程类别
结构
类型
规划许
可证号
施工许可证或
开工报告号
监督
注册号
开工日期
年月日
竣工验收日期
年月日
单位名称
资质等级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
勘察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监督机构
本工程已按《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进行了竣工验收,备案条件具备,备案文件齐全,现报送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