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停工复工管理规定范本
2024年工程停工与复工管理规定(2篇)
2024年工程停工与复工管理规定1、根据监理合同和监理工作范围的规定,监理单位在工程监理中遇到威协安全和质量的重大问题时,有权发出暂停施工的通知,签发停工通知单的权限属于总监理工程师。
2、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停工通知单时,应根据暂停工程的影响范围和程度,按照监理合同和施工承包合同的约定,确定停工范围,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签发停工通知单:2.1建设单位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2.2在工程施工或安装中发现了威协安全和质量问题时,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而需要停工处理;2.3工程中发生了必须暂停施工或安装的紧急条件;2.4施工承包商未经开工申请许可擅自施工、安装,或拒绝监理单位的管理;2.5施工承包商在工程中采用未经检验或检测的建设工程材料,或者使用检验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材料,且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2.6在停工通知单下达后,签发复工申请表之前,施工承包商擅自继续施工或安装。
3、若在停工通知单发出后,签发复工申请表之前,施工承包商擅自施工或安装,监理单位发现后,应再次签发停工通知单,并要求施工承包商采取进一步措施保证工程项目施工和监理的正常秩序。
4、当重大项目或重大事件需要停工,但会影响到工程里程碑进度或关键路径的工期时,监理单位应事先与建设单位磋商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发出工程停工令,并报建设单位审批。
5、由于非施工承包商原因且非2.2~2.6条原因时,监理单位应在发出停工通知单之前,就有关工期和费用等事宜与施工承包商进行协商。
6、由于建设单位原因或其他非施工承包商原因导致工程停工时,监理单位应如实记录所发生实际情况,并在停工因素消除,具备复工条件时,及时签署施工承包商报送的复工申请表,经建设单位审批同意后继续施工。
7、由于施工承包商原因导致工程停工,在具备恢复施工或安装条件时,施工承包商可报送复工申请表、整改报告等有关材料,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复工申请表,同意施工承包商继续施工,并报建设单位审批。
工程停工与复工管理规定
工程停工与复工管理规定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规定旨在规范和引导企业职能部门对工程停工与复工进行管理,提高工程停工与复工的效率和安全性。
适用范围包含企业的各类工程项目。
二、工程停工管理标准1. 工程停工原因及程序1.1 工程停工原因应明确,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1.1 安全事故或不安全事件发生;1.1.2 自然祸害导致工程无法正常进行;1.1.3 工程更改或修复需要停工;1.1.4 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停工; 1.1.5 其他特殊情况。
1.2 工程停工程序: 1.2.1 发生停工原因时,工程负责人应立刻上报企业职能部门; 1.2.2 企业职能部门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勘察,并评估停工的必需性和影响范围; 1.2.3 在评估结果确认停工合理后,企业职能部门发布停工通知,并告知相关责任人和部门; 1.2.4 停工通知应包含停工原因、停工期限、停工范围、相关责任人及其联系方式等信息。
2. 工程停工期间的管理要求2.1 停工期间,相关责任人应全面负责停工区域的安全和秩序维护,包含但不限于: 2.1.1 布置专人进行巡察和安保工作,防止偷窃、破坏等事件发生; 2.1.2停工区域的道路应保持通畅,确保应急车辆能够进出; 2.1.3 假如停工区域有临时停电或停水的情况,应提前通知相关责任人和业主。
2.2 对于涉及重点安全风险的工程,企业职能部门应加强安保措施,确保停工区域的安全: 2.2.1 设置警示标识,明确禁止非授权人员进入停工区域; 2.2.2 布置专人对停工区域进行定期检查,确保没有安全隐患。
3. 工程复工管理程序及要求3.1 工程复工程序: 3.1.1 在停工期满或停工原因除去后,工程负责人应及时上报企业职能部门申请复工; 3.1.2 企业职能部门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复查,并评估复工的安全性; 3.1.3 在评估结果确认复工合理后,企业职能部门发布复工通知,并告知相关责任人和部门; 3.1.4 复工通知应包含复工原因、复工时间、复工范围、相关责任人及其联系方式等信息。
工程停工与复工管理规定模版
工程停工与复工管理规定模版一、总则1.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为保障工程安全、高效复工提供指导。
二、停工原因及程序2. 工程停工可因以下原因之一发生:2.1 突发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等;2.2 人力不足导致工地无法正常施工;2.3 资金等外部原因导致工程无法继续进行;2.4 其他不可抗力导致的工程停工情况。
3. 发生停工情况时,施工单位应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备,并按照下列程序进行处理:3.1 记录停工时间、原因和影响,并及时通知相关责任方;3.2 根据情况制定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进行防范和处置;3.3 向相关部门提交停工报告,并按要求配合开展相关调查。
三、停工期间管理4. 工程停工期间,施工单位应做到以下几点:4.1 加强现场安全巡查,确保工地安全无事故发生;4.2 妥善保管现场设备、材料和施工资料,防止丢失或损坏;4.3 建立健全停工期间的人员管理制度,确保人员按时归队;4.4 加强与业主、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方面的沟通与协调。
四、复工程序及管理5. 工程复工应经项目负责人批准,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5.1 提前与相关责任方进行沟通,协商复工时间和措施;5.2 制定复工计划,明确复工范围、要求和时限;5.3 对停工期间设备、材料等进行检查,确保完好无损;5.4 安排人员按照复工计划进行施工,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5.5 提交复工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复工期间管理6. 工程复工期间,施工单位应做到以下几点:6.1 严格按复工计划进行施工,确保进度和质量;6.2 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6.3 加强现场管理,合理布置材料和设备,确保施工顺利进行;6.4 加强与相关方面的沟通与协调,及时解决施工中的问题;6.5 定期检查施工现场,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六、处罚措施7. 如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停工与复工管理规定,将依法给予以下处罚措施:7.1 警告或责令改正;7.2 暂停施工资格;7.3 拒绝接受新的工程项目;7.4 追究法律责任。
工程开工、暂停、复工的管理制度范文
工程开工、暂停、复工的管理制度范文一、引言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各种建设工程层出不穷。
为了确保工程顺利进行、有序推进,需要制定一套有效的工程开工、暂停、复工的管理制度。
本文将重点介绍这一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
二、工程开工管理制度1. 工程开工前的准备工作(1)准备完善的规划和设计文件,明确工程范围、进度、质量要求等;(2)办理土地、用地手续,确保项目能够合法进行;(3)开展项目前的环境评估和风险评估,确保工程的安全性和可持续性;(4)确定工程开工的具体日期,并提前通知相关方。
2. 工程开工的程序(1)召开开工仪式,邀请相关领导和项目参与人员参加;(2)由工程负责人向全体参与人员介绍项目背景、目标和计划,并强调安全第一的原则;(3)组织人员进行法定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每个人了解自己的责任和义务;(4)制定项目开工的安全计划和组织方案,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具体工作内容;(5)进行现场安全检查,确保施工场地符合要求。
3. 工程开工后的管理要求(1)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管理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流程;(2)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证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3)加强质量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工程质量;(4)加强工期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计划,确保工程按时完成;(5)建立沟通交流机制,及时解决工程中出现的问题。
三、工程暂停管理制度1. 工程暂停的原因和形式(1)工程暂停的原因有很多,如资金问题、环境问题、法律问题等;(2)工程暂停的形式可以是部分暂停或整体暂停,具体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2. 工程暂停的程序(1)发现工程需要暂停时,及时向负责人报告,并提出具体的暂停原因;(2)负责人审核并决策是否暂停工程,如决定暂停,则发布暂停通知;(3)暂停通知中应包含暂停的原因、暂停的时间和暂停后的工作计划。
3. 工程暂停的管理要求(1)建立健全的暂停管理机制,明确暂停的流程和责任分工;(2)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工程暂停后的资源调整和项目调整;(3)做好工程暂停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施工场地的安全;(4)建立沟通渠道,保持与相关单位的及时沟通,解决问题。
工程停工与复工管理规定范文
工程停工与复工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停工与复工管理,规范施工秩序,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各类工程项目的停工与复工管理工作。
第三条工程停工与复工分为计划停工与临时停工两种类型。
1. 计划停工是指工程施工按规定时间暂时中断,需提前编制停工计划,报经主管部门批准。
2. 临时停工是指工程施工因不可抗力、施工安全或环境污染等原因,临时中断施工。
第四条本单位成立工程停工与复工管理小组,负责工程停工与复工的组织协调工作。
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相关负责人、安全质量管理人员等组成。
第二章工程停工的原则和程序第五条工程停工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并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原则:工程停工前必须排除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确保工作人员安全撤离。
2. 环境保护原则:工程停工前必须采取措施,防止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对环境造成损害。
3. 提前通知原则:工程停工前必须提前通知相关方,包括工程相关人员、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
第六条工程停工的程序如下:1. 停工决定:由项目经理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停工申请,报经安全质量管理部门审核并批准。
2. 停工通知:项目经理负责向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发出停工通知,并告知停工原因、停工时间和停工期限。
3. 停工准备:施工单位需对施工现场进行封闭处理,确保现场安全整洁。
4. 安全撤离: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安全撤离计划,有序撤离施工现场。
第三章工程复工的原则和程序第七条工程复工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并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可控原则:工程复工前必须排除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并制定安全保障措施。
2. 环境复原原则:工程复工前必须进行环境清理和修复,恢复原有环境状态。
3. 综合协调原则:工程复工必须与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综合协调,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第八条工程复工的程序如下:1. 复工准备:施工单位需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和修复,确保现场安全、整洁。
工程开工、暂停及复工监理项目部管理规定模版(2篇)
工程开工、暂停及复工监理项目部管理规定模版一、总则1. 为规范工程开工、暂停及复工管理,维护工程建设秩序,确保施工质量和工期进度,制定本管理规定。
2. 本规定适用于监理项目部的工程开工、暂停及复工管理,凡涉及工程开工、暂停及复工的事项均应依照本规定执行。
二、工程开工管理1. 工程开工前,项目部应提前向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提交开工报告。
2. 工程开工前,项目部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编制并报送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应急预案。
3. 工程开工时,项目部应组织人员进行开工安全教育培训,并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4. 工程开工时,项目部应组织人员进行现场交底,明确工序、工艺及施工要求。
5. 工程开工后,项目部应按照工程进度计划,有序推进施工,确保工期进度。
三、工程暂停管理1. 工程暂停决策应经项目负责人或监理单位批准,并书面通知施工方。
2. 工程暂停期间,项目部应采取措施保护已完成的结构和设备,确保现场安全。
3. 工程暂停期间,项目部应进行材料、设备的妥善保管,防止损坏和丢失。
4. 工程暂停期间,项目部应按照暂停决定书要求,做好档案整理和资料归档工作。
四、工程复工管理1. 工程复工申请应由项目负责人向监理单位提出,并提供复工方案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2. 工程复工申请获得监理单位批准后,项目部应按照复工方案组织人员、设备等准备工作。
3. 工程复工前,项目部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整理和清扫,确保安全无隐患。
4. 工程复工后,项目部应按照工程进度计划,有序推进施工,确保工期进度。
五、安全管理1. 工程开工、暂停及复工期间,项目部应严格执行施工安全管理制度,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
2. 工程开工、暂停及复工期间,项目部应加强现场巡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3. 工程开工、暂停及复工期间,项目部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施工人员安全意识。
六、质量管理1. 工程开工、暂停及复工期间,项目部应按照质量管理要求,严格执行施工工艺标准。
工程开工、暂停、复工的管理制度范本
工程开工、暂停、复工的管理制度范本一、前言本工程开工、暂停、复工的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工程项目的开工、暂停和复工流程,确保项目的正常进行,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相关人员必须遵守执行。
二、开工流程1. 前期准备1.1 在工程项目开始施工之前,项目经理和相关负责人必须对工程项目进行充分的前期准备,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施工队伍、采购材料和设备、制定施工计划等工作。
1.2 项目经理必须组织项目启动会议,向施工队伍介绍工程项目的背景、目标和具体要求,明确施工队伍的责任和义务。
2. 安全检查2.1 在项目开工前,项目经理必须组织进行安全检查,包括现场环境的安全评估、职工培训和安全演练等。
2.2 安全检查合格后,项目经理必须向相关部门提交安全检查报告,取得相关审批文件。
3. 物资准备3.1 在开工前,项目经理必须确保所需物资储备充足,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材料、设备租赁和人员配置等。
3.2 项目经理必须与供应商签订物资供应合同,并按照合同要求及时采购和储备所需物资。
4. 工期计划4.1 项目经理必须依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工期计划,并与施工队伍进行沟通和确认。
4.2 工期计划必须包括施工工序、工程进度和关键节点等内容,确保工程项目按时进行。
5. 开工仪式5.1 在工程项目正式开工前,项目经理必须组织开工仪式,宣布工程项目的正式启动,并邀请相关部门和人员参加。
5.2 开工仪式必须以书面形式记录,并由项目经理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三、暂停流程1. 暂停原因1.1 当发生以下情况时,项目经理有权暂停工程项目的施工:a) 重大安全事故或环境问题;b) 设备故障且无法继续施工;c) 政府部门要求暂停施工;d) 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继续施工。
1.2 项目经理必须对暂停工程项目的原因进行合理的解释,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2. 暂停程序2.1 项目经理必须立即启动暂停程序,包括但不限于通知施工队伍、停止设备运行和采取安全措施等。
工程停工与复工管理规定模板
工程停工与复工管理规定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职能部门对工程的停工和复工管理,确保工程能够依照有序的计划进行,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特订立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部企业职能部门对工程项目的停工和复工管理。
第二章工程停工管理第三条工程停工的概念:工程停工是指对正在进行的工程项目暂时停止施工和生产活动的行为。
第四条工程停工的条件:1.事故或突发事件导致工程无法连续安全施工;2.工程项目实施计划调整,需要暂时停止施工的;3.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要求暂时停止施工的。
第五条工程停工管理的目标:1.及时发现工程存在的问题,确保工程安全;2.节省资源,防止资源挥霍;3.维护施工纪律,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第六条工程停工程序:1.审批程序:工程负责人将工程停工的申请书报企业职能部门负责人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停工;2.通知程序:企业职能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将工程停工的决议通知相关责任人员,并告知停工原因、时限等。
第七条考核标准:1.工程停工程序是否符合规定;2.停工时通知程序是否及时、准确;3.工程停工是否符合停工条件;4.是否推动工程复工。
第三章工程复工管理第八条工程复工的概念:工程复工是指对已经停工的工程项目,依据相关程序和要求,重新启动施工和生产的行为。
第九条工程复工的条件:1.工程停工的原因除去,满足重新施工和生产的条件;2.工程项目计划得到调整或更改,需要重新启动施工和生产。
第十条工程复工管理的目标:1.确保工程项目在复工后能够有序进行,按计划完成;2.提前解决复工过程中可能显现的问题,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十一条工程复工程序:1.审批程序:工程负责人将工程复工的申请书报企业职能部门负责人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复工;2.通知程序:企业职能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将工程复工的决议通知相关责任人员,并告知复工时间和要求。
第十二条考核标准:1.工程复工程序是否符合规定;2.复工时通知程序是否及时、准确;3.工程复工是否满足复工条件;4.是否开展复工前的准备工作。
工程停工与复工管理规定模版(四篇)
工程停工与复工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工程建设的安全和顺利进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项目的工程停工与复工管理。
第三条工程停工是指为了解决特定问题或应对特殊情况而暂停工程施工的行为。
第四条工程复工是指工程停工期满或特殊情况解除后恢复工程施工的行为。
第五条工程停工与复工应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有关规定,并且根据具体项目特点制定相应管理制度。
第六条工程停工与复工应充分考虑施工进度、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等因素,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第七条工程停工与复工管理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和责任落实。
第二章工程停工管理第八条工程停工由项目部负责提出,并报业主或工程监理方同意后正式实施。
第九条工程停工应事先制定停工方案,包括停工的原因、范围、时限、影响范围等内容,并向相关部门备案。
第十条工程停工应及时通知施工单位和相关人员,并做好危险物品、设备的安全保护工作。
第十一条工程停工期间,项目部应做好资料整理、设备维护、人员安排等工作,确保停工期间的安全和保护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工程停工解除应经业主或工程监理方同意,并与相关部门进行备案。
第十三条工程停工解除后,项目部应及时通知施工单位和相关人员,并做好复工准备工作。
第三章工程复工管理第十四条工程复工应由项目部提出复工申请,并经业主或工程监理方同意后正式复工。
第十五条工程复工应事先制定复工方案,包括复工的原因、范围、时限、复工前的准备工作等内容,并向相关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工程复工前应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复工后的施工安全。
第十七条工程复工期间,项目部应加强施工管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十八条工程复工应与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并及时通知施工单位和相关人员。
第四章附则第十九条本规定由项目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一条工程停工与复工管理规定模板详见附件。
附件:工程停工与复工管理规定模版(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工程建设的安全和顺利进行,制定本规定。
工程停工与复工管理规定范文(二篇)
工程停工与复工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工程停工与复工管理,维护工程安全和施工进度,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章停工管理第一节停工原因第一条工程停工的原因主要包括:(一)建设单位要求停工的;(二)施工单位自行决策停工的;(三)发现工程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必须停工的;(四)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停工的。
第二节停工程序第二条工程停工,建设单位应当通知施工单位并书面说明停工原因,并同时通知有关监管部门。
第三条施工单位接到停工通知后,应当立即停止施工作业,并做好现场的封闭、封存等安全措施。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建设单位要求,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检查,查找存在的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并报送建设单位。
第三节复工要求第五条工程停工期间,建设单位应当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完成整改。
第六条施工单位在完成整改后,应当书面申请复工,并向建设单位提交整改报告及复工申请报告。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根据施工单位的整改报告和复工申请报告,由相关人员进行审核和评估,并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复工批复或者不予批复的决定。
第八条如经审核评估后,建设单位同意施工单位复工的,建设单位应当及时通知施工单位,并同时通知监管部门。
第九条施工单位收到复工通知后,应当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会审,并制定详细的复工方案,并报送建设单位备案。
第四节工程停工期间的管理要求第十条工程停工期间,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对工程现场的监管,确保工程安全。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做好工程现场的封闭、封存等安全措施,严禁他人擅自进入工程现场。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十三条监管部门有权随时对工程停工现场进行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第五章复工管理第一节复工程序第十四条施工单位按照复工方案,组织施工人员复工。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报送与复工有关的材料及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复工方案、复工申请表、工作人员健康证明等。
工程开工、暂停、复工的管理制度范文(3篇)
工程开工、暂停、复工的管理制度范文标题:工程开工、暂停、复工的管理制度一、目的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工程开工、暂停、复工的过程,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确保施工安全和质量,并做好相关的管理和协调工作。
二、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工程的开工、暂停、复工过程。
三、管理程序1. 工程开工(1)项目负责人提出开工申请,包括开工时间、施工计划、主要工序等内容,并报告项目管理部门审核。
(2)项目管理部门审核开工申请,确认开工条件是否具备,并下发开工许可证。
(3)开工前,负责施工的施工单位需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施工人员了解安全操作规程。
(4)开工前,负责施工的施工单位需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并经项目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开工。
2. 工程暂停(1)如工程施工中发生紧急情况,需立即暂停施工,施工人员应遵守现场暂停指令,确保人员安全。
(2)如果计划内的暂停,施工单位需提前向项目管理部门提交暂停申请,并说明暂停原因和预计暂停时间。
(3)项目管理部门评估暂停申请的合理性,并作出暂停批复,通知相关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
3. 工程复工(1)施工单位根据暂停结束的通知,开展复工准备工作,包括组织人员、材料、设备等。
(2)施工单位需编制复工方案,审核通过后方可复工。
(3)项目管理部门对复工方案进行审核,并作出复工批复,通知相关单位。
(4)复工后,施工单位需全面检查施工现场,确保安全,进行必要的整改和清理工作。
四、责任和追究1. 项目负责人对工程开工、暂停、复工的管理负有最终责任。
2. 施工单位负责组织施工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并承担施工期间的安全责任。
3. 如发生施工安全事故或质量问题,相关责任人将被追究相应的责任。
五、附则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项目管理部门所有,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并及时通知相关单位。
六、生效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遵循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工程开工、暂停、复工的管理制度范文(2)一、管理目的:为了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制定本规定。
工程开工、暂停、复工的管理制度范文
工程开工、暂停、复工的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开工、暂停、复工管理,保障工程安全顺利进行,提高工程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全体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桥梁工程、铁路工程、港口工程等。
第三条工程开工、暂停、复工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第四条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负责人必须加强对工程开工、暂停、复工的学习,提供相关材料和操作指导。
第五条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当定期组织开展工程开工、暂停、复工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六条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当建立工程开工、暂停、复工的台账和档案,记录相关信息以备查阅。
第二章工程开工第七条工程开工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负责人必须进行上报和报批程序,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
第八条工程开工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当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安全会议,明确工程开工的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
第九条工程开工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当组织人员进行现场勘查和安全检查,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环境。
开工方案,明确施工流程和工序,确定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技术要求。
第十一条工程开工期间,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当根据施工进度和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工程人员和设备的安排,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
第十二条工程开工期间,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当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十三条工程开工期间,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当从施工现场撤离无关人员,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十四条工程开工期间,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当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三章工程暂停第十五条工程暂停必须经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负责人的书面申请,并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
第十六条工程暂停期间,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当制定工程暂停的应急预案,妥善安排施工人员和设备。
工程开工、暂停、复工的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工程开工、暂停、复工的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工程施工的管理工作,规范工程的开工、暂停和复工的程序和要求,确保施工安全、质量和进度,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工程开工第二条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完成以下事项:1. 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 缴纳相应的安全保证金;3. 开展施工前的安全教育培训。
第三条工程开工程序如下:1. 施工单位向业主或监理单位提出工程开工申请;2. 业主或监理单位审核并批准工程开工;3. 施工单位将批准文件送至相关部门备案。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组织施工人员、设备和材料进场,并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
第五条工程开工后,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计划,组织施工,并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和质量控制。
第三章工程暂停第六条工程暂停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不可抗力,施工质量问题,工程设计变更等。
第七条工程暂停程序如下:1. 发现工程需要暂停的原因,施工单位应立即向业主或监理单位报告;2. 业主或监理单位审核并决定是否暂停工程;3. 暂停期间,施工单位应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工程的安全和质量。
第八条工程暂停解除的程序如下:1. 施工单位完成必要的整改工作,并通知业主或监理单位;2. 业主或监理单位进行验收,确认整改达到要求后,批准解除工程暂停。
第四章工程复工第九条工程复工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暂停原因消除,工程设备到位,工期调整等。
第十条工程复工程序如下:1. 施工单位向业主或监理单位提出工程复工申请;2. 业主或监理单位审核并批准工程复工;3. 施工单位将批准文件送至相关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工程复工后,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计划,组织施工,并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和质量控制。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违反本管理制度规定的,施工单位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本管理制度由施工单位和业主或监理单位共同遵守,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十四条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工程开工、暂停、复工的管理制度范本(二)1. 目的和适用范围该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工程项目开工、暂停和复工的程序和要求,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要求。
工程停复工管理制度范文(3篇)
工程停复工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为了保证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合理安排工期,提高工程质量,确保项目的顺利完成,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项目工程的停复工管理。
三、停复工管理的原则1. 安全第一:停复工的前提是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维护工人的身体健康。
2. 合理决策:停复工的决策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认真分析和评估,确保决策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3. 公正公平:停复工的决策需要公正、公平地对待各方利益相关者,公开透明地进行决策。
四、停工管理流程1. 停工决策(1)项目部在发现工程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施工进度无法完成或其他特殊情况时,应及时报告项目经理或相关主管。
(2)项目经理或相关主管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分析和评估,提出停工建议。
(3)停工建议经项目领导小组或项目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进行停工通知。
2. 停工通知(1)停工通知应包含停工的具体原因、停工的时间和停工期间需要做的工作等内容。
(2)停工通知应及时发布到相关人员,并在工地显眼位置张贴。
3. 停工期间管理(1)停工期间,项目部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施工安全检查,做好相关安全防护工作,确保无人进入施工区域。
(2)停工期间应及时与相关业主、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进行沟通,解释停工原因和解决措施。
4. 复工决策(1)停工期满后,项目部应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复工分析和评估。
(2)复工分析和评估结果应报告项目经理或相关主管,经项目领导小组或项目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进行复工通知。
5. 复工通知(1)复工通知应包含复工的具体时间、工作安排、安全措施等内容。
(2)复工通知应及时发布到相关人员,并在工地显眼位置张贴。
6. 复工管理(1)复工后,项目部应根据复工通知的要求,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施工作业。
(2)复工期间,项目部应加强施工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和质量。
五、责任与处罚对于在施工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违反停复工管理制度、造成工期延误等违规行为的相关责任人,应按照相应规定进行处罚。
工程停复工管理制度范本(2篇)
工程停复工管理制度范本一、概述本文制定的工程停复工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工程停复工的流程和管理要求,确保工程停复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维护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各方利益的平衡。
二、工程停工管理1. 工程停工申请1.1 工程负责人应及时发现影响工程进度的问题,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工程停工申请。
1.2 工程停工申请应包括停工原因、停工时长、停工区域等详细信息,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1.3 工程停工申请应提交给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并按规定时间内反馈审批结果。
2. 工程停工通知2.1 上级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工程停工申请后,应及时通知工程负责人和相关参与方。
2.2 工程停工通知应包括停工时间、停工期间的安全责任、停工期间的问题处理等详细内容,并确保通知到位。
3. 工程停工措施3.1 工程停工期间,工地应设置合适的警示标志和告示牌,提示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工地。
3.2 工程停工期间,工程负责人应加强对工地的安全巡查,确保工程停工期间的安全。
3.3 工程停工期间,应对已完成且具备使用条件的设备和材料进行储存和保护,确保其正常使用。
4. 工程复工管理4.1 工程负责人应在收到复工通知后,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工地安全检查。
4.2 工程复工前,应对沉降、变形、开裂等问题进行检查,确保工程结构安全。
4.3 工程复工前,应对设备、材料进行检修和清理,确保其正常使用。
4.4 工程复工前,应针对工期延误情况制定相应的调整措施,以确保工程进度不受影响。
三、工程停复工管理的监督和管理1. 上级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工程停复工管理的监督,确保工程停复工符合相关规定和流程。
2. 工程负责人应加强对工程停复工的组织和协调,确保工程停复工按照规定进行,并妥善处理停复工期间的事宜。
3. 工程参与方应积极配合工程负责人的工作,执行相关要求,确保工程停复工的顺利进行。
4. 对于工程停复工管理中的违规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工程停复工管理的违规处罚1. 对于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停工的,将给予警告,并要求立即恢复工程。
工程停工 复工管理制度
工程停工复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工程停工和复工管理工作,保障工程施工安全、质量和进度,提高建筑施工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工程停工管理1. 工程停工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国家政策、法律规定的要求;(2)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因素;(3)发生严重安全事故或质量问题;(4)其他影响施工的特殊情况。
2. 工地项目经理或总监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工程停工的申请,经项目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
3. 工程停工期间,应当做好以下工作:(1)加强现场安全监管,确保工地周边区域安全;(2)做好设备、材料的保管和维护工作;(3)妥善安排员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4)配合监管部门做好相关处置工作。
4. 工程停工解除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解决了导致停工的问题;(2)经相关部门批准可以复工。
第三章工程复工管理1. 工程复工的原则是确保公安安全和质量,保持工程的进度和效率。
2. 工地项目经理或总监应当提前向项目管理部门提交复工的申请,包括复工计划和安全保障措施。
3. 工程复工前,应当做好以下准备工作:(1)对设备、材料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质量;(2)培训员工,提高工作效率和安全意识;(3)确定复工的时间和流程。
4. 工程复工后,应当做好以下工作:(1)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施工安全;(2)做好进度的跟踪和检查工作;(3)加强质量控制,保证工程质量。
第四章监督检查1. 工程停工复工管理制度的执行由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应当定期对停工复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停工原因和解除情况;(2)复工计划和安全措施;(3)现场施工安全和质量情况的检查。
3. 对违反工程停工复工管理制度的单位或个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罚,并进行整改。
第五章处罚措施1. 对违反工程停工复工管理制度的单位或个人,可采取以下措施:(1)警告;(2)罚款;(3)责令整改;(4)暂停施工资质等。
2. 对于严重违法违规的单位或个人,应当追究其法律责任。
工程停复工管理制度(三篇)
工程停复工管理制度是对工地停止施工或恢复施工的管理规定。
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工程停复工过程中的安全和效率,并规范参与工程停复工的相关方的行为。
1.停工申请与批准程序:(1) 承包商或项目负责人必须书面向相关管理机构提出停工申请,并说明停工的原因和预计的停工时间。
(2) 相关管理机构必须在接到停工申请后及时审批,并向承包商或项目负责人发放停工许可证。
(3) 停工许可证必须明确停工的时间范围,以及停工期间需要采取的安全措施。
2.停工期间的安全措施:(1) 所有危险源必须得到有效的封堵和标识,确保工地的安全。
(2) 现场设有专人进行巡视,定期检查施工设备和施工材料的状态,并及时处理异常情况。
(3) 临时设施(如脚手架、警示标识等)必须符合安全规范,确保工人和现场人员的安全。
(4) 停工期间禁止进行任何施工活动,禁止工人和现场人员进入施工区域。
3.复工程序和安全检查:(1) 承包商或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停工期满前向相关管理机构提交复工申请,并说明复工的准备工作和计划。
(2) 相关管理机构必须对复工申请进行审批,并安排人员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工地复工后的安全。
(3) 复工申请获得批准后,承包商或项目负责人必须及时通知工人和现场人员,做好复工的准备工作。
4.处罚措施:(1) 违反停工期间的安全措施和禁止施工规定的,将被依法处以罚款,并承担由此造成的责任和损失。
(2) 严重违反停工期间安全管理规定的,相关管理机构有权暂停或撤销承包商的资质,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工程停复工管理制度的实施需要相关管理机构、承包商、项目负责人和工人等各方的共同努力,确保工地停复工过程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同时,相关管理机构还应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不断完善和提升工程停复工管理制度的效果和执行力度。
工程停复工管理制度(二)停复工管理制度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需要暂时停工或恢复工作时,制定的管理规定和程序。
以下是一个工程停复工管理制度的示例:1. 停复工申请:施工单位需要停工或恢复工作时,必须向项目经理或相关主管提出书面申请,并注明原因和预计停工或恢复工作的时间。
施工单位停复工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规范施工单位停复工行为,保障参建各方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停工条件1.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因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原因,经监理单位、业主单位或相关部门认定,确需停工的,应立即停工。
2.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因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确需停工的,应及时向监理单位、业主单位报告,并采取必要措施保障人员和财产安全。
三、停工程序1. 施工单位发现停工原因后,应及时向监理单位、业主单位报告,并填写停工报告单。
2. 监理单位、业主单位接到停工报告后,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调查,确认停工原因,并下达停工通知书。
3. 施工单位接到停工通知书后,应立即停止施工,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现场,防止事故发生。
四、复工条件1. 施工单位在停工原因消除后,需向监理单位、业主单位提出复工申请。
2. 监理单位、业主单位收到复工申请后,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查验,确认符合复工条件。
3. 经查验合格后,监理单位、业主单位下达复工通知书。
五、复工程序1. 施工单位接到复工通知书后,应立即组织施工人员、设备、材料等恢复施工。
2. 施工单位在复工前,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确保安全生产。
3. 施工单位在复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施工方案,加强现场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六、监督管理1. 监理单位、业主单位应加强对施工单位停复工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施工单位按照规定执行。
2. 施工单位应自觉接受监理单位、业主单位的监督检查,积极配合相关工作。
3.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监理单位、业主单位有权责令整改,并可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执行。
2023年工程停复工管理制度范本
2023年工程停复工管理制度范本工程停复工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停复工管理,确保工程停复工过程中的安全、高效,提高工程质量,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停复工的工程项目。
第三条:本制度的内容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工程停复工工作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第二章停工管理第四条:项目经理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提前合理安排停工计划,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第五条:停工程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步骤:1. 编写停工通知书,内容包括停工原因、停工开始日期、停工期限等信息。
2. 将停工通知书发送给相关责任方,确保停工通知得到及时传达。
3. 停工前进行现场安全检查,确保安全隐患得到及时解决。
4. 停工期间,设立专人负责工地的保安和监控工作,确保工地安全。
第六条:停工期间,项目经理应做好以下工作:1. 监督停工期间的维护、保养和安全工作,确保工程质量不受影响。
2. 定期与相关责任方进行停工情况汇报,保持沟通和协调。
3. 依法处理发生的纠纷和事故,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第七条:停工解除程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步骤:1. 进行现场安全检查,确保安全隐患得到解决。
2. 编写停工解除通知书,内容包括停工解除原因、解除日期等信息。
3. 将停工解除通知书发送给相关责任方,确保通知得到及时传达。
4. 停工解除后,做好工地清理工作,准备复工。
第八条:项目经理应主动与相关责任方进行沟通,确保停工期限内工程停工问题得到解决,尽可能缩短停工时间。
第三章复工管理第九条:项目经理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提前合理安排复工计划,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第十条:复工程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步骤:1. 编写复工通知书,内容包括复工原因、复工开始日期等信息。
2. 将复工通知书发送给相关责任方,确保复工通知得到及时传达。
3. 复工前进行现场安全检查,确保安全隐患得到及时解决。
4. 复工期间,设立专人负责工地的保安和监控工作,确保工地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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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工程停工复工管理规定(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25895工程停工复工管理规定
Regulations on Management of Work Stoppage and Resumption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1、根据监理合同和监理工作范围的规定,监理单位在工程监理中遇到威协安全和质量的重大问题时,有权发出暂停施工的通知,签发“停工通知单”的权限属于总监理工程师。
2、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停工通知单时,应根据暂停工程的影响范围和程度,按照监理合同和施工承包合同的约定,确定停工范围,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签发停工通知单:
2.1建设单位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
2.2在工程施工或安装中发现了威协安全和质量问题时,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而需要停工处理;
2.3工程中发生了必须暂停施工或安装的紧急条件;
2.4施工承包商未经开工申请许可擅自施工、安装,或拒绝监理单位的管理;
2.5施工承包商在工程中采用未经检验或检测的建设工
程材料,或者使用检验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材料,且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
2.6在停工通知单下达后,签发复工申请表之前,施工承包商擅自继续施工或安装。
3、若在停工通知单发出后,签发复工申请表之前,施工承包商擅自施工或安装,监理单位发现后,应再次签发停工通知单,并要求施工承包商采取进一步措施保证工程项目施工和监理的正常秩序。
4、当重大项目或重大事件需要停工,但会影响到工程里程碑进度或关键路径的工期时,监理单位应事先与建设单位磋商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发出工程停工令,并报建设单位审批。
5、由于非施工承包商原因且非2.2~2.6条原因时,监理单位应在发出停工通知单之前,就有关工期和费用等事宜与施工承包商进行协商。
6、由于建设单位原因或其他非施工承包商原因导致工程停工时,监理单位应如实记录所发生实际情况,并在停工因素消除,具备复工条件时,及时签署施工承包商报送的复
工申请表,经建设单位审批同意后继续施工。
7、由于施工承包商原因导致工程停工,在具备恢复施工或安装条件时,施工承包商可报送复工申请表、整改报告等有关材料,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复工申请表,同意施工承包商继续施工,并报建设单位审批。
8、建设单位批准复工申请表后三个月内,监理单位宜会同有关各方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处理因停工引起的与工期费用等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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