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法学专业合同法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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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秋季学期西南大学 0382《合同法》答案

2020年秋季学期西南大学 0382《合同法》答案
A.李某有权要求王某搬离房屋
B.陈某有权要求王某搬离房屋
C.李某有权解除合同,要求孙某承担赔偿责任
D.陈某有权解除合同,要求孙某承担赔偿责任
李某有权要求王某搬离房屋 陈某有权要求王某搬离房屋 李某有权解除合同,要求孙某承担赔偿责任 陈某有权解除合同,要求孙某承担赔偿责任
23、
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 )。
已生效 效力未定 可撤销 未生效
8、
债权人胡某下落不明,债务人沙某难以履行债务,遂将标的物提存。沙某将标的 物提存以后,该
标的物如果意外毁损、灭失,其损失应由谁承担( )。
应由胡某承担 应由沙某承担 应由沙某与胡某共同承担 应由提存机关承担
9、以合同的成立是否必须交付标的物或者完成约定的其他给付为标准分类,合 同分为( )。
该租赁合同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取口头形式 如果承租人陈某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夏某可以直接 解除合同 房屋租金由夏某与陈某自愿协商确定,法律并无最高数额限制 夏某将房屋卖给他人后,若新房主不愿继续出租,则其有权要求终止租 赁合同 7、
甲卖给乙10 万吨化纤,总价款100 万元,双方约定:乙交付10 万元定金时, 合同生效。直至履行期,乙尚未交付定金,甲依照合同中代办托运的约定,将货物运 送至乙所在地车站,乙收货,但主张合同因未交定金而未生效。关于该买卖合同的效 力,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谁的过错谁承担责任 由法律作出规定 不承担连带责任 承担连带责任
24、
甲委托乙购买一套机械设备,但要求以乙的名义签订合同,乙同意,遂与丙签订了设 备购买合同。后由于甲的原因,乙不能按时向丙支付设备款。在乙向丙说明了自己是受甲委 托向丙购买机械设备后,关于丙的权利,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西南大学网络教育法学专业本科0322民法分论考试答案

西南大学网络教育法学专业本科0322民法分论考试答案
西南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课程考试试题卷
类别:网教专业:法学2015年12月
课程名称【编号】:民法分论【0322】A卷
大作业满分:100分
一、问答题(共4题,学生任选2题作答,每小题50分,共100分)
1、甲欲向乙借款,乙要求甲提供抵押,请根据《物权法》内容,回答我国可抵押财产和不得用于抵押财产的范围,以及抵押登记的相关规定。
(2)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土地所有权;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答:(1)乙以无因管理找甲支付支出的相应费用,理由成立。所谓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自愿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管理他人事务的人,为管理人;事务被管理的人,为本人。无因管理之债发生后,管理人享有请求本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的债权,本人负有偿还该项费用的债务。无因管理是一种法律事实,为债的发生根据之一。无因管理之债的产生是基于法律规定,而非当事人意思。
(2)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有三:即为他人管理事务;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
(3)无因管理的效力包括管理人的义务和权利。
管理人的义务包括:适当管理义务;通知义务;报告、计算义务。管理人违反上述管理义务时,应分不同情况处理:第一,无因管理成立,但管理人管理方法、措施不当,给本人造成损害的,若管理人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应负赔偿责任;若管理人为一般过失,则应免除或减轻管理人的责任。其二,管理人员有管理意思,但其管理事务却违反本人的管理要求或社会常识,使管理效果不利于本人,即不构成无因管理。管理人如有过错,应按侵权行为负赔偿责任。

西南大学网络教育法学专业本科0323刑法分论大作业答案

西南大学网络教育法学专业本科0323刑法分论大作业答案
西南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课程考试试题卷
类别:网教专业:法大作业满分:100 分
以下试题均为论述题,请考生任意选择两道试题做答,每题50分。
一、石某,男,35岁,工人。石某经常虐待妻子。一日,石某的妻子因不堪石某的毒打,在石某走后服毒自杀。邻居发现石某的妻子在床上挣扎,便把石某找回来,要他赶快将妻子送医院抢救。石某既不抢救,也不让邻居抢救,还恶狠狠地说:“我就要看着她死。”最后,邻居们强行将石某的妻子送往医院,但由于时间拖廷太久,经抢救无效死亡。
[问题]石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为什么?
答:石某的行为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理由是:犯罪行为分为作为与不作为两种基本形态。不作为犯罪,是指行为人有能力履行某种义务以阻止某种危害结果的发生,而竟不予以履行的行为。本案石某与其妻之间具有法定的扶养义务,在其妻生命垂危时,石某有义务积极予以救助。而石某非但不予救助。而且还不让邻居救助,最终导致其妻死亡,其行为属于不作为的犯罪。
3、潘丽虽然事实上有毒害其父母的行为,但她不知道咖啡有毒,是不能预见的原因导致了损害结果。其实她也算是受害者,只是侥幸没死。《刑法》第十六条规定,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
4、首先,马锋构成重婚罪和故意杀人罪(既遂),应当数罪并罚。虽然他本意是杀死潘丽本人,但是他放任了其他人被毒死的结果的发生。其主观上有杀人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放毒的行为,造成了死亡结果(无论死的是谁),所以构成了故意杀人罪,犯罪的停止状态是既遂。其次,马锋的行为不构成投放危险、毒害物质罪,原因是到他家的客人不具有人数众多和不特定性的特点。
二、马锋系荣宁市钢厂业务员,已婚,有一女3岁。马锋因工作经常出差,在丹阳市联系业务时,与一饭店服务刘娟互有好感。马锋谎称自己未婚,于1993年7月利用空白介绍信填写虚假内容与刘娟登记结婚。一年后,刘娟生一子。久之,马锋之妻潘丽有所觉,多次询问均被马锋否认。马锋恐夜长梦多,即生害妻之心。1997年6月某日,潘丽之友送给她两瓶雀巢咖啡,潘丽每晚必冲饮一杯,说喝了提神。遇人来访,潘丽亦以咖啡待客。潘丽之友知潘丽如此喜爱咖啡,又送其两瓶,马锋即在又送来的两瓶咖啡中放入氰化物,以毒死妻子,且认为可以免除对自己的怀疑。1998年1月20日,潘丽的父母从外地来探望女儿一家。潘丽在饭后即冲了两杯咖啡,让父母饮用,造成其父母死亡。 根据上述情况,现问: 1.马锋的重婚行为是否已超过追诉时效?为什么? 2.刘娟的重婚行为是否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为什么? 3.潘丽误将父母毒死的行为是否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为什么? 4.马锋触犯的罪名是什么?

西南交10秋学期《合同法》离线作业

西南交10秋学期《合同法》离线作业

西南交10秋学期《合同法》离线作业合同法第1次作业一、单项选择题(只有一个选项正确,共10道小题)1. 我国法律对合同的概念持()学说(A) 允诺说(B) 协议说(C) 共同行为说(D) 以上答案均不正确2. 在中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合作)经营合同()(A) 可以适用双方当事人国的法律(B) 应适用国际惯例(C) 必须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D) 由当事人自行约定选择适用有关的法律3. 有关古代合同自由原则的表述,正确的是()(A) 合同内容的绝对自由和形式的绝对自由(B) 合同内容的绝对自由,合同形式要式性(C) 合同内容和形式的有限制的自由(D) 合同形式的绝对自由和合同内容的有限制自由4. 我国《合同法》规定的合同形式是()(A) 不要式为原则,要式为例外(B) 不要式兼要式原则(C) 要式为原则,不要式为例外(D) 要式原则5. 下列合同()是单务合同(A) 建设工程合同(B) 赠与合同(C) 运输合同(D) 技术合同6. 依合同双方当事人是否互负义务,合同可分为()(A) 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B) 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C) 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D) 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7. 合同作为双方民事法律行为,其成立特征是双方当事人()。

(A) 经主管机关批准(B) 意思表示一致(C) 意思表示真实(D) 公证8. 我国现行《合同法》()开始施行。

(A) 1999年3月15日(B) 1999年10月1日(C) 1982年7月1日(D) 1987年1月1日9. 合同与契约二元论认为,合同不同于契约,合同是指()。

(A) 双方对立一致的法律行为(B) 共同行为(C) 当事人的合意10. 现代合同法对合同主体的基本规定是()。

(A) 合同主体的身份性(B) 法律人格具体化(C) 一切人平等的资格(D) 上述答案不正确二、不定项选择题(有不定个选项正确,共5道小题)11. 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下列()不适用《合同法》[不选全或者选错,不算完成](A) 买卖合同(B) 婚姻关系(C) 收养协议(D) 租房合同12. 合同正义是指()[不选全或者选错,不算完成](A) 程序正义(B) 实质正义(C) 适法正义(D) 以上答案均不正确13. 我国法律规定下列合同中()应当采书面形式[不选全或者选错,不算完成](A) 劳动合同(B) 买卖合同(C) 融资租赁合同(D) 建设工程合同(E) 技术合同(F) 借款合同14. 英美法将合同条款分为()[不选全或者选错,不算完成](A) 许诺(B) 条件(C) 担保(D) 必备条款15. 丰起商场给张某无偿保管一辆自行车;张某借给李某500元钱,年利息5%;李某把2万元柑桔交给铁路部门运输;铁路部找木器加工厂加工制作100条长椅,以上四种合同()。

西南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0048)《经济法概论》大作业A

西南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0048)《经济法概论》大作业A
3、根据新的《合同法》的规定,合同中的定金与违约金条款不得并用,二者选择其一。
(1)乙公司适用违约金条款请求甲公司偿付金额为500×30%+200+50= 400(万元);
(2)、乙公司适用定金罚则条款,甲公司接受定金而不履行合同,应当向乙公司双倍返还定金,按《合同法》规定,定金的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金额的20%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计算为:合法的定金为500万元(2500×20%)。所以乙公司最多可请求甲公司偿付金额1000万元。
二、 2015年4月5日,原告赵某(甲方)在被告A市某卫生洁具公司(乙方)购买了1台丙公司(丙方)生产的洗洋洋牌电热水器。同年4月8日,甲方又购买了1台A市丁公司(丁方)生产的卫士牌多功能漏电保护器。4月12日,甲方在家中安装了该两件电器。4月15日晚,甲方在使用该淋浴器时,突被按键漏电击中,送医院抢救,右手拇指、食指被截除,已不能从事司机工作。为此,甲方先与乙方交涉,要求赔偿。乙方称:责任应由生产者承担,乙方无过错,拒绝赔偿。甲方遂向法院起诉,状告乙方、丙方、丁方,要求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三方承担赔偿损失并负连带责任。法院在调查中,经技术监督局对电热水器、漏电保护器进行质量检验,鉴定结论是:(1)电热水器的制造工艺存在缺陷,生产厂家也为对热水器进行检验,特定情况下电热水器开关按键可能漏电;(2)漏电保护器已被烧毁无法鉴定,但对同样商品检测未发现质量问题;(3)甲方安装电热水器和漏电保护器连接时未按丁公司的说明书正确安装,以致使用时漏电保护器不能正常工作。
据了解此次修法为推进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提供了法制基础和保障下一步工商总局将研究并提出修改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的建议同时积极构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体系并完善文书格式规范和登记管理信息化系统
答卷提交要求:考试题提前公布,学生下载试题和答题卷后,在答题卷上答题。完成后需网上提交答卷。答卷于11月20日--12月6日通过点击页面左侧导航栏内“我的考试”-“课程论文/大作业”提交。

2019年6月西南大学网络教育-0285教育法学大作业参考答案

2019年6月西南大学网络教育-0285教育法学大作业参考答案

西南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课程考试试题卷类别:网教 2019 年 6月课程名称【编号】:教育法学【0285】 A卷大作业满分:100 分一、论述题(请从中任意选择两道题作答,每题25分,共50分)1.试结合实际,谈谈你对教师聘任制的理解?答:教师聘任制,是在符合国家法律制度的情况下,聘任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由学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教育教学岗位设置,聘请有教师资质或教学经验的人担任相应教师职务的一项教师任用制度。

教师法明确规定,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逐步实行教师聘任制。

由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与教师签订聘用合同的制度,只有签订了聘用合同,取得教师资格的公民才能够从事教育教学活动,相关教师的权利义务才变为现实的权利义务。

推行教师聘任制对建立一支合格稳定的教师队伍,提高学校办学的自主性,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和待遇,提高教育和教学质量以及推动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促进教师合理流动,增强教师队伍活力,具有重要意义。

2.试分析过错责任的法律依据、基本特点及应对。

答:1..法律依据(1)《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侵犯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2)《民法通则》第131条: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第1款: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2.基本特点(1)它以行为人的过错作为责任的构成要件,行为人具有故意或者过失才可能承担侵权责任;(2)它以行为人的过错程度作为确定责任形式、责任范围的依据;(3)举证上实行谁主张谁举证原则。

3.应对(1)严格管理,确保自身无过错;(2)举证上尽量证明基于自身能力已经尽到相应的注意、教育、管理和保护义务;同时注意证明受害人或其监护人本身有过错;(3)日常工作中要有证据保留意识。

西南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法学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写作细则及论文题目

西南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法学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写作细则及论文题目

西南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法学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写作细则及论文题目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教学计划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专业培养目标的重要环节,是培养学生创新思维、提高学生实践能力的有效途径,是学生综合运用所学专业知识解决学术和实际问题的重要方式,是全面反映学生素质和能力的重要标志。

(一)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教学计划中独立设置的一门必修课程。

其主要教学要求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专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能力,培养学生独立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运用专业知识及科学方法获取信息和处理信息的能力,培养学生开展调查研究、处理实验数据、利用文献和书面表达等方面的综合能力,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和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

(二)毕业论文是以分析、论述、建模、推理、计算等为主的表达形式,毕业设计是以设计图纸和设计说明书为主的表达形式,学生可以根据专业特点和题目需要进行研究和表达。

毕业论文要求立论正确,结构合理,条例清楚,内容完整,资料详实,文字通顺,引文规范,正文文字数一般应在5000至10000字。

毕业设计需提供相关图纸和说明书。

(三)毕业论文(设计)写作要求与格式规范完整的毕业论文(设计)应包括封面、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附录、致谢等部分,并按前后顺序排列。

1、封面按要求填写封面所有内容,其中学习中心编号为学号第4至第6位。

2、摘要摘要是对论文的内容不加注释和评论的简短陈述,是文章内容的高度概括,主要包括研究的内容、目的、方法、成果、结论及其意义,一般为300~500字。

摘要一般不列举例证,不描述研究过程,不做自我评价。

论文摘要后另起一行注明本文的关键词,关键词是供检索用的主题词条,应采用能够覆盖论文内容的通用专业术语,符合学科分类,一般为3~5个,按照词条的外延层次从大到小排列。

3、目录独立成页,包括摘要,正文中的一级、二级标题,参考文献、附录、致谢等项目所在的页码。

22春西南大学[0382]《合同法》在线作业答案

22春西南大学[0382]《合同法》在线作业答案

0382 20221单项选择题1、下列情况中,不能引起合同变更的是()。

1.经法院裁定为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2.当事人就合同的有关内容达成一致意见3.原合同违背法律的禁止性规定4.债务人违约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2、合同的订立必须要经过的法定阶段有()。

1. F. 要约和承诺2.起草和抄写3.协商和谈判4.意思和表示3、根据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可以为合同债务人的债务履行作保证人的是()。

1.学校2.企业3.残疾人联合会4.医院4、法律规定可以抵销的债权有()。

1.抚恤金债权2.购货款债权3.扶养费债权4.退休金债权5、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 1年内行使撤销权, 1年的性质为()。

1.诉讼时效2.以上都不是3.履行期间4.除斥期间6、合同义务转移时,下列从属于主债务的从债务中()并不一并移转于承担人承担。

1.违约金2.非经保证人同意的保证债务3.同时履行抗辩权4.利息7、甲超市向乙电器厂洽谈购买一批电暖气,双方已达成书面协议,尚未盖章。

随后乙电器厂按照约定向甲超市()。

1.合同因未盖章尚不成立2.合同因有书面协议所以成立,但未盖章合同关系无效3.合同因乙电器厂已经履行供货义务,甲超市接受供货,该合同成立4.合同因未盖章无效8、甲有一台旧电脑闲置不用,弃之可惜,遂委托乙商店出售。

甲与乙商店的法律关系是()。

1.代理合同2.居间合同3.承揽合同4.行纪合同9、下列有关当事人合并、分立后,债权债务的处理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1.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必须由分立的当事人承担连带债务2.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3.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可能不由分立的当事人承担连带债务4.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当事人行使合同权利10、代位权行使的费用由()。

1.全体债权人承担2.债务人承担3.代位权人承担4.债务人和债权人共同承担11、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小轿车,约定7月1日预付10万元,10月1日预付20万元,12月1日乙公司交车时1日拒绝,等待乙公司答复未果后于10月3日向乙公司汇去20万元。

西南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0149《民法总论》A卷

西南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0149《民法总论》A卷

0149《民法总论》A卷一.1-5:CDDBC 6-10:AABCC二.1-5:xxx√x三.1.社团法人,是以人的组合作为法人成立基础的私法人,所以又称法人型人合组织。

例如各种公司、合作社、各种协会、学会等都是社团法人。

财团法人为财产的集合体,其成立基础在于财产,各种基金会、私立学校、医院、博物馆、档案馆、科研机构、宗教教堂、寺院、养老院、救济院、感化院等都是财团法人。

2.宣告失踪指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对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的人宣告为失踪人的制度。

为消除因自然人长期下落不明所造成的不利影响,法律通过设立宣告失踪制度,通过宣告下落不明人为失踪人,并为其设立财产代管人,由代管人管理失踪人财产,以保护失踪人与相对人的财产权益。

它是一种不确定的自然事实状态的法律确认,目的在于结束失踪人财产关系的不确定状态,保护失踪人的利益,兼及利害关系人的利益。

3.要式民事法律行为是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形式实施的行为。

一定的方式常见的有书面形式、履行登记手续等。

不要式民事法律行为是不拘形式的民事法律行为,即当事人可以自由决定行为的形式,只要该行为意思表示合法,行为即可生效。

4.请求权是指权利人请求他人为特定行为(作为、不作为)的权利。

请求权是相对权的典范,即仅仅相对于某个特定的人产生效力。

形成权,是指权利人得以自己一方的意思表示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权利。

四.1.1.条件应当是尚未发生的事实,即具有未来性,如果当事人约定的事实在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时已经发生或者正在发生,则不构成民事法律行为的所附条件。

2.条件应当是当事人在约定时不知道其将来是否发生,即具有或然性,如果当事人在约定之时确知其在将来必须发生或者必须不发生的事实,则均不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所附条件。

3.条件应当是当事人依其意志所选择的事实,即具有意定性。

如果是法律规定的条件则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所附条件。

4.条件应当是符合法律要求的事实,即具有合法性。

因此,当事人作为条件所约定的事实就不得违反法律规范的强制性规定,也不得有悖于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合同法学平时作业(doc 7页)

合同法学平时作业(doc 7页)

合同法学平时作业(一)一.单项选择题1.合同当事人可以依法自由选择合同相对人,也可以自由决定合同的内容,这体现《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 A )A.合同自愿原则; B.诚实信用原则; C.合法原则; D.鼓励交易原则。

2.我国《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 B )时生效。

”A.订约; B.成立; C.合意; D.协商。

3.甲对乙享有200万元的债权,乙放弃对丙的250万元的到期债权,同时乙则实现对丁的300万元的债权,此时甲可依撤销权请求撤销( D )。

A.300万元; B.200万元; C.100万元; D.不得行使撤销权。

4.在加工承揽合同中,承揽人交付的成衣质料不符合规定的水平,属于( A )A.质的不完全履行; B.量的不完全履行; C.履行不能; D.毁约。

5.违约金具有的性质是( A )A.补偿性; B.惩罚性; C.补偿性和惩罚性; D.视具体情况而定。

6、某人因资金严重短缺或经营上的迫切需要,向他人借高利贷,此种借贷合同大多属于( B )的合同。

A. 重大误解;B. 显失公平;C. 欺诈;D. 胁迫。

7、某出租车司机利用甲抢救危重病人的心理,将车价提高了10倍,甲不得不接受。

这种行为属于民法上的( C )行为。

A. 胁迫;B. 显失公平;C. 乘人之危;D. 敲诈。

8、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主张( A )。

A. 代位权;B. 撤销权;C. 解除权;D. 终止权。

9、如果应当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的,可以行使( A )。

A. 不安抗辩权;B. 先诉抗辩权;C. 先履行抗辩权;D. 同时履行抗辩权。

10、我国《担保法》规定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 B )。

A. 15%;B. 20%;C. 30%;D. 25%。

二.多项选择题1.可撤销的合同包括( BCD )。

A.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B.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A.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D.一方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西南大学网络教育合同法次作业

西南大学网络教育合同法次作业

合同法第一次作业名词解释:1、缔约过失责任: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的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所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不安抗辩权: 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

规定不安抗辩权是为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借合同进行欺诈,促使对方履行义务。

3、强制缔约是指个人或企业负有应对方的请求而与之缔约的义务,即对对方的要约非有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承诺。

在强制缔约情形中,承诺为受要约人的法定义务,例如:邮政、电业、煤气等等。

4、实践合同: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方能成立的合同。

5、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放弃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实施无偿处分财产或以非正常低价处分财产的行为而妨害其债权实现时,依法享有的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所实施的上述行为的权利。

6、抵销,是指当事人就互付给付种类相同的债务按对等数额使其相互消灭的意思表示。

7、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债权的权利。

8、预期违约在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无正当理由明确表示其在履行期到来后不履行合同,或者其行为表明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履行合同。

9、合同无效:是指合同已经具备成立要件,但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因而自始、确定、当然地不发生法律效力。

10、可撤销的合同:是指已经生效但因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没有表现其真实意志,违反自愿原则而可由一方当事人请求撤销的合同。

选择题1、甲、乙与丙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约定丙供给甲、乙原油3000吨,每吨价格为2500元,原油运到甲、乙所在地车站后,甲和乙按4:6比例分配并按该比例付款。

关于该合同之债的种类,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BC )A:多数人之债B:按份之债C:简单之债D:特定之债2、甲与乙订立合同,规定甲应于2013年8月1日交货,乙应于同年8月7日付款。

西南大学2020年春[0382]《合同法》辅导资料答案

西南大学2020年春[0382]《合同法》辅导资料答案
11、甲、乙双方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另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这在我国合同法理论上称作什么权利?()
.先履行抗辩权
“先诉抗辩权
“同时履行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
12、某甲将海尔牌家用洗衣机一台交给乙寄卖商店出售,下列陈述正确的有?()
“房屋租金由夏某与陈某自愿协商确定,法律并无最高数额限制【√】
“夏某将房屋卖给他人后,若新房主不愿继续出租,则其有权要求终止租赁合同
6、甲卖给乙10万吨化纤,总价款100万元,双方约定:乙交付10万元
定金时,合同生效。直至履行期,乙尚未交付定金,甲依照合同中代办托运的约
定,将货物运送至乙所在地车站,乙收货,但主张合同因未交定金而未生效。关
13、合同成立的根本标志即在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它是指()。
“合同当事人完全相同的缔约目的
“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业已作出了一致的意思表示【√】
“虽未合意但已有协议
“当事人对合同的次要条款或者非必要条款业已达成协议
14、甲商场向乙企业发出采购100台电冰箱的要约,乙于5月1日寄出承诺信件。5月8日,信件寄至甲商场,时逢其总经理外出,5月9日,总经理知悉了该信内容,遂于5月10日电传告知乙收到承诺。该承诺何时生效?()
“5月1日
“5月8日【√】
“5月9日
“5月10日
15、下列有关合同法中期限的描述正确的是()。
“债的保全制度中的撤销权行使的期限为一年,该期限属于除斥期间【√】
“技术进出口合同发生争议时申请仲裁的期限应依照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发生争议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两年
“赠与人的撤销权行使的期限为一年

2017年6月西南大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0322民法分论大作业答案

2017年6月西南大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0322民法分论大作业答案

确的意思表示。

从语义上讲,是指某人对某一事实或者行为作出的允许或者承认,是一种意思表示。

在侵权法上,受害人同意就是受害人对其受害作出的允许或者承认。

按同意的时间顺序看,受害人同意可分为受害之前的同意即预先的同意,侵害进行中的同意和受害后的同意。

受害后的受害人同意就是在损害结果发生之后,受害人自愿承认并接受该受害结果,而免除侵害人的责任,实为责任的承担问题,而不涉及侵权行为在法律上的性质,不属于侵权行为法上通常所指的受害人同意范畴。

只有在侵害后果产生前的受害人同意才能对侵害行为产生实质的影响,为侵权行为法上的受害人同意。

鉴于此,我们可以对受害人同意作如下定义:受害人同意就是受害人对将来发生的损害作出的自愿承担的意思表示。

5、小明7岁,因父母工作繁忙,无法辅导其做作业,与小区内的“凡心托管班”签订协议,放学后小明就在托管班内复习功课和学习到8点,某日小明在凡心托管班内学习时,因调皮被托管机构的老师生气打伤,应由谁承担责任。

而如果小明是在学习时被从外闯入的一流浪汉无故打伤,事发当时,托管班的老师外出购买晚饭,未在现场,小明的人身损害应由谁承担责任。

请您结合《侵权责任法》,谈谈未年人在幼儿园、学校、教育机构受到伤害时的责任承担情况。

答:一、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承担的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是指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学生和其他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

如果未成年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是由于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本身的人员的行为造成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责任时,就要承担责任。

比如,因学校的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安全标准或者管理、维护不当引起的学生人身损害;因学校提供的食品、药品、饮用水、教学用具或者其他物品不合格引起的学生人身损害;因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其他侮辱学生人格尊严的行为引起的学生人身损害;学生之间互相嬉戏、玩耍;老师管理不当造成学生人身损害等。

(合同制定方法)合同法复习思考题西南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合同制定方法)合同法复习思考题西南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0382)《合同法》复习思考题一、名词解释题1、格式条款2、要式合同3、要约4、要约邀请5、承诺6、缔约过失责任7、先合同义务8、拍卖9、附合缔约10、附条件的合同11、效力未定的合同12、表见代理13、合同履行的具体规则14、代位权15、不安抗辩权16、合同的转让17、合同的单方解除18、抵销19、提存20、违约责任21、不可抗力22、行纪合同23、买卖合同24、融资租赁合同二、单项选择题1、北京碧溪公司与上海浦东公司订立了一份书面合同,碧溪公司签字盖章后又寄给浦东公司签字盖章。

该合同何时成立( )A、自碧溪公司与浦东公司口头协商一致并签订备忘录时成立B、自碧溪公司签字盖章时成立C、自碧溪公司京签字盖章的合同交付邮寄时成立D、自浦东公司签字盖章时成立2、甲公司向银行贷款200万元。

现该公司将一部分资产分离出去,另成立乙公司。

对乙公司分立后这笔债务的清偿责任问题,存在一下意见,其中哪一个是正确的( )A、应当由甲公司承担清偿责任B、应当由乙公司承担清偿责任C、应当由甲和乙公司承担清偿责任D、应当由甲和乙公司按约定比例承担清偿责任3、某公司在其格式合同中规定:“因公司的机器设备给职工造成的人身伤害,由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该公司职工网某位完成生产定额,在下班后适用一台机器石被扎断了2根手指。

王某因受伤而造成的财产损失应有谁承担()A、应当由王某自己承担,该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B、主要由王某自己承担,该公司应当承担部分赔偿责任C、应当由公司承担赔偿责任D、主要由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王某自己亦应当承担部分责任4、甲乙双方达成一份协议,其要点为:甲方按照乙方指定的型号和技术要求购进一套设备;甲方将设备交付乙方租赁使用,设备所有权属于甲主;乙方按期交纳租金;租赁期满,设备归乙方所有。

按照我国合同法,此协议属哪一种合同()A、融资租赁合同B、财产租赁合同C、买卖合同D、租买合同5、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A、财产交付时起转移B、财产交付之前转移C、财产交付之后转移D、双方当事人认为合适的时间转移6、在借款合同的抵押担保中,可以抵押的财产有()A、著作权中的财产权B、耕地土地使用权C、宅基地土地使用权D、某医院门诊大楼7、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双方法定代表人均在合同文本上签了字,但都未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西南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法学专业合同法作业

西南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法学专业合同法作业

1、在以招标方式订立合同时,属于要约性质的行为是( )1. A. 招标2. B. 投标3. C. 开标4. D. 决标2、合同终止以后当事人应当遵循保密和忠实等义务,此种义务在学术上称为后契约义务。

此种义务的依据是( )1. A. 自愿原则2. B. 合法原则3. C. 诚实信用原则4. D. 协商原则3下列选项中,属于单务合同的是( )。

1. A. 互易合同2. B. 租赁合同3. C. 买卖合同4. D. 赠与合同4 夏某将自家房屋租给陈某,约定租期为3年,就其房屋租赁关系而言,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1. A. 该租赁合同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取口头形式2. B. 如果承租人陈某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夏某可以直接解除合同3. C. 房屋租金由夏某与陈某自愿协商确定,法律并无最高数额限制4. D. 夏某将房屋卖给他人后,若新房主不愿继续出租,则其有权要求终止租赁合同5、甲卖给乙10 万吨化纤,总价款100 万元,双方约定:乙交付10 万元定金时,合同生效。

直至履行期,乙尚未交付定金,甲依照合同中代办托运的约定,将货物运送至乙所在地车站,乙收货,但主张合同因未交定金而未生效。

关于该买卖合同的效力,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1. A. 已生效2. B. 效力未定3. C. 可撤销4. D. 未生效6、下列合同中,属于单务合同的是:( )。

1. A. 赠与合同2. B. 买卖合同3. C. 租赁合同4. D. 承揽合同7、采取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若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 )1. A. 格式条款2. B. 诚信原则3. C. 非格式条款4. D. 法律规定8、甲、乙双方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另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这在我国合同法理论上称作什么权利?()1. A. 先履行抗辩权2. B. 先诉抗辩权3. C. 同时履行抗辩权4. D. 不安抗辩权9某甲将海尔牌家用洗衣机一台交给乙寄卖商店出售,下列陈述正确的有?()1. A. 除非经甲特别同意,否则乙商店不能自己买进该洗衣机2. B. 乙如果以高于甲指定的价格卖出洗衣机的,高出的部分属于乙的收益,甲不必另行支付报酬给乙3. C. 甲特别告诉乙不得将该洗衣机卖给自己的情敌丙,只要丙的出价符合要求,则乙完全可以对甲此种没有任何经济上考虑的意气用事置之不理4. D. 如果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乙没有将甲的洗衣机卖出则甲可以将洗衣机取回,且无须支付报酬10合同成立的根本标志即在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它是指()。

西南大学0382 合同法 大作业题目及答案

西南大学0382 合同法 大作业题目及答案

2.违约行为的特征答:1从主体上看,违约行为人是合同关系中的当事人,即主体具有特定性。

这一特点是由合同相对性理论决定的。

根据合同相对性理论,只有合同当事人才有权向对方提出履行请求或承担某种义务,第三人如果实施了侵害债权的行为,虽然也发生不履行合同的后果,但第三人承担的是侵权责任而不是违约责任。

2从前提上看,违约行为是以有效的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的。

没有有效的合同关系,就没有合同义务,也就不存在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问题。

所以,只有有效的合同关系的存在,才有违约行为的存在和可能。

3从性质上看,违约行为就是违反了合同义务。

这些义务主要包括: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义务;法律规定的义务;依据诚实信用原则而产生的其他义务,如注意义务、告知义务、照顾义务、忠实义务、说明义务等。

4从后果上看,违约行为导致了对合同债权的侵害。

债权是一种相对权,它的实现有赖于债务人切实、积极地履行合同义务,而违约行为导致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实现或无法完全实现。

3.强制缔约的特点答:1强制缔约依然要采取要约和承诺的程序来进行,只是一方当事人负有必须承诺的法定义务。

2在强制缔约中,合同的内容,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即依该标准来确定。

没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按合理的标准确定。

3在强制缔约时,负有强制缔约义务的人对要约的沉默,通常即理解为默示承诺。

五、论述题(16分)论缔约过失责任和违约责任的区别。

答: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故意或过失违背依其诚实信用原则所应尽的义务,使合同未成立、被撤销或无效而致另一方信赖利益的损失时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违约责任是指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即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所承担的法律后果。

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1、发生的时间不同。

缔约上过失责任发生在合同缔结阶段,违约责任则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之后。

2、性质不同。

缔约上过失责任是一种法定的损害赔偿责任,其目的是解决没有合同关系的情况下因一方的过错而造成另一方信赖利益损失的问题;违约责任则可以由当事人自行约定,如当事人可以约定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的计算方法和数额等。

西南大学网络教育合同法次作业

西南大学网络教育合同法次作业

合同法第一次作业名词解释:1、缔约过失责任: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的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所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不安抗辩权: 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

规定不安抗辩权是为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借合同进行欺诈,促使对方履行义务。

3、强制缔约是指个人或企业负有应对方的请求而与之缔约的义务,即对对方的要约非有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承诺。

在强制缔约情形中,承诺为受要约人的法定义务,例如:邮政、电业、煤气等等。

4、实践合同: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方能成立的合同。

5、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放弃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实施无偿处分财产或以非正常低价处分财产的行为而妨害其债权实现时,依法享有的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所实施的上述行为的权利。

6、抵销,是指当事人就互付给付种类相同的债务按对等数额使其相互消灭的意思表示。

7、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债权的权利。

8、预期违约在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无正当理由明确表示其在履行期到来后不履行合同,或者其行为表明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履行合同。

9、合同无效:是指合同已经具备成立要件,但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因而自始、确定、当然地不发生法律效力。

10、可撤销的合同:是指已经生效但因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没有表现其真实意志,违反自愿原则而可由一方当事人请求撤销的合同。

选择题1、甲、乙与丙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约定丙供给甲、乙原油3000吨,每吨价格为2500元,原油运到甲、乙所在地车站后,甲和乙按4:6比例分配并按该比例付款。

关于该合同之债的种类,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BC )A:多数人之债B:按份之债C:简单之债D:特定之债2、甲与乙订立合同,规定甲应于2013年8月1日交货,乙应于同年8月7日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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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以招标方式订立合同时,属于要约性质的行为是( )1. A. 招标2. B. 投标3. C. 开标4. D. 决标2、合同终止以后当事人应当遵循保密和忠实等义务,此种义务在学术上称为后契约义务。

此种义务的依据是( )1. A. 自愿原则2. B. 合法原则3. C. 诚实信用原则4. D. 协商原则3下列选项中,属于单务合同的是( )。

1. A. 互易合同2. B. 租赁合同3. C. 买卖合同4. D. 赠与合同4 夏某将自家房屋租给陈某,约定租期为3年,就其房屋租赁关系而言,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1. A. 该租赁合同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取口头形式2. B. 如果承租人陈某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夏某可以直接解除合同3. C. 房屋租金由夏某与陈某自愿协商确定,法律并无最高数额限制4. D. 夏某将房屋卖给他人后,若新房主不愿继续出租,则其有权要求终止租赁合同5、甲卖给乙10 万吨化纤,总价款100 万元,双方约定:乙交付10 万元定金时,合同生效。

直至履行期,乙尚未交付定金,甲依照合同中代办托运的约定,将货物运送至乙所在地车站,乙收货,但主张合同因未交定金而未生效。

关于该买卖合同的效力,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1. A. 已生效2. B. 效力未定3. C. 可撤销4. D. 未生效6、下列合同中,属于单务合同的是:( )。

1. A. 赠与合同2. B. 买卖合同3. C. 租赁合同4. D. 承揽合同7、采取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若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 )1. A. 格式条款2. B. 诚信原则3. C. 非格式条款4. D. 法律规定8、甲、乙双方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另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这在我国合同法理论上称作什么权利?()1. A. 先履行抗辩权2. B. 先诉抗辩权3. C. 同时履行抗辩权4. D. 不安抗辩权9某甲将海尔牌家用洗衣机一台交给乙寄卖商店出售,下列陈述正确的有?()1. A. 除非经甲特别同意,否则乙商店不能自己买进该洗衣机2. B. 乙如果以高于甲指定的价格卖出洗衣机的,高出的部分属于乙的收益,甲不必另行支付报酬给乙3. C. 甲特别告诉乙不得将该洗衣机卖给自己的情敌丙,只要丙的出价符合要求,则乙完全可以对甲此种没有任何经济上考虑的意气用事置之不理4. D. 如果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乙没有将甲的洗衣机卖出则甲可以将洗衣机取回,且无须支付报酬10合同成立的根本标志即在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它是指()。

1. A. 合同当事人完全相同的缔约目的2. B. 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业已作出了一致的意思表示3. C. 虽未合意但已有协议4. D. 当事人对合同的次要条款或者非必要条款业已达成协议11、甲商场向乙企业发出采购100台电冰箱的要约,乙于5月1日寄出承诺信件。

5月8日,信件寄至甲商场,时逢其总经理外出,5月9日,总经理知悉了该信内容,遂于5月10日电传告知乙收到承诺。

该承诺何时生效?()1. A. 5月1日2. B. 5月8日3. C. 5月9日4. D. 5月10日12下列有关合同法中期限的描述正确的是()。

1. A. 债的保全制度中的撤销权行使的期限为一年,该期限属于除斥期间2. B. 技术进出口合同发生争议时申请仲裁的期限应依照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3. C.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发生争议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两年4. D. 赠与人的撤销权行使的期限为一年13甲公司4月11日以信件方式向乙公司发出采购100吨钢材的要约,4月14日信件寄至乙。

乙于5月1日寄出承诺信件,5月8日信件寄至甲,时逢其董事长旷工,5月9日董事长知悉了该信内容,遂于5月10日打电话告知乙收到承诺。

该承诺何时生效,承诺期限从何时开始计算( )。

1. A. 5月10日4月14日2. B. 5月1日4月11日3. C. 5月8日4月11日4. D. 5月9日4月14日建筑工程合同的形式()。

1. A. 必须是经过公证的2. B. 可以是书面的3. C. 可以是口头的4. D. 应当是书面的我国《合同法》规定属于实践合同的有( )。

1. A. 买卖合同2. B. 委托合同3. C. 保管合同4. D. 借贷合同合同义务转移时,下列从属于主债务的从债务中()并不一并移转于承担人承担。

1. A. 同时履行抗辩权2. B. 违约金3. C. 利息4. D. 非经保证人同意的保证债务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订立合同需要经过要约和承诺等一系列过程,下列选项中,属于要约邀请的有1. A. 拍卖广告2. B. 投标书3.C. 自动售货机4.D. 商品征订表甲乙签订一合同,约定甲向乙供应香肠150箱,甲负责代办托运,甲乙任何一方违约均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

甲委托丙运输,丙因业务繁忙,将其中的100箱按期运达乙方,另50箱逾期运达且在运输途中遭雨淋而致货物变质。

根据上述案情,下列关于本案的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 )。

1. A. 乙方有权拒收全部货物2.B.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3.C. 对丙方的违约应由甲方提出索赔4.D. 丙方应向乙方承担货物变质的赔偿责任和逾期交货违约责任甲乙两公司依法签订了一份购销某产品的合同。

该产品依规定须执行政府定价。

在乙公司逾期交货的情况下,该产品的价格应如何执行( )。

1. A. 遇有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格执行2.B. 遇有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3. C. 遇有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格执行4.D. 遇有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格执行列合同中,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的有哪些()。

1. A. 保管合同2.B. 委托合同3.C. 借款合同4.D. 互易合同实际履行的构成条件包括( )1. A. 必须有违约行为存在2. B. 必须由非违约方在合理的期限内提出继续履行的请求3.C. 可以由违约方在合理的期限内提出继续履行的请求4.D. 实际履行在事实上是可能的和在经济上是合理的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的条件有1. A. 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2. B. 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3. C. 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4. D. 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合同终止的原因中必然导致合同终止的情况有( )1. A. 清偿2. B. 提存3. C. 抵销4. D. 免除5.E. 混同根据上文可知,导致合同终止的法定原因主要有履行完毕、免除、抵销、提存、混同、解除。

下列合同中,属于诺成合同的是:( )1. A. 买卖合同2.B. 借用合同3. C. 赠与合同4.D. 租赁合同甲公司与某希望小学乙签订赠与合同,决定捐赠给该小学价值2万元的钢琴两台,后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更换,不愿履行赠与合同。

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1. A. 赠与合同属于单务法律行为,故甲公司可以反悔,且不承担违约责任2. B. 甲公司尚未交付设备,故可撤销赠与3. C. 乙小学有权要求甲交付钢琴4. D. 若甲公司以书面形式通知乙小学不予赠与,则甲公司不再承担责任甲公司欠乙公司30万元,一直无力偿付,现丙公司欠甲司20万元,已到期,但甲公司明示放弃对丙的债权。

对甲公司的这一行为,乙公司可以采取以下哪些措施?()1.A. 行使代位权,要求丙偿还20万元2.B. 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放弃债权的行为3.C. 乙行使权利的必要费用可向甲方主张4.D. 乙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甲放弃债权2年内行使权利买卖合同的特征有()。

1.A. 它是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2.B. 它是标的物所有权与价款对价转移的合同3.C. 它是双务有偿合同4.D. 它是诺成合同下列选项中,合同无效的有()。

1.A. 甲与乙订立了一辆笔记本电脑的买卖合同,但当时该电脑已经被盗2.B. 7岁的童童将妈妈的iphone4手机以100元的价格卖给9岁的小伙伴3.C. 两名中学生在打斗之前约定,如有死伤后果自负4.D. 甲、乙二人关于赌债的约定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可撤销的合同:是指已经生效但因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没有表现其真实意志,违反自愿原则而可由一方当事人请求撤销的合同。

6、抵销,:又称充抵,是指两个以上的债的关系的当事人就互负给付种类相同的责务,各自得以其对他方享有的债权充抵自己对他方的债务,而使各自的债务在对等的数额内相互消灭的意思表示8、预期违约是指在合同的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明确提出自己已经不能履行合同的义务,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明确表明不履行合同的义务。

格式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订,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代位权,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尚未完成履行之前,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并对债权人的债权实现构成妨害之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的权利。

不可抗力,是指在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合同无效:是指合同已经具备成立要件,但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因而自始、确定、当然地不发生法律效力。

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承担的法律责任。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____及____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字号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简述我国合同法基本原则的法律意义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贯穿于合同法规范的指导思想和根本准则。

合同法基本原则具有以下主要意义:(<\/span>1<\/span>)凝固和体现了立法的根本精神。

(<\/span>2<\/span>)是具体规范的总的指导思想。

(<\/span>3<\/span>)供了最高的行为准则,确立了一般性的行为模式。

(<\/span>4<\/span>)是实施法律的根本依据。

<\/span><\/p>合同义务的转让须具备哪些条件。

本题参考答案:(<\/span>1<\/span>)须有有效债务的存在。

<\/span>(<\/span>2<\/span>)须所移转的债务具有可移转性。

<\/span><\/p><\/span>(<\/span>3<\/span>)须有以合同义务的转让为内容的有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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