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物检查内容方法及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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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开封市粮食清仓查库
实物检查内容、方法
及工作流程
开封市粮食清查仓库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一、粮食库存实物检查的内容
1、利用测量计算法或称重法对被检查库点纳入检查范围的全部粮食货位进行逐一清查,核实每个货位中粮食的性质、品种和实际数量,并与相应的粮食分仓保管账进行核对,并对检查核定的账实差数进行成因分析。
2、按照同性质、同品种的粮食单独归类,对企业全部货位的粮食数量清查结果进行汇总,核定企业在实际查库日的粮食实物库存总量以及分品种、分性质数量,并与粮食保管总账进行核对,对实际查库日粮食库存账实相符的总体情况做出综合评价。
3、结合实物数量清点检查企业储粮管理的相关工作。一是对货位中粮食质量情况进行感官检验,重点检查粮食色泽气味是否正常,有无发热、结露、结块、严重虫粮等情况。二是检查企业储粮安全情况,重点检查安全保粮设施是否落实到位,仓储作业、储粮药剂管理、安全防护设施等是否符合相关政策和技术规范要求。三是检查储备粮“一符、三专、四落实”的管理规定是否落实到位,不同性质、品种、质量等级的粮食是否分仓储存。
二、粮食库存实物检查的方法及适用范围
粮食库存实物检查采取现场检查方式,常用的方法有测量计算法和称重法。
1、测量计算法:适用于形状规则的散装粮堆、包围散装粮堆和非定量包装粮货位的数量检查。便于快速估算粮食数量,但不是法定计量方法。
2、称重法:包括抽包检斤法和直接称重法。
抽包检斤法适用于定量包装粮的数量检查。
直接称重法适用于货位形状不规则,不具备测量条件的少量散装粮或非定量包装粮的数量检查,以及需要称重复核的情况。
称重法属于法定计量方法。
三、粮食实物检查的工作流程
四、测量计算法工作流程
(一)测量粮堆体积
(1
)确认粮堆形状,选择体积测量方法和相应的工作草稿。
(2)测量粮堆体积计算所需尺寸,计算粮堆测量体积。如果粮堆形状不够规则,测量时应适当增加长、宽、高测量点,求取平均数做为最终测量数值,并在检查草表上做好详细记录。
(3)计算粮堆中设施占用的体积,主要包括通风系统和操作间占用体积。
(4)计算粮堆实际体积(粮堆测量体积-粮堆中设施占用体积=粮堆实际体积)
(二)取样测量粮食容重或单位体积粮食重量
对玉米、小麦按照国家标准规定的方法使用容重器,现场测定粮食容重。
对于稻谷、大豆利用特制大容器测量单位体积粮食重量。
(三)根据粮食储存时间的长短、装粮高度、入仓方式、周边有无大型震动源、是否机械通风等情况确定修正系数,并与粮食容重或单位体积粮食重量相乘计算粮堆平均密度。
散粮修正系数一般在1.01~1.08之间,正常情况下,修正系数按1.03~1.05取值。被查仓情况特殊的(如靠近铁路、人工入仓、入仓时间短、装粮高度低等因素)可将修正系数适当调高或调低。
被查仓粮堆平均密度(kg/㎡)=被查仓粮食容重(g/l)×校正后修正系数×1000‰(适用于库存玉米、小麦)
被查仓粮堆平均密度(kg/㎡)=单位体积粮食重量(kg/㎡)×校正后修正系数(适用于库存稻谷、大豆)
(四)计算测量计算数
粮堆测量计算数=粮堆平均密度(kg/㎡)×粮堆实际体积(㎡)
(五)计算粮食储存期间的损耗数量(应记粮食损耗)
应记粮食损耗=保管自然损耗+水分减量
其中:保管自然损耗=被查仓保管账数量×0.2%×储存年数
入库水分%-实测水分%
水分减量=被查仓保管账数量×────────
1-实测水分%
上式中水分指全仓平均水分,入库水分以入仓质检记录为准,实测水分可引用最近一次的检测数据。如果最近一次的水分检测数据明显异常,可使用快速测水仪现场检测验证。
(六)计算粮食检查计算数
检查计算数=测量计算数+应记粮食损耗
如果粮堆属包围散装,测量计算数还要再减去包装物占体积折合的粮食重量,每条麻袋折合粮食1㎏(检查计算数=测量计算数+应记粮食损耗-包装物占体积折合粮食重量)
(七)检查计算数与分仓保管账比对
差数=保管账数量-检查计算数
差率=差数/保管账数量×100%
差率在±3%以内的,认定账实相符,按保管账数量认定被查仓粮食实际数量。
(八)填写正式工作底稿,汇制粮堆主体图
五、抽包检斤法工作流程
工作流程:
(一)抽包检斤,验证是否属于定量包装粮
1、抽包比例不应低于货位中包装总数的5%,为提高工作效率,特大型货位,每个货位可抽取10-20包进行检斤。抽包位置应尽量选择货位表面两层包以下的不同位置。单个包装物重量可以采取抽取少量包装物5-10条称重取平均值的方法确定。
2、计算单包粮食称量平均净重:
单包粮食称量平均净重(㎏/包)=(抽包粮食毛重㎏-包装物重量㎏)÷抽包包数(包)
3、验证是否属定量包装粮:
差率(%)=(包装定量-单包粮食称量平均净重)÷包装定量×100%
差率在±0.5%以内的,认定货位中的粮食全部为定量包装粮。
差率超标的,需按照非定量包装粮食检查粮食数量。
(二)点包计算粮食实际数量
粮食实际数量(㎏)=单包粮食称量平均净重(㎏/包)×实际包数(包)点包应注意粮垛码放是否规则,是否设有人工通风道,及空心、缺包、夹包等现象,必要时局部拆垛检查。
(三)计算应记粮食损耗(方法同上)
(四)验证账实差数的合理性,核定是否超耗
账实差数(㎏)=保管账数量(㎏)-粮食实际数量(㎏)
判定值=账实差数-应记粮食损耗
如判定值≤0,说明货位粮食的损耗数量合理,检查结果汇总时将“账实差数”计入附表4-1的“损耗”栏。
如判定值>0,说明货位中粮食存在超耗问题,要延伸核查原因,填报附表4-1时按查实的结果填列账实差数原因。
(五)填写正式工作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