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框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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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框架协议
甲方:
乙方: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采购流程,加强供应商管理,优化供应链运作,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体现公平、公正、友好、双赢的协作关系,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双方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
二、合作模式:
1. 乙方为甲方的( )供货商,具备独立的质量管控能力(具备进料检验、过程质量控制、产品出厂检
验等全程品质控制能力和产品加工能力)。每笔外协加工单或采购合同/订单(以下都称《采购订单》)中所需物料都以《送货单》方式向甲方送货并随同《送货单》提供出厂检验报告(例如:全尺寸检验报告、材质报告等)。
2. 甲方对乙方送交的物料组织进货检验,经甲方验收合格的物料凭进料检验记录或检验员签字确认合格
后,由仓库保管员清点数量并按实收数量办理入库手续,进货检验不合格的物料,甲方向乙方开具IQC 不合格品处置单。
3. 甲方对乙方提供物料的品质及交付情况定期进行考评,并把考评结果通知乙方,甲方对考评优秀的供应
商在货款支付上给于优惠。
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过程控制、加工工艺、质量整改、供货能力进行不定期的现场考察,乙方必须予以配合。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并进行实地考查,乙方不得将甲方外包的产品进行分包,否则由于分包造成的质量问题而引起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三、合作双方操作原则:
1.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产品(含模具),必须具备独立的设计(模具)、技术、生产、质量控制等能力。
2. 乙方收到甲方《采购订单》后,必须签字确认后回传,如不回传则视为默认接受。乙方有效受理甲方的
《采购订单》后,必须对供货周期负责,并根据甲方需求进行送货。
3.甲乙双方如有一方不能履行应尽的义务时,另一方有权提出调整双方合作的相关事宜或按处罚约定执行
处罚。
4. 对于产品使用的原材料行情发生变化:下降时乙方必须及时向甲方做出降价反映,上升时甲方必须及
时对变化做出反馈。
5. 客户抱怨处理:乙方提供的产品在甲方客户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并造成甲方损失的,经甲乙双
方确认属乙方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一切损失必须由乙方承担(乙方认为有必要时可由甲方指定的第三方
检测机构出具报告,检测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四、合作双方必尽的义务:
1. 甲方下达的《采购订单》尽量集中统筹,避免零散和频繁下单,乙方确保提供给甲方物料的价格为乙
方优质客户享有的有竞争力的价格,否则乙方要进一步调价,直至价格具有竞争力;
2. 根据模具托管协议,乙方对甲方的模具进行日常维护与免费保养,在乙方现场超过1年没有生产的模
具,乙方可以通知甲方,由甲方决定是否收回该模具。
3. 乙方的不合格的物料,务必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清退。
4. 甲方在开箱过程中发现乙方交付的产品数量不足(包含损坏、遗失、缺失)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
时将缺数补齐,由此产生的快递费和空运费由乙方自己承担。
5. 若乙方交付的产品有质量问题,甲方可以传真或其它合适的方式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应在48
小时内将符合质量的等额产品送交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或在48小时内将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返修合格后,重新交付于甲方。
6. 乙方必须根据甲方的要求每半年或一年提供一次相关物料的测试报告包括品质与可靠性的试验报告。
(例如:ROHS报告、盐雾测试报告等)
五、产品有关的技术要求:
1. 标准件:甲方必须明确具体要求:规格型号、国标标准号、有/无ROHS要求、材质要求、表面盐雾试
验要求或品牌要求。
2. 非标件:甲方必须在乙方正式加工产品前提供有效的《工艺文件》或《产品图纸》,作为乙方的加工依
据。
3. 产品技术变更及过程变更:在双方合作过程中,甲方若有技术变更,必须以正式PNC(包含产品的所
有更改)通知乙方操作。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双方确认的文件或双方封样确认的样品来提供批量的产品,任何关键工艺、关键设备、材料等方面的变更,必须得到甲方的认可后方可实施,未经通知的变更而引起的一切损失只能有乙方承担。
六、采购订单确认规范:
1. 采购订单(按甲方采购订单标准格式)采购传真、邮件或双方确认的其它形式发送、认可。
2. 乙方在接到采购订单后,请于当日内签字或盖章回传,如乙方对采购订单所要求的交货期,或其它条
款有异议的,请在订单备注档明确说明,并及时与甲方沟通协商达成一致后,以传真形式,回传我司。
如没有明确说明的,视为乙方认可采购订单的交货期,乙方应严格按采购订单上条款履行。
3. 乙方已同意接受订单,如有不能如期履行的,由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及甲方客户造成的全部损失; 并
且有权延期支付此批货款。如交期延期超过7天后,迟迟跟催不送货,乙方作自动放弃接受该订单任务,甲方有权取消此采购订单任务,不作任务赔偿并另行选择其它供应商。
4.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
行的理由,在取得当地政府机关或商会的书面证明并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七、产品的质量保证:
1. 乙方提供的产品应不存在设计、材料、制造工艺上的缺陷。
2. 乙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如甲方有封样、书面等其它方式提出的要求,则应符合甲
方要求。上述标准和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行业标准、技术标准、产品外观、性能、型号、环保等方面。
3. 乙方的产品质量不因甲方的验收(进货检验合格)而免除。对于乙方提供产品存在的隐含缺陷,在被
发现这种缺陷起两年内有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八、产品供货周期:
1. 乙方产品的供货周期一般为()天。如乙方供货周期天数来不及,那么乙方要提供的产品有不
同的供货周期,可列明细表,提供给甲方。便于甲方及时下达采购订单;
2. 甲方会根据乙方的供货周期下达采购订单,但最终交货期以采购订单上双方确认过的交期为准,乙方
将合格产品送达至甲方指定仓库地点为止。
九、产品包装要求:
1. 乙方的包装应符合甲方特定的包装要求,并且产品的包装上应有可以识别的标识,乙方的包装要方便
双方的数目清点。货物的包装应能有效的保护产品不损坏,因不恰当的包装引起的产品损坏或丢失,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的损失或费用。
十、交付与验收:
1. 乙方交货时应按《采购订单》要求的产品型号、质量、数量、交货日期等进行交货。送货时附《送货
单》,送货单必须按采购订单上货物的规格型号填写规范,并要求注明采购订单号,不按我司要求开具送货清单标准,公司有权拒收所送的货物。送货数量严格按采购订单数量,不得超出,否则有权拒收。
2. 乙方应将产品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并负责将产品搬运到指定的仓库。
3. 甲方收到乙方产品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检验和入库(依据约定的标准检验),在检验和生产过程
中发现不良品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按第三条第三点处理。
十一、价格确认与付款:
1. 产品的价格以双方确认的《报价单》或《采购订单》上的价格为准。
2. 甲方正式验收合格入库的产品,乙方每月在20号之前必须以书面的对账单与甲方对账人员核对,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