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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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 第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

经济法 第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
惠州经济职业技术学院:陈宏寿制作
建议民政部门采取法律途径,因为《合同 法》第186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 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 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 适用这一条款,捐赠企业必须及时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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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以是否需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为标准,
分为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
⑤以合同是否具有从属性为标准,分为主合 同和从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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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以法律、法规是否特别要求具备特定形式和 手续为标准,分为要式合同和非要式合同。 合同的这种分类的法律意义在于,要式合同在 未履行某种特定程序或方式之前,合同未成立,因 而原则上不发生法律效力。
变更内容或者使效力归于灭 失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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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后果
(2)有下列情况之一,可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 构请求撤销或变更:
①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② 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 ③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 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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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④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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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承诺
受要约人完全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1)承诺应具备的条件 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承诺必须向要约
人作出;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相一致,
否则视为新要约;承诺必须在有效期内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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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承诺的方式 承诺的方式是指受要约人将其承诺的意思
表示传达给要约人的方式。
(3)承诺的期限

CPA《经济法》第五章公司法真题及解析

CPA《经济法》第五章公司法真题及解析

CPA《经济法》第五章公司法真题及解析真题演练(2022年综合题)甲、乙、丙拟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共同制定了公司章程草案。

该公司章程草案有关要点如下:(1)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600万元。

各方出资数额、出资方式以及缴付出资的时间分别为:甲出资180万元,其中:货币出资70万元、计算机软件作价出资110万元,首次货币出资20万元,其余货币出资和计算机软件出资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缴足;乙出资150万元,其中:机器设备作价出资100万元、特许经营权出资50万元,自公司成立之日起6个月内一次缴足;丙以货币270万元出资,首次货币出资90万元,其余出资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付100万元,第3年缴付剩余的80万元。

(2)公司的董事长由甲委派,副董事长由乙委派,经理由丙提名并经董事会聘任,经理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在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时,出资各方行使表决权的比例为:甲根据注册资本30%的比例行使表决权;乙、丙分别根据注册资本35%的比例行使表决权。

(3)公司需要增加注册资本时,出资各方根据在股东会行使表决权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公司安排红利时,出资各方依照以下比例进展安排:甲享有红利25%的安排权;乙享有红利40%的安排权;丙享有红利35%的安排权。

要求:依据上述内容,分别答复以下问题:(1)公司成立前出资人的首次出资总额是否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

公司出资人的货币出资总额是否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

甲以计算机软件和乙以特许经营权出资的方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

甲、乙、丙分期缴纳出资的时间是否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

【答案】(1)公司首次出资总额不符合法律规定。

依据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而此题股东首次出资仅为110万,未到达20%的限额,故不符合法律的规定。

公司出资人的货币出资符合法律规定。

依据公司法,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此题中三位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共340万,已超过了30%的最低限额。

经济法第五章担保法

经济法第五章担保法

第二节 保证
一、保证和保证人
保证是指第三人为债务人的债务履行作担保,由保证人和 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 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 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第二节 保证
二、保证合同和保证方式
(一)保证合同
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 保证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被保证的主债权(即主合同 债权,下同)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
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2)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3)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4)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5)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 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6)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担保法》司法解释第四十七条: 以依法获准尚未建造的或者正在建造中的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抵押的,当事人 办理了抵押物登记,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抵押有效。
式;保证担保的范围;保证的期间;以及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
其他事项。保证合同不完全具备上述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第二节 保证
(一)保证合同
保证的方式有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两种。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 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上述权利: (1)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 大困难的,如:债务人下落不明、移居境外,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2)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3)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规定的权利的。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 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 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经济法-第五章-反不正当竞争法

经济法-第五章-反不正当竞争法

--七种不正当竞争行为
1、混淆行为 2、商业贿赂行为 3、虚假、引人误解宣传行为 4、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5、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 6、诋毁商誉行为 7、利用网络,进行不正当竞争活动
经营者:指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 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 织。
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 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 守法律和商业道德。
民间走访郎中算 不算是经营者?
--七种不正当竞争行为
1、混淆行为 2、商业贿赂行为 3、虚假、引人误解宣传行为 4、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5、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 6、诋毁商誉行为 7、利用网络,进行不正当竞争活动
反向工程:
通过自行开发研制或者反向工程等方式获得的 商业秘密,不认定为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反向工程”,是指通过技术手段对从公开 渠道取得的产品进行拆卸、测绘、分析等而获 得该产品的有关技术信息。
当事人以不正当手段知悉了他人的商业秘密之 后,又以反向工程为由主张获取行合法的, 不予支持。
案例分析
--七种不正当竞争行为
1、混淆行为 2、商业贿赂行为 3、虚假、引人误解宣传行为 4、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5、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 6、诋毁商誉行为 7、利用网络,进行不正当竞争活动
案例分析
2018年9月18日,武汉某公司在报纸上发布广 告称:“某某牌国际家居陶瓷卫浴节9月20日 开幕…9月30日,抽轿车大奖,品牌轿车开回 家…”;奖项设置:特等奖一名:一辆轿车五 年使用权(价值150000元)…”等。某公司于 2018年9月30日举行了抽奖活动,并抽出了特 等奖一名。某公司与获奖者张某某签订了标注 “中奖日期:2018年9月30日;奖项:轿车一 辆;使用权日期:2018年10月21日至2023年10 月20日…;五年后,乙方(张某某)须将车辆 归还甲方(某公司)”等内容的“获奖授权协 议书”,同日,张某某从某公司领取了轿车一 辆

刘大洪 经济法 第五章 经济法

刘大洪 经济法 第五章 经济法
❖ (2)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 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 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 (3)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 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否则出质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
❖ (4)在合伙企业清算前,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 伙企业财产,也不得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业财 产,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第二节 普通合伙企业
四、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
❖ (五)合伙人的法定义务
❖ (1)竞业禁止的义务。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 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 (2)禁止自我交易的义务。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 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 伙企业进行交易。
❖ (3)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二节 普通合伙企业
四、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
❖(一)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方式
❖ (1)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这种方式适合于合 伙人数较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的合伙。
❖ (2)由各合伙人分别单独执行合伙事务。合伙人 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 合伙人执行的事物提出异议。
❖ (3)由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即一 名或数名合伙人受托代表全体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
❖ (六)合伙企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
❖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方法和亏损分担方法均由合伙 协议约定,按照约定处理。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 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 部亏损。
❖ (3)共负盈亏、利益共享。合伙企业在生产经
营活动中所取得、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 (4)责任无限。合伙组织作为一个整体对债权
人承担无限责任,即当合伙财产不足以清偿合伙债 务时,合伙人还需以其个人财产来清偿债务。

2023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 第五章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2023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 第五章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考点一】合伙企业的特征★★★【考点一】合伙企业的特征★★★1.“四共”: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 【注意】若约定一方当事人无论企业盈亏,均有权获得固定金额回报,此类协议不构成合伙协议。

2.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由各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

3.合伙企业的信用:取决于普通合伙人的偿付能力。

4.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可以作为法律关系主体: 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有自己的财产;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和应诉。

5.合伙企业内部治理灵活。

 【考点二】合伙企业的设立★★★【考点二】合伙企业的设立★★★普通合伙有限合伙合伙人两个以上合伙人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可做有限合伙人)2-50人,至少一个普通合伙人只剩普通:转普通;只剩有限:解散合伙协议书面合伙协议出资现金、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其他财产权利劳务: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有限合伙人不能以劳务出资名称标明“普通合伙”字样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考点三】合伙企业的登记【考点三】合伙企业的登记项目内容登记事项(1)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的名称、类型、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执行事务合伙人、合伙人的出资额(总额)(2)合伙人:合伙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承担责任方式登记管理1.欺诈登记撤销。

因欺诈登记被撤销的合伙企业,其直接责任人自登记被撤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合伙企业登记。

2.合伙企业登记事项的变更。

应当自作出变更决定或发生变更事由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3.合伙企业因特殊原因歇业的,歇业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年。

 【考点四】合伙企业的财产与合伙份额★★★【考点四】合伙企业的财产与合伙份额★★★普通合伙有限合伙财产构成合伙人的出资 + 以合伙名义取得的财产和收益份额转让对内:通知其他合伙人对外: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协议另有约定除外;其他合伙人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转让完成需修订合伙协议。

《经济法基础》第5章

《经济法基础》第5章

第二节 专利法
(四) 受让人 受让人是指通过合同或继承而依法取得专
利权的单位或者个人。 (五) 外国人、外国企业、外国组织具备以
下四个条件之中任何之一项的外国人、外国企 业、外国组织可以在我国申请专利权:
第二节 专利法
(1)其所属国为《巴黎公约》成员国; (2)其所属国与我国有专利保护的双边协议; (3)其所属国对我国国民的专利申请予以 保护; (4)其在中国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
第二节 专利法
(四) 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 1. 科学发现。如万有引力定律、质量守恒
定律等。 2. 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例如,交通规
则,语言的语法,速算法或口诀,心理测验 方法,各种游戏、娱乐的规则和方法,乐谱, 食谱,棋谱,计算机程序本身等。
第二节 专利法
(四) 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 3. 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例如诊脉法、 心理疗法、按摩、为预防疾病而实施的各种免 疫方法、以治疗为目的的整容或者减肥等。但 是药物或医疗器械本身可以申请专利。 4. 动物或植物品种。但动物和植物品种的 生产方法,可授予专利权。
二节 专利法
(二) 专利权人的义务 1. 实施专利权的义务 2. 缴纳专利费的义务 3. 支付报酬的义务
第二节 专利法
(三) 专利权的期限 发明专利权人的期限是20年,实用新型专
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 请日起计算。专利权期限届满后,专利权终止。 专利权期限届满前,专利权人可以书面声明放 弃专利权。
第二节 专利法
❖ 六、授予专利权的程序 (一) 专利的申请 1. 专利申请原则 (1) 单一性原则 (2) 先申请原则 (3) 优先权原则
第五章 工业产权法
第一节 工业产权法概述 第二节 专利法 第三节 商标法

第5章 经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5章 经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一、经济法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的类型
3、市场规制权
市场规制权,是国家调制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国家市场规划主体依法享
有的直接限制经营主体权利,或者增加经营主体义务的权利。
在内容上包括的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对所有市场统一适用的规制,主要指对竞争行为的规制; 第二层次:基于社会公益性目的所实施的规制权,即社会性规制权; 第三层次:基于效益和倾斜性规制目的所实施的规制权,即经济性规制权。
1、责任承担的非过错性
2、责任追究的积极性

特点:其一,依主体地位而非行为标准判断责任的产生; 其二,依现实风险而非损害结果判断责任的内容; 其三,依调制机关的积极性而非司法机关的消极裁判为平台促导责任的实现。
3、责任主体的绝对性
首先,经济社会中危害具有很强的传导性和连锁性; 其次,在经济法领域,受害人与违法行为人的关系有时候很难再以传统私法或公法上的法律关系进 行判断; 最后,某些行为甚至不存在传统法律关系上的相对方
一、经济法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的类型


3、依法接受调制的义务
经营者相对国家调制主体还具有依法接受调制的义务,这既包括依法接受市场 规制的义务,又包括依法接受宏观调控的义务。

经营者具有依法接受调制的义务,也并不意味着其在国家调制经济过程中仅作 为一个规制的接受者而存在。
经营者在国家调制过程中有权获取与调制经济有关的政策与法规信息,并积极 参与到调制规则制定过程当中,发表意见和进行监督。
一、经济法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的类型
(一)调控主体的权利
1、概述

调制主体在落实国家调制过程中行为的类型,可根据调制主体调制市场经济行 为的过程分为宏观调控、市场规制和国家投资经营三种类型。

经济法-第五章-破产法

经济法-第五章-破产法

第二节 破产申请和受理
(二)破产申请受理的效力
6、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 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 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 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7、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 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 。
第二节 破产申请和受理
债务人的有关人员应当承担以下义务: (1)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 帐簿、文书等资料; (2)根据人民法院、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 并如实回答询问; (3)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 问; (4)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 (5)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
4、如果“3”中火烈鸟公司的欠款尚未到 期,赵、钱获悉火破产,可否申报债权?
5、火烈鸟公司和丙公司签订一笔买卖合 同,向丙公司购买50万的上等布料,管理人解 除了该合同,丙公司可否申报债权?可以什么 理由申报债权?违约金是否也可申报?(5)
1、火烈鸟公司在一年前向甲银行贷款100万, 约定2年后归还,现甲知道火破产,可否申报债 权?(1)
2、火烈鸟公司从戊公司购进一批纽扣,签 给对方一张20万的支票,随后进入破产程序, 而银行不知情,仍把20万划给了戊。现在银行 该怎么保护自己权益?(7)
3、火烈鸟公司向乙银行贷款200万,由赵 某、钱某做保证人,到期后因火烈鸟公司无力还 债,乙向赵、钱分别追回了50万和80万,还有70 万债务未追回,乙可否申报债权?赵和钱如何保 护自己权益?(3)
第二节 破产申请和受理 2、若受理: (1)5日内送达申请人-债务人15日内提交 相关材料 (2)受理同时指定管理人 (3)受理后25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 3、若不受理: 5日内送达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不服10日内 向上一法院上诉

经济法第五章(已审核)

经济法第五章(已审核)

考点: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征税对象1.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非居民企业的下列所得中,不属于企业所得税征税对象的是()。

A.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发生在境外且与其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所得B.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C.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其所设机构、场所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D.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发生在境外但与其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答案】A【解析】(1)选项A,不属于我国企业所得税征税对象;(2)选项B,属于我国企业所得税征税对象,实行源泉扣缴;(3)选项CD;属于我国企业所得税征税对象,但不实行源泉扣缴。

1.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有()。

A.股份有限公司B.有限责任公司C.国有独资公司D.个人独资企业【答案】ABC【解析】本题考核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2.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所得中,属于企业所得税征税对象的有()。

A.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其机构、场所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B.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C.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D.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答案】ABD【解析】本题考核企业所得税征税对象。

选项C,非居民企业来源于境外的所得不属于我国境内所得,不是企业所得税征税范围。

3.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所得来源的确定原则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转让不动产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B.股息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C.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D.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答案】ABCD4.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说法,正确的有()。

经济法第五章企业所得税

经济法第五章企业所得税

经济法第五章企业所得税1、【单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的是()。

[单选题] *A.甲有限责任公司B.乙事业单位C.丙个人独资企业(正确答案)D.丁股份有限公司2、【单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所得确定来源地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单选题] *A.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B.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C.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活动发生地确定(正确答案)D.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3、【单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确认收入实现时间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单选题] *A.接受捐赠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捐赠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B.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正确答案)C.权益性投资收益,按照投资方实际收到利润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D.租金收入,按照出租人实际收到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4、【单选题】2017年9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商品一批,并于9月10日收到全部价款。

甲公司9月20日发出商品,乙公司9月21日收到该批商品。

下列关于甲公司确认该业务企业所得税销售收入实现时间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单选题] *A.9月10日确认销售收入B.9月20日确认销售收入(正确答案)C.9月21日确认销售收入D.9月1日确认销售收入5、【单选题】2019年10月甲电子公司销售一批产品,含增值税价格45.2万元。

由于购买数量多,甲电子公司给予购买方9折优惠。

已知增值税税率为13%,甲电子公司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应确认的产品销售收入为()。

[单选题] *A.40.34万元(正确答案)B.42.8万元C.45.2万元D.36万元6、【单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免税收入的是()。

《经济法》第五章企业破产法律制度(二)

《经济法》第五章企业破产法律制度(二)

《经济法》第五章企业破产法律制度(二)5.撤销权。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凡与债务人财产相关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予以撤销: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放弃债权。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6个月内,债务人达到破产界限,但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顺便提一句,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以及虚构债务或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无效行为,是不受时间限制的。

6.抵销权。

抵消权不太好理解,举个例子说明一下。

红花公司是债权人,绿叶公司是债务人,法院在受理绿叶公司破产申请前,红花公司购买绿叶公司一批花粉,但货款并未支付,这样红花公司与绿叶公司便互为债权人,当然也互为债务人,比如此时红花公司欠绿叶公司12万元(也就是那批花粉钱),绿叶公司欠红花公司20万元(也就是破产债权),于是那批花粉钱12万元与破产债权12万元就可以相互抵销,这就是抵销权。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购买花粉的行为是发生在法院受理绿叶公司破产申请之后,或者是在红花公司已知绿叶公司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破产申请)事实的情况下发生的;或者绿叶公司的债务人花蕊公司已知绿叶公司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破产申请)事实的情况下故意通过交易使自己(即花蕊公司)变成债权人的,以上所列三种情况均不能行使抵销权。

7.取回权。

两种情形下行使该权利:(1)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占有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2)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出卖人已将买卖标的物向作为买受人的债务人发运,债务人尚未收到且未付清全部价款。

对于第(1)种情形,财产的权利人可以通过管理人取回。

对于第(2)种情形,有两种处理方法:一是出卖人取回在运途中的标的物;二是管理人支付全部价款,并请求出卖人交付标的物。

8.破产费用。

有五类费用属于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管理人报酬;管理人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经济法-第5章

经济法-第5章
2001年7月1日,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了租赁合同,约 定:将机器设备A出租给丙公司,租赁期为2001年7月1 日-2002年6月30日。在签订合同时甲公司将该设备已 经抵押的情况书面告知丙。
2002年4月1日,由于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乙要求行
问:(1)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的抵押合同是否 符合法律规定?
四、保证责任 1、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
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 按照约定。
2、共同担保(物的担保和保证并存) (1)根据当事人的约定确定承担责任的顺序。 (2)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
“债务人”提供的物的担保:则债权人先就债务人的 物的担保求偿。保证在物的担保不足清偿时承担补充 清偿责任。 “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担保:债权人既可以要求保证 人承担保证责任,也可以对担保物行使担保物权。
剩余偿还乙银行的贷款 B.由于未办理抵押物登记,两项抵押均无效 C.第二次抵押无效 D.偿还甲银行4万元,偿还乙银行8万元
五、抵押物转让 (1)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
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 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2)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 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 抵押权的除外。
第三节: 抵押
一、抵押的概念
在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占有的情 况下,以特定的财产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 当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 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 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
抵押权的实现:折价、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受偿
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约定,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 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 所有的内容无效。该内容的无效不影响抵押合同 其他部分内容的效力。

经济法-第5章【必刷题+答案】

经济法-第5章【必刷题+答案】

《经济法基础》第五章:所得税法律制度一、单选题1.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

下列不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的是()。

A.中国境内的出租人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境外使用而取得的所得B.从中国境内的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C.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D.因任职、受雇、履约等而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2.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是()。

A.托儿补助费B.独生子女补贴C.离退休人员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补贴D.差旅费津贴3.甲企业2021年5月份向当地某小学捐款20万元,其中15万元通过当地县政府捐赠,另外5万元直接捐赠,该企业2021年度实现利润总额150万元。

在2021年度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该扣除的捐赠数额为()万元。

A.5B.15C.18D.204.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支出可以在税前扣除B.企业依法缴纳的增值税税金可以税前扣除C.企业的不征税收入产生的费用可以按一般的费用进行扣除D.企业依照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可以扣除5.2021年甲企业实现产品销售收入12000万元,视同销售收入4000万元,债务重组收益1000万元,发生的成本费用总额1600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支出200万元。

假定不存在其他纳税调整事项,2021年度该企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是()。

A.162万元B.280万元C.270万元D.188万元6.大学教授张某取得的下列收入中,应按“稿酬所得”税目计缴个人所得税的是()。

A.作品参展收入B.出版书画作品收入C.学术报告收入D.审稿收入二、多选题7.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收入中,属于工资、薪金所得的有()。

A.劳动分红B.加班补贴C.季度奖金D.年终加薪8.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有()。

经济法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

经济法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

经济法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您的姓名: [填空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 (2020年卷2)梁某在路上遇见同村的丁某。

询问丁某是否愿意购买其某辆摩托车,价格2000元,丁某当场未答复。

次日,丁某找到梁某表示同意以2000元的价格购买该摩托车,梁某告知丁某该摩托车已卖给邻村的林某。

丁某表示同意以2000元的价格购买摩托车的意思表示是()。

[单选题]A.承诺B.要约(正确答案)C.单方法律行为D.要约邀请答案解析:(1)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2)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3)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4)本题中,梁某问丁某是否愿意购买其某辆摩托车属于梁某向丁某发出的要约,丁某未回复要约失效;丁某次日欲以2000元购买摩托车的行为属于丁某向梁某发出的要约。

2.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下列情形中,不属于发出要约邀请的是()。

[单选题]A.甲公司向数家贸易公司寄送价目表B.乙公司通过报刊发布招标公告C.丙公司在其运营中的咖啡自动售货机上载明“每杯一元”(正确答案)D.丁公司向社会公众发布招股说明书答案解析: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属于要约邀请。

3. (2018年改)3月1日,甲公司经理赵某在产品洽谈会上遇到乙公司钱某,钱某告知赵某,乙公司现有钢材一批,价格合理。

3月2日,钱某以快递方式向甲公司发出要约,收件人为赵某。

3月3日,快递被甲公司传达室签收。

3月5日,赵某出差归来,传达室将快递送给赵某,因事务繁忙,赵某未能及时拆阅。

3月6日,赵某拆阅快递内容,该要约生效时间是()。

[单选题]A.3月2日B.3月3日(正确答案)C.3月5日D.3月6日答案解析:非对话方式作出的要约自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并不是指要约一定实际送达到受要约人或者其代理人手中,要约只要送达到受要约人通常的地址、住所或者其他能够控制的现实或虚拟空间,即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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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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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外反垄断第一案
买火车票必须交手续费 当事人:北京铁路局阳泉站 2005年8月以来,北京铁路局阳泉站限定 乘客购买车票须向阳泉铁路昌龙旅行社交 纳5元/张的手续费,然后持该旅行社出 具的“交费收据”和“硬席座号单”方可 购得有座客票。其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 竞争法》和《关于禁止公用企业限制竞争 行为的若干规定》,阳泉市工商局责令停 止违法行为,罚款5万元。
经济法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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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外反垄断第一案
强制中小学生买教辅材料
当事人:交城县教育资料服务站
当事人作为交城县教育局投资成立的国有 企业,通过召集由教育主管部门、校方负 责人参加的会议,要求学生统一购买国家 教科书之外的《学习目标与练习》等教辅 材料。学校根据当事人的要求,在学生开 学时,未征得学生和家长同意,向学生收 取教辅材料费。2005年当事人共通过各 学校征订10万余册,从中获利10万余元, 构成限制竞争行为,吕梁市工商局对其做 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10万元的处罚。
历年司考反垄断法部分真题
C.某品牌的奶粉含有毒物质的事实 被公布后,数家大型零售公司联合 声明拒绝销售该产品 D.数家大型煤炭企业就采用一种新 型矿山安全生产技术达成一致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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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第五章
历年司考反垄断法部分真题
71.关于市场支配地位推定制度,下 列哪些选项是符合我国《反垄断法》 规定的? A.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 到二分之一的,推定为具有市场支 配地位 B.两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 额合计达到三分之二,其中有的经 营者市场份额不足十分之一的,不 应当推定该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 位
经济法第五章
中国海外反垄断第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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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第五章
历年司考反垄断法部分真题
2011-27.下列哪一选项属于《反不 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均明 文禁止的行为?( )
A.甲省政府规定,凡外省生产的汽 车,必须经过本省交管部门的技术 安全认证,领取省内销售许可证以 后,方可在本省市场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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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第五章
历年司考反垄断法部分真题
2011-64.关于市场支配地位,下列 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有市场支配地位而无滥用该地位 的行为者,不为《反垄断法》所禁 止 B.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只考虑经 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 C.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的难易 程度,不影响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 D.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 额达到二分之一的,推定为有市场 支配地位
C.《反垄断法》对这种行为的规制, 限定在商品流通和招投标领域 D.《反垄断法》对这种行为的规制, 主要采用行政责任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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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第五章
历年司考反垄断法部分真题
71.下列哪些情形属于《反垄断法》 规定的经营者集中?
A.经营者合并
B.经营者通过取得股权或资产的方式 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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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第五章
经济法: Chapter F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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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 Chapter F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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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第五章
经济法: Chapter F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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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第五章
经济法: Chapter F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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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外反垄断第一案
2004年3月,该公司与运城市住房公积金
管理中心签订协议,规定运城市住房公积
金管理中心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全部委托该公司提供贷款担保。自2004年
4月至2005年9月,当事人共为4761个贷
款户提供22992.6万元担保,收取担保费
297.4万元。除去合理开支(包括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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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第五章
历年司考反垄断法部分真题
C.三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 额合计达到四分之三,其中有两个 经营者市场份额合计不足五分之一 的,不应当推定该两个经营者具有 市场支配地位 D.被推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 者,有证据证明不具有市场支配地 位的,不应当认定其具有市场支配 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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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第五章
历年司考反垄断法部分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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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24.对于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的机 构定位和工作职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 的?( ) A.是承担反垄断执法职责的法定机构 B.应当履行协调反垄断行政执法工作的职 责 C.可以授权国务院相关部门负责反垄断执 法工作 D.可以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 府的相应机构负责反垄断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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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12
经济法第五章
经济法: Chapter F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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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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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第五章
经济法: Chapter F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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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外反垄断第一案
当事人:晋城市广利得煤气物资经销有限 公司
作为晋城市煤气公司的指定经营者,该公 司在销售煤气表时,在没有取得省物价主 管部门审批的情况下,擅自将进价为370元 /块(含运费)的IC卡智能燃气表,358元 /块(含运费)的IC卡式煤气表,分别加 价至每块445元、435元进行销售。自2004 年1月至2005年8月,销售深圳日通卡式表 3486块,获利26万余元。晋城市工商局根 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对其做出没 收违法所得26万余元的处罚。
经济法第五章
中国海外反垄断第一案
Ranis公司和Animal Science Products公司是首批向中国四家企业发 起反垄断诉讼的企业,从2005年1月26 日第一起诉讼开始,直到2006年3月2日, 数十名原告不断向美国各州法院递交诉状, 这是集体诉讼比较典型的作风,单是这样 密集地应付案件,就足够被告企业耗费人 力和财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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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第五章
历年司考反垄断法部分真题
•72.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的行为,是我国《反垄断法》规制 的垄断行为之一。关于这种行为, 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实施这种行为的主体,不限于行 政机关 B.实施这种行为的主体,不包括中 央政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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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第五章
历年司考反垄断法部分真题
经济法第五章
历年司考反垄断法部分真题
2010-66.根据《反垄断法》规定, 关于经营者集中的说法,下列哪些 选项是正确的?( )
A.经营者集中就是指企业合并
B.经营者集中实行事前申报制,但 允许在实施集中后补充申报
C.经营者集中被审查时,参与集中 者的市场份额及其市场控制力是一 个重要的考虑因素
D.经营者集中如被确定为可能具有 限制竞争的效果,将会被禁止
C.经营者通过合同取得对其他经营者 的控制权
D.经营者通过合同外的方式取得能够 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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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第五章
3rew
演讲完毕,谢谢听讲!
再见,see you ag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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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12
经济法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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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第五章
历年司考反垄断法部分真题
2009-66.根据《反垄断法》规定, 下列哪些选项不构成垄断协议? ()
A.某行业协会组织本行业的企业就 防止进口原料时的恶性竞争达成保 护性协议
B.三家大型房地产公司的代表聚会, 就商品房价格达成共识,随后一致 采取涨价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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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第五章
赔偿金、工本费、人员工资)233.2万元,
违法所得64.2万元。当事人违反了《关
于禁止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的若干规
定》,构成滥收费用行为。运城市工商局
依法对其做出没收违法所得64.2万元的
处罚。
经济法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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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外反垄断第一案
强制销售指定品牌卷烟
山西省烟草公司大同市公司违背经销户意 愿,在经销户批发一定数量的“飞马”和 “芙蓉”等卷烟时,强制用户必须同时购 买“小熊猫”、“金圣”等其指定的其他 品牌卷烟,否则拒绝提供用户所需品牌的 卷烟。烟草公司利用其依法具有的独占地 位,强制用户购买指定品牌卷烟的行为违 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关于禁止公 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构成 不正当竞争行为。大同市工商局对其做出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5万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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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第五章
经济法: Chapter F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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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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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第五章
经济法: Chapter F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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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第五章
经济法: Chapter F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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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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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第五章
经济法: Chapter Five
B.乙省政府决定,在进出本省的交 通要道设置关卡,阻止本省生产的 猪肉运往外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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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第五章
历年司考反垄断法部分真题
C.丙省政府规定,省内各机关和 事业单位在公务接待等活动时需 要消费香烟的,只能选用本省生 产的“金丝雀”牌香烟,否则财 政不予报销
D.丁省政府规定,外省生产的 化肥和农药在本省销售的,一律 按销售额加收15%的环保附加 费
经济法第五章
中国海外反垄断第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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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外反垄断第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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