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款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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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理赔赔款计算案例

车险理赔赔款计算案例

车险理赔赔款计算案例1.单车事故,车损险,不计免赔,全责,标的车有损。

出险概要:刘金英驾驶标的车京GFL250于2008-07-07日11小时00分海淀区中关村由于疏忽大意、措施不当发生碰撞事故,导致标的车京GFL250左后部受损;自行处理处理。

拐弯时刮蹭到铁管上,本车左后部受损。

标的车定损金额及项目:1500元赔款计算书:车辆损失险:赔款=(核定赔偿金额-强制险赔款-残值)×事故责任比例×(1-免赔率之和)-免赔额=(1,500.00-0.00-0.00)×100.00%×(1-15.00%)-0.00=1,275.00元不计免赔特约条款:实赔金额=车损险不计免赔额=225.0本案实赔金额=车损险赔款+不计免赔险- 已预付赔款=1,275.00+225.00 - 0.0=1,500.00元-----------------------------------------------------------2.单车事故,车损险,全责,标的车受损,无法找到第三方。

出险概要:张萍驾驶标的车京GP6061于2008-09-27日10小时30分石景山区远洋山水停放中被三者车撞左侧前门,三者车逃逸。

标的车定损金额:280元赔款计算书:车辆损失险:赔款=(核定赔偿金额-强制险赔款-残值)×事故责任比例×(1-免赔率之和)-免赔额07年:(1-事故责任免赔率)(1-免赔率之和)=(280.00-0.00-0.00)×100.00%×(1-30.00%) -0.00=196.00元本案实赔金额=车损险赔款- 已预付赔款=196.00 - 0.0=196.00元-------------------------------------------------------------------------------3.单车事故,车损险,三者险,交强险,不计免赔,全责,涉及车外财产损失,标的车损失。

赔偿标准计算

赔偿标准计算

赔偿标准计算
在进行赔偿标准计算时,我们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包括损失的
种类、损失的具体数额、赔偿的方式等。

下面将详细介绍赔偿标准
的计算方法。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损失的种类。

损失可以分为直接损失和间
接损失。

直接损失是指因特定事件直接导致的损失,比如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等;间接损失是指因直接损失而导致的其他损失,比如因
财产损失而导致的收入减少、生活费用增加等。

其次,针对不同的损失种类,我们需要采用不同的计算方法。

对于财产损失,我们可以根据物品的市场价值、残值、使用年限等
因素来计算赔偿金额;对于人身伤害,我们可以根据医疗费用、误
工费、伤残赔偿金等因素来计算赔偿金额。

除此之外,还需要考虑赔偿的方式。

赔偿的方式可以分为一次
性赔偿和分期赔偿。

一次性赔偿是指一次性支付全部赔偿金额;分
期赔偿是指分期支付赔偿金额,比如每月支付一定金额直至全部赔
偿完成。

在计算赔偿标准时,我们还需要考虑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

不同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于赔偿标准的计算有着具体的规定,我们需要遵循相关规定进行计算。

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可以借助专业的赔偿标准计算软件来进行计算。

这些软件通常会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结合损失的具体情况,快速准确地计算出赔偿标准。

总之,赔偿标准的计算涉及多个方面,需要全面考虑损失的种类、具体数额、赔偿的方式等因素。

在计算过程中,我们需要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确保赔偿标准的计算合理准确。

赔款计算案例

赔款计算案例

赔款计算案例(陈海军课件)一、交强险赔款计算案例:例1:A、B两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两车均有责任。

A、B两车车损分别为2000元、5000元,B车车上人员医疗费用7000元,死亡伤残费用6万元,另造成路产损失1000元。

设两车适用的交强险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万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万元,则:A车损失项目:车损2000元B车损失项目:车损5000元,医疗费用7000元,死亡伤残费用6万元路产损失:1000元(一)A车交强险赔偿计算A车交强险赔偿金额=受害人死亡伤残费用赔款+受害人医疗费用赔款+受害人财产损失赔款=B车车上人员死亡伤残费用核定承担金额+B车车上人员医疗费用核定承担金额+财产损失核定承担金额1.B车车上人员死亡伤残费用核定承担金额=600002.B车车上人员医疗费用核定承担金额=70003.财产损失核定承担金额=路产损失核定承担金额+B车损核定承担金额=1000÷2+5000÷(2-1)=5500元,超过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按限额赔偿,赔偿金额为2000元。

4.A车交强险赔偿金额=60000+7000+2000=69000元(二)B车交强险赔偿计算B车交强险赔偿金额=路产损失核定承担金额+A车损核定承担金额=1000÷2+2000÷(2-1)=2500元,超过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按限额赔偿,赔偿金额为2000元。

例2:A、B两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A车全责,B车无责,A、B两车车损分别为2000元、5000元,另造成路产损失1000元。

设A车适用的交强险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B车适用的交强险无责任财产损失限额为100元,则:(一)A车交强险赔偿计算A车交强险赔偿金额=B车损失核定承担金额+路产损失核定承担金额=5000+1000=6000元,超过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按限额赔偿,赔偿金额为2000元。

B车对A车损失应承担的100元赔偿金额,由A车保险人在交强险无责财产损失赔偿限额项下代赔。

货物运输保险发生货损、赔款如何计算?

货物运输保险发生货损、赔款如何计算?

货物运输保险发生货损、赔款如何计算?货物运输保险主险赔款计算按全部损失和部分损失分别计算,具体说明如下:一、全部损失通常运输险保单为定值保单,全部损失应按保险金额全数赔偿。

不定值保险,出险时保额低于实际价值的按保额赔偿;出险时保额高于实际保险价值的按实际价值赔偿。

保险公司全额赔偿后,损余归保险公司。

二、部分损失1、数量损失的计算公式为:保险金额×损失件数(重量)-------------------------- = 赔款承保总件数(总重量)例如,一批服装共100箱,保险金额60000美元,丢失5箱,赔款额应为:60000 × 5/100 = 3000(美元)2、质量损失实际上是价值的贬低,知道贬值率即可计算。

计算公式为:货物完好价-受损后价值贬值率=------------------------------------货物完好价保险金额× 贬值率 = 赔款例如,一件玉雕工艺品完好价是5000元,由于碎了一个角,经检验定损后认为只值3000元。

它的贬值率即是(5000-3000)/5000 = 40%;赔款=5000×40%=2000元。

3、损失为一个包装单位中的一部分,要按最小单位计算出短量或渗漏损失数量,再加上大单位短量、渗漏数量后,按每公斤保额计算赔付金额。

例如,桶装化工原料,共50桶,每桶50公斤,渗漏7桶,其中2桶,每桶只剩5公斤,另有5桶,每桶只剩12公斤,保额为50000元,赔付金额=50000/(50×50)×[(50-5)×2 + (50-12)×5]=5600(元)。

赔偿费用的理算

赔偿费用的理算

赔偿费用的理算赔偿费用的理算计算赔款是理赔工作的最后环节,也是理赔工作的关键、重要一步。

保险车辆肇事后经现场查勘、调查、定损以至事故车辆修复后,由被保险人单证、事故责任认定书、损害赔偿调解书、车辆估损单、修理清单和修车发票以及各种其他赔偿费用单据,经保险责任赔偿费用的理算计算赔款是理赔工作的最后环节,也是理赔工作的关键、重要一步。

保险车辆肇事后经现场查勘、调查、定损以至事故车辆修复后,由被保险人单证、事故责任认定书、损害赔偿调解书、车辆估损单、修理清单和修车发票以及各种其他赔偿费用单据,经保险责任审定、损失费用核定后,应按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施救费、车辆附加险等分别计算赔款数额。

? 一、车辆损失险的赔偿计算? 在汽车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车辆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而遭受的损失或费用支出,保险人按以下规定赔偿。

交通事故的经济赔偿部分,以《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出险当地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为原则计算赔款。

计算赔款的方法如?下:?? (一)车辆全部损失的赔款计算? 汽车全部损失是指保险标的因碰撞、倾覆或火灾事故造成车辆无法修复即整车损毁;或保险标的受损严重,车辆修复费用极高,基本上接近于保险车辆的保险金额,已失去修复价值,或按国家有关汽车报废条件,达到报废程度,由保险公司的查勘定损人员推定全损。

? 在车辆全损的赔款计算中应注意掌握和区分:车辆的实际价值和车辆的保险金额。

在车辆全损的赔款计算中,不论车辆损失险按保险价值或实际价值或由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协商估价投保确定保险金额的,若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出险时的实际价值,在赔款计算中则以保险金额为最高赔偿限额进行赔款计算;若保险金额高于出险时的实际价值时,则以不超过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进行赔款计算。

车辆残值应根据车辆损坏程度、残余部分的有用价值与被保险人协商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在赔款计算中扣除。

? 车辆出险时实际价值的确定:汽车发生事故推定全损后,如何确定发生事故前车辆原有的实际价值,目前我国还没有一个比较准确的核定方法。

各险种赔款计算公式和计算方法及免赔情况

各险种赔款计算公式和计算方法及免赔情况

各险种赔款计算公式和计算方法及免赔情况在赔偿顺序上,交强险是第一顺序,商业机动车保险是第二顺序。

一、交强险计算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被保险人无责任时: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赔款计算是理算人员根据被保险人提供的经审核无误的有关费用单证,对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附加险及施救费用等分别计算赔偿金额。

即:根据公式,分险种计算1、全部损失当车辆整体损毁,或受损严重,失去修复价值,或修复费用达到或超过出险时的实际价值时,保险人按推定全损计算赔款。

(一)、保险金额大于出险时实际价值,按出险时实际价值计算赔款=(实际价值-残值)×事故责任比例×(1-免赔率)(二)、保险金额小于或等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按保险金额计算赔款=(保险金额-残值)×事故责任比例×(1-免赔率) 注:此处残值与上面公式的残值不同,此处残值应为: 实际价值保险金额总残值残值⨯=2、部分损失当车辆受损后,未达到"整体损毁"或"推定全损"程度的局部损失时,按照部分损失计算赔款。

(一)、保险金额按投保时新车购置价确定的,当保险金额等于或高于出险时新车购置价,部分损失按照实际修复费用赔偿。

赔款=(实际修复费用-残值)×事故责任比例×(1-免赔率)(二)、保险金额低于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发生部分损失按照保险金额与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比例计算赔偿。

赔款=(实际修复费用-残值)×(保险金额/新车购置价)×事故责任比例×(1-免赔率)事故责任比例一般分为:对事故负全部责任 责任比例100%对事故负主要责任 责任比例70%对事故负同等责任 责任比例50%对事故负次要责任责任比例30%免赔率一般包括:事故责任免赔率(家庭自用、非营业)事故责任责任比例免赔率全部责任100% 20%主要责任70% 15%同等责任50% 10%次要责任30% 5%二、三责险赔款计算(一)、按事故责任比例应负赔偿金额超过赔偿限额赔款=赔偿限额×(1-免赔率)(二)、按事故责任比例应负赔偿金额低于赔偿限额赔款=应负赔偿金额×(1-免赔率)对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赔偿金额,如不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及保险合同规定,且事先未征得保险人同意,保险人在计算赔款时应扣除。

赔偿标准计算

赔偿标准计算

赔偿标准计算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难免会遇到一些意外情况,导致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

在这种情况下,赔偿标准的计算就显得尤为重要。

赔偿标准的计算涉及到多个方面的因素,包括财产损失、医疗费用、精神损失等。

下面,我们将就赔偿标准的计算进行详细的介绍和分析。

首先,对于财产损失的赔偿标准计算,需要考虑损失的具体情况和价值。

比如,如果是因为他人的过失导致了财产损失,那么赔偿标准通常是按照损失的实际价值进行计算,包括修复费用或者市场价值。

此外,还需要考虑到财产的使用价值和残值等因素,来确定最终的赔偿金额。

其次,对于人身伤害的赔偿标准计算,需要综合考虑医疗费用、误工损失、伤残赔偿等多个方面的因素。

医疗费用是指因意外事件导致的治疗费用,包括住院费用、手术费用、药品费用等。

误工损失是指因伤病导致的工作时间损失所造成的经济损失,通常是按照受伤人员的工资水平和工作时间来计算。

伤残赔偿是指因伤病导致的身体功能障碍所造成的损失,根据伤残程度和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赔偿金额。

此外,精神损失也是赔偿标准计算中的重要内容。

精神损失是指因意外事件导致的精神痛苦和心理困扰所造成的损失,通常是通过心理咨询师或者法医心理学专家来进行评估和计算。

精神损失的赔偿标准计算需要考虑到事件的严重性、受害人的心理状况、事件对生活和工作的影响等多个因素。

在实际操作中,赔偿标准的计算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来进行合理的确定。

同时,受害人和赔偿方也可以通过协商或者司法途径来达成赔偿协议,以便更好地解决赔偿问题。

总之,赔偿标准的计算涉及到多个方面的因素,包括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精神损失等。

在确定赔偿标准时,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并且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以便合理地确定赔偿金额,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者责任保险赔偿标准

第三者责任保险赔偿标准

第三者责任保险赔偿标准第三者责任险(简称三责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同时,若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因此发生仲裁或诉讼费用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以外赔偿,但最高不超过责任限额的30%。

以往绝大多数的地方政府将第三者责任险列为强制保险险种,不买这个保险,机动车便上不了牌也不能年检。

在机动车交通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出台后,第三者责任险已成为非强制性的保险。

因为交强险在对第三者的财产损失和医疗费用部分赔偿较低,可考虑购买第三者责任险作为交强险的补充。

注意事项:1.购买车辆保险时,需仔细阅读条款,特别是免赔部分的内容一定要看清,不懂要搞清。

2.遇到事故时,请及时通知保险公司,这样可以为之后的理赔作更充分的准备。

3.按照事故的不同情况,在向保险公司提交证明时,先打个电话询问,在确认了所需证件已经齐全的情况下再前去索赔,以免事倍功半。

4.车辆过户时,保险合同一定要重新办理,否则无效。

这点买二手车时一定要注意。

5.注意保险合同的有效期,尽早办理下一年的合同,不要产生真空期。

6.上一保险年度未发生赔款,且续保期限仍为一年时,在下一年的费率上可以享受一定的优惠。

安全行驶,会让你得到真正的实惠。

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金额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金额应根据保险合同规定的保险责任和国务院《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 1991 年9 月22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9 号 ) 进行确定和计算。

《机动汽车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第三者责任险的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分五个赔偿档次 5 万元、 10 万元、 20 万元、 50 万元、 100 万元,其保险费用分别为 800 元、 1040 元、1250 元、 1500 元、 1650 元,被保险人可以自愿选择投保。

这一条款规定了第三者责任险每次事故的最高赔偿限额也是保险人计算保险费依据。

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

1、A车肇事造成两行人甲、乙受伤,甲医疗费用7500元,乙医疗费用5000元。

则A车交强险对甲、乙的赔款如何计算。

解:A车交强险赔偿金额=甲医疗费用+乙医疗费用=7500+5000=12500元,大于交强险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赔付10000元。

•甲获得交强险赔偿:10000×7500/(7500+5000)=6000元•乙获得交强险赔偿:10000×5000/(7500+5000)=4000元2、A、B两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A车全责,B车无责,A、B两车车损分别为2000元、5000元,另造成路产损失1000元。

解:(一)A车交强险赔偿计算A车交强险赔偿金额=B车损失核定承担金额+路产损失核定承担金额=5000+1000=6000元,超过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按限额赔偿,赔偿金额为2000元(二)B车交强险赔偿计算B车交强险赔偿金额=A车损核定承担金额=2000元,超过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按限额赔偿,赔偿金额为100元。

B车对A车损失应承担的100元赔偿金额,由A车保险人在交强险无责财产损失赔偿限额项下代赔。

3、A、B、C三车互碰造成三方车损,A车全责(损失600元),B车无责(损失600元),C 车无责(损失800元)。

设B、C车适用的交强险无责任赔偿限额为100元,则赔付结果为:A车交强险赔付B车600元,赔付C车800元,B车、C车交强险分别赔付A车:100元,共赔付200元。

由A车保险公司在本方交强险两个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代赔。

4.A、B、C、D四车互碰造成各方车损,A车主责(损失1000元),B车次责(损失600元),C车无责(损失800元)、D车无责(损失500元)。

设C、D两车适用的交强险无责任赔偿限额为100元,则赔付结果为:1.C车、D车交强险共应赔付200元,对A车、B车各赔偿(100+100)/2=100元,由A车、B车保险公司在本方交强险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代赔。

赔款计算

赔款计算

赔款计算系统中,交强险赔款与商业险赔款分别在交强险计算书、商业险计算书中进行理算。

交强险与商业险均需理算的赔案,要先理算交强险后再理算商业险。

另外,涉及交强险无责代赔或无保险代赔的案件,需正确选择无责方交强险承保公司。

下面讲一下交强险的计算规则适用于出险时间在2008年2月1日(含)以后的保险事故。

商业险计算规则以DDH保单为准。

(一)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赔款计算1、基本计算公式保险人在交强险各分项赔偿限额内,对受害人死亡伤残费用、医疗费用、财产损失分别计算赔偿(注:“受害人”为被保险机动车的受害人,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车上人员、被保险人,下同):(1)总赔款=∑各分项损失赔款=死亡伤残费用赔款+医疗费用赔款+财产损失赔款(2)各分项损失赔款=各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即:死亡伤残费用赔款=死亡伤残费用核定承担金额医疗费用赔款=医疗费用核定承担金额财产损失赔款=财产损失核定承担金额(3)各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超过交强险各分项赔偿限额的,各分项损失赔款等于交强险各分项赔偿限额。

2、当保险事故涉及多个受害人时(1)基本计算公式中的相应项目表示为:各分项损失赔款=∑各受害人各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即:死亡伤残费用赔款=∑各受害人死亡伤残费用核定承担金额医疗费用赔款=∑各受害人医疗费用核定承担金额财产损失赔款=∑各受害人财产损失核定承担金额(2)各受害人各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之和超过交强险相应分项赔偿限额的,各分项损失赔款等于交强险各分项赔偿限额。

(3)各受害人各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之和超过交强险相应分项赔偿限额的,各受害人在交强险分项赔偿限额内应得到的赔偿为:被保险机动车交强险对某一受害人分项损失的赔偿金额=交强险分项赔偿限额×[事故中某一受害人的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各受害人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

3、当保险事故涉及多辆肇事机动车时(1)各被保险机动车的保险人分别在各自的交强险各分项赔偿限额内,对受害人的分项损失计算赔偿。

第十二章 赔款计算及案卷制作

第十二章  赔款计算及案卷制作

第一节 保险责任确定及费用审核
• (二)损余物资处理 • 1)损余物资的处理,一般有以下几种办法: • 对于不需要再加工或一时不能处理或修复的, • •
可在当时作价折算,由被保险人自行处理。 对于能及时加工整理或修复的,可在修复后作 价折归被保险人,由被保险人降价销售处理,有 关修复、检测费用由保险公司承担。 损余物资虽有残余价值,但被保险人已无法利 用时,可共同协商作价转售他人或其他单位。 如被保险人确实无法自行处理或折价无法协商 一致的,保险人也可收回损坏物资,另行处理。

第一节 保险责任确定及费用审核
• 3)第三者人身伤亡的损害赔偿费用的审核 •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
• • •
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一般规定交通事故受 害者必须在县级以上医院治疗。 医疗费审核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伤者治疗痊愈出院的,不再给付今后医疗费。 伤者出院后,如受害人身体尚未康复确需继续 治疗的,根据医生建议及病历诊断证明,根据实 际病情可给付部分今后医疗费用(但最高给付不 得超过实际住院医疗费用的50%)。 出险当日或次日做一次性结案处理的(无需住 院治疗的医疗费),如果不能提供诊断证明或病 历的,原则上不予赔付。
第一节 保险责任确定及费用审核
• 4)赔案中常见的间接费用和不合理费用,不负
• • • • •
责赔偿。 间接费用包括:通讯费、停车费、招待餐费、交 警部门收取大事故处理费、罚款、查勘现场租车 费、伤者家属医疗费、家庭生活困难补助费等。 不合理费用包括: 未按照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的费用。 未按照当事人法定承担的份额赔偿的费用。 其他超出赔偿标准的费用。
第二节 索赔的基本程序
• 报案时须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 报案期限:保险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通知保险 •

商业险与交强险赔偿计算公式

商业险与交强险赔偿计算公式

混合责任交强险赔偿计算之我见ABC三车相撞,并造成一行人死亡,三车受损,A车损660元,B车损1320元,C车损2640元,行人死亡补偿132000元。

事故总损失共计136620元。

交警认定,AB车负主次责任,C车、行人无责。

下面计算ABC车的交强险:一、A车交强险1. 死亡伤残项赔款=132000/2.2=60000>限额50000注:分母2.2表示共同责任方有AB两个有责车和1个无责车C。

(有责车数2×1+无责车数1×0.2)2.财产损失项赔款=(B车损1320/1.2)+(C车损2640/2)=1100+1320=2420>限额2000 注:分母1.2表示共同责任车为1个有责车A和1个无责车C,分母2表示共同责任车为AB 两个有责车。

3、A车交强险赔款合计=50000+2000=52000元。

其中B车得到:2000×1100/2420=909.09(元);C车得到:2000×1320/2420=1090.91(元);行人得到:50000元。

二、B车交强险1. 死亡伤残项赔款=132000/2.2=60000>限额500002.财产损失项赔款=(A车损660/1.2)+(C车损2640/2)=550+1320=18703、B车交强险合计=51870元其中A车得到550元;C车得到1320元;行人得到50000元。

三、C车交强险1. 死亡伤残项赔款=132000×0.2/2.2=12000>无责限额10000注:分子中的0.2表示无责车承担的系数。

2.财产损失项赔款=(A车损660×0.2/1.2)+(B车损1320×0.2/1.2)=110+220=3303. C车交强险赔款=10330元。

其中A车得到110元;B车得到220元;行人得到10000元。

四、三车交强险合计赔款=114200元。

其中A车得到赔款为660元(从B车得到550元,从C车得到110元)。

汽车保险赔款计算

汽车保险赔款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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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 车损险赔款计算 免赔率
一般包括: 一般包括: ▼事故责任比例免赔率
一般公司 人保
(家庭 自用, 非营业)
全部责任 主要责任 同等责任 次要责任 单方肇事
20% 15% 10% 5% 20%
15% 10% 8% 5%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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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 车损险赔款计算 事故责任比例
一般分为: 一般分为: 对事故负全部责任 对事故负全部责任 对事故负主要责任 对事故负主要责任 对事故负同等责任 对事故负同等责任 对事故负次要责任 对事故负次要责任 单方肇事事故 单方肇事事故 责任比例100% 责任比例100% 责任比例90%, 责任比例90%,80% ,70% ,60% 90% 责任比例50% 责任比例50% 责任比例40%, 责任比例40%,30% ,20% ,10% 40% 责任比例100% 责任比实际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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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 车损险赔款计算
出险时实际价值的确定:
按出险时的同类型车辆市场新车购置价, 按出险时的同类型车辆市场新车购置价,减去该车 新车购置价 已使用年限折旧金额后的价值合理确定 后的价值合理确定; 已使用年限折旧金额后的价值合理确定; 或按照出险当时同类车型,相似使用时间, 或按照出险当时同类车型,相似使用时间,相似使 用状况的车辆在市场上的交易价格确定. 用状况的车辆在市场上的交易价格确定. 折旧按每满一年扣除一年计算,不足一年的部分, 折旧按每满一年扣除一年计算,不足一年的部分, 不计折旧. 不计折旧. 折旧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折旧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但最高折旧金额不超 过新车购置价的80 80% 过新车购置价的80%.

保险理赔计算公式是什么,理赔程序怎么走

保险理赔计算公式是什么,理赔程序怎么走

保险理赔计算公式是什么,理赔程序怎么走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的进步,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都知道很人会购买车辆,那么在车辆的购买中会涉及到一些保险的购买,这个保险是对于人们在发生一些意外的时候可以得到的补偿,对此是有着相应的计算公式的。

那么保险理赔计算公式是什么,理赔程序怎么走?阅读完以下我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保险理赔计算公式是什么,理赔程序怎么走计算公式为:保险赔款=损失金额X(保险金额÷出险时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损失金额*投标比例。

理赔程序:1、立案查勘保险人在接到出险通知后,应当立即派人进行现场查勘,了解损失情况及原保险理赔稽核因,查对保险单,登记立案。

2、审核证明和资料保险人对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有关证明和资料进行审核,以确定保险合同是否有效,保险期限是否届满,受损失的是否是保险财产,索赔人是否有权主张赔付,事故发生的地点是否在承保范围内等。

3、核定保险责任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经过对事实的查验和对各项单证的审核后,应当及时作出自己应否承担保险责任及承担多大责任的核定,并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4、履行赔付义务保险人在核定责任的基础上,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有关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额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合同对保险金额及赔偿或者给付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人按照法定程序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后,保险理赔就告结束。

如果保险人未及时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的,就构成一种违约行为,按照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即“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这里的赔偿损失,是指保险人应当支付的保险金的利息损失。

为了保证保险人依法履行赔付义务,同时保护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合法权益,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赔款条约

赔款条约

《辛丑条约》中的所涉及的赔款,因为是针对1900年(庚子年)的义和团运动而规定,所以也叫庚子赔款。

赔款按中国当时人口计算,每人一两,共计4.5亿两,分39年还清,年息四厘,本息共计高达9.82多亿两,各省"地方赔款"还有0.2亿两以上。

因此,总数达白银10亿两以上。

这笔巨款相当于清政府财政收入的12倍。

各国要求赔款的数目如下:俄国130371120两、德国90070515两、法国70878240、英国50620545两、日本34793100两、美国32939055两、意大利32939055两、比利时8484345两、奥地利4003920两、荷兰782100两,其余的43万余两由西班牙、葡萄牙、瑞典、挪威等国分享。

年息4厘,分39年还清,利息共500003000两。

本息合计900008000两,以海关税、盐税担保。

条约签字以后,清政府按期给列强赔款。

但到1904年以后,银价下跌,而庚子赔款是按银价算的,于是,列国在1905年7月2日,强迫清政府将庚子赔款改为金货债务,并将已经用银偿付的赔款按金价折算,补偿了约8000000两。

这笔巨款还款方法大约有以下三种形式:1.债券:由清政府发出五种债券,按分摊数额交给各国收执,并以关税、盐税和常关税作为担保。

帝国主义遂将各通商口岸50里内的常关税也划归外国人管理的海关税务司管理。

2.额外款:"镑亏借款"。

《辛丑条约》规定,赔款数目虽按银两计算,因帝国主义国家的货币用金,还须按照白银市价折合为金币,这样亏损很大,这种亏损称为"镑亏"(以英国货币金镑为代表)。

清政府为筹付这笔额外支出,1905年4月又向汇丰银行订借英金一百万镑,借款利息五厘,期限20年。

3.庚款办学:是以美国为代表的帝国主义国家利用"庚子赔款"对中国进行精神、文化侵略的重要活动之一。

在中国从事传教、经商30余年的史密斯,曾于1906年向美国总统建议"退还庚款"来培植中国学生。

交强险赔款的计算

交强险赔款的计算

交强险赔款的计算交强险是指必须购买的一种车辆保险,用于赔偿交通事故中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交强险赔款的计算根据不同的情况和标准进行,主要包括人身伤亡赔偿和财产损失赔偿两个方面。

首先,人身伤亡赔偿是交强险赔付的重点。

根据《中国交强车辆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交强险赔付人员伤亡时,一般按照以下标准计算赔款:1.因交通事故造成死亡的,赔付一次性伤亡赔偿金。

根据被保险人的死亡情况和身份,赔偿金额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受扶养人死亡赔偿金为30万元,非受扶养人死亡赔偿金为15万元。

2.因交通事故造成伤残的,赔付伤残赔偿金。

根据被保险人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程度和伤残等级,赔付金额有所不同。

伤残等级根据国家规定分为五级,赔偿金额从5万元至30万元不等。

3.对于其他因交通事故导致的损失,如住院费、康复费、住宅改造费等,根据实际损失情况由保险公司进行赔付。

一般来说,具体的赔付标准由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进行协商,根据医疗费用、康复费用等进行计算。

其次,交强险还可以进行财产损失的赔偿。

财产损失主要包括车辆损失、财产损失以及被保险人必须承担的第三者损失。

1.车辆损失赔偿。

一般来说,交强险可以赔偿被保险车辆因交通事故而造成的损失。

赔付金额通常根据车辆的实际价值和使用年限进行计算,一般是车辆购置价值减去车辆已使用年限后的残值。

2.第三者财产损失赔偿。

交强险还可以对被保险人因交通事故对第三者的财产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赔付金额根据具体损失情况进行计算,一般由保险公司与受损方协商确定。

总之,交强险赔款的计算是根据不同情况和标准进行的,具体计算方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保险协议进行确定。

被保险人可以通过保险公司提供的理赔服务,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保险公司会根据情况进行计算并进行相应的赔付。

同时,被保险人也可以根据自身需要购买商业险等其他保险产品,以增加保险保障的范围和赔付金额。

案均赔款计算公式

案均赔款计算公式

案均赔款计算公式
案均赔款关乎公司理赔管理。

它与赔付率成正相关关系。

案均赔款主要受零配件价格、工时费用上涨;死亡伤残标准变化以及公司的理赔管理水平影响。

当前汽修零配件市场可谓鱼目混珠,仅来源就有授权原厂件、正厂件、副厂件以及拆车旧件等,价格相差巨大;工时费也没有统一的标准;伤残的评定方面“评残时机过早、低残高评、虚假评定、人情况评定”现象时有发生。

这就要求保险公司理赔人员要有“火眼金睛”,识假、打假及反欺诈,进而降低案均赔款。

案均赔款无理由的波动大,特别是出险频度变化不大时,则要注意,这种情况在考核期末体现的较为明显。

举个简单例子:11月末若累计赔付率是65%,假设业务未发生大的变化,12月末累计赔付率下降至64%。

累计下降1个点,那么12月当月赔付率会要下降至53%,也就是当月要下降12个百分点左右。

同理,若累计下降2个点,则当月要下降24个点左右。

这就要引起注意了!是不是有人为调整。

已报告赔款计算公式

已报告赔款计算公式

已报告赔款计算公式
用公式表示为:赔付率=(赔款支出÷保费收入)100%。

拓展资料
一、赔付率是指一定会计期间赔款支出与保费收入的百分比。

用公式
表示为:赔付率=(赔款支出÷保费收入)100%。

但在实践中,由这一公
式计算出的赔付率严重失真,不能如实地反映该期间发生的灾害事故所造
成的损失程度,也不能为今后风险控制提供准确信息。

以此即可以计算出
过去经营年度内的赔付率。

但在确定责任赔款时,则要借助现代电脑功能。

随着电脑在保险系统承保、理赔和核算过程中普遍而深入的应用,这一计
算公式则更具可操作性。

例如:1997年承保的业务,一般情况下到1998
年底其责任全部完结。

利用电脑将1997年承保的业务而在1997年和
1998年两年发生的责任赔款检索出来,然后将相关数据套入公式即可计
算出1997年承保的业务所对应的赔付率。

二、从理论上讲,赔付率=(赔款支出÷保费收入)100%,但是这里
的赔款支出在实际的会计核算上,仅是指事故已经发生且赔款已经支付的
那部分;而对事故已经发生,赔付责任也已开始,只不过因为其中一种原
因尚未结案或未实际支付款项的部分则未计算在内。

除非在一种极理想的
状态下,即事故一旦发生而赔款立即支付时,赔款支出才包含了已发生的
全部赔付责任。

但事实上这一理想状态是不可能存在的。

那么已经明确,
即无论考察哪一会计期间的赔付率,赔款支出都应加上当期未决赔款。


简便起见,姑且将赔款支出与未决赔款之和统称为责任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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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赔款计算(一)基本计算公式保险人在交强险各分项赔偿限额内,对受害人死亡伤残费用、医疗费用、财产损失分别计算赔偿:1.总赔款=∑各分项损失赔款=死亡伤残费用赔款+医疗费用赔款+财产损失赔款2.各分项损失赔款=各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即:死亡伤残费用赔款=死亡伤残费用核定承担金额医疗费用赔款=医疗费用核定承担金额财产损失赔款=财产损失核定承担金额3.各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超过交强险各分项赔偿限额的,各分项损失赔款等于交强险各分项赔偿限额。

注:“受害人”为被保险机动车的受害人,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车上人员、被保险人,下同。

(二)当保险事故涉及多个受害人时1.基本计算公式中的相应项目表示为:各分项损失赔款=∑各受害人各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即:死亡伤残费用赔款=∑各受害人死亡伤残费用核定承担金额医疗费用赔款=∑各受害人医疗费用核定承担金额财产损失赔款=∑各受害人财产损失核定承担金额2.各受害人各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之和超过被保险机动车交强险相应分项赔偿限额的,各分项损失赔款等于交强险各分项赔偿限额。

3.各受害人各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之和超过被保险机动车交强险相应分项赔偿限额的,各受害人在被保险机动车交强险分项赔偿限额内应得到的赔偿为:被保险机动车交强险对某一受害人分项损失的赔偿金额=交强险分项赔偿限额×[事故中某一受害人的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各受害人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

(三)当保险事故涉及多辆肇事机动车时1.各被保险机动车的保险人分别在各自的交强险各分项赔偿限额内,对受害人的分项损失计算赔偿。

2.各方机动车按其适用的交强险分项赔偿限额占总分项赔偿限额的比例,对受害人的各分项损失进行分摊。

某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该分项损失金额×[适用的交强险该分项赔偿限额/(∑各致害方交强险该分项赔偿限额)]注:①肇事机动车中的无责任车辆,不参与对其他无责车辆和车外财产损失的赔偿计算,仅参与对有责方车辆损失或车外人员伤亡损失的赔偿计算。

②无责方车辆对有责方车辆损失应承担的赔偿金额,由有责方在本方交强险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项下代赔。

一方全责,一方无责的,无责方对全责方车辆损失应承担的赔偿金额为全责方车辆损失,以交强险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限。

一方全责,多方无责的,无责方对全责方车辆损失应承担的赔偿金额为全责方车辆损失,以各无责方交强险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之和为限。

多方有责,一方无责的,无责方对各有责方车辆损失应承担的赔偿金额以交强险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限,在各有责方车辆之间平均分配。

多方有责,多方无责的,无责方对各有责方车辆损失应承担的赔偿金额以各无责方交强险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之和为限,在各有责方车辆之间平均分配。

③肇事机动车中应投保而未投保交强险的车辆,视同投保机动车参与计算。

④对于相关部门最终未进行责任认定的事故,统一适用有责任限额计算。

3.肇事机动车均有责任且适用同一限额的,简化为各方机动车对受害人的各分项损失进行平均分摊:(1)对于受害人的机动车、机动车上人员、机动车上财产损失:某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受害人的该分项损失金额÷(N-1)2)对于受害人的非机动车、非机动车上人员、行人、机动车外财产损失:某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受害人的该分项损失金额÷N注:①N为事故中所有肇事机动车的辆数。

②肇事机动车中应投保而未投保交强险的车辆,视同投保机动车参与计算。

4.初次计算后,如果有致害方交强险限额未赔足,同时有受害方损失没有得到充分补偿,则对受害方的损失在交强险剩余限额内再次进行分配,在交强险限额内补足。

对于待分配的各项损失合计没有超过剩余赔偿限额的,按分配结果赔付各方;超过剩余赔偿限额的,则按每项分配金额占各项分配金额总和的比例乘以剩余赔偿限额分摊;直至受损各方均得到足额赔偿或应赔付方交强险无剩余限额。

(四)受害人财产损失需要施救的,财产损失赔款与施救费累计不超过财产损失赔偿限额。

(五)主车和挂车在连接使用时发生交通事故,主车与挂车的交强险保险人分别在各自的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若交通管理部门未确定主车、挂车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主车、挂车的保险人对各受害人的各分项损失平均分摊,并在对应的分项赔偿限额内计算赔偿。

主车与挂车由不同被保险人投保的,在连接使用时发生交通事故,按互为三者的原则处理。

(六)被保险机动车投保一份以上交强险的,保险期间起期在前的保险合同承担赔偿责任,起期在后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七)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原则上在其他赔偿项目足额赔偿后,在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内赔偿。

(八)死亡伤残费用和医疗费用的核定标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公安部颁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以及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交通事故发生地的基本医疗标准核定人身伤亡的赔偿金额。

例1:A、B两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两车均有责任。

A、B两车车损分别为2000元、5000元,B车车上人员医疗费用7000元,死亡伤残费用6万元,另造成路产损失1000元。

设两车适用的交强险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万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万元,则:(一)A车交强险赔偿计算A车交强险赔偿金额=受害人死亡伤残费用赔款+受害人医疗费用赔款+受害人财产损失赔款=B车车上人员死亡伤残费用核定承担金额+B车车上人员医疗费用核定承担金额+财产损失核定承担金额1.B车车上人员死亡伤残费用核定承担金额=60000÷(2-1)=60000元2.B车车上人员医疗费用核定承担金额=7000÷(2-1)=7000元3.财产损失核定承担金额=路产损失核定承担金额+B车损核定承担金额=1000÷2+5000÷(2-1)=5500元,超过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按限额赔偿,赔偿金额为2000元。

其中,A车交强险对B车损的赔款=财产损失赔偿限额×B车损核定承担金额÷(路产损失核定承担金额+B车损核定承担金额)=2000×[5000÷(1000÷2+5000)]=1818.18元其中,A车交强险对路产损失的赔款=财产损失赔偿限额×路产损失核定承担金额÷(路产损失核定承担金额+B车损核定承担金额)=2000×[(1000÷2)÷(1000÷2+5000)]=181.82元4.A车交强险赔偿金额=60000+7000+2000=69000元(二)B车交强险赔偿计算B车交强险赔偿金额=路产损失核定承担金额+A车损核定承担金额=1000÷2+2000÷(2-1)=2500元,超过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按限额赔偿,赔偿金额为2000元。

例2:A、B两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A车全责,B车无责,A、B两车车损分别为2000元、5000元,另造成路产损失1000元。

设A车适用的交强险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B车适用的交强险无责任财产损失限额为100元,则:(一)A车交强险赔偿计算A车交强险赔偿金额=B车损失核定承担金额+路产损失核定承担金额=5000+1000=6000元,超过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按限额赔偿,赔偿金额为2000元。

(二)B车交强险赔偿计算B车交强险赔偿金额=A车损核定承担金额=2000元,超过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按限额赔偿,赔偿金额为100元。

B车对A车损失应承担的100元赔偿金额,由A车保险人在交强险无责财产损失赔偿限额项下代赔。

第六节特殊案件处理(一)、满限额提前结案处理机制1、适用条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属于交强险赔偿责任的事故:(1)涉及人员伤亡,医疗费用支出已超过交强险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或估计死亡伤残费用明显超过交强险死亡伤残赔偿限额;(2)被保险人申请并提供必要的单据。

2、基本原则对于涉及人员伤亡的事故,损失金额明显超过保险车辆适用的交强险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或死亡伤残赔偿限额的,保险公司可以根据被保险人的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在交强险限额内先予赔偿结案,待事故处理完毕、损失金额确定后,再对剩余部分在商业险项下赔偿。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1)索赔申请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保险人身份证明,领取赔款人身份证明;(2)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3)人员费用证明:医院诊断证明,医疗费报销凭证;死亡证明,被扶养人证明等。

3、基本流程(1)被保险人提出索赔申请。

(2)被保险人提供必要单证。

(3)保险公司在收到索赔申请和相关单证后进行审核,对于根据现有材料能够确定赔款金额明显超过医疗费用限额或死亡伤残限额的案件,应由医疗审核人员签署意见,在5日内先予支付赔款。

不再涉及交强险赔付的,对交强险进行结案处理。

(二)交通事故责任未确定案件的抢救费用支付保险公司收到受害人抢救费用支付申请时,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是否有责任尚未明确的,在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支付抢救费用。

在道路交通管理部门能够确认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负有责任后,保险公司应及时在交强险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补充应垫付的抢救费用。

(三)交通事故中死者为无名氏的交强险赔偿交通事故死亡人员身份无法确认的,其交强险赔偿金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提存保管。

无法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提存的,保险公司可以对已产生的费用如医疗费、丧葬费按照交强险赔偿标准凭票据赔偿,其它项目原则上不应向无赔偿请求权的个人或机构赔偿,可以根据法律文书另行处理。

第七节支付赔款一、支付赔款有关赔付情况应按规定及时上传至机动车事故责任交强险信息平台。

未建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交强险信息平台的,保险人支付赔款后应在保险单正本上加盖“×年×月×日出险,负××(全部、主要、同等、次要)责任,××(有无)造成死亡”条形章。

二、单证分割如果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在不同的保险公司投保,如损失金额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由交强险承保公司留存已赔偿部分发票或费用凭据原件,将需要商业保险赔付的项目原始发票或发票复印件,加盖保险人赔款专用章,交被保险人办理商业险索赔事宜。

第八节直接向受害人支付赔款的赔偿处理一、发生受害人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保险人可以受理受害人的索赔:(一)被保险人出具书面授权书;(二)人民法院签发的判决书或执行书;(三)被保险人死亡、失踪、逃逸、丧失索赔能力或书面放弃索赔权利;(四)被保险人拒绝向受害人履行赔偿义务;(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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