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班组安全标准化管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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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班组安全标准化管理手册

一、保卫班组安全组织机构:

注:班长即为本班组安全员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为了保护企业财产和职工生命财产安全,避免火灾危险,针对分公司消防要害

部位的特点,特制定如下消防管理制度:、易燃32、仓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逐级防火安全检查制度。1、火险安全隐患整54、安全用电管理制度。易爆危险物品管理制度。、重点工种教育培训考、新职工教育培训考核制度。7改通知制度。6、火10、明火作业审批制度。9、消防器材管理维修制度。8核制度。灾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一、逐级防火安全检查制度每月对本单位组织一次安全防火大、分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1 检查,对发现的不安全因素,立即进行整改。、保卫对防火重点部位每天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2 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有权停止生产,并及时上报分管领导。、保卫、各工厂每周要组织班长或防火突击队,对本车间的防火3 1

安全进一次检查,对发现问题,要及时组织整改,并上报分管领导或保卫部。

4、班组要落实部位责任,班前班后自查,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火安全情况要列入交接班内容。

5、各级防火安全检查情况,要留有记录,以便备查。

二、仓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仓库管理应严格执行《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要求,库存物资要分类、限额,并应留出必要的通道,化学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并标明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2、库内不准设立办公室、休息室,并要经常保持清洁。

3、库内一般不宜安装电器设备,如确实需要,由电工按《电力设计技术规范》安装。

4、库内应采用白炽灯泡,其功率不得超过60w,严禁使用日光灯、碘钨灯,且线路的铺设和灯泡的安装应在通道上方,与货物堆垛的距离至少应保持50cm以上。

5、仓库严禁吸烟、动用明火,并应设计醒目的禁火标志,非工作人员不经批准严禁入内,仓库管理人员必须做到,每日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6、仓库应配足备齐相应消防器材并要有专人管理,落实责任,定期检查维修。

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1、生产和管理危险物品的工作人员,应熟悉危险品的特征,防火措施及灭火方法。

2、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要有良好的通风散热设备,定期测温检查。

3、储存危险物品应按性质分类,专库存放,并设置明显的标志,注明品名、特性,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灭火方法和性质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存。

4、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库房,严禁动用明火或带入火种。电气、设备、开关、灯具、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工作人员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和化纤衣服,非工作人员禁止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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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维修检查设备机件,严禁使用汽油等易燃物品清洗。

四、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线路,必须由电工按《电力设计技术规范》进行,严禁非电工人员乱拉乱安。

2、车间、仓库、宿舍、消防重点部位,严禁私设使用电热器具(如电炉子、液化气、酒精炉、电熨斗等)。

3、严禁使用不符合规格的保险装置,电器设备或线路不得超负荷运行。

4、电器设备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工作时不得擅离工作岗位,并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电工,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做到人走电断。

5、本单位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经常检查维修,每年至少进行两次绝缘摇测,发现短路和绝缘不良,应及时维修。

6、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然后组织补救。

五、火险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制度

1、保卫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对所属部门下发火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

2、各车间、部门对发现火灾安全隐患应及时通知消防负责人或保卫,保卫备案,并及时处理。

3、火灾安全隐患通知书应注明单位,经查存在的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处罚措施等。

4、各火灾安全隐患单位应对整改情况、处理措施以书面形式回

执到保卫部。

5、保卫应对火灾安全隐患的单位及时进行复查。

六、职工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1、职工入厂后,由分公司保卫负责对新职工进行安全、消防教育培训,介绍分公司生产特点、重点部位、消防安全制度、灭火设施,学会使用一般灭火器材。

2、车间安全消防教育:主要介绍本车间的生产特点、具体的安全制度及消防器材分布情况,并学会使用方法。

3、班组安全教育,主要结合新工人的具体工种,介绍操作中的防 3

火知识,操作规程或发生事故苗头的应急措施等,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4、凡接受安全教育的工人,因违章而造成事故的,本人要负主要责任,如未进行安全教育或考核的,由于不懂安全知识发生事故,则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承担主要责任。

七、重点工种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1、保卫要坚持定期对重点工种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每年不应少于4次。

2、要针对各重点工种的特点,进行专门的消防训练,每年不应少于两次,以提高灭火技术水平、增强自防自救能力。

3、坚持每年对重点工种人员进行2-3次消防安全知识考核,凡

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准上岗操作,以确保生产安全。

4、凡经教育考核不及格而因违章造成事故的本人负主要责任,如未经教育考核或考核不及格,而上岗操作发生事故的,要视情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八、明火作业审批制度

1、凡在禁火区动用电、气焊等明火作业施工的单位,应提前通知保卫部,经保卫部审查批准,方可作业。

2、明火作业时,应清除周围的可燃物,检查动火设备、技术状况,并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配足备齐相应的消防器材,安排专人监护,保卫应亲临现场监控。

3、对未经批准和私自动火作业者,应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4、对于违反上述规定,未经批准而动火引起火灾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若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消防器材管理维修制度

1、消防器材要放置在通风干燥、取拿方便的位置,车间消防器材应放在消防器材专用柜内,不得上锁。

2、消防器材要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干粉灭火器每年检查一次,最迟不得超过两年更换一次干粉。

3、消防带、消防栓要每月晾晒一次,经常检查接口是否牢固,消防带用过之后应及时晾晒,没经过晾晒的消防带不得放入消防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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