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解散的情形有哪些
合伙协议终止条件
合伙协议终止条件合伙协议是指两个或者多个个体或者实体在特定的经营目标下,通过书面约定和合作的方式共同经营一项事业的协议。
合伙协议的终止条件是指协议解除或者终止的情况。
以下是常见的合伙协议终止条件:1. 合作期限届满:合作期限是合伙协议中规定的一段时间,在合作期限届满后,合伙协议终止,各方可以选择是否继续合作。
2. 协议解除:合伙协议在合作期限届满前提前解除的情况。
协议解除可以是各方协商一致决定的,也可以是协议中规定的某一方单方面提出的。
协议解除可能出现的原因包括各方关系恶化、无法达到预定目标、法律法规变更等。
3. 合作目标达成: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作目标达成后,合作可以终止。
例如,两个公司合作开发一个产品,在产品研发、生产、销售等各个环节中达到预期的目标后,合作可以终止。
4. 一方违约:当一方违约且无法解决争议时,合伙协议可以终止。
违约行为可能包括违反协议约定的义务、未按时支付合作费用、严重损害合作关系等。
5. 严重不可抗力事件:当发生严重不可抗力事件,例如地震、战争、火灾等,严重影响合作的进行时,合伙协议可以终止。
6. 经营亏损:当合作项目发生经营亏损且无法解决时,各方可以根据协议约定选择终止合作。
需要注意的是,终止合伙协议时需要遵守合同约定的解除程序和通知期限。
通常情况下,各方需要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并依法履行解除程序。
如果涉及到资产分割、债权债务清算等问题,各方需要协商解决,并保证合作关系的公平公正。
总结起来,合伙协议的终止条件是与各方合作目标的实现、合同期限的到期、违约行为、不可抗力事件、经营亏损等因素相关。
在解除合伙协议时,各方需要遵守合同约定的解除程序,并充分沟通协商,维护合作关系的公平公正。
合伙协议的终止并不意味着合作目标的失败,而是一种合作方式的结束,各方可以在合作终止后寻找新的发展机会。
合伙企业法试题及答案
合伙企业法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10分)1. 合伙企业的性质是什么?A. 个人独资企业B. 有限责任公司C. 股份有限公司D. 合伙企业答案:D2. 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对企业债务的责任是什么?A. 有限责任B. 无限责任C. 无责任D. 按比例责任答案:B3. 合伙企业的设立需要满足哪些条件?A. 至少一名合伙人B. 至少两名合伙人C. 至少三名合伙人D. 至少四名合伙人答案:B4.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原则是什么?A. 平均分配B. 按出资比例分配C. 按贡献分配D. 按合伙协议约定分配答案:D5. 合伙企业解散的情形有哪些?A. 合伙人一致同意解散B. 合伙人死亡C. 合伙企业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D. 所有上述情况答案:D二、多项选择题(每题4分,共20分)1. 下列哪些情形下,合伙企业可以解散?A. 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B. 合伙人一致同意解散C. 合伙企业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D. 合伙人死亡答案:ABC2. 合伙企业中,合伙人的权利包括哪些?A. 参与合伙企业的经营决策B. 获得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C. 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D. 随时退出合伙企业答案:ABC3. 合伙企业的债务清偿顺序是什么?A. 合伙企业的财产B. 合伙人的个人财产C. 合伙企业的债权人D. 合伙企业的债务人答案:AB4. 下列哪些情况下,合伙人可以要求退伙?A. 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条件成就B. 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C. 合伙人个人财产不足以清偿个人债务D. 合伙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答案:ACD5. 合伙企业中,合伙人的义务包括哪些?A. 按照合伙协议约定出资B. 承担合伙企业的债务C. 保守合伙企业的商业秘密D. 参与合伙企业的经营活动答案:ABC三、简答题(每题10分,共20分)1. 简述合伙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的主要区别。
答案:合伙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的主要区别在于责任承担和组织形式。
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仅承担有限责任。
经济法概论考试题含参考答案
经济法概论考试题含参考答案一、单选题(共40题,每题1分,共40分)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的产生方式是()。
A、由持有股份最多的股东推举产生B、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C、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D、由董事会以出席会议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正确答案:B2、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合同后,甲公司将该合同转让给丙公司,这种情形使就发生()。
A、债的产生B、债的变更C、债的消灭D、债的移转正确答案:D3、合同当事人互负债务,且无先后履行顺序之约定,当事人一方可在对方未履行之前,拒绝对方的履行请求,这被称为()A、先诉抗辩权B、同时履行抗辩权C、先履行抗辩权D、不安抗辩权正确答案:B4、公司解散清算时,公司财产的清偿顺序正确的是()A、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所欠税款、公司债务B、职工的工资、所欠税款、公司债务、清算费用C、职工的工资、公司债务、所欠税款、清算费用D、清算费用、所欠税款、职工的工资、公司债务正确答案:A5、下列各项中,可导致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有()A、当事人一方提出履行义务的要求B、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C、当事人一方同意履行义务D、当时任提请诉讼正确答案:B6、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方式有()两种。
A、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B、协议设立和审批设立C、核准设立和准则设立D、自由设立和特许设立正确答案:A7、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其他安排而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是公司的()A、控股股东B、原始股东C、母公司D、实际控制人正确答案:D8、甲、乙、丙、丁共同投资设立合伙企业,约定利润分配比例4:3:2:1.現甲、乙已退伙,丙、丁未就现有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约定新的比例,依照法律规定,现该合伙企业利润在丙、丁之间应如何分配?A、全部利润的30%按2:1分配,其余部分平均分配B、全部利润按21:1比例分配C、全部利润按二人的实际出资比例分配D、全部利润平均分配正确答案:D9、下列第()项经济法主体具有法人资格。
合伙企业法习题答案
一、单选题1、【答案】B C(新合伙企业法删除了因为擅自出质作为退伙处理的条文)【解析】《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答案】D【解析】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退伙以后,并不能解除对于合伙企业既往债务的连带责任,被聘为合伙企业经营管理的人员不是合伙人,应当在授权范围内履行职责。
3、【答案】D【解析】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属于当然退伙。
选项A属于协议退伙;选项B属于协议退伙;选项C属于协议退伙。
4、答案】D【解析】根据规定,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因此,选项A和B不正确;在以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清偿其个人债务的情况下,必须通过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进行,债权人不得自行接管债务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因此C项不正确;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因此,D项是正确的。
5、[答案]B【解析】《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6、[答案]D【解析】《合伙企业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三种合伙退出机制
三种合伙退出机制合伙企业是指由两个或以上的合伙人共同投资和经营的企业形式。
由于合伙人之间利益的变动或其他原因,可能会出现需要退出合伙的情况。
为了保证各方的权益平衡和合伙企业的稳定经营,合伙退出机制成为了必要的制度安排。
下面将介绍三种常见的合伙退出机制。
1.合同期满退出合伙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时,合伙人可以按照约定的方式退出合伙。
这种退出机制适用于合作期限明确、各方之间存在明确协议的情况。
合同期满退出机制有利于保护合伙人的投资回报,同时避免合伙期限过长导致的经营风险。
合同期满退出机制的具体操作包括以下几个步骤:-合伙人提前通知其他合伙人有意退出合伙;-合伙人与其他合伙人协商确定退出条件,包括退出时间、退出的资金比例等;-根据协商结果,编制退出合同;-退出后,原合伙人不再享有合伙企业的权益。
2.买卖退出买卖退出是合伙人通过买卖合伙权益来退出合伙企业。
这种退出方式适用于合伙人之间利益变动较大、需要进行资产重新配置的情况。
买卖退出机制可以灵活地调整各方的权益,同时为合伙人提供了一个相对容易找到买家的途径。
买卖退出机制的实施步骤如下:-退出合伙人与其他合伙人达成买卖交易意向;-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方式等相关事项;-编制买卖合同,并通过相关法律程序进行合法的交易登记和过户;-买家支付出售价款,出售方退出合伙。
3.解散清算退出合伙企业出现严重矛盾、经营困境及其他无法解决的问题时,合伙人可以通过解散清算退出合伙企业。
这种退出机制适用于合伙企业经营失败、无法继续经营的情况。
解散清算退出机制可以确保资产的公平分配,避免合伙人之间因此而引发的纠纷。
解散清算退出的具体步骤如下:-合伙人提出解散合伙的申请;-成立清算组织,由清算人负责资产清算和债务清偿;-对合伙企业进行财务核算、资产评估,并对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将剩余的资产进行公平分配;-清算完毕后,合伙企业名下的财产权属终止,原合伙人退出合伙。
无论采取何种退出机制,合伙人在退出时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考虑各方利益和合伙企业的经营稳定性。
合伙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四、合伙企业的解散和清算(★★★)(P115)
1.解散事由
(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天;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6)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相关链接】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的,应当解散;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普通合伙人的,应当转为普通合伙企业。
【例题·多选题】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合伙企业应当解散的情形有()。
(2008年)
A.合伙人因决策失误给合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
B.合伙企业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C.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已有2个月低于法定人数
D.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无法实现
【答案】BCD
【解析】(1)选项A:合伙人因决策失误给合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可以对该合伙人进行除名,与合伙企业解散没有必然的联系(例如4个合伙人设立合伙企业,某一个合伙人被除名,谈不上合伙企业的解散);(2)选项C: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已经满30天(≥30天)就应当解散,该合伙企业已有2个月,肯定应当解散(如果选项C改为已有20天低于法定人数,则不能选)。
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的比较
有限责任公司与有限合伙企业的比较。
合伙企业案例分析
本案参考结论
1、朱某找其胞弟朱丙支持他们时,该合伙企业已经成立。
2、朱丙的出资行为可以视为新加入合伙企业。
3、朱丙抽走12000元的行为违法。他无权再要求抽回剩下的8000元。
4、朱丙对小食品加工厂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责任。
参考理论分析
1、朱某找其胞弟朱丙支持他们时,该合伙企业已经成立。
麦克弗森与邦克共同拥有一块地,将其出租给农场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他们不是收取地租,而是分享一部分农场的利润,一般情况下,不认为麦克弗森与邦克和农场主是合伙关系。
在香港,合伙分无限责任合伙和有限责任合伙。前者由《合伙条例》(香港法例第38章)调整,后者由《有限责任合伙条例》(香港法例第37章)调整。
有限合伙的优点是:
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依照前条规定委托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
3、朱丙抽走12000元的行为违法。他无权再要求抽回剩下的8000元。
他们有书目协议,朱丙参加盈余分配,不参与合伙的经营活动,可以认为是新人入伙。同时,有关约定也不违反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各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也可以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朱某三人已经商定各出资2万元,并且订立了书面协议,合伙企业已经具备了成立的条件。当然,还要进行登记。
2、朱丙的出资行为可以视为新加入合伙企业。
合伙关系的解除和终止
合伙关系的解除和终止合伙关系解除和终止协议本协议(下称“协议”)由以下双方(下称“合伙人”)就合伙关系的解除和终止达成以下协议。
一、解除和终止原因合伙人协商一致,决定解除并终止现有的合伙关系,并彼此确认解除和终止的原因如下:1. 合伙事务的完成:根据原合伙协议规定,合伙事务已经完成,双方合作所需要的目标已经达到。
2. 经营策略的调整:鉴于市场及经济环境的变化,双方决定调整经营策略并各自独立经营。
3. 不可抗力因素: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伙事务无法继续进行,双方决定解除合伙关系。
二、解除和终止的效力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生效,协议生效后,双方合伙关系自动解除。
2. 合伙关系解除后,合伙人不再具有任何合伙权益,并各自恢复个体经营。
三、解除和终止之后的权益处理1. 资产分配:自合伙关系解除之日起30天内,由合伙人协商一致进行资产清算和分配。
协商过程中,双方应充分考虑投入资本、经营业绩、劳动贡献等因素来确定资产分配比例。
2. 债务处理:双方确认各自独立承担自合伙关系解除之日起所发生的负债。
合伙关系解除前发生的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
3. 商业机密及保密协议:合伙关系解除后,合伙人应对共同积累的商业机密和商业信息进行保密,并禁止将其透露给任何第三方。
四、争议解决和法律适用1. 对于本协议的解释和履行,双方应本着善意原则进行友好协商。
2. 如双方无法在60天内就任何有关本协议的事项达成一致,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仲裁解决。
3. 本协议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五、协议变更和补充任何对本协议的变更和补充,须经双方合伙人书面同意并签字生效。
六、协议生效和终止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除非双方达成一致,否则本协议将持续有效直至合伙关系解除。
合伙人确认阅读并理解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并且双方确保对本协议的签署是基于自愿和没有被任何外界压力或欺诈行为所强迫的。
本协议以两份原件,每份对双方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伙人一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合伙人另一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商法(二)简答题
1.商法的特征:(1)较强的兼容性。
首先,商法的兼容性体现为国内法兼国际法色彩;其次,商法的兼容性体现为私法性兼公法性,最后,商法的兼容性体现为任意性兼强制性。
(2)技术性。
当选规范可以分为伦理性的规范和技术性规范,民法、刑法偏重于伦理性法规,而商法则重偏于技术性规范,商法主要是由技术性条款而组成的法律。
(3)营利性。
营利是商主体活动的目的,商主体通过经营性活动而获取经济利益,各国商法都确认了商主体活动的营利性2.商法的原则:1.提高交易效率原则。
商事活动中,交易机会是不断变化的,商主体为了在交易中达到营利的目的,就必须抓住交易机会,提高交易效率,以快速的交易实现营利的最大化。
2.强化商事组织原则。
就是保护企业人作为健全的组织体存在并发展,为此商法采取了多项制度:(1)商事组织设立准则主义(2)有限责任(3)风险分散(4)财产维护(5)避免商事组织解体。
3.维护交易公平原则。
商事活动的目的是为了营利,因此在商事交易行为中就会显现出利已主义的色彩,就会出现不正当竞争,使得交易不公平,商法中的许多制度和规定的设置,其目的就是为了维护正当竞争的交易公平。
4.安全交易原则。
为了维护商业社会的有序、保障商主体的利益,在商事活动中更要注意交易安全,商法为了维护交易的安全,对商行为进行法律控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强制主义、公示主义、外观主义、严格主义3.构成商主体必须包含以下要素:1.商主体必须同时具备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2.必须从事特定的持续性的营利活动3.所进行的行为必须是具有特定性的商行为4.应当进行登记,商主体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必须经过国家机关特别授权程序4.商主体的特征:(1)商主体是具有商事权利能力和商行为能力的人。
(2)商主体是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经营性活动的人。
(3)商主体必须是专门实施商行为的人。
(4)商主体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必须经过登记而取得。
5.商行为的特征:(1)商行为是商主体以营利为目的的所进行的法律行为。
国家开放大学《商法》第2次形考任务试题含答案
国家开放大学《商法》形考任务试题含答案一、判断题合伙企业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建立企业财务、会计制度。
(✔)被聘任的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应当在合伙企业授权范围内履行职务。
(✔)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申请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书、合伙协议书、合伙人身份证明等文件。
(✔)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因此要求其退伙。
(✖)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或者减少对合伙企业的出资。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不用通知其他合伙人。
(✖)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
(✔)订立合伙协议、设立合伙企业,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12.合伙人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
(✔)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
(✔)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合伙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前,合伙人不得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合伙业务。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错误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合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善意第三人。
(✔)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合伙企业法 第四十八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八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一、条文内容: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当然退伙:(一)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二)个人丧失偿债能力;(三)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
或者被宣告破产;(四)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五)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
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
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
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二、主旨:本条是对法定退伙情形的规定。
三、条文释义:法定退伙,指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发生的退伙,即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一旦某个合伙人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某个合伙人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某种特殊情况,该合伙人自然丧失合伙人资格而退出合伙。
法定退伙是非基于合伙人的主观意愿产生的,所以也称为非自愿退伙或者当然退伙。
根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法定退伙情形包括以下五种:(1)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按照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
作为自然人的合伙人死亡的,就丧失了民事权利能力,不再具有法律人格,当然也就同时丧失了合伙人资格。
民法上所谓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两种。
按照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经利害关系人申请,可以宣告该自然人死亡:离开其住所地或者最后居住地下落不明满4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2年;在战争期间下落不明,从战争结束之日起满4年。
(2)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以其全部财产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即合伙人以个人财产对合伙企业债务进行担保。
当合伙人丧失偿债能力,这种担保就不复存在,让其继续留在合伙企业中,对保护合伙企业债权人不利。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商法》机考3套真题题库及答案6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商法》机考3套真题题库及答案盗传必究题库一试卷总分:100 答题时间:90分钟客观题一、判断题(共20题,共20分)1.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或者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在涉及证券的发行、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的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公开前,买卖该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的,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三万元的,处以三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单位从事内幕交易的,还应当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内幕交易的,从重处罚。
T VF X2.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因此要求其退伙。
TVFX3.证券交易当事人买卖的证券可以采用纸而形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形式。
TVF X4.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指示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即付款人于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TVF X5.保险人依法向第三者请求赔偿时,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
TVF X6.票据法禁止记载的事项,一般是指附条件的委托支付文句的记载,若有此记载便会使票据归于无效。
FX7. 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法定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TVFX8. 合伙人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
T VF X9. 发起人首次缴纳出资后,应当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章程、由依法设定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T VF X10.在保险人向第三者行使代位请求赔偿权利时,被保险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必要的文件和其所知道的有关情况。
合伙人被除名的情形
合伙人被除名的情形合伙人被除名是指在一个合伙企业中,由于某种原因,决定将某个合伙人从合伙企业中开除,并终止其合伙人的地位和权益。
合伙人被除名的情形可以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一、违反合伙协议合伙人被除名最常见的情形之一是违反了合伙协议的约定。
合伙协议是合伙企业的基本法律依据,规定了合伙人的权利义务、利润分配机制、经营决策方式等重要事项。
如果某个合伙人违反了合伙协议的约定,比如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私自将企业资产转移、私自决策重要事项等,其他合伙人可以根据合伙协议的规定,提起诉讼或仲裁程序,请求将该合伙人除名。
二、严重失职或违规行为合伙人被除名的另一种情形是由于其严重失职或违规行为。
严重失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合伙人未能尽到应尽的义务导致企业遭受重大损失;合伙人泄露企业机密或向竞争对手提供不正当帮助;合伙人无故怠工或疏于履职等。
违规行为指合伙人违反了与企业经营相关的法律法规、行业规定或合伙企业内部制度的规定,如违反财务管理制度、违反行业准则等。
如果合伙人的失职或违规行为严重到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经营,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将其除名。
三、严重违反诚信原则合伙企业是建立在合伙人之间的信任基础上的,如果某个合伙人严重违背了合伙人之间的诚信原则,损害了其他合伙人的权益或企业的声誉,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将其除名。
严重违反诚信原则的行为可以包括:合伙人利用合伙企业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合伙人故意损害企业声誉;合伙人恶意转移企业财产等。
四、合伙人丧失合格条件某个合伙人由于身体或精神原因,丧失了合伙人的合格条件,无法继续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严重影响了合伙企业的正常经营。
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将其除名。
在实际操作中,合伙人被除名一般需要经过以下程序:一、会议决议根据合伙协议的规定,决定将某个合伙人除名需要进行合伙人会议,并且要求在会议中做出除名决议的合伙人人数达到规定的比例。
会议决议应当进行书面记录,明确决定除名的理由、决定生效的时间等重要事项。
合伙公司解散清算协议书范本
合伙公司解散清算协议书范本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鉴于甲、乙、丙三方共同设立了___________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就合伙企业解散和清算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伙企业解散1. 合伙企业因以下原因解散:(1)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2)合伙企业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3)合伙人决定解散;(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
2. 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
二、合伙企业清算1. 清算组组成:(1)合伙企业解散后,甲、乙、丙三方应共同组成清算组,负责合伙企业的清算事务;(2)清算组成员应当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独立公正地执行清算事务;(3)清算组成员应当忠实履行清算职责,不得利用清算事务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利益。
2. 清算事务:(1)清算组应当自合伙企业解散之日起15日内开展清算工作;(2)清算组应当清理合伙企业的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3)清算组应当确定合伙企业的债务,并清理债权债务;(4)清算组应当处理与合伙企业清算有关的合伙事务;(5)清算组应当代表合伙企业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事务;(6)清算组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
3. 清算财产分配:(1)合伙企业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进行分配;(2)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3)实缴出资比例无法确定的,平均分配。
三、合伙企业清算费用1. 清算费用包括:清算组成员的报酬、公告费用、咨询费用、诉讼费用、审计费用等;2. 清算费用从合伙企业财产中优先支付;3. 清算费用超过合伙企业财产的部分,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担。
公司解散的五种情形
公司解散的五种情形在商业领域,公司解散是一件常见的事情。
当公司无法继续经营或者出现其他问题时,解散是一种不可避免的选择。
本文将会介绍五种常见的公司解散情形。
第一种情形:股东决议解散在公司法中,股东决议解散是最常见的一种解散方式。
当公司的股东们认为公司已经无法继续经营或者出现了不可挽回的问题时,他们可以通过股东大会来决定解散公司。
在决议通过后,公司将会进入清算程序。
在清算过程中,公司将会把所有资产变成现金,用于偿还债务和分配给股东。
第二种情形:破产清算当公司无法偿还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破产。
在破产程序中,法院将会指定一位破产管理人来管理公司的资产,并将公司的债务按照优先顺序进行偿还。
如果公司的资产无法偿还债务,那么公司将会被判决破产。
在破产清算过程中,公司将会被解散,所有资产将会被变卖,用于偿还债务。
第三种情形:取消登记当公司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或者注册登记条件时,政府部门可以取消公司的登记。
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将会被强制解散,所有资产将会被收归国有。
第四种情形:期限届满有些公司在成立时就规定了期限,当期限届满时,公司将会自动解散。
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将会进入清算程序,所有资产将会被变卖,用于偿还债务和分配给股东。
第五种情形:合并或分立公司合并或分立时,原有的公司将会被解散。
在合并过程中,两个或多个公司将会合并为一个新的公司。
在分立过程中,原有的公司将会分成两个或多个新的公司。
在这种情况下,原有的公司将会进入清算程序,所有资产将会被变卖,用于偿还债务和分配给股东。
总结公司解散是一种不可避免的选择,但是在解散前,公司应该尽力避免出现问题,并且采取措施来保护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
如果公司无法避免解散,那么公司应该积极参与清算程序,确保所有债务得到妥善处理,并且尽可能保护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
《经济法》习题1
《经济法》习题1一、判断题(共40小题)1、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2、某公司的分公司、个人独资企业、某公司的子公司、合伙企业属于法人。
()3、公民作为经济法律关系主体时,其行为能力受到年龄和思维是否正常条件的限制。
()4、合伙企业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不承担责任,这种做法符合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
( )5、职工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作出决议,要经出席会议的职工代表过半数通过。
( )6、合伙协议自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生效。
( )7、债券是一种有价证券。
()8、合伙人个人负有债务,其债权人可以代位行使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9、个人独资企业不同于公司企业和合伙企业,它只能有一个投资人,而且必须是具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
()10、个人独资企业的全部财产及盈利归业主个人所有,业主承担企业的全部亏损,企业对外所欠的债务当企业资产不足以偿还时,业主以其个人财产负清偿责任。
()11、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部分财产份额时,不需经其他合伙人同意。
()12、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也无独资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所以个人独资企业也不是独立的民事主体。
( )13、设立合伙企业,各合伙人必须有实际缴付的出资,但经大部分合伙人的同意,某些合伙人也可以以劳务出资。
( )14、某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聘用甲管理企业事务,在个人独资企业经营中,甲有权决定将该企业的商标有偿转让给他人使用。
( )15、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除非有合伙人退伙等法定事由,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
( )16、有限合伙企业的所有合伙人都承担有限责任。
()17、有限合伙企业的所有合伙人都是有限合伙人。
()18、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其出资人仍然对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19、合伙企业是一种契约式法人。
()20、个人独资企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这里的自然人可以是任何公民,如公务员等。
()21、在领取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之前,经批准投资人可以个人独资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民法典合伙企业解散的情形有哪些
民法典合伙企业解散的情形有哪些合伙企业是由两个以上合伙⼈共同出资设⽴的,合伙⼈在签订合伙协议,约定合伙的相关问题。
⽽合伙企业在⼀定的情形下,可以解散的,那么民法典合伙企业解散的情形有什么?店铺⼩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家有帮助。
⼀、民法典合伙企业解散的情形有哪些民法典规定,合伙企业属于⾮法⼈组织,⽽⾮法⼈组织解散的情形包括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出资⼈或者设⽴⼈决定解散等。
《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第⼀百零⼆条【⾮法⼈组织的定义及类型】⾮法⼈组织是不具有法⼈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
⾮法⼈组织包括个⼈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
第⼀百零六条【⾮法⼈组织解散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的,⾮法⼈组织解散:(⼀)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出资⼈或者设⽴⼈决定解散;(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合伙企业解散及清算的具体流程⾃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起⼗五⽇内未确定清算⼈的,合伙⼈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可以申请⼈民法院指定清算⼈。
(⼀)清算⼈在清算期间执⾏下列事务:1、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2、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事务;3、清缴所⽋税款;4、清理债权、债务;5、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6、代表合伙企业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
(⼆)清算⼈⾃被确定之⽇起⼗⽇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并于六⼗⽇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应当⾃接到通知书之⽇起三⼗⽇内,未接到通知书的⾃公告之⽇起四⼗五⽇内,向清算⼈申报债权。
债权⼈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
清算⼈应当对债权进⾏登记。
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关的经营活动。
(三)合伙企业财产在⽀付清算费⽤和职⼯⼯资、社会保险费⽤、法定补偿⾦以及缴纳所⽋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照本法第三⼗三条第⼀款的规定进⾏分配。
简述合伙企业解散的情形
简述合伙企业解散的情形1. 合伙企业解散的基本情况大家好,今天咱们聊聊合伙企业解散这个话题,听起来是不是有点严肃?但其实吧,合伙企业就像一盘火锅,吃得好好的,突然锅底就不热了,大家都得准备散伙。
首先,合伙企业解散可不是随便就能解散的,得有理由,就像结婚离婚,也得有点儿理由才行。
常见的解散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
1.1. 合伙期限届满先说第一种,就是合伙期限到了。
这就像你约好一起打游戏,结果时间到了,大家都得下线。
这种情况其实也挺简单的,合伙合同里会写明合伙的期限,到了时间,大家就得一起坐下来,商量下一步。
若是大家觉得继续合作也不错,那就可以重新签个合同,继续打下去。
1.2. 合伙人出现意外其次,如果合伙人出现了意外,比如生病或者去世,那可就不太好了。
这时候,企业的经营很可能会受到影响,有些合伙人可能会觉得没必要再继续下去了,毕竟每个人的情况不同,生活的选择也各有千秋。
这种情况下,合伙企业就可能会解散,大家需要好好处理一下遗留的问题,别让事情变得复杂。
2. 合伙人之间的矛盾再来说说,合伙人之间的矛盾。
有时候,合伙人之间的关系就像一锅煮沸的水,热的时候大家都很开心,可一旦冷却,锅里就开始冒泡。
这种矛盾可能是由于利益分配不均、经营理念不合等原因引起的,长此以往,就会让企业的气氛变得很尴尬。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有时候合伙人干脆一拍两散,选择解散企业,这样也能让彼此都轻松一点。
2.1. 合伙人意愿不合说到意愿不合,这就像是打麻将,有的人总想吃碰杠,有的人却喜欢过路。
大家总是意见不合,时间久了,心里就开始不爽,这可真是一个大问题。
有时候,即使企业经营得还不错,合伙人之间的矛盾也能把一切搞得乌烟瘴气。
于是,为了各自的快乐,解散就成了最好的选择。
2.2. 法律规定的原因还有一点,合伙企业如果违反了法律规定,比如说搞一些违法活动,那就更不用说了,法律会像个不速之客,强行让你解散。
这样的情况简直就是“自作自受”,谁都不想被抓住把柄。
合伙企业解散的程序具体有哪些?
On the way to struggle, time always flies quickly. The current difficulties and troubles are many, but as long as you don’t forget your original intention and step by step towards your goal, the final outcome will be determinedby time.精品模板助您成功(页眉可删)合伙企业解散的程序具体有哪些?1.解散事由;2.清算人的确定;3.清算事务;4.合伙企业财产清偿顺序;5.解散后原合伙人的责任;6.清算报告。
合伙企业解散的程序是怎样的合伙企业解散,就是各合伙人解除合伙协议,合伙企业终止活动;合伙企业解散后,必须经过清算程序,了结合伙事务。
1.解散事由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1)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时,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7)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2.清算人的确定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后十五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清算事务主要有下列六项,由清算人执行,即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清缴所欠税款;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代表合伙企业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4.合伙企业财产清偿顺序首先是支付清算费用;然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即合伙企业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企业所欠税款;合伙企业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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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解散的情形有哪些
1、所有的合伙人一致决定解散合伙企业的。
2、出现了合伙协议中约定的解散事由的。
3、在合伙期限届满的时候,合伙人协商之后决定不再继续经营下去的。
4、合伙人的人数已经不符合法定人数要求,同时时间超过了30天的。
5、已经实现或者不能实现合伙协议中约定的合伙目的的。
6、合伙企业已经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的。
一、合伙企业解散的情形有哪些
合伙企业法第85条规定: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企业解散如何清算?
按《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后十五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
(1)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
(3)清缴所欠税款;
(4)清理债权、债务;
(5)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6)代表合伙企业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1)合伙企业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合伙企业所欠税款;
(3)合伙企业的债务;
(4)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合伙企业财产按上述顺序清偿后仍有剩余的,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担;合伙协议未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
合伙企业清算时,其全部财产不足清偿其债务的,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合伙协议未约定亏损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担的办法,用其在合伙企业出资以外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
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合伙企业解散后,原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连带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清算结束,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根据要求,在合伙协议中就应当对合伙企业解散做出明确记载。
因此,有些时候合伙企业的解散,就是因为出现了合伙协议中记载的解散事由。
而在有限合伙企业中,如果所有的合伙人里面已经没有了普通合伙人,也就是只剩下有限合伙人的,这种情况下也是应该解散有限合伙企业的。
但要是有限合伙企业中全部都是普通合伙人的话,那么就需要转为普通合伙企业,而不是一定要解散合伙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