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经销商合作运营协议合同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招商经销商合作运营协议合同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促进双方共同发展,甲、乙双方经认真协商,现就甲方“广州品牌生活馆”许可经营权授权乙方一事,达成如下一致协议,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文本名词释义

a)知识产权:特指“广州品牌生活馆”品牌、商标、标志、商

品及全套VI视觉系统、经营模式、方案等。上述知识产权

归属于甲方,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并生效后在许可范围内享

有使用权和权;

b)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商标、服务标记及其相关权利的所有

权均属于甲方;

c)推广用品:泛指由甲方统一设计制作的提供专营促销用之

赠品或装饰用品;

d)“广州品牌生活馆”之产品:含甲方自行设计、开发、的品

牌系列时尚家用、家饰系列产品及甲方取得代理的其它相

关产品。

第二条专营特许授权

a) 甲方许可乙方在省市(县)

区街开设“品牌生活馆”专营店,此店属

于级别。

b)在合同执行期间,加盟专营店经许可可使用甲方商标、服务

第 1 P 共9 P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