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打击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行为的通告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打击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行为的通告
【法规类别】特种行业和危险品管理
【发文字号】长政发[2010]14号
【发布部门】长沙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06.30
【实施日期】2010.06.30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打击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行为的通告
(长政发〔2010〕14号)
为进一步打击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行为,规范危险化学品储存秩序,消除事故隐患,防止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等法律、法规,现就打击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行为通告如下:
一、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安监部门批准擅自储存危险化学品。
1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