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设施“+6”配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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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设施“”配建标准

公共服务设施“”配建标准
市场信息工作站
建筑面积50平方米左右
就业服务工作站
建筑面积50平方米左右
教育
托幼(儿)园
1000人以上原则上配置托幼一处,人均占地面积10平方米左右
医疗卫生
卫生室
建筑面积45-60平方米,1000人以下的村庄取下限值
文化体育
文化活动室
含科技服务点,建筑面积50-200平方米,1000人以下的村庄取下限值
全民健身设施(场地)
结合小广场、集中绿地设置
商业服务
农贸市场
占地面积50-200平方米,1000人以下的村庄取下限值
放心店
建筑面积50平方米左右
邮政、储蓄代办点
结合商业服务设施设置
市政公用
垃圾收集点
服务半径不大于70米
公厕
建筑面积30平方米左右
村级客运招呼站
水泵房
非集中供水区域内村庄设置
小型污水处理设施
没有布设污水管网的村庄设置
在新村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的指导下,根据斑竹林村新村建设的人口规模及现状条件对该村的公共服务设施进行了如下配置:
2、公共设施配套布局
按照公共服务设施“1+6”的配建标准,新村应配置村庄行政管理、教育、医疗卫生、商业服务等公共设施,以及满足生产生活需要的市政公用设施,同时加强村内文化产业设施的配置,如电影院等。
表5-2区域新村的各项公共设施配置及标准如下表
类别
设施名称
配置要求
管理
新村管理用房(村委会)
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左右,含警务、财务、社保等功能用房

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

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

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公共服务设施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的基础设施,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设施、教育设施、医疗设施、文化设施等。

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标准直接关系到社会公众的生活质量和社会发展的可持续性。

因此,建立科学合理的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至关重要。

首先,交通设施是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

合理的交通设施配置标准可以有效缓解交通拥堵,提高交通效率。

例如,城市道路的规划应根据城市规模和人口密度确定车道数量、路口设置、公交站点等。

同时,城市地铁的建设也应根据城市人口规模和出行需求确定站点设置和线路规划,以满足不同区域居民的出行需求。

其次,教育设施是关系到社会未来发展的重要公共服务设施。

合理的教育设施配置标准可以保障每个孩子接受良好的教育。

例如,学校的建设应根据学生人数和教学资源确定教室数量、实验室设施、图书馆资源等。

同时,学校的位置也应考虑到学生的居住分布,方便学生的上下学。

再次,医疗设施是关系到公众健康的重要公共服务设施。

合理的医疗设施配置标准可以保障每个人都能及时获得医疗服务。

例如,医院的建设应根据人口规模和疾病类型确定病床数量、医疗设备配置、医生护士比例等。

同时,医院的位置也应考虑到患者的就医需求,方便患者就医和就诊。

最后,文化设施是关系到公众精神生活的重要公共服务设施。

合理的文化设施配置标准可以丰富公众的文化生活。

例如,图书馆、博物馆、剧院等文化设施的建设应考虑到人口规模和文化需求确定馆藏数量、展览空间、演出场地等。

同时,文化设施的位置也应考虑到公众的文化需求,方便公众的文化参与和享受。

综上所述,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标准是城市规划和社会发展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科学合理的配置标准可以提高公共服务设施的利用效率,满足公众的实际需求,促进社会的健康稳定发展。

因此,政府部门和相关规划机构应根据城市规模和人口需求,建立健全的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好的服务和保障。

泰安市城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规定

泰安市城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规定

泰安市城市居住项目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暂行规定(试行)为突出以人为本,满足居民日益提高的物质和精神文化需求,加强居住项目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管理,优先保障非经营性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进一步提高城市规划编制和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依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2002年版)、《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条例》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

在泰安市城市规划区内的中心城区和镇区内的居住项目,应按下列规定配套公共服务设施。

一、公共服务设施配建标准(一)居住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10万平方米(含10万平方米)以下的,公共服务设施(不含幼儿园)面积按居住建筑面积的2.5%配置(其中非经营性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占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不小于90%且不小于500平方米,经营性公共服务设施不大于10%);(二)居住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30万平方米(含30万平方米)以下的,公共服务设施(含幼儿园)面积按居住建筑面积的3.5%配置(其中非经营性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占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不小于85%,经营性公共服务设施不大于15%);(三)居住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以上、50万平方米(含50万平方米)以下的,公共服务设施(含幼儿园)面积按居住建筑面积的4.5%配置(其中非经营性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占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不小于80%,经营性公共服务设施不大于20%);(四)居住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以上、100万平方米(含100万平方米)以下的,公共服务设施(含幼儿园)面积按居住建筑面积的5.5%配置(其中非经营性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占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不小于77%,经营性公共服务设施不大于23%);(五)居住建筑面积100万平方米以上、160万平方米(含160万平方米)以下的,公共服务设施(含幼儿园)面积按居住建筑面积的6%配置(其中非经营性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占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不小于75%,经营性公共服务设施不大于25%)。

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

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

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标准是社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合理的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可以提高社区的整体品质,为居民提供更好的生活环境和便利的服务。

因此,制定和执行科学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是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

首先,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应包括基本的生活设施,如垃圾处理设施、供水设施、供电设施等。

这些基础设施的配置应当满足居民的日常生活需求,保障居民的基本生活权益。

垃圾处理设施要分布合理,方便居民投放垃圾,并且要有定期清理的服务。

供水设施和供电设施要保证稳定可靠,不断电、不断水是基本要求。

其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还应包括便民设施,如公共厕所、便民商店、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站等。

公共厕所的设置要考虑到人流密集的地方,方便居民和外来人员使用。

便民商店的配置要满足居民的日常购物需求,商品种类齐全,价格合理。

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站要提供基本的医疗服务,方便居民就医。

另外,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还应包括文化娱乐设施,如图书馆、文化活动中心、体育健身场所等。

这些设施的配置可以丰富居民的文化生活,提高居民的精神文化素质。

图书馆要有丰富的图书资源,提供阅读、借阅等服务。

文化活动中心要定期举办文艺演出、展览等活动,丰富居民的业余生活。

体育健身场所要提供各种运动设施,满足居民的健身需求。

最后,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还应考虑到特殊群体的需求,如残疾人、老年人、儿童等。

要设置无障碍设施,方便残疾人出行;要设置老年人活动中心,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要设置儿童游乐场所,提供安全、健康的娱乐环境。

综上所述,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标准应当是全面的、科学的、人性化的。

只有合理配置各类公共服务设施,才能为社区居民提供更好的生活环境和更便利的服务,提高社区的整体品质,促进社区的可持续发展。

因此,有关部门应当认真制定和执行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确保社区建设的质量和水平。

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设置规定

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设置规定
200~500
——
17、书店
书刊及音
响制品等
300~1000
——
18、市场
以销售农副
产品和小
商店为主
设置方式应根据气候特点与当地传统的集市要求而定
居住区1000~1200
小区500~1000
居住区1500~2000
小区800~1500
19、便民店
小百货、
小日杂
宜设于组团的出入口附近
——
——
20、其他第三产业设施
30、居(里)委会(社区用房)
——
300~1000户设一处
30~50
——
31、物业管理
建筑与设备维修、保安、绿化、环卫设施等
——
300~500
300




32、供热站或热交换站
——
——
根据采暖方式确定
33、变电室
——
每个变电室负荷半径应大于250m;尽可能设欲其他建筑内
30~50
——
34、开闭所
——
2、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 m
3、教学楼应满足冬至日不小于2h的日照标准
——
18班≥11000
24班≥12000
30班≥14000
医疗卫生
5、医院
含社区
卫生服
务中心
1、宜设于交通方便、环境较安静地段
2、10万人左右则应设一所300~400床医院
3、病房楼应满足冬至日照不小于2h的日照标准
12000~18000
零售、洗染、
美容美发、
照相、影视文化、休闲娱乐、
洗浴、旅店、综合修理以及辅助就业设施
具体项目规模不限

公共基础设施配建标准

公共基础设施配建标准

公共基础设施配建标准是指建设主体应依据本标准规定的相应建设内容及要求,与相应建设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以满足基本公共服务的需要。

公共基础设施配建标准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公共交通:包括公交车站、地铁站、公共自行车等设施,以满足人们的出行需
求。

2.公共教育:包括幼儿园、小学、中学、大学等教育设施,以提高人们的文化素
质和技能水平。

3.公共卫生:包括医院、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设施,以保障人们的身体
健康。

4.公共文化:包括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设施,以满足人们的精神文化需求。

5.公共体育:包括体育馆、健身房等设施,以增强人们的身体素质。

6.公共安全:包括消防设施、应急救援设施等,以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7.公共环境:包括垃圾处理设施、公共绿化设施等,以改善人们的生活环境。

在制定公共基础设施配建标准时,应考虑以下因素:
1.人口规模和分布:不同地区的人口规模和分布不同,需要的公共基础设施也不
同。

2.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人们对公共基础设施的需
求也较高。

3.自然地理条件:不同地区的自然地理条件不同,对公共基础设施的要求也不同。

4.历史文化传统:不同地区的历史文化传统不同,对公共基础设施的要求也不同。

总之,公共基础设施配建标准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以满足人们的基本公共服务需求。

基本公共服务功能配置标准

基本公共服务功能配置标准

基本公共服务功能配置标准是指在保障基本公共服务需求的基础上,对基本公共服务的设施、人员、经费、服务等方面进行规范和指导的标准。

它旨在确保基本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需求,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在制定基本公共服务功能配置标准时,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 设施配置: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需要满足基本服务的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教育、医疗、文化、体育、养老、社会保障等领域的设施。

设施的规模、布局、功能等都需要根据服务需求进行合理规划。

2. 人员配置:基本公共服务需要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包括教师、医生、文化工作者、体育工作者、养老服务人员等。

工作人员的素质、数量、专业水平等都需要符合相关要求。

3. 经费保障:基本公共服务的经费需要得到保障,包括财政拨款、社会捐赠、收费等。

经费的使用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确保经费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4. 服务质量:基本公共服务的质量是核心,需要建立完善的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包括服务标准、服务流程、服务质量评估等方面。

服务质量管理体系需要得到有效的执行和监督,确保服务质量的不断提高。

根据以上考虑因素,可以制定以下基本公共服务功能配置标准:1. 教育设施:配备足够的教室、图书馆、实验室、运动场地等教育设施,满足学校教学的需求;建立完善的教学设施管理制度,确保设施的正常使用和保养。

2. 医疗设施:配备足够的诊室、手术室、检验室、病房等医疗设施,满足医疗服务的需求;建立完善的医疗管理制度,确保医疗设施的正常使用和保养,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3. 文化设施:配备足够的文化活动场地、展览馆、博物馆等文化设施,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确保文化设施的正常使用和保养,提高文化服务质量。

4. 体育设施:配备足够的运动场地、体育器材等体育设施,满足人民群众的体育锻炼需求;建立完善的体育管理制度,确保体育设施的正常使用和保养,提高体育服务质量。

总之,基本公共服务功能配置标准是保障基本公共服务质量的基础,需要得到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重视和落实。

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

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

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公共服务设施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升城市品质、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合理的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对于城市发展至关重要。

本文将就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进行探讨,以期为城市规划和建设提供一定的参考。

首先,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应当充分考虑人口密度和分布情况。

在人口密集的城市中,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应当更加密集,以满足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

而在人口较为分散的地区,则可以适当减少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密度,以避免资源浪费。

在制定配置标准时,需要综合考虑城市的整体人口规模、人口密度分布情况,以及未来的人口增长趋势,从而科学合理地确定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标准。

其次,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还应当充分考虑不同人群的需求。

城市中存在着不同年龄、不同职业、不同收入水平的居民群体,他们对于公共服务设施的需求也各不相同。

因此,在制定配置标准时,需要充分考虑到不同人群的需求差异,确保公共服务设施能够满足不同群体的需求。

比如,在学校周边需要配置更多的文化娱乐设施,而在老年人聚集的社区则需要配置更多的医疗保健设施,以此来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

另外,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还应当考虑到城市发展的整体规划。

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人口规模、产业结构、交通状况等都会发生变化,这就需要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和可调整性。

在制定标准时,需要考虑到城市未来的发展规划,预留一定的调整空间,以便随着城市的发展变化而及时调整配置标准,确保公共服务设施能够与城市发展保持同步。

最后,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的制定还需要充分考虑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应当注重节约资源、保护环境,避免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在制定标准时,需要考虑到设施的合理布局、节约能源、减少碳排放等因素,确保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能够符合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要求。

综上所述,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的制定需要充分考虑人口密度和分布情况、不同人群的需求、城市发展规划以及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村公共服务设施和公益事业用房配建标准

村公共服务设施和公益事业用房配建标准
健身场地
——
运动场地
——
——
社会保障
养老服务站
≥35㎡/床
——
每千人2床位控制,宜临近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非独立用地
市政公用设施
无害化公厕
≥10㎡/个
——
至少设置一处公共厕所,服务半径不宜大于300m,设于公共建筑首层,非独立用地
垃圾收集站
——
——
建筑面积应控制在80~200㎡左右,服务半径不宜超过800m,应置于首层,独立用地
垃圾中转站
——
——
每2-3km2设置一座,用地面积800~3000㎡,独立用地。
农村再生资源回收点
——
——
建筑面积10㎡/处,服务规模0.48~0.64万人。宜与垃圾收集站合设,但应相对独立,不影响垃圾收集站作业。应设于建筑首层。
配电房
——
——
开关房用地面积不少于30㎡(6m*5m),配电房宜按单层双公变配置,用地面积不少于72㎡(9m*8m),电房应置于首层,独立用地。
教育机构
幼儿园
≥8㎡/生
≥13㎡/生
幼儿园应有独立用地,平均30生/班,户外活动场地生均使用面积宜≥4㎡/生,生活用房及教学用房不应设在四层及四层以上。
托儿所
——
——
宜与幼儿园合设,非独立用地。其中6、9班幼儿园中宜加设1个托儿班;12、15、18班幼儿园中宜加设2个托儿班,设置规模可参照托儿所相关规范适当增加用地和建筑面积。
文化科技
综合文化站(室)
0.15-0立用地。
农家书屋
——
——
建筑面积100㎡,可与文化站等集中设置,非独立用地。
老年人活动室/星光老年之家
0.15-0.7

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指标

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指标

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标准中小学幼儿园:每4000居民以上的住宅区应配小学及幼儿园,每8000居民应配中学。

每千人口按40名儿童配建幼儿园。

每千人口按80名小学生配建小学。

每千人口按80名中学生配建中学。

幼托:小学:中学:医院:加油站:城市公共加油站服务半径宜为0.9〜1.2 km,进出口宜设在次干路上,并附设车辆等候加油的停车道,加油站布局应大、中、小相结合,以小型站为主,其用地面积按照昼夜加油站车次确定,附设机械化洗车的加油站,应增加用地面积160〜200 m20公共停车场:城市公共停车场应分为外来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市内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和自行车公共停车场三类,其用地总面积可按规划城市人口每人0.8 —1.0平方米计算。

其中:机动车停车场的用地宜为80^—90%自行车停车场的用地宜为10^—20% 市区宜建停车楼或地下停车库。

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的服务半径,在市中心地区不应大于200m 一般地区不应大于300m自行车公共停车场的服务半径宜为50—100m并不得大于200m公交首末站:公交首末站应大、中、小相结合,分散布置。

每处首末站最小用地面积不得小于1000平方米;最大用地面积不宜大于5000平方米, 停放线路不超过5条。

按照公交首末站影响区域内服务人口不小于10标台/万人的公交车辆配置标准确定公交首末站的建设规模。

消防站:消防站距医院、学院、幼儿园、托儿所等公共建筑的主要疏散口不应小于50米。

垃圾转运站:小型转运站每2〜3平方千米设置一座,用地面积不宜小于800 m2垃圾运输距离超过20km时,应设置大、中型转运站。

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2 3污水厂建设用地指标[m /(m • d )]表2建设规模污水处理量(万 m3/d )一级污水厂二级污水厂 深度处理I 类 50 〜100 —— 0.50 〜 7.40 —— n 类20 〜500.30 〜-0.20 0.60 〜 7.50 0.20 〜0.15 川类 10 〜20 0.40 〜 -0.30 0.70 〜 7.60 0.25 〜 -0.20 "类5〜10 0.45 〜 -0.40 0.85 〜 7.70 0.35 〜 -0.25 V 类1〜50.55 〜-0.451.20 〜7.850.40 〜-0.35变电站(所)JfUHOkV 变蛆卿麹划用地面机控制折标表7-17-1变乐等级闷主昨器^所酗型赵用地碍兄序号一枕电压F 容鼠金户外戎 半户外式 户肉式二扶电JK川地曲枳用地血积川地砸 1 110(66)/1020-63/2-3 3500-5 5(K ) 1500-3000 融 10-1300j35/105.6-5L5/2-320003SCKJ10l)0-2(XX )WdlOOO瓶装供应站:Jt 7,2.7*2序号变傑等iiiikvtIMVA/&1 组)|变电所用地面积一决电压/二款曲压细构型式500/220750/2户外式 WKW-I10000 330/220 ZL 330/110 知以4UR户外式 45000^5000 ^30/110 讯 330/10 TO-24U/2户外式40000-47000220/110(66,^}9(J-1UO^-3 户外式l2<XJO-3tMXX)凰 220/10:2{)/llO(66.S5)W-1^-3 户外比 tf(XXJ-2OOO0 耳如lUOi 缶巧j90-180C-3 半户外式 5000-8000 22omo (皈切W-ISOM户内式2000-150022l^Wk\变电序规划用地面积揑制扌片标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站用地面积一般5000~6000卅,而管理所(中心站)面积略大,约为6000~7000讥。

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

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

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DBJ/T50- -2009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Standard for community public facilities(报批稿)重庆市建设委员会2009年3月前言根据宜居重庆建设的统一部署,结合《“十一五”社区服务体系发展规划》(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2007版)、《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4号)和《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2007年11月1日)的精神,本标准编制组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借鉴了国家和其它省市的相关标准,通过组织专家论证,在广泛征求规划、科研、管理等方面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有:1 总则;2 术语;3 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定义与分级;4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原则与依据;5 标准街道社区;6 标准基层社区;7 农村社区。

本标准由重庆市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由重庆市规划研究中心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

在标准实施、应用过程中,希望各单位注意收集资料,总结经验,并将需要修改、补充的意见和有关资料交重庆市规划研究中心(重庆市渝中区朝东路1号,邮编:400011,电话:63737611),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主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审查专家主编单位:重庆市规划研究中心主要起草人:余颖刘利宋智王华淳魏英何丹杨李宁审查专家:孟东方周顺元陶坤宏黄天其黄安会董世永廖百茫(按姓氏笔画)目次1 总则 (5)2 术语 (6)3 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分级 (7)4 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原则与依据 (8)4.1 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原则 (8)4.2 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依据 (8)5 标准街道社区 (9)5.1 标准街道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分类 (9)5.2 标准街道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选址 (9)5.3 标准街道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 (9)6 标准基层社区 (12)6.1 标准基层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分类 (12)6.2 标准基层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选址 (12)6.3 标准基层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 (12)7 农村社区 (15)7.1 农村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分类 (15)7.2 农村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选址 (15)7.3 农村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 (15)本标准用词说明 (18)CONTENTS1 General Principle (5)2 Definition and Translation of Professional Language (6)3 Classification of Public Community Facilities (7)4Lawful Background for making the Standard of Public Community Facilities and Principles for Making Adjustments (8)4.1 Principles for Making the Standard of Public Community Facilities (8)4.2 Lawful Background for making the Standard (8)5Public Facility Arrangement for a Standard Community in the Urban Area (9)5.1 Sub-classification of Public Facility Arrangement for a Standard Community in the Urban Area (9)5.2 Identification of Suitable Locations for a Standard Community in the Urban Area (9)5.3 Detailed Requirement of Public Facility Arrangement for a Standard Community in the Urban Area (9)6 Public Facility Arrangement for a Standard Community Cellin the Urban Area (12)6.1 Sub-classification of Public Facility Arrangement for a Standard Community Cell in the Urban Area (12)6.2 Identification of Suitable Locations for a Standard Community Cell in the Urban Area (12)6.3 Detailed Requirement of Public Facility Arrangement for a Standard Community Cell in the Urban Area (12)7 Public Facility Arrangement in the Rural Area (15)7.1 Sub-classification of Public Facility Arrangement for the Rural Area (15)7.2 Identification of Suitable Locations for the Rural Area (15)7.3 Detailed Requirement of Public Facility Arrangement for the Rural Area (15)Appendix Explanation for the Usage of Specific Order (18)1.0.1 为实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促进“五个重庆”的建设,加强社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提供建设“宜居城市”的管理依据,保证重庆市经济建设、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标准。

街道、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引

街道、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引

附件
街道、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引(修订版)
表E-1 街道级公共服务设施配置项目指标表
- 3 -
- 4 -
的中等城市,可视情况选择适宜的街道规模体系。

2、街道辖区内设有市、区级文体设施的,可替代街道级别的文体设施。

3、其它营利性设施依据市场需求配置,其他公用设施按相关专项规划的规定进行配置。

- 5 -
- 6 -
- 7 -
间的中等城市,可视情况选择适宜的社区规模体系。

2、其它营利性设施依据市场需求配置。

其他公用设施按相关专项规划的规定进行配置。

- 8 -
表E-3 居住用地项目公共服务设施配置项目指标
注:本表适用于城市更新中未达到社区规模的居住用地项目。

- 9 -。

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

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

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公共服务设施是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的配置标准直接关系到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城市形象的提升。

为了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提高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标准,我们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虑和规划。

首先,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应当合理。

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人口密度和需求特点,因此在城市规划中,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布局公共服务设施,使之能够覆盖更多的居民群体。

例如,学校、医院、文化娱乐设施等应当分布均衡,方便市民的日常生活和工作。

其次,公共服务设施的数量和规模应当与城市发展水平相适应。

随着城市人口的增加和经济的发展,公共服务设施的需求也会不断增加。

因此,城市规划部门应当根据城市发展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公共服务设施的数量和规模,以满足市民的需求。

另外,公共服务设施的质量和功能也是至关重要的。

无论是学校、医院还是公园、体育馆,它们的质量和功能性都直接关系到市民的生活质量。

因此,在配置公共服务设施时,需要注重提高设施的质量,使之能够更好地服务于市民的生活。

此外,公共服务设施的管理和维护也是不可忽视的一环。

良好的管理和维护可以延长设施的使用寿命,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行,同时也能够提升市民对公共服务设施的满意度。

因此,城市管理部门需要建立健全的管理和维护体系,加强对公共服务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最后,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标准应当与城市的整体发展规划相协调。

城市的发展是一个综合性的过程,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标准也应当与城市整体发展规划相一致。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满足市民的需求,提高城市的整体形象。

总之,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标准是城市规划和管理中的重要环节,它关系到市民的生活质量和城市的形象。

因此,我们需要从合理布局、数量规模、质量功能、管理维护和整体协调等方面进行全面考虑和规划,以提高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标准,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更好的支撑。

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指标

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指标

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标准中小学幼儿园: 每4000居民以上的住宅区应配小学及幼儿园,每8000居民应配中学。

每千人口按40名儿童配建幼儿园。

每千人口按80名小学生配建小学。

每千人口按80名中学生配建中学。

幼托:班级数用地面积(㎡)建筑面积(㎡)4 ≧1800≧12006 ≧2700≧18009 ≧3700≧250012 ≧4700 ≧3200小学:班级数用地面积(㎡)建筑面积(㎡)12 ≧9700≧290018 ≧11800≧430024 ≧13600≧510030 ≧15700 ≧6200中学:班级数用地面积(㎡)建筑面积(㎡)18 ≧15500≧630024 ≧18100≧820030 ≧31700≧910036 ≧37000 ≧11700医院:规模等级设置规定用地面积(㎡)建筑面积(㎡)医院10万人左右12000~18000 15000~25000门诊所30000~50000人2000~3000 3000~5000卫生站10000~15000人300左右500左右加油站:城市公共加油站服务半径宜为0.9~1.2 km,进出口宜设在次干路上,并附设车辆等候加油的停车道,加油站布局应大、中、小相结合,以小型站为主,其用地面积按照昼夜加油站车次确定,附设机械化洗车的加油站,应增加用地面积160~200 ㎡。

昼夜加油次数用地面积(㎡)≤300 1200500~800 1800800~1000 2500≧1000 3000公共停车场:城市公共停车场应分为外来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市内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和自行车公共停车场三类,其用地总面积可按规划城市人口每人0.8—1.0平方米计算。

其中:机动车停车场的用地宜为80%—90%,自行车停车场的用地宜为10%—20%。

市区宜建停车楼或地下停车库。

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的服务半径,在市中心地区不应大于200m;一般地区不应大于300m;自行车公共停车场的服务半径宜为50—100m,并不得大于200m。

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

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

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公共服务设施是指为了满足社会公众的基本生活需求和社会活动需要而设置的设施。

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标准,直接关系到社会公众的生活质量和社会秩序的稳定。

因此,科学合理地确定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标准,对于城市规划和社会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标准应当充分考虑人口数量和分布。

根据不同地区的人口密度和分布情况,合理确定公共服务设施的数量和布局。

人口密集的地区,需要配置更多的公共服务设施,以满足人们的基本生活需求。

而在人口稀少的地区,则可以适当减少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数量。

其次,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标准还应当考虑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

经济发达地区的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可以相对较高,以满足人们对高品质生活的需求。

而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标准则可以适当降低,以避免资源浪费和低效运营。

此外,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标准还应当综合考虑社会群体的特殊需求。

比如,针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标准应当进行特殊规划和设计,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和社会参与权利。

最后,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标准还应当与城市规划和建设相协调。

在城市规划和建设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标准,合理布局和设计公共服务设施,以便更好地为市民提供便利和舒适的生活环境。

综上所述,科学合理地确定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标准,需要充分考虑人口数量和分布、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社会群体的特殊需求以及城市规划和建设等多方面因素。

只有在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的基础上,才能制定出符合实际需要的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好的生活服务。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6公共服务设施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6公共服务设施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6公共服务设施6.0.1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也称配套公建),应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市政公用和行政管理及其它八类设施。

6.0.2居住区配套公建的配建水平,必须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

并应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时投入使用。

6.0.3居住区配套公建的项目,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第A.0.6条规定。

配建指标,应以注:①居住区级指标含小区和组团级指标,小区级含组团级指标;②公共服务设施总用地的控制指标应符合表3.0.2规定;③总指标未含其它类,使用时应根据规划设计要求确定本类面积指标;④小区医疗卫生类未含门诊所;⑤市政公用类未含锅炉房。

在采暖地区应自行确定。

6.0.3.1各地应按表6.0.3中规定所确定的本规范附录A第A.0.6条中有关项目及其具体指标控制;6.0.3.2本规范附录A第A.0.6条和表6.0.3在使用时可根据规划布局开式和规划用地四周的设施条件,对配建项目进行合理的归并、调整,但不应少于与其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的千人总指标;6.0.3.3当规划用地内的居住人口规模界于组团和小区之间或小区和居住区之间时,除配建下一级应配建的项目外,还应根据所增人数及规划用地周围的设施条件,增配高一级的有关项目及增加有关指标;6.0.3.4(取消该款)6.0.3.5(取消该款)6.0.3.6旧区改建和城市边缘的居住区,其配建项目与千人总指标可酌情增减,但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6.0.3.7凡国家确定的一、二类人防重点城市均应按国家人防部门的有关规定配建防空地下室,并应遵循平战结合的原则,与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相结合,统筹安排。

将居住区使用部分的面积,按其使用性质纳入配套公建;6.0.3.8居住区配套公建各项目的设置要求,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第A.0.7条的规定。

对其中的服务内容可酌情选用。

6.0.4居住区配套公建各项目的规划布局,应符合下列规定:6.0.4.1根据不同项目的使用性质和居住区的规划布局形式,应采用相对集中与适当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合理布局。

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

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

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公共服务设施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升城市品质、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合理的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能够有效地满足市民的日常生活需求,提高城市的整体功能和形象。

因此,建立科学合理的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对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应当充分考虑人口密度和居住区域的特点。

人口密集的城市区域,需要配置更多的公共服务设施,如公园、体育场馆、文化活动中心等,以满足市民的休闲娱乐需求。

而居住区域则需要更多的便民设施,如便利店、药店、社区医疗服务中心等,方便居民日常生活。

通过科学的人口普查和居住区域规划,可以确定不同区域的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使之更加符合实际需求。

其次,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应当考虑城市发展规划和未来需求。

随着城市的发展,人口数量和居住区域会发生变化,因此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也需要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和可调整性。

在城市规划中,应当预留一定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以适应未来的发展需求。

同时,也需要根据城市发展的实际情况,及时对现有的公共服务设施进行调整和改善,以保证其能够满足市民的需求。

另外,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还应当注重公平和公正。

城市的不同区域和不同居民群体,对公共服务设施的需求有所差异,因此在配置标准时需要考虑到不同群体的需求差异,避免资源的不均衡分配。

同时,也需要注重对弱势群体的关爱和支持,加大对特殊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力度,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

总之,科学合理的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升城市品质、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充分考虑人口密度和居住区域特点、城市发展规划和未来需求、公平公正等因素,建立起完善的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体系,才能更好地满足市民的日常生活需求,提高城市的整体功能和形象,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

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

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

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公共服务设施是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升城市品质、改善居民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的制定和执行,直接关系到城市的宜居性和便利性。

因此,本文将围绕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展开讨论,旨在为城市规划和建设提供参考和指导。

首先,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应当充分考虑人口密度和分布情况。

在人口密集的城市区域,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应当更加密集,以满足居民的日常需求。

而在人口稀少的郊区或乡村地区,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可以相对稀疏一些,但也要保证基本的服务覆盖范围。

因此,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标准应当根据不同区域的实际情况进行科学合理的制定。

其次,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标准还应当考虑到不同人群的需求。

比如,针对老年人和儿童群体,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标准应当更加注重便利性和安全性,例如增加无障碍设施、设置儿童游乐场所等。

而对于青少年和青壮年群体,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标准可以更多考虑到休闲娱乐和健身锻炼等方面的需求。

因此,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标准应当因地制宜,充分考虑到不同人群的需求差异。

此外,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标准还应当与城市规划和建设相互配合。

在城市规划和建设的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到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和空间利用,使其与周边环境协调一致,既方便居民使用,又能美化城市环境。

同时,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标准还应当与城市交通、环境卫生等相关设施相互配合,形成一个完善的城市公共设施网络。

综上所述,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的制定和执行,需要充分考虑到人口密度、不同人群的需求以及与城市规划和建设的协调配合。

只有科学合理地制定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才能更好地满足居民的日常生活需求,提升城市的宜居性和便利性。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加强对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的研究和执行,为城市的发展和居民的生活提供更好的支持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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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共设施配套布局
按照公共服务设施“1+6”的配建标准,新村应配置村庄行政管理、教育、医疗卫生、商业服务等公共设施,以及满足生产生活需要的市政公用设施,同时加强村内文化产业设施的配置,如电影院等。
表5-2区域新村的各项公共设施配置及标准如下表
类别
设施名称
配置要求
管理
新村管理用房(村委会)
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左右,含警务、财务、社保等功能用房
全民健身设施(场地)
结合小广场、集中绿地设置
商业服务
农贸市场
占地面积50-200平方米,000人以下的村庄取下限值
放心店
建筑面积50平方米左右
邮政、储蓄代办点
结合商业服务设施设置
市政公用
垃圾收集点
服务半径不大于70米
公厕
建筑面积30平方米左右
村级客运招呼站
水泵房
非集中供水区域内村庄设置
小型污水处理设施
市场信息工作站
建筑面积50平方米左右
就业服务工作站
建筑面积50平方米左右
教育
托幼(儿)园
1000人以上原则上配置托幼一处,人均占地面积10平方米左右
医疗卫生
卫生室
建筑面积45-60平方米,1000人以下的村庄取下限值
文化体育
文化活动室
含科技服务点,建筑面积50-200平方米,1000人以下的村庄取下限值
没有布设污水管网的村庄设置
在新村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的指导下,根据斑竹林村新村建设的人口规模及现状条件对该村的公共服务设施进行了如下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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