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空调制冷剂回收、净化、加注工艺规范》(JTT_774-2010)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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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汽车运输技术研究中心
第三部分 标准主要内容说明
第四章:作业基本条件(P 2)
汽车空调制冷剂回收、净化、加注的能力条件 设备、仪器、工具及材料
人员条件 安全条件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汽车运输技术研究中心
第三部分 标准主要内容说明
1.设备条件要求 (4.1) “汽车空调制冷剂的回收、净化和加注作业应具备以下设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汽车运输技术研究中心
第三部分 标准主要内容说明
◆ 纯度检测
“采用制冷剂鉴别设备对制冷装置中的制冷剂纯
度进行检测”。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汽车运输技术研究中心
第三部分 标准主要内容说明
◆ 检测结果
根据制冷剂的检测结果确定作业方式: a)制冷装置中存在一种制冷剂(HFC-134a或CFC-12), 且与制冷装置规定的制冷剂类型相符,应进行回收。 纯度低于96%时,应进行净化; b)制冷装置中存在一种制冷剂(HFC-134a或CFC-12), 但与制冷装置规定的制冷剂类型不符,应进行回收。 纯度低于96%时,应进行净化; c)制冷装置中存在“未知制冷剂”或两种以上类型的制 冷 剂,表明制冷装置中是多种制冷剂的混合物,该情况 下,不应使用作业用的回收/净化/加注设备进行操 作,应采用另外的制冷剂回收设备进行回收或请专业 机构进行回收和处理。
8.3.1 3R管理原则 ●回 收 (Recovery) 在制冷设备维修与报废之前,将系统中的制冷 剂回抽到专用的容器中,收集与储存。 ●再循环 (Recycling) 回收的制冷剂通过基本净化过程,如过滤和干 燥,就地将其充入设备内循环使用。 ●再 生 (Regeneration) 回收的制冷剂集中送至再生中心,通过过滤、 干燥、蒸馏和化学处理后,使其质量提高,恢复到 原来的规定标准。
第三部分 标准主要内容说明
d)温度计(数字温度计或水银温度计),应在检定有效期内; e)普通干湿球温度计,应在检定有效期内; f)制冷剂,应经过鉴别确认,符合制冷装置规定的制冷剂类型; g)冷冻机油,应符合制冷装置的规定: ◆ HFC—134a系统:聚烃基乙二醇(PAG)、聚脂类油(POE)、 多羟基化合物(ND11,用于混合动力电驱动压缩机); ◆ CFC—12系统:矿物基类; h)检漏指示剂,干燥的氦气或氮气、荧光剂等; i)工具,汽车空调系统维修专用工具、加压设备”。
第三部分 标准主要内容说明
制冷剂回收原则
“在汽车维修过程中,凡涉及制冷剂循环系统的 作业,在维修前,均应对制冷装置中的制冷剂进行 回收”。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汽车运输技术研究中心
第三部分 标准主要内容说明
◆ 类型鉴别
“制冷剂类型的鉴别可采用以下方法: a)查阅《车辆使用手册》,确认制冷装置规定的制冷剂类 型(HFC-134a或CFC-12); b)检查汽车发动机舱内的空调系统标识、标牌或标签,查 看压缩机、膨胀阀等部件上的标牌或标识,确认制冷装 置规定的制冷剂类型(HFC-134a或CFC-12); c)按a)或b)做初步判别后,还应采用制冷剂鉴别设备检 测制冷装置中制冷剂的类型,确认是否与其规定的制冷 剂类型一致”。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汽车运输技术研究中心
交科教发【2007】397号交通标准化计划(计划编号JT 2007-04)
交通行业标准 《汽车空调制冷剂回收、净化、加注工艺规范》 (JT/T 774-2010)
标 准 宣 贯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汽车运输技术研究中心
第二部分
汽车空调制冷剂 回收、净化、加注机简介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汽车运输技术研究中心
第三部分 标准主要内容说明
制冷剂净化作业 (5.1.2)
执行4个工艺过程的操作 净化作业准备 纯度指标检测 制冷剂净化操作 完成净化作业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汽车运输技术研究中心
第三部分 标准主要内容说明
净化操作 ① “采用回收/净化/加注设备进行制冷剂的净化, 具体操作参见设备使用手册”; 制冷剂净化的全过程在回收、净化、加注设备内 部完成,由压缩机作为驱动装置,以贮罐为其起
的杂质,以便重新利用,这一功能也叫再生;
◆抽真空功能:将空调系统中的空气和水分彻底抽出; ◆加注功能:依靠电子计量系统或称重传感器等技
术,实现制冷剂的定量加注,此过程可人工操作,
以满足不同需要。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汽车运输技术研究中心
第二部分
2.分 类
汽车空调制冷剂 回收、净化、加注机简介
(1)按功能分为: 回收; 回收、净化; 回收、净化、加注;
检漏、补漏和视情的清洗。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汽车运输技术研究中心
第三部分 标准主要内容说明
③ ”当制冷剂纯度不低于96%时,可结束净化过程”; 有些进口全自动设备,特别是美国设备,如果
制冷剂净化指标(98%)已被固化在控制程序中,
在这种情况下,可使用制冷剂分析仪进行人工干预
纯度检测。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汽车运输技术研究中心
第三部分 标准主要内容说明 回收操作要点
① “回收所使用的回收、净化、加注设备的适用 介质应与所回收的制冷剂类型一致” ② “不应采用单系统的回收、净化、加注设备 对两种或两种以上类型的制冷剂进行回收” ③ “按制冷剂的类型分类回收,不应将HFC134a与CFC-12混装在一个贮罐中” ④ “回收时,贮罐内的制冷剂质量应不超过罐 体标称装灌质量的80%”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汽车运输技术研究中心
工质二
臭氧层破坏系数为0
HFC-134a
90年代开始使用的制冷剂品种
温室效应指数 GWP1300
存留时间十几年
《蒙特利尔议定书》没有规定HFCS使用期限,在《联合 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中定性为温室气体。 资料表明,汽车空调使用的HFC-134a制冷剂平均每年有 8.2%被直排到大气中,在缓慢氧化分解过程中,生成大量的 温室气体,对环境的破坏力同样不可小视,受到《气候变化 公约》的限制。
ROBINAIR AC375C
ROBINAIR AC790PRO
ROBINAIR AC350C
ROBINAIR 17801B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汽车运输技术研究中心
第二部分
1.功 能
汽车空调制冷剂 回收、净化、加注机简介
满足日常维修需求,即回收、净化、抽真空和加注
4种功能。
◆回收功能:回收制冷装置内的R12、R134a制冷剂; ◆净化功能:对回收的制冷剂进行净化处理,去除其中
业”;
概述了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汽车空调制
冷剂回收、净化、加注作业的基本条件、工艺过
程及流程、工艺要求、竣工检验以及制冷剂贮存
和处理”。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汽车运输技术研究中心
第三部分 标准主要内容说明
1.制冷装置 (3.1) 由压缩机、冷凝器、贮液干燥器或气液分离器、 节流元件、蒸发器、制冷剂管路和风机等构成,将 车室内的热量传递给室外环境的装置。 [QC/T 720-2004,定义3.5] 2.制冷剂回收 (3.2) 用专用设备将制冷装置中的制冷剂收集到特定 外部容器中的过程。
我国是《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和《蒙特利尔议 定书》的缔约国,同时也是《京都议定书》签约国。作 为发展中国家,我国承诺并履行上述协定。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汽车运输技术研究中心
▲ 汽车空调的工质
工质一 臭氧层的破坏力
温室效应指数 GWP1800
CFC-12
存留时间一百多年
一类受控物质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汽车运输技术研究中心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汽车运输技术研究中心
第三部分 标准主要内容说明
回收操作
“ a)启动制冷装置运行(3~5)min。 b)采用回收/净化/加注设备进行制冷剂回收,按 设备使用手册进行管路连接及操作。回收前, 应将软管中的空气排尽。 c)按设备的操作提示结束回收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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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标准主要内容说明
④ “完成制冷剂净化操作后,应将分离出来的冷冻 机油排入排油壶中,并进行计量。工作在自动模式 下的设备,将自动完成排冷冻机油过程,半自动或 手动型设备需要人工干预操作”。 由于酸性物质主要溶于润滑油,因此,润滑油 分离及排出的过程即是除酸的过程。制冷剂净化完 成后,应将分离的润滑油排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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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标准主要内容说明
3.制冷剂净化 (3.3) 用专用设备对回收的制冷剂进行循环过滤,去除其中 的非凝性气体、油、水、酸和其他杂质,使其能够重新 利用的过程。 4.制冷剂加注 (3.4) 用专用设备将制冷剂加注到制冷装置中的过程。 5.清洗 (3.5) 用专用设备和指定方法对制冷装置内部进行清洁的过程。 6.非凝性气体 (3.6) 在工作条件下,制冷装置中不能凝结为液相的气体,如 空气、冷冻机油蒸气等。
备、仪器、工具及材料: a)汽车空调制冷剂回收/净化/加注设备,应符合相关标准 并通过质量合格评定,称重装置应在检定有效期内; b)制冷剂鉴别设备,应具备检测制冷剂类型、纯度、非凝 性气体以及其他杂质的功能; c)制冷剂检漏设备,应与制冷剂的类型以及所采用的检漏 方法相适应;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汽车运输技术研究中心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汽车运输技术研究中心
第三部分 标准主要内容说明
2.人员条件要求 (4.2)
“汽车空调制冷剂的回收、净化、加注作业应由
经过相Leabharlann Baidu专业培训,并持有上岗证书的维修人员进
行操作”。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汽车运输技术研究中心
第三部分 标准主要内容说明
3.环境条件要求 (4.3) “汽车空调制冷剂的回收、净化和加注作业应符 合以下条件: a)作业场地应通风良好; b)作业场地禁止明火; c)作业时,维修人员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 施,如防护手套和防护眼镜等,避免接触或吸入制 冷剂和冷冻机油的蒸气及气雾。”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汽车运输技术研究中心
第三部分 标准主要内容说明
第五章:工艺过程及工艺流程(P 2) 1.工艺过程(5.1)
制冷剂回收作业 (5.1.1) 执行5个工艺过程的操作 回收作业准备 制冷剂回收原则判定 制冷剂检测
制冷剂回收操作 完成回收作业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汽车运输技术研究中心
点,也为其终点,实现在装置的内部封闭循环。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汽车运输技术研究中心
第三部分 标准主要内容说明
② “如设备功能允许,制冷剂净化操作可与抽真空 操作同步进行”; 考虑到后续工序---抽真空的过程需要持续一段 时间,为提高工作效率,如设备功能允许,制冷剂
净化操作可与抽真空操作同步进行,但应首先完成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汽车运输技术研究中心
交通运输部宣贯
宣贯的目的和意义:节能减排,履行公约,规范行业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汽车运输技术研究中心
1.1 国际约束性协定
《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
破坏臭氧层物质 《蒙特利尔议定书》
国际性的必须执行的规定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温室气体 《京都议定书》
资料表明,大气中 CFC族物质中大约有 27%来源于制冷剂排 放,其余的来源于 溶剂、发泡剂等;
目前,此类物质 已禁止使用,在汽 车制造过程中, CFC-12已被HFC134a所取代。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汽车运输技术研究中心
2000年, 目前约2800万平方公里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汽车运输技术研究中心
(2)按工质分为:HFC-134a;CFC-12;其他制冷剂;
(3)按工作系统分为:单系统;双系统;多系统; (4)按工作方式分为:自动;半自动;手动。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汽车运输技术研究中心
第三部分 标准主要内容说明
本标准明确了标准的适用范围——“适用于汽
车维修业汽车空调制冷剂的回收、净化和加注作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汽车运输技术研究中心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汽车运输技术研究中心
8.2 确立行业工作目标
工作目标:
促进制冷剂的有效利用和循环利用, 抑制废弃制冷剂的产生,依靠适当的处 理处置方法,“禁止排放”,“减量低 耗”,降低环境负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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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确立制冷剂3R管理原则和回收技术路线
交通行业标准 《汽车空调制冷剂回收、净化、加注工艺规范》 (JT/T 774-2010)
背 景 情 况 标准条款解析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汽车运输技术研究中心
RIOH
交通运输部宣贯
2010年3月25日,中华人 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发布 交通行业标准 《汽车空调制冷剂回收、 净化、加注工艺规范》 (JT/T 774-2010)
第三部分 标准主要内容说明
第四章:作业基本条件(P 2)
汽车空调制冷剂回收、净化、加注的能力条件 设备、仪器、工具及材料
人员条件 安全条件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汽车运输技术研究中心
第三部分 标准主要内容说明
1.设备条件要求 (4.1) “汽车空调制冷剂的回收、净化和加注作业应具备以下设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汽车运输技术研究中心
第三部分 标准主要内容说明
◆ 纯度检测
“采用制冷剂鉴别设备对制冷装置中的制冷剂纯
度进行检测”。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汽车运输技术研究中心
第三部分 标准主要内容说明
◆ 检测结果
根据制冷剂的检测结果确定作业方式: a)制冷装置中存在一种制冷剂(HFC-134a或CFC-12), 且与制冷装置规定的制冷剂类型相符,应进行回收。 纯度低于96%时,应进行净化; b)制冷装置中存在一种制冷剂(HFC-134a或CFC-12), 但与制冷装置规定的制冷剂类型不符,应进行回收。 纯度低于96%时,应进行净化; c)制冷装置中存在“未知制冷剂”或两种以上类型的制 冷 剂,表明制冷装置中是多种制冷剂的混合物,该情况 下,不应使用作业用的回收/净化/加注设备进行操 作,应采用另外的制冷剂回收设备进行回收或请专业 机构进行回收和处理。
8.3.1 3R管理原则 ●回 收 (Recovery) 在制冷设备维修与报废之前,将系统中的制冷 剂回抽到专用的容器中,收集与储存。 ●再循环 (Recycling) 回收的制冷剂通过基本净化过程,如过滤和干 燥,就地将其充入设备内循环使用。 ●再 生 (Regeneration) 回收的制冷剂集中送至再生中心,通过过滤、 干燥、蒸馏和化学处理后,使其质量提高,恢复到 原来的规定标准。
第三部分 标准主要内容说明
d)温度计(数字温度计或水银温度计),应在检定有效期内; e)普通干湿球温度计,应在检定有效期内; f)制冷剂,应经过鉴别确认,符合制冷装置规定的制冷剂类型; g)冷冻机油,应符合制冷装置的规定: ◆ HFC—134a系统:聚烃基乙二醇(PAG)、聚脂类油(POE)、 多羟基化合物(ND11,用于混合动力电驱动压缩机); ◆ CFC—12系统:矿物基类; h)检漏指示剂,干燥的氦气或氮气、荧光剂等; i)工具,汽车空调系统维修专用工具、加压设备”。
第三部分 标准主要内容说明
制冷剂回收原则
“在汽车维修过程中,凡涉及制冷剂循环系统的 作业,在维修前,均应对制冷装置中的制冷剂进行 回收”。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汽车运输技术研究中心
第三部分 标准主要内容说明
◆ 类型鉴别
“制冷剂类型的鉴别可采用以下方法: a)查阅《车辆使用手册》,确认制冷装置规定的制冷剂类 型(HFC-134a或CFC-12); b)检查汽车发动机舱内的空调系统标识、标牌或标签,查 看压缩机、膨胀阀等部件上的标牌或标识,确认制冷装 置规定的制冷剂类型(HFC-134a或CFC-12); c)按a)或b)做初步判别后,还应采用制冷剂鉴别设备检 测制冷装置中制冷剂的类型,确认是否与其规定的制冷 剂类型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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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科教发【2007】397号交通标准化计划(计划编号JT 2007-04)
交通行业标准 《汽车空调制冷剂回收、净化、加注工艺规范》 (JT/T 774-2010)
标 准 宣 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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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汽车空调制冷剂 回收、净化、加注机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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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标准主要内容说明
制冷剂净化作业 (5.1.2)
执行4个工艺过程的操作 净化作业准备 纯度指标检测 制冷剂净化操作 完成净化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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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标准主要内容说明
净化操作 ① “采用回收/净化/加注设备进行制冷剂的净化, 具体操作参见设备使用手册”; 制冷剂净化的全过程在回收、净化、加注设备内 部完成,由压缩机作为驱动装置,以贮罐为其起
的杂质,以便重新利用,这一功能也叫再生;
◆抽真空功能:将空调系统中的空气和水分彻底抽出; ◆加注功能:依靠电子计量系统或称重传感器等技
术,实现制冷剂的定量加注,此过程可人工操作,
以满足不同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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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2.分 类
汽车空调制冷剂 回收、净化、加注机简介
(1)按功能分为: 回收; 回收、净化; 回收、净化、加注;
检漏、补漏和视情的清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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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标准主要内容说明
③ ”当制冷剂纯度不低于96%时,可结束净化过程”; 有些进口全自动设备,特别是美国设备,如果
制冷剂净化指标(98%)已被固化在控制程序中,
在这种情况下,可使用制冷剂分析仪进行人工干预
纯度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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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标准主要内容说明 回收操作要点
① “回收所使用的回收、净化、加注设备的适用 介质应与所回收的制冷剂类型一致” ② “不应采用单系统的回收、净化、加注设备 对两种或两种以上类型的制冷剂进行回收” ③ “按制冷剂的类型分类回收,不应将HFC134a与CFC-12混装在一个贮罐中” ④ “回收时,贮罐内的制冷剂质量应不超过罐 体标称装灌质量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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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质二
臭氧层破坏系数为0
HFC-134a
90年代开始使用的制冷剂品种
温室效应指数 GWP1300
存留时间十几年
《蒙特利尔议定书》没有规定HFCS使用期限,在《联合 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中定性为温室气体。 资料表明,汽车空调使用的HFC-134a制冷剂平均每年有 8.2%被直排到大气中,在缓慢氧化分解过程中,生成大量的 温室气体,对环境的破坏力同样不可小视,受到《气候变化 公约》的限制。
ROBINAIR AC375C
ROBINAIR AC790PRO
ROBINAIR AC350C
ROBINAIR 17801B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汽车运输技术研究中心
第二部分
1.功 能
汽车空调制冷剂 回收、净化、加注机简介
满足日常维修需求,即回收、净化、抽真空和加注
4种功能。
◆回收功能:回收制冷装置内的R12、R134a制冷剂; ◆净化功能:对回收的制冷剂进行净化处理,去除其中
业”;
概述了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汽车空调制
冷剂回收、净化、加注作业的基本条件、工艺过
程及流程、工艺要求、竣工检验以及制冷剂贮存
和处理”。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汽车运输技术研究中心
第三部分 标准主要内容说明
1.制冷装置 (3.1) 由压缩机、冷凝器、贮液干燥器或气液分离器、 节流元件、蒸发器、制冷剂管路和风机等构成,将 车室内的热量传递给室外环境的装置。 [QC/T 720-2004,定义3.5] 2.制冷剂回收 (3.2) 用专用设备将制冷装置中的制冷剂收集到特定 外部容器中的过程。
我国是《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和《蒙特利尔议 定书》的缔约国,同时也是《京都议定书》签约国。作 为发展中国家,我国承诺并履行上述协定。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汽车运输技术研究中心
▲ 汽车空调的工质
工质一 臭氧层的破坏力
温室效应指数 GWP1800
CFC-12
存留时间一百多年
一类受控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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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汽车运输技术研究中心
第三部分 标准主要内容说明
回收操作
“ a)启动制冷装置运行(3~5)min。 b)采用回收/净化/加注设备进行制冷剂回收,按 设备使用手册进行管路连接及操作。回收前, 应将软管中的空气排尽。 c)按设备的操作提示结束回收操作” 。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汽车运输技术研究中心
第三部分 标准主要内容说明
④ “完成制冷剂净化操作后,应将分离出来的冷冻 机油排入排油壶中,并进行计量。工作在自动模式 下的设备,将自动完成排冷冻机油过程,半自动或 手动型设备需要人工干预操作”。 由于酸性物质主要溶于润滑油,因此,润滑油 分离及排出的过程即是除酸的过程。制冷剂净化完 成后,应将分离的润滑油排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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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标准主要内容说明
3.制冷剂净化 (3.3) 用专用设备对回收的制冷剂进行循环过滤,去除其中 的非凝性气体、油、水、酸和其他杂质,使其能够重新 利用的过程。 4.制冷剂加注 (3.4) 用专用设备将制冷剂加注到制冷装置中的过程。 5.清洗 (3.5) 用专用设备和指定方法对制冷装置内部进行清洁的过程。 6.非凝性气体 (3.6) 在工作条件下,制冷装置中不能凝结为液相的气体,如 空气、冷冻机油蒸气等。
备、仪器、工具及材料: a)汽车空调制冷剂回收/净化/加注设备,应符合相关标准 并通过质量合格评定,称重装置应在检定有效期内; b)制冷剂鉴别设备,应具备检测制冷剂类型、纯度、非凝 性气体以及其他杂质的功能; c)制冷剂检漏设备,应与制冷剂的类型以及所采用的检漏 方法相适应;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汽车运输技术研究中心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汽车运输技术研究中心
第三部分 标准主要内容说明
2.人员条件要求 (4.2)
“汽车空调制冷剂的回收、净化、加注作业应由
经过相Leabharlann Baidu专业培训,并持有上岗证书的维修人员进
行操作”。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汽车运输技术研究中心
第三部分 标准主要内容说明
3.环境条件要求 (4.3) “汽车空调制冷剂的回收、净化和加注作业应符 合以下条件: a)作业场地应通风良好; b)作业场地禁止明火; c)作业时,维修人员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 施,如防护手套和防护眼镜等,避免接触或吸入制 冷剂和冷冻机油的蒸气及气雾。”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汽车运输技术研究中心
第三部分 标准主要内容说明
第五章:工艺过程及工艺流程(P 2) 1.工艺过程(5.1)
制冷剂回收作业 (5.1.1) 执行5个工艺过程的操作 回收作业准备 制冷剂回收原则判定 制冷剂检测
制冷剂回收操作 完成回收作业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汽车运输技术研究中心
点,也为其终点,实现在装置的内部封闭循环。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汽车运输技术研究中心
第三部分 标准主要内容说明
② “如设备功能允许,制冷剂净化操作可与抽真空 操作同步进行”; 考虑到后续工序---抽真空的过程需要持续一段 时间,为提高工作效率,如设备功能允许,制冷剂
净化操作可与抽真空操作同步进行,但应首先完成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汽车运输技术研究中心
交通运输部宣贯
宣贯的目的和意义:节能减排,履行公约,规范行业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汽车运输技术研究中心
1.1 国际约束性协定
《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
破坏臭氧层物质 《蒙特利尔议定书》
国际性的必须执行的规定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温室气体 《京都议定书》
资料表明,大气中 CFC族物质中大约有 27%来源于制冷剂排 放,其余的来源于 溶剂、发泡剂等;
目前,此类物质 已禁止使用,在汽 车制造过程中, CFC-12已被HFC134a所取代。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汽车运输技术研究中心
2000年, 目前约2800万平方公里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汽车运输技术研究中心
(2)按工质分为:HFC-134a;CFC-12;其他制冷剂;
(3)按工作系统分为:单系统;双系统;多系统; (4)按工作方式分为:自动;半自动;手动。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汽车运输技术研究中心
第三部分 标准主要内容说明
本标准明确了标准的适用范围——“适用于汽
车维修业汽车空调制冷剂的回收、净化和加注作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汽车运输技术研究中心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汽车运输技术研究中心
8.2 确立行业工作目标
工作目标:
促进制冷剂的有效利用和循环利用, 抑制废弃制冷剂的产生,依靠适当的处 理处置方法,“禁止排放”,“减量低 耗”,降低环境负荷。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汽车运输技术研究中心
8.3 确立制冷剂3R管理原则和回收技术路线
交通行业标准 《汽车空调制冷剂回收、净化、加注工艺规范》 (JT/T 774-2010)
背 景 情 况 标准条款解析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汽车运输技术研究中心
RIOH
交通运输部宣贯
2010年3月25日,中华人 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发布 交通行业标准 《汽车空调制冷剂回收、 净化、加注工艺规范》 (JT/T 774-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