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3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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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版)为引导社会投资方向,优化资源配置,加快转型升级,根据国家、省最新发布的产业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对《中山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11 年版)》进行修订,编制形成《中山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 年版)》(下称《目录》)。

一、《目录》修订意义保持《目录》动态更新,明确产业发展方向,对推进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培育优势产业链条和产业集群,构建区域竞争新优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引导投资方向。

在结构调整中加快发展是我市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任务,《目录》坚持“分类指导、有扶有控”的调整原则,将重大技术突破、重大发展需求作为产业发展的基石,鼓励发展先进生产能力和新兴服务业态,限制严重依赖大规模资源消耗的产业发展,禁止落后生产能力,防止盲目投资和产能过剩行业低水平重复建设,切实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二)集约利用资源。

资源要素的紧约束现状决定了中山只能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集约发展之路,以更少的资源消耗和更小的环境代价获取更高质量的发展。

《目录》鼓励发展节能、降耗、减排、增效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支持发展资源消耗少、环境影响小的现代服务业。

通过设定投资强度、用水效率和用水总量等约束性指标,提高项目准入门槛,从源头上遏制高能耗、高水耗、高污染、低效用地的项目上马,有效利用资源要素,实现经济发展、结构优化、效益提高、消耗降低、环境改善的发展目标。

(三)优化空间布局。

国家、省和我市均提出,要进一步强化规划的空间指导,开展主体功能区规划工作,逐步形成功能定位清晰、发展导向明确、开发秩序规范、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区域开发格局。

《目录》是规划的延伸、深化和落实,按照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在《目录》中引导产业向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的空间布局,有利于明确开发方向,控制开发强度,规范开发秩序,逐步形成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空间开发格局。

(2021年整理)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

(2021年整理)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

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推荐完整)编辑整理:尊敬的读者朋友们:这里是精品文档编辑中心,本文档内容是由我和我的同事精心编辑整理后发布的,发布之前我们对文中内容进行仔细校对,但是难免会有疏漏的地方,但是任然希望(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推荐完整))的内容能够给您的工作和学习带来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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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为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促进西部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和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特制订本目录.本目录共包括两部分,一是国家现有产业目录中的鼓励类产业,二是西部地区新增鼓励类产业。

本目录原则上适用于在西部地区生产经营的各类企业。

其中外商投资企业按照《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执行。

一、国家现有产业目录中的鼓励类产业(一)《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修正)》(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3年第21号)中的鼓励类产业.(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令2011年第12号)中的鼓励类产业。

(三)《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13年修订)》(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令2013年第1号)中的西部地区产业。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版)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版)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版)为引导社会投资方向,优化资源配置,加快转型升级,根据国家、省最新发布的产业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对《中山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11年版)》进行修订,编制形成《中山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版)》(下称《目录》)。

一、《目录》修订意义保持《目录》动态更新,明确产业发展方向,对推进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培育优势产业链条和产业集群,构建区域竞争新优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引导投资方向。

在结构调整中加快发展是我市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任务,《目录》坚持“分类指导、有扶有控”的调整原则,将重大技术突破、重大发展需求作为产业发展的基石,鼓励发展先进生产能力和新兴服务业态,限制严重依赖大规模资源消耗的产业发展,禁止落后生产能力,防止盲目投资和产能过剩行业低水平重复建设,切实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二)集约利用资源。

资源要素的紧约束现状决定了中山只能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集约发展之路,以更少的资源消耗和更小的环境代价获取更高质量的发展。

《目录》鼓励发展节能、降耗、减排、增效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支持发展资源消耗少、环境影响小的现代服务业。

通过设定投资强度、用水效率和用水总量等约束性指标,提高项目准入门槛,从源头上遏制高能耗、高水耗、高污染、低效用地的项目上马,有效利用资源要素,实现经济发展、结构优化、效益提高、消耗降低、环境改善的发展目标。

(三)优化空间布局。

国家、省和我市均提出,要进一步强化规划的空间指导,开展主体功能区规划工作,逐步形成功能定位清晰、发展导向明确、开发秩序规范、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区域开发格局。

《目录》是规划的延伸、深化和落实,按照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在《目录》中引导产业向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的空间布局,有利于明确开发方向,控制开发强度,规范开发秩序,逐步形成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空间开发格局。

二、《目录》结构《目录》由鼓励类、限制类和禁止类三类构成。

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13年)

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13年)

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13年)一、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面打造“深圳质量”,构建以“高新软优”为特征的现代产业体系,引导产业结构调整和投资方向,实现有质量的稳定增长和可持续的全面发展,在《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09年本)》的基础上,制定本目录。

二、本目录由产业导向条目和产业向导指标组成,是深圳市产业发展的指导性政策文件。

制定和实施具体行业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应当与本目录的基本原则、导向条目、导向指标等主要内容相衔接。

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以下简称各有关部门)可根据区域和行业的发展特点,遵循适度从严的原则,依据本目录制定相应的行业和项目准入条件,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确保本目录的有效实施。

三、本目录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等国家、省和深圳市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划和政策为依据,按照先导性、可持续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实行产业发展分类指导。

产业发展条目分为鼓励发展类、限制发展类和禁止发展类三大类。

不属于上述三类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划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发展类。

四、鼓励发展类主要是指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促进作用,对深圳产业链和产业群的提升具有先导作用,对提升区域产业竞争力具有重要影响,有利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节约资源、保护环境,需要予以鼓励和支持的关键技术、产品和服务。

市政府对鼓励发展类产业和项目实行优先发展政策。

五、限制发展类主要是产业竞争力不强,不利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国内外市场拓展,不符合产业布局和行业准入条件,不利于资源节约、节能降耗、环境保护和生态系统恢复,以及工艺技术落后、低水平重复建设、生产能力明显过剩的工艺技术、产品和服务。

未列入本目录但属于有关法律、法规、规划和政策限制的产业,均为限制发展类。

限制发展类产业禁止投资新建项目和简单扩大再生产。

限制投资和禁止投资产业目录

限制投资和禁止投资产业目录

限制投资和禁止投资产业目录一、禁止投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淘汰类项目。

淘汰类项目不得新建和改造升级,已有项目必须限期关停。

二、禁止投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限制类项目(不含现有企业升级改造或等量置换)。

三、禁止投资《河北省新增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目录(2015年版》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

四、禁止投资《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明确要求的项目。

1、禁止投资钢铁冶炼、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和炼焦、有色、电石、铁合金等新增产能项目。

新、扩、改建项目实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

2、禁止投资项目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站。

3、除热电联产外,禁止投资燃煤发电项目;现有多台燃煤机组装机容量合计达到30万千瓦以上的,可按照煤炭等量替换的原则建设为大容量燃煤机组。

五、外商投资按照国家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执行。

六、禁投清单随着省市相关政策出台以及实际应用效果和影响不断修改、调整和完善及时报送更新。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限制类一、农林业1、天然草场超载放牧2、单线5 万立方米/年以下的普通刨花板、高中密度纤维板生产装置3、单线3 万立方米/年以下的木质刨花板生产装置4、1000吨/年以下的松香生产项目5、兽用粉剂/散剂/预混剂生产线项目(持有新兽药证书的品种和自动化密闭式高效率混合生产工艺除外)6、转瓶培养生产方式的兽用细胞苗生产线项目(持有新兽药证书的品种和采用新技术的除外)7、松脂初加工项目8、以优质林木为原料的一次性木制品与木制包装的生产和使用以及木竹加工综合利用率偏低的木竹加工项目9、1万立方米/年以下的胶合板和细木工板生产线10、珍稀植物的根雕制造业11、以野外资源为原料的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加工12、湖泊、水库投饵网箱养殖13、不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开荒性农业开发项目14、缺水地区、国家生态脆弱区纸浆原料林基地建设15、粮食转化乙醇、食用植物油料转化生物燃料项目16、在林地上从事工业和房地产开发的项目二、煤炭1、单井井型低于以下规模的煤矿项目:其他地区30万吨/年2、采用非机械化开采工艺的煤矿项目3、设计的煤炭资源回收率达不到国家规定要求的煤矿项目4、未按国家规定程序报批矿区总体规划的煤矿项目5、井下回采工作面超过2 个的新建煤矿项目三、电力1、小电网外,单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下的常规燃煤火电机组2、小电网外,发电煤耗高于300克标准煤/千瓦时的湿冷发电机组,发电煤耗高于305克标准煤/千瓦时的空冷发电机组3、无下泄生态流量的引水式水力发电四、石化化工1、新建1000万吨/年以下常减压、150万吨/年以下催化裂化、100万吨/年以下连续重整(含芳烃抽提)、150万吨/年以下加氢裂化生产装置2、新建80万吨/年以下石脑油裂解制乙烯、13万吨/年以下丙烯腈、100万吨/年以下精对苯二甲酸、20万吨/年以下乙二醇、20万吨/年以下苯乙烯(干气制乙苯工艺除外)、10万吨/年以下己内酰胺、乙烯法醋酸、30万吨/年以下羰基合成法醋酸、天然气制甲醇、100万吨/年以下煤制甲醇生产装置(综合利用除外),丙酮氰醇法丙烯酸、粮食法丙酮/丁醇、氯醇法环氧丙烷和皂化法环氧氯丙烷生产装置, 300吨/年以下皂素(含水解物,综合利用除外)生产装置3、新建7 万吨/年以下聚丙烯(连续法及间歇法)、2 0 万吨/年以下聚乙烯、乙炔法聚氯乙烯、起始规模小于30万吨/年的乙烯氧氯化法聚氯乙烯、10万吨/年以下聚苯乙烯、20万吨/年以下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共聚物(ABS,本体连续法除外)、3万吨/年以下普通合成胶乳—羧基丁苯胶(含丁苯胶乳)生产装置,新建、改扩建溶剂型氯丁橡胶类、丁苯热塑性橡胶类、聚氨酯类和聚丙烯酸酯类等通用型胶粘剂生产装置4、新建纯碱、烧碱、30万吨/年以下硫磺制酸、20万吨/年以下硫铁矿制酸、常压法及综合法硝酸、电石(以大型先进工艺设备进行等量替换的除外)、单线产能5 万吨/年以下氢氧化钾生产装置5、新建三聚磷酸钠、六偏磷酸钠、三氯化磷、五硫化二磷、饲料磷酸氢钙、氯酸钠、少钙焙烧工艺重铬酸钠、电解二氧化锰、普通级碳酸钙、无水硫酸钠(盐业联产及副产除外)、碳酸钡、硫酸钡、氢氧化钡、氯化钡、硝酸钡、碳酸锶、白炭黑(气相法除外)、氯化胆碱生产装置6、新建黄磷,起始规模小于3 万吨/年、单线产能小于1 万吨/年氰化钠(折100%),单线产能5 千吨/年以下碳酸锂、氢氧化锂,单线产能2 万吨/年以下无水氟化铝或中低分子比冰晶石生产装置7、新建以石油(高硫石油焦除外)、天然气为原料的氮肥,采用固定层间歇气化技术合成氨,磷铵生产装置,铜洗法氨合成原料气净化工艺8、新建高毒、高残留以及对环境影响大的农药原药(包括氧乐果、水胺硫磷、甲基异柳磷、甲拌磷、特丁磷、杀扑磷、溴甲烷、灭多威、涕灭威、克百威、敌鼠钠、敌鼠酮、杀鼠灵、杀鼠醚、溴敌隆、溴鼠灵、肉毒素、杀虫双、灭线磷、硫丹、磷化铝、三氯杀螨醇,有机氯类、有机锡类杀虫剂,福美类杀菌剂,复硝酚钠(钾)等)生产装置9、新建草甘膦、毒死蜱(水相法工艺除外)、三唑磷、百草枯、百菌清、阿维菌素、吡虫啉、乙草胺(甲叉法工艺除外)生产装置10、新建硫酸法钛白粉、铅铬黄、1万吨/年以下氧化铁系颜料、溶剂型涂料(不包括鼓励类的涂料品种和生产工艺)、含异氰脲酸三缩水甘油酯(TGIC)的粉末涂料生产装置11、新建染料、染料中间体、有机颜料、印染助剂生产装置(不包括鼓励类的染料产品和生产工艺)12、新建氟化氢(HF)(电子级及湿法磷酸配套除外),新建初始规模小于20万吨/年、单套规模小于10万吨/年的甲基氯硅烷单体生产装置,10万吨/年以下(有机硅配套除外)和10万吨/年及以上、没有副产四氯化碳配套处置设施的甲烷氯化物生产装置,全氟辛基磺酰化合物(PFOS)和全氟辛酸(PFOA),六氟化硫(SF6)(高纯级除外)生产装置13、新建斜交轮胎和力车胎(手推车胎)、锦纶帘线、3万吨/年以下钢丝帘线、常规法再生胶(动态连续脱硫工艺除外)、橡胶塑解剂五氯硫酚、橡胶促进剂二硫化四甲基秋兰姆(TMTD)生产装置五、信息产业1、激光视盘机生产线(VCD系列整机产品)2、模拟CRT黑白及彩色电视机项目六、钢铁1、未同步配套建设干熄焦、装煤、推焦除尘装置的炼焦项目2、180平方米以下烧结机(铁合金烧结机除外)3、有效容积400立方米以上1200立方米以下炼铁高炉;1200立方米及以上但未同步配套煤粉喷吹装置、除尘装置、余压发电装置,能源消耗大于430公斤标煤/吨、新水耗量大于2.4立方米/吨等达不到标准的炼铁高炉4、公称容量30吨以上100吨以下炼钢转炉;公称容量100吨及以上但未同步配套煤气回收、除尘装置,新水耗量大于3 立方米/吨等达不到标准的炼钢转炉5、公称容量30吨以上100吨(合金钢50吨)以下电炉;公称容量100吨(合金钢50吨)及以上但未同步配套烟尘回收装置,能源消耗大于98公斤标煤/吨、新水耗量大于3.2立方米/吨等达不到标准的电炉6、1450毫米以下热轧带钢(不含特殊钢)项目7、30万吨/年及以下热镀锌板卷项目8、20万吨/年及以下彩色涂层板卷项目9、含铬质耐火材料10、普通功率和高功率石墨电极压型设备、焙烧设备和生产线11、直径600毫米以下或2 万吨/年以下的超高功率石墨电极生产线12、8万吨/年以下预焙阳极(炭块)、2万吨/年以下普通阴极炭块、4万吨/年以下炭电极生产线13、单机120万吨/年以下的球团设备(铁合金球团除外)14、顶装焦炉炭化室高度<6.0米、捣固焦炉炭化室高度<5.5米,100万吨/年以下焦化项目,热回收焦炉的项目,单炉7.5万吨/年以下、每组30万吨/年以下、总年产60万吨以下的半焦(兰炭)项目15、3000千伏安及以上,未采用热装热兑工艺的中低碳锰铁、电炉金属锰和中低微碳铬铁精炼电炉16、300立方米以下锰铁高炉;300立方米及以上,但焦比高于1320千克/吨的锰铁高炉;规模小于10万吨/年的高炉锰铁企业17、1.25万千伏安以下的硅钙合金和硅钙钡铝合金矿热电炉;1.25万千伏安及以上,但硅钙合金电耗高于11000千瓦时/吨的矿热电炉18、1.65万千伏安以下硅铝合金矿热电炉;1.65万千伏安及以上,但硅铝合金电耗高于9000千瓦时/吨的矿热电炉19、2×2.5万千伏安以下普通铁合金矿热电炉;2×2.5万千伏安及以上,但变压器未选用有载电动多级调压的三相或三个单相节能型设备,未实现工艺操作机械化和控制自动化,硅铁电耗高于8500千瓦时/吨,工业硅电耗高于12000千瓦时/吨,电炉锰铁电耗高于2600千瓦时/吨,硅锰合金电耗高于4200千瓦时/吨,高碳铬铁电耗高于3200千瓦时/吨,硅铬合金电耗高于4800千瓦时/吨的普通铁合金矿热电炉20、间断浸出、间断送液的电解金属锰浸出工艺;10000吨/年以下电解金属锰单条生产线(一台变压器),电解金属锰生产总规模为30000吨/年以下的企业七、有色金属1、新建、扩建钨、钼、锡、锑开采、冶炼项目,稀土开采、选矿、冶炼、分离项目以及氧化锑、铅锡焊料生产项目2、单系列10万吨/年规模以下粗铜冶炼项目3、电解铝项目(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置换项目及优化产业布局项目除外)4、铅冶炼项目(单系列5 万吨/年规模及以上,不新增产能的技改和环保改造项目除外)5、单系列10万吨/年规模以下锌冶炼项目(直接浸出除外)6、镁冶炼项目(综合利用项目除外)7、10万吨/年以下的独立铝用炭素项目8、新建单系列生产能力5 万吨/年及以下、改扩建单系列生产能力2 万吨/年及以下、以及资源利用、能源消耗、环境保护等指标达不到行业准入条件要求的再生铅项目八、黄金1、日处理金精矿100吨以下,原料自供能力不足50%的独立氰化项目2、日处理矿石200吨以下,无配套采矿系统的独立黄金选矿厂项目3、日处理金精矿100吨以下的火法冶炼项目4、年处理矿石10万吨以下的独立堆浸场项目5、日处理岩金矿石100吨以下的采选项目6、年处理砂金矿砂30万立方米以下的砂金开采项目7、在林区、基本农田、河道中开采砂金项目九、建材1、2000吨/日以下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60万吨/年以下水泥粉磨站2、普通浮法玻璃生产线3、150万平方米/年及以下的建筑陶瓷生产线4、60万件/年以下的隧道窑卫生陶瓷生产线5、3000万平方米/年以下的纸面石膏板生产线6、中碱玻璃球生产线、铂金坩埚球法拉丝玻璃纤维生产线7、粘土空心砖生产线8、15万平方米/年以下的石膏(空心)砌块生产线、单班2.5万立方米/年以下的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以及单班15万平方米/年以下的混凝土铺地砖固定式生产线、5万立方米/年以下的人造轻集料(陶粒)生产线9、10万立方米/年以下的加气混凝土生产线10、3000万标砖/年以下的煤矸石、页岩烧结实心砖生产线11、10000吨/年以下岩(矿)棉制品生产线和8000吨/年以下玻璃棉制品生产线12、100万米/年及以下预应力高强混凝土离心桩生产线13、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简称PCCP管)生产线:PCCP-L型:年设计生产能力≤50千米,PCCP-E型:年设计生产能力≤30千米十、医药1、新建、扩建古龙酸和维生素C 原粉(包括药用、食品用和饲料用、化妆品用)生产装置,新建药品、食品、饲料、化妆品等用途的维生素B1、维生素B2、维生素B12 (综合利用除外)、维生素E 原料生产装置2、新建青霉素工业盐、6-氨基青霉烷酸(6-APA)、化学法生产7-氨基头孢烷酸(7-ACA)、7-氨基-3-去乙酰氧基头孢烷酸(7-ADCA)、青霉素V、氨苄青霉素、羟氨苄青霉素、头孢菌素c发酵、土霉素、四环素、氯霉素、安乃近、扑热息痛、林可霉素、庆大霉素、双氢链霉素、丁胺卡那霉素、麦迪霉素、柱晶白霉素、环丙氟哌酸、氟哌酸、氟嗪酸、利福平、咖啡因、柯柯豆碱生产装置3、新建紫杉醇(配套红豆杉种植除外)、植物提取法黄连素(配套黄连种植除外)生产装置4、新建、改扩建药用丁基橡胶塞、二步法生产输液用塑料瓶生产装置5、新开办无新药证书的药品生产企业6、新建及改扩建原料含有尚未规模化种植或养殖的濒危动植物药材的产品生产装置7、新建、改扩建充汞式玻璃体温计、血压计生产装置、银汞齐齿科材料、新建2 亿支/年以下一次性注射器、输血器、输液器生产装置十一、机械1、2臂及以下凿岩台车制造项目2、装岩机(立爪装岩机除外)制造项目3、3立方米及以下小矿车制造项目4、直径2.5米及以下绞车制造项目5、直径3.5米及以下矿井提升机制造项目6、40平方米及以下筛分机制造项目7、直径700毫米及以下旋流器制造项目8、800千瓦及以下采煤机制造项目9、斗容3.5立方米及以下矿用挖掘机制造项目10、矿用搅拌、浓缩、过滤设备(加压式除外)制造项目11、低速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自2015年起执行与轻型卡车同等的节能与排放标准)12.单缸柴油机制造项目13、配套单缸柴油机的皮带传动小四轮拖拉机,配套单缸柴油机的手扶拖拉机,滑动齿轮换档、排放达不到要求的50马力以下轮式拖拉机14、30万千瓦及以下常规燃煤火力发电设备制造项目(综合利用、热电联产机组除外)15、6千伏及以上(陆上用)干法交联电力电缆制造项目16、非数控金属切削机床制造项目17、6300千牛及以下普通机械压力机制造项目18、非数控剪板机、折弯机、弯管机制造项目19、普通高速钢钻头、铣刀、锯片、丝锥、板牙项目20、棕刚玉、绿碳化硅、黑碳化硅等烧结块及磨料制造项目21、直径450毫米以下的各种结合剂砂轮(钢轨打磨砂轮除外)22、直径400毫米及以下人造金刚石切割锯片制造项目23、P0级、直径60毫米以下普通微小型轴承制造项目24、220千伏及以下电力变压器(非晶合金、卷铁芯等节能配电变压器除外)25、220千伏及以下高、中、低压开关柜制造项目(使用环保型中压气体的绝缘开关柜以及用于爆炸性环境的防爆型开关柜除外)26、酸性碳钢焊条制造项目27、民用普通电度表制造项目28、8.8级以下普通低档标准紧固件制造项目29、驱动电动机功率560千瓦及以下、额定排气压力1.25兆帕及以下,一般用固定的往复活塞空气压缩机制造项目30、普通运输集装干箱项目31、56英寸及以下单级中开泵制造项目32、通用类10兆帕及以下中低压碳钢阀门制造项目33、5吨/小时及以下短炉龄冲天炉34、有色合金六氯乙烷精炼、镁合金SF6保护35、冲天炉熔化采用冶金焦36、无再生的水玻璃砂造型制芯工艺37、盐浴氮碳、硫氮碳共渗炉及盐38、电子管高频感应加热设备39、亚硝盐缓蚀、防腐剂40、铸/锻造用燃油加热炉41、锻造用燃煤加热炉42、手动燃气锻造炉43、蒸汽锤44、弧焊变压器45、含铅和含镉钎料46、新建全断面掘进机整机组装项目47、新建万吨级以上自由锻造液压机项目48、新建普通铸锻件项目49、动圈式和抽头式手工焊条弧焊机50、Y系列(IP44)三相异步电动机(机座号80~355)及其派生系列,Y2系列(IP54)三相异步电动机(机座号63~355)51、背负式手动压缩式喷雾器52、背负式机动喷雾喷粉机53、手动插秧机54、青铜制品的茶叶加工机械55、双盘摩擦压力机56、含铅粉末冶金件57、出口船舶分段建造项目十二、轻工1、聚氯乙烯普通人造革生产线2、年加工生皮能力20万标张牛皮以下的生产线,年加工蓝湿皮能力10万标张牛皮以下的生产线3、超薄型(厚度低于0.015毫米)塑料袋生产4、新建以含氢氯氟烃(HCFCs)为发泡剂的聚氨酯泡沫塑料生产线、连续挤出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生产线5、聚氯乙烯(PVC)食品保鲜包装膜6、普通照明白炽灯、高压汞灯7、最高转速低于4000针/分的平缝机(不含厚料平缝机)和最高转速低于5000针/分的包缝机8、电子计价秤(准确度低于最大称量的1/3000,称量≤15千克)、电子皮带秤(准确度低于最大称量的5/1000)、电子吊秤(准确度低于最大称量的1/1000,称量≤50吨)、弹簧度盘秤(准确度低于最大称量的1/400,称量≤8千克)9、电子汽车衡(准确度低于最大称量的1/3000,称量≤300吨)、电子静态轨道衡(准确度低于最大称量的1/3000,称量≤150吨)、电子动态轨道衡(准确度低于最大称量的1/500,称量≤150吨)10、玻璃保温瓶胆生产线11、3万吨/年及以下的玻璃瓶罐生产线12、以人工操作方式制备玻璃配合料及秤量13、未达到日用玻璃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规定指标的玻璃窑炉14、生产能力小于18000瓶/时的啤酒灌装生产线15、羰基合成法及齐格勒法生产的脂肪醇产品16、热法生产三聚磷酸钠生产线17、单层喷枪洗衣粉生产工艺及装备、1.6吨/小时以下规模磺化装置18、糊式锌锰电池、镉镍电池19、牙膏生产线20、60万吨/年以下矿(井)盐项目21、单色金属板胶印机22、新建单条化学木浆30万吨/年以下、化学机械木浆10万吨/年以下、化学竹浆10万吨/年以下的生产线;新闻纸、铜版纸生产线23、元素氯漂白制浆工艺24、原糖加工项目及日处理甘蔗5000吨、日处理甜菜3000吨以下的新建项目25、白酒生产线26、酒精生产线27、5万吨/年及以下且采用等电离交工艺的味精生产线28、糖精等化学合成甜味剂生产线29、浓缩苹果汁生产线30、大豆压榨及浸出项目;单线日处理油菜籽、棉籽200吨及以下,花生100吨及以下的油料加工项目31、年加工玉米30万吨以下、绝干收率在98%以下玉米淀粉湿法生产线32、年屠宰生猪15万头及以下、肉牛1 万头及以下、肉羊15万只及以下、活禽1000万只及以下的屠宰建设项目33、3000吨/年及以下的西式肉制品加工项目34、2000吨/年及以下的酵母加工项目35、冷冻海水鱼糜生产线十三、纺织1、单线产能小于20万吨/年的常规聚酯(PET)连续聚合生产装置2、常规聚酯的对苯二甲酸二甲酯(DMT)法生产工艺3、半连续纺粘胶长丝生产线4、间歇式氨纶聚合生产装置5、常规化纤长丝用锭轴长1200毫米及以下的半自动卷绕设备6、粘胶板框式过滤机7、单线产能≤1000吨/年、幅宽≤2米的常规丙纶纺粘法非织造布生产线8、25公斤/小时以下梳棉机9、200钳次/分钟以下的棉精梳机10、5万转/分钟以下自排杂气流纺设备11、FA502、FA503细纱机12、入纬率小于600米/分钟的剑杆织机,入纬率小于700米/分钟的喷气织机,入纬率小于900米/分钟的喷水织机13、采用聚乙烯醇浆料(PVA)上浆工艺及产品(涤棉产品,纯棉的高支高密产品除外)14、吨原毛洗毛用水超过20吨的洗毛工艺与设备15、双宫丝和柞蚕丝的立式缫丝工艺与设备16、绞纱染色工艺17、亚氯酸钠漂白设备十四、烟草1.卷烟加工项目十五、消防1、火灾报警控制器(包括联动型、独立型、区域型、集中型、集中区域兼容型)、消防联动控制器、点型感烟/温火灾探测器(独立式除外)、点型红外/紫外火焰探测器(独立式除外)、手动火灾报警按钮2、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3、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剂(BC)、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剂(ABC)4、防火阀门(包括防火阀、排烟阀、排烟防火阀)、木质防火门、采用酸洗磷化生产工艺的钢质和钢木质防火门、新建初始规模小于6 万平方米/年的防火卷帘项目5、天然橡胶有衬里消防水带、无衬里消防水带、消防软管卷盘、消防湿水带、PVC衬里消防水带6、室内消火栓、室外消火栓、消防水泵接合器的翻砂生产、加工、装配工艺7、水罐消防车、泡沫消防车、供水消防车、供液消防车、泵浦类消防车8、防火封堵材料、溶剂型钢结构防火涂料、饰面型防火涂料、电缆防火涂料十六、民爆产品1、非人机隔离的非连续化、自动化雷管装配生产线2、非连续化、自动化炸药生产线3、高污染的起爆药生产线4、高能耗、高污染、低性能工业粉状炸药生产线十七、其他1、用地红线宽度(包括绿化带)超过下列标准的城市主干道路项目:小城市和重点镇40米,中等城市55米,大城市70米(200万人口以上特大城市主干道路确需超过70米的,城市总体规划中应有专项说明)2、用地面积超过下列标准的城市游憩集会广场项目:小城市和重点镇1 公顷,中等城市2 公顷,大城市3 公顷,200万人口以上特大城市5 公顷3、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4、高尔夫球场项目5、赛马场项目6、4档及以下机械式车用自动变速箱(AT)7、排放标准国三及以下的机动车用发动机淘汰类一、落后生产工艺装备(一)农林业1、湿法纤维板生产工艺2、滴水法松香生产工艺3、农村传统老式炉灶炕4、以木材、伐根为主要原料的活性炭生产以及氯化锌法活性炭生产工艺5、超过生态承载力的旅游活动和药材等林产品采集6、严重缺水地区建设灌溉型造纸原料林基地7、种植前溴甲烷土壤熏蒸工艺(二)煤炭1、国有煤矿矿区范围(国有煤矿采矿登记确认的范围)内的各类小煤矿2、单井井型低于3 万吨/年规模的矿井3、既无降硫措施,又无达标排放用户的高硫煤炭(含硫高于3%)生产矿井4、不能就地使用的高灰煤炭(灰分高于40%)生产矿井5、6AM、φM-2.5、PA-3型煤用浮选机6、PB2、PB3、PB4型矿用隔爆高压开关7、PG-27型真空过滤机8、X-1型箱式压滤机9、ZYZ、ZY3型液压支架10、木支架11、不能实现洗煤废水闭路循环的选煤工艺、不能实现粉尘达标排放的干法选煤设备(三)电力1、大电网覆盖范围内,单机容量在10万千瓦以下的常规燃煤火电机组2、单机容量5 万千瓦及以下的常规小火电机组3、以发电为主的燃油锅炉及发电机组4、大电网覆盖范围内,设计寿命期满的单机容量20万千瓦以下的常规燃煤火电机组(四)石化化工1、200万吨/年及以下常减压装置,废旧橡胶和塑料土法炼油工艺,焦油间歇法生产沥青2、10万吨/年以下的硫铁矿制酸和硫磺制酸,平炉氧化法高锰酸钾,隔膜法烧碱生产装置,平炉法和大锅蒸发法硫化碱生产工艺,芒硝法硅酸钠(泡花碱)生产工艺3、单台产能5000吨/年以下和不符合准入条件的黄磷生产装置,有钙焙烧铬化合物生产装置,单线产能3000吨/年以下普通级硫酸钡、氢氧化钡、氯化钡、硝酸钡生产装置,产能1 万吨/年以下氯酸钠生产装置,单台炉容量小于12500千伏安的电石炉及开放式电石炉,高汞催化剂(氯化汞含量6.5%以上)和使用高汞催化剂的乙炔法聚氯乙烯生产装置,氨钠法及氰熔体氰化钠生产工艺4、单线产能1 万吨/年以下三聚磷酸钠、0.5万吨/年以下六偏磷酸钠、0.5万吨/年以下三氯化磷、3万吨/年以下饲料磷酸氢钙、5000吨/年以下工艺技术落后和污染严重的氢氟酸、5000吨/年以下湿法氟化铝及敞开式结晶氟盐生产装置5、单线产能0.3万吨/年以下氰化钠(100%氰化钠)、1万吨/年以下氢氧化钾、1.5万吨/年以下普通级白炭黑、2万吨/年以下普通级碳酸钙、10万吨/年以下普通级无水硫酸钠(盐业联产及副产除外)、0.3万吨/年以下碳酸锂和氢氧化锂、2万吨/年以下普通级碳酸钡、1.5万吨/年以下普通级碳酸锶生产装置。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法规类别】外商投资企业综合规定【失效依据】本篇法规已被《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发布日期:2002年3月11日实施日期:2002年4月1日)废止【发布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已变更)对外贸易与经济合作部(含原对外经济贸易部)(已变更)【发布日期】1995.06.20【实施日期】1995.06.20【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部门规章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1995年6月20日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发布)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一)农、林、牧、渔业及相关工业1.荒地、荒山、滩涂开垦、开发(含有军事设施的除外),中低产田、低产林改造2.粮、棉、油料、糖料、果树、蔬菜、花卉、牧草等农作物优质高产新品种开发3.蔬菜、花卉无土栽培系列化生产4.林木营造及林木良种引进5.优良种畜种禽、水产苗种繁育(不含我国特有的珍贵优良品种)6.名特优水产品养殖及远洋渔业7.高效、安全的农药原药新品种(杀虫率、杀菌率达80%,对人畜、作物等安全)8.高浓度化肥(尿素、合成氨、磷铵)9.农膜生产新技术及新产品开发(纤维膜、光解膜、多功能膜等及原料)10.兽用抗生素(动物专用抗生素、动物用躯体内外寄生虫抗生素、动物用抗生素新剂型)、兽用驱虫药11.全价配合饲料、添加剂及饲料蛋白资源开发12.蔬菜、水果、肉食品、水产品贮藏、保鲜、加工新技术、新设备13.林业化学产品及林区“次、小、薪”材的综合利用新技术、新产品14.综合利用水利枢纽的建设、经营(日供水能力30万吨以上或装机容量25万千瓦以上由国有资产占控股或主导地位)15.节水灌溉设备制造16.农业机械设备、农具及相关零配件(二)轻工业1.非金属制品模具设计、加工、制造2.商品纸浆3.皮革后整饰加工4.无汞碱锰电池、锂离子电池、氢镍电池5.高技术含量的特种工业缝纫机6.聚酰亚胺保鲜薄膜7.酶制剂、合成洗涤剂原料(直链烷基苯)8.合成香料、单离香料9.替代氟利昂应用技术研究及推广(三)纺织业1.复合超细、异收缩、抗静电、阻燃等改性、高仿真化学纤维及芳纶、氨纶、碳纤维等特种化学纤维2.织物印染及后整理加工3.高仿真化纤面料4.纺织用油剂5.工业用特种纺织品(四)交通运输、邮电通信业1.铁路运输技术设备:机车车辆及主要部件设计制造、线路设备设计制造、高速铁路有关技术与设备制造、通信信号和运输安全监测设备制造、电气化铁路设备和器材制造2.地方铁路及其桥梁、隧道、轮渡设施的建设、经营(不允许外商独资经营)3.公路、港口机械设备及其设计、制造技术4.城市地铁及轻轨建设、经营(由国有资产占控股或主导地位)5.公路、独立桥梁和隧道、港口设施的建设、经营(公用码头由国有资产占控股或主导地位)6.民用机场的建设和经营(由国有资产占控股或主导地位)7.900兆赫数字蜂窝移动通信设备制造8.5次群以上同步光纤、微波通信系统、计量设备制造9.异步转移模式(ATM)交换机设备制造(五)煤炭工业1.煤炭采掘运设备设计制造2.煤气化成套设备设计制造3.高浓度水煤浆设备和添加剂制造4.低热值燃料及伴生资源综合开发利用5.煤炭综合开发利用(六)电力工业1.火电站的建设、经营(包括常规火电站和煤的洁净燃烧技术电站)2.水电站的建设、经营(装机容量25万千瓦以上由国有资产占控股或主导地位)3.核电站的建设、经营(由国有资产占控股或主导地位)4.新能源电站的建设、经营(包括太阳能、风能、磁能、地热能、潮汐能等)(七)黑色冶金工业1.海绵铁(以煤为还原剂工艺)2.粉末冶金(铁粉)3.20万吨以上短流程和50万吨以上钢铁联合生产线4.冷轧硅钢片、镀锌板、镀锡板、不锈钢板5.热轧薄板、冷轧薄板6.轴承钢管、石油钢管、不锈钢管、高压锅炉钢管7.机车、车辆的车轮、车箍8.超高功率电极、针状焦9.高铝矾土、硬质粘土矿及熟料10.铁矿采选11.捣固焦和煤焦油深加工12.高纯镁砂(不允许外商独资经营)13.连铸、钢包、复合吹炼专用优质耐火材料和专用保护渣。

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3年本)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3年本)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3年本)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3.12.02•【文号】国发[2013]47号•【施行日期】2013.12.02•【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注:本篇法规中的“第十二条第三款”已被:国务院关于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内暂时调整有关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文件规定的行政审批或者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决定(发布日期:2013年12月21日,实施日期:2013年12月21日)宣布在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暂时停止实施该项行政审批,改为备案管理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3年本)的通知(国发〔2013〕4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切实转变政府投资管理职能,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强和改进宏观调控,现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3年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企业投资建设本目录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须按照规定报送有关项目核准机关核准。

企业投资建设本目录外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项目,按照本目录执行。

二、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制定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总量控制目标、技术政策、准入标准、用地政策、环保政策、信贷政策等是企业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重要依据,是项目核准机关和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城乡规划、行业管理等部门以及金融机构对项目进行审查的依据。

对于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船舶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项目,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指导意见的要求,严格控制新增产能。

三、项目核准机关要改进完善管理办法,提高工作效能,认真履行核准职责,严格按照规定权限、程序和时限等要求进行审查。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版)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版)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版)为引导社会投资方向,优化资源配置,加快转型升级,根据国家、省最新发布的产业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对《中山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11年版)》进行修订,编制形成《中山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版)》(下称《目录》)。

一、《目录》修订意义保持《目录》动态更新,明确产业发展方向,对推进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培育优势产业链条和产业集群,构建区域竞争新优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引导投资方向。

在结构调整中加快发展是我市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任务,《目录》坚持“分类指导、有扶有控”的调整原则,将重大技术突破、重大发展需求作为产业发展的基石,鼓励发展先进生产能力和新兴服务业态,限制严重依赖大规模资源消耗的产业发展,禁止落后生产能力,防止盲目投资和产能过剩行业低水平重复建设,切实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二)集约利用资源。

资源要素的紧约束现状决定了中山只能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集约发展之路,以更少的资源消耗和更小的环境代价获取更高质量的发展。

《目录》鼓励发展节能、降耗、减排、增效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支持发展资源消耗少、环境影响小的现代服务业。

通过设定投资强度、用水效率和用水总量等约束性指标,提高项目准入门槛,从源头上遏制高能耗、高水耗、高污染、低效用地的项目上马,有效利用资源要素,实现经济发展、结构优化、效益提高、消耗降低、环境改善的发展目标。

(三)优化空间布局。

国家、省和我市均提出,要进一步强化规划的空间指导,开展主体功能区规划工作,逐步形成功能定位清晰、发展导向明确、开发秩序规范、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区域开发格局。

《目录》是规划的延伸、深化和落实,按照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在《目录》中引导产业向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的空间布局,有利于明确开发方向,控制开发强度,规范开发秩序,逐步形成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空间开发格局。

二、《目录》结构《目录》由鼓励类、限制类和禁止类三类构成。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宾市贯彻省政府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发展八条措施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宾市贯彻省政府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发展八条措施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宾市贯彻省政府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发展八条措施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4.09.19•【字号】宜府办函〔2014〕265号•【施行日期】2014.09.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宾市贯彻省政府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发展八条措施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临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宜宾市贯彻省政府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发展八条措施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9月19日宜宾市贯彻省政府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发展八条措施的实施意见为推动市委四届八次全会精神落到实处,促进外商投资企业加快发展,现就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发展八条措施的通知》(川办发〔2014〕73号)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市直各部门负责人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健全促进外商投资企业发展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加强组织协调,大力营造解放思想、干事创业、加快发展的良好氛围。

对本《实施意见》提出的各项工作,要逐项认真研究,拿出具体办法,尽快落到实处,促进外商投资企业健康发展,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将我市对外开放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责任部门:市直各部门、各县(区)政府、临港开发区管委会)。

二、加快下放外商投资核准权限认真落实《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4年第12号令)精神,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有中方控股(含相对控股)要求的总投资(含增资)1亿美元以下鼓励类项目由县(区)发展改革局核准;总投资3亿美元以下备案类项目,由县(区)发展改革局根据权限备案。

按照《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13年修订)的分类,总投资(含增资额)5000万美元以下的鼓励类、3000万美元以下的允许类项目由县(区)发展改革局办理核准、备案(扩权县审批权限与市级相同)。

2022年-2023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之环评法律法规通关试题库(有答案)

2022年-2023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之环评法律法规通关试题库(有答案)

2022年-2023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之环评法律法规通关试题库(有答案)单选题(共50题)1、2014-16.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复合型建设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B.跨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C.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建设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D.跨行业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按其中单项等级最高的确定【答案】 D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 )可以根据本地城市市区区域声环境保护的需要,划定禁止机动车辆行驶和禁止其使用声响装置的路段和时间,并向社会公告。

A.城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B.城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C.城市人民政府D.行业主管部门【答案】 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关于特殊水体保护的规定,在重要渔业保护区内,不得()A.垂钓B.开展旅游C.新建排污口D.从事网箱养殖【答案】 C4、(2021年真题)甲省丙市的企业向乙省丁市转移固体废物进行处置,属于该企业应当向其提出转移固体废物申请的是( )。

A.甲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B.乙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C.丙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D.丁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答案】 A5、根据《关于加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的总体要求,不属于生态文明建设基本原则的是( )。

A.坚持把培育生态文明作为主要支撑B.坚持把深化改革和创新驱动作为基本动力C.坚持把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作为基本途径D.坚持把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作为基本方针【答案】 A6、2014-5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严格限制在海岸采挖砂石B.禁止在重要渔业水域建设滨海大型养殖场C.禁止在沿海陆域内新建不具备有效治理措施的岸边冲滩拆船项目D.海岸工程项目的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答案】 B7、《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所称基本农田,是指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

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

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

《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3年本)》发布(全文) 中新网12月13日电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3年本)》,并就相关事项做出通知。

通知指出,对于严重过剩行业的项目,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要严格控制新增产能。

通知称,企业投资建设本目录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须按照规定报送有关项目核准机关核准。

企业投资建设本目录外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项目,按照本目录执行。

通知要求,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制定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总量控制目标、技术政策、准入标准、用地政策、环保政策、信贷政策等是企业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重要依据,是项目核准机关和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城乡规划、行业管理等部门以及金融机构对项目进行审查的依据。

通知指出,对于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船舶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项目,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指导意见的要求,严格控制新增产能。

通知强调,项目核准机关要改进完善管理办法,提高工作效能,认真履行核准职责,严格按照规定权限、程序和时限等要求进行审查。

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按照职责分工,相应改进管理办法,依法加强对投资活动的监管。

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未按规定权限和程序核准或者备案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信贷支持。

通知进一步指出,按照规定由国务院核准的项目,由发展改革委审核后报国务院核准。

核报国务院核准的项目、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事前必须征求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的意见。

由地方政府核准的项目,省级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具体划分地方各级政府的核准权限。

由省级政府核准的项目,核准权限不得下放。

《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3年本)》全文如下:一、农业水利农业:涉及开荒的项目由省级政府核准。

水库:在跨界河流、跨省(区、市)河流上建设的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地方政府核准。

政府核准的外商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

政府核准的外商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

政府核准的外商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第一类《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有中方控股(含相对控股)要求的鼓励类项目第二类《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限制类项目第三类属于《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3年本)》第一至十一项所列的外商投资项目第一类《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有中方控股(含相对控股)要求的鼓励类项目核准权限划分:总投资(含增资)3亿美元及以上,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3亿美元以下由地方政府核准。

三、制造业(十九)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7.民用飞机设计、制造与维修:干线、支线飞机(中方控股),9.民用直升机设计与制造:3吨级及以上(中方控股),11.地面、水面效应飞机制造(中方控股)12.无人机、浮空器设计与制造(中方控股)19.海洋工程装备(含模块)的制造与修理(中方控股)21.船舶低、中速柴油机及曲轴的制造(中方控股)22.船舶舱室机械的设计与制造(中方相对控股)(二十一)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20.民用卫星设计与制造(中方控股)21.民用卫星有效载荷制造(中方控股)四、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4.核电站的建设、经营(中方控股)五、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铁路干线路网的建设、经营(中方控股)3.高速铁路、铁路客运专线、城际铁路基础设施综合维修(中方控股)7.民用机场的建设、经营(中方相对控股)8.航空运输公司(中方控股)10.定期、不定期国际海上运输业务(中方控股)九、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综合水利枢纽的建设、经营(中方控股)3.城市地铁、轻轨等轨道交通的建设、经营(中方控股)十二、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演出场所经营(中方控股)第二类《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限制类项目核准权限划分:总投资(含增资)5000万美元及以上限制类(不含房地产)项目,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限制类中的房地产项目和总投资(含增资)5000万美元以下的其他限制类项目,由省级政府核准。

最高院: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审批变更为备案后备案不属于转让合同生效要件

最高院: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审批变更为备案后备案不属于转让合同生效要件

最⾼院: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审批变更为备案后备案不属于转让合同⽣效要件最⾼院: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审批变更为备案后备案不属于转让合同⽣效要件裁判要旨:外商投资准⼊特别管理措施(即外商投资准⼊负⾯清单)以外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变更,由⾏政审批制转为适⽤备案管理制,⽽备案管理的性质为告知性备案,不属于合同的效⼒要件。

⼀、基本案情2012年7⽉,吉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美公司)与河南鹰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鹰城集团)及华丰集团(亚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丰集团),经河南省⼈民政府批准设⽴了外商投资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平顶⼭鹰城商务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鹰城房地产公司),其中鹰城集团出资1.3亿元,占55%的权益,吉美公司出资1.5亿元,占40%的权益,华丰集团出资2000万元,占5%的权益。

2016年3⽉,转让⽅吉美公司与受让⽅鹰城集团、保证⼈张顺义、张磊签署《股权转让合同》,约定:吉美公司将其持有的鹰城房地产公司40%的股权1.5亿元,以1亿元转让给鹰城集团;协议各⽅及涉及股权权益转让有关的申请批准⼿续由鹰城集团办理,吉美公司予以配合,在股权转让申请批准后,双⽅共同到⼯商⾏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本合同⾃各⽅签字或盖章之⽇起成⽴,⾃审批机关批准之⽇⽣效。

2016年4⽉11⽇,河南省平顶⼭市商务局(以下简称平顶⼭商务局)作出平商审[2016]8号“关于对平顶⼭鹰城商务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载明:同意吉美公司持有的鹰城房地产公司的40%的股权(15000万元)以1亿元转让给鹰城集团。

同⽇,平顶⼭商务局对鹰城房地产公司发出《通知书》,载明该局于同⽇收到鹰城房地产公司递交的不再申办股权转让的申请,根据鹰城房地产公司的申请决定吉美公司股权全部转让给鹰城集团的事宜不再继续受理,退回⼀切申办资料。

后因双⽅合同履⾏事宜产⽣纠纷诉⾄法院,股权转让审批及备案⼿续⼀直未办理。

鹰城集团认为,案涉股权转让合同因未经审批⽽未⽣效。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1997年12月修订)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1997年12月修订)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1997年12月修订)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一)农、林、牧、渔业及相关工业1.荒地、荒山、滩涂开垦、开发(含有军事设施的除外),中低产田改造2.糖料、果树、蔬菜、花卉、牧草等农作物优质高产新品种、新技术开发3.蔬菜、花卉无土栽培系列化生产4.林木营造及林木良种引进5.优良种畜种禽、水产苗种繁育(不含我国特有的珍贵优良品种)6.名特优水产品养殖7.高效、安全的农药原药新品种(杀虫率、杀菌率达80%及以上,对人畜、作物等安全)8.高浓度化肥(钾肥、磷肥)9.农膜生产新技术及新产品开发(纤维膜、光解膜、多功能膜及原料)10.动物用抗菌原料药(包括抗生素、化学合成类)11.动物用驱虫药、杀虫药、抗球虫药新产品及新剂型12.饲料添加剂及饲料蛋白资源开发13.粮食、蔬菜、水果、肉食品、水产品的贮藏、保鲜、干燥、加工新技术、新设备14.林业化学产品及林区“次、水、薪”材和竹材的综合利用新技术、新产品15.综合利用水利枢纽的建设、经营(中方控股或占主导地位)16.节水灌溉新技术设备制造17.农业机具新技术设备制造18.生态环境整治和建设工程(二)轻工业1.非金属制品模具设计、加工、制造2.纸浆(年产木浆17万吨及以上,并建设相应的原料基地)3.皮革后整饰加工及其新技术设备制造4.无汞碱锰二次电池、锂离子电池生产5.高技术含量的特种工业缝纫机生产6.聚酰亚胺保鲜薄膜生产7.新型、高效酶制剂生产8.合成香料、单离香料生产9.替代氟利昂应用技术研究及推广10.烟用二醋酸纤维素及丝束加工(三)纺织工业1.纺织化纤木浆(年产10万吨及以上,并建设相应的原料基地)2.工业用特种纺织品3.高仿真化纤及高档织物面料的印染及后整理加工4.纺织用助剂、油剂、染化料生产(四)交通运输、邮电通信业1.铁路运输技术设备:机车车辆及主要部件设计与制造、线路设备设计与制造、高速铁路有关技术与设备制造、通信信号和运输安全监测设备制造、电气化铁路设备和器材制造2.支线铁路、地方铁路及桥梁、隧道、轮渡设施的建设、经营(不允许外商独资)3.公路、港口新型机械设备设计与制造4.城市地铁及轻轨的建设、经营(中方控股或占主导地位)5.公路、独立桥梁和隧道的建设、经营6.港口公用码头设施的建设、经营(中方控股或占主导地位)7.民用机场的建设、经营(中方控股或占主导地位)8.蜂窝移动通信交叉连接/码分多址(DCS/CDMA)系统设备制造9.2.5千兆比/秒(2.5GB/S)及以上光同步、微波同步数字系列传输设备制造10.2.5千兆比/秒(2.5GB/S)光通信、无线通信、数据通信计量仪表制造11.异步转移模式(ATM)交换机设备制造(五)煤炭工业1.煤炭采掘运选设备设计与制造2.煤炭开采与洗选(特种、稀有煤种由中方控股或占主导地位)3.水煤浆、煤炭液化生产4.煤炭综合开发利用5.低热值燃料及伴生资源综合开发利用6.煤炭管道运输7.煤层气勘查、开发(六)电力工业1.单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上火电站的建设、经营2.发电为主水电站的建设、经营3.核电站的建设、经营(中方控股或占主导地位)4.煤洁净燃烧技术电站的建设、经营5.新能源电站的建设、经营(包括太阳能、风能、磁能、地热能、潮汐能、生物质能等)(七)黑色冶金工业1.50吨及以上超高功率电炉(配备炉外精炼和连铸)、50吨及以上转炉炼钢2.不锈钢冶炼3.冷轧硅钢片生产4.热、冷轧不锈钢板生产5.石油钢管6.废钢加工和处理7.铁矿、锰矿采选8.直接还原铁和熔融还原铁生产9.高铝矾土、硬质粘土矿开采及熟料生产10.针状焦、捣固焦和煤焦油深加工(八)有色金属工业1.单晶硅(直径8英寸及以上)、多晶硅生产2.硬质合金、锡化合物、锑化合物生产3.有色金属复合材料、新型合金材料生产4.铜、铅、锌矿开采(不允许外商独资)5.铝矿开采(不允许外商独资),年产30万吨及以上氧化铝生产6.稀土应用(九)石油、石油化工及化学工业1.烧碱用离子膜生产2.年产60万吨及以上乙烯(中方控股或占主导地位)3.聚氯乙烯树脂(中方控股或占主导地位)4.乙烯副产品C5—C9产品的综合利用5.工程塑料及塑料合金6.合成材料的配套原料:双酚A、丁苯吡胶乳、吡啶、4.4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甲苯二异氰酸酯7.基本有机化工原材料:苯、甲苯、二甲苯(对、邻、间)衍生物产品的综合利用8.合成橡胶:溶液丁苯橡胶、丁基橡胶、异戊橡胶、乙丙橡胶、丁二烯法氯丁橡胶、聚氨酯橡胶、丙烯酸橡胶、氯醇橡胶生产9.精细化工:染(颜)料、中间体、催化剂、助剂及石油添加剂新产品、新技术,染(颜)料商品化加工技术,电力、造纸用高科技化学品,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皮革化学品、油田助剂,表面活性剂,水处理剂,胶粘剂,无机纤维,无机粉体填料生产10.氯化法钛白粉生产11.煤化工产品生产12.废气、废液、废渣综合利用13.汽车尾气净化剂、催化剂及其它助剂生产14.增加石油采收率的三次采油新技术开发与运用(中方控股或占主导地位)15.输油、输气管道及油库、石油专用码头的建设、经营(中方控股或占主导地位)(十)机械工业1.高性能焊接机器人和高效焊装生产线设备制造2.耐高温绝缘材料(绝缘等级为F、H级)及绝缘成型件生产3.井下无轨采、装、运设备,100吨及以上机械传动矿用自卸车,移动式破碎机,3000立方米/小时及以上斗轮挖掘机,5立方米及以上矿用装载机,全断面巷道掘进机制造4.卷筒纸和对开以上单纸张多色胶印机制造5.机电井清洗设备制造和药物生产6.年产30万吨及以上合成氨、48万吨及以上尿素、30万吨及以上乙烯成套设备中的透平压缩机、混合造粒机制造(中方控股或占主导地位)7.新型纺织机械、新型造纸机械(含纸浆)等成套设备制造8.精密在线测量仪器开发与制造9.安全生产及环保检测仪器新技术设备制造10.新型仪表元器件和材料(主要指智能型仪用传感器、仪用接插件、柔性线路板、光电开关、接近开关等新型仪用开关、仪用功能材料等)11.重要基础机械、基础件、重大技术装备等研究、设计开发中心12.比例、伺服液压技术,低功率气动控制阀,填料静密封生产13.精冲模、精密型腔模、模具标准件生产14.25万吨/日及以上城市污水处理设备,工业废水膜处理设备,上流式厌氧流化床设备和其他生物处理废水设备,粉煤灰砌块生产设备(5—10吨/年),废塑料再生处理设备,工业锅炉脱硫脱硝设备,大型耐高温、耐酸袋式除尘器制造15.精密轴承及各种主机专用轴承制造16.汽车关键零部件制造:制造动器总成、驱动桥总成、变速器、柴油机燃油泵、活塞(含活塞环)、气门、液压挺杆、轴瓦、增压器、滤清器(三滤)、等速万向节、减震器、座椅调角器、车锁、后视镜、玻璃升降器、组合仪表、灯具及灯泡、专用高强度紧固件17.汽车、摩托车模具(含冲模、注塑模、模压模等)夹具(焊装夹具、检验夹具等)制造18.汽车、摩托车用铸锻毛坯件制造19.汽车、摩托车技术研究、设计开发中心20.石油工业专用沙漠车等特种专用车生产21.摩托车关键零部件制造:化油器、磁电机、起动电机、灯具、盘式制动器22.水质在线监测仪器的新技术设备制造23.特种防汛抢险机械和设备制造24.湿地土方及清淤机械制造25.10吨/小时及以上的饲料加工成套设备、关键部件生产26.石油勘探开发新型仪器设备设计与制造(十一)电子工业1.线宽0.35微米及以下大规模集成电路生产2.新型电子元器件(含片式元器件)及电力电子元器件生产3.光电器件、敏感元器件及传感器生产4.大中型电子计算机制造5.可兼容数字电视、高清晰度电视(HDTV)、数字磁带录放机生产6.半导体、光电子专用材料开发7.新型显示器件(平板显示器及显示屏)制造8.计算机辅助设计(三维CAD)、辅助测试(CAT)、辅助制造(CAM)、辅助工程(CAE)系统及其他计算机应用系统制造9.电子专用设备、仪器、工模具制造10.水文数据采集仪器及设备制造11.卫星通信系统设备制造12.数字交叉连接设备制造13.空中文通管制设备制造(不允许外商独资)14.大容量光、磁盘存储器及其部件开发与制造15.新型打印装置(激光打印机等)开发与制造16.数据通信多媒体系统设备制造17.单模光纤生产18.接入网通信系统设备制造19.支撑通讯网的新技术设备制造20.宽带综合业务数字网设备(ISDN)制造(十二)建筑材料、设备及其它非金属矿制品工业1.日熔化500吨级及以上优质浮法玻璃生产线2.年产50万件及以上高档卫生瓷生产线及其配套的五金件、塑料件3.新型建筑材料(墙体材料、装饰装修材料、防水材料、保温材料)4 日产4000吨及以上水泥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限于中西部地区)5.散装水泥仓储运输设施6,年产1万吨及以上玻璃纤维(池窑拉丝工艺生产线)玻璃钢制品7无机非金属材料及制品(石英玻璃、人工晶体)8.玻璃、陶瓷、玻璃纤维窑炉用高档耐火材料9.平板玻璃深加工技术及设备制造10.隧道挖掘机、城市地铁暗挖设备制造11.城市卫生特种设备制造12.树木移栽机械设备制造13.路面铣平、翻修机械设备制造(十三)医药工业1.受我国专利保护或行政保护的化学原料药、需进口的医药专用中间体2.采用新技术设备生产解热镇痛药3.维生素类:烟酸4.新型抗癌药物及新型心脑血管药5.药品制剂:采用缓释、控释。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6年修订)【最新】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6年修订)【最新】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国家发改委商务部令第12号《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已经国务院批准,现予以发布,自2012年1月30日起施行。

2007年10月31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发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同时废止。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张平商务部部长:陈德铭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一、农、林、牧、渔业1. 木本食用油料、调料和工业原料的种植及开发、生产2. 绿色、有机蔬菜(含食用菌、西甜瓜)、干鲜果品、茶叶栽培技术开发及产品生产3. 糖料、果树、牧草等农作物栽培新技术开发及产品生产4. 花卉生产与苗圃基地的建设、经营5. 橡胶、油棕、剑麻、咖啡种植6. 中药材种植、养殖(限于合资、合作)7. 农作物秸秆还田及综合利用、有机肥料资源的开发生产8. 林木(竹)营造及良种培育、多倍体树木新品种培育9. 水产苗种繁育(不含我国特有的珍贵优良品种)10. 防治荒漠化及水土流失的植树种草等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建设、经营11. 水产品养殖、深水网箱养殖、工厂化水产养殖、生态型海洋增养殖二、采矿业1. 煤层气勘探、开发和矿井瓦斯利用(限于合资、合作)2. 石油、天然气的风险勘探、开发(限于合资、合作)3. 低渗透油气藏(田)的开发(限于合资、合作)4. 提高原油采收率及相关新技术的开发应用(限于合资、合作)5. 物探、钻井、测井、录井、井下作业等石油勘探开发新技术的开发与应用(限于合资、合作)6. 油页岩、油砂、重油、超重油等非常规石油资源勘探、开发(限于合资、合作)7. 铁矿、锰矿勘探、开采及选矿8. 提高矿山尾矿利用率的新技术开发和应用及矿山生态恢复技术的综合应用9. 页岩气、海底天然气水合物等非常规天然气资源勘探、开发(限于合资、合作)三、制造业1(一)农副食品加工业1. 生物饲料、秸秆饲料、水产饲料的开发、生产2. 水产品加工、贝类净化及加工、海藻保健食品开发3. 蔬菜、干鲜果品、禽畜产品加工(二)食品制造业1. 婴儿、老年食品及保健食品的开发、生产2. 森林食品的开发、生产3. 天然食品添加剂、食品配料生产(三)饮料制造业1. 果蔬饮料、蛋白饮料、茶饮料、咖啡饮料、植物饮料的开发、生产(四)烟草制品业1. 二醋酸纤维素及丝束加工(限于合资、合作)(五)纺织业1. 采用非织造、机织、针织及其复合工艺技术的轻质、高强、耐高/低温、耐化学物质、耐光等多功能化的产业用纺织品生产2. 采用先进节能减排技术和装备的高档织物面料的织染及后整理加工3. 符合生态、资源综合利用与环保要求的特种天然纤维(包括山羊绒等特种动物纤维、麻纤维、蚕丝、彩色棉花等)产品加工4. 采用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的服装生产5. 功能性、绿色环保及特种服装生产6. 高档地毯、刺绣、抽纱产品生产(六)皮革、皮毛、羽毛(绒)及其制品业1. 皮革和毛皮清洁化技术加工2. 皮革后整饰新技术加工3. 高档皮革加工4. 皮革废弃物综合利用(七)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1. 林业三剩物,“次、小、薪”材和竹材的综合利用新技术、新产品开发与生产(八)造纸及纸制品业21. 主要利用境外木材资源的单条生产线年产30万吨及以上规模化学木浆和单条生产线年产10万吨及以上规模化学机械木浆以及同步建设的高档纸及纸板生产(限于合资、合作)(九)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1. 针状焦、煤焦油深加工(十)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1. 钠法漂粉精、聚氯乙烯和有机硅新型下游产品开发与生产2. 合成材料的配套原料:过氧化氢氧化丙烯法环氧丙烷、甘油法环氧氯丙烷、萘二甲酸二甲酯(NDC)、1,4-环乙烷二甲醇酯(CHDM)生产3. 合成纤维原料:己内酰胺、尼龙66盐、熔纺氨纶树脂、1,3-丙二醇生产4. 合成橡胶:溶液丁苯橡胶(不包括热塑性丁苯橡胶)、高顺式丁二烯橡胶、丁基橡胶、异戊橡胶、聚氨酯橡胶、丙烯酸酯橡胶、氯醇橡胶、乙丙橡胶,以及氟橡胶、硅橡胶等特种橡胶生产5. 工程塑料及塑料合金:6万吨/年及以上非光气法聚碳酸酯(PC)、聚甲醛(POM)、聚酰胺(尼龙6、尼龙66、尼龙11和尼龙12)、聚乙烯醋酸乙烯酯(EVA)、聚苯硫醚、聚醚醚酮、聚酰亚胺、聚砜、聚醚砜、聚芳酯(PAR)、液晶聚合物等产品生产6. 精细化工:催化剂新产品、新技术,染(颜)料商品化加工技术,电子化学品和造纸化学品,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皮革化学品(N-N二甲基甲酰胺除外),油田助剂,表面活性剂,水处理剂,胶粘剂,无机纤维、无机纳米材料生产,颜料包膜处理深加工7. 环保型印刷油墨、环保型芳烃油生产8. 天然香料、合成香料、单离香料生产9. 高性能涂料、水性汽车涂料及配套水性树脂生产10. 氟氯烃替代物生产11. 高性能氟树脂、氟膜材料,医用含氟中间体,环境友好型制冷剂和清洁剂生产12. 从磷化工、铝冶炼中回收氟资源生产13. 林业化学产品新技术、新产品开发与生产14. 环保用无机、有机和生物膜开发与生产315. 新型肥料开发与生产:生物肥料、高浓度钾肥、复合肥料、缓释可控肥料、复合型微生物接种剂、复合微生物肥料、秸杆及垃圾腐熟剂、特殊功能微生物制剂16. 高效、安全、环境友好的农药新品种、新剂型、专用中间体、助剂的开发与生产,以及相关清洁生产工艺的开发和应用(甲叉法乙草胺、胺氰法百草枯、水相法毒死蜱工艺、草甘膦回收氯甲烷工艺、定向合成法手性和立体结构农药生产、乙基氯化物合成技术)17. 生物农药及生物防治产品开发与生产:微生物杀虫剂、微生物杀菌剂、农用抗生素、昆虫信息素、天敌昆虫、微生物除草剂18. 废气、废液、废渣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19. 有机高分子材料生产:飞机蒙皮涂料、稀土硫化铈红色染料、无铅化电子封装材料、彩色等离子体显示屏专用系列光刻浆料、小直径大比表面积超细纤维、高精度燃油滤纸、锂离子电池隔膜(十一)医药制造业1. 新型化合物药物或活性成份药物的生产(包括原料药和制剂)2. 氨基酸类:发酵法生产色氨酸、组氨酸、饲料用蛋氨酸等生产3. 新型抗癌药物、新型心脑血管药及新型神经系统用药生产4. 采用生物工程技术的新型药物生产5. 艾滋病疫苗、丙肝疫苗、避孕疫苗及宫颈癌、疟疾、手足口病等新型疫苗生产6. 生物疫苗生产7. 海洋药物开发与生产8. 药品制剂:采用缓释、控释、靶向、透皮吸收等新技术的新剂型、新产品生产9. 新型药用辅料的开发及生产10. 动物专用抗菌原料药生产(包括抗生素、化学合成类)11. 兽用抗菌药、驱虫药、杀虫药、抗球虫药新产品及新剂型生产12. 新型诊断试剂的生产(十二)化学纤维制造业1. 差别化化学纤维及芳纶、碳纤维、高强高模聚乙烯、聚苯硫醚(PPS)等高新技术化纤(粘胶纤维除外)生产42. 纤维及非纤维用新型聚酯生产:聚对苯二甲酸丙二醇酯(PTT)、聚葵二酸乙二醇酯(PEN)、聚对苯二甲酸环己烷二甲醇酯(PCT)、二元醇改性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G)3. 利用新型可再生资源和绿色环保工艺生产生物质纤维,包括新溶剂法纤维素纤维(Lyocell)、以竹、麻等为原料的再生纤维素纤维、聚乳酸纤维(PLA)、甲壳素纤维、聚羟基脂肪酸酯纤维(PHA)、动植物蛋白纤维等4. 单线生产能力日产150吨及以上聚酰胺生产5. 子午胎用芳纶纤维及帘线生产(十三)塑料制品业1. 新型光生态多功能宽幅农用薄膜开发与生产2. 废旧塑料的消解和再利用3. 塑料软包装新技术、新产品(高阻隔、多功能膜及原料)开发与生产(十四)非金属矿物制品业1. 节能、环保、利废、轻质高强、高性能、多功能建筑材料开发生产2. 以塑代钢、以塑代木、节能高效的化学建材品生产3. 年产1000万平方米及以上弹性体、塑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宽幅(2米以上)三元乙丙橡胶防水卷材及配套材料,宽幅(2米以上)聚氯乙烯防水卷材,热塑性聚烯烃(TPO)防水卷材生产4. 新技术功能玻璃开发生产:屏蔽电磁波玻璃、微电子用玻璃基板、透红外线无铅玻璃、电子级大规格石英玻璃制品(管、板、坩埚、仪器器皿等)、光学性能优异多功能风挡玻璃、信息技术用极端材料及制品(包括波导级高精密光纤预制棒石英玻璃套管和陶瓷基板)、高纯(≥99.998%)超纯(≥99.999%)水晶原料提纯加工5. 薄膜电池导电玻璃、太阳能集光镜玻璃生产6. 玻璃纤维制品及特种玻璃纤维生产:低介电玻璃纤维、石英玻璃纤维、高硅氧玻璃纤维、高强高弹玻璃纤维、陶瓷纤维等及其制品7. 光学纤维及制品生产:传像束及激光医疗光纤、超二代和三代微通道板、光学纤维面板、倒像器及玻璃光锥8. 陶瓷原料的标准化精制、陶瓷用高档装饰材料生产9. 水泥、电子玻璃、陶瓷、微孔炭砖等窑炉用环保(无铬化)耐火材料生产10. 氮化铝(AlN)陶瓷基片、多孔陶瓷生产511. 无机非金属新材料及制品生产:复合材料、特种陶瓷、特种密封材料(含高速油封材料)、特种摩擦材料(含高速摩擦制动制品)、特种胶凝材料、特种乳胶材料、水声橡胶制品、纳米材料12. 有机-无机复合泡沫保温材料生产13. 高技术复合材料生产:连续纤维增强热塑性复合材料和预浸料、耐温>300℃树脂基复合材料成型用工艺辅助材料、树脂基复合材料(包括高档体育用品、轻质高强交通工具部件)、特种功能复合材料及制品(包括深水及潜水复合材料制品、医用及康复用复合材料制品)、碳/碳复合材料、高性能陶瓷基复合材料及制品、金属基和玻璃基复合材料及制品、金属层状复合材料及制品、压力≥320MPa超高压复合胶管、大型客机航空轮胎14. 精密高性能陶瓷原料生产:碳化硅(SiC)超细粉体(纯度>99%,平均粒径<1μm)、氮化硅(Si3N4)超细粉体(纯度>99%,平均粒径<1μm)、高纯超细氧化铝微粉(纯度>99.9%,平均粒径<0.5μm)、低温烧结氧化锆(ZrO2)粉体(烧结温度<1350℃)、高纯氮化铝(AlN)粉体(纯度>99%,平均粒径<1μm)、金红石型TiO2粉体(纯度>98.5%)、白炭黑(粒径<100nm)、钛酸钡(纯度>99%,粒径<1μm)15. 高品质人工晶体及晶体薄膜制品开发生产:高品质人工合成水晶(压电晶体及透紫外光晶体)、超硬晶体(立方氮化硼晶体)、耐高温高绝缘人工合成绝缘晶体(人工合成云母)、新型电光晶体、大功率激光晶体及大规格闪烁晶体、金刚石膜工具、厚度0.3mm及以下超薄人造金刚石锯片16. 非金属矿精细加工(超细粉碎、高纯、精制、改性)17. 超高功率石墨电极生产18. 珠光云母生产(粒径3-150μm)19. 多维多向整体编制织物及仿形织物生产20. 利用新型干法水泥窑无害化处置固体废弃物21. 建筑垃圾再生利用22. 工业副产石膏综合利用23. 非金属矿山尾矿综合利用的新技术开发和应用及矿山生态恢复(十五)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1. 直径200mm以上硅单晶及抛光片生产62. 高新技术有色金属材料生产:化合物半导体材料(砷化镓、磷化镓、磷化锢、氮化镓),高温超导材料,记忆合金材料(钛镍、铜基及铁基记忆合金材料),超细(纳米)碳化钙及超细(纳米)晶硬质合金,超硬复合材料,贵金属复合材料,散热器用铝箔,中高压阴极电容铝箔,特种大型铝合金型材,铝合金精密模锻件,电气化铁路架空导线,超薄铜带,耐蚀热交换器铜合金材,高性能铜镍、铜铁合金带,铍铜带、线、管及棒加工材,耐高温抗衰钨丝,镁合金铸件,无铅焊料,镁合金及其应用产品,泡沫铝,钛合金带材及钛焊接管,原子能级海绵锆,钨及钼深加工产品(十六)金属制品业1. 航空、航天、汽车、摩托车轻量化及环保型新材料研发与制造(专用铝板、铝镁合金材料、摩托车铝合金车架等)2. 建筑五金件、水暖器材及其五金件开发、生产3. 用于包装各类粮油食品、果蔬、饮料、日化产品等内容物的金属包装制品(厚度0.3毫米以下)的制造及加工(包括制品的内外壁印涂加工)4. 节镍不锈钢制品的制造(十七)通用设备制造业1.高档数控机床及关键零部件制造:五轴联动数控机床、数控坐标镗铣加工中心、数控坐标磨床、五轴联动数控系统及伺服装置、精密数控加工用高速超硬刀具2. 1000吨及以上多工位镦锻成型机制造3. 报废汽车拆解、破碎及后处理分选设备制造4. FTL柔性生产线制造5. 垂直多关节工业机器人、焊接机器人及其焊接装置设备制造6. 特种加工机械制造:激光切割和拼焊成套设备、激光精密加工设备、数控低速走丝电火花线切割机、亚微米级超细粉碎机7. 400吨及以上轮式、履带式起重机械制造(限于合资、合作)8. 工作压力≥35MPa高压柱塞泵及马达、工作压力≥35MPa低速大扭矩马达的设计与制造9. 工作压力≥25MPa的整体式液压多路阀,电液比例伺服元件制造10. 阀岛、功率0.35W以下气动电磁阀、200Hz以上高频电控气阀设计与制造11. 静液压驱动装置设计与制造712. 压力10MPa以上非接触式气膜密封、压力10MPa以上干气密封(包括实验装置)的开发与制造13. 汽车用高分子材料(摩擦片、改型酚醛活塞、非金属液压总分泵等)设备开发与制造14. 第三、四代轿车轮毂轴承(轴承内、外圈带法兰盘和传感器的轮毂轴承功能部件),高中档数控机床和加工中心轴承(加工中心具有三轴以上联动功能、定位重复精度为3-4μm),高速线材、板材轧机轴承(单途线材轧机轧速120m/s及以上、薄板轧机加工板厚度2mm及以上的支承和工作辊轴承),高速铁路轴承(行驶速度大于200km/h),振动值Z4以下低噪音轴承(Z4、Z4P、V4、V4P噪音级),各类轴承的P4、P2级轴承,风力发电机组轴承(2兆瓦以上风力发电机组主轴轴承、增速器轴承、发电机轴承等),航空轴承(航空发动机主轴轴承、起落架轴承、传动系统轴承、操纵系统轴承等)制造15. 高密度、高精度、形状复杂的粉末冶金零件及汽车、工程机械等用链条的制造16. 风电、高速列车用齿轮变速器,船用可变桨齿轮传动系统,大型、重载齿轮箱的制造17. 耐高温绝缘材料(绝缘等级为F、H级)及绝缘成型件制造18. 蓄能器胶囊、液压气动用橡塑密封件开发与制造19. 高精度、高强度(12.9级以上)、异形、组合类紧固件制造20. 微型精密传动联结件(离合器)制造21. 大型轧机连接轴制造22. 机床、工程机械、铁路机车装备等机械设备再制造及汽车零部件再制造(十八)专用设备制造业1. 矿山无轨采、装、运设备制造:200吨及以上机械传动矿用自卸车,移动式破碎机,5000立方米/小时及以上斗轮挖掘机,8立方米及以上矿用装载机, 2500千瓦以上电牵引采煤机设备等2. 物探、测井设备制造:MEME地震检波器,数字遥测地震仪,数字成像、数控测井系统,水平井、定向井、钻机装置及器具,MWD随钻测井仪3. 石油勘探、钻井、集输设备制造:工作水深大于1500米的浮式钻井系统和浮式生产系统及配套海底采油、集输设备84.口径2米以上深度30米以上大口径旋挖钻机、直径1.2米以上顶管机、回拖力300吨以上大型非开挖铺设地下管线成套设备、地下连续墙施工钻机制造5. 520马力及以上大型推土机设计与制造6. 100立方米/小时及以上规格的清淤机、1000吨及以上挖泥船的挖泥装置设计与制造7. 防汛堤坝用混凝土防渗墙施工装备设计与制造8. 水下土石方施工机械制造:水深9米以下推土机、装载机、挖掘机等9. 公路桥梁养护、自动检测设备制造10. 公路隧道营运监控、通风、防灾和救助系统设备制造11. 铁路大型施工、铁路线路、桥梁、隧道维修养护机械和检查、监测设备及其关键零部件的设计与制造12. (沥青)油毡瓦设备、镀锌钢板等金属屋顶生产设备制造13. 环保节能型现场喷涂聚氨酯防水保温系统设备、聚氨酯密封膏配制技术与设备、改性硅酮密封膏配制技术和生产设备制造14. 高精度带材轧机(厚度精度10微米)设计与制造15. 多元素、细颗粒、难选冶金属矿产的选矿装置制造16. 100万吨/年及以上乙烯成套设备中的关键设备制造:年处理能力40万吨以上混合造粒机,直径1000毫米及以上螺旋卸料离心机,小流量高扬程离心泵17. 大型煤化工成套设备制造(限于合资、合作)18. 金属制品模具(铜、铝、钛、锆的管、棒、型材挤压模具)设计、制造19. 汽车车身外覆盖件冲压模具,汽车仪表板、保险杠等大型注塑模具,汽车及摩托车夹具、检具设计与制造20. 汽车动力电池专用生产设备的设计与制造21. 精密模具(冲压模具精度高于0.02毫米、型腔模具精度高于0.05毫米)设计与制造22. 非金属制品模具设计与制造23. 6万瓶/小时及以上啤酒灌装设备、5万瓶/小时及以上饮料中温及热灌装设备、3.6万瓶/小时及以上无菌灌装设备制造24. 氨基酸、酶制剂、食品添加剂等生产技术及关键设备制造25. 10吨/小时及以上的饲料加工成套设备及关键部件制造26. 楞高0.75毫米及以下的轻型瓦楞纸板及纸箱设备制造927. 单张纸多色胶印机(幅宽≥750毫米,印刷速度:单面多色≥16000张/小时,双面多色≥13000张/小时)制造28. 单幅单纸路卷筒纸平版印刷机印刷速度大于75000对开张/小时(787×880毫米)、双幅单纸路卷筒纸平版印刷机印刷速度大于170000对开张/小时(787×880毫米)、商业卷筒纸平版印刷机印刷速度大于50000对开张/小时(787×880毫米)制造29. 多色宽幅柔性版印刷机(印刷宽度≥1300毫米,印刷速度≥350米/秒),喷墨数字印刷机(出版用:印刷速度≥150米/分,分辨率≥600dpi;包装用:印刷速度≥30米/分,分辨率≥1000dpi;可变数据用:印刷速度≥100米/分,分辨率≥300dpi)制造30. 计算机墨色预调、墨色遥控、水墨速度跟踪、印品质量自动检测和跟踪系统、无轴传动技术、速度在75000张/小时的高速自动接纸机、给纸机和可以自动遥控调节的高速折页机、自动套印系统、冷却装置、加硅系统、调偏装置等制造31. 电子枪自动镀膜机制造32. 平板玻璃深加工技术及设备制造33. 新型造纸机械(含纸浆)等成套设备制造34. 皮革后整饰新技术设备制造35. 农产品加工及储藏新设备开发与制造:粮食、油料、蔬菜、干鲜果品、肉食品、水产品等产品的加工储藏、保鲜、分级、包装、干燥等新设备,农产品品质检测仪器设备,农产品品质无损伤检测仪器设备,流变仪,粉质仪,超微粉碎设备,高效脱水设备,五效以上高效果汁浓缩设备,粉体食品物料杀菌设备,固态及半固态食品无菌包装设备,碟片式分离离心机36. 农业机械制造:农业设施设备(温室自动灌溉设备、营养液自动配置与施肥设备、高效蔬菜育苗设备、土壤养分分析仪器),配套发动机功率120千瓦以上拖拉机及配套农具,低油耗低噪音低排放柴油机,大型拖拉机配套的带有残余雾粒回收装置的喷雾机,高性能水稻插秧机,棉花采摘机及棉花采摘台,适应多种行距的自走式玉米联合收割机(液压驱动或机械驱动),油菜籽收获机,甘蔗收割机,甜菜收割机37. 林业机具新技术设备制造38.农作物秸秆收集、打捆及综合利用设备制造1039. 农用废物的资源化利用及规模化畜禽养殖废物的资源化利用设备制造40. 节肥、节(农)药、节水型农业技术设备制造41. 机电井清洗设备及清洗药物生产设备制造42. 电子内窥镜制造43. 眼底摄影机制造44. 医用成像设备(高场强超导型磁共振成像设备、X线计算机断层成像设备、数字化彩色超声诊断设备等) 关键部件的制造45. 医用超声换能器(3D)制造46. 硼中子俘获治疗设备制造47. 图像引导适型调强放射治疗系统制造48. 血液透析机、血液过滤机制造49. 全自动酶免系统(含加样、酶标、洗板、孵育、数据后处理等部分功能)设备制造50. 药品质量控制新技术、新设备制造51. 天然药物有效物质分析的新技术、提取的新工艺、新设备开发与制造52. 非PVC医用输液袋多层共挤水冷式薄膜吹塑装备制造53. 新型纺织机械、关键零部件及纺织检测、实验仪器开发与制造54. 电脑提花人造毛皮机制造55. 太阳能电池生产专用设备制造56. 大气污染防治设备制造:耐高温及耐腐蚀滤料、低NOx燃烧装置、烟气脱氮催化剂及脱氮成套装置、工业有机废气净化设备、柴油车排气净化装置、含重金属废气处理装置57. 水污染防治设备制造:卧式螺旋离心脱水机、膜及膜材料、50kg/h以上的臭氧发生器、10kg/h以上的二氧化氯发生器、紫外消毒装置、农村小型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含重金属废水处理装置58.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备制造: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及资源利用设备、日处理量500吨以上垃圾焚烧成套设备、垃圾填埋渗滤液处理技术装备、垃圾填埋场防渗土工膜、建筑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装备、危险废物处理装置、垃圾填埋场沼气发电装置、废钢铁处理设备、污染土壤修复设备59. 铝工业赤泥综合利用设备开发与制造60. 尾矿综合利用设备制造1161. 废旧塑料、电器、橡胶、电池回收处理再生利用设备制造62. 废旧纺织品回收处理设备制造63. 废旧机电产品再制造设备制造64. 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装置制造65. 水生生态系统的环境保护技术、设备制造66. 移动式组合净水设备制造67. 非常规水处理、重复利用设备与水质监测仪器68. 工业水管网和设备(器具)的检漏设备和仪器69. 日产10万立方米及以上海水淡化及循环冷却技术和成套设备开发与制造70. 特种气象观测及分析设备制造 71. 地震台站、台网和流动地震观测技术系统开发及仪器设备制造72. 三鼓及以上子午线轮胎成型机制造73. 滚动阻力试验机、轮胎噪音试验室制造74. 供热计量、温控装置新技术设备制造75. 氢能制备与储运设备及检查系统制造76. 新型重渣油气化雾化喷嘴、漏汽率0.5%及以下高效蒸汽疏水阀、1000℃及以上高温陶瓷换热器制造77. 海上溢油回收装置制造78. 低浓度煤矿瓦斯和乏风利用设备制造(十九)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1. 汽车发动机制造及发动机研发机构建设:升功率不低于70千瓦的汽油发动机、升功率不低于50千瓦的排量3升以下柴油发动机、升功率不低于40千瓦的排量3升以上柴油发动机、燃料电池和混合燃料等新能源发动机2. 汽车关键零部件制造及关键技术研发:双离合器变速器(DCT)、电控机械变速器(AMT)、汽油发。

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13年修订)

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13年修订)

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13年修订)【法规类别】对外开放与鼓励外商投资【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第1号【失效依据】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17年修订)【发布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商务部【发布日期】2013.05.09【实施日期】2013.06.10【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部门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第1号)《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13年修订)》已经国务院批准,现予以发布,自2013年6月10日起施行。

2008年12月23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发布的《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08年修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令2008年第4号)同时废止。

根据《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国务院令2002年第346号)的规定,属于本目录的外商投资项目,享受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优惠政策。

符合本目录规定的外商投资在建项目,可按照本目录的有关政策执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徐绍史商务部部长:高虎城2013年5月9日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13年修订)山西省1.牧草饲料作物种植及深加工2.小杂粮、马铃薯种植及产品开发、生产3.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保护等国家重点生态工程后续产业开发4.节水灌溉和旱作节水技术、保护性耕作技术开发与应用5.采煤矿区采空、塌陷区域生态系统恢复与重建工程6.非金属矿(高岭土、石灰石、硅石、石英砂)综合利用(勘探、开采除外)7.煤层气和煤炭伴生资源综合开发利用8.焦炭副产品综合利用9.高档棉、毛、麻、丝、化纤的纺织、针织及服装加工生产10.天然药、原料药、中成药的深加工(列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限制类、禁止类的除外)11.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12.高档玻璃制品、高技术陶瓷(含工业陶瓷)技术开发和产品生产13.特殊品种(超白、超薄、在线Low-E、中空、超厚)优质浮法玻璃技术开发及深加工14.不锈钢制品生产15.高速列车用钢、非晶带材等钢铁新材料16.铝合金材料及制品生产17.钢丝绳芯橡胶输运带生产18.液压技术系统及模具生产19.旱地、山地中小农业机械及配套机具制造20.三轴以上联动的高速、精密数控机床及配套数控系统、伺服电机及驱动装置、功能部件、刀具、量具、量仪及高档磨具磨料生产21.大型煤矿综采设备和防爆机电产品生产22.第三代及后续移动通信系统手机零部件生产23.洗中煤、焦炉煤气余热发电、供热等综合利用24.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开发、应用25.宽带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需在我国入世承诺框架内)26.公路旅客运输公司27.城市燃气、热力和供排水管网建设、经营(人口50万以上城市中方控股)28.医疗和养老服务机构29.艺术表演培训和中介服务及文化用品、设备等产业化开发30.旅游景区(点)保护、开发和经营及其配套设施建设内蒙古自治区1.绿色农畜产品(乳、肉、绒、皮毛、马铃薯、蔬菜)生产及加工(列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限制类、禁止类的除外)2.松香深加工3.盐湖生物养殖加工与综合利用4.退耕还林还草、退牧还草、天然林保护等国家重点生态工程后续产业开发5.节水灌溉和旱作节水技术、保护性耕作、中低产田改造等技术开发与应用6.日处理甜菜3000吨及以上甜菜糖精深加工及副产品综合利用7.优质酿酒葡萄基地建设8.铜、铅、锌、镁等金属精深加工(限于合资、合作)9.非金属矿(高岭土、红柱石、膨润土、***石、晶质石墨、珍珠岩、沸石)综合利用及精细加工(勘探、开采除外)10.毛纺织、针织品高新技术产品开发11.煤层气和煤炭伴生资源综合开发利用12.稀土高端应用产品加工13.天然气下游化工产品开发和利用(列入《天然气利用政策》限制类和禁止类的除外)14.利用乙烯与氯气通过氧氯化法生产30万吨/年以上PVC,废盐酸制氯气等综合利用技术开发及利用15.高性能硅油、硅橡胶、树脂,高品质氟树脂,高性能氟橡胶,含氟精细化学品和高品质含氟无机盐等16.硅材料及其应用17.动植物药材资源开发、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列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限制类、禁止类的除外)18.少数民族特需用品、工艺美术品、包装容器材料及日用玻璃制品生产19.特殊品种(超白、超薄、在线Low-E、中空、超厚)优质浮法玻璃技术开发及深加工20.碳纤维产品生产及其应用21.天然气压缩机(含煤层气压缩机)制造22.汽车整车制造(外资比例不高于50%),专用汽车(不包括普通半挂车、自卸车、罐式车、厢式车和仓栅式汽车)制造(外资比例不高于50%)23.大型储能技术研发与生产应用(蓄能电池、抽水蓄能技术、空气储能技术、风电与后夜供热等)24.太阳能发电设备及零部件制造25.洗中煤、焦炉煤气余热发电、供热等综合利用26.宽带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需在我国入世承诺框架内)27.公路旅客运输公司28.城市燃气、热力和供排水管网建设、经营(人口50万以上城市中方控股)29.医疗和养老服务机构30.广播电视节目、电影的制作业务(限于合作)31.冰雪、森林、草原生态旅游资源开发、建设和经营32.旅游景区(点)保护、开发和经营及其配套设施建设辽宁省1.肉鸡、生猪、肉牛和肉羊饲养及产品深加工2.节水灌溉和旱作节水技术、保护性耕作技术开发与应用3.退耕还林还草等国家重点生态工程后续产业开发4.镁、锆石加工及综合利用(中方相对控股)5.高档棉、毛、麻、丝、化纤的纺织、针织及服装加工生产6.天然药、原料药、中成药的深加工(列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限制类、禁止类的除外)7.高性能子午线轮胎的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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