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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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科人员健康及个人剂量管理制度(4篇)

放射科人员健康及个人剂量管理制度(4篇)

放射科人员健康及个人剂量管理制度一、背景放射科人员在工作中长时间接触放射线,必须遵守严格的健康及个人剂量管理制度,以确保其个人健康和安全,并减少潜在的辐射风险。

本文将详细介绍放射科人员健康及个人剂量管理制度。

二、健康管理1. 定期体检:放射科人员应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以评估其在放射线工作环境中的健康状况。

体检项目应包括全面的身体检查、血液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等。

2. 健康指导:放射科人员应接受相关健康指导,包括个人卫生习惯、饮食健康、锻炼等方面的建议,以保持良好的身体状况。

3. 健康教育培训:放射科人员应接受相关的健康教育培训,包括辐射防护知识、辐射剂量监测和控制方法等方面的培训,以提高其辐射防护意识和技能。

三、个人剂量管理1. 个人剂量监测:每位放射科人员应佩戴个人剂量计进行辐射剂量监测。

个人剂量计应定期校准并记录使用情况,以确保准确监测个人辐射剂量。

2. 剂量限值:放射科人员的个人剂量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放射线防护的相关法规和标准。

个人剂量超过限值的情况应及时报告和处理。

3. 剂量控制措施:放射科人员应积极采取各种控制措施,以减少辐射剂量,如合理调整工作站位置和姿势,使用适当的防护设备和工具等。

4. 防护措施:放射科人员应严格遵守辐射防护措施,包括正确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定期检查和更换防护设备等,以减少辐射暴露。

5. 剂量监测记录:放射科人员的个人剂量监测记录应详细记录和保存,包括个人剂量计读数和使用时间等信息,以备查验和追溯。

四、管理措施与责任1. 责任方:医院放射科应设立辐射防护管理岗位并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包括辐射防护管理人员、医院管理层和放射科人员本身。

2. 监督检查:医院放射科应定期进行辐射防护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个人剂量监测记录、个人防护设备使用情况和防护设备的检查和维护等。

3. 违规处理:对于违反健康及个人剂量管理制度的放射科人员,应及时进行违规处理,包括警告、处罚和教育等。

医院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医院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医院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从事放射工作的医护人员,包括放射科医师、放射科技师、放射科护士等。

三、职责与义务1.医院(1)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设备,确保放射工作人员的安全。

(2)加强对放射工作人员的岗前培训和定期培训,提高他们的职业素养和技能水平。

(3)组织定期的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体检和放射暴露监测等。

(4)建立放射工作人员的个人健康档案,记录职业暴露情况和健康状况。

2.放射工作人员(1)严格按照放射工作操作规程和操作原则进行工作,确保操作安全。

(2)正确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如防护眼镜、铅衣等,预防辐射伤害。

(3)参加医院组织的岗前培训和定期培训,提高自身职业素质。

(4)积极配合医院进行的职业健康检查和监测,及时报告职业暴露情况。

四、职业安全1.医院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放射防护设备,包括铅板、辐射防护屏风等,确保放射工作人员的安全。

2.放射工作人员应佩戴符合标准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铅衣、铅手套、防护眼镜等。

3.定期检测放射工作区域的辐射水平,并采取措施保证辐射水平在安全范围内。

五、职业暴露控制1.医院应制定可行的操作程序和安全制度,明确放射工作人员的职责和操作规范。

2.避免不必要的操作,尽量减少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暴露风险。

3.严格执行个人防护措施,如正确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定期更换防护装备等。

六、职业健康检查1.医院应定期组织放射工作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包括身体检查和放射暴露监测。

2.放射工作人员应积极配合医院的职业健康检查,如实告知自己的职业暴露情况和健康问题。

3.医院应建立放射工作人员的个人健康档案,记录职业暴露情况和健康状况。

七、职业健康教育和培训1.医院应定期组织放射工作人员参加职业健康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职业素养和技能。

2.职业健康教育和培训的内容应包括放射安全知识、职业暴露控制、个人防护等。

3.放射工作人员应积极参与职业健康教育和培训,增强自身的职业意识和能力。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范文(3篇)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范文(3篇)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预防和控制放射性危害,保障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和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包括医疗、工业、科研等领域的放射工作人员。

第三条放射工作人员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进行操作和管理,并接受相应的职业健康检查。

第四条放射工作人员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接受职业健康管理的组织和指导。

第二章职业健康管理机构第五条企事业单位应设立职业健康管理机构,负责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管理工作。

第六条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应配备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包括医生、职业健康技术员等。

第七条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设施和设备,包括放射监测设备、个人防护用品等。

第八条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应定期组织培训和继续教育,提高管理人员的职业健康管理水平。

第三章职业健康监测第九条放射工作人员应定期接受职业健康监测,包括体检、射线剂量监测、血液检测等。

第十条职业健康监测应由职业健康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和实施,并记录监测结果。

第十一条放射工作人员发现体检结果异常或有不适症状时,应及时报告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二条职业健康监测结果应做好保密工作,只能告知本人和相关管理部门。

第四章职业健康保护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确保放射工作人员的个人防护用品和设备的齐全和正常使用。

第十四条放射工作人员应按照标准和规范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如防护手套、防护眼镜、防护服等。

第十五条放射工作人员应遵守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射线源和设备,减少接触放射线的机会。

第十六条放射工作人员应定期参加职业健康培训,提高对放射工作的认识和操作技能。

第五章职业健康事故应急和处理第十七条发生职业健康事故时,放射工作人员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相应措施,尽快报告领导和职业健康管理机构。

第十八条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应及时组织应急救援,采取措施控制事故扩散和后果。

第十九条职业健康事故处理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保障放射工作人员的权益和社会公共安全。

医院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模版(二篇)

医院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模版(二篇)

医院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医院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管理,维护他们的身心健康,本制度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本医院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放射科所有从事放射工作的医务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的宗旨是预防为主,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治疗,全面管理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问题。

第四条医院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的原则是科学、合理、公正。

第五条本制度的执行机构为医院放射医学科,并聘请专业的职业健康管理机构提供指导和支持。

第二章职业健康管理基本要求第六条放射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持有相关的证书或执业资格。

第七条医院应对放射工作人员进行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体检,包括一般检查、放射学检查、实验室检查等项目。

第八条医院应对放射工作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增强对职业健康的认识和保护意识。

第九条医院应合理安排放射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保证他们充分休息,避免过度劳累造成身心损伤。

第十条医院应建立和完善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档案和个人健康监测记录,定期进行评估和分析,及时发现职业健康问题,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干预和处理。

第三章职业病防护与安全措施第十一条医院应制定职业病防控措施,明确放射工作人员防护的责任和义务。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建立和完善防护设施和装备,包括个人防护用品、设备维护等;2. 制定放射工作人员个人防护规范,包括放射防护用品的使用、防护措施的落实等;3. 加强职业病防护知识的宣传和培训,提高放射工作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4. 加强放射工作场所的管理和监测,保证放射源的合理利用和安全防护。

第十二条放射工作人员在进行放射操作时应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如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护服等。

同时,应遵守放射操作的各项操作规范和安全操作要求。

第十三条放射工作人员应定期参加职业病体检和健康教育培训,了解和学习职业病的防护知识和技能,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医院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范本(4篇)

医院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范本(4篇)

医院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医院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的放射科工作人员,包括医生、技师、护士等岗位。

第三条医院应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管理机构,明确职责,负责监督和执行本制度。

第四条医院必须加强对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职业健康意识和安全意识。

第五条医院应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估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病危害程度,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第六条医院应为放射工作人员提供合理的工作环境,如空气净化、防护设施等设备设施。

第七条医院应定期对放射工作人员进行体检,确保其身体健康状况。

第八条医院应加强放射工作人员的心理健康管理,定期开展心理辅导和心理咨询。

第九条放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相关的职业健康管理制度,积极配合医院的工作。

第十条医院应对违反本制度的放射工作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理,包括警告、记过、降级、撤职等。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二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医院所有。

第十三条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由医院负责。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废止医院原有的相关制度。

医院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范本(2)第一节总则为加强医院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管理,提高技能水平,保障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工作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节组织领导1. 本制度由医院放射科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相关部门配合执行。

2. 医院放射科设立职业健康管理小组,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监督执行,定期评估和总结。

第三节职业健康检查1. 所有医院放射工作人员入职前需要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体格检查、放射影像学评估等。

2. 工作人员每年进行一次职业健康体检,包括血常规、肝功能、肾功能、甲状腺功能等项目。

3. 工作人员从业满五年后,增加一次心脑血管检查。

第四节职业危害防护1. 工作人员在进行放射工作时,必须佩戴防护设备,包括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护服等。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五篇)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五篇)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第一条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应当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符合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标准的,方可参加相应的放射工作。

放射工作单位不得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或者不符合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标准的人员从事放射工作。

第二条放射工作单位应当组织上岗后的放射工作人员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两次检查的时间间隔不应超过____年,必要时可增加临时性检查。

第三条放射工作人员脱离放射工作岗位时,放射工作单位应当对其进行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

第四条对参加应急处理或者受到事故照射的放射工作人员,放射工作单位应当及时组织健康检查或者医疗救治,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医学随访观察。

第五条从事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机构(以下简称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应当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第六条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应当自体检工作结束之日起____个月内,将职业健康检查报告送达放射工作单位。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出具的职业健康检查报告应当客观、真实,并对职业健康检查报告负责。

第七条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发现有可能因放射性因素导致健康损害的,应当通知放射工作单位,并及时告知放射工作人员本人。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发现疑似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病人应当通知放射工作人员及其所在放射工作单位,并按规定向放射工作单位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第八条放射工作单位应当在收到职业健康检查报告的____日内,如实告知放射工作人员,并将检查结论记录在《放射工作人员证》中。

放射工作单位对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不宜继续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应当及时调离放射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需要复查和医学随访观察的放射工作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安排。

第九条放射工作单位不得安排怀孕的妇女参与应急处理和有可能造成职业性内照射的工作。

哺乳期妇女在其哺乳期间应当避免接受职业性内照射。

第十条放射工作单位应当为放射工作人员建立并终生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一)职业史、既往病史和职业照射接触史;(二)历次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评价处理意见;(三)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疗、医学随访观察等健康资料。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5篇)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5篇)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为了保障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利益,依据《____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1、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安排其接受放射防____规和防护知识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明,向辖区卫生行政部门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

以后每____年必须接受放射防护有关法律知识培训,并将培训情况及时记录在《放射工作人员证》中。

2、医院安排放射工作人员定期到有资质的医疗单位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两次检查的时间间隔不应超过____年,必要时可增加临时性检查。

3、放射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必须按照规定佩带个人剂量计,每____个月至少检测一次,对于个人剂量高于剂量限值1/____时,必须查明原因,告知本人并采取相应措施。

4、医院负责放射诊疗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个人剂量监测档案和放射防护培训档案,并妥善保存。

5、放射工作人员在职业健康监护、个人剂量检测、防护培训中形成的档案以及《放射工作人员证》由医院统一保管,终身保存。

放射工作人员有权查阅、复印本人的档案,医院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复印件上签章。

放射事故预防措施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____职业病防治法》、《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切实保障放射工作者身体安全,预防职业病危害的发生,特制定本措施:1、认真____本单位放射工作人员接受放射防____规及专业技术的知识学习和培训。

2、在医院放射防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全面____落实放射防护人员的防护措施。

3、督促相关科并检查落实放射性防护管理规章制度。

4、定期对放射工作场所及其周围环境进行放射防护检测和检查,如有不符合规定及时整改。

5、对放射工作场所设置电离辐射警示标志要时时提示受检人员注意。

6、对使用场所相适应的防护设施、设备及个人防护用品,适时进行辐射水平检测。

7、放射诊疗工作放射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严格控制受照剂量,并作好对患者和受检者的放射防护宣传。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一、引言放射工作人员从事核设施维护、放射源处理以及辐射防护等工作,存在一定的职业健康风险。

为了保障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需要建立完善的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本文将对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进行详细阐述。

二、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风险评估针对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特点,应进行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包括辐射剂量评估、职业病评估和心理健康评估等。

辐射剂量评估是根据工作场所辐射水平和个人暴露情况,评估放射工作人员所受到的辐射剂量,从而确定是否超过国家标准限值。

职业病评估是对放射工作人员可能接触到的有害化学物质和毒性物质进行评估,确保他们的工作环境符合职业病防控标准。

心理健康评估是通过心理测试和访谈等方式,了解放射工作人员的心理状况,及时发现并解决心理问题。

三、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放射工作人员应定期接受职业健康监护,包括健康体检和辐射监护。

健康体检应包括一般体检和放射相关的特殊检查,如辐射剂量测量、生物学效应评估等。

辐射监护包括个人辐射暴露监测和监护记录,以便实时监测放射工作人员的辐射暴露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保护其健康。

四、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卫生培训放射工作人员应接受职业卫生培训,包括辐射防护知识的培训和个人防护装备的使用培训。

辐射防护知识的培训应包括辐射的生物学效应、辐射防护原则以及应急处理等内容,以提高放射工作人员的辐射防护意识和技能。

个人防护装备的使用培训应包括辐射防护服的佩戴方法、放射源处理工作的操作规程等,确保放射工作人员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装备,防止辐射暴露。

五、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教育通过开展职业健康教育活动,提高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水平和意识,防止职业健康问题的发生。

职业健康教育可以包括举办健康知识讲座、发放职业健康宣传资料等形式。

此外,应加强对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宣传,使其了解职业健康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并积极参与职业健康活动。

六、对违反职业健康管理制度的处理针对违反职业健康管理制度的情况,应建立相应的处理机制。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是指为了保护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安全,对其进行健康管理和监测的制度。

该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健康入职检查:放射工作人员在入职前需要进行健康检查,包括身体检查、血液检查、肺部检查等,以确保其适合从事放射工作。

2. 职业健康监测:对放射工作人员进行定期的职业健康监测,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职业病体检等,以及对个体的放射剂量进行监测和记录。

3. 放射防护培训:对放射工作人员进行放射防护培训,包括放射防护知识、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事故应急处理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其防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 作业操作规范:制定放射工作人员操作规范,明确工作程序、操作规程和防护要求,要求放射工作人员遵守规范操作,减少暴露风险。

5. 健康监督管理:建立健康监督管理制度,对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定期评估和监督,及时发现职业病早期征兆和危害因素,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干预和治疗。

6. 应急预案和演练:建立放射事故应急预案和演练制度,对放射工作人员进行相应的应急预案培训和演练,保障其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置和自救。

通过以上的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可以有效保护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安全,降低职业病的发生率,提高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水平。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2篇)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2篇)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对于放射工作人员具有重要的意义。

放射工作人员长期从事与放射性物质有关的工作,会受到辐射的威胁,因此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旨在保护和维护放射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

本文将以____字介绍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第一部分:职业健康管理制度的概述1.1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的定义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是指一套完整的规范和管理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的制度和措施,包括健康监测、职业健康评估、职业病防治等方面的内容。

1.2 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威胁放射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会产生辐射,长期受到辐射的威胁,容易患上放射性疾病,如白血病、骨髓炎等。

1.3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的意义职业健康管理制度的实施对于保护和维护放射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具有重要的意义。

它不仅能及时发现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和发展,还能有效提高放射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生产效率。

第二部分: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的建立与实施2.1 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的职责政府部门应加强对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的监督和指导,制定相关政策和标准。

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管理制度,为放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职业健康保障。

2.2 健康监测与评估对放射工作人员进行定期的健康监测和评估,包括体检、血液检查、辐射剂量监测等,以及对相关职业病风险因素进行分析和评估。

2.3 职业病防治在工作场所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如戴防辐射手套、佩戴防护面具等,以减轻辐射对工作人员的伤害。

对于职业病的防治,要加强职业病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职业健康意识。

2.4 健康管理档案建立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管理档案,记录每位工作人员的健康情况、接触辐射的情况、防护措施等,为后续管理和研究提供依据。

第三部分: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的保障措施3.1 岗前培训与职业技能考核对新进入放射工作岗位的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包括辐射安全知识、防护措施等,确保其具备必要的知识和技能。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是为了保护放射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预防职业病发生,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所必须制定的管理规定。

本工作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放
射工作的职工和相关单位。

一、职业健康检查
所有从事放射工作的职工必须接受年度职业健康检查。

职业健康检查的范围包括:职业暴露史、生理、生物化学检查。

所有检查结果均需由单位医院或公立医院进行复查。

二、安全防护
(一)坚持全员防护,所有从事放射工作的职工必须佩戴各种防护用品,防止辐射伤害;
(二)遵守相关操作规程,减小辐射污染的产生,及时清理辐射废弃物,防止污染区域扩大,造成第二次污染。

三、职业技能培训
(一)所有从事放射工作的职工必须在安全、防护和操作等方面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
(二)每年定期组织相关职业技能培训,并落实培训考核结果,建立职业技能培训档案。

四、职业病防范
(一)建立职业病防范与保护机制,建立职业健康档案,对所有从事放射工作的职工进行跟踪和记录,及时发现职业病症状;
(二)对从事放射工作的职工建立健康问诊卡片,更新职业健康卡片记录,及时掌握职工健康状况。

五、职业危害保健
针对从事放射工作的职工的劳动和生活特点,选择符合标准的保健措施和保健器械。

保障从事放射工作的职工的合理休息,有规律机制的轮换岗位,减轻职业疲劳,保证身体健康。

六、职业卫生监测
对从事放射工作的职工生产场所、工作条件、劳动环境进行监测,确定职业卫生防护标准和守则,做好职业卫生保护工作。

以上制度是为了保护从事放射工作的职工的健康,减少职业危害,提高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保持工作安全,应该严格执行,并不断改善和完善。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与安全,预防和控制职业性放射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放射性工作的人员,包括直接接触放射性物质、放射性设备的操作、维护、管理及相关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管理,确保他们的职业健康权益得到保障,促进放射工作的安全、有序进行。

第二章职业健康监护第四条对放射工作人员实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本人。

第五条放射工作单位应当组织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符合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标准的人员,方可参加相应的放射工作。

第六条对在岗期间的放射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第七条放射工作人员离岗时,应当进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对未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的放射工作人员,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三章职业健康教育与培训第八条对放射工作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教育和培训,使其掌握必要的职业卫生知识和防护技能,自觉遵守放射防护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第九条在岗期间的放射工作人员应定期接受职业健康教育和培训,更新放射防护知识和技能,提高自我防护意识。

第四章防护措施与设备第十条放射工作单位应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防护用品和防护设施,确保放射工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的人身安全。

第十一条放射工作单位应定期对防护用品和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维修和更新,确保其正常有效运行。

第十二条放射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工作,不得擅自改变或违反防护措施。

第五章事故应急处理第十三条制定放射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报告、现场处理、人员疏散、医疗救治等程序和要求。

第十四条放射工作人员应熟悉应急预案内容,掌握应急处理措施,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应对。

第六章监督与检查第十五条放射工作单位应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职业健康管理工作。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工作,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保护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从事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生产、使用、科研、教学、监管等活动的放射工作人员。

第三条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科学管理、保障权益的原则。

第四条放射工作人员所在单位应当依法履行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职责,为放射工作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并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第二章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第五条放射工作人员所在单位应当组织对放射工作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职业健康检查应当符合国家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标准。

第六条放射工作人员应当参加职业健康检查。

放射工作人员对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查结果之日起30日内,向放射工作人员所在单位或者放射卫生监督机构提出复检申请。

第七条放射工作人员所在单位应当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书面告知放射工作人员。

放射工作人员应当在职业健康检查合格后上岗作业。

第八条放射工作人员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周期不超过两年。

具体检查时间由放射工作人员所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三章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管理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规章制度,明确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管理职责和措施。

第十条放射工作人员所在单位应当对放射工作人员进行放射防护知识和技能培训,保证放射工作人员掌握必要的放射防护知识和技能。

第十一条放射工作人员所在单位应当为放射工作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第十二条放射工作人员在进行放射作业时,应当遵守放射安全操作规程,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对人体造成危害。

第十三条放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安全使用规定,不得违反规定操作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工作,保护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权益,预防放射性疾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放射工作人员,是指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生产、使用、经营、储存、运输等活动中直接从事放射性作业的人员。

第三条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全国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工作。

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监督。

第四条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科学规范、保障权益的原则。

第五条国家鼓励放射工作人员参加与职业健康相关的培训和健康检查,提高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第二章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管理第六条放射工作人员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制定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检查计划,确保放射工作人员定期接受健康检查。

第七条放射工作人员用人单位应当对放射工作人员进行职业培训,使其掌握放射性基础知识、放射安全防护知识和放射性疾病防治知识。

第八条放射工作人员用人单位应当为放射工作人员配备必要的放射防护用品和设施,并对其进行使用和维护培训。

第九条放射工作人员用人单位应当建立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档案,记录放射工作人员的基本信息、健康检查结果、职业培训情况等内容。

第十条放射工作人员用人单位应当定期向所在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情况。

第十一条放射工作人员有权了解自己的健康状况和接触放射性物质的情况,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

第十二条放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放射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放射防护用品和设施,防止放射性事故的发生。

第十三条放射工作人员在岗期间,应当定期接受健康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当及时报告用人单位。

第十四条放射工作人员离岗前,应当接受全面的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个人健康档案。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根据《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对本单位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个人剂量监测和放射防护知识与相关法规的培训作如下规定。

一、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1、上岗前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新聘放射工作人员或调入本单位从事放射工作前,应参加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2、在岗期间健康检查:定期参加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

时间间隔不超过2年。

3、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调离放射岗位或离开单位时,应参加离岗职业健康检查。

4、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放射工作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工作人员及职业禁忌证者的处理:(1)、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检查结果符合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标准的方可上岗,有职业禁忌证或疑似职业病者不得从事该职业。

(2)、在岗期间及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发现有与放射工作有关的健康损害的人员时,单位应根据《职业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对职业病病人及疑似职业病病人要及时安排其进行职业病诊断,对不宜继续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要调离原岗位,妥善安置。

二、个人剂量监测:1、放射工作人员必须配戴个人剂量计。

2、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周期一般为30天,最长不应超过90天;本单位采取每90天送检1次。

三、放射工作人员培训1、组织放射工作人员参加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放射防护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培训;做到每个人员都进行培训,考核合格。

2、上岗前必须参加放射防护知识的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能少于4天。

3、在岗期间必须参加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放射防护知识的培训,培训时间间隔不超过2年,每次培训时间不能少于2天。

四、放射工作人员的档案管理1、根据《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的规定,为放射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个人剂量监测档案、放射防护知识培训档案。

指定专人负责保管,终生保存。

2、允许放射工作人员查阅、复印本人的相关检查档案。

五、费用管理根据《职业病防治法》有关规定,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个人剂量监测和防护知识培训的费用均由本单位负责支出,不得向放射工作人员收取相关费用。

医院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医院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医院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医院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规范工作行为,提高工作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职业健康评估第二条新进人员入职前,应接受职业健康评估,包括体检、职业病检查等项目。

第三条每年定期进行职业健康评估,包括职业病筛查、体检等项目。

第三章工作环境管理第四条医院放射工作区域应设有专门的放射防护设施,包括防护屏、防护壁、辐射计等设备。

第五条保持工作区域的清洁,定期进行辐射检测,确保辐射水平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第六条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包括防护服、手套、口罩等。

第四章工作行为规范第七条工作人员应接受放射安全教育培训,掌握相关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

第八条禁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进入放射工作区域,确保工作安全。

第九条严禁随意调整和修改放射设备参数,必须经过授权人员才能进行操作。

第十条工作人员应定期参加岗位培训和知识更新,保持工作技能和知识的更新。

第五章职业危害防护第十一条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放射防护措施操作,包括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等。

第十二条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如体检发现异常,应及时报告医院职业卫生部门。

第十三条对于有长时间接触辐射的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放射剂量监测,确保剂量不超过国家相关标准。

第六章职业健康监督与管理第十四条医院应设立职业卫生部门,负责职业健康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医院应定期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职业病患者。

第十六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工作人员,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第七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行,具体实施细则由医院职业卫生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第十八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医院职业卫生部门所有。

医院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范文(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医院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管理工作,保障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工作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各放射科室的工作人员。

医院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五篇)

医院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五篇)

医院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使用说明。

请根据本单位开展的放射诊疗工作实际进行针对性完善。

为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保障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制定本制度。

1、本院放射工作人员的范围包括放射科(骨科、口腔、泌尿外科、开展介入放射治疗的其他科室等)从事放射诊疗活动受到电离辐射照射的人员。

2、医务科(或放射科等)负责本院放射诊疗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个人剂量监测档案和放射防护培训档案,并妥善保存。

3、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必须是正规学校毕业的专业技术人员。

新录用或调入的拟从事放射诊疗的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符合《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标准》的方可从事放射诊疗工作。

4、放射诊疗工作人员上岗前,医务科应为其配备个人剂量计,及时安排其接受放射防____规和防护知识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明,向许可放射诊疗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

5、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每____年(不得超过____年)到有资质的体检机构进行一次职业健康检查,脱离放射工作岗位时也应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收到检查结果后要如实告知本人,并将结果记录在《放射工作人员证》。

发现不宜继续从事放射工作的,根据体检机构的意见及时调离放射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需要复查和医学随访观察的,及时予以安排。

6、放射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必须按照规定佩带个人剂量计,每____个月检测一次,检测结果抄录在《放射工作人员证》中,对于单次个人剂量高于医院确定的年剂量约束值1/____时,必须由医务科查明原因,告知本人并采取相应措施。

7、放射工作人员每____年必须接受放射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并将培训情况及时记录在《放射工作人员证》中。

8、对怀孕或在哺乳期间的妇女,不得安排应急处理和职业性内照射工作。

9、放射工作人员在职业健康监护、个人剂量检测、防护培训中形成的档案以及《放射工作人员证》由医务科统一保管,终生保存。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我院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保障放射工作人员健康,制定此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放射工作的工作人员。

一、放射工作人员从业条件1、年满18周岁。

2、经职业健康检查,符合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要求。

3、接受放射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放射人员工作证、辐射工作证)上岗。

4、遵守国家放射防护法规和医院管理规章制度,接受职业健康监护和个人剂量监测管理。

二、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1、按国家法规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知、落实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检查。

a岗前体检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科室提交书面申请,科室主任及主管院长批示,提交疾病预防控制办公室,疾病预防控制办公室主任及主管院长批示,医院辐射安全监督员安排并通知其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符合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标准的,方可从事放射工作。

b岗中体检放射工作人员在岗期间必须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两次检查的间隔时间不应超过2年。

由医院辐射安全监督员负责通知、落实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检查,对于不按规定时限内接受职业健康检查的,由此造成一切不良后果,由放射工作人员本人负责。

c离岗体检放射工作人员脱离放射工作岗位时,科室向疾病预防控制办公室提交书面通知,医院辐射安全监督员安排并通知其进行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

d应急体检对个人剂量计检测数据超过本周期调查水平参考值,且经科室及相关部门检查确定为需进行临时性检查的人员,医院辐射安全监督员按国家有关标准安排其进行医学随访观察。

2、医院辐射安全监督员在收到省职业病院的职业健康检查报告后,将体检结果下发至放射科室辐射专干,由科室辐射专干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本人。

3、对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需要复查和医学随访观察的放射工作人员,在《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异常结果记录》记录,及时予以安排,对于职业病院出具《职业禁忌症告知书》不宜继续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医院辐射安全监督员应按工作程序上报疾病预防控制办公室主任及主管院长、科室主任及主管院长,及时调离放射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同时完善随访信息。

医院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医院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医院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医院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规范工作行为,提高工作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职业健康评估第二条新进人员入职前,应接受职业健康评估,包括体检、职业病检查等项目。

第三条每年定期进行职业健康评估,包括职业病筛查、体检等项目。

第三章工作环境管理第四条医院放射工作区域应设有专门的放射防护设施,包括防护屏、防护壁、辐射计等设备。

第五条保持工作区域的清洁,定期进行辐射检测,确保辐射水平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第六条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包括防护服、手套、口罩等。

第四章工作行为规范第七条工作人员应接受放射安全教育培训,掌握相关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

第八条禁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进入放射工作区域,确保工作安全。

第九条严禁随意调整和修改放射设备参数,必须经过授权人员才能进行操作。

第十条工作人员应定期参加岗位培训和知识更新,保持工作技能和知识的更新。

第五章职业危害防护第十一条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放射防护措施操作,包括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等。

第十二条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如体检发现异常,应及时报告医院职业卫生部门。

第十三条对于有长时间接触辐射的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放射剂量监测,确保剂量不超过国家相关标准。

第六章职业健康监督与管理第十四条医院应设立职业卫生部门,负责职业健康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医院应定期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职业病患者。

第十六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工作人员,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第七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行,具体实施细则由医院职业卫生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第十八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医院职业卫生部门所有。

医院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范文(二)为了保障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利益,依据《____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1、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安排其接受放射防____规和防护知识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明,向辖区卫生行政部门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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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一.放射工作人员是指在我门诊部从事放射职业活动中受到电离辐射照射的人员。

二.放射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年满18 周岁。

2. 经职业健康检查,符合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要求。

3.放射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合格。

4.遵守放射防护法规和规章制度,接受职业健康监护和个人剂量监测管理。

5.持有《放射工作人员证》。

三.放射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

1.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应当接受培训、考核合格方可参加相应的工作。

2.放射工作人员两次培训的时间不超过 2 年,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 2 天。

3.门诊部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培训档案。

培训档案应当包括每次培训的课程名称、培训时间、考试或考核成绩等资料。

4.门诊部安排放射工作人员参加统一的培训和考核,每次培训的情况均记录在《放射工作人员证》中。

四.个人剂量监测管理:
1. 个人剂量监测同期一般为 90 天,定期送往疾控中心监测,
并将监测结果通知个人。

2. 门诊部终生保存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3. 放射工作人员可查阅,复印本人的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五.放射工作人员进入放射工作场所,应正确佩载个人剂量计。

六.职业健康管理
1.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应当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符合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标准的,方可参加相应的放射工作。

2。

放射工作人员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两次检查的时间隔不应超过 2 年,必要时可增加临时性检查。

3.放射工作人员脱离放射工作岗位时,门诊部应当对其行离前的职业健康检查。

4.对参加应急处理或者受到事故照射的放射工作人员,门诊部应当及时组织健康检查或者医疗救治,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医学随访观察。

5.门诊部安排放射工作人员在省疾控中心统一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6.门诊部在收到职业健康检查报告的 7 日内,如实告知放射工作健康检查中发现不宜继续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应当及时调离放射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需要复查和医学随访观察的放射工作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安排。

7.门诊部不得安排怀孕的妇女参与应急处理和有可能造成职业性内照射的工作。

哺乳期妇女在其哺乳期间应避免接受职业性内照
射。

8.门诊部应当为放射工作人员建立并终生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 职业史、既往病史和职业照射接触史;
② 历次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评价处理意见;
③ 职业性放射疾病诊疗、医学随访观察等健康资料。

9.放射工作人员有权查阅、复印本人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10.门诊部承担本院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诊断、鉴定、医疗救治和医学随访观察的费用。

七.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个人剂量监测的管理、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的管理由门诊部放射防护小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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