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法律硕士《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刑法学部分》过关必做习题集(刑罚执行制度)【圣才出品】
全国法律硕士《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民法学部分》过关必做习题集(含历年考研真题)(第十九章
第十九章婚姻家庭法一、单项选择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1.甲(18周岁)伪造身份信息与乙(23周岁)登记结婚。
有权以甲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是()。
[2017年真题]A.甲的近亲属B.乙的近亲属C.甲住所地的基层组织D.乙住所地的基层组织【答案】A【解析】《婚姻法》第1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①重婚的;②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③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④未到法定婚龄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一)》第7条规定,有权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
利害关系人包括:①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②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③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④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甲未达到法定婚龄,甲的近亲属有权以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2.甲系公司经理,有一子一女。
甲弟乙(单身)38周岁时与甲签订收养协议,收养甲5周岁的女儿丙,双方办理了登记手续。
两年后乙结婚,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甲不同意。
对此,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2015年真题]A.乙无权解除收养关系B.甲、乙之间的收养协议适用合同法C.甲不具备送养人条件,故收养无效D.乙不具备收养人条件,故收养无效【答案】A【解析】A项,《收养法》第26条第1款规定,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10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本题中,甲不同意解除收养关系,则在被收养人丙成年以前,乙无权解除收养关系。
全国法律硕士《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刑法学部分》过关必做习题集(含历年考研真题)(第九章
第九章刑罚概述一、单项选择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1.下列关于罚金的表述,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是()。
[2017年真题]A.对未成年人判处的罚金,不得由其监护人垫付B.是否判处罚金,不应考虑犯罪人的经济条件C.应根据犯罪情节,决定判处罚金的数额D.对累犯应当并处罚金【答案】C【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第3款规定,对被判处罚金刑的未成年罪犯,其监护人或者其他人自愿代为垫付罚金的,人民法院应当允许。
罚金数额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
一般来说,非法获利的数额大、情节严重的,罚金数额应当多些,反之则应当少些。
但是也要考虑犯罪分子的实际经济负担能力。
《刑法》对于累犯的规定中,没有规定必须并处罚金。
2.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是()。
[2017年真题]A.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分子B.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C.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D.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答案】A【解析】《刑法》第56条第1款规定,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第57条第1款规定,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刑法》对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分子没有规定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3.甲17周岁时因运输毒品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不久,又因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贩卖毒品被逮捕。
甲属于()。
[2015年真题]A.再犯B.初犯C.一般累犯D.特别累犯【答案】A【解析】《刑法》第356条规定,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分则第6章第7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
此为毒品再犯制度。
累犯要求行为人犯前后两罪时均已满18周岁,再犯则没有这一要求,仅指再次犯罪的人,即两次或者两次以上实施犯罪的人。
本题中,甲构成前罪(运输毒品罪)时才17周岁,未满18周岁,不构成累犯,而是再犯。
全国法律硕士《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民法学部分》过关必做习题集(含历年考研真题)(第十三章
第十三章担保物权一、单项选择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1.甲为担保对乙的债务,于2015年3月1日与乙签订质押合同,承诺将自己的越野车质押给乙。
同年4月1日甲交付越野车,但未将随车工具箱交付给乙。
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17年真题]A.乙于3月1日取得质权B.乙对随车工具箱享有质权C.质押合同于3月1日生效D.质押合同于4月1日成立【答案】C【解析】质权,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出质的财产或权利交债权人占有或控制,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时,债权人以该财产或权利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质押合同是诺成性合同,自合同订立时生效。
但合同生效不等于质权设立,质权于质押财产交付时设立。
本题中,质押合同于3月1日签订也于3月1日生效。
4月1日,甲将越野汽车交付给乙,此时质权设立,乙取得质权。
甲未将随车工具箱交付给乙,对随车工具箱的质权未设立,乙对随车工具箱不享有质权。
2.甲公司以自己的一栋房屋作抵押,向乙银行借款200万元,约定2011年12月3日一次性还本付息。
甲公司到期未清偿债务,乙银行多次催收未果,最后一次催收时间是2013年3月9日。
乙银行的抵押权能够得到法院保护的最后日期是()。
[2016年真题]A.2012年12月3日B.2013年12月3日C.2014年3月9日D.2016年3月9日【答案】D【解析】《物权法》第202条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民法总则》第188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本题中,主债权的诉讼时效因银行的多次催收发生中断,最后一次催收时间为2013年3月9日,从最后一次催收时间开始计算诉讼时效3年,主债权的诉讼时效截止至2016年3月9目,行使抵押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也截止至2016年3月9日。
全国法律硕士《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刑法学部分》过关必做习题集(绪论)【圣才出品】
全国法律硕士《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刑法学部分》过关必做习题集第一章绪论一、单项选择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1.近年,我国司法机关展开“猎狐行动”,追捕潜逃海外的犯罪嫌疑人回国接受刑事审判,此举是为了实现《刑法》的()。
[2017年真题]A.规制机能B.保障机能C.保护机能D.补偿机能【答案】C【解析】刑法的机能,是指刑法能产生的积极作用。
通说认为刑法具有三种机能:规制机能、保障机能、保护机能,没有补偿机能。
其中,规制机能是指对人的行为进行规制或者约束的机能,其作用的方式是对犯罪规定刑罚,通过这种方式向国民显示该行为不为法律所容许,要求国民不要实施类似行为,从而避免犯罪。
保护机能是保护国家、社会和个人法益。
保障机能是保障公民不受国家刑罚权的非法侵害并保障犯罪人不受刑法规定之外的刑罚处罚。
本题中,我国司法机关将潜逃海外的犯罪嫌疑人追捕回国接受刑事审判,是为了保护国家、社会和个人法益,是对被害人的保护,也是对法律尊严的保护,体现了刑法的保护机能。
2.“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刑法的这一规定体现的原则是()。
[2016年真题]A.罪刑法定B.主客观相统一C.罪责刑相适应D.刑法适用平等【答案】A【解析】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内涵为“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即犯罪和刑罚必须事先由法律明文规定。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是指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刑法适用平等原则,是指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主客观相统一原则,是指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追究刑事责任,必须同时具备主客观两方面的条件。
本题中,“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说明对过失犯罪的处罚以法律有明确规定为前提,体现了罪刑法定原则。
3.甲国公民乘坐乙国飞机飞越丙国领空时,殴打中国籍乘客刘某致其重伤。
甲国公民对刘某的犯罪,适用我国刑法的依据是()。
全国法律硕士《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刑法学部分》过关必做习题集(危害国家安全罪)【圣才出品】
全国法律硕士《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刑法学部分》过关必做习题集第十四章危害国家安全罪一、单项选择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1.某国女间谍结识我国某官员甲后,谎称自己是留学生,需要一些资料写毕业论文。
甲为博取其芳心,便将自己掌握的国家秘密文件复印给她。
甲的行为构成()。
[2012年真题]A.间谍罪B.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C.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D.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答案】B【解析】间谍罪是指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或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行为。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故意使国家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或故意使国家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等情节严重的行为。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是指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情报的行为。
甲的行为属于B 项。
2.下列行为中,应以间谍罪(既遂)定罪处罚的是()。
[2014年非法学真题] A.甲非法获取国家秘密后,出售给外国间谍组织B.乙在境外参加外国间谍组织,回国后没来得及从事收集情报工作即被抓获C.丙为境外的公司刺探国内公司的相关商业秘密,尚未送出该秘密即被抓获D.丁将通过职务行为获得的国家秘密上传到互联网上,该秘密被外国间谍组织获取【答案】B【解析】AC两项,属于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情报秘密罪,是指为境外的机构、组织或者个人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行为。
B项,间谍罪是指参加间谍组织,或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或者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乙在境外参加间谍组织便已经构成了间谍罪的既遂,是否着手实施间谍行为并不影响其既遂。
D项,属于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是指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行为。
3.甲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其子开办公司筹措资金,应外国人乙的要求,潜入单位保密室,将一件国家机密级文件复印后出卖给乙。
全国法律硕士《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刑法学部分》过关必做习题集(危害公共安全罪)【圣才出品】
全国法律硕士《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刑法学部分》过关必做习题集第十五章危害公共安全罪一、单项选择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1.甲在油罐和货物混存的货场,用打火机烧开货物外包装袋,盗窃袋内物资,被盗物资遇明火燃烧,甲见状逃离,火势蔓延,造成了物资及附近建筑的巨大损失。
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2016年真题]A.盗窃罪B.失火罪C.故意毁坏财物罪D.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答案】D【解析】根据《刑法》第115条的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本题中,甲用打火机烧开货物外包装袋,目的是盗窃袋内物资,但是货场有油罐,其用打火机烧外包装袋的行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且甲对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持放任的态度,甲成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A项,甲的主观故意虽然是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但盗窃行为同时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盗窃罪的想象竞合,按从一重罪处断原则,应认定为前者。
B项,失火罪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失火罪的主观方面是过失,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持否定态度。
但是本题中的甲在大火燃烧后逃离货场,没有采取任何灭火措施,对于危害结果的发生甲持放任态度,故不成立失火罪。
C项,甲没有毁坏财物的故意,甲烧开货物外包装是为了盗窃物资,所以甲不成立故意毁坏财物罪。
2.依法佩枪的甲停职后,将100余发军用子弹存放在家中,拒不上交,情节恶劣。
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2016年真题]A.私藏弹药罪B.滥用职权罪C.玩忽职守罪D.非法持有弹药罪【答案】A【解析】根据《刑法》第128条的规定,私藏枪支、弹药罪是指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行为。
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第3款的规定,私藏枪支、弹药罪中的“私藏”,是指依法配备、配置枪支、弹药的人员,在配备、配置枪支、弹药的条件消除后,违反枪支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私自藏匿所配备、配置的枪支、弹药且拒不交出的行为。
2023年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全国法律硕士《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高分通关卷含解析
2023年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全国法律硕士《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高分通关卷第1题:单选题(本题1分)买卖合同不属于A.双务合同B.不要式合同C.有偿合同D.实践性合同第2题:单选题(本题1分)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责任主体是()。
A.教唆、帮助人B.教唆、帮助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C.教唆、帮助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D.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第3题:单选题(本题1分)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独立的民法典是()。
A大清民律草案B.现行律民事有效部分C.中华民国民法D.民律第二次草案第4题:单选题(本题1分)地方各级人大代表中,享有人身特别保护的是()。
A.地方各级人大代表B.省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代表C.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代表D.乡、民族乡、镇的人大代表第5题:单选题(本题1分)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受遗赠人必须在2个月内作出是否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这2个月期间属于()。
A.诉讼时效B.除斥期间C.期日D.取得时效第6题:单选题(本题1分)根据我国《选举法》的规定,选民或者代表()以上联名可以推荐候选人。
A.5人B.10人C.15人D.20人第7题:单选题(本题1分)某甲复制含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作品,本来不构成犯罪,但他却误以为犯罪,这种情况是A.假想非罪B.假想犯罪C.客体错误D.对象错误第8题:单选题(本题1分)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负责的对象是()。
A.全国人大B.全国人大常委会C.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D.全国人大主席团第9题:单选题(本题1分)关于免除的表述,错误的是()。
A.免除属于债消灭的原因之一B.免除一经作出,不得撤回C.免除的意思表示一经作出,即行发生法律效力D.免除可以附条件,但是不能附期限第10题:单选题(本题1分)务限法是()实行的民事审判时限制度。
A.唐朝B.宋朝C.元朝D.明朝第11题:单选题(本题1分)下列选项中,属于孳息的是( )。
全国法律硕士《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刑法学部分》过关必做习题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全国法律硕士《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刑法学部分》过关必做习题集第十六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一、单项选择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1.甲非法举办推介会,以支付40%的年息为条件,向50多名退休人员“借款”300多万元。
甲后将这笔钱转借给乙,并约定收取60%的年息。
不料乙携款潜逃,致甲无法归还借款。
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2016年真题]A.非法经营罪B.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C.集资诈骗罪D.贷款诈骗罪【答案】B【解析】A项,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甲不符合非法经营罪的犯罪构成,不成立该罪。
BC两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
集资诈骗罪是指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意图永久非法占有社会不特定公众的资金的行为。
两罪的区别主要表现在犯罪的主观故意不同,前者只是临时占用投资人的资金,行为人承诺而且也意图还本付息,而后者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目的。
本题中,甲虽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以非法提高存款利率的方式面向不特定对象吸收存款,但是甲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甲只是将吸收到的存款转借,赚取利息,所以甲成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而非集资诈骗罪。
D项,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甲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而且不是从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获得贷款,不成立该罪。
2.甲公司董事长乙明知公司已无继续经营的可能,虚构了标的额为1000万元的贸易合同,骗取银行贷款300万元,致使银行损失数额巨大。
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2015年真题]A.以贷款诈骗罪追究甲公司的刑事责任B.以合同诈骗罪追究甲公司的刑事责任C.以贷款诈骗罪追究乙的刑事责任D.以合同诈骗罪追究甲公司和乙的刑事责任【答案】D【解析】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法定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全国法律硕士《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民法学部分》过关必做习题集(含历年考研真题)(第五章 非
第五章非法人组织一、单项选择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1.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
[2012年真题]A.不承担责任B.应承担按份责任C.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D.应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答案】D【解析】《合伙企业法》第77条规定,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2.甲、乙、丙设立一有限合伙企业,丙为有限合伙人。
该合伙企业委托丙与丁公司签订一货物买卖合同。
签约时,丙表明自己是该企业合伙人,并出示了单位印章。
后合伙企业未清偿到期货款。
对该合伙企业所欠丁公司的债务()。
[2014年真题] A.丙不承担责任B.丙承担有限责任C.丙承担按份责任D.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答案】D【解析】根据《合伙企业法》第67、68、76条的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
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但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并与其交易的,该有限合伙人对该笔交易承担与普通合伙人同样的责任。
本题中,由于丙表明自己是该企业合伙人,并出示了单位印章,对方有正当理由相信其为普通合伙人,因此丙应当同其他普通合伙人一样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设立一合伙企业,甲被推举为合伙事务执行人。
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甲在任职期间有权单独实施的行为是()。
[2013年非法学真题] A.与A公司签订货物买卖合同B.转让合伙企业拥有的一间商铺C.以合伙企业名义为B公司提供担保D.聘任丁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答案】A【解析】《合伙企业法》第26条第2款规定,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
《合伙企业法》第31条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物应该经由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①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②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地点;③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④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⑤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⑥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全国法律硕士《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民法学部分》过关必做习题集(含历年考研真题)(第十七章
第十七章合同法总论一、单项选择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1.甲恋爱期间送给女友乙一枚钻戒,后二人因性格不合分手,2年后甲欲要回钻戒。
甲()。
[2015年真题]A.有权要求乙返还,因为赠与合同可撤销B.无权要求乙返还,因为赠与物已经交付C.无权要求乙返还,因为已超过诉讼时效D.有权要求乙返还,因为赠与钻戒属于情谊行为【答案】B【解析】《合同法》第186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本题中,甲已将钻戒交付,乙已经取得钻戒的所有权,故甲不得撤销赠与。
2.下列选项中,属于实践性合同的是()。
[2014年真题]A.融资租赁合同B.建设工程合同C.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D.技术开发合同【答案】C【解析】实践性合同,是指除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
我国的实践性合同有六种:定金合同;质押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保管合同;借用合同和借贷合同。
3.某公司在报纸上发布广告,称其有某品牌汽车代售。
每辆价格10万元,广告有效期为7日。
广告发布的第5天,乙公司派人带上支票前往甲公司购车,但车已经全部售完,未能成交。
乙公司遂诉至法院要求甲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下列判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2010年真题]A.甲公司发布广告的行为属于要约邀请,乙公司的行为属于要约,甲公司无需向乙公司承担民事责任B.甲公司发布广告的行为属于要约,乙公司的行为属于反要约,甲公司无需向乙公司承担民事责任C.甲公司发布广告的行为属于要约,乙公司的行为属于承诺,甲公司应当对乙公司承担缔约过失责任D.甲公司发布广告的行为属于要约,乙公司的行为属于承诺,甲公司应当对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答案】D【解析】《合同法》第15条规定,商业广告等属于要约邀请,但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即以订立合同为目的、内容具体明确的,视为要约。
全国法律硕士《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晋江市2023年押题密卷含解析
全国法律硕士《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晋江市2023年押题密卷第1题:单选题(本题1分)甲夜间在停车场盗窃第二天即将使用的汽车的发动机,发动机价值5万元,甲盗窃后变卖获利1万元,甲的行为构成A.盗窃罪B.故意毁坏财物罪C.破坏交通工具罪D.破坏交通设施罪第2题:单选题(本题1分)属于立法活动的是()。
A.法律汇编B.法律清理C.法律编纂D.法律统计第3题:单选题(本题1分)我国哪一部宪法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一章放在国家机构一章之前( )A.1954年宪法B.1975年宪法C.1978年宪法D.1982年宪法第4题:单选题(本题1分)某医学院三年级学生苏某,在实习中受朋友之托,为林某做节育复通手术,因缺少临床经验,对突然发生的大出血束手无策,致使林某因失血过多死亡。
苏某的行为构成( )。
A.医疗事故罪B.非法行医罪C.过失致人死亡罪D.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第5题:单选题(本题1分)2018 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在我国正式实施。
该制度集中体现的法律职业特征是A.法律职业具有相当大的自治性B.法律职业要求设置严格的准入门槛C.法律职业必须具备特定的职业伦理D.从事法律职业意味着肩负更多的社会责任第6题:单选题(本题1分)根据一定标准和原则划分的同类法律规范的总和被称为()。
A.法律体系B.法系C.立法体系D.法律部门第7题:单选题(本题1分)下列亲属关系中,属于直系血亲的是()。
A.哥哥B.曾祖父C.表妹D.叔叔下列选项中,构成共同侵权的是()。
A.甲的人身伤害系甲本人和乙的行为共同所致B.丙唆使8岁的丁殴打戊,丙、丁构成共同侵权C.己指使庚打辛D.赵某挑开钱某家的蜂窝蜇伤孙某,赵某和钱某构成共同侵权第9题:单选题(本题1分)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对()承担刑事责任。
A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罪B.过失致人死亡罪C.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D.投放危险物质罪第10题:单选题(本题1分)法的评价作用的对象是()。
全国法律硕士《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太原市晋源区2023年统考试题含解析
全国法律硕士《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太原市晋源区2023年统考试题第1题:单选题(本题1分)犯罪同类客体最显著的作用是( )。
A.区分此罪与彼罪的根据B.构建刑法分则体系的根据C.确立具体犯罪构成的依据D.区分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的根据第2题:单选题(本题1分)我国《民法典》第397条规定:“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根据法律规则内容不同进行分类,该规则属于A.授权性规则B.义务性规则C.强行性规则D.任意性规则第3题:单选题(本题1分)《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一规定属于()。
A.义务性规范B.委托性规范C.准用性规范D.确定性规范第4题:单选题(本题1分)行政监督是我国法的国家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监督形式有()。
A.行政监察B.经济监督C.工作监督D.会计监督第5题:单选题(本题1分)抗日战争初期,各根据地诉讼案件的最高审级的审判机关是()。
A.边区高等法院B.边区政府审判委员会C.临时最高法庭D.南京国民政府最高法院第6题:单选题(本题1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限于()。
A.被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B.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C.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D.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第7题:单选题(本题1分)甲在疫情防护期间,为发泄不满情绪,将发热门诊的值班医生打成轻微伤,并损坏其防护用具,致使值班医生无法正常工作,且情节严重,甲构成()。
A.寻衅滋事罪B.故意伤害罪D.故意毁坏财物罪第8题:单选题(本题1分)甲公交公司的司机乙为避让闯红灯的行人丙而急刹车,致乘客丁摔倒受重伤。
丁的损害应该由()。
A.甲公司赔偿B.甲公司和乙连带赔偿C.乙赔偿D.甲公司和丙连带赔偿第9题:单选题(本题1分)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全国法律硕士《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刑法学部分》过关必做习题集(含历年考研真题)-第十八章至
第十八章侵犯财产罪[视频讲解]一、单项选择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1.甲将500克冰糖冒充“冰毒”,卖给执行“卧底”任务的缉毒警察,被当场抓获。
甲的行为()。
[2016年真题]A.构成诈骗罪B.构成贩卖毒品罪C.构成非法经营罪D.不构成犯罪【答案】A【解析】AD两项,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甲将假毒品冒充真毒品,诱骗他人上当而购买,其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应认定为诈骗罪。
B项,贩卖毒品罪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非法销售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买毒品的行为。
对于未认识到是假毒品,而误认为是真毒品进行贩卖的,属于对象认识错误,以贩卖毒品罪定罪。
本题中,甲明知不是真毒品,而用冰糖冒充,诱骗警察上当而购买,不成立贩卖毒品罪。
C项,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甲从事的不是经营活动,不成立非法经营罪。
2.甲在医院缴费单上加盖自己私刻的收费章,逃避支付妻子透析治疗费用17万余元。
甲的行为()。
[2015年真题]A.按诈骗罪定罪处罚B.按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定罪处罚C.按合同诈骗罪定罪处罚D.成立紧急避险【答案】A【解析】A项,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本题中,甲在医院缴费单上加盖自己私刻的收费章,逃避妻子透析治疗费用17万余元的行为,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欺骗方法骗取医院财产性利益,主观上有逃避债务的故意,客观上有欺诈的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B项,行为人为了骗取财物,往往使用法律所禁止的手段,如本题所表述的甲伪造并使用伪造的印章进行欺诈,在此情形下,应当从一重罪处断,即应当按诈骗罪论处,不定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
全国法律硕士《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民法学部分》过关必做习题集(含历年考研真题)(第四章 法
第四章法人一、单项选择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1.关于社团法人的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2006年非法学真题]A.社团法人是社会团体法人的简称B.社团法人以人的集合为成立基础C.社团法人均以社会公益为目的D.社团法人的设立行为属于单方民事法律行为【答案】B【解析】A项,社团法人不是“社会团体法人”的简称,社会团体法人属于非企业法人,二者内涵完全不同。
B项,根据法人成立的基础不同,可以将私法人分为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凡以人的集合为成立基础的,是社团法人;凡以捐助的财产为成立基础的,为财团法人。
C项,社团法人的目的可以是公益性的,也可以是营利性的。
D项,社团法人的设立行为是合同行为,而合同行为是双方法律行为。
财团法人的设立才是单方法律行为。
2.下列有关法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判断,正确的是()。
[2007年非法学真题]A.法人民事行为能力范围与其民事权利能力范围不同B.法人一旦被申请宣告破产,民事行为能力即终止C.不同类型的法人,民事行为能力范围不同D.法人民事行为能力起止时间与其民事权利能力起止时间不同【答案】C【解析】由于法人的宗旨和经营范围等因素的限制,不同类型的法人,其民事行为能力范围各不相同。
AD两项,法人一经成立,便享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且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与起止时间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范围与起止时间是一致的。
B项,《民法总则》第73条规定,法人被宣告破产的,依法进行破产清算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
3.法人必须依据特别立法或国家元首的许可才得以设立的原则称为()。
[2014年非法学真题]A.准则主义B.特许主义C.行政许可主义D.自由设立主义【答案】B【解析】法人设立的原则主要有:①自由设立主义;②特许设立主义;③行政许可主义;④准则主义;⑤强制设立主义。
其中,特许设立主义,即法人的设立需有专门的法令或国家特别许可。
4.下列选项中,具有法人资格的是()。
全国法律硕士《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民法学部分》过关必做习题集(含历年考研真题)(第六章 民
第六章民事法律行为一、单项选择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1.下列选项中,属于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2016年真题]A.甲将租赁的一辆汽车转让给乙B.甲在某网店购得国家禁止销售的窃听器C.某公司误将甲当成乙而与之签订委托合同D.甲谎称未婚,乙信以为真与之结婚【答案】C【解析】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法律行为虽已成立并生效,但因意思表示不真实,可以因行为人撤销权的行使,使其自始不发生效力的民事法律行为。
A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3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即出卖人在订立合同时系无权处分的,合同仍有效。
据此,甲转让汽车行为虽属无权处分行为,但买卖合同仍有效,不能撤销。
B项,根据《民法总则》第153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甲购买的是国家禁止销售的窃听器,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是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C项,根据《合同法》第54条第1项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可以撤销。
某公司对对方当事人有错误认识,是重大误解,属于可撤销的合同。
D项,根据《婚姻法》第11条的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但本题乙是受欺诈而结婚,不是因胁迫结婚,不属于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
2.下列行为中,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2010年真题]A.通知B.追认C.要约D.催告【答案】B【解析】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基于意思表示,旨在设立、变更、或者终止民事法律关系而实施的行为。
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具有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作用,是法律事实中行为的组成部分。
ACD三项属于准民事法律行为,亦即行为人以法律规定的条件业已满足为前提,将一定的内心意思表示于外,从而引起一定法律效果的行为。
2023年河南省焦作市全国法律硕士《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高分通关卷含解析
2023年河南省焦作市全国法律硕士《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高分通关卷第1题:单选题(本题1分)下列对所有权关系的判断,错误的是( )。
A.所有权关系属于物权关系B.所有权关系属于绝对法律关系C.所有权关系的客体包括物与行为D.所有权关系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第2题:单选题(本题1分)甲村为了灌溉A地,与乙村签订书面合同,约定:甲村每年支付乙村4 000元,在乙村的水库取水10 000立方米;期限为20年。
合同签订后,双方办理了权利登记。
一年后,甲村将A地发包给丙。
后丙将部分承包地转包给丁。
在丙将部分承包地转包给丁后,关于取水的权利表述正确的是( )。
A.只有丙有权取水B.只有丁有权取水C.丙、丁均有权取水D.丙、丁均无权取水第3题:单选题(本题1分)汉律儒家化的体现不包括()。
A.上请B.亲亲得相首匿C.恤刑D.诬告反坐第4题:单选题(本题1分)最高人民法院1998年《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以营利为目的实施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构成犯罪。
2004年12月22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侵犯著作权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以上的,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对两个司法解释的适用,正确的是()。
A.2004年12月22日以后审理侵犯著作权刑事案件,一律适用2004年司法解释B.司法机关可以根据打击相关犯罪的需要,择一适用C.上述司法解释都只有参考价值,司法机关可以不受其约束D.上述2004年司法解释关于侵犯著作权犯罪的规定,不溯及既往第5题:单选题(本题1分)国务院的下列组成人员中,连续任职可以超过两届的是()。
A总理B.副总理C.国务委员D.秘书长第6题:单选题(本题1分)在《大清会典》中哪一部增设了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的机构和权限:体现了近代行政体制的变化( )A.《雍正会典》B.《乾隆会典》C.《嘉庆会典》D.《光绪会典》第7题:单选题(本题1分)根据我国现行宪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的相互关系是( )A.各自独立办案C.分工负责,互相制衡D.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第8题:单选题(本题1分)务限法是()实行的民事审判时限制度。
全国法律硕士《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民法学部分》过关必做习题集(含历年考研真题)(第八章 诉
第八章诉讼时效与期间一、单项选择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1.下列各组请求权,均适用诉讼时效制度的是()。
[2013年真题]A.定金返还请求权、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缴付出资请求权B.定金返还请求权、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C.所有物返还请求权、存款本金返还请求权、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D.占有物返还请求权、存款利息返还请求权、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答案】B【解析】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
诉讼时效仅仅适用于请求权,一般为债权请求权,如合同请求权、单方允诺请求权、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无因管理必要费用请求权等。
请求权以外的权利,如所有权、人格权等支配权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但基于所有权和人格权所发生的请求权,如物权损害赔偿请求权、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则应适用诉讼时效。
2.2007年5月,甲向乙借款10万元。
同年10月,乙要求甲在2008年10月1日前还款,甲同意。
后甲未按期还款。
2008年11月1日,甲请求乙将还款期延长1年,乙未同意。
因甲迟迟未还款,乙拟提起诉讼。
本案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是()。
[2011年真题]A.2008年10月1日B.2008年10月2日C.2008年11月1目D.2008年11月2日【答案】D【解析】《民法总则》第19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①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②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③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④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最高法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6条规定,义务人作出请求延期履行行为的,应当认定为《民法总则》第195条规定的当事人一方“同意履行义务”。
《民法总则》第201条规定,按照年、月、日计算期间的,开始的当日不计入,自下一日开始计算。
全国法律硕士《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湖北省随州市2023年高分通关卷含解析
全国法律硕士《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湖北省随州市2023年高分通关卷第1题:单选题(本题1分)按照唐律的规定,下列情形的婚姻不为法律所禁止的是A.县令甲娶其部属之女为妻B.士绅乙娶部曲之女为妻C.剌史丙娶其原籍民女为妻D.民人丁娶同姓民女为妻第2题:单选题(本题1分)某商场在促销活动期间贴出醒目告示:“本商场家电一律试用20 天,满意者付款。
”王某从该商场搬回冰箱一台,试用期满后退回,商场要求其支付使用费100 元。
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A.王某不应支付使用费,因为双方没有约定使用费B.王某应支付使用费,因为其行为构成了不当得利C.王某应支付按冰箱平均寿命折算的使用费D.王某应与商场分摊按冰箱平均寿命折算的使用费第3题:单选题(本题1分)刑法规定: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告诉的才处理。
这一规定所包含的规范属于()。
A.委托性规范B.准用性规范C.强行性规范D.任意性规范第4题:单选题(本题1分)在法律责任中关于“赔礼道歉”的法律规定,其法理学根据是法律调整()。
A.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的关系B.短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C.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的关系D.整体利益和局部利益的关系第5题:单选题(本题1分)法官、检察官考试任用制度最早确立于()。
A.北洋政府时期B.南京临时政府时期C.南京国民政府时期D.清末第6题:单选题(本题1分)下列不动产物权类型中,采取登记要件主义物权变动的权利是()。
A.宅基地使用权B.地役权C.土地承包经营权D.采矿权第7题:单选题(本题1分)下列关于剥夺政治权利的最高期限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单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不得超过10年B.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不得超过5年C.判处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不得超过5年D.从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不得超过15年在不实行数罪并罚时,法定的管制期限为()。
A.3个月以上3年以下B.1个月以上2年以下C.3个月以上2年以下D.6个月以上2年以下第9题:单选题(本题1分)在法的溯及力问题上,目前世界各国通行的原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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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法律硕士《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刑法学部分》过关必做习题集
第十一章刑罚执行制度
一、单项选择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下列选项中,符合我国刑法关于假释规定的是()。
[2012年真题]
A.对累犯不得假释
B.犯罪分子被减刑以后不得再假释
C.对犯危害国家罪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D.对犯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爆炸罪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答案】A
【解析】《刑法》第81条第2款规定,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防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B项,规定中没有涉及;C项只是特殊累犯的构成;D项,没有刑期的说明。
2.下列情形中,符合假释的罪刑条件的是()。
[2013年非法学真题]
A.甲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B.乙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C.丙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6个月
D.丁因参加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答案】B
【解析】假释,是指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而附条件的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
《刑法》第81条第2款和第3款规定,适用假释的限制条件还包括:①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②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的,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居住社区的影响。
3.甲因绑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入狱后,甲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
根据刑法规定,对甲()[2011年非法学真题]
A.既可以减刑也可以假释
B.可以减刑但不能假释
C.可以假释但不能减刑
D.既不能减刑也不能假释
【答案】B
【解析】减刑,是指对于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
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适当减轻其原判刑罚的刑罚执行制度。
假释,是指被判处剥夺自由刑的罪犯,在服刑一定时间后,按照一定程序被附条件提前释放的制度。
但是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4.按照刑法的规定,下列犯罪人中,不可能被减刑的对象是()。
[2006年非法学真题]
A.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
B.被单处罚金的犯罪分子
C.作为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D.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
【答案】B
【解析】《刑法》第78条第1款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符合法定条件的,均可减刑。
尽管累犯不能适用缓刑和假释,但可以适用减刑,且应当从严掌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基本刑是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当然依法可以适用减刑。
B项,罚金刑不属于减刑的范围。
5.使罪犯在有关人士帮助、监督、辅导下能更好地适应社会自由生活,减少该罪犯再次犯罪的几率。
下列选项中较能体现这一观念的制度是()。
[2005年非法学真题] A.缓刑
B.管制
C.假释
D.减刑
【答案】C
【解析】假释,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的刑罚之后,因其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
“更好地适应社会自由生活”说明犯罪分子已经被剥夺人身自由,而且在一定条件下会恢复其人身自由,因此只有假释制度能满足此要求。
6.甲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在缓刑考验期经过1年时,甲又因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对甲应()。
A.撤销缓刑,在6年以下、4年以上决定执行的刑期
B.撤销缓刑,在6年以下、4年以上决定执行的刑期,经过的1年考验期计入应执行的刑期
C.撤销缓刑,减去经过的1年考验期,在5年以下,4年以上决定执行的刑期
D.不撤销缓刑,先执行有期徒刑4年,然后继续进行缓刑考验
【答案】A
【解析】《刑法》第77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根据上述法条可概括出,在缓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缓刑:①在缓刑考验期
内发现在判决宣告以前有漏罪的;②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的;③在缓刑考验期内,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部门设定的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
本题除了考查缓刑撤销的原因之外也考查了缓刑撤销之后的法律后果。
对于法律后果要根据法律规定,将前后二罪数罪并罚,且考验期不得计入在内。
7.施某犯贪污罪,被判无期徒刑。
服刑12年后,因表现良好而获假释。
在假释考验期内的第6年,施某故意致人重伤,被判刑9年。
根据刑法规定,对施某应撤销假释,按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理。
对施某应适用何种刑罚幅度或刑种()。
A.应在9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内决定执行的刑期
B.应在9年以上15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内决定执行的刑期
C.应在12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内决定执行的刑期
D.应决定执行无期徒刑
【答案】D
【解析】《刑法》第86条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71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70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根据该规定:①原判刑期是无期徒刑的罪犯,被撤销假释的,应当执行无期徒刑。
②因为在考验期内犯新罪又构成犯罪的,数罪并罚。
即对原判刑期“无期徒刑”与新罪故意伤害罪(重伤)之刑“9年有期徒刑”依法决定执行的刑罚。
③“无期徒刑”与“9年有期徒刑”合并,适用吸收原则,决定执行无期徒刑。
8.以下属于减刑的有()。
A.甲被判处无期徒刑,在执行期间,确有悔改表现,减为有期徒刑20年
B.乙被判处罚金5000元,因其经济困难,法院将其罚金减为2000元
C.因丙的主刑由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20年,法院将剥夺其政治权利的期限减为10年
D.丁死刑缓期执行满后减为无期徒刑
【答案】A
【解析】根据《刑法》第78条的规定,只能对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人适用减刑。
9.关于假释,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甲系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即便其在假释考验期内再犯新罪,也不构成累犯
B.乙系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对乙不能假释
C.丙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缓刑考验期满后,发现丙在缓刑考验期内的第七个月犯有抢劫罪,应当判处有期徒刑八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九年。
丙服刑六年时,因有悔罪表现而被裁定假释
D.丁犯抢劫罪被判有期徒刑九年,犯寻衅滋事罪被判有期徒刑五年,数罪并罚后,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对丁可以假释
【答案】B
【解析】A项,根据《刑法》第65条第1款规定,由于累犯的成立以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5年内再犯罪为条件,故被假释的犯罪人在假释考验期内再犯新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