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房工作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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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储存管理制度
、为保证对药品仓库实行科学、规范的管理,正确、合理地储存,保证1
药品储存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按照安全、方便、节约、高效的原则,正确选择仓位,合理使用仓库,2
堆码规范、合理。仓库应有符合安全要求的照明、消防、防盗设备。应有与
药品陈列、储存相适应的橱、柜、架、垫等专用设备。
、应按照需要,配置必要的库房温湿度监测和调控设施;设置温湿度条件3
适宜的常温库(℃)、阴凉库(℃)、冷藏库(℃),库房相对湿2-80-300-20度应控制在—之间。根据药品储存条件要求,保证药品的储存质量。75%45%
、按照药品性能,对药品应实行分区、分类储存管理。具体要求:药品与4
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性能相互影响、易串味药等应分区存放等。、库存药品应按药品批号及有效期远近依序集中堆放并留有一定的距
离,5
不同厂家、不同品种、不同规格、不同批号药品不得混垛,药库和药房面积
应达到规定要求。药品与地面距离不小于厘米,与墙、屋顶、梁柱距离10
不小于厘米。30
、、根据季节、气候变化,做好库房温、湿度管理工作,每日上午(时)68-9
下午(时)各记录一次库房温湿度,并根据库房条件及时调节温湿度,2-3
确保药品储存安全。
、药品存放应实行色标管理。待验区、退货药品区——黄色;合格区——7
绿色;不合格区——红色。
、对不合格药品实行控制性管理,不合格药品应单独存放,专账记录,并8
有明显标志。
、实行药品的效期储存管理,对效期不足个月的药品应按月进行催用。39
、储存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立即将其集中控制并停用,报质量管10
理员处理。
、做好库存药品的账、货管理工作,半年盘存一次,确保账、票、货相符。11
、保持库内环境、货架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理和消毒,做好防盗、防12
火、防潮、防腐、防鼠、防污染等工作。
、试剂、危险品应存放于专门设置的仓库。13
1.
西药房工作制度
一、严格执行《医务人员行为道德规范》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做到热心
接
待、耐心解释、细心调配、努力改善服务条件,缩短调配时间,方便病人,
优质服务。
二、严格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执行岗位职责,按时上、下班,不脱岗,
不
串岗,工作时衣帽整齐,态度和蔼,语言文明,操作规范。
三、调配处方时认真执行“四查”、“十对”,即查处方内容、药品
质量、配
伍禁忌,核对病人姓名、年龄、科别、药品、剂量、用法、用量,无误后方
可发药,不合格、不规范的处方,尚有疑问的处方应暂停发药,积极与医师
联系,问题解决后方可发药。
四、发药时应详细向病员说明用法,片剂应将服法标于药盒或药瓶签上,
乳
剂、混悬剂以及其它外用应注明“用前摇匀”,“不可内服”等字样。五、
急诊病人、重症病人,老年或孕妇患者优先调配处方。
六、做好贵重、毒、麻、限剧药品的保管和交接班工作,每日统计消耗量,
每月清点盘存一次,做到“药与账相符、入与出相符”。七、室内保持清
洁,药品分类定点放置,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2.
药品购进管理制度
、为确保依法购进药品,保证药品质量,特制定本制度。1、按照
依法核定的诊疗范围制定药品目录和急救药品目录。2、在采购药
品时应选择合格供货方,对供货方的法定资格、履约能力、质3
量信誉等进行调查和评价,并建立合格供货方档案。
、对供货单位的销售人员,进行合法资格的验证并做好记录。4、药品采购应经质量管理员审核,审核所购入药品的质量及合法性。5、采购药品应与供货单位签定采购合同,明确质量条款。6、购进药
品应具合法票据,做到票、账、物相符,票据和凭证应按规定保7
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购进药品应按规定建立完整的购进记录,购进记录应注明药品通
用名称、8
剂型、规格、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货日期等项内容。
、对首供企业应确认其合法资格,并做好记录。购进首用品种应进行药品9
质量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购进。
、购进进口药品要有加盖供货单位质管部门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10
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复
印件。
、采购人员应及时了解药品的库存结构情况,合理购进药品,在保证满足11
需求的前提下,避免药品因积压、过期失效或滞用造成的损失。
、质量管理员应会同相关部门按年度对进货情况进行质量评审,不断优化12
品种结构,提高药品使用质量。
3.
药品验收管理制度
1、为确保购进药品质量,把好药品质量关,特制定本制度。
2、质量验收应由验收人员负责,验收员应参加岗位培训,并经地市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
部门考试合格,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3、验收员应对到货药品逐批验收。
4、验收药品应在待验区内进行,一般药品应在到货后1个工作日内验收完毕,需冷藏和
特管药品应随到随验。
5、验收时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有关证明文件
进行逐一检查:
①药品包装的标签和所附说明书上应有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药品通用名称、规格、
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标签或说明书上还应有药品的成份、适应
症或功能主冶、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以及贮藏条件等项目;
②整件药品包装中应有产品合格证;
③外用药品、特殊药品,其包装的标签、说明书上要有规定的标识和警示说明。
④进口药品标签应有中文注明药品的名称、主要成份以及注册号,其最小单元应有中文
说明书。进口药品应凭《进口药品注册证》及《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
关单》验收;进口预防性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应有《生物制品进口批件》复印件;进口
药材应有《进口药材批件》复印件。
⑤验收首用品种,应有与首批到货药品同批号的药品出厂检验报告书。
6、验收药品应按规定进行抽样检查,验收抽取的样品应具有代表性。对验收抽取的整件
药品,验收完成后应在箱外书写明显的验收抽样标记,进行复原装箱。
7、验收药品时应检查有效期,一般情况下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药品不得入库。
8、验收中怀疑为不合格的药品,应填写药品拒收单,报质量管理员审核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