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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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 离任审计的意见建议

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 离任审计的意见建议

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意见建议
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意见建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明确审计目标: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目标是对领导干部任职期间自然资源资产的管理、使用和保护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为组织人事部门考核任用干部提供依据。

2. 确定审计内容:审计内容主要包括自然资源资产的数量、质量、价值及其变化情况,自然资源资产的开发利用和保护情况,以及与自然资源资产相关的财务收支情况等。

3. 制定审计计划:审计计划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包括审计对象、审计时间、审计方法、审计程序等。

4. 建立审计评价标准:建立审计评价标准,如自然资源资产的数量、质量、价值及其变化情况的评价标准,与自然资源资产相关的财务收支情况的评价标准等。

5.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的审计机构,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6. 完善审计程序:完善审计程序,包括审计前调查、审计实施、审计报告编制等环节,确保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7. 强化责任追究:对于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使用和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应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可以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监督和管理,促进自然资源资产的合理利用和保护,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自然资源资产审计面临的困难及对策

自然资源资产审计面临的困难及对策

自然资源资产审计面临的困难及对策作者:暂无来源:《经营者》 2017年第6期摘要近年来,各级审计机关都在积极探索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

对这项全新课题,本文主要针对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工作的背景、存在的困难以及解决问题的方法等方面进行粗浅的研讨,为今后更好地开展这项审计工作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关键词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一、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工作的背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中办、国办2014年出台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将“自然资源资产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列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

把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作为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推动我国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促使领导干部进行重大决策时充分考虑生态因素,树立科学的政绩观,主动把政绩与自然生态保护挂钩,注重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协调统一。

同时,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工作是国家审计发展进步的必然要求,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制度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

2015年11月中办、国办相继出台了《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方案》,明确了审计对象、审计内容、评价标准、责任界定、审计结果运用等事项,形成了一套比较成熟、符合实际的审计操作规范,标志着我国全新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试点工作正式拉开帷幕。

目前,全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仍处于探索前进阶段,还没有成熟的审计模式,尚有许多疑点、难点问题亟待解决。

二、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面临的困难2016年6~8月,贵州省六盘水市审计局按照贵州省审计厅下达的《贵州省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工作指导意见》,抽调县区审计人员参与对钟山区党政主要领导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进行了积极探索。

完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的探讨

完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的探讨

完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的探讨◊李博英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对领导干 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建立生态环境责 任终身追究制度。

201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 资产离任审计试点方案》。

2017年,中共中央 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开展领导干部自 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以下简称 规定)。

2018年,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 审计规定在全国实施。

规定是中国第一部专门对 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责任情况进行审计 监督的规定,是我国对领导干部监督工作的制度 创新,该规定的出台,标志着中国对领导干部履 行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责任情况的审计监督走 向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标志着中国对领导 干部监督的制度体系不断完善。

该规定实施三年 来,取得了丰硕的成果,特别是在规范领导干部 正确行使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权力、督促领导干部 认真履行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和促进生态文明战 略的有效贯彻落实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制度保 障作用。

但该规定在近年来的审计实践中仍存在 部分需要进一步完善的问题。

具体来说,主要包 括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审计的覆盖范围不够全面。

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审计内容覆盖范围不够 全面,达不到全面掌握了解领导干部履行自然 资源和生态环境责任情况的要求。

从目前我国 的审计实践看,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 计的审计更多的是关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事件,对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责任 情况关注不够。

在审计实施过程中对现实发生 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事件关注的较多,对潜 在和未来可能发生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隐患 关注的较少;对本部门、本单位自然资源和生 态环境事件关注较多,对由于本部门、本单位 原因造成其他部门、单位发生的自然资源和生 态环境事件关注的较少;在审计对象的覆盖范 围方面,一般情况下,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 离任审计的审计对象主要是离任或即将离任的 领导干部,对非离任的领导干部没有明确规定。

创新“123”审计方法推进乡(镇)自然资源资产高质量审计

创新“123”审计方法推进乡(镇)自然资源资产高质量审计

大板块较为耗时,为更好地直观运用国库集中支 保证审计质量。
付系统数据,我们通过财政局后台清洗了单位国
通 过 创 新“123”审 计 方 法 ,有 力 推 进 了 自 然 资
库 集 中 支 付 系 统 的 底 层 数 据 ,通 过 底 层 数 据 的 指 源 资 产 的 高 质 量 审 计,主 要 有 以 下 四 点 体 会:一 是
2015 年,我 县结合中共 中 央 办 公 厅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开 展 领 导 干 部 自 然 资 源 资 产 离 任 审 计 试 点 方 案》的要 求,对县生态 环 境 局 、县 自 然 资 源 局、县 林 业 局 、县 水 利 局 、县 农 业 农 村 局 、县 森 林 公 安 局 等自然资源资产相关部门就我县自然资源资产管 理 及 考 核 情 况 开 展 自 然 资 源 资 产 审 计 调 研 。 2016
计单位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 耕 地 保 护 、林 地 保 护 、农 村 生 活 垃 圾 专 项 治 理 、林 长
流 区域,看是否有图斑覆盖区域内人工开发痕迹。发 制、河长制等工作的开展情况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也
现 疑 点 后,对 疑 点 地 点 实 地 核 实 情 况,确 认 有 违 规 为现场走访审计提供了参考。三是现场走访法。带着
在实施开展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的主要做法就 是立足一个基本点谋划审计、运用两大技术平台 提 效 能 、采 取 三 大 基 本 方 法 找 问 题,概 括 起 来 就 是 “123”审计方 法。
1. 立 足 一 个 基 本 点 谋 划 审 计 :严 格 按 照《领 导 干 部 自 然 资 源 资 产 离 任 审 计 试 点 操 作 指 引》来 谋 划 审 计,《领 导 干 部 自 然 资 源 资 产 离 任 审 计 试 点 操 作 指 引》分 土 地 资 源 、水 资 源 、森 林 资 源 、草 原 资 源 、 矿 产 资 源 及 矿 山 环 境 、海 洋 资 源 、水 环 境 保 护 、土 壤 环境保护、大气环境保护等九个 方面对常见问题类 型、定性依 据、定责依 据 等 方 面 都 进 行 了 阐 述 ,《领 导 干 部 自 然 资 源 资 产 离 任 审 计 试 点 操 作 指 引》非 常 详 实 和 具 体 ,给 自 然 资 源 资 产 离 任 审 计 明 确 了 审 计 方 向 和 重 点 ,使 自 然 资 源 资 产 离 任 审 计 更 有 目 的 性 和 可 操 作 性 ,提 高 审 计 工 作 效 率 ,降 低 审 计 风 险 。

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湖北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操作指南 (试行) 鄂审经责发〔2016〕129号
审计 对象
(一)自治州、设区的市,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以及乡、 民族乡、镇的主要领导干部; (二)街道办事处等履行政府职能的政府派出机关的主要领导干部; (三)政府设立的开发区、新区等的主要领导干部。
审计 范围
湿地面积减少 生态退化 水体污染等
七类自然资源 资产审计
自然保护 区审计
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退化 动植物种群数量减少 自然资源遭受破坏
大气污染 空气质量严重下降 防治审计 大气污染防治任务未完成
矿产资 源审计
矿产资源开发利 用的审计
矿山生态环境治 理的审计
无证勘查开采 越界开采 应关停仍在开采
矿山生态环境未得到改善 危害程度未得到减缓 污染继续加重
一般以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为审计起止时间,重要事项可延伸审计相 关年度,重点检查党的十八大以来领导干部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 境保护工作中的履职尽责情况。
责任 界定
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并充分考虑地域因素、气候、季节、生长期等自然 因素的影响以及环境问题的潜伏性、时滞性、外部性等,针对自然资源资 产实物量和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的变化,依法准确界定被审计领导干部对审 计发现问题应承担的责任。
自然资源资产相关制度
(三)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 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 (二十五)健全政绩考核制
度 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
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 。
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 态效益等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 展综合评价体系,大幅增加考 核权重,强化指标约束,不唯 经济增长论英雄。
资源消耗

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指引(五大类51项问题清单16个典型问题)

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指引(五大类51项问题清单16个典型问题)

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指引(五大类51项问题清单16个典型问题)原标题:丽水市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水资源)离任审计指引【导读】水:万物之源!水资源审计是自然资源资产审计重中之重。

丽水市水资源审计指引对常见五大类51项问题的审计方法、审计资料等作出了简明的列示,为系统实施该项审计提供了清晰的思路。

指引在审计评价中对如何评定等次的各类情形也做出合理的明确,操作性较强。

总之,要做好水资源审计,认真研究深、研究透本指引十分必要!一、审计目标通过对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水资源)管理、开发、利用、保护责任情况审计,揭露存在问题,剖析机制制度短板,提出完善建议,推动自然资源资产(水资源)规范管理、有序开发、高效利用、合理保护,倒逼领导干部不断强化高质量绿色发展理念,优化高质量绿色发展举措,增强高质量绿色发展动力,推动我市GDP(地区生产总值)和GEP(生态系统生产总值)协同发展。

二、法律法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水资源)离任审计应当以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省水域保护办法》《※※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省节约用水办法等涉及水资源管理》等。

三、适用范围本指引适用于丽水全市审计机关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水资源)离任审计。

四、基本定义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水资源)离任审计是指在领导干部不再担任所任职务时,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审计机关依法依规对其任职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水资源)管理、开发、利用与保护责任情况进行审计。

根据干部管理监督的需要,也可以在领导干部任职期间进行任中审计。

五、审计对象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水资源)离任审计对象包括:市委、县(市、区)委管理的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承担自然资源资产(水资源)管理职能的工作部门(单位)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设立的开发区、国家公园及全市范围内的各级自然保护地等功能区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

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难点和进路——以湖北为例

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难点和进路——以湖北为例

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难点和进路——以湖北为例作者:张海霞来源:《党政干部论坛》 2017年第11期张海霞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大计,是中国梦的重要内容。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加快生态文明建设,首次提出了自然资源资产审计主要针对“人” 和“责任” 的审计战略思路,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正式产生。

2015 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方案》,明确指出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在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和合理考虑客观自然因素基础上,以领导干部任期内辖区自然资源资产变化情况为基础,通过审计客观评价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责任情况,依法界定领导干部应当承担的责任。

审计署还提出要不断探索,注重经验总结,逐步规范化,充分建立起经常性的责任审计制度。

一、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要点概述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是指对领导干部在任期内因所任职务,依法对本地区或部门系统单位的自然资源资产的开发、利用、保护等受托管理行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计[1] 。

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主要是对领导干部任职单位管辖下的自然资源(土地、矿产、森林、山川、河流等)的开发利用、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活动及其效果所进行的评价和鉴定,对是否符合国家政策或者对当地社会效益和自然环境影响情况进行检查,从而真实、客观反映领导干部对自然资源受托管理责任的履行情况。

(一)审计主体审计主体多元化,它既包括政府审计机关,也包括内部审计机构、社会审计组织。

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中,国家审计机关的主体观是目前学界比较认同的观点,但这并不等于只有政府审计机关才能执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因为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涉及的部门、对象繁多,如湖北省的审计工作在考虑水资源、土地资源、矿山资源、森林资源、大气污染防治资源等因素的基础上,还要考虑到全省各地的自然资源差异大,应适当结合各地的自然资源特点,在以国家审计机关为主体的前提下,制定适合本地自然资源情况的审计制度,明确多元审计主体[2] 。

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探析

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探析

Audit observation•审计观察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让探析审计署驻济南特派员办事处侯杰【摘要】十九大报告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实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是国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制度安排,是基于我国目前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状况的重要举措。

本文在阐述开展该项审计工作必要性的基础上,分析了审计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并提出了对策建议。

【关键词】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引言2015年,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方案》,标志着试点工作正式拉开帷幕。

2017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对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提岀了具体要求。

在近年的机构改革中,国家新组建了自然资源部,这有利于加强政府对自然资源的统一高效管理,有利于推动该项审计工作。

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与传统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资源环保专项审计等审计项目不同,具有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基础数据缺乏等特点,需要审计人员综合考虑被审计地区的资源禀赋,选取重点关注的自然资源,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2015年以来,按照国家的工作部署,审计署先后组织特派办及地方审计机关开展了湖南娄底、河北省等地区的审计试点工作,为该项审计工作的全面实施创造了条件,但审计中仍面临一些困难,亟待各方面共同解决。

本文对此进行探讨。

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面临的困难(-)法规体系尚不健全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需要依据相关的法规制度,而目前我国相关的法规体系尚不健全,无论是宪法,还是环境保护法、审计法等相关法律,甚至行政法规都很少涉及该项审计工作。

由于自然资源资产保护领域缺乏生态修复、损害补偿和责任追究等制度。

审计计划、审计程序、审计组织、审计内容和整改等方面.都有待建立相应的法规制度。

法规制度的缺失,导致审计机关在审计实施过程中,缺乏可操作的依据,工作难以开展。

4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计划管理办法

4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计划管理办法

***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工作,根据《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厅发〔2017〕39号),以及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和干部管理监督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列入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计划管理的领导干部包括:(一)设区市、县(市、区)、乡(镇、街)地方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干部;(二)依法设立的各类开发区党委和行政主要领导干部;(三)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农业、林业、能源等承担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部门(单位)的主要领导干部。

第三条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计划安排应遵循积极稳妥、量力而行、突出重点、确保质量的原则,对拟提拔晋升职务的、群众和有关方面反映较多的、掌管财政性资金数额较大的,以及党委、政府领导认为需要审计的领导人员应重点安排。

第四条领导干部任期内至少应接受一次自然资源资产审计。

审计计划安排以离任审计为主,必要时可安排任中审计。

地方党委和政府、开发区党委和行政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计划应同步安排、同步实施。

第五条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计划可以独立安排,也可以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其他专项审计统筹安排。

第六条提出和调整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项目计划,应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每年年底前,组织部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和监督工作的需要,提出下一年度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项目计划建议,在征求审计机关意见后,报本级审计委员会审议决定。

(二)组织部门根据审计委员会审议决定,向审计机关提出党政领导干部任期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委托,同时抄送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三)设区市、县(市、区)领导干部垂直管理部门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计划,由有干部管理权限的省级主管部门党组确定,并将年度审计计划抄送联席会议办公室。

审计计划增加、减少、终止、延期时,应按照上述程序办理。

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

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

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9.19•【文号】•【施行日期】2017.09.19•【效力等级】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监督正文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2017年9月19日中共中央批准2017年9月1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第一条为了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促进自然资源资产节约集约利用和生态环境安全,推动领导干部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以及有关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领导干部离任时,应当接受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审计机关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未明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是指审计机关依法依规对主要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进行的审计。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是指主要领导干部任职期间依法依规对本地区、本部门(单位)以及主管业务领域的以下工作应当履行的责任:(一)土地、水、森林、草原、矿产、海洋等自然资源资产的管理开发利用;(二)大气、水、土壤等环境保护和环境改善;(三)森林、草原、荒漠、河流、湖泊、湿地、海洋等生态系统的保护和修复;(四)其他与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事项。

第五条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象包括:(一)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干部;(二)各级发展改革、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水利、农业、林业、能源、海洋等承担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部门(单位)的主要领导干部。

探索新形势下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探索新形势下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探索新形势下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作者:张萍来源:《现代经济信息》 2017年第23期摘要: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到“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十八届五中全会强调必须坚持绿色发展理念。

关键词:新形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中图分类号:F239.44文献识别码:A文章编号:1001-828X(2017)034-0-01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

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而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生态文明建设事关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和‘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

”人民群众对青山绿水蓝天的渴望,就是审计开展工作的源泉。

2015年9月,审计署启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

2015年11月,中办、国办联合印发了《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方案》,标志着审计试点正式拉开帷幕。

各地审计机关边学习边实践边探索,通过引入政策评估、资产估值、环境影响评价等方法,充分运用地理信息系统技术与大数据相结合的方式,使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下面笔者从以下几个方面谈谈自己浅显的认识。

一、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现实意义1.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建设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与此同时也消耗了大量的自然资源,导致生态环境恶化。

环境污染呈高发态势,环境恶化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的健康乃至生命,已经成为建成小康社会必须解决的紧迫问题。

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范围主要包含土地资源审计、水资源审计、森林资源审计、矿山资源审计、大气污染防治审计,都是人类生存必不可少的重要物质。

经济新常态背景下,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首先把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开发利用以及生态环境保护中存在的问题揭露出来,同时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其次,通过落实责任追究问责体制,能够促进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推动领导干部遵纪守法,正确履行自然资源资产保护责任,促进生态环境的可持续性发展。

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实施方案研究

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实施方案研究

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实施方案研究一、背景介绍自然资源资产是一个国家宝贵的财富,对于保障国家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然而,在领导干部离任过程中,往往存在着资源资产的流失、浪费以及滥用等问题。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本文将对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实施方案进行研究。

二、审计对象领导干部的自然资源资产是指其在任期间管理的各类自然资源资产,包括土地、水域、矿产资源等。

三、审计目的1.了解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的保管情况,包括规范性、合法性和正常性等方面的情况;2.审查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的运营管理情况,包括资源开发利用、保护治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情况;3.发现和查处领导干部可能存在的自然资源资产流失、滥用等问题,保障国家财产的安全。

四、审计内容1.确立审计范围:确定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的范围和审计的时间节点,明确审计的对象和审计的边界。

2.数据收集与分析:收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的相关数据,包括资产登记簿册、合同协议、权属证书等,对数据进行分析,判断其合规性和合法性。

3.资产保管情况审计:对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的保管情况进行审计,包括资产的存放位置、管理手段、安全保障措施等方面的审查。

4.资源开发利用审计:审计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的开发利用情况,包括资源的开发项目、经营情况、经济效益等方面的审查。

5.保护治理审计:审计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的保护治理情况,包括资源的保护政策、治理措施、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审查。

6.问题发现与处理:在审计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合法合规性的处理,通过建立问责、整改等手段,修复潜在风险和问题。

五、审计方法1.定性分析:对审计对象进行从数量、质量、运营等方面的分析,确定问题的性质和影响。

2.问卷调查与访谈:采用问卷调查和面谈的方式,了解相关人员对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看法和意见。

3.数据比对:将审计中收集到的数据与实际情况进行比对,发现数据的差异性,判断是否存在数据伪造、篡改等不合规行为。

襄城县审计局 探索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襄城县审计局 探索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襄城县审计局探索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作者:王本涛冯琛琛来源:《理财·市场版》 2018年第12期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是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督促领导干部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基层审计机关当前面临的一项全新课题。

根据审计署《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和县委组织部委托,襄城县审计局结合本县自然资源布局实际,选取具有典型代表的乡镇,对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保护、开发、利用情况进行试点审计工作,为全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进行探索实践。

主要做法是:一是加强组织领导。

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

研究有关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制度,制订中长期审计规划和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听取离任审计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事项和有关问题。

建立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纪委、监委、组织、财政、人社、审计等部门组成。

联席会议的职责是,协调解决审计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监督、检查、交流、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及审计结果利用情况。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审计局,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县审计局设立离任审计专职机构,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具体负责实施离任审计工作。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为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所需的数据、资料、人员、业务等支持,并对有关单位执行本办法和应用审计结果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是明确审计内容。

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以领导干部所在地区、单位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或者有关部门管理数据反映的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和生态环境质量状况为基础进行审计。

充分考虑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地区的主体功能定位、自然资源资产禀赋特点、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等,针对不同类别自然资源资产和重要生态环境保护事项,结合领导干部岗位职责,合理确定审计内容,突出审计重点。

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实施方案研究

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实施方案研究

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实施方案研究自然资源作为国家的宝贵财富,对于领导干部来说,管理这些资源资产具有重要的责任和义务。

然而,在领导干部离任时,如何确保自然资源资产的合理使用、保护和离任审计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将就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实施方案进行研究和探讨。

一、背景介绍自然资源的离任审计是指当领导干部即将离任或离任时,对其在任期间管理和使用的自然资源资产进行审计的一种制度安排。

通过审计,既可以确保自然资源资产的安全和利用效率,也可以防止滥用职权、腐败行为的发生。

因此,制定并实施科学合理的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实施方案对于维护国家财富和打击腐败具有重要意义。

二、流程和步骤1. 立项和准备阶段在领导干部即将离任之前,相关部门应根据规定程序立项并组织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

这一阶段的重点是明确审计的目标和范围、成立审计组,并进行准备工作,如收集相关文件资料、调查了解情况等。

2. 审计计划编制阶段根据立项要求和实际情况,审计组应制定详细的审计计划。

审计计划应包括审计的时间安排、审计的范围和重点、审计的方法和手段等内容。

同时,应征得领导干部本人的同意并将计划报备上级主管部门。

3. 数据收集和分析阶段审计组应搜集和收集相关的数据和资料,包括领导干部在任期间的决策文件、合同和其他相关记录。

通过对这些数据和资料的梳理和分析,确定问题点和重点领域,为后续的审计工作提供依据和支持。

4. 实地考察和核查阶段在数据收集和分析的基础上,审计组应进行实地考察和核查。

通过实地考察,可以了解实际情况,核实数据的准确性,并与相关人员进行深入交流和访谈,进一步掌握领导干部在任期间自然资源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5. 发现问题和整改建议阶段通过实地考察和核查,审计组将发现一些问题和潜在的风险。

审计组应将这些问题及时记录下来,并提出相应的整改建议。

整改建议既可以包括具体的操作措施,也可以提出加强内部控制、审批制度等方面的改进意见。

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解读

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解读

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解读作者:马志娟来源:《群众·下半月版》2018年第01期2015年至2017年,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在全国分阶段分步骤实施。

2017年11月2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标志着一项全新的、经常性的审计制度正式建立,意味着从2018年开始,离任审计将从试点阶段进入全面推开阶段。

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是中央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战略决策和重大改革部署,有利于完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促进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有利于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四个全面”战略目标的实现,有利于完善领导干部政绩考评机制和环境责任追究制度,推进国家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现代化。

如何界定离任审计中的自然资源资产?自然资源资产是指产权可以被确认、能给所有者或实际控制人带来经济收益、价值能以货币计量的自然资源,主要包括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水资源、森林资源、草原资源、海洋资源等。

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理解:自然资源是自然资源资产的实物基础。

自然资源客观存在,其范围大于自然资源资产。

前者构成了后者存在的环境,后者只有在创造物质财富过程中才能得以确定。

产权可以被确认。

产权是一个社会化概念,包括所有权、使用权和转让权等,依赖于人类社会制度体系而存在。

针对某类自然资源,只要有人类个体或组织根据制度体系来声明对其拥有权利,则具备产权属性,可以被视为自然资源资产。

能给所有者或实际控制人带来经济收益。

所有者指的是拥有所有权的个体或组织,实际控制人指的是尽管个体或组织不是所有者,但其拥有实际的使用权甚至转让权。

存在对自然资源进行交易的市场,获取经济收益的途径包括自行使用、将权利以约定价格让渡给另一方等。

价值能以货币计量。

当可以从自然资源中获取经济收益时,就能对自然资源的价值以货币进行计量。

对自然资源价值的计量可能是不准确的,但并不影响将其视为有价值的资产。

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问题探究与经验总结——基于H 省试点经验

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问题探究与经验总结——基于H 省试点经验

ACCOUNTING LEARNING125基金项目:2019湖南省研究生创新研究基金项目(项目号:20190610);2019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项目号:20192033)。

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问题探究与经验总结⸺ 基于H 省试点经验周舒敏 姚利辉 冯如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摘要:本文根据H 省试点区域的审计公告以及省审计厅近三年来的年度工作报告,总结了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问题与经验,并从优化审计内容、创新审计方法、增强监督质效等方面提出对策与建议。

关键词: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经验引言自《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方案》颁布以来,H 省各级审计机关积极参与,试点工作在全省范围内逐步推进。

各地在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却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这些问题影响了审计项目的绩效,也阻碍了地区自然资源保护以及生态产业转型升级的步伐。

一、文献综述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是一种跨学科的审计类型,主要包括自然资源资产审计与领导干部责任审计。

其审计内容主要是审计对象的履职情况以及审计覆盖范围内自然资源的资产价值。

对于审计对象,部分研究者认为应将地方党政领导作为唯一审计对象,另一种观点则把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主要领导人员也列入其中。

过去主要采用观察、询问、查阅记录等传统审计方法。

为实现审计全覆盖要求,审计方法也逐步向现代审计方法转变,其中大智移云信息技术以及遥感技术得以广泛应用。

例如,通过卫星遥感数据接收系统,能够获得更多的数据,使审计全量分析成为可能。

依托智能化系统,根据审计项目特征提取相关领域专家信息,通过互联网进行面谈,使得审计工作的开展更为科学全面。

2019年,李兆东从审计主体界定、审计目标选择、审计范围划分、审计人员素质要求等方面较为全面地概括了当前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一些问题。

而更多学者们着眼于研究某一特定自然资源的专门审计,根据该项资源特征探究其在审计实施过程中的改进措施。

《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方案》

《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方案》

《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方案》中办国办印发《方案》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人民日报》(2015年11月10日01 版)新华社北京11月9日电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方案》,标志着此项试点工作正式拉开帷幕。

方案提出,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的主要目标,是探索并逐步完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形成一套比较成熟、符合实际的审计规范,保障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深入开展,推动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促进自然资源资产节约集约利用和生态环境安全。

此项工作由审计署牵头负责实施,全国各级审计机关是主体。

审计试点期间,审计对象主要是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干部。

方案强调,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应坚持因地制宜、重在责任、稳步推进,要根据各地主体功能区定位及自然资源资产禀赋特点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点,结合领导干部的岗位职责特点,确定审计内容和重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实施。

审计涉及的重点领域包括土地资源、水资源、森林资源以及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大气污染防治等领域。

要对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进行审计评价,界定领导干部应承担的责任。

一方面,要揭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影响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的风险隐患,并推动及时解决;另一方面,要落实责任、强化问责,促进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推动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促进自然资源资产节约集约利用和生态环境安全。

方案明确,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2015年至2017年分阶段分步骤实施,2017年制定出台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暂行规定,自2018年开始建立经常性的审计制度。

方案要求,中央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此项审计试点的支持和配合,加快推进相关改革,建立健全制度规范,为审计试点工作提供专业支持和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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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方案》
中办国办印发《方案》
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
《人民日报》(2015年11月10日01 版)
新华社北京11月9日电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方案》,标志着此项试点工作正式拉开帷幕。

方案提出,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的主要目标,是探索并逐步完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形成一套比较成熟、符合实际的审计规范,保障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深入开展,推动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促进自然资源资产节约集约利用和生态环境安全。

此项工作由审计署牵头负责实施,全国各级审计机关是主体。

审计试点期间,审计对象主要是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干部。

方案强调,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
应坚持因地制宜、重在责任、稳步推进,要根据各地主体功能区定位及自然资源资产禀赋特点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点,结合领导干部的岗位职责特点,确定审计内容和重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实施。

审计涉及的重点领域包括土地资源、水资源、森林资源以及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大气污染防治等领域。

要对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进行审计评价,界定领导干部应承担的责任。

一方面,要揭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影响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的风险隐患,并推动及时解决;另一方面,要落实责任、强化问责,促进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推动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促进自然资源资产节约集约利用和生态环境安全。

方案明确,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2015年至2017年分阶段分步骤实施,2017年制定出台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暂行规定,自2018年开始建立经常性的审计制度。

方案要求,中央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此项审计试点的支持和配合,加快推进相关改革,建立健全制度规范,为审计试点工作提供专业支持和制度保障。

同时,地方党委和政府要
加强对本地区审计试点相关工作的领导,及时听取本级审计机关审计试点工作情况汇报,并主动接受、配合上级审计机关审计,保障审计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

审计署有关负责人表示,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快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十八届五中全会强调必须坚持绿色发展理念。

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一项重要改革举措,是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要求。

试点方案的出台,将为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提供重要支撑,促进各级领导干部更好地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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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工作拉开帷幕
加强审计监督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政策解读)
本报记者王珂
《人民日报》(2015年11月10日02 版)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方案》,标志着这项备受关注的审计试点工作正式拉开帷幕。

9日,审计署党组成员、副审计长陈尘肇接受记者专访,就相关情况进行了解读。

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要求
陈尘肇说,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是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要求。

中央《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提出,加快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包括从源头严防、到过程严管、再到后果严惩等全过程。

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既是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立健全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重要内容,对于促进领导干部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快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十八届五中全会强调必须坚持绿色发展理念。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作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改革举措。

根据中央部署和分工,审计署牵头实施此项改革任务,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试点方案。

方案要求紧密结合自然资源资产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实际,围绕领导干部履
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开展审计试点,在具体审计试点中,一方面要揭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影响自然资
源资产和生态环境安全的风险隐患;另一方面,要界定责任、强化问责,促进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推动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促进自然资源资产节约集约利用和生态环境安全。

这是审计试点工作中要始终把握的方向。

探索形成一套成熟的审计规范
据陈尘肇介绍,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的对象主要是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干部。

在审计试点中,应坚持因地制宜、重在责任、稳步推进的原则,即根据各地主体功能区定位以及自然资源资产禀赋特点和生态环
境保护工作重点,结合领导干部的岗位职责特点,确定审计内容和重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实施。

审计试点涉及的重点领域包括土地资源、水资源、森林资源以及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大气污染防治等领域。

主要围绕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
环境保护责任情况开展审计试点,进行审计评价,界定领导干部应承担的责任。

陈尘肇说,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的主要目标,是探索并逐步完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
计制度,形成一套比较成熟、符合实际的审计规范,保障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深入开展,推动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促进自然资源资产节约集约利用和生态环境安全。

多年来,审计署积极开展资源环境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

在借鉴这些经验的基础上,审计试点工作要紧紧围绕“领导干部责任”,积极探索符合审计工作规律的技术方法和组织方式。

试点方案明确,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2015年至2017年分阶段分步骤实施。

2015年至2016年的审计试点任务,审计署组织实施审计试点,地方审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当地审计试点项目,由省级审计机关统一组织实施。

在试点工作中,审计署要在审计对象、审计内容、审计评价、审计责任界定、审计结果运用等方面积极探索,加强经验总结,逐步予以规范,为逐步建立起经常性的审计制度做好充分的准备。

2017年,审计署统一组织全国审计机关开展审计试点,并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出台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暂行规定。

自2018年开始,建立经常性的审计制度。

加强试点工作统筹规划
陈尘肇表示,审计署作为此项改革任务的牵头单位,将加强对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的统筹规划,切
实做好分类指导和专业培训,加强调查研究,统筹协调解决试点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他说,这项审计试点工作的审计内容和审计方法,很大程度上要以主管部门的指标体系为基础,审计通过必要的审计手段进行核实,界定领导干部的责任,作出全面客观的审计评价,需要尽快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建立和完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监管制度、主体功能区和国土空间开发制度、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等,积极推进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登记制度、自然资源资产保护目标责任制度等,建立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保护考核评价体系,为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提供基础。

因此,试点方案也提出,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农业部、统计局和林业局等部门要加强对此项审计的支持和配合,加快推进有关改革,建立健全制度规范,为审计试点工作提供专业支持和制度保障。

同时,地方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本地区审计试点相关工作的领导,及时听取本级审计机关审计试点工作情况汇报,并主动接受、配合上级审计机关审计,保障审计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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