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验收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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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工程验收制度怎么写

项目部工程验收制度怎么写

项目部工程验收制度怎么写一、总则为了加强对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规范工程验收程序,确保工程设计、施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提供优质的工程产品,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各类工程验收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装饰工程等各类工程项目的验收。

三、工程验收流程1. 工程建设单位委托资质鉴定机构对工程项目进行初步验收,并出具初步验收报告。

2. 工程质量管理部门组织内部验收专家对初步验收报告进行审查,确定初步验收结论。

3. 工程建设单位提出相关整改意见,由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重新提交验收资料。

4. 工程质量管理部门对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和确认,提出终审验收意见。

5. 工程建设单位组织验收专家对整改后的工程项目进行终审验收,并出具终审验收报告。

6. 工程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发放验收结算款项,并完成验收手续。

四、工程验收要求1. 工程项目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设计和施工,并应保证工程质量符合验收要求。

2. 工程建设单位需提供相关资料和证明材料,包括设计方案、施工记录、质量检测报告等。

3. 工程验收专家需具备相关资格和经验,确保验收结论真实可靠。

4. 工程验收过程中,需及时沟通、协商,解决存在的争议和问题。

5. 工程验收报告需真实、客观、准确,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评估。

五、工程验收责任1. 工程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工程验收工作并承担验收结果的法律责任。

2. 施工单位负责确保工程项目符合相关要求,并积极配合验收工作。

3. 工程验收专家需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验收,并对验收结果负责。

4. 工程质量管理部门需对验收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验收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六、工程验收档案管理1. 工程验收报告和相关资料需保存至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完成后的五年内,并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2. 工程验收资料要求保密,不得外传或泄露。

3. 工程验收档案应及时整理和归档,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七、附则本制度经公司质量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并实施,自颁布之日起正式生效。

工程项目物资验收制度模版

工程项目物资验收制度模版

工程项目物资验收制度模版一、概述本制度旨在规范工程项目物资的验收流程,确保物资的质量和数量符合合同要求,提高工程项目的质量和进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的物资验收工作。

三、定义1. 验收:指对工程项目所采购的物资进行质量和数量的检查,以确认是否符合合同要求。

2. 合同要求:指工程项目采购合同中约定的物资质量、数量等要求。

3. 验收人员:指被授权进行物资验收的工程项目相关人员。

四、责任与权限1. 工程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和指导物资验收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

2. 项目采购人员负责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并提供合同要求给验收人员。

3. 验收人员负责对物资进行验收,并在验收记录上签字确认。

五、验收流程1. 准备工作1.1 项目采购人员将合同要求提供给验收人员,并说明物资验收的安排。

1.2 验收人员据此制定物资验收计划,并通知供应商进行物资送检。

2. 送检2.1 供应商按计划送货,并提交相应的物资质量证明文件。

2.2 验收人员核对送货单和物资清单,并与实际物资进行比对。

3. 验收3.1 验收人员按合同要求对物资进行外观检查,包括外包装的完整性、标识的准确性等。

3.2 验收人员按合同要求对物资进行抽样检查,确保质量符合要求。

3.3 验收人员按合同要求对物资进行数量核对,确保与实际送检物资一致。

3.4 验收人员填写物资验收记录,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通过验收。

4. 处理不合格物资4.1 若物资不符合合同要求,验收人员应立即通知供应商,并要求进行整改或退换货。

4.2 若供应商拒绝整改或退换货,项目经理应与供应商沟通解决,并记录问题反馈。

六、验收标准1. 外观检查标准:物资外包装完整,标识清晰准确,无明显损坏或破损。

2. 抽样检查标准:按合同要求,从物资中抽取适量样品进行检测,符合相应的质量标准。

3. 数量核对标准:实际物资数量与送检数量一致。

七、验收记录1. 验收记录包括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供应商、验收结论等信息。

风电项目单位工程完工验收规定范文

风电项目单位工程完工验收规定范文

风电项目单位工程完工验收规定范文一、概述本文旨在制定风电项目单位工程完工验收规定,以确保风电项目的单位工程在完工后能够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本规定适用于风电项目的单位工程的完工验收。

二、项目完工前准备1. 完工验收前,项目负责人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项目的自检,确保施工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并做好相应记录。

2. 单位工程的施工应按照工程施工图纸和技术规范进行,相关验收文件和质量证明文件应齐备。

3. 单位工程的材料和设备购进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购买验收文件应保存完整。

三、完工验收程序1. 完工验收由项目负责人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参与,并根据工程的复杂程度可能会增加相应的专业人员参与。

2. 按照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要求,施工单位应出具完工报告,并提供相关工程验收材料。

3. 完工验收程序包括实地检查、文件审核和技术论证等环节,具体程序如下:(1) 实地检查:验收人员按照设计要求,对单位工程进行实地检查,包括建筑结构、设备安装等方面,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性。

(2) 文件审核:验收人员要认真审核单位工程的完工报告、工程验收材料等文件,确保完工材料真实有效。

(3) 技术论证:根据需求,对单位工程的关键技术指标进行论证,确保工程的技术达标。

四、验收标准1. 风电项目单位工程的验收标准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和标准,并参照相关行业标准进行评定。

2. 风电项目单位工程的建筑结构应符合相应的安全性和稳定性要求,主要包括地基、基础、结构框架等。

3. 风电项目单位工程的设备安装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相关设备及其附件应符合技术要求,操作方便、安全可靠。

4. 风电项目单位工程的电气设备安装应符合相应的规定和标准,设备的绝缘阻值、接地电阻等参数应满足要求。

5. 风电项目单位工程的消防设备应齐全并符合相关要求,确保消防安全。

五、验收结果处理1. 完工验收结果根据实际情况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验收报告应详细记录单位工程的合格和不合格项。

2. 针对不合格项,应制定整改措施,并要求施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

项目验收方案

项目验收方案

项目验收方案一、验收流程1.验收准备:(1)人员准备:安排好负责质量验收的技术人员或用料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配合数量验收的装卸搬运人员。

(2)资料准备:收集并熟悉安检设备的有关文件,如技术标准、订货合同等。

(3)器具准备:准备好验收用的检验工具。

(4)货位准备:确定验收入库时存放货位,计算和准备堆码安检设备。

(5)设备准备:大批量安检设备的数量验收,必须要有装卸搬运机械的配合,应做好设备的申请调用。

2.核对凭证:验收安检设备必须具备下列凭证:(1)入库通知单和订货合同副本,这是采购方接受安检设备的凭证。

(2)本单位提供的检测报告、装箱单、发货明细表等。

(3)承运单位提供的运单,若安检设备在采购方入库前发现残损情况,还要有承运部门提供的货运记录或普通记录,作为向责任方交涉的依据。

(4)核对凭证,也就是将上述凭证加以整理全面核对。

入库通知单、订货合同要与供货单位提供的所有凭证逐一核对,相符后才可进行下一步的检验工作。

3.实物检验:(1)数量检验:数量检验是保证安检设备数量准确不可缺少的重要步骤,一般在质量验收之前,由验收人员进行。

(2)质量检验:质量检验包括外观检验、技术参数检验形式,一般只做外观检验检验,后种检验如果有必要,则由采购方委托专门检验机构检验。

外观检验是指通过人的感觉器官,检验安检设备的包装外形或装饰有无缺陷。

检查安检设备包装的牢固程度。

检查安检设备有无损伤,如撞击、变形、破碎等。

检查安检设备是否被雨、雪、油污等污染,有无潮湿、霉腐、等。

外观有缺陷的安检设备,有时可能影响其质量,所以对外观有严重缺陷的安检设备,要单独存放,防止混杂,等待处理。

凡经过外观检验的安检设备,都应该填写“检验记录单”。

安检设备的外观检验只通过直接观察安检设备包装或安检设备外观来判别质量情况,大大简化了仓库的质量验收工作,避免了各个部门反复进行复杂的质量检验,从而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时间。

二、验收重点1.设备零件的完好性:指设备零部件和表面是否完整,零部件和表面的磨损情况以及设备润滑是否良好。

黑龙江省教育厅项目结题验收须知

黑龙江省教育厅项目结题验收须知

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验收须知为了进一步规范省教育厅各类科研课题的管理,特将省教育厅相关文件及表格公布,请项目负责人务必提前阅读并照章办理。

具体要求归纳如下:一、关于验收范围凡审批书约定到期应完成的黑龙江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重点、面上、指导)、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点、面上、指导)、青年学术骨干项目、新世纪优秀人才项目、海外学人项目,均在此验收范围之列。

二、关于项目变更和调整项目原则上不予变更。

如有不可抗拒原因,按下述形式处理:1、内容变更:科研项目内容确需变更的,应由项目组提出书面变更申请,申请中须说明变更原因,变更前后的情况,以及变更对于项目的影响,并填写黑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研究内容变更申请表(附表-).2、人员变更:科研项目的成员因工作调动、外出学习、身体健康等不得已的原因需要变更人员、调整顺序、重新分工的,须说明理由,且由变更前和拟变动后的项目组全体成员签字,并填写黑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人员变动申请表(附表二)。

ﻫ3、时间变更:科研项目应按期结题,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结题的,项目组应在项目结束前3个月内提出延期申请,并填写黑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延期申请表(附表三)。

如有变更,项目组填写上述申请表后报校科研处,由科研处长审核、签字,加盖公章后,以正式公文(函)的形式,由项目组向省教育厅科技处提出变更申请,省教育厅科技处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处理意见。

申请未得到省教育厅科技处正式批准前,项目应按原来的研究计划进行,项目组和学校不得擅自变更。

ﻫ三、关于项目成果1、科研项目批准前的研究成果,只能作为该项目的研究基础,项目批准日期之后的研究成果才能作为结题验收的依据,论文的收稿日期、专著的出版日期和专利的申请日期应在项目批准日期之后,其他形式的研究成果以此类推。

2、项目的研究成果,包括专著、论文、软件、专利以及成果评议、鉴定证书、成果报道等研究成果,未单独注明“黑龙江省教育厅XXXXX项目”和项目批准号的,不能作为验收依据。

工程质量检查验收标准制度

工程质量检查验收标准制度

工程质量检查验收标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工作,提高工程建设质量,确保工程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标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标准制度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的质量检查验收,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建筑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水利工程等。

三、工程质量检查验收的基本要求1.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规定标准。

2.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应当严格按照工程设计文件进行,确保工程的施工过程和结束符号符合设计要求。

3.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应当审查工程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管理文件,确保其质量管理工作符合规定。

4.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和经验的机构进行,确保检查验收结果客观、公正。

5.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应当及时汇总检查验收结果,形成检查验收报告,由相关方向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四、工程质量检查验收的程序1.准备阶段1.1.开展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前,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确定主体验收单位,同时组织编制验收规划和方案。

1.2.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按照验收规划和方案,逐项完成工程质量验收所需的准备工作,包括整理施工设计文件、收集施工资料、开展试验检测等。

1.3.施工单位应当配合主体验收单位,提供所需的施工记录、检测报告、材料合格证明等。

2.实施阶段2.1.主体验收单位按照验收规划和方案,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

2.2.检查成果应当实时记录,对于发现的问题,应当即时处理并进行整改。

2.3.主体验收单位应当针对工程质量问题,逐项进行评定,确保验收结果客观、公正。

3.总结阶段3.1.主体验收单位应当根据检查结果,编制验收报告,向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3.2.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验收报告进行审查,如发现问题应当要求主体验收单位进行整改,并组织复验。

3.3.复验合格后,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验收,并出具工程质量验收证书。

五、工程质量检查验收的责任制度1.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进行全程质量管理,确保施工过程符合设计要求。

项目验收须知

项目验收须知

国家预算内投资项目竣工验收须知一、竣工验收时间要求1、建设项目全部工程完工并基本符合验收条件后,应在一年内办理竣工验收手续(行业有特殊规定者除外)。

2、办理竣工验收确有困难,经验收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期限,延长期一般不得超过一年.二、竣工验收依据1、投资主管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对可研报告、初步设计、设计变更、调整概算和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等有关项目建设文件的批准文件;2、施工图纸和设备技术说明书;3、现行施工技术规范和验收规范;4、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招标投标文件及其合同;5、引进技术或成套设备的建设项目,还应出具签订的合同和国外提供的设计文件等资料。

三、竣工验收必备条件1、已按设计要求建设完成,能够投入使用;2、工程结算和竣工决算已通过有关部门审计;3、设计和施工质量已经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并作出评定;4、环境保护、消防、劳动安全卫生,符合与主体工程“三同时” 建设原则,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要求;5、建设项目实际用地已经土地管理部门核查;6、建设项目的档案资料齐全、完整,符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档案验收规定;7、建设项目已通过竣工验收前稽察,且稽察中发现的问题已得到有效整改;8、生产性项目,主要工艺设备和配套设施经联动负荷试车合格,形成生产能力,能够生产出设计文件所规定的产品,生产准备工作能适应投产的需要。

项目基本符合竣工验收条件,仅有零星土建工程和少数非主要设备未按设计规定的内容全部建成,但不影响使用或投产,也可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对未完工程应按设计安排资金,限期完成。

四、竣工验收准备工作1、组织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编制工程竣工图;2、按国家有关规定编制竣工决算报告;由具备资质的会计(审计)师事务所进行竣工决算审计,并出具竣工决算审计报告;3、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内容逐项进行清理登记,列出交付使用财产清单,对于需要核销的工程,要办理核销手续;4、工程质量、设计质量及主要设备质量报有关部门评定;5、环境保护、消防、档案、安全生产、卫生和土地使用按规定办理确认手续;五、竣工验收相关报告1、建设单位关于工程竣工验收综合报告;2、设计单位关于工程设计情况的总结报告;3、施工单位(总包单位)关于工程施工情况的总结报告;4、监理单位关于工程监理情况的总结报告;5、质量监督部门关于工程质量监督的意见;6、竣工初步验收意见。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须知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须知
人防工程质量竣工报告(施工单位)
监督注册编号: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名称
施工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质量验收意见: (填写内容) 1、 施工单位质量责任行为履行情况(如是否依法承揽工程、分包工程签订合同与资质是否
相符;是否建立工程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建立各级质量责任及质量控制程序); 2、 本工程是否已按要求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3、 在施工过程中,执行强制性标准和强制性条文的情况; 4、 施工过程中对监理和监督机构提出的要求整改的质量问题是否确已改正,并得到监理单
4
RFZJ05
山东省人防工程 竣工验收监督资料
工程项目名称: 监督注册编号: 质量监督单位: 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 项目质量监督组长:
年月日
5
RFZJ05-01-01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申报书
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
我单位建设的
人防工程
(监督注册编号:
)已完成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
的各项内容,具备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
4、对验收过程中所发现的和质量监督机构提出的问题,相关单 位负责人应予以解答。
5、验收组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的质量行 为做出全面评价,各责任主体应分别阐明各自的验收意见,当参验各 方对工程验收意见一致时,验收人员应在《建设单位人防工程竣工验 收报告》上签字。
6、当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的各方对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不一致时, 应当协商提出解决的办法,也可请人防主管部门或质量监督机构协调 处理,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量保证体系;是否建立各级质量责任制及质量控制程序等。 2、人防工程防护设施是否按要求施工完成。 3、在施工过程中,执行人防工程建筑结构和防护设施强制性标准和强制性条文的情况。 4、施工过程对监理和监督机构提出的要求整改的质量问题是否确已改正。 5、工程完工后,企业自查,是否确认工程达到竣工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或以上质量等级。 6、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包括检测报告和功能试验资料)基本齐全且已按要求装订。 7、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8、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质量检查意见。 备注:本部分可另附页。

工程项目物资验收制度范本

工程项目物资验收制度范本

工程项目物资验收制度范本一、总则本制度的制定目的是为了规范工程项目物资的验收流程,提高工程项目物资的质量和效益,确保工程项目物资的安全和合法性。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物资的验收工作,包括材料、设备、机械等各种类型的物资。

三、验收人员1. 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和协调物资验收工作,确保物资验收的顺利进行。

2. 监理工程师:负责监督和检查物资的合格性和安全性。

3. 施工方代表人员:负责协助项目经理和监理工程师进行物资验收工作。

四、验收准则1. 质量准则:物资的质量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工程项目的要求,不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

2. 安全准则:物资的安全性应符合有关的安全标准和规定,不存在安全隐患。

3. 合法准则:物资应具备合法的产地、厂家、资质等,无法满足合法准则的物资不得验收。

五、验收流程1. 接受物资:物资到达现场后,项目经理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接受物资,并开展初步检查。

2. 编制验收方案:根据物资的特点和要求,项目经理应编制详细的物资验收方案,并及时与监理工程师进行沟通和确认。

3. 验收前准备:验收前,项目经理应确保验收环境整洁有序,验收人员应经过必要的培训和考核。

4. 开展验收工作:按照验收方案,项目经理、监理工程师和施工方代表人员共同进行验收工作。

5. 验收结果记录: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意见应及时记录,并与相关人员协商解决。

6. 验收结果通知:验收结束后,项目经理应将验收结果通知相关单位和人员,并妥善保管相关文件和记录。

六、验收标准1. 材料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工程项目的要求进行验收,如有瑕疵或不合格,应及时报告并追究责任。

2. 设备验收标准:按照设备的技术规范和性能指标进行验收,确保设备的正常工作和安全使用。

3. 机械验收标准:按照机械的使用说明和操作规程进行验收,确保机械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七、验收结果处理1. 合格物资:验收合格的物资应及时进行入库,并做好标识和管理工作。

2. 不合格物资:验收不合格的物资应及时进行整改或退货,并追究责任。

货物与工程验收制度

货物与工程验收制度

货物与工程验收制度一、目的和范围本制度旨在明确货物与工程验收的基本要求和程序,确保所有交付的货物和完成的工程项目均符合技术规格和质量标准。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涉及货物采购和工程建设的验收活动。

二、验收原则1. 公正客观:验收工作应保持公正性,确保所有评估和判断都基于实际数据和事实。

2. 重点突出:对于关键性能指标和安全要求,应给予特别关注,确保这些方面的标准得到满足。

3. 全面细致:验收过程中应对货物和工程的每一个细节进行仔细检查,不留死角。

三、验收准备1. 验收前,项目负责人应准备好所有相关的技术文件和验收标准。

2. 组织验收小组,包括技术人员、质量管理人员以及必要时的外部专家。

3. 通知供应商或承包商,确定验收时间和地点。

四、验收程序1. 初步检查:对货物外观或工程概况进行初步检查,确认无明显缺陷。

2. 详细检验:按照验收标准逐项进行检查,记录检查结果。

3. 功能测试:对货物或工程的关键性能进行测试,确保其满足使用要求。

4. 整改与复检:如发现问题,需通知供应商或承包商进行整改,并在整改后进行复检。

5. 编制报告:验收小组应编制详细的验收报告,包括检查过程、结果及建议。

五、验收标准1.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2. 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规格和质量要求。

3. 符合公司内部的质量管理标准。

六、责任与义务1. 供应商或承包商应确保提供的货物和工程符合约定的标准。

2. 项目负责人应确保验收过程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3. 验收小组应严格按照制度执行验收工作,并对结果负责。

七、后续处理1. 对于验收合格的货物和工程,应及时办理结算手续,并投入使用。

2. 对于不合格的货物和工程,应依据合同条款进行处理,可能包括退货、返工或索赔等。

八、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公司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在实际操作中,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调整验收程序和方法,但必须保证质量不受影响。

工程验收管理规章制度

工程验收管理规章制度

工程验收管理规章制度一、总则1. 本规章制度依据国家及地方有关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和规定制定,旨在统一工程验收程序,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2. 所有参与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严格按照验收流程进行工作。

二、组织机构1. 设立工程验收领导小组,由项目负责人担任组长,成员包括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的代表。

2. 工程验收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整个工程的验收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

三、验收准备1. 施工单位应在工程完工前准备好完整的竣工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记录、检验报告、材料合格证等。

2. 监理单位需对竣工资料进行审核,并出具初步验收意见。

四、验收程序1. 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向监理单位提出预验收申请。

2. 监理单位收到申请后,组织相关人员对工程进行预验收,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施工单位整改。

3. 整改完成后,施工单位再次提出正式验收申请。

4. 监理单位确认整改合格后,组织设计、施工、建设等单位共同参与正式验收。

5. 验收小组对照验收标准,逐项检查工程质量,并填写验收记录。

6. 如发现不符合标准的项目,验收小组应提出整改意见,施工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7. 整改后,验收小组重新进行检查,直至所有项目均符合标准要求。

五、验收标准1. 工程验收应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的建筑工程验收标准执行。

2. 对于特殊工程或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验收标准,但不得低于国家强制性标准。

六、责任与义务1. 施工单位应对工程质量负主体责任,确保工程质量符合验收标准。

2. 监理单位应公正客观地执行验收工作,不得徇私舞弊。

3. 设计单位应确保设计方案的可行性和科学性,对设计变更及时提出指导意见。

4. 建设单位应提供必要的支持和配合,确保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七、附则1. 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工程验收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如有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上海市建设项目防雷工程验收须知

上海市建设项目防雷工程验收须知

上海市建设项目防雷工程验收须知一、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12号)决定对确需保留的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目录第378项为:“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防雷装置的竣工验收。

……”《上海市雷电防护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由市气象局负责审核的防雷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市气象局申请防雷工程验收。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第二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

”二、申请条件申请防雷工程验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防雷装置设计取得上海市气象局核发的《上海市建设项目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意见书》;2、防雷装置施工单位和施工技术人员取得国家规定的资质和资格的;3、申请人提交的申请竣工验收材料齐全;4、建设单位整改完毕(检测如发现问题的);5、其他法律法规要求的条件。

三、办理验收申请,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上海市建设项目防雷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回执)》(一式二份,加盖公章);2、项目批复;3、《上海市建设项目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意见书》复印件(施工图);4、《上海市建设项目防雷工程检测报告》;5、防雷装置竣工图(项目总平面图、防雷设计说明、基础防雷平面图、屋面防雷平面图、电涌保护器的测试报告、强、弱电系统配置图及电涌保护器配置图、电涌保护器的技术参数、低压配电系统、均压环设置平面图及立面图、等电位连接平面图及立面图、等电位连接预留件图);6、防雷产品测试机构出具的《防雷产品测试报告》;7、与专业防雷公司签订的工程合同。

四、办理程序1、申请人向上海市气象局行政审批办公室提交材料;2、对符合申请条件、申报材料齐全的,上海市气象局予以受理;3、上海市气象局派员到施工现场进行验收;4、如存在问题,将当场开具《整改意见书》,申请人整改完毕后申请复验;5、验收合格后核发《上海市建设项目防雷装置竣工验收意见书》。

桩基子分部质量验收须知

桩基子分部质量验收须知

桩基子分部质量验收须知桩基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3个工作日之前,由施工单位资料员收集整理以下经总监审核合格后(须提交总监签字的审核合格确认书面意见)的资料(其他资料验收时放在现场抽查),送交钦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抽查,经抽查达到验收条件的(对不符合验收条件的,我站相应监督科室或综合科将需补全资料书面告知施工单位资料员),由施工单位资料员将《基桩工程质量验收监督通知书》送达综合科,总监方可组织验收。

一、桩基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前应将下列资料送达综合科,由综合科转送相应监督科室;1、承载力检验报告:(1)采用静载试验时:基桩静载试验报告、超前钻报告(单柱单桩的大直径嵌岩桩;含桩底持力层岩芯抗压强度试验)。

(“单柱单桩的大直径嵌岩桩,应视岩性检验孔底下3倍桩身直径或5m深度范围内有无土洞、溶洞、破碎带或软弱夹层等不良地质条件。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11)第10.2.13条。

俗称超前钻)。

(2)采用非静载试验时:超前钻报告(单柱单桩的大直径嵌岩桩;含桩底持力层岩芯抗压强度试验)、岩基载荷试验报告、钻孔抽芯报告或声波透射法(含桩身砼连续性描述、桩身砼强度和桩底持力层岩芯抗压强度试验)、动测法检测报告。

报告中包含《关于要求检测机构在地基载荷试验、基桩检测过程中留存相关相片的通知》(钦市质安监字[2012]23号)的相关内容。

(“钦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信息网(网址:/)”中的“政策法规”中的“本地规定”。

2、桩身质量检验报告:(1)完整性检验报告:①直径大于800mm的混凝土嵌岩桩应采用钻孔抽芯法或声波透射法检测;②直径不大于800mm的桩以及直径大于800mm的非嵌岩桩,可采用钻孔抽芯法、声波透射法或动测法进行检测。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11)第10.2.15条。

)(2)桩身混凝土试块试验报告(“每浇注50m3必须有1组试件,小于50m3的桩,每根桩必须有1组试件。

基础验收须知

基础验收须知

建设工程基础验收办事须知一、基础工程验收应具备的条件(一)、完成基础工程设计的各项内容,同时完成以下工作:(1)基础施工到设计±0.00处;(2)基础无回填土覆盖;(3)基础及设备基础已标出轴线、中心线及标高;(4)钢筋砼柱或构造柱、剪力墙已标出轴线。

(二)、施工单位在基础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并提出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的建设工程质量施工单位(基础)报告(建设表5-1~建设表5-3);(三)、监理单位对基础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的天津市建设工程基础验收监理评估报告(建筑工程部分)(建设表6-1~建设表6-5);(四)、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出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的质量检查报告,勘察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合格证明书)(建设表3)、设计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合格证明书)(建设表4);(五)、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且满足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总站质量资料归档要求;(六)、区规划建设管理局及其委托的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二、基础工程验收的主要依据(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等现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验收规范;(二)、国家及天津市关于建设工程的强制性标准;(三)、经审查通过的施工图纸、设计变更以及设备技术说明书;(四)、引进技术或成套设备的建设项目,还应出具签订的合同和国外提供的设计文件等资料。

(五)、其他有关建设工程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三、基础工程验收的组织(一)、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建设工程基础工程验收工作,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对建设工程基础工程验收实施监督,该工程的施工、监理、设计、勘察等单位参加;(二)、验收人员: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基础工程验收小组。

项目验收方案

项目验收方案

项目验收方案验收按国家有关的规定、规范、采购文件中的验收报告单及本合同的有关约定进行。

我司在验收前提供一份验收目录,在采购人确认后作为验收的依据。

货物运抵交货地点前,我司约请采购人时间,双方派出代表前往工作现场,双方进行箱外验收(但我司按采购单位要求的时间提前告知采购人到货的时间)。

箱内物品由双方在约定时间一次性共同开箱验收,如发现缺少、损坏部件或者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我司及时补给或更换,如因此造成延期供货,采购人有权按延期交货索赔。

安装调试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采购人可拒收货物。

采购人拒收货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丢失的风险由我司承担。

一、验收时间产品安装完毕后,由我司提出验收申请,采购人应于我司提出验收申请后组织验收。

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应当出具验收报告,需要其他管理机构验收的由验收机构出具验收报告。

二、验收标准1.单证齐全:应有产品合格证(或质量证明)、使用说明、保修证明、发票和其它应具有的单证。

2.产品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行业标准或货物来源国官方标准;3.产品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厂合格正品(包括零部件),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

4.依招标文件要求对全部货物、产品、型号、规格、数量、外型、外观、包装及资料、文件(如装箱单、保修单、随箱介质等)的验收。

为使用单位设计、安装、调试、维修、使用提供足够的技术资料和技术保障,提供产品的有关证明。

5.拆箱后,应对其全部产品、零件、配件、用户许可证书、资料、介质进行登记,并与装箱单对比,如有出入应立即书面记录,由我司解决,如影响安装则按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产品到达最终用户现场后,在接到用户通知后,我司安排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到用户现场安装、调试,按验收指标逐项测试,直至达到验收要求。

6.如商检或测试中发现指标或功能上不符合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时,将被看作性能不合格,采购人有权拒收并要求赔偿。

7.验收时将全部有关技术文件、资料、安装、测试、验收报告等到文档汇集成册交付采购人。

写字楼物业装修巡查验收注意事项

写字楼物业装修巡查验收注意事项

写字楼物业装修巡查验收注意事项一、前言写字楼作为商务办公场所,装修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形象和员工的工作环境。

在写字楼装修巡查验收过程中,需要注意一些重要事项,确保装修质量达标,让写字楼成为一个舒适、安全、高效的办公场所。

二、资料准备在开始装修巡查验收之前,首先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资料。

包括写字楼的规划设计图纸、装修合同、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装修材料的质检报告等。

通过对这些资料的查阅,可以对装修项目的整体情况有一个清晰的了解,从而有针对性地进行巡查验收。

三、巡查验收须知1. 施工工艺和质量控制:在巡查验收的过程中,需要重点关注施工工艺和质量控制是否符合要求。

比如墙面的平整度、地面的水平度、各种管道的安装是否牢固、隔音材料的使用等。

这些都是保证办公环境舒适和安全的重要因素。

2. 安全隐患排查:写字楼作为办公场所,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

在巡查验收中,应当重点排查一些潜在的安全隐患,比如电路是否合规、消防设施是否完善、是否存在易燃材料等,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3. 装修材料使用:写字楼装修材料的使用直接关系到办公环境的环保和舒适程度。

在巡查验收过程中,需要重点检查装修材料是否符合环保标准,是否具有相应的检测报告,是否会对员工的身体健康造成影响。

4. 设备设施验收:除了装修材料,写字楼的设备设施也需要重点关注。

比如空调系统是否正常运行、网络布局是否合理、办公家具的质量是否符合要求等。

这些设备设施的验收,直接关系到员工的工作效率和办公舒适度。

四、总结回顾在巡查验收的全过程中,需要着重关注施工工艺和质量控制、安全隐患排查、装修材料使用和设备设施验收等方面。

只有对这些方面进行全面、深入的检查,才能保证写字楼装修质量的合格性,让员工能够在一个安全、舒适、高效的办公环境中工作。

五、个人观点作为一名写手,我深知写字楼装修巡查验收的重要性。

通过深入的了解和细致的检查,可以确保写字楼的装修质量符合标准,提升企业形象和员工工作环境。

工程竣工验收检查制度

工程竣工验收检查制度

工程竣工验收检查制度一、目的和依据本制度旨在规范工程竣工验收检查的程序和要求,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为后续运营和使用提供安全保障。

本制度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所有建设工程项目,包括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交通运输设施等各类工程项目。

三、组织架构1. 工程竣工验收检查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方参与。

2. 建设单位应成立工程竣工验收检查小组,由项目负责人担任组长,成员包括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相关负责人。

四、验收程序1. 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和设计文件的要求,对工程进行全面自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2. 自查合格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竣工验收。

3. 建设单位收到竣工报告后,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进行现场验收。

4. 验收过程中,各参验单位应对工程的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确保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5. 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向有关部门报备,办理相关手续。

五、验收内容1. 工程质量:检查工程的施工质量、材料质量、设备安装质量等,确保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标准。

2. 安全生产:检查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施工现场安全设施、应急预案等,确保工程安全可控。

3. 环境保护:检查工程的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绿化覆盖等,确保符合环保要求。

4. 合同履行:检查各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是否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职责,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六、验收结果处理1. 验收合格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及时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投入运营和使用。

2. 验收不合格的工程,建设单位应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后重新组织验收。

3. 对于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工程,建设单位应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项目验收须知

项目验收须知

附件6
项目验收须知
(参考提纲)
一、验收的主要依据
1.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各资金用途实施细则。

2.项目计划下达文件。

3.项目申请报告。

4.项目合同书或承诺书。

二、验收内容
1.项目的技术性能指标是否达到合同书明确的要求;
2.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是否达到合同书或责任承诺书约定的目标;
3.检查项目资金是否落实、财政扶持资金的使用是否合理规范;
4.对于平台建设类项目,还须检查平台在项目实施中的作用以及项目实施对平台建设的促进作用等情况。

5.其他须验收检查的内容,如是否按时办理验收等。

三、纪律要求
1.参加验收会的专家应坚持实事求是、科学严谨的态度,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科学的审查和评价。

2.参加验收会专家及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保守验收过程中知悉的商业和技术秘密,未经权利人许可,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转让该秘密。

公司小型工程验收制度

公司小型工程验收制度

公司小型工程验收制度一、目的与原则确保小型工程项目按照既定的质量、安全和环保标准顺利完成,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功能的正常使用。

验收工作应坚持公正客观、重点突出的原则,确保每一个环节都经过严格检查。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小型工程项目的验收,包括但不限于内部装修、设备安装、电力布线、网络建设等项目。

三、组织机构1. 工程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小型工程项目的验收工作。

2. 质量监控小组负责对验收过程进行监督和记录。

3. 财务部门负责根据验收结果进行工程款项的结算。

四、验收流程1. 工程完成后,承包方应提交工程完工报告和相关材料给工程部门。

2. 工程部门组织相关人员成立验收小组,制定详细的验收计划。

3. 验收小组依据工程合同、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标准进行现场检查。

4. 对于发现的问题,验收小组应记录并通知承包方进行整改。

5. 整改完成后,验收小组再次进行检查,直至所有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6. 验收合格后,验收小组出具验收报告,并由质量监控小组签字确认。

7. 财务部门根据验收报告进行最终的工程款项结算。

五、验收标准1. 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的相关标准。

2. 工程所用材料、设备应与合同约定相符,不得有偷工减料现象。

3. 工程实施过程中应遵守安全生产规定,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无隐患。

4. 环保要求应达标,施工废弃物应按规定进行处理。

六、责任与义务1. 承包方应对所承包的工程质量负责,确保工程按期按质完成。

2. 验收小组应严格按照验收标准进行检查,确保验收工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3. 质量监控小组应对整个验收过程进行监督,确保所有流程符合制度要求。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工程部门负责解释。

如有变更,需经过公司管理层批准后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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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预算内投资项目竣工验收须知
一、竣工验收时间要求
1、建设项目全部工程完工并基本符合验收条件后,应在一年内办理竣工验收手续(行业有特殊规定者除外)。

2、办理竣工验收确有困难,经验收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期限,延长期一般不得超过一年。

二、竣工验收依据
1、投资主管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对可研报告、初步设计、设计变更、调整概算和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等有关项目建设文件的批准文件;
2、施工图纸和设备技术说明书;
3、现行施工技术规范和验收规范;
4、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招标投标文件及其合同;
5、引进技术或成套设备的建设项目,还应出具签订的合同和国外提供的设计文件等资料。

三、竣工验收必备条件
1、已按设计要求建设完成,能够投入使用;
2、工程结算和竣工决算已通过有关部门审计;
3、设计和施工质量已经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并作出评定;
4、环境保护、消防、劳动安全卫生,符合与主体工程“三同时” 建设原则,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要求;
5、建设项目实际用地已经土地管理部门核查;
6、建设项目的档案资料齐全、完整,符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档案验收规定;
7、建设项目已通过竣工验收前稽察,且稽察中发现的问题已得到有效整改;
8、生产性项目,主要工艺设备和配套设施经联动负荷试车合格,形成生产能力,能够生产出设计文件所规定的产品,生产准备工作能适应投产的需要。

项目基本符合竣工验收条件,仅有零星土建工程和少数非主要设备未按设计规定的内容全部建成,但不影响使用或投产,也可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对未完工程应按设计安排资金,限期完成。

四、竣工验收准备工作
1、组织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编制工程竣工图;
2、按国家有关规定编制竣工决算报告;由具备资质的会计(审计)师事务所进行竣工决算审计,并出具竣工决算审计报告;
3、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内容逐项进行清理登记,列出交付使用财产清单,对于需要核销的工程,要办理核销手续;
4、工程质量、设计质量及主要设备质量报有关部门评定;
5、环境保护、消防、档案、安全生产、卫生和土地使用按规定办理确认手续;
五、竣工验收相关报告
1、建设单位关于工程竣工验收综合报告;
2、设计单位关于工程设计情况的总结报告;
3、施工单位(总包单位)关于工程施工情况的总结报告;
4、监理单位关于工程监理情况的总结报告;
5、质量监督部门关于工程质量监督的意见;
6、竣工初步验收意见。

六、竣工验收主要程序
1、竣工验收前稽察
①前期工作开展情况和项目建设程序的执行情况;
②项目管理的基础工作情况,特别是“四制”的落实情况;
③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和概算执行情况;
④项目建设是否取得预期成效;
⑤竣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是否全部完成。

2、竣工初步验收
①建设单位向组织初验部门提交初验申请及竣工验收材料;
②组织初验部门应在接到申请后15日内与有关单位协商,确定初验时间、地点及初验工作组成员单位等;
③召开竣工初步验收会议(参照竣工验收会议);
④建设单位应按照初步验收会议的要求和意见进行整改。

⑤竣工初步验收意见,作为正式竣工验收的依据。

3、竣工验收
①建设单位向组织项目竣工验收的发展和改革部门提交竣工验收申请及相关材料;
②发展和改革部门在接到申请验收报告后15日内确定进行竣工验收前稽察的时间;
③竣工验收前稽察完成后,经与有关单位协商,确定验收时间、地点及验收委员会成员单位,分发有关竣工验收材料;
④召开竣工验收会议。

竣工验收会议通过的《竣工验收鉴定书》正本一式三份,在15日内分送组织验收、建设和档案部门,副本应满足有关部门和单位需要。

七、竣工验收综合报告
第一部分建设依据
第二部分前期准备
1、组织机构
2、勘探设计
3、建设用地
4、物资供应
第三部分工程概况
1、工程特点(选址、建设规模、生产技术、工艺流程、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开工和竣工时间);
2、招投标情况;
3、主要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以及工作情况;
4、主要工程任务和完成工程量;
5、设计、施工质量评价;
6、合同管理情况;
7、主要材料的消耗。

第四部分土建、安装、调试
1、土建施工;
2、设备安装;
3、调试。

第五部分生产准备及试生产
1、人员、物资、技术准备;
2、试生产情况(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和生产能力考核情况)。

第六部分环保、消防、劳动安全卫生
第七部分档案资料管理
第八部分工程结算、竣工决算
1、资金来源、使用及建设成本;
2、工程概算与基建计划批准与执行情况;
3、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审查审计结果;
4、经济效益分析。

第九部分经验与教训
第十部分存在问题处理意见
第十一部分有关建筑安装质量检测、环保、消防、劳动安全卫生、审计等审查意见的
八、竣工验收会议议程
1、召开预备会
听取项目法人(建设单位)有关验收组织情况汇报;决定会议日程;通过竣工验收委员会名单;成立验收专业组。

2、召开大会
①宣布竣工验收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各专业组负责人名单;
②听取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竣工验收综合报告,未进行预验收的还应听取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竣工验收情况报告;
③听取初验工作情况报告。

3、检查工程
4、分专业组评议,书面提出小组验收意见
5、验收委员会召开会议
①听取各专业组汇报,研究各专业组未能解决的问题;
②讨论、修改《竣工验收鉴定书》。

6、召开大会
①宣读并通过《竣工验收鉴定书》;
②竣工验收委员会委员在鉴定书上签名。

九、竣工验收鉴定书
前言(简述竣工主持、参加单位、时间地点等)
1、工程概况
①工程名称、位置、开工和竣工时间;
②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③主要建设依据;
④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有关招投标工作情况;
⑤工程完成情况和主要工程量以及主要材料消耗。

2、概算执行情况及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审查结论
3、工程质量鉴定
4、环保、消防、劳动安全卫生和土地使用评定
5、档案资料
6、试生产及经济效益
7、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8、验收意见
9、验收委员会成员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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