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金伟塑料编织袋厂改建塑料编织袋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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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金伟塑料编织袋厂改建塑料编织袋生产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9年5月21日,常州金伟塑料编织袋厂组织召开“常州金伟塑料编织袋厂改建塑料编织袋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组织本项目竣工验收,验收工作组由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环保工程设计与施工单位、监测单位(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等单位代表,以及3名特邀专家组成。与会专家和代表勘察了现场,听取了建设单位对项目建设情况、验收监测单位对该项目验收监测和验收报告的详细介绍,经认真讨论,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常州金伟塑料编织袋厂改建塑料编织袋生产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常州钟楼经济开发区桂花路16号,项目总投资50万元,利用现有生产车间内空余场地建设技改项目。该项目利用现有拉丝生产线、圆织机等生产设备,新增塑料编织袋连续印刷机1台、回料生产线1条、复膜生产线1条等设备,对塑料编织袋生产工艺进行改造。技改完成后,全厂产能不变,仍为塑料编织袋2000吨/年。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8年7月,建设单位委托江苏方正环保设计研究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常州金伟塑料编织袋厂改建塑料编织袋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年11月5日通过常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常钟环审[2018]120号)。
该项目已于2018年12月开工建设,2019年2月竣工进入调试阶段,实际产能为年产塑料编织袋2000吨。项目建成后至今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占总投资的38%。
(四)验收范围
本次为全部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江苏省环境保护厅文件《关于加强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评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15]256号)第三条:“建设项目存在变动但不属于重大变动的,纳入竣工环保验收管理”。该项目具体变动情况见“变动环境影响分析”。根据变动环境影响分析结论:本项目增加59台缝纫机后,废气、废水、固废污染因子不增加,废气、废水排放量不突破环评批复文件要求,固废100%处置。对周围环境及保护目标影响仍然较小,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厂区排水已实施“雨污分流”。该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常州市江边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废气
项目复膜生产线挤出工段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1#)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的1#排气筒排放;油墨调配、印刷工段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2#)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
高的2#排气筒排放;回料生产线与拉丝生产线的加热挤出工段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3#)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的3#排气筒排放。
未捕集的有机废气通过车间通排风系统排出后,直接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
(三)噪声
该项目的噪声主要为复膜生产线、回料生产线、印刷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安排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高噪声设备设置在车间内远离厂界的位置等降噪措施,来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该项目的一般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包括废包装桶和废活性炭。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废包装桶和废活性炭委托淮安华昌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处置。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企业认真做好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生产过程严格操作到位。
2、在线监测装置
环评及批复未作相关要求。
3、其他
企业设有废气排气筒4个、污水排口1个、危废仓库1个、一般固废堆场1个,环保标志牌均已设置,固体废物已做到分类堆放。
四、环保设施监测结果
(一)验收监测期间的生产工况
青山绿水(江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7日-3月8日对本项目进行了验收监测,并于2019年3月11日出具了检测报告(CQHY190010)。验收检测期间,生产负荷达到75%以上,工况稳定,各类环保措施运行正常。
(二)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厂区污水排口中的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磷、动植物油的日均值浓度及pH值范围均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
2、废气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1#排气筒、2#排气筒、3#排气筒排放的VOCs 排放浓度及速率符合《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标准;无组织VOCs排放浓度符合《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5标准。食堂油烟排放浓度及效率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标准。
3、噪声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该项目东厂界昼夜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4类标准;南、西、北厂界昼夜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废包装桶和废活性炭委托淮安华昌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处置。
5、污染物排放总量
该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及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均符合该项目环评批复中的核定量。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1、本项目废水达标排放,接入城市污水管网,对周边地表水环境不构成直接影响;
2、本项目有组织及无组织废气均可做到达标排放;
3、本项目各厂界噪声均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不构成超标影响。
4、本项目各项固体废物均能得到有效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可控。
六、验收结论
“常州金伟塑料编织袋厂改建塑料编织袋生产项目”建设内容符合环评要求,落实了环评及批复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验收监测数据表明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审批要求。建议该项目通过环保竣工验收。
七、后续管理要求
加强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管理,确保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八、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名单见附表。
验收工作组组长:常州金伟塑料编织袋厂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