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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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

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地基处理和基坑与边坡支护两节。

二、地基处理:

1.填料加固

(1)填料加固项目用于软弱地基挖土后的换填材料加固工程。

(2)填料加固夯填灰土就地取土时,应扣除灰土配比中的黏土。

2.强夯

(1)强夯项目中每单位面积夯点数,指设计文件规定单位面积内的夯点数量,若设计文件中夯点数量与定额不同时,采用内插法计算消耗量。

(2)强夯的夯击击数系指强夯机械就位后,夯锤在同一夯点上下起落的次数。

(3)强夯工程量应区别不同夯击能量和夯点密度,按设计图示夯击范围及夯击遍数分别计算。

3.填料桩、碎石桩与砂石桩的充盈系数为1.30,损耗率为2%。实测砂石配合比及充盈系数不同时可以调整。其中灌注砂石桩除上述充盈系数和损耗率外,还包括级配密实系数1.334。

4.搅拌桩

(1)深层搅拌水泥桩项目按1喷2搅施工编制,实际施工为2喷4搅时,项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43;实际施工为2喷2搅,4喷4搅时分别按1喷2搅、2喷4搅计算。

(2)水泥搅拌桩的水泥掺入量按加固土重(1800kg/m3)的13%考虑,如设计不同时按每增减1%项目计算。

(3)深层水泥搅拌桩项目已综合了正常施工工艺需要的重复喷浆(粉)和搅拌。空搅部分按

相应项目的人工及搅拌桩机台班乘以系数0.50计算。

(4)三轴水泥搅拌桩项目水泥掺入量按加固土重(1800kg/m3)的18%考虑,如设计不同时按深层水泥搅拌桩每增减1%项目计算;按2搅2喷施工工艺考虑,设计不同时,每增(减)1搅1喷按相应项目人工和机械费增(减)40%计算。空搅部分按相应项目的人工及搅拌桩机台班乘以系数0.50计算。

(5)三轴水泥搅拌桩设计要求全断面套打时,相应项目的人工及机械乘以系数1.50,其余不变。

5.注浆桩

高压旋喷桩项目已综合接头处的复喷工料;高压喷射注浆桩的水泥设计用量与定额不同时,应予调整。

6.注浆地基所用的浆体材料用量应按照设计含量调整。

7.注浆项目中注浆管消耗量为摊销量,若为一次性使用,可进行调整。废浆处理及外运执行本定额“第一章土石方工程”相应项目。

8.打桩工程按陆地打垂直桩编制。设计要求打斜桩时,斜度≤1:6时,相应项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斜度>1:6时,相应项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43。

9.桩间补桩或在地槽(坑)中及强夯后的地基上打桩时,相应项目的人工、机械乘以1.15。

10.单独打试桩、锚桩,按相应项目的打桩人工及机械乘以系数1.50。

11.若单位工程的碎石桩、砂石桩的工程量在≤60m3时,其相应项目的人工、机械消耗量按乘以系数1.25计算。

12.本章凿桩头适用于深层水泥搅拌桩、三轴水泥搅拌桩、高压旋喷水泥桩等项目。

三、基坑支护

1.地下连续墙未包括导墙挖土方、泥浆处理及外运、钢筋加工,实际发生时,按相应规定

另行计算。

2.钢制桩

(1)打拔槽钢或钢轨,按钢板桩项目,其机械乘以系数0.77,其他不变。

(2)现场制作的型钢桩、钢板桩,其制作执行本定额“第六章金属结构制作工程”中钢柱制作相应项目。

(3)定额内未包括型钢桩、钢板桩的制作、除锈、刷油。

3.挡土板项目分为疏板和密板。疏板是指间隔支挡土板。且板间净空≤150cm的情况;密板是指满堂支挡土板或板间净空≤30cm的情况。

4.若单位工程的钢板桩的工程量≤50t时,其人工、机械量按相应项目乘以系数1.25计算。

5.钢支撑仅适用于基坑开挖的大型支撑安装、拆除。

6.注浆项目中注浆管消耗量为摊销量,若为一次性使用,可进行调整。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地基处理。

1.填料加固,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2.强夯,按设计图示强夯处理范围以面积计算。设计无规定时,按建筑物外围轴线每边各加4m计算。

3.灰土桩、砂石桩、碎石桩、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均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乘以设计桩外径截面积,以体积计算。

4.搅拌桩。

(1)深层水泥搅拌桩、三轴水泥搅拌桩、高压旋喷水泥桩按设计桩长加50cm乘以设计桩外径截面积,以体积计算。

(2)三轴水泥搅拌桩中的插、拔型钢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型钢以质量计算。

5.高压喷射水泥桩成孔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桩长计算。

6.分层注浆钻孔数量按设计图示以钻孔深度计算。注浆数量按设计图纸注明加固土体的体积计算。

7.压密注浆钻孔数量按设计图示以钻孔深度计算。注浆数量按下列规定计算:

(1)设计图纸明确加固土体体积的,按设计图纸注明的体积计算。

(2)设计图纸以布点形式图示土体加固范围的,则按两孔间距的一半作为扩散半径,以布点边线各加扩散半径,形成计算平面,计算注浆体积。

(3)如果设计图纸注浆点在钻孔灌注桩之间,按两注浆孔的一半作为每孔的扩散半径,依此圆柱体积计算注浆体积。

8.凿桩头按凿桩长度乘桩断面以体积计算。

二、基坑支护

1.地下连续墙

(1)现浇导墙混凝土按设计图示以体积计算。现浇导墙混凝土模板按混凝土与模板接触面的面积,以面积计算。

(2)成槽工程量按设计长度乘墙厚及成槽深度(设计室外地坪至连续墙底),以体积计算。

(3)锁口管以“段”为单位(段指槽壁单元槽段),锁口管吊拔按连续墙段数计算,定额中已包括锁口管的摊销费用。

(4)清底置换以“段”为单位(段指槽壁单元槽段)。

(5)浇筑连续墙混凝土工程量按设计长度乘以墙厚及墙深加0.50m,以体积计算。

(6)凿地下连续墙超灌混凝土,设计无规定时,其工程量按墙体断面面积乘以0.5m,以体积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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