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司机指挥管理制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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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司机、信号司索工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悦岚山)部内发【2016】4号版次一版
文件类别管理程序文件层次 C
修改次数 1 颁发部门安全部
发布日期2016年7月10日实施日期2016年7月10日编制人编制日期2016年7月9日审核人审核日期2016年7月10日批准人批准日期2016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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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 目的 (1)
2 适用范围 (1)
3 定义 (1)
4 职责 (1)
5 文明施工 (2)
6 安全管理 (3)
7 处罚条例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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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司机、信号司索工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规范项目部施工起重作业,保障施工作业的正常进行,促进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正荣·悦岚山项目部。
3 定义
塔吊司机:即塔式起重机驾驶员,是负责运行塔式起重机的人员。
塔吊信号司索工:即塔式起重机指挥员,是负责指挥司机吊装的人员。
4 职责
4.1 塔吊司机岗位职责
1.司机应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操作证,了解设备结构性能、原理、安全技术规程。
2.司机应遵守各种规章制度,遵守纪律,当班司机应严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开,不得将设备交给其他人操作。
3.司机应密切注意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故障或异常现象时,应设法排除或维修保养,或迅速向单位领导和维修人员汇报,待故障排除后方可继续操作。
4.司机要做到“三好”、“四会”:即管好、用好、养好、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5.塔吊司机必须遵守“十不吊”的规定。
6.起重机的力矩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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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起重作业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通过。严禁用非载人起重机载运人员。
8.爱护设备,加强设备的日常保养,保持设备清洁卫生。
9.不得酒后上班,上班时间注意力集中,不得做其他私事。
4.2 塔吊信号司索工岗位职责
1.塔吊信号司索工必须经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有耳疾眼疾的人不能担任指挥或发生耳疾眼疾时应暂停指挥。
2.通讯工具应灵敏有效,指挥正确,严禁不明情况下盲目指挥,在塔吊工作时,指挥应全神贯注,不准开小差或擅自离岗。
3.严格遵守“十不吊”规定。
4.正确佩戴安全帽,扣好帽带。
5.起吊作业时,信号司索工应站在吊物挂钩、摘钩相近高度5m范围内进行指挥,不得站在高处,远处进行“遥控指挥”,严禁指挥躲在远处阴凉地进行指挥。
6.控制吊装钢丝绳夹角处于45°—90°之间,最佳夹角为60°不得因其他任何原因擅自增大或减小夹角,增加吊索受力。
5 文明施工
1.完工后或较长时间内无作业内容时,司机应将小车起重臂根部最高处;
2.塔吊班组应积极主动的配合项目施工,不得无故刁难、消极怠工;
3.信号司索工应坚守岗位,需离开工作岗位时,不得将对讲机交给无证人员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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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安全管理
现场塔吊班组人员严禁赤膊、穿拖鞋、酒后作业。若违反,赤膊、穿拖鞋,每人次处100元罚款,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的,按100元/人/次处罚。酒后作业,按1000元/人/次给予当事人处罚,并且清退相关责任人。信号司索工从上班都下班须佩戴好安全帽,司机下班后从离开塔机室门到出工地大门,上班时从进入工地大门到进入塔机室必须佩戴安全帽。
7 处罚条例
1.司机和信号司索工在任何原因,任何情况下严禁与项目管理人员、业主、监理争吵,甚至打架。否则,按每人次1000元处以罚款,情节严重还将承担法律责任;
2.现场严禁打架、斗殴,发生后,视情节严重按每人次1000-1500元罚款,并清退出场,情节严重移交公安部分并追究相关刑事责任;
3.上班迟到、早退的,给予100元/人/次处罚,多次发现处罚翻倍。
4.上班期间,信号司索工消极怠慢,躲到阴凉处,给予当事人100元/次处罚,经管理人员指正后拒不回岗的,给予500/次处罚,并清除出场;
5.未持证上岗或人证不符的,给予租赁单位500元/人处罚,并清退相关人员;
6.塔吊司机不得听从非信号工指挥吊运,若有违反,项目部可对指挥者和司机处于100元/人/次的罚款;
7.私自对塔吊各种安全限制器进行违规调整,给予500元/次处罚并要求恢复;
8.上班期间,司机与信号工擅自脱离岗位的,给予500元/人/次处罚;
9.违反“十不吊”,强行吊运的,给予100元/次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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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严禁偷窃、赌博,包括施工现场任何公共财产,发生时除追偿相关损失外,对责任人处以4000-5000元罚款并清退出场;
11.未经现场管理人员允许,不得将模板、钢管、扣件、废弃钢筋等材料带出工地,否则视为偷窃;
12.司机、信号司索工因工作开小差或者消极怠慢所引发的一切事故,由塔吊租赁单位负全责。
注:
1.以上规定自本制度实施日期起生效;
2.损失和罚款从工程款中扣除;
3.项目部全体管理人员均有对上述条款中规定的处置权利。
4.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项目部安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