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法案例第三章公安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宪法行政法案例

宪法行政法案例Document serial number【KKGB-LBS98YT-BS8CB-BSUT-BST108】案例讨论与交流案例1民警张某在开车执行公务返回的途中,顺便路过其小孩上学的学校,准备先将其小孩接回家后再回公安局。
但在载小孩回家的途中因违章与另一辆车相撞并导致对方损失8千余元。
问题:8千余元的损失应由民警张某个人负责赔偿,还是由公安局负责赔偿案例2某公安派出所所长王某酒后与他人斗殴,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公安局对其作出如下处理决定:第一,对王某治安拘留5日;第二,免去其派出所所长的职务,降级为普通干警。
王某不服,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问题:法院是否可以受理此案案例32002年7月29日,李某因产后大出血被急送至佳县医院,途中,急送李某的“急救车”被例行检查的交警拦下,要求司机出示证件接受检查,司机向警察作了解释:车上拉着重病人,因走得太急未来得及拿上相关证件,请求交警放行急救病人,随车的医生和家属也作了解释,交警经确认后立即放行。
然而,刚被放行了200米,该车又被交警队指导员刘某等人拦住,任凭司机、家属和医生如何解释和哀求,都无济于事,始终坚持“有病人也不行,必须接受检查。
”(病人在痛苦挣扎时,执法用的警车就停在附近,曾有围观的群众建议:“用警车先送病人到医院急救”,然而,执法交警仍固执地依“先执法,后救人”的观念办事。
)一小时后,在众怒难犯的情况下,刘某等人才被迫放行“急救车”。
病人由于失血过多,待送到医院时已来不及输上血液就永远地闭上了眼睛。
问题:李某的家属可否要求国家赔偿案例4西南某院校一位女大学生在假日旅游期间,与男友在校园外宾馆度过激情一夜,后被校医院查出怀孕并报告了学校当局。
校方责令女大学生作深刻检讨,交待性行为细节,承认自己“道德败坏”。
学生和家长认为,校方行为侵犯个人隐私,拒绝接受校方的要求。
校方依据《XX学院学生违纪处罚条例》第20条:“发生不正当性行为者,给予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公安行政法

公安行政法名词解释公安行政:是指国家公安机关为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依法对社会公共安全事务进行组织、管理和调控等活动的总称。
公安行政法基本原则:是指贯穿在公安行政法中,指导具体公安行政法律规范的制定,规范公安行政权力的运作和公安行政争议处理的基本行为的准则。
公安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公安行政职权,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公安行政管理活动,并能独立地承担因此而产生的行政法律责任的组织。
公安行政相对人:在公安行政法律关系中与公安行政主体相对应的一方主体,包括我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及外国人、无国籍外国法人和外国组织。
.公安行政强制:指公安机关为维护公共秩序和公共利益以实现行政目的而对行政相对人的财产、身体及自由等予以强制而采取的措施公安行政确认:公安行政主体对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或者有关法律事实进行证明、认定和确定的活动。
公安行政合同:指公安机关行政主体以实施行政管理为目的,与行政相对人一方就有关事项经协商,相互意思表示一致而达成的协议。
公安行政事实行为:指公安行政主体以不产生法律约束力,而以影响或改实施状态为目的的实施的行为。
公安行政调节:指由公安机关出面主持的,以国家法律和政策为依据,以自愿为原则,通过说服教育等方法,促使争议当事人友好协商,互让互谅,达成协议,从而解决争议的方法和活动。
公安行政失职:是指公安行政主体及其行政人因不履行法定的作为义务而构成的公安行政违法行为公安行政越权:是指公安机关超越法定职权范围而进行的公安行政行为公安行政滥用职权:是指公安行政主体在自由裁量权限范围内出于不合法的动机,违反法定目的,不适当行使行政权力的行为事实依据错误:是指公安行政主体没有合乎事实依据的情况下做出公安行政行为适用法律法规错误:是指公安行政主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没有正确的适用法律法规依据程序违法:是指公安行政主体违反公安行政程序法律规范的公安行政行为公安行政侵权:是指公安机关及其公安干警在实施行政行为时不法侵害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并应当依法承担行政赔偿责任的行为公安行政法制监督:是指公安行政法制监督主体依法对公安行政主体以及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是否依法行使公安行政职权和遵纪守法而进行的监督活动公安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安机关的公安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具有公安行政复议权的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的复议机关对原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与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裁决的活动公安行政诉讼是行政诉讼的一种,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安机关或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参加下,依法审理和解决行政争议的活动公安行政赔偿:是指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违法行使公安行政职权,侵犯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而依法必须承担的赔偿责任公安具体行政行为:是指公安机关针对具体事件行使公安行政管理权、单方面作出大的对外直接产生法律效果的行政法上的法律行为。
第三章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第三章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对法治政府的扩张解读:
▪ 法治政府应当是 有限政府
▪ 法治政府应当是 服务政府
▪ 法治政府应当是 阳光政府
▪ 法治政府应当是 诚信政府
▪ 法治政府应当是 效能政府
▪ 法治政府应当是 责任政府
第三章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 在适用范围上,法律规则由于内容具体明确,它们只适用于 某一类型的行为。而法律原则对人的行为及其条件有更大的 覆盖面和抽象性,它们是对从社会生活或社会关系中概括出 来的某一类行为、某一法律部门甚或全部法律体系均通用的 价值准则,具有宏观的指导性,其适用范围比法律规则宽广。
第三章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 在适用方式上,法律规则是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应用于 个案当中的:如果一条规则所规定的事实是既定的,或者这 条规则是有效的,在这种情况下,必须接受该规则所提供的 解决办法;或者该规则是无效的,在这种情况下,该规则对 裁决不起任何作用。法律原则的适用则不同,它不是以“全 有或全无的方式”应用于个案当中的,因为不同的法律原则 具有不同的“强度”,而且这些不同的甚至冲突的原则都可 以共存于一部法律之中。当两个原则在具体的个案中冲突时, 法官必须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及有关背景在不同原则间作出 权衡,强度较高的原则对该案件的裁决具有指导性的作用, 但另一原则并不因此无效,也并不因此被排除在法律制度之 外,因为在另一个案中,这两个原则的强度关系可能会改变。 当然,在权衡原则的强度时,有些原则自始就是最强的,例 如法律平等原则,民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它们往往被 称为“帝王条款”。
服 要求复检,体检医院出具了第二次体检结果为“一、五项阳性”, 但得出的结论仍然是“体检不合格”。
警察行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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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衡性原则
均衡性原则,是指行政行为的实施应衡量其 目的达到的利益与损害相对人的权益两者之 间的关系,使之符合一定的比例关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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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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妥当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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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原则的功能
罗辑:雪地工程
我不是一个独立的原则 只是合法性原则的例外
• 条件: • (1)存在明确无误的紧急危险 • (2)非法定机关行使了紧急权力,事后应由有权
机关予以确认 • (3)应受有权机关的监督 • (4)权力的行使应当适当,应将负面损害控制在
最小的程度和范围内。
– 相关立法:《戒严法》、《传染病防治法》、《人民 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 急条例》等。
• 执法公正(p.41) • 执法过程公正(pp.41-42) • 执法结果公正(p.42)
• 公开原则,亦称公民知情原则,这是指对于警察 作出的对外的行政行为,任何受到其影响的个体 都应当有机会获得相关的信息。
• ——详见警察行政程序中的信息公开一节
效率原则
• 警察行政法中的效率原则,是指警察机关在行使 警察职能时,要力争以尽可能快的时间、尽可能 低的经济耗费,办尽可能多的事,取得尽可能大 的社会、经济效益。
定义
•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行
为应兼顾行政目标的 实现和相对人权益的
比例原则
3章行政法的讲义基本原则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30条 严厉禁止卖淫、嫖宿暗娼及介绍 或容留卖淫、嫖宿暗娼,违者处15日以下拘留…
第33条 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罚由县、市公安局、公安分 局裁决。
第34条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的其他处罚,适用下列程序: (1)传唤。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需要传唤的,使 用传唤证。 … (2)讯问。 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应当如实回答公 安机关的讯问。讯问应当作出笔录;被讯问人经核对认为无误
精品
3章行政法的基本 原则
一、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含义及特点
含义:行政法所特有的、统率、指导一切 行政法律规范的制定与实施的法律原则或 准则
特点: 1、法律性 2、特殊性 3、普遍性
二、国外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一)英国 1、越权无效原则
要求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须符合议会制定 法赋予的权限,超越权限的行为为无效 2、自然公正原则
(四)德国
1、依法行政原则 ① 法律优先原则 ② 法律保留原则
2、比例原则 ① 妥当性。手段与目的相关,能达成目的。 ② 必要性。选择损害最小的手段。 ③ 比例性。损害不得大于收益。
第2节 我国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一、行政合法性原则 1、涵义
行政主体的设立、拥有行政职权和行使行政 职权都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不得与 法律相抵触,任何违法行政行为都应承担 法律责任
处女嫖娼案 2000年1月8日晚8时,陕西泾阳县蒋路派出所干警王 海涛和聘用司机胡安定到麻旦旦姐理发店,未出示任何证 件带她到派出所。她被审问10分钟未交待后,被反铐到 篮球杆上,被打了两耳光,被说是卖淫。王带她到房间和 胡轮流审问,直审到了四点半。所长彭亮被叫来,把麻裤 子往下拉,说麻再不交待就关她两三年。因麻仍未交待, 彭亮踢了她两脚,打了两耳光,她晕倒了。等她醒来时见 自己裤带被解开。之后麻被叫到办公室,王见她还不交待, 拿出笔写好招供材料。麻被迫在那份不知内容的招供材料 上签了字。9号晚7点多,麻被放回家。泾阳县公安局出 具一份处罚裁决书上写着:麻旦旦,男性…处罚的理由竟 是嫖娼。麻向咸阳市公安局申请复议,被建议做处女检查。 麻到咸阳215医院做了处女膜完整医学鉴定,结果是处女。 麻向法院起诉状告泾阳县和咸阳市公安局。法条
行政法原则案例分析

法学院本科生2013—2014学年第2学期《行政法》课程期中作业专业:法学学号:_1212945姓名:李雪成绩:_________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案例分析与适用摘要:随着民主与经济的快速发展,行政法基本原则在行政诉讼中的案件中的指导地位越来越重要。
学完行政法基本原则这一章内容,颇有收获。
本文我将运用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分析一个案件----李某诉某区公安分局行政处罚案。
运用的行政法基本原则有三大主要原则:行政法定原则、行政均衡原则和行政正当原则。
其中行政法定原则主要是运用职权法定原则,行政均衡原则运用了平等对待原则和禁止过度原则,行政正当原则运用了避免片私和程序正义原则进行具体的案件分析。
关键字:行政指导地位;职权法定;禁止过度;避免偏私;程序正义案情介绍1996年6月9日下午,警察赵某某在执法过程中抢走李某的私人财物和有价凭证,此后一直不还。
李某找有关部门多次投诉无人解决。
故2001年1月以来,李某多次向某市公安分局拨打110投诉电话,反映该公安分局的民警赵某某扣押其物品一事。
该公安分局调查后,于同年3月由该分局纪律检查部门将调查结论像李某进行了说明。
但李某坚持认为其向被告投诉的事情没有得到解决,情绪激动,于2002年2月14日23时许,李某再次拨打110投诉报警台电话约10分钟左右,并在通话过程中向接警电话警察使用了:你们警察每年牺牲得太少,在春节期间都死绝了,祝警察家属都倒霉等侮辱性语言。
同年2月15日,该公安局清河派出所对李某下达了传唤通知,经审讯,李某对其拨打110电话一事均予认可。
但派出所民警在制作讯问笔录时,把李某的一些话忽略了,如“李某就民警赵某某无故扣押其财务和有效凭证时,说八国联军抢老百姓,日本鬼子抢老百姓,土匪强盗才抢老百姓”的内容。
紧接着,公安局决定对李某处以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
第二天将处罚内容和法律依据通知李某,并送达了治安拘留裁决书。
同年2月23日,解除对李某的拘留。
李某不服,于同年3月7日向上级公安局申请复议。
公安行政法重点

公安行政法学(重点)第一章公安行政法概述一、公安行政法调整对象1.公安行政管理关系2.监督公安行政关系3.公安行政救济关系4.公安内部行政关系二、行政法功能1.管理的依据2.控制公安行政权3.侧重于控制权功能:法治的本义在于控制权力;中国的文化背景需要控制权利三、行政法法源1.成文法源:(1)宪法(2)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3)行政法规(国务院)(4)地方性法规(各省、直辖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4)行政规章(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
地方政府规章:各省、直辖市、较大市的政府)、(5)自治条例和单行条理(民族自治区)(6)法律解释2.不成文法源:习惯法、判例、法的一般原则3.公安部颁布的规章是以“令”的形式4.治安管理处罚法和行政处罚法是特殊法与一般法的关系5.法律冲突的解决规则:1、上位法优于下位法;2、同位法:新法优于旧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第二章公安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一、公安行政合法性原则1.概念:是依法行政在公安行政法中的具体体现,是指公安行政主体必须依法行使公安行政权,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2.内容:实体合法、程序合法、责任法定二、公安行政合理性原则1.比例原则: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行为应兼顾行政目标的现实和保护相对人的权益,如果为了实现行政目标可能对相对人权益造成某种不利影响时,应使这种不利影响限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和限度,使二者处于适度比例。
(大陆法系)(1)妥当性原则:公安机关所采取的手段必须适合所追求的目的(2)必要性原则:在行政目的的实现有多项手段时,应选择对公民权利侵害最小的手段(3)均衡性原则:手段对相对人权利的限制程度,不得与达成之行政目的的需要程度不成比例,不得造成公民过重的负担。
2.平等对待原则3.正当考虑第三章公安行政法主体一、公安行政主体1.概念:享有公安行政职权,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公安行政管理活动,并能独立地承担因此而产生的行政法律责任的组织。
2.特征:(1)是组织,而非个人(2)是依法拥有独立的公安行政职权的组织(3)是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独立行使公安行政权的组织(4)能够独立承担行政法律后果3.公安行政法主体包括公安行政主体和公安行政相对人(公安机关也可以是公安行政相对人)第四章公安行政抽象行为与具体行为一、抽象:公安机关作出的以不特定的人或事为管理对象,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第三讲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一)行政合法性原则
(2)法律优位(或称优先),指法律位阶高于行政法规、 法律优位(或称优先)
行政规章和行政命令,一切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行政命令 皆不得与法律相抵触。含义主要有三。第一,行政法规、规 章的规定不得与法律的规定相抵触,凡有抵触,应当以法律 的规定为准,如果需要行政法规、规章对法律已经规定的事 项作出具体规定,则行政法规、规章必须要在法律规定的范 围内作出具体规定,不能超出法律已经规定的范围;第二, 根据特别授权,行政法规、规章可以就法律尚未规定的事项 作出规定,而一旦法律就该事项作出了规定,则行政法规、 规章应当服从法律;第三,在具体的执法活动中,在有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情况下,应当优先适用法律的规定。
(二)行政合理性原则
2、行政合理性原则主要内容 (1)行政行为符合法定目的; (2)行政行为具有合理动机; (3)行政行为需考虑相关因素; (4)行政行为符合公正法则。 3、行政合理性原则的意义(自由发挥)
(三)比例原则
1、含义:行政法意义上的比例原则是指行政权力的行使除 、
了有法律依据这一前提外,行政主体还必须选择对人民侵害 最小的方式而进行。(其他教材的定义均可,如:行政机关 实施行政行为应兼顾行政目标的实现和保护相对人的权益, 如为实现行政目标可能对相对人权益造成某种不利影响时, 应使这种不利影响限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和限度,保持二者 处于适度的比例。狭义的比例原则又称最小损害原则,指行 政机关实施行政行为,其目的和手段必须对称和相适应。行 政机关不得采取超过目的需要的过度的措施,应尽可能使行 政相对人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2、主要内容:(1)妥当性、目的性;(2)必要性,也 、 称不可替代性;(3)比例性,也称相称性。
一、基本原则概述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关于民主的理论
理想的民主主义:卢梭的“公意(general will)”论,主张在人民主权的基础上建立纯 粹的民主制国家,即全体人民作为主体平 等地参与政治,自发形成社会秩序,具有 超越于法律的自由。
现实的民主主义:强调社会统合的过程中 人民的部分性政治参与,通过竞争性的制 度安排和反馈机制保障群众对当权者的监 督控制。
第二讲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来自一、法律优先原则 法律优先原则是指行政应受现行法律的约束, 不得采取任何违反法律的措施。
法律优先只要求行政行为不抵触法律即可, 并不要求所有的行政行为必须有法律依据, 所以是消极意义的依法行政原则。
法律优先原则表明,除宪法外,法律在效力 上高于任何其他法律规范,法律的位阶居于 其他任何法律规范之上。法律优先原则无限 制和无条件地适用于一切行政领域。
行政信赖保护原则的要求
1、行政行为具有确定力; 2、行政行为即使违法,除非基于相对人的
过错或者根据利益衡量原则不撤销会影响 公益的,不得撤销授益行为; 3、行政行为因法律等修改或者客观情况发 生变化须撤销、废止或者改变已经作出的 行为,应根据利益衡量的原则决定; 4、违法-赔偿,合法-补偿。
(2)正当程序:自然正义的成文法表达
1354年爱德华三世第二十八号法令第三章 的规定:“未经法律的正当程序进行答辩, 对任何财产和身份的拥有者一律不得剥夺 其土地或住所,不得逮捕或监禁,不得剥 夺其继承权和生命。
如警察使用枪支的目的在于制服犯人,若警 察鸣枪示警后,犯人已畏服,则行政目的即已 达到。此时,若警察仍向犯人射击致其伤亡, 则该侵害与行政目的不存在均衡关系,从而 违背相当性原则.
比例原则案例
案例简介:某市规划局给凤凰公司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证,同意其将临长江大街的2层楼房翻建为4层楼房。其后, 凤凰公司又申请增建4层,但未获批准。一年后,凤凰公 司建成8层楼房一栋,命名为凤凰大厦。不久,规划局下 达行政处罚决定,认定:凤凰公司超出批准范围建成凤凰 大厦,属违法建设;大厦所在长江大街是历史名街,某市 城市总体规划对长江大街景观之保护规定要求,沿街建设 要“从整体环境出发,使新旧建筑互相协调,保证完美的 风貌”,而凤凰大厦5至8层遮挡了长江大街的典型景观天 主堂尖顶,严重影响长江大街景观。根据城市规划法第四 十条规定,限凤凰公司60日内拆除大厦5-8层。凤凰公 司请求规划局减少拆除面积,遭到拒绝后,诉至法院。
第二章警察行政法基本原则

• 例如:甲和乙共同将丙打伤,公安机关调查后认 为两个人的责任相当,但是由于甲是公安机关的 领导的家属,故,公安机关决定对甲罚款100元, 对以行政拘留10天,公安机关的行为没有做到对 甲和乙的公平对待,就属于违反了合理行政原则 。
行政行为内容有点合乎情理、符合自然 规律
• 例如:当事人确实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是 分歧缴纳罚款时,经当事人申请和公安机关的批 准,可以暂缓或者是分期缴纳。
• 李某系从事饮食业的个体工商户,出售自制的蛋糕,李某 蛋糕未经有关部门进行检验。这一行为被某工商所查获。 根据《个体饮食业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对此 类违法行为,应予以警告、没收违禁区食品和违法所得, 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 ,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责令停业整顿或 者吊销其营业执照。在工商所查获前李某出售蛋糕共获利 590元。根据上述有关规定,工商所没收了李某尚未出售 的蛋糕,没收其违法所得590元,并且工商所认为李某曾 因伤害罪而被判刑3年,一年前刚出狱,因此要重罚,又 处以李某1500元的罚款。
自由裁量权
• 行政自由裁量权是国家赋予行政机关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幅 度和范围内所享有的一定选择余地的处置权力,它是行政 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行政主体提高行政效率所必需的 权限,也是现代行政的必然要求。
• 具体表现:
• (1)行政处罚幅度和种类方面
• 即行政机关做出行政处罚时,可在法定的处罚幅度内自由 选择,包括在处罚种类幅度的自由选择和处罚种类的自由 选择。
• 警察行为的形式性程序包括:警察行为依据的法 律规范和政策的公布、情报信息的公开等内容 。
• 由于警察行政有较多的自由裁量权,而行政程序 对自由裁量权的滥用的控制就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因此程序法定原则规定警察行政行为尤为必要
警察行政法

二、警察行政法冲突与解决
法律优先原则 法律保留原则 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原则 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八)社会治安防范监督指导
二、警察行政权
(一)警察权
是由国家宪法、法律赋予警察机关执行警察法律 规范,实施警务活动的权利。
警察权有广义、中义、狭义之分
广义的警察权:国家机关有关警察行为的决策和 实施的权利。国家在阶级矛盾不可调和时产生的。 是统治阶级实施统治的工具,由国家力量和行使 权利的国家机构组成的统一体。
4、警察行政的范围和内容
警察行政的范围和内容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经 济、社会、科学技术的发展,特别是社会治安形 势的变化和公安工作的需要而不断变化。 目前,我国警察行政的范围和内容分为以下几类: (一)公共治安秩序管理 (1)公共繁华产所管理:交通客运产所、餐饮 服务产所 (2)重点复杂地段区域治安管理:党、政、军 机关驻地等 (3)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大型会议、集会等
分为限制性命令权、禁止性命令权、作为性命令 权。
(3)行政决定权
行政许可权 行政确认权 行政奖励权
(4)行政教育权
劝阻、制止 训诫 具结悔过 责令整改
责令看护和治疗
(5)行政监督权
(6)行政指挥权
(7)行政裁决权 (8)行政强制权 (9)行政处罚权 (10)紧急情况下的权力
(二)警察权的性质
从权力内容的角度看,警察权属于国家行政权性 质。 国家权力从总体上划分为立法、行政和司法三个 大权,经餐券从归类上属于国家行政权的一种, 这是因为警察权属于国家行政权的一种,警察权 主要是一种执行权,是在执行国家的法律,而不 是在创设法律,也不是在裁决纠纷。 从权力的阶级性看,警察权性质取决于国家性质, 有什么样的国家性质,就有什么样性质的警察权。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所以我国的警察权是维护 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制度所必须的,是人民 行使管理国家的一项重要权力。
公安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公安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公安行政法是保障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保护民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法律,其基本原则有以下几点:
第一,依法行政原则。
公安机关在开展工作时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并依法行使职权,不得超越法律规定的范围或滥用职权。
第二,服务人民原则。
公安机关的工作是为了服务人民,保障民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为社会稳定和谐做出贡献。
第三,依靠人民原则。
公安机关依靠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帮助,与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共同维护社会治安和稳定。
第四,依法独立原则。
公安机关履行职责时,必须独立自主,不受任何个人或组织的干扰,维护国家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第五,依法公正原则。
公安机关在处理案件中,必须严格按照法律公正处理,不偏不倚,不徇私情,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公安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依法行政、服务人民、依靠人民、依法独立、依法公正。
公安机关必须严格遵守这些原则,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业务水平,努力为实现社会安定和谐、推进国家发展进步作出更大贡献。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案例分析题)

行政法案例分析题:案例12006年4月,上海淮海路上有一位违法闯红灯的海归女硕士,在警察劝阻并依法处理时,该女士对警察大打出手。
最终,警察对该女士实施了治安拘留。
经电视台曝光后引起众说纷纭,同情该女士的有,为交警叫好的也有。
很多人说警察应该执法必严,但也有很多人说应该尊重人权。
问题:(1)本案中的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是谁?(2)警察行使的是哪一种行政职权?(3)警察的处理是否符合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为什么?(4)女硕士如何寻求权利救济案例22005年11月14日,“月球大使馆”首席执行官李捷将北京市工商局告上了法庭。
他请求法院撤销工商局作出的扣留(封存)财物通知书,并返还其营业执照、公章、经营款以及月球土地所有权证书等财产。
月球大使馆(北京月球村航天科技有限公司)诉称,自己是经工商登记注册成立的合法公司,经美国月球大使馆公司授权,为其在中国代理外层空间地区销售业务,主要是出售月球土地。
2005年10月28日,市工商局以其涉嫌投机倒把为由,扣留了月球大使馆的营业执照等,使公司无法正常经营,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李捷认为,自己出售的物品没有违反中国的法律规定。
虽然《月球协定》明确禁止任何个人对地外空间中不动产的所有权,并认定太空资源是“人类共同的遗产”,但中国并没有加入这个协定。
他说在中国没有任何一部法律对出售月球土地作出过限制性规定,也未出台过“月亮法”或“月亮管理条例”等,出售月球土地并没有违反我国法律。
李捷还认为,自己销售的标的物不属于国家特许经营商品,不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和专控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因此不应受到特别限制。
李捷认为工商所称存在“涉嫌投机倒把”的违法行为,“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问题:(1)本案中原被告是谁?为什么?(2)法院审查的对象是什么?(3)谈谈你对本案看法。
案例32004年初,山东省枣庄农民宋某通过承包方式取得2.5亩农田的集体土地的使用权。
但他没有从事农业生产经营,而是经村委同意建了六间平房开饭店,并将剩余的土地圈成了停车场。
警察行政法

名词解释警察行政: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为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保护国家利益和公民生命财产不受非法侵害,采取命令、强制等手段所进行的各种组织管理活动。
警察行政法:有关警察行政的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称,是调整公安机关在行使警察行政职权过程中,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生的各种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称。
警察行政处罚:是指公安机关或法律授权行使警察行政权的组织,对违反警察行政法律规范但尚且不构成犯罪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所实施的一种行政制裁。
行政拘留:警察行政主体对严重违反警察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在短期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处罚措施。
警察行政许可:指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况下,公安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通过颁发许可证或执照等形式,依法赋予特定的行政相对人从事某种活动或实施某种行为的权利或资格的警察行政行为。
即使强制: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在遇有危害社会治安秩序、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紧迫情况时,为了排除目前的紧急危害状态,来不及发布命令、科以相对人义务,或者即使发布命令也难以达到目的的,可以不经过预先的告诫等程序,直接对相对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场所施以强制力的警察行政行为。
盘查: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在执行任务过程中,对形迹可疑、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依法当场实施的盘问和检查措施。
留置: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为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当场盘问、检查后,发现具有法定情形而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继续进行盘问的措施。
行政管束:在紧急状态下,警察暂时性限制相对人的人身自由,以避免发生或者继续发生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危险,或者排除对被管束人自身或者他人人身可能造成的危害。
强制执行:当相对人拒不履行行政义务时,由公安机关或申请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方法迫使其履行行政义务,或者达到与履行行政义务相同状态。
违法行为矫治:通过一定的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性措施,对具有惯常性违法行为倾向的以及特定的人格异常的违法者进行法律教育、治疗和行为矫正,使其改掉恶习,重新回归社会的一种综合性社会管理措施。
行政法基本原则案例

行政合理性原则和行政合法性的原则李某系从事饮食业的个体工商户,出售自制的蛋糕,李某蛋糕未经有关部门进行检验。
这一行为被某工商所查获。
根据《个体饮食业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对此类违法行为,应予以警告、没收违禁区食品和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营业执照。
在工商所查获前李某出售蛋糕共获利590元。
根据上述有关规定,工商所没收了李某尚未出售的蛋糕,没收其违法所得590元,并且工商所认为李某曾因伤害罪而被判刑3年,一年前刚出狱,因此要重罚,又处以李某1500元的罚款。
[问题]工商所对李某的违法行为进行的行政处罚是否合法适当?是否符合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正确答案]工商所的行政处罚行为是合法的,但不合理,违背了行政合理性的原则。
主要表现在对李某的罚款行为上。
本案中,根据法定的罚款幅度的规定,工商所对李某处以1500元的罚款属于法定的幅度内,其行为没有超越法律,不与法律相抵触,是合法的。
但工商所在法定幅度内的自由裁量权行使的不恰当,对李某进行1500元的罚款,除以其违法事实情节等为依据外,于一种不正当的考虑而作出的行政处罚行为,违背了行政合理性原则的要求,属不合理的行为。
[考点集成]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贯穿于行政法之中,是指导行政法的立法和实施的根本原理和基本准则。
行政合法性原则与行政合理性原则是行政法的两大基本原则。
合法性原则是指行政权力的设定,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不能与法律相抵触。
具体内容包括:行政职权基于法律的授予而存在,行政职权依法律行使,行政授权、行政委托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要旨。
合理性原则是指行政决定的内容要客观、适度,符合理性,即合理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
合理性原则的具体要求是行政行为的动因应符合行政目的;行政行为应建立在正当考虑的基础上;行政行为的内容应合乎理性。
主要是行政合法性原则、和比例原则评析这个案例分析题。
公安行政法复习要点

公安行政法复习要点一、名词解释公安行政:是指国家公安机关为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依法对社会公共安全事务进行组织、管理和调控等活动的总称。
公安行政法基本原则:是指贯穿在公安行政法中,指导具体公安行政法律规范的制定,规范公安行政权力的运作和公安行政争议处理的基本行为的准则。
公安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公安行政职权,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公安行政管理活动,并能独立地承担因此而产生的行政法律责任的组织。
公安行政相对人:在公安行政法律关系中与公安行政主体相对应的一方主体,包括我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及外国人、无国籍外国法人和外国组织。
.公安行政强制:指公安机关为维护公共秩序和公共利益以实现行政目的而对行政相对人的财产、身体及自由等予以强制而采取的措施公安行政确认:公安行政主体对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或者有关法律事实进行证明、认定和确定的活动。
公安行政合同:指公安机关行政主体以实施行政管理为目的,与行政相对人一方就有关事项经协商,相互意思表示一致而达成的协议。
公安行政事实行为:指公安行政主体以不产生法律约束力,而以影响或改实施状态为目的的实施的行为。
公安行政调节:指由公安机关出面主持的,以国家法律和政策为依据,以自愿为原则,通过说服教育等方法,促使争议当事人友好协商,互让互谅,达成协议,从而解决争议的方法和活动。
公安行政失职:是指公安行政主体及其行政人因不履行法定的作为义务而构成的公安行政违法行为公安行政越权:是指公安机关超越法定职权范围而进行的公安行政行为公安行政滥用职权:是指公安行政主体在自由裁量权限范围内出于不合法的动机,违反法定目的,不适当行使行政权力的行为事实依据错误:是指公安行政主体没有合乎事实依据的情况下做出公安行政行为适用法律法规错误:是指公安行政主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没有正确的适用法律法规依据程序违法:是指公安行政主体违反公安行政程序法律规范的公安行政行为公安行政侵权:是指公安机关及其公安干警在实施行政行为时不法侵害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并应当依法承担行政赔偿责任的行为公安行政法制监督:是指公安行政法制监督主体依法对公安行政主体以及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是否依法行使公安行政职权和遵纪守法而进行的监督活动公安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安机关的公安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具有公安行政复议权的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的复议机关对原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与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裁决的活动公安行政诉讼是行政诉讼的一种,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安机关或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参加下,依法审理和解决行政争议的活动公安行政赔偿:是指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违法行使公安行政职权,侵犯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而依法必须承担的赔偿责任公安具体行政行为:是指公安机关针对具体事件行使公安行政管理权、单方面作出大的对外直接产生法律效果的行政法上的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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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依法行使公安行政职权
案情摘要:
某公安局交警大队在执法中发现一外地货车违章行驶,遂拦截并扣缴驾驶员的驾驶证。驾驶员请求交警大队的执法人员拿出执法证件,并申辩自己没有违反交通法规,要求执法人员说明扣缴理由。交警大队的执法人员以当事人无理狡辩为由,加处罚款200元,并限其当日去银行缴纳,否则从次日起按日加处5%的罚款。
问题:
该案中有哪些违反公安行政处罚程序的情况?
评析: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法律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所以,本案的执法人员不主动告知,并在当事人请求告知的情况下仍不告知,违反行政处罚程序。?(2)?《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的申辩而加重处罚。所以,本案的执法人员以当事人无理狡辩为由加处罚款是违法的。。(3)?《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当场作出处罚决定,仅限于对个人处于50元以下和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而且必须是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所以,本案处以200元罚款必须适用普通程序,不能当场处罚当场执行。(4)?《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所以,本案的执法人员限令当事人当日缴纳不符合法律规定;且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每日按罚款数额加处5%罚款也于法无据。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2、《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
?
案例六???县公安局的行政行为合法吗?
案情摘要:
2003年7月8日晚22时,某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在某小区某歌舞厅存在营利性陪侍和卖淫嫖娼活动。接到举报后,该局民警迅速前往查处,发现有十名妇女从事营利性陪侍,并现场抓获卖淫妇女一人,嫖客一人,遂当场依法对该歌舞厅的法定负责人李某进行了传唤讯问。李某承认在歌舞厅有营利性陪侍和卖淫嫖娼活动,据此情况,?2003年8月26日,公安局依法作出治安处罚决定,对该歌舞厅负责人李某及相关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治安罚款5000元。?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
??案例五??收取“治安管理费”是否合法?
案情摘要:
某派出所因办案经费紧张,遂向辖区内的个体工商户发出通知,要求每户交纳50元的?“治安管理费”,群众对此有意见,便向上级机关反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
案例二???公安行政执法的公正性
案情摘要:
1998年7月2日下午,李某与本村村民林某(均无驾驶执照)学练驾驶“木兰”牌轻骑,当低速行至一叉路口时,与赵某的自行车相擦,致使赵的自行车侧倒(但未造成人财损害),双方发生纠纷。在争执中,赵见林某逃离现场,便用碎酒瓶的锋刃刺向仍坐在轻骑上的李某,李某面容毁损。案发后,公安局在侦查赵某犯伤害罪的过程中,发现被害人李某有无证驾车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7条的规定,于同年10月4日,对李某作出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李某不服,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上级公安机关经复议维持了原裁决。李某遂以行政处罚显失公正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问题:
1、何谓公安行政合法性原则?
2、本案中治安大队对苏某、李某的行为是否符合公安行政合法性原则?
评析:
公安行政合法性原则是指公安机关进行管理活动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否则就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是社会主义法治原则在公安行政法领域的体现。公安行政合法性原则包括如下内容: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问题:派出所收取“治安管理费”的作法是否合法??
评析:
公安行政合法性原则是指公安机关进行管理活动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否则就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案中,某派出所因办案经费紧张,遂向辖区内的个体工商户发出通知,要求每户交纳50元的?“治安管理费”,其“乱收费、乱摊派”的作法属于超越职权、滥用职权性质,违背了公安行政执法的合法性原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应追究相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违法违纪责任。为改变当前某些公安机关存在的“乱收费、乱摊派”情况,应强化公安机关依法行政的观念和作风,增强公安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加强公安行政执法监督,认真落实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
案例八???市公安局的行政处罚复议决定是否正确
?????案情摘要:
????张某与李某系母子关系,李某与刘某系夫妻关系。张、李、刘、与王某是同院邻居,双方关系向来不和睦。2002年8月2日晨9时许,王某将自家门前的雨水往院内地漏里扫,张某见状又拿扫帚往回扫,李某也帮其母扫雨水,为此双方发生争执。此时,李任某用污秽下流的语言辱骂王某,王某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打了李某一记耳光。张、李、刘三人便共同对王某进行殴打,致使王某当场昏迷。经医院诊断:王某为“脑外伤综合症”,“双手挫伤,右中、下腹部挫伤”,住院治疗15天。张、李、刘的行为引起在场群众的公愤。对此,某公安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三)项的规定,分别以“殴打他人”的理由,给予张某、李某以15日、10日行政拘留。张某、李某不服上述处罚决定,向某市公安局提起行政复议。某市公安局经复议认为,张、王两家的此次纠纷,双方互有责任。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三)项的规定。以“殴打他人”为理由,对张某改裁罚款200元,对李某改裁罚款200元,对王某改裁罚款100元。王某对上述裁决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问题:
公安局对本案的处理是否符合行政合法性原则?
评析:
公安局对本案的处理符合公安行政合法性原则,公安行政合法性原则是指公安机关的活动必须遵守法律。公安行政合法性原则要求:第一公安行政活动只能在法定的范围内,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即法律规定了公安机关的组织和权限,行政活动的方式和手段,公安机关只能依据法律规定行事,权限以外的行为是无效的公安行政行为。第二、公安行政行为必须符合法律。即公安行政行为必须证据充分;公安行政行为不能超越法定权限,公安行政行为必须符合法定程序。
警察法案例第三章公安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第三章???公安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公安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导和规范公安行政法律法规制定、实施以及行政争议解决的基础性法则,是贯穿于公安行政法具体规范当中又高于公安行政法具体规范的体现行政法基本价值追求的准则。由于目前我国尚未有一部统一的公安行政法典,公安行政法规范散见于不同渊源的法律规范之中,因此公安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对指导公安机关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具有重要意义。在公安行政执法过程中,公安机关应遵循合法、合理、效率原则,保证办案质量,提高执法水平。
问题:
公安机关对李某的处罚是否公正?为什么?
评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公安机关对李某的处罚显失公正。显失公正是指公安机关在法律、法规设定的罚种和幅度内所作的明显不公正的行政处罚,它是超过一定度的不合理的自由裁量行为。公安机关对李某的处罚违反了公安行政行为的合理性原则。公安行政行为的合理性原则是行政法治原则的另一个组成部分,它要求公安机关的行政行为的内容客观、适度、合理。合理性原则产生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存在。本案原告低速驾驶易学的轻骑,且没有造成直接的损害后果,情节轻微,而市公安局却给予原告最重的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明显畸重,属于显失公正。
问题:
何为公安行政合理性原则?公安机关对王某的处罚是否正确?
评析:
公安行政合理性原则是指公安行政行为的内容要客观、适度、符合公平正义等法律理性。由于公安行政管理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国家法律规范赋予公安机关一定的行政自由裁量权,公安机关可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作出合理判断和处理。公安机关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必须遵循客观、适度、合理原则,自由裁量权的适用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幅度。
本案中,王某由于自家的鸡被盗,怀疑被李某盗窃,从而引起了两人相互谩骂和殴打,造成两人均受到了轻微伤害。从王某与李某互殴引发的原因和造成的伤害后果看,分不出谁主谁次,在这种情况下,公安分局在对他们进行行政处罚时,应该遵循公正、合理原则,对他们作出基本相同行政处罚,以体现“同责同罚”。但公安分局对他们作出的行政处罚,在轻重程度上明显不一样,行政拘留是限制违法者人身自由的一种制裁,而罚款则是强迫违法者交纳一定数额现金的一种制裁,显然前者比后者严重得多。本案纠纷的发生是由于行政机关不当使用裁量权的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公安分局对王某的处罚是不正确的。
在本案中,苏某、李某非法运输烟花爆竹引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公安机关可以对苏某、李某进行治安处罚,但治安大队在具体实施公安行政行为过程中,存在违背行政合法性原则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治安大队的违法的公安行政行为主要有:(1)对苏某、李某非法关押长达23小时之久。(2)关押期间,治安大队未进行审查也未给苏某、李某供饭(3)次日13时许,办案民警才进行调查证实,(4)对苏某、李某各罚款500元。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
案例三???依法行使公安行政强制措施?
案情摘要:
李某家有一个祖传的花瓶,邻村张某获悉此事后,误认为该花瓶系宋代的瓷器,欲动员李某出售此花瓶,从中收取介绍费。即与邻乡刘某联系,刘某得知后,以张某和李某倒卖文物而向县公安局报案。次日,县公安局两名警察着便装以买花瓶人身份来到张某家,要求张某帮助买花瓶。后由张某带领来到李某家与李某交涉买花瓶事宜。在张某的唆使下,李某以6.5万元价出卖该花瓶,双方约定到停车处交货付钱。当周某携花瓶到停车处后,被两名警察将李某强行推进汽车并戴上手铐带往县公安局。经讯问得知,李某对该花瓶是何年代生产,价值多少等都一无所知。于是县公安局决定将李某释放回家,但仍以其倒卖文物为由,扣留其花瓶。之后,李某多次至县公安局索要花瓶,县公安局都未归还,也没有作出予以没收或者归还的决定。为此,李某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令县公安局返还所扣押的花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