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4.3米焦炉工程施工合同8.2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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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安市宏奥工贸有限公司
60 万 t/a 焦炉项目建筑物和设备拆除及转让合同
甲方(招标方):迁安市宏奥工贸有限公司
乙方(投标方):吉林市九洲路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甲方年产60万吨焦炉建筑物及设备拆除及转让项目,经公开招标,确定乙方中标。经双方
平等协商,自愿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迁安市宏奥工贸有限公司4.3米焦炉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设备拆除及转让工程。
二、工程范围
1、原4.3米焦炉项目备煤车间拆除
拆除范围为:备煤车间范围内自受煤坑开始至煤塔,含所有建筑物、构筑物、钢结构、设备、皮带、皮带通廊及煤塔,不含地下皮带通廊混凝土结构、破碎厂房及煤场大棚。
2、原 4.3m 焦炉煤焦车间
拆除范围为:4.3m 焦炉煤焦车间地面以上焦炉炉体及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烟囱和设备等。招标前双方已经对需要拆除的建筑和设备进行现场确认。
三、拆除要求
1、4.3米焦炉拆除方案及施工工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要求,具体
施工方案须经招标方确认后方可施工。所有进场施工车辆要求必须是国五以上符
合环保排放要求。
乙方在合同生效后5日提交施工方案,由甲方委托专家评审并报国家安全、环
保部门备案,产生的专家评审费由乙方承担。如乙方逾期不能提交施工方案超过3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另行委托第三方完成该工程,并扣除保证金50万元。
2、拆除完毕后要求地面全部平整、压实处理,地上清洁无杂物,所拆除的建筑
废料和建筑垃圾运到甲方指定地点。
3、建筑物拆除过程中所有地下开挖部分或地坑必须回填平整,且回填物必须保
证是环保填料,严禁用有毒有害物质进行回填。
4、拆出的金属材料或其它可回收物料按中标价格转让给乙方,乙方必须陆续
将材料运出甲方厂区。
四、工期:90日,自2020年9月1日至11月30日,其中拆除焦炉本体、烟囱、
熄焦塔和煤塔的工期为45天,自2020年9月1日起至10月15日止。
乙方保证2020年10月15日达到生态环境局、安监局和工信局验收标准。如有
逾期按合同第九条承担违约责任。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按延误时间顺延工期。
五、合同付款和支付方式
1、甲方拆除工程中拆出的设备、材料按总价为1160万元(大写:壹仟壹佰陆拾万元慗)(此价格为不含税价,如需开票,乙方另支付税款)转让给乙方。
2、付款方式:现汇,先付款后发货。
乙方在投标前交纳的700万元(大写:柒佰万元)投标保证金在本合同签订后,其中的300万(大写叁佰万元整)转为履约保证金,其余400万(大写肆佰万元整)转为货款,其余价款760万元(大写:柒佰陆拾万元)需在中标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六、验收标准
乙方必须将拆除工程范围内的所有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装置拆除,将所
有废弃物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并将原4.3米焦炉项目备煤车间和煤焦车间场地平整压实,地面清理干净无杂物视为达到验收标准。
七、结算
乙方竣工并通过验收后,双方按合同总价款为税前价款,甲方向乙方开具13%
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另付税金。
施工过程中乙方使用甲方水、电和蒸汽等资源、能源,按税前工程总价款的3%计价收费。
工程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余额扣除乙方应付税前价款、税金和施工水电
蒸汽费后,剩余部分于结算后7日内退还给乙方。若履约保证金余额不足,乙方应
在7日内补足不足部分。
八、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对乙方的施工方案的安全性、合法性和合理性
进行审核。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开工。
2、甲方有权对整个施工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聘用人员、雇用人员服从甲方厂规厂纪。
4、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施工用水、电、蒸汽等能源介质的便利,同时有权按合同约定收取水电蒸汽费用。
5、甲方有权收取设备、材料转让价款,同时有义务退还履约保证金剩余款项。
6、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用于本项目的运输车辆符合环保要求(国五标准以上排放),如不符合环保要求造成对甲方的罚款由乙方负责;同时有义务提供乙方车辆通行的便利。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制定施工方案,并在施工方案通过专家评审和安全、环保部门备案后,按既定的方案组织施工。
2、有权按照合同确定的价格取得拆除工程中拆出的设备、材料的所有权。
3、乙方有义务确保施工所需全部设备和车辆符合安全生产和环保要求,确保所委派的施工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作业知识和操作技能。
4、乙方要确保安全施工,在拆除、运输作业中发生安全事故或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负责提供拆出材料去向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拆除物料买卖、危废处理合同、发票等。
6、乙方有义务约束其施工人员遵守甲方厂规厂纪。
九、违约责任
乙方如逾期交工的,每迟延一日支付违约金10万元。
乙方交工时不能达到验收标准,无条件返工直至合格。如因此延误工期的,按前款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十、争议管辖
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项目所在地法院管辖。
十一、其它约定
乙方所有工作人员进场施工,须及时申领唐山健康通行码,实行亮码通行(必须为绿码),对境外输入人员、疫情重点地区入迁返迁人员要按相关要求提前报备,采取核酸检测或隔离等措施,持有唐山健康通行码后,方可进入招标现场。
十二、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合同文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
双方签字盖章:
甲方:乙方: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