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压配电装置运行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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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压配电装置管理规定

高压配电装置管理规定

高压配电装置管理规定1. 目的与适用范围为了确保公司高压配电装置的安全运行,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和公司资产安全,订立本管理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全部使用和管理高压配电装置的部门和人员。

2. 定义与缩写•高压配电装置:指公司用于输送和调配高电压电能的变电所、开关设备、电缆、绝缘设备等设备。

•管理人员:指负责高压配电装置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的责任人员。

•操作人员:指接触高压配电装置并参加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的人员。

•工作票:指进行高压配电装置相关作业前必需填写的工作掌控单,认真记录作业内容、时间、人员等信息。

3. 人员要求3.1 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具备相应的电力专业知识和技术本领;—熟识公司高压配电装置的运行原理、工艺流程和安全规程;—具备高压配电装置故障排出和维护和修理的本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证高压配电装置的安全稳定运行;—定期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和考核。

3.2 操作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接受过相应的电力安全培训,了解高压配电装置的基本知识和操作规程;—严格遵守工作票制度,依照作业程序进行操作;—熟识高压配电装置的应急处理和安全事故处理方法;—定期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和考核。

4. 设备管理4.1 高压配电装置的选型、采购、安装和验收必需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法规要求,并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操作。

4.2 高压配电装置应常常性进行巡检、维护和保养,定期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隐患。

4.3 对于检测到的设备故障,应立刻通知维护和修理班组进行处理,直至故障排出并得到确认。

5. 安全措施5.1 工作票制度:全部高压配电装置的操作人员在进行相关作业前必需填写工作票,并经过审核和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

作业期间必需严格依照工作票的要求进行操作。

5.2 电气设备封锁和标识:在进行高压配电装置的检修和维护和修理工作时,必需进行有效的封锁和标识,禁止非相关人员接触和操作。

封锁和标识必需明显可见,并设置相应的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

高压配电室管理制度(5篇)

高压配电室管理制度(5篇)

高压配电室管理制度巡回检查制度一、坚守工作岗位,不做与本职无关的事。

二、运行中每小时对高压配电柜、二次不间断电源、变压器进行一次巡回检查三、巡回检查的内容包括:1、各开关、电流表、电压表的读数,各信号指示灯的指示情况。

2、变压器运行中的声音、温度及温度的饱和情况。

3、输电线的发热情况,机械外力误伤致使绝缘破坏。

4、防雷装置的内部有无异常响声,装置上的接地线的引下线有无烧伤情况和断肢现象。

5、断路器、隔离开关运行中有无异常声音。

四、值班人员应做到人不离岗、岗不离人,并且对当班问题当班解决,重大问题立即报矿调度室,通知机电科技术人员进行维修。

五、每一个值班人员应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一个清醒的大脑,遇事不慌沉着冷静,做好每一项巡视工作。

六、及时填写记录。

要害场所管理制度一、要害场所值班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二、值班人员应熟悉各开关柜的原理性能熟练掌握开关柜的操作程序。

三、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要害场所及值班人员擅自操作开关柜,配电室处悬挂“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的警示牌。

四、各开关护标处悬挂“危险”字样的警示牌。

五、配电室的开关柜分别编号,标明用途,并有停送电的标志。

六、开关检修时必须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

高压区域内,在一定距离以外悬挂安全防护网,禁止人员靠近。

七、配电室内必须设置足够数量的扑灭电器火灾的灭火器材。

煤矿双电源地面配电系统技术规定一、双电源供电的煤矿其地面变电所的配电系统,必须同时符合电力部门和煤矿安全主管部门的技术要求。

二、接线方式1、采用双电源供电的煤矿地面变电所系统一次接线方式应根据实际情况选用标准方案。

2、地面变电所反馈出的两回供电线路不得直接接入同一电器设备,必须经开关控制并联锁后才能接入电器设备。

三、运行方式1、正常情况下双回路1、2段母线同时带电,一主一备,并联开关及刀闸均处于断开位置。

2、当某一回电源断电造成该母线停电时,必须先断开该母线进线柜的开关和刀闸后,方能合上母联柜的开关和刀闸,使两断母线同时带电。

高压配电间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高压配电间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高压配电间安全管理规定范本一、总则1. 为了确保高压配电间的安全运行,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提高工作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2. 本规定适用于我单位所有高压配电间的管理和操作。

二、安全管理责任1. 高压配电间由专人负责管理,负责人需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并定期接受相关培训。

2. 高压配电间负责人需定期检查配电设备、线路、仪器仪表等的运行状况,并及时进行维护修理。

3. 高压配电间负责人需保证员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操作规范1. 在高压配电间进行操作前,应仔细查看设备和线路的运行情况,确保安全使用。

2. 操作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操作步骤进行操作,并佩戴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

3. 操作人员禁止擅自改动或调整高压配电设备、线路的参数和设置,如有需要,应向负责人汇报并得到批准。

4. 操作人员应及时报告发现的设备故障和异常情况,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确保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四、事故处理1. 在高压配电间发生事故时,首先要确保人员的安全,立即报告负责人和相关部门,同时采取紧急措施,控制事故扩大。

2. 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必须按照紧急救援预案的要求进行,确保救援措施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3. 事故处理结束后,应立即进行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五、应急演练1. 高压配电间应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和危险警觉性。

2. 应急演练应真实模拟各类安全事故,包括火灾、电击等情况,以提高员工的应对能力。

六、培训和教育1. 高压配电间负责人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包括高压电的危害、安全操作规程、应急救援等内容,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2. 员工进入高压配电间前应接受安全培训,并签署安全责任状,确保掌握相关操作规程和安全知识。

七、安全设施和标志1. 高压配电间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包括灭火器、安全疏散通道、防爆设备等,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

高压配电装置的一般规定(5篇)

高压配电装置的一般规定(5篇)

高压配电装置的一般规定1、配电装置的布置和导体、电器、架构的选择,应满足在当地环境条件下正常运行、检修、短路和过电压时的安全要求,并应考虑到远景发展。

2、配电装置各回路的相序排列宜一致。

对屋内硬导体及屋外母线桥应涂刷相色油漆,不涂相色油漆的应有相色标志。

3、110kV、及以上屋外配电装置的架构荷载条件及电气距离,有条件时宜考虑带电、检修的要求。

4、为保证电器和母线的检修安全,每段母线上宜装设接地开关或接地器;电压为63kV、及以上的配电装置,对断路器两侧的隔离开关和线路隔离开关的线路侧,宜配置接地开关。

屋内配电装置间隔内的硬导体及接地线上,应留有接触面和连接端子,以便于安装携带式接地线。

5、屋内外配电装置均应装设闭锁装置及联锁装置,以防止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带接地合闸,有电挂接地线,误拉合断路器,误入屋内有电间隔等电气误操作事故。

6、空气污秽地区屋外配电装置中的电气设备和绝缘子,应根据不同的污区等级采取相应的外绝缘标准(见《高压架空线路和变电所电瓷外绝缘污秽分级标准》)及其它防尘、防腐等措施,并应便于清扫。

水电厂配电装置位置的选择应避开水雾、泥雾区及其紧靠的下风向。

7、选择屋外高压电器及导体的气候环境参数,应取在短时间内出现的温度和湿度的年极值的平均值。

在湿热带地区应采用湿热带型电器产品,在亚湿热带地区亦可采一般电器产品,但应加强防潮、防水、防锈、防霉及防虫害措施。

8、周围环境温度低于电气设备、仪表和继电器的最低允许温度时,应装设加热装置或其它保温设施。

在积雪、覆冰严重地区,应采取防止冰雪引起事故的措施。

隔离开关的破冰厚度,应大于安装场所最大覆冰厚度。

9、设计配电装置及选择导体和电器时的最大风速,可采用离地10m高,30、年一遇10min、平均最大风速。

最大设计风速超过35m/s、的地区,在屋外配电装置的布置中,降低电气设备的安装高度,加强其与基础的固定等。

500kV、电器宜采用离地10m、高,50、年一遇10min、平均最大风速。

高压配电装置的一般规定范本

高压配电装置的一般规定范本

高压配电装置的一般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高压配电装置的设计、安装、验收、运行和维护管理,确保其安全可靠运行,减少事故和灾害的发生,本规定依据《电力法》、《配电线路安全技术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条高压配电装置是指输变电站、开关站、分支箱、母线槽等用于输送、分配电能的设备和设施。

第三条高压配电装置的设计、建设、使用、运维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进行操作,确保设备、设施和人员的安全。

第二章设计与建设第四条高压配电装置的设计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按照电力负载供应需求确定配电装置的类型、容量和技术指标。

(二)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设备,且必须配置过流、过压、欠压等保护装置。

(三)合理布置各项设备,确保设备之间的安全间距和通风条件,并设置可靠的接地装置。

(四)需要经过国家能源主管部门安全评估和审批。

第五条高压配电装置的建设应遵循以下原则:(一)设备的安装必须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并进行必要的检查和测试。

(二)对配电装置进行严格的验收测试,满足国家标准和技术要求。

(三)建设过程中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施工人员安全。

第三章运行与维护第六条高压配电装置的运行要求:(一)严格遵守设备的额定操作参数,禁止超载、操作误差等行为。

(二)定期检查设备的运行状态,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三)设备运行中出现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采取必要的维修措施。

(四)设备运行记录要详细、准确,进行定期归档保存。

(五)设备运行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第七条高压配电装置的维护要求:(一)按照设备使用说明书进行维护,定期进行设备清洁和润滑。

(二)定期进行设备巡检,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运行中出现的故障。

(三)配电装置的关键设备和零部件应定期进行检测和更换,确保其性能稳定。

(四)维护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且应定期接受培训。

(五)维护记录要详细、准确,进行定期归档保存。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八条高压配电装置的安全管理要求:(一)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和工作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责任和权限。

2024年高压供电管理规定(2篇)

2024年高压供电管理规定(2篇)

2024年高压供电管理规定1、为了加强高压供电管理,高压线路和设备均由机电动力部门负责,机电动力部门要设有一名技术员专管,具体负责高压供电系统的检查、调整和试验。

2、地面高压架空线路、井上下高压电缆、高压配电装置都要统一编号,要注明规格、长度、容量等数据。

动力部要有以下图纸。

⑴地面高压架空输电线路和位置图。

⑵高压供电系统图。

⑶井下高压电缆和高压设备安装位置图。

⑷高压供电设备牌板和台帐。

⑸高压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资料和检修记录。

3、高压供电设备,按规定检修周期和电气设备的检修标准进行检修。

检修后,要进行验收并做好检修记录入档。

4、架空线路每年要进行不少于二次的登杆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定期巡视,每年雨季前进行一次全面检修,遇有大风暴雨和严重结冰等特殊情况要及时检查。

5、井上下高压电缆每月要进行一次定期检查,每年一次防锈、防腐处理,在电缆设施处进行其它施工时,施工单位要制订措施,按程序审批后,由动力部现场核准、落实后,方可进行施工。

6、电器设备使用绝缘油,要进行定期试验。

直接启动设备的操作开关半年一次,其它每年一次,因短路掉闸三次者,必须补加一次试验,对试验不合格者,要及时处理和更换。

7、井上下高压线路和设备的安装必须有合理的设计并经有关单位审批后,方可进行。

高压电气设备在安装检修后,运行期间要根据煤矿电气设备绝缘试验的规定,进行定期试验和接地电阻的测定,不合格者,要及时处理。

8、防避雷保护要按照高压保护规程进行安装,根据《煤矿电气设备试验规定》进行试验和测定。

9、地面变电所,出线上要装设过流和选择性的检漏保护装置,井下中央变电所及采区变电所的高压开关,要装设过流及无压释放的保护装置。

上述保护要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装设、整定、校验和调整,每年不少于一次,应在雨季前进行。

遇有越级跳闸、保护失灵和仪表不准等要立即进行检修或更换,保护整定值不经过主管技术员批准,不准任意变动。

10、有人值班的地面变电站,井下中央变电所,都要设置事故照明或报警信号,井上下变电所都要设有不少于两只灭火器、0.3m3的灭火黄砂,并备有钎子、铁铣等灭火工具,上述灭火器材都要设置在机房和硐室的入口明显处,并妥善保管。

高压配电装置运行管理规定

高压配电装置运行管理规定

高压配电装置运行管理规定一一般规定第1条高压配电装置的工作电压不得超过额定电压的10%第2条一次设备应有名称和编号,标明相序和相序色标,设备间隔应有双重编号和设备标牌,出线间隔应有线路名称和设备标牌,装有电压互感器一次回路的母线接地刀闸,应标为母线接地刀闸,要书写醒目。

第3条母线和母线接头,母线和设备引线及其它连接部分的长期允许工作温度不得超过70℃。

第4条高压配电装置室,主控制室和生产房屋通往屋外的沟道,孔洞应堵塞,防止小动物或雨水流入引起事故。

屋外高压配电装置端子箱底部应才取防湿措施。

电缆穿管采取防雨措施。

第5条高压配电装置的遮拦,围栏应挂警告牌,进出门应加锁,刀闸及断路器操作把手应加装闭锁设施。

第6条硬母线供携带型接地线连接用的接触面上,不刷色部分的长度应为母线的宽度,但不应小于50毫米,并应以宽度为10毫米的黑色带与母线部分隔开,接地部分的接地点有接地符号。

二高压断路器第1条在事故情况下,断路器过负荷不得超过10%,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

第2条 10KV断路器的油面在周围空气温度20时,油标油面应指示在二分之一位置,冬季在四分之一,夏季在四分之三位置。

若明显低于上述规定油面的应加油。

第3条每年主管部门应根据系统短路电流计算,检查开关遮断容量是否满足系统短路容量和重合闸的要求。

如不能满足系统短路容量的要求,则应更换断路器或采取其它措施。

第4条断路器在切断短路故障后应做好记录,正确统计累计跳闸次数。

每次故障跳闸后,就连同保护动作情况及时填入事故障碍记录并上报主管部门。

表5 断路器允许跳闸次数断路器型号开断电流允许开断次数 SFMT—363 额定短路开断电流5KA额定负荷开断电流4KA小电流大约几百安约20次约2000次约4000次 LW6—10Ⅰ/3150A/31.5KV 额定短路开断电流31.5KA 额定电流开断电流3.15KA小电流大约几百安约20次约2000次约4000次 SN10—10—ⅡⅢ3000A额定负荷开断电流1250A 约3次约200次当断路器达到允许故障跳闸次数应退出重合闸,并汇报所领导安排检修。

高压配电装置安全运行规程(3篇)

高压配电装置安全运行规程(3篇)

高压配电装置安全运行规程高压配电装置是电力系统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它的安全运行对于保障电力供应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确保高压配电装置的安全运行,下面将对高压配电装置的安全运行规程进行详细阐述。

一、安装与验收1. 安装前,应对高压配电装置进行全面的检查和测试,确保其各项技术指标符合规定要求。

2. 安装人员必须具备专业技能,按照规范和标准进行操作,确保设备安装牢固、连接可靠。

3. 安装完毕后,要进行全面的验收工作,包括电气性能测试、接地装置测试等,确保设备安装质量达到要求。

二、日常检修与维护1. 高压配电装置应定期进行例行检修,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修复。

2. 检修人员必须熟悉设备的结构和工作原理,遵守操作规程,确保自身和设备的安全。

3. 检修工作结束后,要对设备进行全面的功能性测试,确保其正常运行。

4. 定期清洁设备的外部和内部,防止积尘和湿气对设备的影响,保持设备的良好工作状态。

5. 检修记录应详细记录检修日期、内容和操作人员,并进行归档保存,以备查阅。

三、操作与使用1.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正规培训,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件,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 操作前应先仔细阅读设备的操作手册,了解设备的工作原理和使用注意事项。

3. 操作人员应穿戴符合规定的个人防护用具,并保持清醒和集中注意力,严禁操作时分心或疲劳。

4. 操作人员操作设备时,必须按照规定的步骤进行操作,确保设备在正常工作范围内运行。

5. 对于存在故障或不正常现象的设备,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上级进行处理。

四、急救与事故处理1. 操作人员应熟悉高压配电装置的事故处理流程和急救措施。

2. 发生设备事故时,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确保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设备的保护。

3. 操作人员应掌握正确的急救方法,及时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并报告相关部门。

4. 发生设备事故后,要进行事故分析和整改,查明事故原因,并采取措施防止再次发生。

五、安全教育与培训1. 定期组织并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2024年高压配电装置安全运行规程

2024年高压配电装置安全运行规程

____年高压配电装置安全运行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高压配电装置的安全运行,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各类高压配电装置的安全运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发电厂、变电站、配电站等。

第三条高压配电装置的安全运行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高压配电装置的安全运行管理应当建立责任制和考核制度,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和义务。

第五条高压配电装置的安全运行应当注重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二章设备管理第六条高压配电装置的设备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和技术要求,并经过定期检测和维护。

第七条高压配电装置的设备应当设置明确的运行、检修和停电操作程序,并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操作。

第八条高压配电装置的设备应当配备完善的保护装置和安全设施,确保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九条高压配电装置的设备应当定期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隐患。

第十条高压配电装置的设备维修、改造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不得擅自拆卸或改变装置的结构。

第三章安全操作第十一条高压配电装置的操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岗位资格和技术水平,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工作。

第十二条高压配电装置的操作人员应当熟悉设备的工作原理和操作流程,了解各种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第十三条高压配电装置的操作人员应当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严禁着装不符合安全要求进行操作。

第十四条高压配电装置的操作人员应当进行定期的安全培训和考核,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十五条高压配电装置的操作应当按照标准程序进行,不得违反相关规定和技术要求。

第四章应急预案第十六条高压配电装置应当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包括事故报警、救援措施和组织协调等内容。

第十七条高压配电装置的应急预案应当与相关部门进行协调配合,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快速响应和处理。

第十八条高压配电装置的应急预案应当经常进行演练和验证,不断完善和改进。

第十九条高压配电装置的应急预案应当明确责任人和沟通协调机制,提高应急响应效率。

高压配电间安全管理规定(5篇)

高压配电间安全管理规定(5篇)

高压配电间安全管理规定一、高压配电间安全管理制度1、严格遵守值班纪律,按时下班接班,工作时不得擅离岗位。

值班员要认真填写工作记录,保持对外联系电话的畅通,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严格交接班手续,交接时,必须把电器设备运行等情况的记录向接班员交代清楚。

3、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值班员必须熟悉电气设备情况,按章巡视检查,发现电器设备不正常及出现不安全因素时耍立即报告,操作时一人操作,专人监护。

4,除值班人员和直属专职技术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高低压配电室,经批准须进配电室的,必须办理出入登记手续。

5、在维修和事故处理等情况下,除检修员、操作者、监护人和电气负责人外,其他人员严禁入内。

事毕后,在场人员必须做好登记。

6、要认真落实防止小动物进入配电室的安全措施,值班员出入各工作室要随手关好门窗,以防小动物入室发生事故。

7、高配间负责人为安全责任人,要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发现问题,做好记录,及时向主管部门和保卫部门报告。

二、岗位安全责任制l、高配间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及工作人员非工作时间入内。

2、高低压配电间的门窗应装设铁皮和铁丝网,防止小动物进入。

人员出入要随手关门。

3、电器设备禁止超负荷使用和带病运转。

4,保证变压内和油开关处油质良好,油位适宜。

高压配电间安全管理规定(2)高压配电间是指电力系统中电压等级在10kV及以上的配电场所。

为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高压配电间需要严格遵守以下安全管理规定:1. 高压配电间的进出口必须设有标志和防护措施,未经许可不得私自进入。

2. 高压配电间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设置完善的安全设施,如可靠的接地、配电箱、绝缘手套、绝缘鞋等。

3. 高压配电间应定期进行巡检,检查设备的运行状态和维护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 高压设备应按照规定进行维护和检修,定期进行绝缘性能测试,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5. 高压配电间内的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岗位资质,经过专业培训和安全教育,熟悉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理措施。

高压配电装置安全运行规程(三篇)

高压配电装置安全运行规程(三篇)

高压配电装置安全运行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高压配电装置的正常安全运行,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所有使用和经营高压配电装置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高压配电装置指额定电压高于1000V的电力设备,包括变电站、配电站、开关站、电缆隧道、电力线路等。

第四条高压配电装置的使用和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第五条高压配电装置的使用和经营单位应当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负责高压配电装置的日常维护和安全检查。

第六条高压配电装置的使用和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确保装置的合法使用。

第二章:设备安全管理第七条高压配电装置的使用和经营单位应当对设备进行定期的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八条高压配电装置的使用和经营单位应当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负责设备的定期维护和检修工作,并做好记录。

第九条高压配电装置的使用和经营单位应当制定设备维护计划和检查计划,并按计划进行执行。

第十条高压配电装置的使用和经营单位应当加强设备的巡视和巡检工作,发现设备运行中的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十一条高压配电装置的使用和经营单位应当配备足够数量和质量的维修工具和材料,确保维修人员的工作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高压配电装置的使用和经营单位应当建立设备档案,记录设备的参数、维修情况和检查记录等内容,并做好保管工作。

第十三条高压配电装置的使用和经营单位应当建立设备安全运行的应急预案,当发生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应对和处理。

第三章:操作管理第十四条高压配电装置的使用和经营单位应当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明确操作人员的操作权限和要求。

第十五条高压配电装置的使用和经营单位应当经过专业培训后,取得相应的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从事高压配电装置的操作工作。

第十六条高压配电装置的使用和经营单位应当建立严格的操作记录制度,对每次操作进行详细的记录,包括操作的时间、操作的内容、操作人员等信息。

高压配电装置安全运行规程

高压配电装置安全运行规程

高压配电装置安全运行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高压配电装置的安全运行,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和相关标准,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适用范围:(一)本规程适用于各类高压配电装置,包括电力系统、变电站等。

(二)本规程适用于高压配电装置的设计、施工、调试、检修和运行管理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本规程应当与国家和地方电力安全管理机构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技术标准保持一致。

第四条高压配电装置的运行管理应当建立科学的管理体系,做到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五条高压配电装置的运行管理应当加强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二章设计与施工第六条高压配电装置的设计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电力安全管理机构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

(一)设计应当满足正常运行、事故隔离和保护等要求,并考虑各种异常情况的应对措施。

(二)设计应充分考虑设备的可靠性、维修性和安全性,减少人为操作和维修的需求。

(三)设计应有详细的操作和维护说明,便于后续的运行管理工作。

第七条高压配电装置的施工应当按照设计要求进行,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一)施工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进行施工。

(二)施工现场应设有专人监督,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

(三)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消防设施,防止事故发生。

第三章调试与检修第八条高压配电装置的调试和检修应当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确保安全可靠。

(一)调试前应制定详细的调试方案,包括调试步骤和检验内容,并进行安全评估。

(二)调试和检修过程中,应设置警戒线和安全警示标志,确保人员的安全。

(三)调试和检修人员应穿戴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具,遵守相关操作规程。

第九条高压配电装置的运行记录和检修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做到有记录可查,记录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和安装位置等基本信息。

(二)运行状态、运行参数和运行记录等。

(三)检修日期、检修内容和检修人员等。

第四章运行管理第十条高压配电装置的运行管理应当实施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安全运行。

高压配电装置的一般规定

高压配电装置的一般规定

高压配电装置的一般规定
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设备选型和安装:高压配电装置的选型和安装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同时应满足供电负荷需求和应急情况的要求。

2. 配电装置的绝缘:高压配电装置应具备良好的绝缘性能,地线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并定期进行绝缘性能的测试和检测。

3. 过电压保护:高压配电装置应设置过电压保护装置,以防止设备受到过电压损坏,同时配电装置还应具备过流、短路保护功能。

4. 维护和检修:高压配电装置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5. 定期检测:高压配电装置应定期进行检测和测试,以保证装置各项指标符合规定。

6. 人员安全:高压配电装置的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并具备相关证书,同时应遵守安全规程,有效保障人员安全。

7. 紧急故障处理:高压配电装置发生紧急故障时,应按照事先制定的急救预案进行处理,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综上所述,高压配电装置的一般规定主要涉及设备选型和安装、绝缘、过电压保护、维护和检修、定期检测、人员安全和紧急故障处理等方面。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高压配电装置的安全、稳定运行,有效保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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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压配电装置的一般规定

高压配电装置的一般规定

高压配电装置的一般规定
高压配电装置是指额定电压为10kV及以上的供电设备,其一般规定如下:
1. 设备选用:根据实际工程需求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高压设备,如开关设备、变压器、电缆等。

2. 设备安装:高压设备的安装要符合相关安装规范,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3. 设备检修:高压设备需定期进行检修,包括检查电气连接是否松动、绝缘状况是否正常等,确保设备的性能和安全性。

4. 设备运行:高压设备应按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运行,包括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和严格的操作规范,确保设备运行的安全可靠。

5. 保护措施:高压设备需配置相应的保护装置,如过电压保护、过流保护、接地保护等,以保护设备和人身安全。

6. 安全距离:高压设备周围应设立明确的安全标志和警戒线,以确保工作人员和外来人员的安全。

7. 管理制度:针对高压配电装置,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包括设备档案管理、定期巡检和隐患排查等,以确保设备的长期安全运行。

以上是高压配电装置的一般规定,实际情况还需根据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具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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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压配电装置的一般规定模版

高压配电装置的一般规定模版

高压配电装置的一般规定模版(____字)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高压配电装置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运行、维护和管理,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保护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标准,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额定电压超过110kV、频率50Hz的高压配电装置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运行、维护和管理。

第三条高压配电装置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行业标准的要求。

第四条本规范的术语和定义参照国家有关行业标准进行解释。

第五条高压配电装置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运行、维护和管理应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六条高压配电装置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运行、维护和管理应遵循科学、经济、合理、安全的原则。

第七条高压配电装置的制造企业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

第八条高压配电装置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运行、维护和管理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负责。

第九条高压配电装置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运行、维护和管理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并进行相应的认证。

第十条高压配电装置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运行、维护和管理应进行相应的技术交底和培训。

第二章设计第十一条高压配电装置的设计应确保符合以下要求:(一)满足电力系统的运行要求。

(二)满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满足现场环境和技术条件。

(四)保证高压配电装置的安全运行。

(五)提高高压配电装置的经济性。

(六)考虑高压配电装置的可靠性和可维护性。

(七)考虑高压配电装置的自动化程度。

第十二条高压配电装置的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一)综合布置图。

(二)主要参数和技术要求。

(三)主要设备选型及参数。

(四)电力电缆和配电设备的布置图。

(五)总图和细部图纸。

(六)设计计算和校核报告。

(七)设计说明和操作手册。

第十三条高压配电装置的设计计算应考虑以下因素:(一)电流负荷和功率因数。

(二)电源输入电压和频率。

(三)开关设备的额定电压和电流。

高压配电装置的一般规定

高压配电装置的一般规定

高压配电装置的一般规定
高压配电装置一般规定如下:
1. 安全操作规程:使用高压配电装置时,必须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严禁擅自操作,必须经过专业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

2. 设备的选用和安装:高压配电装置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范,并且配备完善的保护装置,安装必须符合相关的规程和要求。

3. 检修和维护:高压配电装置应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严禁出现故障和缺陷。

4. 安全防护措施:在高压配电装置周围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设立必要的隔离区域,工作人员必须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用具。

5. 事故应急措施:在高压配电装置发生事故时,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确保人员的安全,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6. 电气安全培训:高压配电装置使用人员必须定期进行电气安全培训,掌握相关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以上是高压配电装置的一般规定,具体的规定可能还会有一些地区或行业特定的要求,使用时应参考相关的法规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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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压配电装置的一般规定

高压配电装置的一般规定

高压配电装置的一般规定1. 介绍为确保公司高压配电装置的安全运行,保护员工和设备的生命资产安全,订立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的高压配电装置的管理和操作。

2. 安全责任2.1 公司负责人有权利和义务确保高压配电装置的安全运行,并订立和执行相关的安全制度。

2.2 部门负责人应认真履行安全职责,确保员工了解并遵守本规定。

3. 高压配电装置的分类3.1 按电压等级可分为以下三类:—高压:10kV及以上;—中压:1kV至10kV;—低压:1kV以下。

3.2 按功能可分为以下两类:—生产用配电装置:用于生产区域的供电;—办公用配电装置:用于办公区域、宿舍区域的供电。

4. 设备安全4.1 设备选择—公司采购和使用高压配电装置应满足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经过专业人员确认。

—设备应具有完善的保护功能,确保在异常情况下的自动断电保护。

4.2 设备安装—高压配电装置的安装必需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由经验丰富的专业施工队伍进行安装。

—设备安装前需进行检查,确保电气系统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4.3 设备维护—高压配电装置应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保持设备的正常运行状态。

—维护记录应认真记录,包含检查时间、内容、处理方法等信息。

5. 安全操作5.1 操作权限—只有经过培训并持有操作证书的人员才有权操作高压配电装置。

—操作人员需经过定期的考核和培训,保持操作技能的更新和提高。

5.2 操作流程—进入高压配电装置区域前,必需穿着好符合标准的个人防护装备,如绝缘手套、绝缘鞋等。

—操作前应确认设备的电源已经切断,并采取有效的锁闭和警示措施。

—操作人员应依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禁止违规操作或进行未经授权的操作。

5.3 应急措施—在发生火灾、电气损害、电气设备故障等情况下,应立刻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设备的保护。

—员工应知晓应急电话、应急设备位置和应急操作流程。

6. 安全培训6.1 入职培训—公司对新员工应进行高压配电装置的操作安全培训,使其了解相关规定和操作流程,并签订相关培训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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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压配电装置运行管理规定一一般规定第 1 条高压配电装置的工作电压不得超过额定电压的10%第 2 条一次设备应有名称和编号,标明相序和相序色标,设备间隔应有双重编号和设备标牌,出线间隔应有线路名称和设备标牌,装有电压互感器一次回路的母线接地刀闸,应标为母线接地刀闸,要书写醒目。

第 3 条母线和母线接头,母线和设备引线及其它连接部分的长期允许工作温度不得超过70 C。

第 4 条高压配电装置室,主控制室和生产房屋通往屋外的沟道,孔洞应堵塞,防止小动物或雨水流入引起事故。

屋外高压配电装置端子箱底部应才取防湿措施。

电缆穿管采取防雨措施。

第 5 条高压配电装置的遮拦,围栏应挂警告牌,进出门应加锁,刀闸及断路器操作把手应加装闭锁设施。

第 6 条硬母线供携带型接地线连接用的接触面上,不刷色部分的长度应为母线的宽度,但不应小于50 毫米,并应以宽度为10 毫米的黑色带与母线部分隔开,接地部分的接地点有接地符号。

二高压断路器第 1 条在事故情况下,断路器过负荷不得超过10%,时间不得超过 4 小时。

第 2 条10KV 断路器的油面在周围空气温度20 时,油标油面应指示在二分之一位置,冬季在四分之一,夏季在四分之三位置。

若明显低于上述规定油面的应加油。

第 3 条每年主管部门应根据系统短路电流计算,检查开关遮断容量是否满足系统短路容量和重合闸的要求。

如不能满足系统短路容量的要求,则应更换断路器或采取其它措施。

第 4 条断路器在切断短路故障后应做好记录,正确统计累计跳闸次数。

每次故障跳闸后,就连同保护动作情况及时填入事故障碍记录并上报主管部门。

表 5 断路器允许跳闸次数断路器型号开断电流允许开断次数SFMT—363 额定短路开断电流5KA 额定负荷开断电流4KA小电流大约几百安约20 次约2000 次约4000次LW6-101 /3150A/31.5KV 额定短路开断电流31.5KA额定电流开断电流 3.15KA小电流大约几百安约20 次约2000 次约4000 次SN10- 10-nm3000A额定负荷开断电流1250A 约 3 次约200 次当断路器达到允许故障跳闸次数应退出重合闸,并汇报所领导安排检修。

若断路器跳闸,SF6开关出现异常,或油开关出现喷油,油色变黑,看不间油面等,即使开关未达到跳闸次数,亦应及时汇报所领导或主管部门领导安排进行内部检查。

第 5 条.检修后的断路器或停运,处于长期备用的断路器在投入运行前除按正常进行巡视检查外,还应将两侧隔离刀闸拉开进行整组传动实验。

第 6 条.液压(气压)操作机构,如因压力异常导致断路器分、合闸闭锁时,不准擅自解除闭锁进行操作。

表 6 SF6 液压、气压操作机构参数SF-110油压机构规定值(MPa 储压器予压力(15C)18.0 士1.0-0.6 油泵启动压力31.6 士1.0 J 油泵停止压力32.6 士1.0 f 合闸闭锁压力27.8 士0.8 J分闸闭锁(包括重合闸)压力士0.7 J 如果测量予压力时环境温度为t C时,按下式折算P t=P15c+0.9 (t -15 )测量时用压力泵从零压起打压。

SF6110开关、气体规定值额定SF6气压0.4 报警气压0.32闭锁(包括重合闸)气压表七SF6 罐式开关的各参数SF-330气压机构额定值(MPa 空压机启动压力1.45 J空压机停止压力1.55 f断路器分闸闭锁压力 1.20 J断路器解锁压力1.30 f重合闸闭锁压力1.43 J重合闸解锁压力1.46 fSF6-330中SF6气体规定值(MPa 额定气压0.5 补气告警0.45(20C)闭锁告警0.4 (20C)1. 断路器在运行中由于某种原因,造成断路器严重缺油,空气和SF6 断路器气体压力异常(如突然降至零等),严禁对断路器进行停、送电操作,应立即断开故障断路器的控制电源,及时采取措施,断开上一级断路器,将故障断路器退出运行。

第7 条断路器应有标以基本参数等内容的制造厂铭牌,分、合闸指示器易于观察且指示正确。

每台断路器应有运行编号和名称。

第8 条液压操作机构应具有防止“失压慢分” 的装置,并配有防“失压慢分”的卡具。

所谓“失压慢分”是指液压操作机构因某种原因压力降到零,然后重新启动油泵打压时,会造成断路器的缓慢分闸。

第9条110KV米用液压机构,正常在32.6MPa额定油压下运行,当油压超过额定油压后,压力安全释放阀启动泄压,使系统压力基本保持在额定油压附近第10 条SF6 断路器在运行或是暂停时,SF6 气体压力应保持在0.45MPa至0.55MPa之间。

压缩空气压力应保持在1.5MPa至1.55MPa 之间,运行中发现异常应及时汇报所领导,并加强监视,作好记录。

正常各表压的抄表时间为10时、16时、22 时、6时。

第89条330KVSF6断路器的高压储气罐底部疏水阀在每周一下午14:30 时,放水一次,直至无水雾喷出时止。

第11条新装SF6断路器投运前必须复测断路器本体内部气体的含水量和漏气率,灭弧室气室的含水量应小于150ppm(体积比),其它气室应小于250ppm(体积比),断路器平均漏气率小于1%第12条运行中的SF6断路器应定期测量SF6气体含水量,新装或大修后,每三个月一次,待含水量稳定后可每年一次,灭弧室气室含室量应小于300ppm(体积比),其它气室小于500ppm (体积比)。

第13条根据SF6断路器合闸并联电阻的通流能力,对断路器的合闸时间作如下规定。

(1)额定工作电压允许连续合闸 4 次,每次间隔 3 分钟。

(2)断路器允许在不成功自动重合闸动作后(间隔3分钟)强送电一次(根据调度命令)。

如果强送不成功,下一次的合闸操作必须在1 小时之后进行。

第14条当环境温度低于0C时,应投入机构箱加热器,10C时应退出加热器。

投入加热器前应清扫机构箱底部废油。

第15 条SF6 断路器在正常运行时应将机构箱内“就地——运方转换开关”投至运方位置,同时还需将“手动分合开关” 置于关闭位置(中间位置)。

这两个小开关的转换必须经值班长同意,方可进行,并做好记录。

三隔离刀闸和母线第 1 条隔离刀闸在合闸后,应检查动静触头接触良好,且平正,拉闸后应检查动静触头分开距离符和规定。

运行或备用中的隔离刀闸应完好,锁住。

第 2 条隔离刀闸的辅助接点应可靠,接触良好,与隔离刀闸所连接的母线相对应。

严禁单独操作辅助接点第 3 条检修后的刀闸应做拉合试验,刀闸机构灵活,工作触头及辅助接点应接触良好,且三相联动要同期。

第 4 条隔离刀闸的操作必须按照闭锁程序进行,如确认闭锁装置存在问题打不开时,应征得所长同意后方可使用万能钥匙解锁,严禁随意解锁强行操作或随意拆锁野蛮操作。

(在事故处理中,万能钥匙得使用需经值班长同意。

)第 5 条电动操作隔离刀闸,应使用操作按钮,不得使用操作手柄操作。

如遇特殊情况必须使用手柄操作时,应重新检查断路器与隔离刀闸的分合位置第 6 条隔离刀闸与接地刀闸的机构闭锁或电磁闭锁、微机闭锁应良好,操作接地刀闸要慎重,接到调动命令后方可进行操作,如果闭锁有问题,首先核对设备,严禁使用万能钥匙或强行操作。

第7 条电动操作机构应经常保持清洁、干燥,各启动开关接触良好,动作可靠,齿轮等机械部分应完好无损。

第8 条检修后或长期停运的母线,投入运行前应遥测绝缘电阻,并对母线进行充电检查。

第9 条隔离刀闸,母线及引线每年利用春秋检停电进行修理检查。

四互感器第 1 条电流互感器过负荷不得超过额定电流得10%。

10 千伏网络发生单相接地时,电压互感器运行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两小时。

第 2 条. 互感器投运前应检查一、二次回路得完好性,仪表指示的正确性;接地端子及外壳接地是否良好;电压互感器应检查击穿保险,高低压保险,快速开关及限流电阻是否良好。

一、二次侧可靠接地。

第 3 条. 线路电容式互感器当接有载波通道和保护时应装有结合滤波器并接的接地刀闸,当载波通讯或保护正常运行时的接地刀闸应在断开位置。

第 4 条. 当载波通讯或保护回路工作需要断开高频电缆时,必须合上接地刀闸,应事先征得值班负责人和载波人员得同意。

第 5 条. 电压互感器运行注意事项:1. 电压互感器在切换时,应先并后断。

如在运行中二次电压失去或需更换二次保险时,应首先退除带交流电压的有关保护压板。

2. 两组电压互感器的低压回路不应长期并列运行,切二次不许短路。

3. 为防止铁磁谐振过电压,一般不应将电压互感器与空母线同时运行。

4. 当10K V发生单相接地时,严禁用隔离刀闸断开电压互感器。

五电抗器第1条运行中的电抗器室温度最高不应超过35C,当室温在35C时, 电抗器线圈表面温度不得超过75C。

第 2 条运行中的电抗器室不应堆放铁件、杂务,且通风。

亦不应堵塞,门窗应严密。

第3条三相重迭安装的电抗器B相应反接。

第 4 条支持瓷瓶接地要求:1. 重迭安装时,底层每只瓷瓶应单独接地,且不应形成闭合回路,其余瓷瓶不接地。

2. 三相单独安装时,底层每只瓷瓶应独立接地。

第 5 条油侵式电抗器的运行参照厂家说明或参照变压器运行有关规定。

六电力电缆第1条油侵纸绝缘电缆表面温度10千伏电缆不得超过45C。

电缆沟隧道空气昼夜平均温度不应超过25 C。

第 2 条在事故情况下10 千伏电缆允许过负荷15%,但不得超过两小时。

第 3 条电缆投运前应定相,应检查电缆头接地良好,并有相色标志。

电缆两端应有明显的编号标示,带负荷后应测量负荷分配是否适当。

第 4 条在埋设电缆的地面上开挖土方或挖掘电缆时,必须有熟悉现场情况的运行人员监护,并取得上级领导部门的同意。

第 5 条电缆的弯曲半径应小于下列规定:1. 纸绝缘多芯电力电缆(铅包、铠装)15 倍电缆外径。

2. 纸绝缘单芯电力电缆(铅包、铠装或无铠装)20 倍电缆外径。

3. 铅包电缆、橡皮绝缘塑料绝缘电缆及控制电缆(铅包或塑料护层)按制造厂规定。

第 6 条. 不允许将三芯电缆中的一芯接地运行。

在三相系统中,用单芯电缆时,三根单芯电缆之间距离的确定,要结合金属护层或外屏蔽层的感应电压和由其产生的损耗,一相对地击穿时危及邻相的可能性,所占线路通道宽度以及便于检修等各种因素全面考虑。

第7 条电缆线路的正常工作电压,一般不应超过电缆额定电压的15%。

电缆线路的升压运行,必须经过试验、鉴定,并经上级部门批准。

第8 条电缆线路必须有原始装置记录、准确长度、截面积、电压、型号、安装日期、线路个数、中间接头及终端头的型号、编号、装置日期。

第9 条重要电缆的户外引出线接头,需加强监视,一般可用红外线侧温仪测量温度,在检修时,应检查各接触面的表面情况。

第10 条. 停电超过一个星期不满一个月的电缆,在重新投入运行前,应用摇表测量绝缘电阻。

如有疑问时,须用直流高压试验,检查绝缘是否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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