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养老中心组织架构及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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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经营指导手册

目录

一、开业流程

二、社区养老中心项目认知:

(一)基本概况

1、项目归类

2、行政主管

3、行业协会

4、服务对象

5、经营模式

6、营业时间

7、中心类型

8、市场准入

9、服务项目

10、场所、设备、设施

11、人员配置:

12、服务管理及监督

13、收费规定:

14、人员招募:

(二)养老中心组织架构

一、开业流程

2、社区养老中心项目认知:

(1)基本概况

1、项目归类:养老服务业

2、行政主管:

3、行业协会:

4、服务对象:

5、经营模式:乡镇、社区、村、街道创办的集体所有养

老机构

6、营业时间:原则上应该全天候24小时提供服务。

7、中心类型:

根据养老床位数量分类,分为二种类型:

甲类:床位数大于等于100床

乙类:床位数小于100床、大于等于50床

根据设施设备配置标准由高到低分类,分为三种类型:

一级:每床建筑面积指标≥40m2等

二级:每床建筑面积指标≥30m2等

三级:每床建筑面积指标≥25m2等

8、市场准入

养老机构创建的条件分为申请和执业二部分,申请并符合相关条件后方能对外正常经营和服务。具体要求为:

⑴申请程序及提交资料:

符合本市养老机构的设置规划;

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床位数达到50张以上;

建筑设计符合养老机构建筑规范和设计标准,并有符合老

年人特点的无障碍设施;与居民住宅、单位用房等相连

的,有独立的出入口;

有食堂、厕所、浴室等基本用房和室内外活动场地;

有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

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护理人员,其中,养老

机构主要负责人和护理人员符合民政部门规定的资格条

件;

配备一定数量的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资格条件的医务人

员;

有规定数额的资金。

⑵执业程序及提交资料:

执业申请书;

《成都市市社会福利机构执业申请表》;

竣工验收合格证(复印件);

消防安全合格证(复印件);

食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负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

护理员上岗证书(复印件);

与医疗机构签订的协议书(复印件);

内设医疗机构批准书(复印件);

内部管理制度;

服务工作标准。

9、服务项目:

原则上应立足于养老中心平台,并结合老年群体的生理特征、自理能力、财务状况等进行有效设置。一般而言,老年人对服务需求集中于护理服务、医疗服务和生活服务,基于整体服务需求,可设置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护理服务:提供基于医疗方面的专业服务,如护理工作等;

医疗服务:提供基于诊疗方面的专业服务,如医生工作等;

生活服务:提供基于生活料理方面的协助服务,如护工工作

等;

精神慰籍:提供基于感情、家庭方面的辅助服务,如安慰、

沟通等;

心理疏导:提供基于心理障碍、心理阴影方面的治疗,如心

理咨询等;

肌理康复:提供基于物理方面的辅助治疗,如肌体锻炼、行

走锻炼等;

临终关怀:提供基于人道、人文等方面的疏导服务;

紧急救助:提供基于突发事件,如骨折、休克等方面的林

场、现场治疗;

体检服务:定期提供身体检查服务,并做好记录,编制针对

性服务措施;

饮食服务:提供一日三餐伙食服务;

托老服务:主要包括生活照料、其他服务、紧急就医;

其他服务:根据服务对象需求灵活配置,如郊游、联欢、法

律咨询等

以上项目系养老中心的主要或基本服务内容,基于营造温馨环境等服务需求,同时还配置必要的多媒体阅览室、小型娱乐室。

10、场所、设备、设施

养老机构的场所不同于其他行业,由于服务对象的特殊性,其场所在设计和规划方面具有较高的标准和限定。养老机构在场所、设计、保障、设备、设施等多方面,涉及的知识、领域、政策很广,且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出于对老年人利益保障需求,颁发了多个行政规章制度和法规,就养老机构的场所、设备、设施等作出了具体的硬性限定。在此,我们仅就主要部分作一介绍,具体条件可参阅附录。

基本要求:

社区养老服务基础设施的建设应符合GB/T 50340的规定。

社区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应具有完备供电、给排水、采暖通风、消防等设施。

社区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宜配备停车、绿化和室外活动等场

地。

社区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应有完善的老年人生活起居、文化

娱乐、康复训练、医疗保健等功能性用房和服务管理用

房。

社区养老服务基础设施的公共区域应设有明显的导向、警

示标志,标志的设置应符合GB/T 1000 1.1及GB/T 1001.9的

标准。

社区养老服务基础设施中应至少配备1部可供老人使用的电

基本设备:

起居室

应配备床、褥子、床单、被子、枕芯、枕套、枕巾、桌椅、衣柜、洗脸盆、暖水瓶、痰盂、废纸篓等基本生活用具,介助、介护老人的床头应安装呼叫铃。室内环境、家具、各种设备应无明显尖角凸出部分,地面应防滑。

休息室

应配备可供老人午休用的临时铺位、躺椅、卧具等,满足老人午休需要。

洗手间

应配备洗漱柜、洗漱盆、毛巾架、坐便器、废纸桶等,地面应防滑。

浴室

应配备淋浴器、浴盆、浴凳、洗浴防滑用具、排气扇等,地面应防滑。

厨房

应配备炉具、灶具、厨具、橱柜、冰箱(柜)、储物架、清洗池、灭火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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