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市业户经营承诺书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湘潭街夜市业户经营承诺书

一、经营湘潭街夜市管理细则:时间:2013年5月1日至2013年

9月30日每晚17:30分起至23:00止。

双方权利义务:

二、 1、大百、小百、水果、冷饮、小吃需缴纳抵押金壹仟元整

(1000元)。大排档需缴纳抵押金肆仟元整(4000元)。

2、经营业户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界限、时间、面积及范围经

营。如发现提前出市、超面积、超时间经营等,在拍照取证后可根据《吉林市城市露天市场管理办法》的决定给予每次罚款50元处罚。多次违规(3次以上),不服从管理者,由甲方清除市场并扣掉全部抵押金。

3、露天市场内禁止炭类烧烤。经营小吃、排挡、的业户,必

须按经营面积铺设防污层,保持路面清洁并定期进行清洗。

4、禁止业户私自接电,如有私自接电,后果自负。

5、运送货车不准长时间停放占用机动车道预留时间17:20-

17:50,否则拍照取证后,每次罚款¥200元。

6、因摊位有限,同一个市场内不得出现一户多个摊位,如果

有违规由甲方扣除抵押金并且清除市场。

7、经营业户应当服从市场管理人员管理,严禁抢占摊位或将

经营摊位出租。转让。如有违反者由甲方扣除抵押金并且清除市场。

8、市场内禁止擅自搭建棚、亭等建筑物。如需搭建的必须由

市场管理部门批准,统一标准建设。

9、未尽事宜,按照吉林市城市露天市场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处

罚。

2013年4月23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