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59版IATADGR锂电池运输国际规则
废旧锂电池海运标准
废旧锂电池海运标准
废旧锂电池海运标准是指海洋运输废旧锂电池的安全标准和规定。
由于废旧锂电池可能存在火灾、爆炸和化学泄漏等安全风险,国际海运组织和国际民用航空组织在制定废旧锂电池海运标准时参考了联合国《危险品运输规则》和《国际危险货物规则》等相关规定。
废旧锂电池海运标准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包装要求:废旧锂电池应采用合适的包装材料,充分防护锂电池被损坏或短路引发意外事故。
2. 标签和标识:废旧锂电池包装上应标明包装中含有锂电池,以提醒运输人员和接收人注意安全。
3. 文档要求:废旧锂电池的运输文件应包括详细的装箱清单、危险品声明和运输申报表等必要信息。
4. 限制和禁止事项:限制或禁止废旧锂电池的存储和运输于特定条件下,如在高温环境下、与其他危险品混装等情况。
5. 应急处置措施:废旧锂电池的运输人员和接收人应具备相应的应急处置知识和设备,以应对意外事故发生时的处理。
此外,废旧锂电池的海运标准也需要符合当地法规和国际协定,以确保其安全、高效的运输。
运输单位和相关人员应密切遵守这些标准,以减少废旧锂电池运输带来的潜在风险。
中国国际货运航空-锂电池货物操作规范
包装说明
969 SECTION II 1.2M跌落试验,UN38.3试验 电池芯≤1g(克) 电池≤2g(克) 每个包装件中锂电池净重,客机及货 机<5kg, 且每个包装件中电池的个数<为设备 供电所需的电池最小数量+2块备用电 池数量。
锂金属电池 (ELM)
UN3091电池与设 备包装在一起
测试要求 额定能量 限制
UN3481电池安装 在设备中
包装说明 测试要求 额定能量 限制 包装限量
967 SECTION II UN38.3试验 电池芯≤20Wh(瓦特小时) 电池≤100Wh(瓦特小时) 每个包装件中锂电池净重,客机及货 机<5kg。
分类
包装说明 测试要求 968 IA UN38.3试验 电池芯>1g( 克) 电池>2g(克) UN规格 包装件净重 客机<2.5kg 货机<35kg 968 IB 1.2M跌落试验,UN38.3试验 电池芯≤1g(克) 电池≤2g(克) 但每个包装件内电池芯或电池 的个数及净重超过了section II 类锂电池的数量限制 —— 包装件毛重 客货机<2.5kg
额定能量 限制
UN3090电池
包装规格 包装限量
包装说明 测试要求 额定能量 限制 包装规格 包装限量
969 SECTION I UN38.3试验 电池芯>1g(克) 电池>2g(克) UN规格 每个包装件中锂电池净重 客机<2.5kg 货机<35kg
UN3091电池与设 备包装在一起
锂金属电池 (RLM)
制造要求
应遵守IATA DGR规定的质量管理体系 可使用非UN规格包装,外包装应为坚固的圆形桶、方 形桶、箱。 1、锂电池芯和电池应装入完全封装的内包装,然后再 放入外包装;应采取措施予以保护,防止发生短路;; 2、除安装在设备中的情况外,每个包装件均应能承受 1.2M跌落试验,且不损坏内装物,不致移动、相互接 触; 3、设备应在外包装内得到固定以免移动,并配备防止 意外启动的有效装置; 4、除非安装电池的设备已经对电池提供了等效保护, 否则设备应装在由合适材料制成坚固的外包装内,材料 的强度和设计应与包装容量和用途相符; 5、其它包装要求详见ICAO TI和IATA DGR包装说明 965-970的第一部分。 “合成包装件(overpack)”字样。(如适用) 1、每个包装件均粘贴填写完整的锂电池操作标签; 若锂电池安装在设备中运输,且单个包装件中不超 过四个电池芯或两个电池时,可不贴此签(且不必提供 随附文件)。 2、合成包装件上应粘贴上述标签,除非包装件内所有 标签清晰可见。 1、每票货物应随附文件(如声明、证明、函告、货运 单等形式)标注如下内容: 1)包装件内含锂电池芯或电池; 2)应小心操作,如包装破损,有易燃危险性; 3)包装件破损时应遵守的特殊程序,包括必要时的检 查和重新包装货物; 4)能获取更多信息的联系电话; 5)如使用货运单,应注明锂电池符合相应包装说明第II 部分的规定,例:“锂离子电池,符合ICAO TI和IATA DGR 包装说明965第II部分” 2、对于锂电池安装在设备中运输的情况,如包装件上 未粘贴锂电池操作标签,可不随附该文件(且不必粘贴 锂电池操作标签)。 1、额定能量应在电池上标明; 2、根据特殊规定A181,如包装件中既含有装在设备中 的,也含有与设备包装在一起的的锂电池,或既含有锂 金属电池,又含有锂领子电池,包装件应分别标注, 如“与设备包装在一起的锂金属电池”、“与设备包装 在一起的锂离子电池”;但不必考虑装在设备中的钮扣 电池。
锂电池航空运输(1)
《病源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 《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 管理规定》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 《 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 》( 民航总局令121号CCAR276),是中国政府危险品运输管理的主要法规,于2004年9月1 日实施。 中国民用航空局对危险品航空运输活动实施监督管理;民 航地区管理局依照授权,监督管理本辖区内的危险品航空运输 活动。从事航空运输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接受局方关于危险 品航空运输方面的监督检查,以确定其是否符合本CCAR-276 CCARCCAR 276部 的要求。
海航机场集团民航安检技能小组
二、锂的危险性介绍
锂是一种特别容易发生反应的金属,外观呈银白色,非常柔 软、可伸展,且易燃。 其特性如下: ⒈遇水或潮湿空气会释放易燃气体; ⒉呈固体状态时,当温度超过其熔点180℃时,可自己燃 烧; ⒊呈粉末时,可在室温条件下燃烧; ⒋可导致严重灼伤及腐蚀。
海航机场集团民航安检技能小组
锂电池或锂电池组属第9类危险物品,其危险性取决于所含 的锂。金属锂属于第4.3项遇湿危险的危险物品。 当锂遇到水会发生什么? 2Li + 2H2O=2LiOH + H2 H2为氢气-易燃气体
海航机场集团民航安检技能小组
海航机场集团民航安检技能小组
4、国际航空运输协会(简称 IATA)出版发行的《危险品规 则》,简称为DGR。这一规则是在国际民航组织ICAO-TI的基础上, 以国际航空运输协会的附加要求和有关文件的细节作为补充。 IATA-DGR每年更新发行一次,新版本于每年的1月1日生效。 由于《危险品规则》使用方便,可操作性强,在世界航空运输领 域中作为操作性文件被广泛使用,同时发行英语、法语、德语、 西班牙语、中文等多种语言的版本。
关于2018年锂电池类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模版更新说明
关于2018年锂电池类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模版更新说明尊敬的航空公司、船公司、安检部门、货运站等相关单位:国际航空运输协会的《危险品规则》(59版,2018版)将于2018年1月1日开始实行,国际海事组织的《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38-16版,2016版)将于2018年1月1日强制执行,我中心根据以上规则对2018年锂电池类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以下简称“鉴定书”)做了相应更新,具体如下:第一部分:空运“鉴定书”主要变化:2、2/3页,“检验结果及其他事项”“检验结果及其他事项”栏的内容根据规则要求略有不同。
比如,对结论为965-IA、965-IB、968-IA、968-IB的鉴定书,增加“电池不得与第1类爆炸品(1.4S项除外),2.1项易燃气体,第3类易燃液体,4.1项易燃固体或5.1项氧化性物质等危险品包装在同一外包装内。
”;对结论为965-II、968-II的鉴定书,增加“电池不得与其它危险品包装在同一外包装内。
”;及几处编辑性修改。
第二部分:海运“鉴定书”主要变化:1、封面,“危险性提示”内容(位于“样品名称”上方),对于满足特殊规定188条款的锂电池,由“非限制性货物”改为“锂电池类货物”如下,(注“危险品”部分不变):3、1/3页,“鉴定结论-1.危险性识别”,对于满足特殊规定188条款的锂电池,由“无”改为“锂离子电池”或“锂金属电池”或两者都有(根据不同情况),(注“危险品”部分不变):4、2/3页,“检验结果及其他事项”“检验结果及其他事项”栏的内容根据规则要求略有不同。
根据不同结论,删除了原有“随附文件”等内容,增加了相应的危险性标签及锂电池标记等信息。
由此给您工作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同时,感谢您一直以来给予我们工作上的支持和肯定!上海化工研究院检测中心2017年11月28日。
锂电池出口运输要求
锂电池出口运输要求1.基本概念•电芯 cell–是一个单一的电化学封闭单元,由一个正极和一个负极组成,两极之间有电位差。
•电池 battery–是由一个或多个锂电芯通过电路进行连接组成的。
•锂电池 lithium battery–电化学系统中含有锂(包括金属锂、锂合金、锂离子及锂聚合物)•锂金属电池 lithium metal battery–以锂金属或锂合金为阳极的锂电池。
通常不可充电。
•锂离子电池 Li-ion battery–以离子太或原子态锂嵌于正负极材料晶格中的锂电池通常可以充电。
锂聚合物电池归类于锂离子电池。
•原型样品电池–是指未经过联合国《危险品运输建议书—试验和标准手册》第III部分38.3节测试的锂电池样品。
•里含量- 适用于锂金属和锂合金电池芯和电池。
锂含量是指锂金属或锂合金电池芯或电池阳极中的锂质量•里当量含量- 适用于锂离子电池芯和电池。
电池芯的锂当量含量按以安培小时为单位的单体电池额定电容量乘以0.3计算,乘积用克表示。
电池的锂当量含量等于电池各组成单体电池的锂当量含量克数之和。
2.锂电池种类锂电池分为锂离子(包括锂离子聚合物)电池和锂金属(包括锂合金)电池。
3.锂离子电池能量的确定额定瓦特小时(Wh)是规范锂离子电池能量的一种方法。
2009年1月1日以后生产的锂离子电池都要求用额定瓦特小时进行标记。
如果已知电池的电压(V)和电流(Ah),也可以计算得到额定瓦特小时的数值:该数值通常标记在电池上。
Ah x V = Wh注意:如果电池上只标记有毫安时(mAh),可将该数值除以1000得到安培小时(Ah) (例, 4400 mAh / 1000 = 4.4. Ah)。
4.锂电池的危险性•外短路:造成电池体统高温过热•内短路:造成电池系统高温过热•强制放电:造成电池系统破坏•过充电:造成电池系统破坏5.失效机理•热失控–电芯发热–激发电芯内部的放热反应–激发其它反应–热量的产生以指数增长–产生热量大于散失热量–热失控:电芯排气,内部温度大于200度–5.一次性电池的危险性•相对较小的火源足够引起锂电池的燃烧•单一电池的起火可以产生足够的热量引燃临近的电池•Halon 1301对于扑灭锂电池火灾无效•相同类型但出于不同厂家的锂电池会表现出不同的燃烧特性•暴露于火焰中的电池会熔合在一起,加速电池间火势的蔓延•被扑灭火焰的焖烧货物的温度足够点燃一个一次性锂电池•电池燃烧导致的压力升高足以危及到整个货箱的安全6.锂电池在航空运输的几种运输专用名称、UN编号及包装说明代号(1)UN3480,锂离子电池,PI965(2)UN3481,锂离子电池与设备包装在一起,PI966(3)UN3481,锂离子电池安装在设备中,PI967(4)UN3090,锂金属电池,PI968(5)UN3091,锂金属电池与设备包装在一起,PI969(6)UN3091,锂金属电池安装在设备中,PI9707.锂电池包装说明锂电池包装说明965-970中均分为两节,第I节适用于划为第9类危险品的电池芯和电池。
锂电池运输要求.docx
锂电池的运输要求一、航空运输1.电池须通过UN 38. 3测试要求,及1.2米的跌落包装试验2.托运人提供的危险品申报文件,标注UN编号3.外包装均须贴9类危险品标签,贴有〃仅限全货机运输〃操作标签4.其设计应保证在正常运输条件下防止爆裂,并配置有防止外部短路的有效措施。
5.坚固的外包装,电池应被保护以防止短路,在同一包装内须预防与可引发短路的导电物质接触。
6.电池安装在设备中运输的额外要求:a.设备应进行固定以防止电池在包装内移动,包装的方式应防止电池在运输途中意外启动。
b.外包装应能够防水,或通过使用内衬(如塑料袋)达到防水,除非设备本身的构造特点已经具备防水特性。
7.锂电池应使用托盘装载,避免搬运过程受到强烈振动,托盘的各垂直和水平边使用护角保护。
8.单个包装重量小于35 kgso9.航空公司操作注意:中仅限全货机运输0锂电池空运信息出现在机长通知单上中增强机组意识和在紧急情况下的决策可能因此改变中告知第一到场人员货舱内电池的种类和数量中美国FAA要求锂电池应装载在飞机货舱等级为C级货舱内,货舱内须有烟雾探测系统,报警系统,灭火系统。
二、海洋运输1.电池须通过UN 38. 3测试要求,及1.2米的跌落包装试验。
2.外包装均须贴9类危险品标签,标注UN编号3.其设计可保证在正常运输条件下防止爆裂,并配置有防止外部短路的有效措施。
4.坚固的外包装,电池应被保护以防止短路,在同一包装内须预防与可引发短路的导电物质接触。
5.电池安装在设备中运输的额外要求:a.设备应进行固定以防止在包装内移动,包装方式应防止在运输途中意外启动。
b.外包装应能够防水,或通过使用内衬(如塑料袋)达到防水,除非设备本身的构造特点已经具备防水特性。
6.锂电池应使用托盘装载,避免搬运过程受到强烈振动,托盘的各垂直和水平边使用护角保护。
7.锂电池装载集装箱内须进行加固,加固方式和强度应符合进口国的要求(如:美国境内有美国铁路协会<ARR>,美国危险品协会,北美爆炸物管理局<B. 0. E>,联邦汽车运输安全管理局,美国海岸防卫队,美国运输部和《海上危险品运输规则》有相关规定),若因发货人疏忽加固或加固不当,在目的港将被扣箱,并发生码头的操作费、堆存费、移箱费、重新加固等高额的费用。
【锂电池新规】关于锂电池交运的要求更新通知
【锂电池新规】关于锂电池交运的要求更新通知锂电池及相关产品客户:根据国际民航组织《危险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细则(2015-2016版)第四号修订》文件精神及为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即日起更新锂电池货物运输政策。
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单独运输的锂离子电池(UN3480,PI965-IA、IB和II)4月1日起仅限货机运输。
1.自2016年3月30日零点起,东航物流站操作的客机航班停止收运单独运输的锂离子电池包装件;自2016年3月31日零点起,东航物流站操作的客机航班停止配载单独运输的锂离子电池包装件;2. 通过货机运输的锂离子电池包装件可正常收运,运输时应符合最新《危险品规则》的要求。
3. PI965-IA、IB和II除粘贴原有要求的标签外,还必须同时粘贴仅限货机标签。
PI965-IB及PI965-II货物所需的标签必须粘贴在同一面上。
(除经营人及东航物流批准除外,以上要求同样适用于PI968)二、单独运输的锂离子电池(UN3480, PI965-IA、IB和II)荷电量要求:托运人交运的锂离子电池芯或电池所处的荷电量不得超过其标称容量的30%。
1. 托运人或其代理人交运单独运输的锂离子电池必须在货运单handling information栏申明“运输的电池荷电状态不超过额定容量30%”或“The lithium ion batteries/cells are at 30% SoC or less”。
注:华航(CI)差异- CI仅可运输PI965 IA和IB,并要求托运人声明在申报单(DGD)的additional handling information栏内。
2.如托运人或其代理人交运的PI965-IA或IB荷电量超过30%,需提交民航局和承运人的书面批准方可运输。
三、PI965-II或PI968-II包装最新要求:每一票货物最多只能允许交运一件含PI965-II或PI968-II的包装件;且OVERPACK中仅允许放置一件含PI965-II或PI968-II的包装件,每个含有PI965-II或PI968-II的包装件或集合包装必须单独交运(与普货分开),不允许组装于集装器中交运。
锂电池的航空运输
锂电池的航空运输培训目标●通过培训,了解锂电池货物运输的重要性及危险性;●了解锂作为非限制性货物运输的电池货物应注意的关键环节;●了解邮航锂电池管理政策。
主要内容1.锂电池货物运输的重要性;●锂电池是目前性能水平最先进,发展最迅猛的民用化学电源,并成为手机、笔记本电脑、数码摄像机等高端便携式消费电子产品的首选配套电源。
●2010年上半年,锂电池工业完成总产值1848.04亿元。
●2010年上半年锂离子电池产量为11.3亿只。
●中国的锂电池约80%出口。
据海关统计,2010年上半年我国电池出口贸易全面上升,电池及电池零件完成出口额37.89亿美元。
2.锂电池货物的危险性;●锂电池属危险品●当符合规定的条件后可以按普通货物运输●金属锂属于第4.3项遇湿危险的危险物品。
●锂是一种特别容易发生反应的金属,外观呈银白色,非常柔软、可伸展,且易燃。
其特性如下:●遇水或潮湿空气会释放易燃气体;●呈固体状态时,当温度超过其熔点180℃时,可自己燃烧;●呈粉末时,可在室温条件下燃烧;●可导致严重灼伤及腐蚀。
●当锂遇到水会发生什么?2Li + 2H2O=2LiOH + H2H2为氢气-易燃气体●锂电池属第9类危险品,其主要危险性如下:1. 锂电池高度易燃。
2. 短路、过度充电、极限温度、错误操作或其他错误的情况下都能够着火。
3. 不管是因为内部原因还是外部加热或物理撞击,它都能产生足够的热使毗邻的电池也发生热失控。
锂金属电池释放易燃的电解质混合着融化的锂金属,并伴有一个大的压力脉冲。
易燃电解质和熔融锂金属可产生爆炸混合物。
4. 在C级货舱的灭火剂哈龙1301(三氟一溴甲烷灭火剂),不能有效控制锂金属电池的着火。
案例多国民航局发布锂电池运输安全风险通告●美国、英国、阿联酋、加拿大、中国等国民航局发布风险提示,要求关注大宗锂电池货物运输的安全问题,强调按规章、标准操作。
●美国FAA还强调锂电池货物应装载在飞机货舱等级为C级货舱,以保证安全。
2018年锂电池运输鉴定续期说明:UN38.3检测报告版本更新
一、UN38.3检测报告版本更新
1.第四版及更早版本的UN38.3检测报告申请更新为第六版报告的,需补(抽)测
T5(外部短路)和T4(撞击)两个项目;
2.第五版修订1及修订2报告要求更换第六版报告,需补测T5(外部短路)项目。
注:现行最新版为第六版,但第四版和第五版的UN38.3仍然可以使用。
二、空运59版DGR主要变更内容
1.PI 965和PI 968两种包装方式增加隔离要求
①PI 965和PI 968 IA、IB部分禁止与除1.4S的第1类爆炸物质(除1.4类弹药)、第2.1类易燃气体、第3类易燃液体、第4.1类易燃固体和5.1类氧化物质危险品包装在同一外包装箱里;II部分禁止与其他危险品包装在同一外包装箱里;
如:同一外包装里不能有移动电源(PI 965 II)和安装在设备中的锂电池(PI 967 II)。
②PI 965和PI 968所有部分禁止与含有除1.4S的第1类爆炸物质(除1.4类弹药)、第2.1类易燃气体、第3类易燃液体、第4.1类易燃固体和5.1类氧化物质危险品的包装箱合成包装。
2.新版锂电标签中UN编码的字体最小为12mm高
新版锂电标签(见下面表1)于2018年1月1日正式启用,旧版标签可延用至2018年12月31日。
三、海运38-16版IMDG主要变更内容
1.符合特殊规定SP 188的锂电池包装需要粘贴锂电标签(同空运),以下两种特殊情况无需贴锂电标签:
①包装件只有纽扣电池安装在设备上;
②一次托运(一票货),只有两件或更少包装件,且包装件只含有2个电池或4个电芯。
2.增加未量产的锂电池海运运输要求:P910。
表1.2018年锂电池空海运运输标签要求。
【交通运输】锂电池货物航空运输操作指引修订版
锂电池货物航空运输操作指引一、南航锂电池货物航空运输标准锂电池的危险性取决于其所含的锂。
锂是一种特别容易发生反应的金属,外观呈银白色,非常柔软、可伸展,且易燃。
其特性为:遇水或潮湿空气会释放易燃气体;在固体状态时,当超过其熔点180℃时,可自燃;在粉末状态时,可在室温下燃烧,导致严重灼伤及腐蚀。
锂电池属第9类杂项危险品,主要危险性在于易燃,当短路、过度充电、极限温度、错误操作或其他错误情况下都能够着火。
(一)禁止运输的锂电池货物1.禁止在客机和货机上运输符合国际航协《危险品规则》包装说明968中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规定的锂金属或锂合金电池类货物(UN3090),例如单独运输的纽扣式或柱式锂金属电池。
2.禁止在客机和货机上运输符合包装说明969、970中第一部分作为危险品运输的锂金属或锂合金电池类货物(UN3091)。
注:对于上述第2点,属于运营人物资(COMAT)的锂金属或锂合金电池类货物可作为例外,不在禁运范围。
(二)允许运输的锂电池货物1.允许在客机和货机上运输符合国际航协《危险品规则》包装说明969和970中第二部分规定的锂金属或锂合金电池类货物(UN3091),例如安装在设备中或与设备包装在一起的纽扣式或柱式锂金属电池。
2.允许在客机和货机上运输符合国际航协《危险品规则》包装说明965、966、967中第二部分的锂离子电池芯或电池类货物(UN3480和UN3481)。
3.允许在客机和货机上运输符合国际航协《危险品规则》包装说明965、966、967中第一部分的锂离子电池芯或电池类货物。
注:符合国际航协《危险品规则》包装说明965-970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规定的锂电池货物均属于第9类危险品,按照局方规定,载运锂电池货物应取得危险品航空运输许可。
(三)装载限制1.符合国际航协《危险品规则》包装说明965-970第二部分规定运输的锂电池货物,优先装在C类货舱或有灭火设备的货舱。
(1)此要求不是强制要求,而是建议项,如果由于提前签订整板销售协议、锂电池托盘货物较高、锂电池货物整板转运等原因,符合第二部分规定的锂电池货物只能装在主货舱的中板和高板上时,货运部门可以根据实际装载条件进行装载。
IATA53版《危险品运输规则》(DGR手册)关于锂电池运输
IATA 53版《危险品运输规则》(DGR手册)于2012年1月1号正式实施,关于锂电池运输规则的包装指导PI965~PI970及特殊规定的更新。
IATA 53版《危险品运输规则》还具体介绍了锂电池空运时作为危险品的包装要求(联合国标准包装,即UN包装)和作为非危险品的包装要求(非联合国规范标准包装,即Non UN包装)。
1 关于锂电池包装指导PI965~PI970的更新锂电池包装指导PI965~PI970 与2010年的52版《危险品运输规则》(DGR手册)技术要求上并没有太多变化, 52版《危险品运输规则》(DGR手册)规定锂电池运输如果满足PI965~PI970第二部分的要求,可以不受《危险品运输规则》的其他要求限制。
而53版《危险品运输规则》(DGR手册)更加明确规定满足包装指导PI965~PI970的第二部分要求外,还需要满足以下要求:1.1 这些锂电池以旅客手提行李的方式运输时须满足由乘客或机组人员携带危险品的要求(参见《危险品运输规则》(DGR手册)2.3章节),即由始发国有关当局的批准,可以以手提姓李的方式运输超过100瓦时小于160瓦时的锂电池2块;1.2 这些锂电池以邮政航空运输时须满足危险品邮政航空运输的要求(参见《危险品运输规则》(DGR 手册)2.4章节),即禁止锂电池邮政空运;1.3 锂电池须满足事故报告要求(参见《危险品运输规则》(DGR手册)9.6.1和9.6.2章节),即必须报告锂电池事故。
从以上更新内容看,锂电池包装指导PI965~PI970没有太多技术方面的更新,只是更着重强调锂电池空运时除了要遵守PI965~PI970的规定外,还需要满足锂电池以手提行李方式运输的要求、邮政航空运输的要求以及事故报告的要求。
2 关于锂电池空运特殊规定的变更锂电池空运的特殊规定新增了A181,A182和A183三个特殊规定,修订了A88和A99两个特殊规定。
新增的特殊规定如下:2.1 A181 如果包装件既含有装在设备中的锂电池,也含有与设备包装在一起的锂电池,则包装件必须根据情况表明UN3091(与设备包装在一起的锂金属电池)或UN3481(与设备包装在一起的锂离子电池)。
锂电池运输规定及流程
锂电池运输规定及流程锂电池运输规定及流程锂电池运输包括空运、水运、陆运,至此主要讨论的是最为常用的航空运输、海洋运输。
由于锂是一种特别容易发生化学反应的金属,易延伸和燃烧,锂电池包装和运输,如处理不当,易燃烧和爆炸,事故也时有发生。
锂电池运输在包装和运输中的非规范行为而导致的事故越来越受到重视,国际上多个机构颁布有多个规定,各管理机构也愈发严格,提高操作要求,不断的修改规定和法规(如:ITAT 针对锂电池运输每两年就修改一次规定)。
锂电池运输的基本要求(1)锂电池及锂电池组划归第9类危险品;(2)所有锂电池(组)须通过UN38.3测试;(3)对部分第9类危险品锂电池运输提供了例外条款;(4)对运输样品作出了严格的限制;(5)携带的日用类锂电池的限制;(6)有缺陷的电池或损坏电池均禁止运输的限制。
锂电池运输包装和空海运要求1.包装要求和文件要求不考虑例外的情况下,这些电池必须遵守规则里(DGR 4.2 适用的包装说明)的限制进行运输。
它们必须依据适用的包装说明指导装在DGR 危险品规则所规定的UN规格包装里,并在包装上完整的显示对应编号。
符合要求的包装, 除标有适用的正确运输专用名称和UN 编号的标记外,还必须贴9类危险性标签。
托运人须填写危险品申报单,提供相应的危包证。
提供获得认证的第三机构出具的运输鉴定报告,并显示为符合标准的产品(含UN38.3测试, 1.2米的跌落包装试验)。
2. 锂电池的航空运输要求(1)池须通过UN 38.3测试要求, 及1.2米的跌落包装试验;(2)托运人提供的危险品申报文件, 标注UN编号;(3)外包装均须贴9类危险品标签,贴有”仅限全货机运输”操作标签;(4)其设计应保证在正常运输条件下防止爆裂,并配置有防止外部短路的有效措施;(5)坚固的外包装, 电池应被保护以防止短路,在同一包装内须预防与可引发短路的导电物质接触。
(6)电池安装在设备中运输的额外要求:设备应进行固定以防止电池在包装内移动,包装的方式应防止电池在运输途中意外启动。
锂电池类货物运输指南
12.3锂电池类货物运输指南12.3.1 锂电池运输的说明12.3.1.1 锂危险性介绍锂是一种特别容易发生反应的金属,外观呈银白色,非常柔软、可伸展,且易燃。
其特性如下:1.遇水或潮湿空气会释放易燃气体;2.呈固体状态时,当温度超过其熔点180℃时,可自己燃烧;3.呈粉末时,可在室温条件下燃烧;4.可导致严重灼伤及腐蚀。
12.3.1.2 锂电池介绍1.锂电池的危险性比金属锂弱,同等规格的可充电锂电池比一次性锂电池的锂含量低,其危险表现为当电池被过冲(超负荷充电)后,有可能被损坏,严重的有可能产生爆炸。
一般锂电池均有过冲保护装置,当被充电到一定时间,保护装置将中断充电,以避免电池因过冲而受到损坏。
未充电的锂电池在运输中的危险性相对更低。
当锂电池在的电压低于其指定电压时,在电解液中的锂是很难自身反应的。
应注意的是原电池不具备过冲保护装置,因此准备空运的原电池应严格避免超负荷充电。
2.电芯是指包含在电池/电池组中的一个电池;电池/电池组是指以固定方式连接在一起的一个或多个电池,包括外壳、接头和标记。
3.锂电池分为原电池(不可充电池)和二次电池(可充电池)。
锂离子电池为二次电池,锂金属/锂合金电池为原电池。
12.3.2 运输原则1.允许航空运输的可充电锂电池必须符合《联合国危险物品运输试验和标准手册》第3部分38.3款(以下简称UN38.3测试)的所有要求。
2.经生产商确认有安全原因的缺陷、或已经被损坏,可能有潜在产生危险性放热、着火或短路的锂电池,禁止航空运输(例如,因安全原因被生产商召回的电池)。
3.南航不接受一次性锂电芯/池作为货物在客机上运输,包括:1)一次性锂电芯和一次性锂电池;2)和设备包装在一起的一次性锂电芯和一次性锂电池;3)安装在设备中的一次性锂电芯和一次性锂电池。
4.严禁超出公司《运行规范》批准范围运输锂电池类货物。
5.当交运的锂电池芯和锂电池满足DGR包装说明965-970中第1部分的要求时,可作为非限制性物品运输。
国航空运锂电池运输备案要求
国航空运锂电池运输备案要求如下:锂电池必须包含在设备中或在同一包装内,设备是指电池驱动的车辆、航空器、船舶、便携式电子设备或者安装在其中的部件。
包装方式需符合PI965或PI968规定,并标识相应的危险品标签和锂电池操作标签,同时符合IATA规定的尺寸要求。
旅客携带的锂电池,其额定能量不得超过300Wh;若由两块电池驱动,其中任何一块电池的额定能量不得超过160Wh。
同时可再携带一块额定能量不超过300Wh或二块额定能量分别不超过160Wh的备用电池。
超出容量的锂电池将无法运输。
锂电池海运相关国际规则
锂电池海运相关国际规则目前,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国际海运运输已成为各种商品和货物运输的主要方式之一。
而随着电动汽车和电子产品的普及,锂电池的海运运输也日益增加。
然而,由于锂电池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因此其海运运输需要符合相关国际规定和标准。
本文将就锂电池海运相关的国际规则进行介绍和分析。
锂电池海运的规定主要由国际海事组织(IMO)和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进行制定和监管。
这两个组织通过制定统一的规定,旨在保障锂电池海运运输的安全,并减少可能的安全风险。
首先,根据IMO的规定,锂电池的海运运输需符合《国际海上危险货物规则》(IMDG Code)。
根据该规则,锂电池被归类为危险货物,因此在海运过程中需要符合一系列的包装、标记和运输条件。
例如,锂电池需要进行特殊的包装,以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短路或火灾等事故。
此外,锂电池还需要贴上特定的标记,以便船舶和港口人员可以清楚地识别其危险性。
在运输过程中,船舶和港口人员也需要严格遵守相应的操作规程,以确保锂电池的安全运输。
除了IMO的规定外,IATA也制定了一系列的规定,用于管理锂电池的航空运输。
与海运规定类似,根据IATA的规定,锂电池也被归类为危险品,因此在航空运输过程中需要遵守一系列的包装、标记和运输要求。
此外,由于航空运输的特殊性,锂电池的航空运输还需要满足更为严格的条件,以确保其安全性。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规和标准可能存在差异,因此在进行锂电池海运运输时,需要对目的港口的相关规定进行了解,并严格遵守相应的规定。
除了IMO和IATA的规定外,一些国家和地区也制定了自己的锂电池海运规定。
例如,欧盟制定了相应的规定,用于管理锂电池的海运运输。
在进行欧盟国家的锂电池海运运输时,需要严格遵守欧盟的规定,并获得相应的许可证和证明文件。
综上所述,锂电池的海运运输需要符合一系列的国际规定和标准,并严格遵守相应的操作规程。
只有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锂电池的海运运输才能保证其安全性,并减少可能的安全风险。
锂电池的运输要求
所有法规均要求: 1) 锂电池及锂电池组划归第9类危险品 2) 现阶段,所有法规均要求锂电池(组)通过UN38.3测试 3) 对“少量”锂电池(组)的第9类危险品运输提供了例外条款 4) 对运输样品提出了严格的限制 5) 客机上携带的日用类锂电池予以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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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航空的包装要求
T1-T4判定条件:重量损失在允许范围内、无渗漏、无漏气、无解体、 无破裂和无燃烧,并且每个试验电池或电池组在试验后的开路电压不小于其 在进行这一试验前电压的90%。电池和电池组即符合这一要求。有关电压的 要求不适用于完全放电状态的试验电池和电池组。
• T.5外短路试验 在55±2℃、外电阻<0.1Ω条件下短路,短路时间持续到电池温度回到 55±2℃后1h。电池或电池组必须再观察6小时才结束试验。 T5判定条件:电池或电池组如果外壳温度不超过170℃并且在进行这一 试验后6小时内无解体、无破裂和无燃烧,即符合这一要求。
1)测试要求:
锂电池芯或电池包需通过UN38.3测试
2)含量要求:
若是电池芯,额定瓦特小时不超过20Wh。 若是电池包,额定瓦特小时不超过100Wh。 额定的瓦特小时必须标注在电池壳的外部标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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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航空的包装要求
ICAO/IATA的核心内容
3)包装要求 - 置于坚固的包装内;
4.其他:- 和设备包装在一起运输的电池包:每个包装件内电池的最大数量是
为设备提供动力的最小数量的电池外加2个备用电池。 -电池安装在设备中设备运输时:设备必须配有防止意外启动的有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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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航空的包装要求
锂电池UN38.3及海运运输要求
锂电池UN38.3及海运运输要求UN38.3认证是什么根据民航规章要求,航空公司和机场货物收运部门应对锂电池进行运输文件审查,最重要的是每种型号的锂电池UN38.3安全检测报告。
该报告可由民航指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也可由具备检测能力的电池生产厂家提供。
锂电池进行航空运输需要符合国际航协(IATA)的《危险品规则》(DGR),进行航海运输需要符合国际海事组织的《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IMDG)。
锂电池危险品出口运输方式主要分为三种:1.空运需提供:空运运输鉴定,危包证( -般航司空运UN免检箱不好代替) , 由于电池类和火种类危险品对航空运输产生的隐患特别大,所以海关和航空对于这几类的管控也特别高,然后要提醒的:就算有以上的资质,航空公司能接率也非常之低。
2.海运需提供: MSDS,危包证(无需海运鉴定,个别船公司有要求提供) , 这种运输方式,基本属于非常安全的一种,船公司基本是99%畅接的,只要能提供所需资质。
3.快递需提供(仅样品)说到快递,如果是从事物流的朋友应该都懂,从我的以上的两种出运方式描述,其实不难看出答案。
快递通常也是以空运的方式为主。
电池海运要求1.电池须通过UN 38.3测试要求,及1.2米的跌落包装试验2.外包装均须贴9类危险品标签,标注UN编号3.其设计可保证在正常运输条件下防止爆裂,并配置有防止外部短路的有效措施以及保护裸露的电极4.坚固的外包装,电池应被保护以防止短路,在同一包装内须预防与可引发短路的导电物质接触5.电池安装在设备中运输的额外要求:①设备应进行固定以防止在包装内移动,包装方式应防止在运输途中意外启动②外包装应能够防水,或通过使用内衬(如塑料袋)达到防水,除非设备本身的构造特点已经具备防水特性6.锂电池应使用托盘装载,避免搬运过程受到强烈振动,托盘的各垂直和水平边使用护角保护7.锂电池装载集装箱内须进行加固,加固方式和强度应符合进口国的要求如:美国境内有美国铁路协会,美国危险品协会,北美爆炸物管理局,联邦汽车运输安全管理局,美国海岸防卫队,美国运输9类危险品集装箱美式加固法部和《海上危险品运输规则》有相关规定),若因发货人疏忽加固或加固不当,在目的港将被扣箱,并发生码头的操作费、堆存费、移箱费、重新加固等高额的费用。
2018年59版IATA DGR锂电池运输的国际规则
59版IATA DGR和2018年锂电池运输的国 际规则
59版IATA DGR和2018年锂电池运输的国际规则
另外,回收锂电池的外包装标签作了明确规定:警示标记的文字高度不小于
12mm。在此之前的规则将回收锂电池作了两种分类,即: 损坏或有缺陷的锂电池(UN3480、UN3481、UN3090、UN3091),不满足《试验 和标准手册》检验标准的,按照P908 of 4.1.4.1或LP904 of 4.1.4.3包装 导则进行包装;外包装张贴“损坏/有缺陷的锂离子电池 (DAMAGED/DEFECTIVE LITHIUM-ION BATTERIES)”标记,或“损坏/有缺陷 的锂金属电池(DAMAGED/DEFECTIVE LITHIUM METAL BATTERIES)”标记。 处置或资源回收锂离子和锂金属的电芯和电池,应按照P909 of 4.1.4.1包 装导则进行包装;外包装张贴“处置锂电池(LITHIUM BATTERIES FOR DISPOSAL)”标记,或“回收的锂电池(LITHIUM BATTERIES FOR RCCYCLING)”标记。
规定了锂电池标记(Lithium
ery mark)中的UN 代码数字的高度不小
于12mm。
59版IATA DGR和2018年锂电池运输的国际规则
增加了锂电池的隔离规则:限制锂离子电池(UN3480,
PI965 Section IA or IB)和锂金属电池(UN3090, PI968 Section IA or IB)与包括爆炸品 (Class 1)、弹药(Division 1.4S)、易燃气体(Division 2.1)、易燃 液体(Class 3)、易燃固体或自身反应物质或固态减敏爆炸品(Division 4.1)、氧化剂(Division 5.1)包装在同一个外包装中,并增加了相应的 文本内容加以提示。 PI965和PI968 Section II的锂电芯和电池不得与其它危险品装入同一个外 包装中。
联合国锂电池运输标准对锂电池生产的要求
联合国锂电池运输标准对锂电池生产的要求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电子产品的普及,锂电池作为一种高效、低能耗、环保的能量存储装置,广泛应用于手机、电动工具、电动汽车等领域。
然而,由于锂电池具有一定的危险性,特别是在运输过程中容易引发事故,因此联合国制定了一系列锂电池运输标准,旨在保障运输过程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联合国锂电池运输标准对锂电池的包装和标记提出了严格要求。
根据标准规定,锂电池应该采用专用的包装材料,并标明锂电池的规格、类型以及相关警示信息,如“易燃”、“禁止撞击”等。
这样一来,可以帮助运输人员正确识别锂电池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联合国锂电池运输标准对锂电池的运输条件提出了明确要求。
根据标准规定,锂电池应当在适宜的温度范围内进行运输,以避免过高或过低温度对锂电池的性能造成不良影响。
此外,锂电池应当与其他易燃、易爆物品隔离运输,以确保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性。
联合国锂电池运输标准对运输人员的培训和意识提出了要求。
标准规定,从事锂电池运输工作的人员应接受相关培训,了解锂电池的特性、运输要求以及应对紧急情况的措施。
这样一来,可以提高运输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降低锂电池运输事故的发生率。
联合国锂电池运输标准还对运输文件和报告要求进行了规定。
根据标准规定,锂电池的运输过程需要有相应的文件和报告进行记录和备案,以确保锂电池的运输轨迹能够被追溯和监控。
这样一来,可以在发生事故或问题时及时查找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提高锂电池运输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总结起来,联合国锂电池运输标准对锂电池生产提出了一系列严格的要求。
这些要求涵盖了锂电池的包装和标记、运输条件、运输人员的培训和意识以及运输文件和报告等方面。
通过遵守这些标准,可以有效保障锂电池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性和可靠性,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为锂电池产业的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同时,锂电池生产企业也应当加强对联合国锂电池运输标准的学习和理解,不断提升自身的生产水平和质量标准,为用户提供更加安全可靠的锂电池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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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版IATA DGR和2018年锂电池运输的国际规则
增加了锂电池的隔离规则:限制锂离子电池(UN3480, PI965 Section IA or IB)和锂金属电池(UN3090, PI968 Section IA or IB)与包括爆炸品 (Class 1)、弹药(Division 1.4S)、易燃气体(Division 2.1)、易燃 液体(Class 3)、易燃固体或自身反应物质或固态减敏爆炸品(Division 4.1)、氧化剂(Division 5.1)包装在同一个外包装中,并增加了相应的 文本内容加以提示。
处置或资源回收锂离子和锂金属的电芯和电池,应按照P909 of 4.1.4.1包 装导则进行包装;外包装张贴“处置锂电池(LITHIUM BATTERIES FOR DISPOSAL)”标记,或“回收的锂电池(LITHIUM BATTERIES FOR RCCYCLING)”标记。
59版IATA DGR和2018年锂电池运输的国际规则
59版IATA DGR和2018年锂电池运输的国际规则
2016年由国际民航组织(ICAO)主持成立了G-27工作委员会(G-27 Committee)研究和制定全新的锂电池航空运输包装标准,但并未在本次公 告中发布。该新标准一旦制定完成,ICAO将会编入DGR TI技术指导标准中的 航空运输包装导则,并颁布和执行。
59版IATA DGR和2018年锂电池运输的国际规则
国际海事组织颁布的《国际海运危险品规则 INTERNATIONAL MARITIME DANGEROUS GOODS CODE》(IMDG CODE)38-16版,将从2018年1月开始在中 国强制执行;其中对属于SP310低产量的锂电池运输,年产量小于100个,未 通过《试验和标准手册》UN38.3测试用于检测而运输,增加了P910包装导则。
59版IATA DGR和2018年锂电池运输的国 际规则
59版IATA DGR和2018年锂电池运输的国际规则
IATA(国际航空运输协会)本月发布了最新的59th危险品运输规则的修改版 内容,其中多处涉及到锂电池的航空运输,新规则将从2018年1月开始执行。 锂电池空运规则变化的主要内容如下:
59版IATA DGR和2018年锂电池运输的国际规则
谢谢
59版IATA DGR和2018年锂电池运输的国际规则
另外,回收锂电池的外包装标签作了明确规定:警示标记的文字高度不小于 12mm。在此之前的规则将回收锂电池作了两种分类,即:
损坏或有缺陷的锂电池(UN3480、UN3481、UN3090、UN3091),不满足《试验 和标准手册》检验标准的,按照P908 of 4.1.4.1或LP904 of 4.1.4.3包装 导则进行包装;外包装张贴“损坏/有缺陷的锂离子电池 (DAMAGED/DEFECTIVE LITHIUM-ION BATTERIES)”标记,或“损坏/有缺陷 的锂金属电池(DAMAGED/DEFECTIVE LITHIUM METAL BATTERIES)”标记。
PI965和PI968 Sectio Nhomakorabea II的锂电芯和电池不得与其它危险品装入同一个外 包装中。
59版IATA DGR和2018年锂电池运输的国际规则
飞行航班的乘客或机组人员所携带的便携式电子设备(PED)被限制为总数 不得超过15个,备用电池不超过20个,若超过上述数量须获得承运人航空公 司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