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磷中毒常见的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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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磷中毒常见的失误
1.清除毒物不彻底
口服有机磷农药中毒的病人,应迅速、及时、彻底清除毒物,这是抢救成功的关键一步。

即切断毒源,立即离开现场,脱去污染衣服,大量清水或肥皂水冲
(敌百洗污染皮肤,特别是毛发与指甲部位;口服中毒立即用清水、2%NaH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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虫禁用)或1:5000高锰酸钾(对硫磷禁用)反复洗胃,直到洗清为止,眼部污或盐水连续冲洗。

这虽为广大医务工作者共知,但临床上死亡染可用2%NaH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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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原因主要系清除毒物不彻底者[1]。

有的因洗胃液体已超过10L,故不管洗出液有无农药味而中止洗胃;有的插胃管失败;有的因神志清未插胃管;有的因大量食物堵塞胃管而又未能及时采取其他措施。

笔者曾遇4例病人,在门诊已洗胃,入院后呕吐物仍有农药味,因考虑已洗过胃和时间过长遂未再洗胃,虽每10min 静注阿托品100mg,也未能抢救病人生命。

因此对于服毒的病人,必须尽早彻底洗胃,不论神志清醒与否,一定要插胃管,每次洗胃液以300~500ml为宜,>500ml 易使毒物经幽门进入肠道,加重中毒。

首次注洗胃液前应将胃内容物抽吸干净,每次注进的洗胃液也应抽吸干净,直至抽出液无农药味为止,同时应计洗胃液的出入量。

这时不要拨出胃管,应保留2~3天或更长时间,以备反复洗胃。

如病人有以下情况可剖腹洗胃:(1)服毒量大或饭后服毒;(2)伴有喉头、食管痉挛或水肿,插管有困难;(3)深昏迷,反射消失,呼吸困难,插管洗胃可能引起心跳骤停或引起剧烈呕吐,致呕吐物吸入气道者。

2. 阿托品的用量不足或用量过大
阿托品是目前常用的特效解毒药,属抗胆碱剂,是传统的治疗方法之一。

阿托品的使用原则是及时、足量、反复并迅速达到阿托品化。

由于个体差异和中毒的轻重不同,临床表现也不一致,在剂量的掌握上存在着不少问题。

一是用药不足,如对未昏迷的病人,开始给予少量阿托品,延长了达到阿托品化的时间,使病情逐渐加重,这在乐果中毒的病人中尤为明显[2]。

因为乐果中毒的早期症状多由溶剂苯及甲醇所致,症状轻,如果阿托品用量不足或过早停用易于反跳。

二是用量过大,从曾报道过的病例看,发生阿托品过量中毒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救人心切,一开始就大剂量应用,以致在抢救过程中或奏效后出现轻重不等的阿托品中毒;其次是认识和判断上的偏差,将阿托品化的指标还适当地提高到发生阿托品中毒的程度;大剂量静脉滴注者,较分次静注更易导致阿托品中毒[3]。

有的病人在大剂量阿托品冲击下,阿托品过量已逾越中枢兴奋期,致使中枢抑制,直接进入高度抑制状态,而被误认为尚未达到阿托品化,再加大阿托品用量;致使阿托品中毒加深,大量阿托品的应用,使血液中骤然增加大量低张的水,使血中晶体渗透压迅速降低,造成急性稀释性低钠血症,导致脑细胞水肿及红细
胞裂解而出现脑水肿和血红蛋白尿。

阿托品的应用是抢救有机磷农药中毒的重要措施,要严格执行早期、足量、反复给药,直到毒蕈碱样症状明显好转或患者有阿托品化表现为止;一次过量可发生中毒反应,用量不足和中毒认识不清盲目使用特大剂量使患者越过兴奋期,直接进入高度抑制状态,产生中枢抑制,导致中毒死亡。

未进行严密的病情观察,未按照应用阿托品的基本原则,忽视个体化,未随病情变化调整剂量。

阿托品用量的多少受个体差异、农药的种类、农药的浓度、实际吸收量、毒物是否彻底清除等因素有关。

因此阿托品的用量存在着很大差异。

目前以阿托品化为标准,以达到阿托品化为用阿托品的最大剂量,然后用维持量以保持阿托品化状态。

阿托品化的指标为:瞳孔较前散大、口干等皮肤干燥,颜面绯红,肺部罗音消失,心率增快,意识障碍减轻或清醒,轻度烦躁不安。

使用阿托品的剂量因人而异,一般首次剂量:轻度1~2mg,中度2~4mg,重度3~10mg,若用较大剂量,仍未实现阿托品化,再进一步分析原因,不宜盲目加大剂量。

若出现下列情况提示阿托品中毒:瞳孔散大,颜面绯红、皮肤干燥、神志模糊、狂躁不安、抽搐、心动过速和尿潴留。

维持用量的时间因人而异,以逐渐减量而不出现有机磷农药中毒的临床症状为依据。

3. 发生反跳猝死
急性有机磷农药中毒有2个死亡高峰:中毒后24h内是第1个高峰,中毒后2~7天是第2个高峰。

反跳多发生在中毒的2~8天,一般多有先兆症状,如面色由白转红,瞳孔缩小,皮肤微汗,精神萎靡,轻咳、胸闷、气短、肺部罗音,血压升高,肌束震颤,继之出现有机磷农药中毒的症状,可出现呼吸突然停止、休克、脑水肿、肺水肿、心肌病和心律失常等。

若忽视反跳的可能性,缺乏有效的抢救措施,病人会很快死亡。

反跳的原因:①毒物的清除不彻底,毒物经肝脏氧化成为毒性增强300~6000倍的代谢产物,储存于胆囊,胆囊受到刺激而收缩时,毒物随胆汁进入小肠,再吸收到血液,这种回吸收也可随肾滤过液中水的吸收而被动扩散到血中,这一机制与有机磷毒剂脂溶性强而容易穿透生物膜的特点相符合[4]。

②阿托品停用过早或过快;因有机磷与胆碱酯酶结合形成磷酰化胆碱酯酶,很稳定,难于水解、作用持久,经12h以后磷酰化胆碱酯酶发生老化,致胆碱酯酶活性不再恢复,新生又很缓慢,因此,达阿托品化后应继续给予一定剂量和一定的维持时间,不宜过早停药,一般不得少于7天。

乐果中毒应延长8~9天。

③大量输入葡萄糖液,暂时将血液中阿托品的浓度稀释,输入大量葡萄糖还可以促进乙酰胆碱的合成。

④乐果、敌敌畏、马拉硫磷中毒,用胆碱酯酶复能剂疗效差,中毒后容易反跳。

⑤体内的严重损害,如脑水肿、心律紊乱、肺水肿等可导致反跳。

⑥对反跳的认识不足、处理不当,观察病情不仔细,发现反跳后,尤其反跳后期,阿托品用量未能及时调整。

4. 发生有机磷中毒并发症
有机磷中毒的主要并发症:脑水肿占52%,肺水肿占32.9%,中枢呼吸衰竭占28.8%,消化道出血占23.9%,另外还有神经系统损害,心脏损害[5]。

并发症的发生主要是有机磷农药中毒,但医源性的因素不能忽视。

如医务人员责任心不强,未能严密观察病情,判断上的失误和对反跳猝死缺乏认识,护理措施不当,洗胃液过多,入量大于出量,输液量过多导致低渗血症,严重阿托品中毒导致脑水肿及呼吸中枢抑制。

由于有机磷农药中毒本身可致神经系统损害,在抢救中低渗液体进入机体均可导致脑水肿,因此,应常规应用脱水剂,有心力衰竭的病人更应综合治疗。

脱水剂以利尿剂为好,可加入地塞米松。

肺水肿及呼吸衰竭是有机磷农药中毒死亡的最主要原因,因此应早给氧。

对呼吸困难者即刻行气管插管或气管切开进行机械通气。

心脏的毒性作用[6]常表现为心律不齐、ST-T改变和Q-T间期延长,严重时出现房颤,甚至发生扭转型室性心律不齐。

阿托品过量的病人应减少阿托品用量。

通过以上的失误分析,抢救急性有机磷农药中毒,要求临床医务工作者必须掌握各种抢救的技术,避免各种并发症的发生和许多医源性的因素。

有机磷中毒的原因
有机磷农药可因食入、吸入或经皮肤吸收而中毒。

小儿中毒原因多为:误食被有机磷农药污染的食物(包括瓜果、蔬菜、乳品、粮食以及被毒死的禽畜、水产品等);误用沾染农药的玩具或农药容器;不恰当地使用有机磷农药杀灭蚊、蝇、虱、蚤、臭虫、蟑螂及治疗皮肤病和驱虫,母亲在使用农药后未认真洗手及换衣服而给婴儿哺乳;用包装有机磷农药的塑料袋做尿垫,或用喷过有机磷农药的田头砂土填充"土包裤"代替尿垫等;儿童亦可由于在喷过有机磷农药的田地附近玩耍引起吸入中毒。

经皮肤吸收者2-6小时发病,口服者10-120分钟出现中毒症状。

根据有有机磷农药接触史,结合临床症状,如呼气有蒜味、瞳孔似针尖样缩小、腺体分泌增多、大汗淋漓等一般很好判断。

职业性中毒:生产、运输、保管、使用过程中,末能按操作规程,或通过消化道、呼吸道、皮肤侵入人体而中毒。

生活性中毒:误将有机磷农药当食物、调料,或者是吃被农药毒死的禽畜之肉,以及被污染的瓜果蔬菜。

也有自杀或敌意放毒而致中毒者。

小儿中毒:喂养婴儿的乳母接触有机磷农药后经母乳中毒,或因玩耍农药包装物,或接触被污染的玩具、工具、衣服、瓜果、蔬菜等而中毒。

特殊气味:病人衣物、呕吐物、皮肤可闻到特殊味道,大蒜味:1605、3911、1059;
芳香味:敌百虫、敌敌畏
有机磷中毒的抢救
1、脱离现场:迅速将病人抬移出现场,并脱去被污染的衣帽、鞋袜等。

2、冲洗:用微温水或肥皂水充分冲洗污染的皮肤、头面部等,并保暖。

3、洗眼:眼睛用生理盐水冲洗,禁用热水或酒精冲洗,以免血管扩张增加毒物的吸收。

4、催吐:病人不能配合者,不用此法。

禁用阿朴吗啡催吐,因为此药会抑制中枢。

5、洗胃:洗胃对口服中毒者尤为重要。

有条件时可用2%碳酸氢钠溶液洗胃,敌百虫中毒禁用此药洗胃。

或用1:5000高锰酸钾液,反复洗胃直至水清为止。

6、导泻:可用硫酸钠20g口服后再喝1000ml水。

忌用硫酸镁导泻,以免加重抑制呼吸中枢。

7、饮食:在洗胃、催吐之日禁食,以后可以流质开始,逐渐吃普食。

8、应用解毒药:(1)阿托品为首选药物,轻者0.5-1mg皮下一次注射,重者
2-5mg静脉注射。

注射后如症状仍逐渐加重,再加阿托品的次数和用量,但要防阿托品中毒。

(2)东莨菪碱:有缓解呼吸中枢抑制、减轻烦躁不安和惊厥的作用。

初次以lml含药0.3mg的针剂静脉注射,以后据病情轻重而增减。

(3)美加明:对血压高者最适用,首用2.5-5mg口服。

(4)解磷定:此药对解救特普、乙硫磷、3911、1059、1605中毒效果良好。

据病情轻重可用0.4g-1.2g经生理盐水稀释后静脉缓由24小时内不可超过6g。

(5)特效解毒药物的剂量和用法:均应早期、足量应用,并根据病情变化适量增减,治疗期间,应监测红细胞胆碱酯酶活性,<30%时,必须联合用药。

9.血液净化法:重症可换血或透析,此项需在有条件的医院进行。

有机磷中毒的预防
(1)预防:健全农药的保管使用制度;用农药处理过的种子和配好的溶液,不得随便乱
放;配制及喷洒农药的器具要妥善保管;喷洒农药最好在早晚无风时进行;施洒
农药时,人应站在上风方向。

喷洒过农药的地方,应插上“有毒”的标记,1个月内禁止放牧或割草;不滥用农药来杀灭家畜体表寄生虫;敌百虫驱虫用量要适当。

(2)在农药生产车间等人员聚集地方发生毒气中毒事故,救助者应戴好防毒面具后才能
进入现场。

病人或周围人员应尽可能向医务人员提供引起中毒的农药的名称、剂型、浓度等,以便争取时间抢救。

(3)治疗:立即将病牛与毒物脱离开,紧急使用阿托品与解磷定进行综合治疗。

大剂量使用阿托品(即一般用量的2倍),0.06-0.2克,皮下注射或静脉注射,每隔1~2小时用1次,可使症状明显减轻。

在此治疗基础上,配合解磷定或氯磷定5~10克,配成2~5%水溶液静脉注射,每隔4~5小时用药1次。

有效反应为:瞳孔放大,流涎减少,口腔干燥,视力恢复,症状显著减轻或消失。

另外,双复磷比氯磷定效果更好,剂量为10~20毫克/千克体重。

对有严重脱水的病牛,应当静脉补液,对心功能差的病牛,应使用强心药。

对于经口吃入毒物而致病的牛,可早期洗胃;对因体表接触引中毒的病牛,可进行体表刷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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