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合同到期后重新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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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采购合同到期后常见问题解答

关于采购合同到期后常见问题解答

1.从业人员缴纳保险数量可以设置为加分项目吗?答:不可以,企业规模条件不得作为评审因素,同时缴纳保险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不得作为评分项。

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七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也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第五十五条第二款,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

资格条件不得作为评审因素。

评审因素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

2.采购人没有明确收货地点,供应商可以就此提出质疑吗?答:可以提出质疑,采购人应依法进行答复,明确供货地点。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九)货物、服务提供的时间、地点、方式;3.两次竞谈项目都因只有一家供应商应标而失败,可以就此变为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吗?答:不能就这个缘由来变更,如果选择单一来源,应符合法律中明确的适用条件,否则应继续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可修改技术指标,推荐多家供应商参加谈判等,保证项目成功。

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

4.大中型企业提供小微企业的产品参与投标,可以享受价格优惠政策吗?答:不可以,参与项目的供应商以及生产产品的企业都是小微企业,才可以享受政策优惠。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二)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

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合同到期重新招标申请书

合同到期重新招标申请书

合同到期重新招标申请书合同到期重新招标申请书甲方(公司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电话:乙方(公司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甲、乙双方于(合同签订时间)签订了(合同名称),内容如下:(此处罗列合同内容)本次合同于(合同到期时间)到期,现甲方提出重新招标,并就此向乙方提出申请,具体事宜如下:一、甲乙双方基本信息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电话: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电话:二、各方身份、权利、义务、履行方式、期限、违约责任2.1 甲方的身份、权利、义务、履行方式、期限、违约责任(此处罗列甲方身份、权利、义务、履行方式、期限、违约责任等信息)2.2 乙方的身份、权利、义务、履行方式、期限、违约责任(此处罗列乙方身份、权利、义务、履行方式、期限、违约责任等信息)三、遵守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实行合法、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本次合同的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

四、明确各方的权力和义务本次合同重新招标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物资/工程/服务名称、标的名称、招标文件获取时间、递交标书和开标时间、比选评审方式、中标人选定等具体细节。

五、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本次合同重新招标的相关条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

六、其他本合同所有事项如有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关部门或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文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签字:乙方(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签字:。

工程项目招标后重新招标(3篇)

工程项目招标后重新招标(3篇)

第1篇一、重新招标的原因1. 招标文件存在缺陷招标文件是招标活动的核心,其内容应全面、准确、合法。

如果招标文件存在缺陷,如遗漏重要条款、表述不清、不符合法律法规等,将导致招标活动无法顺利进行,甚至引发争议。

此时,需要重新招标,确保招标文件的完善。

2. 招标过程出现违规行为在招标过程中,可能存在招标人、投标人或其他相关人员的违规行为,如泄露招标信息、围标串标、虚假投标等。

这些行为严重破坏了招标市场的公平、公正,需要重新招标,以维护市场秩序。

3. 招标结果未能达到预期目标招标结果未能达到预期目标,可能是由于投标报价过高、投标方案不符合要求、投标人实力不足等原因。

此时,需要重新招标,寻找更合适的合作伙伴。

4. 政策调整或项目变更在招标过程中,国家政策或项目本身可能发生调整或变更,导致原招标方案不再适用。

此时,需要重新招标,确保项目符合新的政策要求。

二、重新招标的程序1. 审查原招标文件及招标过程在重新招标前,首先要审查原招标文件及招标过程,找出存在的问题,为重新招标提供依据。

2. 修改招标文件根据审查结果,对原招标文件进行修改,确保其内容完善、合法。

3. 发布重新招标公告在修改招标文件后,应发布重新招标公告,明确重新招标的时间、地点、要求等。

4. 组织重新招标按照重新招标公告的要求,组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等环节,确保重新招标的顺利进行。

5. 公示重新招标结果重新招标结束后,应公示招标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三、重新招标的注意事项1.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在重新招标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招标活动的合法、合规。

2. 公平、公正、公开重新招标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各方利益得到充分保障。

3. 确保招标文件质量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应确保质量,避免出现新的缺陷。

4. 加强监管重新招标过程中,相关部门应加强监管,防止违规行为的发生。

5. 注重沟通协调在重新招标过程中,各方应加强沟通协调,确保招标活动的顺利进行。

采购合同到期后重新招标

采购合同到期后重新招标

采购合同到期后重新招标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采购合同到期后重新招标篇一:关于合同续签合同签订1、风险: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采用续签合同方式的属于《招法》第四条“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的行为。

2、依据:现行常用的招标投标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招法》及释义、《招法条例》及释义、《23号令》、《通信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暂行规定》、《通信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项目实施细则》、《合同法》及释义中,“续签”字眼只出现在《招标投标法释义》第四条。

《招标投标法释义》第四条的第三款为:“除将项目化整为零以规避招标外,还有其他方式,如故意拖长合同的执行期,并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从而很难确定合同的总金额;先签一个小数额的合同,执行完毕后再续签若干次,既满足了采购需求,也达到了规避招标的目的。

需要指出的是,无论是什么方式,只要目的在于规避强制招标制度,都是法律所禁止的。

”对应的《招标投标法》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即,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采用续签合同方式的属于《招法》第四条“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的行为。

3、建议:建议提前规划,重新进行采购。

二:1、风险:是不是所有的项目都不能续签呢?也不全是。

2、依据: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可以不招标的情形的第四款:“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也就是满足“原项目是通过招标确定了中标人,如果不向项目原中标人追加采购,必将影响工程项目施工或者产品使用功能的配套要求”这个前提下可以续签追加采购,但是法律法规也规定要“合理界定范围,而不能无限制地追加。

”篇二:采购招投标和合同管理办法平电总?20XX?10号关于印发赤峰平庄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物资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和合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公司所属各部门: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物资采购行为,加强物资采购的监督管理,提高采购物资质量,降低采购成本,特制定《赤峰平庄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物资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

采购合同到期后,是重新招标还是续签就可以?

采购合同到期后,是重新招标还是续签就可以?

采购合同到期后,是重新招标还是续签就可以?1.从业人员缴纳保险数量可以设置为加分项目吗?答:不可以,企业规模条件不得作为评审因素,同时缴纳保险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不得作为评分项。

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七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也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第五十五条第二款,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

资格条件不得作为评审因素。

评审因素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

2.采购人没有明确收货地点,供应商可以就此提出质疑吗?答:可以提出质疑,采购人应依法进行答复,明确供货地点。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九)货物、服务提供的时间、地点、方式;3.两次竞谈项目都因只有一家供应商应标而失败,可以就此变为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吗?答:不能就这个缘由来变更,如果选择单一来源,应符合法律中明确的适用条件,否则应继续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可修改技术指标,推荐多家供应商参加谈判等,保证项目成功。

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

4.大中型企业提供小微企业的产品参与投标,可以享受价格优惠政策吗?答:不可以,参与项目的供应商以及生产产品的企业都是小微企业,才可以享受政策优惠。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二)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

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工程建设合同重新招标规定

工程建设合同重新招标规定

工程建设合同重新招标规定是为了保证工程建设的质量和进度,确保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利益不受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合同的招标、投标、评标、中标和签订合同等环节进行规范。

一、重新招标的情形1.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少于3家或者所有投标都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2.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相应资格的,应当否决其投标,并通知招标人重新招标。

3. 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

4.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

5. 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重新招标的程序1. 招标人应当在重新招标前,对招标文件进行审查,确保招标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的要求。

2. 重新招标应当发布招标公告,公告内容应当包括工程项目的名称、地点、规模、招标方式、投标截止时间等。

3. 重新招标的投标截止时间应当合理设置,给予投标人足够的准备时间。

4. 重新招标的评标过程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进行,确保评标的公正、公平、公开。

5.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履行合同。

三、重新招标的责任1. 招标人未按照规定程序重新招标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2. 招标人未按照规定发布招标公告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3. 招标人未按照规定进行评标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4. 招标人未按照规定签订合同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5. 投标人未按照规定参加重新招标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综上所述,工程建设合同重新招标规定是为了保证工程建设的质量和进度,保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利益。

合同到期重新招标原供应商中标

合同到期重新招标原供应商中标

合同到期重新招标原供应商中标合同到期重新招标原供应商中标甲方:__________(公司名称)地址:__________(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姓名)电话:__________(联系电话)乙方:__________(公司名称)地址:__________(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姓名)电话:__________(联系电话)根据双方的协商一致,就甲方在__________(项目名称)供应的__________(产品/服务名称)项目,约定如下:一、双方身份、权利、义务1.甲方是__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的委托方,乙方是供应商。

2.甲方对项目产品的需求和要求已经向乙方明确说明。

3.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和标准,提供符合规定的产品,保证产品的质量和交货时间。

4.甲方应当按照协议和规定付款,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作配合。

5.甲方保证项目中没有其他的供应商。

6.合同签订后,乙方无权将本合同项下部分或全部转让给第三方或变更其履行方式。

二、履行方式、期限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_(有效期限)个月。

2.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前,甲方应提前__________(提前期限)个月与乙方联系,协商续签合同或另行处理。

3.乙方应当按照协议和规定提供产品和服务,并按照甲方的要求和标准,保证产品质量和交货时间。

4.甲方应当按照协议和规定的期限和方式付款。

5.本合同有效期届满,甲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重新招标,原供应商作为候选人参加招标。

重新招标的具体方式、程序、标准和期限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双方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达成一致,签订新的合同。

三、违约责任1.如乙方未按照协议和约定的时间、质量和标准提供产品或服务,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金或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2.如甲方未按照协议和约定的时间、方式和标准付款,乙方有权要求主张违约金或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工程补充合同重新招标规定

工程补充合同重新招标规定

工程补充合同重新招标规定随着工程项目的推进,原合同中未尽事宜或变更需求的出现往往需要通过补充合同来调整和明确。

在某些情况下,为确保公平性和透明度,补充合同可能需要重新招标。

本文将提供一个工程补充合同重新招标的规定范本,供相关方参考。

一、适用范围本范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因工程需求变化、设计调整或其他原因需对原合同进行补充的情况。

若补充合同涉及金额超过原合同金额的一定比例(如10%),则应按照本范本规定执行重新招标程序。

二、重新招标条件以下情况之一出现时,应启动重新招标程序:1. 补充合同金额超过原合同金额的一定比例。

2. 补充合同内容涉及新的技术要求或服务范围,且与原合同有显著差异。

3. 原合同供应商无法满足补充合同的要求,或存在利益冲突。

4. 法律法规或政策要求必须重新招标。

三、重新招标流程1. 发起方(甲方)应书面通知所有原合同参与方关于补充合同的需求及重新招标的决定。

2. 甲方负责编制重新招标文件,明确补充合同的技术和服务要求、评标标准、合同条款等。

3. 甲方发布重新招标公告,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4. 投标方(乙方)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准备并提交投标文件。

5. 甲方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选择最符合要求的供应商。

6. 甲方与中标方签订补充合同,并按约定履行合同。

四、注意事项1. 重新招标过程中,甲方应确保信息的公开透明,避免任何形式的不正当竞争。

2. 乙方在投标时应提供真实、准确的资料,不得有虚假陈述或隐瞒重要事实。

3. 甲乙双方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重新招标活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4. 补充合同一经签订,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结论工程补充合同的重新招标是一项重要的法律活动,它不仅涉及到合同双方的利益,也关系到整个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通过制定和遵循上述规定范本,可以有效保障补充合同的公正性、合理性和透明度,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招投标法规中关于招标项目废标和重新招标的规定

招投标法规中关于招标项目废标和重新招标的规定

招投标法规中关于招标项目废标和重新招标的规定一、背景介绍招投标法规是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障公平竞争,提高招标项目的质量和效益而制定的法规文件。

其中,招标项目废标和重新招标是招标过程中可能浮现的情况之一。

本文将详细介绍招投标法规中关于招标项目废标和重新招标的规定。

二、招标项目废标的规定1. 废标原因:(1)招标文件存在重大错误或者不合理之处;(2)投标人不符合资格要求;(3)招标人撤回招标项目;(4)招标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5)其他特殊情况,如自然灾害等。

2. 废标程序:(1)招标人应当及时向投标人发出废标通知书,明确废标的原因和废标后的处理措施;(2)招标人应当将废标情况及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报备,并公告废标信息。

3. 废标后的处理:(1)招标人可以重新拟定招标文件,并重新进行招标;(2)招标人也可以决定不重新招标,终止该项目的招标过程。

三、重新招标的规定1. 重新招标的条件:(1)废标后的招标项目仍然需要进行;(2)招标人决定重新招标;(3)重新招标的程序和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2. 重新招标的程序:(1)招标人应当重新编制招标文件,并及时向投标人发出重新招标通知书;(2)重新招标的公告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并明确重新招标的时间、地点和要求。

3. 重新招标的效力:(1)重新招标的结果具有法律效力,投标人应当按照重新招标的结果履行合同;(2)重新招标的结果不得与废标前的招标结果相悖,否则可能会引起法律纠纷。

四、招标项目废标和重新招标的注意事项1. 招标人应当严格按照招投标法规的要求进行废标和重新招标的程序,确保公平竞争和合法权益的保护。

2. 招标人在废标和重新招标过程中,应当及时向投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发出通知,并公告相关信息,确保信息的透明度和公开性。

3. 投标人应当密切关注废标和重新招标的公告,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并按照要求参预重新招标的过程。

4.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协助招标人进行废标和重新招标的程序,确保招标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招投标法规中关于招标项目废标和重新招标的规定

招投标法规中关于招标项目废标和重新招标的规定

招投标法规中关于招标项目废标和重新招标的规定一、招标项目废标的规定根据招投标法规,招标项目废标是指招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因特定原因决定取销该项目的招标活动。

招标项目废标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废标的情形招标项目废标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招标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重大错误或者瑕疵,无法继续进行招标活动;- 招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中的条件不合理,无法满足项目需求;- 招标人认为投标人的报价远超预算,无法满足财务要求;- 招标人认为投标人不符合资格要求或者存在违规行为。

2. 废标的程序招标项目废标的程序普通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招标人应及时通知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并说明废标原因;- 招标人应将废标通知书以书面形式发给投标人,并保留相关证据;- 招标人应将废标情况向招标代理机构或者相关监管部门报备。

3. 废标的后果招标项目废标会产生一定的后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已报名的投标人有权要求招标人承担由废标导致的经济损失;- 招标人可能需要重新制定招标文件,并重新组织招标活动;- 招标人可能需要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二、重新招标的规定重新招标是指在招标项目废标后,招标人决定重新组织招标活动,以选取合适的投标人进行项目实施。

重新招标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重新招标的程序重新招标的程序普通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招标人应重新制定招标文件,并根据废标原因进行相应的修改;- 招标人应重新公告招标信息,并向相关投标人发出邀请函;- 招标人应组织开标会议,并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评审。

2. 重新招标的要求重新招标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招标人应对招标文件进行充分的修订和完善,确保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和可执行性;- 招标人应向投标人提供充分的信息和解释,确保投标人能够准确理解招标要求;- 招标人应根据废标原因,对招标条件、报价要求等进行适当的调整。

3. 重新招标的效力重新招标的效力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重新招标的结果将取代废标前的招标结果,成为最终的招标结果;- 投标人应按照重新招标的要求进行投标,否则可能被视为无效投标;- 招标人应对重新招标的结果进行公示,并按照像关法规进行合同签订。

政府采购重新招标是哪些违法行为导致的?

政府采购重新招标是哪些违法行为导致的?

政府采购重新招标是哪些违法行为导致的?作者:陈鹏来源:《审计与理财》 2017年第3期【摘要】本文分析了违法行为造成政府采购重新招标的表现形式和影响的特点,以当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的统计数据为例,列出了重新招标或者废标产生的四种情况和出现多少的比例关系,从五个方面提出了防止废标或者重新招标问题的解决办法。

【关键词】采购;招标;违法;办法一、政府采购重新招标的要求和违法行为的特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规定了有违反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必须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即重新招标。

一是未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二是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

三是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

违法行为造成政府采购重新招标,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供应商带来不同程度的损失。

它会使各方面前一阶段所作出的努力和劳动白费,产生一定的人力、物力损失;延长了招标采购时间;使造成废标的责任方信誉度受损,甚至会失去再参加政府采购的资格。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有关人员违法情形,见表1所示。

从当地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 6年政府采购项目统计数据中看出,违法行为造成政府采购重新招标或者废标产生的主要原因,一是采购的公正性受到影响,特别是招标文件明显有歧视性条款占多数。

采购人与供应商为排挤其他供应商而串通;供应商之间相互串通,哄抬价格或者排挤其他供应商;招标活动受到外界干扰等。

这些情形破坏了招标要求的公正、公平的环境,如果继续下去,将严重损害有关当事人的利益。

二是有效投标人(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或者对投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没有达到公开招标采购的基本要求,竞争性不强,难以实现招标目标。

合同到期重新招标申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合同到期重新招标申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合同到期重新招标申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合同到期重新招标申请需要满足的条件是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不足三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所有的投标均被废标处理或者被否决的,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属于三个的情形之下。

▲一、合同到期重新招标申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1、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个的;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3、所有投标均被废标处理或被否决的;4、评标委员会界定为不合格标或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5、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设计有重大变更(工程数量增加25%并不是设计重大变更)也无需重新招标。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完全可以通过变更的方式解决。

特别是已经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又快签订合同了,在这样的情况下,业主要求重新招标是违反《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二、招投标的流程1、招标资格与备案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按规定向相关部门备案;委托代理招标事宜的应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2、确定招标方式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确定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3、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实行公开招标的,应在国家或地方指定的报刊、信息网或其它媒介,并同时在中国工程建设和建筑业住处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实行邀请招标的应向三个以上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发送投标邀请。

4、编制、发放资格预审文件和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采用资格预审的,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向参加投标的申请人发放资格预审文件。

5、资格预审,确定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审查、分析投标申请人报送的资格预审申请书的内容,招标人如需要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合法性和履约能力进行全面的考察,可通过资格预审的方式来进行审核。

食堂蔬菜采购合同到期后重新招标的请示

食堂蔬菜采购合同到期后重新招标的请示

食堂蔬菜采购合同到期后重新招标的请示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及比对,确定乙方为甲方职工食堂采购蔬菜、肉类、粮油及干货调料等食材的固定采购点。

为确保双方合作事宜,维护甲乙双方共同利益,明确双方的责权关系,特拟定此协议,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第一条:采购日期、数量及价格1、甲方每天根据当天实际就餐情况派人去乙方所在地进行相关食材的挑选和购买,打印购物小票,小票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用于月底进行核对。

2、各类食材以当天市场价为准,不得高于当天零售价。

乙方应本着长期合作、诚实信用的原则提供菜价,若发现任何一种食材高于当天零售价格,则按乙方自供货日起到发现日当天总天数×差额进行补齐,若出现两次,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第二条:协议期限甲乙双方协议期限暂定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三条:食材质量1、乙方所有货物都应有合格,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保证所有资料报告真实、合法、有效。

“散装”货物应外观正常,无霉变腐烂,无异味。

2、如乙方因供应货物的质量原因,给甲方造成食品质量问题或不良影响,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及法律责任。

同时按情节轻重罚款作为对甲方的赔偿。

3、对于已通过验收的货物,甲方在使用或政府部门检查过程中,发现有质量问题,乙方必须无条件退换货,并在甲方规定期限内补足合格的货物,否则乙方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责任和损失。

4、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添加或非法添加“添加剂”,否则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及法律责任。

第四条:货款结算办法结算方式为月结,凭当月消费小票进行结算。

每月月底由后勤科和乙方对当月小票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经甲方负责人签字,乙方持相关票据到甲方财务科进行结算。

合同到期重新招标范文模板

合同到期重新招标范文模板

合同到期重新招标范文模板
合同到期重新招标通知书
尊敬的各位供应商:
我们公司与贵公司签订的合同将于[具体日期]到期。

根据公司政策和
市场情况,我们决定对本合同进行重新招标。

以下是招标的相关信息:
一、招标项目:[项目名称]
二、招标编号:[招标编号]
三、招标内容:[具体招标内容]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五、投标截止日期:[投标截止日期]
六、开标日期:[开标日期]
七、投标地点:[投标地点]
八、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如有)
九、投标文件要求:[具体要求]
十、评标标准:[评标标准]
十一、中标通知:中标结果将在开标后[具体时间]内通知中标单位。

请贵公司根据以上信息准备投标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指定地点。

我们期待与贵公司继续合作,并感谢贵公司过去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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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本模板仅供参考,具体内容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合同到期重新招标范文模板

合同到期重新招标范文模板

合同到期重新招标范文模板甲方(招标方):_____________乙方(投标方):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与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即将到期,甲方决定对原合同项下的服务/产品进行重新招标。

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双方协商一致,制定本范文模板,以供双方参考。

一、重新招标目的甲方为确保服务/产品的质量和效率,根据市场变化和自身需求,决定对原合同项下的服务/产品进行重新招标。

二、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原合同中约定的服务/产品内容、数量、质量标准、交付时间等。

三、投标资格乙方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 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资质和能力;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履行合同的记录;4. 符合甲方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投标文件乙方应提交以下投标文件:1. 投标书;2. 营业执照副本;3. 相关资质证书;4. 投标报价单;5. 服务/产品方案;6. 其他甲方要求的文件。

五、投标截止日期投标截止日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

六、评标与中标1. 甲方将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2.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合理性、报价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3. 甲方将根据评标结果确定中标方,并在评标结束后____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

七、合同签订1. 中标方应在接到中标通知后____个工作日内与甲方签订新的合同;2. 新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应不低于原合同的标准;3. 新合同一旦签订,原合同即行终止。

八、违约责任1. 如乙方未按本范文模板规定提交投标文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新合同,甲方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2. 如甲方未在规定时间内通知乙方中标结果或未与中标方签订新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九、其他本范文模板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公平、诚信的原则协商解决。

本范文模板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到期重新招标报告

工程合同到期重新招标报告

工程合同到期重新招标报告开始一、引言在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下,合理合法的招标活动是确保工程质量、控制成本和防范腐败风险的关键措施。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对于即将到期的工程合同,必须严格遵守招标程序,公开、公平、公正地选择新的合作伙伴。

二、工程合同到期概述本次涉及重新招标的工程项目为【X项目】,原合同签订于【X年X月X日】,合同期限至【X年X月X日】。

该工程自开工以来,经过各方的共同努力,目前主体结构已经封顶,进入装修及安装阶段。

由于项目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决定对后续工作进行重新招标,以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三、重新招标的必要性分析1. 技术更新换代:随着科技的发展,新的材料、技术和工艺不断涌现,重新招标有助于引入更先进的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率。

2. 市场环境变化:原材料价格波动、劳动力成本上升等因素使得原有合同条件不再适应当前的市场环境,重新招标有助于调整合同条款,更好地适应市场。

3. 法律法规调整:国家及地方政策的更新可能会对原有的合同执行产生影响,重新招标可以确保项目符合最新的法律法规要求。

四、重新招标流程1. 编制招标文件:根据项目特点和需求,详细列出工程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工期限制等关键信息。

2. 发布招标公告:通过官方平台和媒体公布招标信息,确保信息的公开透明。

3. 投标报名与资格审查:对参与投标的企业进行资质审查,确保投标单位的合法性和专业性。

4. 开标、评标与中标:组织专家评审团队,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书进行评审,选出最符合要求的中标单位。

5. 签订合同:与中标单位协商明确合同条款,正式签订工程合同。

五、风险评估与应对措施针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如投标企业数量不足、投标价格异常波动等情况,需提前做好风险评估,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同时,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整个招标过程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六、结论通过重新招标,不仅可以保证工程项目的质量和效益,还可以促进行业的健康竞争,推动市场的良性循环。

政府采购重新招标是哪些违法行为导致的?

政府采购重新招标是哪些违法行为导致的?

审计与理财2017.3一、政府采购重新招标的要求和违法行为的特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规定了有违反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必须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即重新招标。

一是未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二是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

三是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

违法行为造成政府采购重新招标,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供应商带来不同程度的损失。

它会使各方面前一阶段所作出的努力和劳动白费,产生一定的人力、物力损失;延长了招标采购时间;使造成废标的责任方信誉度受损,甚至会失去再参加政府采购的资格。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有关人员违法情形,见表1所示。

表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有关人员违法情形从当地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6年政府采购项目统计数据中看出,违法行为造成政府采购重新招标或者废标产生的主要原因,一是采购的公正性受到影响,特别是招标文件明显有歧视性条款占多数。

采购人与供应商为排挤其他供应商而串通;供应商之间相互串通,哄抬价格或者排挤其他供应商;招标活动受到外界干扰等。

这些情形破坏了招标要求的公正、公平的环境,如果继续下去,将严重损害有关当事人的利益。

二是有效投标人(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或者对投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没有达到公开招标采购的基本要求,竞争性不强,难以实现招标目标。

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违法表现形式和影响(一)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而擅自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的;未经批准采取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等方式采购。

(二)擅自提高采购标准的;采购人不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不结合实际需要提高采购对象规格、性能等方面的基本要求。

工程补充合同重新招标规定

工程补充合同重新招标规定

工程补充合同重新招标规定一、背景与目的随着我国基础设施建设的快速发展,工程项目的数量和规模逐年增加。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原中标人与招标人可能会产生合同纠纷或无法继续履行合同。

为了保障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的公平、公正,规范工程补充合同重新招标行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我国相关部门制定了工程补充合同重新招标规定。

二、工程补充合同重新招标的条件1. 中标人无法或放弃履行合同:中标人因自身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或中标人自愿放弃合同履行权,招标人可启动补充合同重新招标程序。

2. 合同标的调整:由于项目需求发生变化,原合同标的需要进行调整,且调整后的标的无法由原中标人继续履行。

3. 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重大违约行为:中标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重大违约行为,影响项目进度、质量或安全,招标人可启动补充合同重新招标程序。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如有其他需要重新招标的情形,招标人可启动补充合同重新招标程序。

三、工程补充合同重新招标程序1. 招标人应当依据原招标文件和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编制补充合同招标文件。

补充合同招标文件应包括招标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期限、投标资格条件等内容。

2. 招标人应当公开发布补充合同招标公告,并在原招标渠道进行公告。

补充合同招标公告应包括项目名称、招标人信息、招标内容、投标截止时间等内容。

3. 招标人应按照原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评审过程中,如有疑问,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或说明。

4. 招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中标人签订补充合同。

补充合同签订后,原合同终止。

5. 招标人应当自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将补充合同报原审批部门备案。

四、工程补充合同重新招标的监管与法律责任1. 各级招标投标监管机构应当加强对工程补充合同重新招标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

2. 招标人、中标人违反本规定,未按照规定程序重新招标或签订补充合同的,由招标投标监管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项目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中标后重新招投标

中标后重新招投标

中标后重新招投标在工程项目的招投标过程中,中标是指投标企业被评审委员会选定为项目承包商的结果。

然而,在实际项目实施过程中,有时会出现中标企业无法如期履约、质量问题或者合同纠纷等情况,因此需要重新进行招投标流程。

本文将探讨中标后重新招投标的必要性、流程及注意事项。

1. 为何需要中标后重新招投标当已经确定的中标企业无法履行合同或出现重大问题时,重新招投标是必要的措施。

主要原因包括:•中标企业无法如期履约,导致施工进度延迟•中标企业施工质量不达标,存在安全隐患•中标企业倒闭、破产或合同纠纷,无法完成项目•业主要求重新招标以确保项目顺利进行2. 中标后重新招投标流程2.1 评估项目情况首先,项目业主应该对当前项目情况进行全面评估,确定重新招投标的必要性和范围。

评估包括项目进度、合同约定、中标企业的问题以及影响等因素。

2.2 制定重新招投标计划根据评估结果,制定重新招投标的详细计划,包括招标公告发布时间、投标截止日期、评审时间表等重要时间节点。

同时,确定招标文件的变更内容和要求。

2.3 发布招标公告根据计划,发布重新招标的公告,向符合条件的承包商和供应商发送招标文件,并邀请他们参与投标。

2.4 投标评审收到投标文件后,评审委员会按照事先确定的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选定最合适的承包商作为新的中标企业。

2.5 合同签订在确定新中标企业后,及时签订新的合同,并确保合同条款清晰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明确。

3. 中标后重新招投标的注意事项•保证重新招投标的公平公正性,避免利益输送和不良竞争行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招标文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确保评审委员会的独立性和专业性,避免人为干扰和不当干预•对中标企业进行充分的背景调查,确保其具备承担项目的能力和信誉通过以上步骤和注意事项,中标后重新招投标可以有效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保障项目质量和时间节点的达成。

在实践中,项目业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灵活应对,并与相关方面密切合作,确保重新招投标过程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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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采购合同到期后重新招标
篇一:关于合同续签
合同签订
1、风险: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采用续签合同方式的属于《招法》第四条“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的行为。

2、依据:现行常用的招标投标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招法》及释义、《招法条例》及释义、《23号令》、《通信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暂行规定》、《通信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项目实施细则》、《合同法》及释义中,“续签”字眼只出现在《招标投标法释义》第四条。

《招标投标法释义》第四条的第三款为:“除将项目化整为零以规避招标外,还有其他方式,如故意拖长合同的执行期,并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从而很难确定合同的总金额;先签一个小数额的合同,执行完毕后再续签若干次,既满足了采购需求,也达到了规避招标的目的。

需要指出的是,无
论是什么方式,只要目的在于规避强制招标制度,都是法律所禁止的。


对应的《招标投标法》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即,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采用续签合同方式的属于《招法》第四条“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的行为。

3、建议:建议提前规划,重新进行采购。

二:
1、风险:是不是所有的项目都不能续签呢?也不全是。

2、依据: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可以不招标的情形的第四款:“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也就是满足“原项目是通过招标确定了中标人,如果不向项目原中标人追加采购,必将影响工程项目施工或者产品使用功能的配套要求”这个前提下可以续签追加采购,但是法律法规也规定要“合理界定范围,而不能无限制地追加。


篇二:采购招投标和合同管理办法
平电总?20XX?10号
关于印发赤峰平庄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物资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和
合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公司所属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物资采购行为,加强物资采购的监督管理,提高采购物资质量,降低采购成本,特制定《赤峰平庄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物资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

同时,为了促进公司对外经济活动的开展,规范员工对外业务往来中的行为,明确员工在工作中的职责,防止公司蒙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特制定《赤峰平庄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管理办法(试行)》,请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1—
附件:1.赤峰平庄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物资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
2.赤峰平庄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管理办法(试行)3.赤峰平庄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合同流转会签单
二○○三年十月十三日
主题词:物资招投标合同管理办法通知
总经理工作部20XX年10月13日印发打字:丁素莲校对:王海成印刷12份—2—
附件1
赤峰平庄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物资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赤峰平庄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物
资采购行为,加强物资采购的监督管理,提高采购物资质量,降低采购成本,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属于赤峰平庄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采购的物资,单价或批量价格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物资采购均应按本办法进行物资采购招投标。

单价或批量价格在10万元以下、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物质采购进行竞标(竞争性谈判)。

单价或批量在5万元以下、5千元以上(含5千元)的物资采购需根据三家及以上厂商报价组织合同会签后实施采购。

单价或批量价格在5千元以下的物资采购需货比三家、经比价员审核后进行采购。

第三条物资采购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比质比价”、“优中选优”等原则进行,禁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不正当行为。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物资价值在200万元(含200万元)以上,须成立以董事长或属地副董事长为组长的招投标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物
—3—
资采购招投标管理、监督和决策。

成员由董事会和公司高级管理层领导等组成。

物资价值在200万元以下,经董事会授权成立由总经理为组长的招投标领导小组。

成员由公司的副总经理和各部门主任组成。

负责招评标的领导、监督和
指导工作。

招投标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公司有关物资采购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管理规定,制定赤峰平庄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二)协调、指导和监督物资采购招投标工作。

(三)仲裁物资采购招投标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纠纷。

(四)负责审议评标小组的评标报告,决定中标厂商。

第五条物资采购招投标领导小组下设物资采购招投标
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办),主要负责赤峰平庄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物资采购招投标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工作,办公地点设在总经理工作部,办公室主任由总经理工作部主任担任。

招标办的主要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关于物资采购招投标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负责赤峰平庄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物资采购招投标工作。

(二)做好召开物资采购招投标会议的前期准备工作。

包括合理确定标底价,向招投标领导小组汇报物资供应、生产等部门提供的拟投标厂商的基本情况,确定投标厂商。

(三)向投标厂商发送招标资料,审核投标申请书,选定评标、监督、见证人员,制定评分细则,组织召开招投标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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