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主体责任

学校安全主体责任
学校安全主体责任

学校安全主体责任

主要岗位和主要负责人安全职责

一、学校安全主体责任(省教育厅吉教安字〔2016〕31号)

学校要实行严格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到位。

1.全面落实校园安全责任。学校要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并涵盖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责任制,制定各类安全责任的考核标准和奖惩制度,保障安全责任落实。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建立健全本单位领导的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其他分管负责人承担的安全责任,并签订安全责任状。要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并配齐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高等学校要科学调整安全保卫处室职能,增加安全监管职能权重。要按照“学校主要岗位及主要负责人安全职责”规定,健全校园主要岗位安全责任清单。

2.建立完善基本制度。建立完善安全例会制度,定期研究、分析、部署安全工作。建立完善安全例检制度,对各类检查的频次、重点、内容提出要求,检查情况登记在册。建立完善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对各类安全设施设备及时维护保养,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完整好用。建立完善安全责任考核制度,建立全员安全责任考核办法,加大安全责任在工资绩效、晋级、评比中的考核比重,重大责任事项实行“一票否决”。

3.加大源头管控力度。落实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建立安全风险普查、评估、警示制度。建立重大危险源辨识、登记、安全评估、报告备案、监控整改等工作机制和管理办法。加强隐患管控和安全管理培训,构建隐患分级管控责任体系和安全动态监控及预警预防机制。建立并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报、自改的闭环

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隐患日检查、月调度、月总结、季报告制度,学校分管负责人每周至少检查1次,主要负责人每半月至少检查1次。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实行信息管理,建立台帐,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4.提升应急处置能力。针对重大安全隐患和可能突发的安全事故,制定相应的应急组织、应急队伍、应急预案、应急培训教育、应急演练等方案。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实际,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同时,及时分析查找应急预案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加以修改完善。根据应急救援需要储备一定数量的应急物资,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装备。分级设置专(兼)职应急指挥人员,并进行全面培训。事故发生后,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报告内容、报告方式及时、完整、客观地报告事故,严禁瞒报、谎报、迟报、漏报。

5.强化安全教育培训。重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普及安全生产法律知识,提高全员法制意识。及时分析研判校园安全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定期开展警示教育,以及安全知识和风险防范知识教育。开展校园文化建设活动。制定年度校园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提高全员安全素质。对校园安全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技能培训,对特种作业人员开展岗位技能培训,重要岗位从业人员培训率、合格率达到100%,特种作业人员100% 持证上岗。

二、学校主要岗位和主要负责人安全职责(省教育厅吉教安字〔2016〕31号)

(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1.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校长是领导小组组长,其他成员分工负责。领导小组下设安全保卫机构(保卫处),保卫主任由分管副校长分管。配备一定数量的专(兼)职保卫人员,建立高效规范的学校安全工作网络体系。

2.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小组:指挥组、保卫组、

现场处置组、现场救护组、通讯联络组、后勤保障组、事故调查组等。各组根据事故实际情况,启动工作。

3.切实保证学校安全工作所需人、财、物并合理配置。

4.制定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预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防范措施,检查督导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度的落实。协助有关部门对重大安全事故做出处理,并在适当范围内通报。

5.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组织学习上级部门下发的安全工作指导文件,制定年度学校安全工作计划,拟定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结合学校特点研究部署学校常规性安全工作。

6.代表学校与家长签订安全协议书。中小学校由校车服务提供者提供校车服务的,学校应当与校车服务提供者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

7.强化人防、物防、技防手段,抓好校舍设备维护、消防、治安、交通、食品、疾病预防、自然灾害防范等基础性安全工作。定期开展自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重点做好校门秩序、教育教学、学生宿舍、食堂卫生、大型集体活动、集体外出等方面的安全工作。

8.组织开展师生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定期不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师生对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和逃生自救技能。

9.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和学校周边单位建立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小组,或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注重学校安全长效机制建设;加大校园周边综合整治力度,维护校园及周边安全。

10.发生紧急情况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全面负责突发事件的指挥、协调等工作,及时组织抢险抢救。在有关部门领导下及时、妥善、依法处置事故。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11.严格履行事故报告制度,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情况,做到30 分钟内电话口头报告,2 小时内简要书面报告。密切配合医疗、防疫、公安、消防等部门对事故的处理,认真执行上级有关指示。

12.可设对外新闻发言人负责接待各界媒体,遇到突发事件时能冷静面对媒体采访,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教育师生员工共同做好稳定工作,未经同意不得随意接受采访、擅自发布信息。

13.加强对教师侮辱、体罚学生现象的监管。

(二)校长

1.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上级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部署。

3.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防范体系,落实责任制,依法制定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4.建立安全工作奖惩制度,把安全工作纳入各部门、个人履职考核,与评优推先和绩效考核挂钩,调动全体教职工共同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积极性。

5.组织召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分析研究学校安全工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计划。

6.及时制止和处理教职工侵犯学生权益和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行为。

7.加强与所属乡镇、街道、社区、派出所、消防、卫生、城管等部门的联系,取得他们的支持和配合,共同做好校园及周边安全工作。

8.遇到突发事件立即组织安全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并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指挥。

9.学校安全职责所必需的其它行为。

(三)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

1.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对学校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可代校长组织召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研究学校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解

决问题的方法和整改意见,确保学校安全。

3.根据上级要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组织制定各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4.全面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书,把学校安全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处室、部门和岗位,并负责检查、督导落实。

5.指导学校安全专职干部和各部门负责人开展工作,定期不定期检查各处室、部门、岗位的安全防范和隐患排查工作,并建立相关台账,在相关记录表上签字。

6.定期组织培训学校安全保卫干部和员工,强化安全责任意识,提高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杜绝因思想麻痹或工作失误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

7.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各类宣传和应急演练活动,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护能力。

8.定期组织检查学校各部门的安全设施及器材,保证完好有效。

9.协助校长加强与所属街道、社区、派出所、消防、卫生、城管等部门的联系,积极开展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

10.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各类台账和档案制度,检查指导学校各类安全资料的归档备案。

11.督促检查放学前一分钟、每周一节课、每月一次专题讲座的安全教育。

(四)分管教学副校长

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是学校教学工作的安全责任人,主要职责有:

1.督促全校教师严格落实教学常规。特别是认真落实体育课、劳动课、实验(训)课等教学常规,防止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2.对必须在校外进行的教学活动要认真审批,要有严密的安全措

施,确保活动安全进行。

3.督促全校教师加强师德修养,关爱学生,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杜绝因体罚和心灵虐待造成对学生的伤害事件,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4.督促指导教师把学生安全作为教育教学的第一要事,摆在首位,认真落实各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对教育教学工作的安全规定,依法办事,依法执教。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任务。

(五)分管后勤副校长

分管后勤的副校长是学校设施设备安全责任人,其主要职责有:

1.制定学校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做好学校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对学校建筑物、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特别是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

3.加强对食堂、超市、自备水源的管理,确保学校食品及饮用水安全;加强学校卫生防疫工作。

4.加强学校宿舍设施安全管理,确保师生宿舍安全。

5.督促有关人员做好防盗工作,维护学校财产安全。

6.加强学校的安全设施建设,确保校园安全。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任务。

(六)保卫处长(主任)

1.在校长和分管副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学校安全工作计划,制定部门实施细则,定期向分管安全工作副校长汇报学校安全工作情况。

2.按时参加上级有关部门召开的安全会议并按相关要求,上报学校安全工作计划、总结、报表、材料、信息等。

3.坚持每天对校园及重点部位进行巡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责

成有关部门进行整改并启动责任追究制度,规定完成整改的时间。问题严重的要及时向分管副校长汇报,制定详尽的整改方案。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相关负责人及时在记录表上签字。

4.结合学校安全工作实际,开展治安、消防、交通等校园安全宣传教育。

5.履行校园日常安全管理和活动安全管理职责,检查督促各部门落实各种活动安全预案及安全措施。

6.负责校园“三防”(人防、物防、技防)建设,管理安保人员,维护安防设施。

7.负责学校门卫管理,夜间、节假日值班和巡逻安排,加强对值班人员的管理和检查。

8.负责全校消防栓、灭火器、报警器、疏散通道等消防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护,保证校内消防器材的完好、有效,确保正常使用。

9.配合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协调,建立密切的工作关系,搞好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

10.校内发生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及时向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并根据应急预案配合指挥组落实报警、抢救、疏散、保护现场、调查取证、信息上报等工作,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11.根据有关规定妥善保管视频监控录像资料,并建立资料档案。

12.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七)保卫人员

1.在保卫处长(主任)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落实相关部门及学校保卫工作规章制度和要求,按时参加上级部门的保卫工作会议,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2.熟悉业务,提高防范破案能力,记录并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学校发生的案件,确保师生安全。

3.做好节假日和平时的值班,及时解决值班中出现的问题。

4.积极防范,组织和参加校内巡逻,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或向相关领导报告,提出整改意见。

5.检查指导警卫室、重点、要害部门人员的安全工作。

6.保持与班主任、任课教师的联系,加强对个别不遵纪守法学生的法制安全教育,协助做好违法青少年的帮教工作。

7.保护学校财产和师生人身安全不受侵害,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八)门卫

1.执行24 小时值班制度,不得擅自离岗、空岗,按时交接班并做好交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2.严格执行大门和出入人员管理制度,来访人员需进行严格验证,并依据学校有关会客登记制度履行登记手续。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校园。

3.发现可疑人、事、物或其他治安信息,及时向相关领导或部门汇报。必要时,启动报警器或向110报警,并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处置工作。

4.对出入人员和车辆所携带、装运的物品、物资进行严格的检验、核查,禁止私自将危险或违禁物品带入。严防学校物资流失。

5.疏导出入车辆和行人,清理门卫责任区内的无关人员,保证进出车辆畅通,人员出入有序无阻。

6.任何人不得在警务室从事与该室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存放或代人存放贵重物品、现金和危险品。

7.做好警务室的消防安全工作,确保灭火器材的充足、完好和有效,定期检查插头、电线,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8.妥善保管、定期检查、熟练使用技防工具,在危急时刻充分发挥技防工具的作用,确保师生安全。

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

长沙县雅湖中学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为认真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事故防范措施,保障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保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根据《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与《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得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木实施方案。 一、适用范围及要求:本实施方案适用于学校,由于学生就是特殊群体,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主要指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包括外岀活动用餐)得卫生管理,其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加强教育、防治结合、群防群治”得方针,坚持“第一把手负总责,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落实”得工作原则。 二、成立组织机构: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组长肖红波、副组长:彭旺新成员:三、学校食堂与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 1、学校校长肖红波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主管后勤得总务主任彭旺新为直接责任人,食堂负责人杨文勇为 具体责任人,校领导应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 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级管理责任 制与责任追究制。 主管后勤总务主任对卫生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得整改意见,必须及时责成相关部门进行全而整改。 2、后勤部门在主管领导得领导下,全面负责全校食堂食品卫生安

全管理工作。学校设立专、兼职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人员,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以及相关政策、措施及制度得落实,履行监督检查得职能。 3、学校保卫部门应对食堂等易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得场所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严禁非相关岗位人员进入食堂得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入间等,严防投毒事件得发生,确保学生用餐安全。 4、班主任以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得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得可疑食物,增强学生食品卫生安全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 5、学校食堂应取得卫生许可证方可营业:校内饮食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体检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学校要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律知识得培训。 6、发生食物中毒或其她食源性疾患事件,主管领导应立即到现场进行指挥,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向校领导、卫生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7、对于饮食工作各级责任人员违反规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其各自职责,造成就餐者身体损害甚至生命危险得,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得法律责任。 8、对下列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得,追究其相关责任: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第一责人得责任:A食堂发生严重食物中毒事故造成后果、人员伤亡;B未建立食品卫生负责制或未设立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C未建立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

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书范本

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书范本 为了贯彻落实xx市教育局关于印发《xx市校(园)食堂食品管理制度》的通知(xx教发[20xx]235号),确保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根据上级有关会议精神,特制订本责任书。 第一条学校食品安全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把食堂、超市(小卖部)的管理列为常规管理工作,明确一名校级领导分管,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堂管理员,学校食堂、超市(小卖部)有关人员务必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确保学校食品卫生安全。 第二条学校要组织食堂、超市(小卖部)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进行职业道德及安全卫生知识、食品营养知识培训,提高食堂、超市(小卖部)从业人员服务水平及专业知识水平。对食堂工勤人员实行合同管理,保障工勤人员全法权益。注重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凡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包括病原携带者)、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患者,严禁从事学校食堂、超市(小卖部)工作。 第三条按照国家有关食品卫生安全标准,结合当地实际建立食品供应准入制度,凡进入学校的食品及原辅料供货商必须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企业所供食品要有生产许可证标志(qs)。建立食品质量档案。 第四条学校食堂严禁采购、储存和使用下列食品及食

辅原料: ①五无(无生产日期、无生产厂家、无食品生产许可、无保质期、无食品标签)产品; ②腐败变质、渍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③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④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及其制品,未经卫生检疫部门检疫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制品; ⑤豆浆、鲜牛奶、四季豆、马铃薯、野生菌、芋荷杆、酸菜、凉拌菜、袋装食品、亚硝酸盐、青西红柿。 第五条食堂要建立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食品储藏、储存间,配备必要的食品储存保鲜设施,建立健全食品出、入库管理制和收发登记制度。食品在校储存期间,要按照食品保管要求,分类存放、安全管理,严防食品在储存期间发生霉变、腐烂和生虫不洁等现象。对过期食品和霉变食品要按规定及时处理,严禁不符合质量卫生要求的食品流向超市(小卖部)、食堂和学生餐桌。 第六条完善校园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件的管理应急机制,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明确突发情况下的应急措施,细化人员救治、危害控制、事故调查、善后处理、舆情应对等

xx中心学校开展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汇报材料

泉上中心学校开展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汇报材料 2009年以来,我们学校按照三明市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的工作目标制定了实施计划,并按照计划积极开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三年过去了,我们按照验收标准的十项要求开展自查,现将活动自查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主体合法 办学条件符合标准许可范围,学校建筑物、设备、设施符合国家或行业安全质量标准;校内及周边规定范围内建筑物无出租、出借作为从事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生产、经营场所 (二)组织保障 建立与本校安全管理工作相适应的机构,创建“平安校园”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落实责任和经费;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有《泉上中心学校安全监管流程图》;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责任,明确部门安全岗位职责,中小学校与各学校、各学校与各教学班,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并考核其执行情况,建立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 (三)规章制度 2009年以来每学年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计划-《创“平安校园”实施意见》);建立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档案,且内容齐全;建立并实施安全工作制度。内容包括学校安全教育、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安全培训、安全会议、校园交通、外出活动、卫生防疫、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设施设备管理、重大危险源管理、防爆、防尘及防毒管理、消防管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等,制定了《泉上中心学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度与操作规程;按规定和要求定期检测特种设备;建立严格规范的危化品管理使用制度。(1)采购危化品实行专人负责制。(2)危化品须经过严格验收后入库保管。(3)保管室要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4)保管室应配备相应的防火、防毒、防爆、防腐器材。(5)严禁将保管室兼作宿舍。(6)教学、科研、生产中领取使用危化品必须严格规范(无危险化学品);建立对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并加强夜间巡查;外宿学生宿舍租赁应按规定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没有外宿学生);承发包工程、校舍、特种设备租赁应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安全责任,(暂时没有兴建工程项目);安全管理档案内容齐全。各种教育、管理、培训、检查、隐患整改、事故管理、设施设备台账等资料完整规范。 (四)宣传教育 认真贯彻《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将安全和法制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列入教

新安全生产法中对企业主体责任的相关规定

新《安全生产法》中对企业主体责任的相关规定 1.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 国务院23号文明确要求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新安法则将其上升为法律规定,第三条明确规定“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并在其后的章节中对此作出更为详细的规定。(第三条) 2.建立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体现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是一项长期的、基础性的系统工程,代表了现代管理的发展方向,有利于全面促进企业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近年来,安全生产标准化取得了显著成绩,企业本质安全生产水平持续提高。在总结多年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新安法第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第四条) 3.建立高危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任免告知制度。 从事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及矿山开采、金属冶炼活动,安全风险较大,极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其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有较高的安全生产知识水平和安全管理技能。为此,新安法第二十三条明确了高危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重要地位,其任免应当告知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以便监管部门掌握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变化情况,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第二十三条第四款) 4.建立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新安法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这一规定,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要求的重要体现。把多年来坚持实行并不断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上升为法律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5.建立重大事故隐患越级报告制度。 在安全管理工作实践中,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向生产经营单位的有关负责人报告后,生产经营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由于各种原因,不予处理或者不及时处理,常常导致事故发生。新安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依照前款规定向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有关负责人不及时处理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以向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这一规定,赋予安全管理人员越级报告的权利,规定有关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的职责,有利于及时排除重大隐患,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第四十三条) 6.建立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为了充分发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在安全生产方面对第三人赔付(本单位从业人员以外的人员)、事故预防、风险控制和辅助管理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在总结2006年以来全国部分省市开展安责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新安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参加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这一规定,有利于帮助企业解决事故救援和第三者伤害费用,同时减轻政府负担。(第四十八条) 7.增加了委托服务后安全生产责任仍由生产经营单位负责的规定。 新安法第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委托生产技术管理服务机构为其提供服务的,安全生产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这一规定,有利于厘清安全责任,促使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第十三条) 8.增加了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的规定。 新安法第十九条对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了细化规定,并对强化生产

学校食堂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

黑石头第二中学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第一条为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有效控制学校食物中毒及其它食源性疾患得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食品安全法》与《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校长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校领导应把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食品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级管理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制。 主管校领导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得整改意见,必须及时责成相关部门进行全面整改。 第三条后勤部门在主管校领导得领导下,全面负责全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学校设立专、兼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学校食品安全,以及相关政策、措施及制度得落实,履行监督检查得职能. 第四条学校保卫部门应对食堂等易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得场所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严禁非相关岗位人员进入食堂得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入间等,严防投毒事件得发生,确保学生用餐安全。 第五条学校以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得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得可疑食物,增强学生食品安全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 第六条学校食堂应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方可营业:校内饮食

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体检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学校要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知识得培训. 第七条发生食物中毒或其她食源性疾患事件,主管校领导应立即到现场进行指挥,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八条对于饮食工作各级责任人员违反规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其各自职责,造成就餐者身体损害甚至生命危险得,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得法律责任. 第九条对下列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得,追究其相关责任: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负责人得责任: 1.食堂发生严重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人员伤亡; 2.未建立食品安全负责制或未设立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3。未建立食品安全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不落实; 4.食堂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而从事经营活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负责人及监督员得责任: 1.未按照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食堂食品安全进行检查,或检查次数、纠正力度达不到要求而出现问题得; 2。对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出得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严重后果得; 3.不主动配合上级食品药品监管主管部门检查,有失职行为得;

小学食品安全责任书

小学食品安全管理员责任书 为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预防学校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区教育局的规定,现聘请同志为我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员,按照《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第二十六条规定,承担本单位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卫生管理的职能,主要赋予以下职责: 一、组织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卫生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二、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三、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食品安全、卫生状况并记录,严防食物中毒,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卫生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督促食堂做到以下几点: 1、注意员工个人卫生、着装整洁; 2、不得超范围制作经营西式糕点和凉菜; 3、不得使用过期食品,腐败变质食品、易引发食物中毒的高危食品及其它违禁食品; 4、洗菜、切菜要肉菜分开、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为去除残留农药,蔬菜类须浸泡半小时以上。 5、炒菜时要煮熟煮透,煮好的饭菜必须放在配餐间,常温下不得超过2小时。原则

上不留剩余食品,如确须留存,必须放置冰箱内分类分柜冷藏,严禁生熟混放,不得超出24小时,待煮熟煮透后可食用。 6、用过的餐具要洗净、消毒并保管好。 7、及时清理垃圾,保持食堂内部及周边卫生。 8、禁止生产经营腐败变质等食品。 四、对食品卫生检验工作进行管理,重点加强食品采购索证、验收、台账登记、贮存的管理。 1、进货单位是否符合规定(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证件);新购食品及原料有无两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检验合格证);食品及原料必须新鲜在保质期内。 2、不准容易引发食物中毒的高危食品入库,如卤味、 3、食品仓库内存放须分类、分架、隔墙、离地10cm以上,做好通风、防潮、食品标识,不得同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五、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卫生疾病和病症的人员调离相关岗位;每天早上对厨房工作人员晨检,通过询问、目测的方法,发现生病人员,责令当事人立即治疗休息。 六、建立食品卫生管理档案。 七、接受和配合卫生监督部门对本单位的食品卫生进行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并对提出的整改意见负责落实,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学校领导;以上工作内容,

祥华中心学校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祥华中心学校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年行动工作方案 各小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省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年”和市、县“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的决策部署,促进学校落实好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努力构建学校安全工作长效机制,根据教育局印发的《安溪县教育系统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安教[2008]196号),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学校创建安全工作长效机制为目标,通过开展“三年行动”,首先对学校进行安全工作级别评定,而后通过抓巩固、抓提升,促进学校自觉加大安全投入,改善安全条件,抓好安全隐患整改,从而有效防范安全事故,提高各小学安全管理水平。 二、主体责任 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要是指企事业单位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安全生产保障方面应当执行的有关规定,应当履行的工作职责,应当具备的安全条件,应当达到的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企事业单位在依法生产经营、组织保障体系、宣传教育培训、维护员工权益、落实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条件、隐患排查治理、安全事故管理八个方面的基本要求得到较好的落实。 三、级别评定 按照企事业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八个方面的基本要求,作为评定依据,按《级别评定标准》组织评定。 A级: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八个方面”的要求落实到

位,经现场评估分值达到900分以上的; B级: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八个方面”的要求基本落实到位,经现场评估分值在700分以上899分以下的; C级: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八个方面”的要求落实不到位,经现场评估分值在699分以下,但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 D级:经现场评估,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 四、工作步骤 “三年行动”分三个步骤实施。 第一步:级别评定(2008年6月—2008年12月) (一)自评(2008年6月-7月) 各类学校对照《级别评定标准》,认真开展自查自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乡镇人民政府申报(县直学校也应向所在乡镇政府申报,如凤城镇辖区内的中小学幼儿园一律向凤城镇人民政府申报),由乡镇政府组织初评。 (二)2008年9月,县教育局组织对学校自评乡镇初评为B、C级的进行复核确认。 (三)对初评为A、D级的学校,县教育局将会同县安监局进行现场复核确认。 第二步:分类整改(2009年1月—2010年6月) 总体要求:A级抓巩固,B级抓提升,C级抓限期整改,D 级给予黄牌警告。 (一)级别评定后,县教育局将分类汇总,登记造册。对评定为A级和B级的,学校要抓好巩固和提升工作;对评定为C级的,学校要对存在的主要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限期整改,整改结束后报县教育局审核;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学校(D 级单位),由县政府黄牌督办;对存在问题多、整改难度大的学校,要邀请有关专家(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会诊,提出解决问题的具

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

碑头富利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有效控制学校食物中毒及其它食源性疾患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校长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校领导应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级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主管校领导对卫生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必须及时责成相关部门进行全面整改。 第三条后勤部门在主管校领导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学校设立专、兼职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人员,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以及相关政策、措施及制度的落实,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能。 第四条学校保卫部门应对食堂等易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场所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严禁非相关岗位人员进入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入间等,严防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安全。 第五条学校以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增强学生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六条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件,主管校领导应立即到现场进行指挥,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七条对于饮食工作各级责任人员违反规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其各自职责,造成就餐者身体损害甚至生命危险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八条对下列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其相关责任: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负责人的责任: 1.食堂发生严重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人员伤亡; 2.未建立食品卫生负责制或未设立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书

精品文档 . 学校食堂负责人安全责任书 为了加强教师与学生集体用餐的管理,落实饮食安全责任制,防 止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患的发生,保障师生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的规定签订此责任书: 一、***是学校食品安全的直接责任人。 二、学校食堂的生产经营场所、内外环境、卫生设施、工艺流程、生活饮用水、生产用具的贮存消毒,炊事员的个人卫生必须合格,符合食品安全管理要求。 三、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和食品原料时,必须向供货商索取该产品的检验合格证,蔬菜类、肉类原料应定点采购,严格执行采购验收制度,保证原料新鲜、干净卫生,不得采购腐烂变质、过期、发霉、生虫和未经检验的其它有毒有害掺杂掺假食品,并建立台帐制度。 四、做好食品留样工作,同时做好记录。 五、食品贮存应有防霉、防鼠、防蝇、防虫设施,食品存放离地离墙,防止交叉污染。不得存放有毒、有害化学物品及杂物。 六、不得供应未经加热、熟透的食品,不得供应、加工发芽土豆等有毒有害食品。 七、餐饮具做到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贮存于专用保洁柜内。并做好消毒记录工作。 八、炊事员必须有“健康证”,如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不留长指甲、不戴手饰,不在工作场所内吸烟。 九、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操作人员进入操作间和食品储藏室。严防投毒事件发生,确保师生用餐安全、卫生。 十、若因食品质量或食品卫生不达标给学校造成的损失或造成食药局处罚由食堂直接责任人***承担,与学校无关。 总务处负责人: 食堂负责人: 二0一六年九月一日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职责就是对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各类人员所规定的在其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应负责任的制度。为确保驾校各项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实现,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遵循“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一岗双责”的原则,切实落实并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安全生产,驾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地方相关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安全生产工作,实行逐级落实责任,下一级对上一级负责,做到“统一指挥,分级管理,责任落实,各负其责”。 一、驾校校长是本校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全面负责本校的消防、安全工作,承担本校消防、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责任。 二、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校长是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 对本校消防、安全生产工作承担主要责任,分管其它工作的副职在其分管工作中承担相应的安全领导责任。须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三、驾校的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必须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对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负责。 四、安全管理办公室是本校安全管理专职机构,全面负责本校的安全生产工作贯彻落实,分管安全的副职和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向本校第一责任人负责,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五、驾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是本校消防、安全生产工作的最高权力机构,由本校党、政、工、团第一负责人和各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组长由驾校第一责任人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安全的副职担任,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驾校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公室负责人兼任。 六、安全办公室既是驾校安全领导组的具体办事机构,又是本校生产安全、消防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全面负责驾校生产、消防安全管理;驾校专(兼)职安全员和员工、教练、学员的宣传学习教育;事故预防、事故善后处理和责任追究,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消防安全管理;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先进科技的推广使用;对本校安全管理实施综合安全监督检查等工作。 七、安全专职人员 为了加强驾校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驾校必须配备兼职消防、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在驾校分管领导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做好本校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对本校安全领导小组负责。 八、安全专职人员配备指标: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4名(含本校第一责

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专项行动自查报告

****学校 落实主体责任专项行动自查报告 根据县教育局***号文件精神,我校立即行动,对照文件精神,逐项落实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学习,明确目标 按照文件精神,我校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文件要求,进一步针对从业人员进行法律法规的培训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从而达到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的工作部署的文件精神,筑牢食品安全底线。 二、成立机构,强化责任 学校成立了以支部书记校长为组长的落实主体责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强化责任落实,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对照标准,逐项自查 在学把食品安全做为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制定并完善了食堂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1、所有供货商均为政府招标的中标企业,资质齐全。 2、采购的菜肉米面等食品新鲜、卫生、无污染。检验检疫合格,票据完善。 3、防蝇、防鼠、防尘、防腐设施正常使用。 4、冷藏设施完善。生熟食品分开存放,切生、熟食品的刀具及砧板分开使用。 5、库房设施完备,存放管理规范。 6、食堂从业人员具备健康证,培训学习规范。讲究个人卫生,工作时穿戴好纯洁工作衣帽,勤洗手,勤剪指甲,

勤洗澡和理发,勤洗、勤换工作衣帽。服务态度好。 7、厨房室内外环境基本纯洁。 8、食品出库入库流程规范,账册清晰。收货验货规范。 9、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与学生具实结算。 四、针对问题,及时整改 1、食堂部分功能分区(粗加工)和蔬菜加工区没有严格分开,切好的蔬菜有放置地面的现象。 2、粗加工间的纯洁卫生打扫不及时。 3、配送的生鲜有时出现检疫单的数量比实际配送的数量多。 4、就餐秩序稍显纷乱,教师陪餐组织有时不到位。 5、食堂从业人员培训力度不够。 2018年10月17日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有效控制学校食物中毒及其它食源性疾患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校长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校领导应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级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主管校领导对卫生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必须及时完成相关部门进行全面整改。 第三条后勤部门在主管校领导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学校设立专、兼职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人员,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以及相关政策、措施及制度的落实,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能。 第四条学校保卫部门应对食堂等易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场所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严禁非相关岗位人员进入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入间等,严防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安全。 第五条学校以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增强学生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六条学校食堂应取得卫生许可证方可营业:校内饮食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体检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学校要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律知识的培训。 第七条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件,主管校领导应立即到现场进行指挥,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八条对于饮食工作各级责任人员违反规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其各自职责,造成就餐者身体损害甚至生命危险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对下列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其相关责任: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负责人的责任: 1、食堂发生严重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人员伤亡; 2、未建立食品卫生负责制或未设立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3、未建立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不落实; 4、食堂未取得卫生许可证而从事经营活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负责人及监督员的责任: 1、未按照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进行检查,或检查次数、纠正力度达不到要求而出现问题的; 2、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出的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3、不主动配合上级卫生主管部门检查,有失职行为的; 4、未及时传达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及工作要求,造成不良影响的;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书

陇县实验中学食品安全责任书 为加强学校饮食卫生安全管理,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强化食品安全意识,明确食品安全责任,特拟定食品安全责任书,以便严格执行。 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食品卫生管理规定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和经营。 二、健全组织机构,配置专管人员。学校校长是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学校领导要将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工作;建立健全食堂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与责任追究制,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制订切实可行的群体性食物中毒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保证在事故发生时,能够科学、有序的处置;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全面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各项法律法规。 三、饮食原料及食品进购,必须按照《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严把质量关,落实索证索票制度,按要求详细登记食品进货台账。采购的大宗食品必须是通过正当渠道进购并经国家有关部门鉴定检验认证的产品。严禁使用散装食用油。肉类必须经过检疫。进购发票如实填写销售人详细居住地址、姓名。禁止进购无商标、无出厂日期、无厂名的假冒伪劣产品。 四、食堂及仓库内外,必须保持清洁卫生,应采取必需的灭(防)蝇、防鼠、防其他有害昆虫措施。食堂的贮藏室内禁止贮放有毒有害物品。各操作间必须有相应的消毒、防腐、防尘、防蝇、防鼠、污水排放、垃圾存放等设施,严防食品污染。

五、禁止非食堂工作人员进入操作间和库房。严格主、副食库专人专锁,有条件的食堂可安装监控设备,学校食堂应有食监部门核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所有从业人员要持有效健康证,新招从业人员必须经过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六、食堂的设备和用具,符合国家卫生管理相关的卫生要求和安全要求。餐具消毒由专人负责,餐具每餐后都必须进行严格的洗刷和消毒。 七、保证所出售的食品卫生安全。完善食品留样制,不采购过期、霉烂、变质或不新鲜的食物和三无产品原料;四季豆类、野生菌类、出芽洋芋、青西红柿等蔬菜坚决不进入食堂;不出售凉菜和剩菜剩饭,不加工或使用感官状异常的食品和原料。禁止向师生出售腐变过期食品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带毒带污染的食品。 八、加强对食堂工作人员的管理,严格奖罚制度。定期组织食堂工作人员学习有关制度和规定及食品加工常识,并留有记录。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档案。 九、接受和配合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食品监督部门对本单位的食品卫生进行检查监督,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并对提出的整改意见认真落实。 十、发生学生食物中毒事件,要立即上报并保护好现场,不得隐瞒。凡违反国家政策法规的,由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理。凡造成后果的,由国家司法机关追究责任人所有民事及刑事责任。 食堂管理人是食堂安全的主要责任人,对食堂的安全负全部责任,必须严格执行以上各条规定。 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食堂管理人员签名: 陇县实验中学

祥华中心学校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祥华中心学校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祥华中心学校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祥华中心学校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年行动工作方案 各小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省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年”和市、县“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的决策部署,促进学校落实好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努力构建学校安全工作长效机制,根据教育局印发的《安溪县教育系统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安教[2008]196号),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学校创建安全工作长效机制为目标,通过开展“三年行动”,首先对学校进行安全工作级别评定,而后通过抓巩固、抓提升,促进学校自觉加大安全投入,改善安全条件,抓好安全隐患整改,从而有效防范安全事故,提高各小学安全管理水平。 二、主体责任 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要是指企事业单位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安全生产保障方面应当执行的有关规定,应当履行的工作职责,应当具备的安全条件,应当达到的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企事业单位在依法生产经营、组织保障体系、宣传教育培训、维护员工权益、落实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条件、隐患排查治理、安全事故管理八个方面的基本要求得到较好的落实。 三、级别评定 按照企事业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八个方面的基本要求,作为评定依据,按《级别评定标准》组织评定。 A级: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八个方面”的要求落

实到位,经现场评估分值达到900分以上的; B级: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八个方面”的要求基本落实到位,经现场评估分值在700分以上899分以下的; C级: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八个方面”的要求落实不到位,经现场评估分值在699分以下,但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 D级:经现场评估,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 四、工作步骤 “三年行动”分三个步骤实施。 第一步:级别评定(2008年6月—2008年12月) (一)自评(2008年6月-7月) 各类学校对照《级别评定标准》,认真开展自查自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乡镇人民政府申报(县直学校也应向所在乡镇政府申报,如凤城镇辖区内的中小学幼儿园一律向凤城镇人民政府申报),由乡镇政府组织初评。 (二)2008年9月,县教育局组织对学校自评乡镇初评为B、C级的进行复核确认。 (三)对初评为A、D级的学校,县教育局将会同县安监局进行现场复核确认。 第二步:分类整改(2009年1月—2010年6月) 总体要求:A级抓巩固,B级抓提升,C级抓限期整改,D级给予黄牌警告。 (一)级别评定后,县教育局将分类汇总,登记造册。对评定为A级和B级的,学校要抓好巩固和提升工作;对评定为C级的,学校要对存在的主要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限期整改,整改结束后报县教育局审核;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学校(D级单位),由县政府黄牌督办;对存在问题多、整改难度大 4

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

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 阳光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 为认真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事故防范措施,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根据《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适用范围及要求: 本实施方案适用于学校,由于学生是特殊群体,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主要指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包括外出活动用餐)的卫生管理,其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加强教育、防治结合、群防群治”的方针,坚持“第一把手负总责,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落实”的工作原则。 二、成立组织机构: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洪云江、徐松华 副组长:洪建晓 成员:蔡雅、贾小群、沈启梅 三、学校食堂与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 1、学校校长洪云江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主管后勤的总务主任洪建晓为直接责任人,食堂负责人洪云山为具体责任人,校领导应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级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主管后勤总务主任对卫生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必须及时责成相关部门进行全面整改。

2、后勤部门在主管领导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学校设立专、兼职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人员,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以及相关政策、措施及制度的落实,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能。 3、学校保卫部门应对食堂等易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场所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严禁非相关岗位人员进入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入间等,严防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安全。 4、班主任以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增强学生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5、学校食堂应取得卫生许可证方可营业:校内饮食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体检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学校要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律知识的培训。 6、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件,主管领导应立即到现场进行指挥,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向校领导、卫生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7、对于饮食工作各级责任人员违反规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其各自职责,造成就餐者身体损害甚至生命危险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8、对下列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其相关责任: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第一责人的责任: A食堂发生严重食物中毒事故造成后果、人员伤亡; B未建立食品卫生负责制或未设立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C未建立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不落实; D食堂未取得卫生许可证而从事经营活动。

学校与食堂从业人员食品安全责任书--定稿

学校与营养餐工作人员食品安全责任书 为了使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为师生创造安宁和谐的校园环境,预防食物中毒的发生,确保师生员工生命的安全。强化安全工作意识,使食品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本校特与营养餐工作人员签订以下安全工作综合管理目标责任书: 一、工作职责 1、营养餐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饮食卫生法规。持有健康证上岗,工作时必须穿工作服。 3、营养餐工作人员必须采用新鲜的原料制作食品,加工食品必须蒸熟煮透。不得供应生吃,半生吃或凉伴食品。 4、炊事用具在食品加工时必须生熟分开,用后洗净保洁存放,必要时进行消毒。食堂剩余成品、半成品必须生、熟、荤、素分隔、分层,冷藏、冷冻保存。 5、餐具必须每餐严格清洗后消毒,落实保洁措施。 6、定期进行食堂内外环境大扫除,减少或杜绝蚊蝇的产生地。 9、严格按规范操作炊事用具,经常检查、保养,发现损坏及时上报。 10、营养餐工作人员严格管理措施,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鼠等防事故工作,努力做好食堂安全工作。 11、禁止非营养餐工作人员随意进入食堂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严防发生不正常事件。 12、营养餐工作人员严格讲究个人卫生,在食堂内不得吸烟。

13、坚持食品“留样”48小时,食品留足200克,主食和菜要分开放在已消毒的餐具中。 14、营养餐工作人员在服务时应做到:衣帽整洁,仪表大方,热情周到,使用文明用语,不和就餐者发生争吵。 15、因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将根据情况追究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注: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签订双方各执一份。从签订日期开始有效,有效期1年。签订负责人如有变动,新来负责人继续履行。 学校(盖章):营养餐负责人签字:校长签字:营养餐工作人员: 年月日年月日

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

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 为认真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事故防范措施,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根据《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适用范围及要求, 本实施方案适用我校食堂和超市的管理,由于学生是特殊群体,学校食品安全主要指学校食堂、超市和学生集体用餐的安全管理,其食品安全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加强教育、防治结合、群防群治”的方针,坚持“第一把手负总责,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落实”的工作原则。 二、成立组织机构,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 邝小雁 副组长, 徐宝莲 组员,林兰玉、黄梦珠、周艳梅 及各班班主任 三、学校食堂与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 ,一,幼儿园园长为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校食品安全负全面责任,分管副园长是学校食品安全具体责任人,食堂经营者承担食品安全直接责任。校领导应把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食品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级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主管后勤的副园长对食堂管理提出的整改意见,必须及时责成相关部门进行全面整改。

,二,后勤部门在园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学校设立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由副园长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学校食品安全,以及相关政策、措施及制度的落实,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能。 ,三,学校值周人员、食堂负责人员应对食堂等易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场所加强值周安全保卫工作,严禁非相关岗位人员进入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入间等,严防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安全。 ,四,班主任以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增强学生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五,学校食堂应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方可营业,校内饮食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体检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学校要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律知识的培训。 ,六,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件,主管领导应立即到现场进行指挥,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向校领导、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学校主管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七,对于饮食工作各级责任人员违反规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其各自职责,造成就餐者身体损害甚至生命危险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八,对下列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其相关责任, 1.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负责人的责任, ,1,食堂发生严重食物中毒事故造成后果、人员伤亡, ,2,未建立食品安全负责制或未设立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 ,3,未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不落实, ,4,食堂未取得《餐饮服务可证》而从事经营活动。 2.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负责人的责任,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书 - 校长(园长)-分管领导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安全 管理,有效防止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 命安全,结合实际情况特签订本食品安全责任书。 一、责任范围 学校校长是本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职责范围内食品安全管理 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领导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责任内容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学校内部食品安全工作机构,有明确的工作制度 和年度工作计划,将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作为学校管理的重要内容,建立学校食品安全 责任追究制度。 (二)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 的应急处理机制;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后,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三)建立健全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报告制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 食物中毒事件应立即报告。 (四)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开展加工、经营活动,重点把好: 1.设施关:设施设备布局合理,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加工操作间、 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卫生设施齐全。 2.从业人员关:从业人员要定期参加预防性体检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佩证上 岗,做好个人卫生。

3. 采购、销售关:学校内食堂和副食品店食品实行进校准入,进货索票、索证率达100%。不订购、制售冷荤冷菜食品,不出售“三无”、假冒伪劣、过期、变质及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严格执行饭菜48小时留样备查验制度。 4.加工关:严格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操作,确保食品烧熟煮透。 5.卫生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苍蝇、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确保环境整洁无蝇,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 6. 全面实施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全校(幼儿园)食堂量化考核均需达B级以上。 7. 加强学生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教育学生不买“三无产品”和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可疑和过期、变质食物。 8.对食品安全机制不完善、制度规划不落实、食品安全监管不到位而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责令限期整改和治 理。对责任人因不全面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行政责任,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注: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签订双方各执一份。 校长(签名):分管副校长(签名):年月日年月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