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收费处退费退款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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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收费处退费退款管理制度

1、在院病人因错记、多记帐或退药者,必须由临床医师或主管护士用红字按规定填写处方,并说明理由,由护士长签名,在相应多发药品由药房确认收回后,护土长从微机中在病人费用中用负数冲销。

2、属住院收费处多记或电脑自动记费故障,由收费员据实在病人结算出院时一并退费;属病区护士站多记,重记的费用,由病区护士长核实后,对多记、重记部分逐笔收费项目明细用负数冲销退回。

3、病人出院结帐后发现的错记、多记费原则上不由收费处退费。由医院信息物价科查实后,病人凭信息物价科退款依据到财务科出纳室办理退款。

4、按政策对低保和其他享受住院费用优惠的病人,由医务科和医保科开具的减免证明(附主任或指定人员签名和科室印鉴),收费员在办理出院结算时一并予以退款。

5、病人住院预交款和押金退款手续按《出院结算管理补充规定》办理。

6、退款业务结束后,该收费员将整套手续与日报表一并交于报表人。报表人负责核对该收费员日报中的退款金额与份数和附件是否相符。

7、每日终了解,由报表人将当日报表连同全部退款手

续上交财务科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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